此文件由小说互动共享平台书友上传 网址:www.aishu999.com   位面超市经营指南   作者:ALAMM   文案   云景大学毕业后回家继承家业,所有人都说她是疯了才会在大好的年华里,窝在一家小超市里虚度光阴。   只有云景知道,她家小超市的一扇木门,连通着万千个世界——   她家小超市,是一家位面超市。   超市顾客,来自各个位面世界:   穿越到兽人世界的女孩子,进门后直接一个滑跪跪倒在了云景面前,激动落泪——集美!你是我的神!   奶茶、汉堡、巧克力、当然了,卫生巾也是不能少的,反正姐姐坐拥一整座金山,黄金大大滴有。   星球被污染再无植物存活的星际顾客,看着收银台摆着的盆栽桂花两眼放光,——这美丽又芬芳的鲜花我要了,用新出的机甲付款行不行?   缺盐少食的古代客人,看着超市两块钱一袋的食用盐,差点没有馋得当场流下口水。   修仙世界……民国世界……面对客人们拿出来的各种好东西,等云景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好像已经成了人生赢家了。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云景、湛元晨 ┃ 配角:预收《逃荒到现代捡垃圾》求收藏!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小超市,大商机!   立意:一定要认真的经营自己的人生。 第1章   六月毕业季,云景一大早就从老家清县开车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   毕业论文是云景早就准备好了的,自然是一路畅通,顺利过关。   从教室里出来后,云景听着身边三三两两经过的同学提起自己工作和未来的规划,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羡慕的。   和大部分毕业即失业的同学不一样,云景大学刚一毕业,她未来的职业就已经注定了。   工作、实习什么的,跟云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唯有继承家业这一个选择。   别误会!云景家里可不是豪门。   当然了,也不是财阀,并没有上市公司等着让她继承。   云景继承到的——不过是老家县城里的一家规模还没有超过两百个平方的小超市罢了。   这段时间,凡是知道云景要回老家经营自家小超市的人,就没有一个不劝她的。   要知道云景读的大学怎么着也是全国都排得上名次的重本,不过就是一家普通的小超市罢了,随便找几个员工不也能够经营得下去?   最多不过多开几份工资,少赚一些钱罢了。   哪里用得着让云景在这个人生刚要起步的大好时机,放弃市里众多有着大好前景的工作,专门跑回去开超市养老呢?   然而劝说云景的人不知道的是,她家的超市,虽然小是真的小,但是真的一点都不普通。   因为云景家里的超市是一间——位面超市!   超市本身是没有什么特殊的,真正特殊的,是超市里面的那一扇木门。   这扇木门从云景曾外祖母那辈时就出现了,它出现的规律十分随机,只在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的时候出现。一旦过了这个时间,它就会消失在原地。   并且这扇木门出现的频率也十分的随便,有可能它连续两天晚上都会出现,也有好几个月都不出现的时候。   云景的母亲云初也是在经营了超市好长一段时间后,才和木门建立了一点联系,能够提前一两天感受到木门将要出现了。   木门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好像在其他世界也有分身,当它在云景家的超市里出现的时候,其他世界的有缘人人要是碰巧也见到同样的木门,那么只要他们推开木门,那么就可以跨过时间和空间,来到她家的超市里。   木门刚开始出现的时候,云景的曾外祖母惧怕这未知的东西,第一次发现家里闯进了陌生人的时候,她差点被吓死。   所以云景的曾外祖母虽然是木门的第一个主人,但是因为她胆子小,不敢和其他世界的人有过多的接触,所以她也只是在木门出现很多年后,逐渐摸清楚了一些其中的规律了,才开始用自家小卖部里的商品和其他世界的客人兑换东西。   等到云景的母亲云初接手了超市后,才算是真的把位面超市做了起来。   云初对自家位面超市的经营策略就是,用自己世界有的东西,和其他世界的客人买卖各种物资。   在云景母亲几十年的经营之下,她们家的超市,也从最开始小卖部,变成了如今这样一家规模中等的小型超市。   木门一直是自己认定主人的,按照云景的母亲所说,被木门认定的主人,不管之前身在何处,只要它一出现,就会自动被传送到她家的木门面前。   之前的几十年里,靠着和其他世界的客人交易,云景的母亲挣到了很多的钱,当然了其中几乎没有人民币,几十年来,她的母亲也只遇到过一个同世界的客人,还是个山区的支教老师,手里根本没有多少钱。   云景母亲手里最多的,还是金银珠宝,奇珍宝石之类的。   其实要说起来的话,云景家里绝对算得上是家底十分的丰厚了,不过这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托云景那个败家哥哥的福,家里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财务,除了几套房子和两辆车子这样的不动产之外,其他的金银,都成了他的嫁妆,被他带走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再说一说云景家里的人员构成了。   母亲云初——现代人。   父亲湛云霄——古代庆朝人。   哥哥湛元晨——原本也是现代人,不过这个老六后来在自家超市里遇到了从古代过来的嫂子,一见倾心,再见倾城,最后屁颠颠地跟着去了那边的世界,现在他跟妻子生活在古代另外一个叫旻朝的世界。   嫂子纪乔乔——旻朝人士,古代土生土长的将门虎女,因为位面之门,属于是误打误撞的捡了一个自带丰厚嫁妆的赘婿。   这可不是云景贬低自家亲哥,湛元晨为了自己的心上人,甘愿离开现代去古代生活,从此之后,只有在木门出现的晚上才能短暂的和家人见一面,这不是远嫁是什么?   至于丰厚的嫁妆,则是云景大嫂纪乔乔满门忠良,却被奸臣所诬,明明父兄死守边疆还被扣了个叛国投敌的罪名,留在都城的家小全被昏君所害,她也是个奇人,撺掇着自己的父亲和兄长、直接带着自家十万的纪家军揭竿而起了。   边关苦寒,没了朝廷每年给军饷,想要维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别说还要打仗攻城了。   所以在湛元晨和纪乔乔成亲当晚,云景的父母在问过了她的意见后,就把家里这些年攒下的一大半家底都给她哥哥带走了。   家里几十年的积蓄,别的不说,养十万人吃喝几年总归是没有问题的,加上湛元晨又从这边买了稻谷、土豆、红薯之类的良种过去,种上个几年,攒下的家底说不一定真能把那片天地换成纪姓。   好在虽然家里有了湛元晨那个败家子,但是在物质方面,是真的没有短过云景的,她上的大学的时候,为了能让她住得舒服一些,父母还给她在学校附近给她买了一套大平层,平常她吃的用的也都是买的顶顶好的。   原本木门的主人是云景的母亲云初,但是上学期她实习的时候,不想当社畜去给别人端茶倒水跑腿。   云景对自己的职业规划一直是自己创业来着,所以别的同学到处找公司实习的时候,她就心安理得的回老家咸鱼躺了几个月。   当然了,云景跟父母说的是自己需要时间考察市场。   然后也不知道这木门是怎么弄的,一点预兆都没有,直接就换认了云景当主人。   当云景在市里和同学小聚,突然被木门召唤回家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整整一个晚上都没能接受这个事实。   相比于云景的郁闷和不忿,她的母亲云初直接没忍住笑出了声。   要知道被木门认了主,既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   好事就是,靠着木门,要是遇到一两个出手阔绰的客人,那一晚上所赚到的钱财,简直是寻常人所不能想的。   坏处就是,被木门认主后,木门的主人相应地也就丧失了人生一半的自由。   毕竟木门不知道哪个晚上会出现,它一出现,你就得到位,它可不管当时你在哪里,在干什么。   为此云初这大半辈子,在外面过夜的次数简直是屈指可数。   更别说去外地了,现在到处都有监控,出行也是实名制,云初可不想因为昨天还在大老远的q市,转头就出现在了s市,并且既没有乘坐公共交通,也没有她开车上高速的记录,这要是被人发现,她就算不被科学家拖去研究,下半辈子也得在别人的监视和管控下生活。   总之就是出于种种顾虑,云初被木门限制着一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出行,如今木门自己换了个主人嚯嚯,虽然被嚯嚯的是她自己的亲女儿,但是这也意味着她刑满释放了。   当然了,女儿还是要心疼的,不过一想到自己以后就能够再也不受限制的出门了,云初对女儿的心疼,就直接打了个对折。   云初对女儿的心疼,就是直接把自己手里的储物戒指给了她。   早年云初曾经和来自星际的客人交换过一次物品,几次交易下来,她从这位客人手中得到了四枚储物戒,最大那枚足有二十个平方,一直是她用着,云景和湛元晨用的则是更小的十个平方的,他们的父亲湛云霄则是用的最小的那个,只有六个平方。   云景成了木门的新主人后,以后少不了要和客人们打交道的,她手里有个容量大一些的储物戒,总归是要更加方便一些的。   这枚储物戒最大,也最特殊,里面有独立的空气流通系统,相当于自成一个小世界,其特殊之处简直说都说不完。   要是换一个人拥有储物戒,指不定都高兴成什么样子了,要是换个法外狂徒来,用这玩意儿走|私、贩|毒简直是不要太简单,可以说是躺着就能把钱赚了。   然而对于云景来说,她一不打算在储物戒里面种地,二不打算违|法犯|罪,二十个平方又怎么样?空气流通又有什么用?不过就是一个容量大一点,好用一点的行李箱罢了。   虽然从学校回来的时候,云景能够靠着这个储物戒把自己所有的行李都轻松打包带回家,但是和自己即将失去的自由相比,这点方便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然而木门既然已经认主了,那么就算是云景心里有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也没有用了,她就算是再抗拒,也抵抗不了位面之门的意志。   经过几天的消化后,云景不得不接受自己未来要被位面之门绑死的结果。   但是接受归接受,一想到早上自己出门时,无良爸妈高兴的收拾着行李,商量着要去环球旅行的那个嘚瑟样子,云景差点咬碎了自己的后槽牙。 第2章   事已至此,挣扎无用。   云景只能骂骂咧咧地接下了自家这个烂摊子,彻底地放弃创业的念头。   不过认命是一回儿事,从s市回到清县后,看着空荡荡只剩自己的家,云景的心情还是很复杂的。   云景怎么都没想到,老两口竟然真的走得这么潇洒,丝毫不担心她接受超市,会不会适应不过来。   要不是云景家这超市开了几十年了,她对经营超市确实也算是熟悉了,现在他们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了,她还真的搞不定超市里的大小事务。   云景家的超市和住所离得很近,布行只有两分钟不到的路程,她家的花园别墅就建在超市仓库后面的空地上,并且还是一栋不管造型还是布局都颇讲究的三层花园别墅。   其实当年云景的母亲云初刚到清县的时候,只继承了一栋破旧的小楼,当时一楼是小卖部,二楼是起居室,三楼是加盖的仓库兼杂物间,属于南方乡镇里比较常见的房屋式样。   还是云景和她哥哥湛元晨相继出生,家里实在是住不开了,他们的父母索性就花了一大笔钱,买下了小楼后面的那一大块空地,然后在上面建了现在的三层花园别墅,一家人搬了过去   因为云景家实在是不缺钱,所以修建好别墅后,就直接把就前面的小楼也推倒直接扩建了。   超市里有固定合作的供货商,缺货了只要云景一个电话,供货商就能把商品送到库房了,加上超市还有四位老员工,所以白天的运营其实是不用云景费心的。   可以说云景接手超市后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接待好那些通过木门过来的“特殊”客人。   木门是在云景接手超市后的第五天出现的。   云景回到县城后,每天晚上超市停止营业后,她都会在超市待到晚上十点。   确定十点木门没有出现后,她才会离开超市回家休息。   在云景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中,她不知道已经见过木门多少次了,她爷爷奶奶还在的时候,每到寒暑假,她都会通过木门去庆朝玩。   也就是前年云景的爷爷奶奶都去世后,她才不怎么去庆朝了,只有她的父母偶尔会过去一次,送些东西。   其实云景在庆朝还有两位叔伯,不过大家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和观念都不一样,很难处到一起去,等到维系大家关系的长辈去世后,逐渐地就变得疏远了起来,虽然有些遗憾,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反正云景的父亲对此还是挺想得开的。   以前木门出现的地方是超市的收银台前面,经过改建后,现在木门出现的位置是超市的仓库里。   这也是云景的母亲特意布置的结果,超市的仓库平常是不允许店员们进的,仓库大门的钥匙,只有云景的父母有。   云景家超市的仓库和一般超市仓库的格局差不多,只是在木门出现的地方留了一块地方没有放货架,而是摆了一套软包桌椅,供人休息。   木门出现后,并不是马上就会有客人推开木门过来,有时候等一晚上没人出现的情况也是有的,然而只要木门一出现,门口就不能没有人,所以云景的母亲才弄了个这么地方休息。   云景知道每次木门出现,就代表着这将是一个不眠夜。   其实这也是云景的母亲这么急于甩掉木门的原因之一,毕竟这人一上了年纪,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了,她现在熬一次夜,养上三天都养不回元气。   所以这种事情,还是让年轻人来做的好。   云景确实能熬夜,平常遇到好看的电视或者小说,直接通宵的时候也很多,只要白天睡够时间,一样的精神百倍。   所以今天看到木门出现的时候,云景也没有大惊小怪,而是转身去货架上挑选起了自己爱吃的零食,准备慢慢等着客人上门。   好在云景今天的客人并没有让她真的等上一整晚,木门刚出现没多久,这位异世界来客就推开了木门。   在推开这扇木门之前,戈月觉得自己真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   想她本是二十一世纪的有为青年,只是因为想离开城市的钢铁森林去放松一下,和朋友去山里露了一个营。   嗯,然后就在是露营的时候,戈月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入了穿越大神的眼,就那么毫无预兆地穿越了有没有。   真要说起来,穿越就穿越了吧,毕竟戈月在现代是孤儿,穿越了也没什么牵挂。   可是这穿都穿了,怎么就不让她穿到古代当个皇子、公主呢?   再差一点的话,当个农家女也不是不能接受,那戈月好歹还能走走种田路线,毕竟依照她那丰富的知识储备,弄个香皂玻璃也能在古代滋润的活下去了。   然而戈月实在是太非了,一穿越就穿到了一个生存难度为地狱级别的世界。   落后的古代?对不起没有!   迫害人的封建社会?抱歉,也没有那么美好!   史前世界知道不?   就是人类还没有完全进化的世界,比元谋人时期还得往前不知道几千上万年的原始世界。   像霸王龙,猛犸象那种猛兽遍地走的世界有没有?   你以为这就是最坑的了?   nonono,更坑的是戈月穿越后的身份连个纯种人类都不是。   首先戈月是胎穿的,她是带着记忆被自己的白虎妈妈生出来了。   当然了,被白虎妈妈生下来的戈月自然也是一只白虎。   兽人知道吧?就是有野兽和人类两种形态,可以按照需求变化。   再简单的来说,就是戈月他们用兽形打猎,用人形做饭吃饭洗兽皮。   其实要不是戈月曾经是个人类,那她现在的这种也能算是不错。   毕竟白虎兽人本来就是附近战斗力最强的兽人,别的兽人都不能与之抗衡,所以她所在的兽人部落有着猎物最丰富的森林,其他兽人打猎都得避着他们。   而且戈月的父亲还是白虎兽人的首领,她的两个哥哥也都是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兽人勇士了,她自己作为稀有的雌性兽人,虽然还没有成年,但是她也是走到哪里都被人捧着的。   可以说戈月穿越后的生活条件虽然比不上现代的生活,但是在史前世界,她的生活条件还是比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的兽人都要优越了,算是史前世界的白富美了。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好景不长。   就在半个月前,戈月的父亲和哥哥们所在的狩猎小队在狩猎的时候遇到了一群猛兽,虽然最后狩猎小队成功击杀了几只猛兽,但是他们自己也是伤亡惨重。   戈月的父亲伤了左腿不说,她的大哥和狩猎小队里另外的好几名兽人勇士,不是被凶兽踩成了肉泥,就是被顶破了肚皮,当场毙命。   戈月的父亲虽然说是重伤,但也只是被凶兽撞断了腿,这样的伤势,要是放在现代,最多就是打打钢钉、石膏的事情。   但是在史前世界,这样的重伤,是绝对没有治愈可能的,就算戈月的父亲侥幸不死,以后这伤腿也得落下病根。   在现代,好好的人变成瘸子,虽然可怜,但是至少不至于活不下去。   但是在史前世界,残疾的兽人,就相当被削弱了狩猎能力。   不管你之前是英明的首领,还是勇猛的勇士,一旦身体上有了残疾,那就什么都别说了,直接成为部落里最下等的兽人去吧。   毕竟狩猎能力不好的兽人,对于部落来说,那就是只吃饭不干活的。   兽人胃口大,白虎兽人又是兽人中有名的大胃王,他们一天就是什么事都不做,省着吃,只吃个两三分饱,那也得消耗掉十几斤肉,要是敞开了吃,那一个兽人一顿吃个一两百斤鲜肉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现在是夏季,猎物丰富,部落倒是还能有多余的食物养着那些不方便外出打猎的伤员和老人,但是等到冬天,食物不够吃的时候,这些部落里的拖累,绝对是会被放弃的存在。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史前时代,兽人靠打猎为生,夏季虽然猎物多,但是天气也炎热,猎物根本存不住,等到秋冬猎物能够储存了,打猎的难度又变大了,所以就算白虎兽人作为大陆中的强者,但是在漫长的冬日里,每年也是会饿死人的。   按理说依照戈月家里的这个情况,在部落里苟到冬天肯定是没有问题,奈何她的父亲以前是首领,兽人部落又一直是以实力说话的,现在他的腿被凶兽踩断了,当不了首领不说,以后一辈子都是个废兽人了,最后当上首领的人又是和戈月大哥有个摩擦的,人家上位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放逐戈月的父亲。   放逐的理由是胡编的,说戈月的父亲狩猎时指挥不当,让部落损失了五位勇士。   新首领明显是要踩着戈月的父亲上位,部落里的人也不会为了一个残废的前首领,去顶撞自己的新首领,所以放逐的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戈月和母亲是女兽人,作为稀缺资源,要是她们能够留在部落里,以后的日子肯定不会太差,她的二哥战斗力虽然比不上大哥,但那是因为还年幼,再成长上两年,肯定也是未来可期。   然而戈月一家人的感情很好,肯定是不愿意让他们的丈夫(父亲),拖着残缺的身体一个人离开部落去流浪的,所以只能一家人被放逐。   戈月他们一家想要一起离开部落,以前积攒下来的兽皮,食物,石器是带不走的,最后他们是空着手走的。   离开部落的这几天,靠着戈月教的陷阱,他们倒是没怎么饿着肚子,但是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光是伤口发炎也够她父亲这个伤员受的了。   戈月倒是在路上找到了蒲公英和黄柏当做消炎药给他外敷,效果还算是不错,但是这草药只有消炎的作用,粉碎性骨折的腿她也没有办法治。   好在兽人身体素质好,戈月的父亲受伤后,伤腿只有发炎,没有别的能要他命的并发症,说实话,这个结果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现在的情况就是戈月一家虽然成功地从白虎部落离开了,但是他们三个人,一个女白虎兽人,一个刚成年白虎兽人,再加上一个未成年的雌兽人,带着一个伤员,要想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生存下去,真的很不容易。   在入冬之前,戈月他们得找到一个合适的山洞,然后还得储存足够的食物和兽皮,要不然他们大概率是熬不过今年这个寒冬的。   这天晚上戈月他们临时找了一个小山洞落脚,她的父母和兄弟,白天辛苦打猎,入夜后累得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然而戈月听着身旁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是一点睡意都没有。   她愁得睡不着!   兽人大多都一根筋,大部分兽人的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思想,毕竟生活中的危险实在是太多了,说不准哪天人就没了,可是戈月曾经是现代人,她做不到这么豁达,她一点都不想被饿死或者冷死。   就是在戈月胡思乱想了不知道多久的时候,恍惚中她好像听到了一声铃铛轻响声。   然后就洞口照进来的月光,戈月亲眼看一扇木门突然出现在了山洞的洞口。 第3章   戈月抬起手狠狠地揉了两把眼睛后,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山洞口的木门确实还立在那里,眼前的一切并不是她的幻觉。   就算戈月曾经是个现代人,但是在看到山洞里凭空出现的木门后,她心里还是发毛,脑袋里开始自己回忆她以前看过的志怪小说和鬼片。   这样的念头一旦冒了出来,戈月就怎么看那木门怎么都觉得它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不详的气息。   没错,戈月怕鬼,哪怕她现在已经穿成了战斗力爆表的兽人,但是对于灵异事件的害怕和恐惧,是深深刻在她灵魂上的本能,改变不了的。   虽然穿越之前戈月是位独立的社会精英,但是在这个世界,她只是个娇弱的未成年雌兽人,这几年里她已经习惯了遇到事情就叫人的行事方式,所以她看到木门出现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立刻扭头找爸妈保护。   戈月的母亲叫做花,父亲叫做江,哥哥叫做溪,史前世界没有文字,兽人的名字一般都是单声音节不说,大还多都是日常中能够见到的事物,什么花、草、江、河、山什么的。   这样的习惯也导致兽人们的重名率高得可怕 ,之前在白虎部落的时候,就有两个叫花,七个叫江,两个叫溪的兽人。   不过戈月的名字是部落里独一份儿的,其实她最开始的名字原本是叫云的,是她自己会说话后坚决给自己改了穿越以前的名字。   戈月说服了父母成功改了名字后,最头疼的事情就是部落里的人都觉得她的名字拗口难叫,平常大多只愿意叫她月。   现在他们一家被部落给驱逐了,在找到下一个栖身的部落,倒是没有什么需要被人称呼名字的场合了。   这几天逃亡的日子,让花他们神经都绷紧了,所以听到女儿(妹妹)的呼唤声时,他们几乎是立刻就睁开了眼睛,本能地化作更方便战斗和自保的兽形。   江虽然现在身上还有伤,但是他一向是最谨慎的,兽形状态的他虽然左腿不方便,但是还是在第一时间里跳到到了女儿的面前,牢牢地把她护在了身后。   锋利的爪子和坚硬尖锐的牙齿是白虎兽人狩猎时的两大依仗,所以就算是江此时一只腿受着伤,也没有因此退缩,而是一双利爪举在身前,做出了进攻的姿态,准备着要把威胁到他们一家人安全的敌人撕成两半。   江在山洞里环视了一圈后,虽然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危险,但是他也没有放松戒备,而是直接开口询问女儿道:“怎么了?”   戈月又不傻,看着父母和哥哥在山洞里看了一圈,都视山洞口的木门为无物时,她就意识到他们可能都没有看到那扇木门。   不过为了保险,戈月还是要确定一下的,她抬手指着木门问道:“那里有一扇木门,是刚才突然出现的,周围也没有什么支撑的东西,就那样立在了山洞口,所以吓了我一跳,你们都看不到吗?”   门江他们以前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戈月两岁的时候,就一直坚持要在自家的山洞口处装一个门,江和大儿子花了好大的工费,才从森林里砍了一棵大树,然后又花了很多的时间用石头打磨平整。   木门虽然做起来麻烦,但是好处也是不少了,前两年的冬天,江他们是切身地到了木门的好处的,只要在山洞外装上门,再用碎兽皮把周围的缝隙都塞上,外面的寒风就吹不进来,只用偶尔打开门换次气就行了,一个冬天下来,能够省下不少的柴火。   江他们一头雾水的朝山洞口望去,就着柔白的月光,怎么看都只能够通过山洞,望到外面森林里的那一大片沉在阴影里的大树树梢。   溪甚至还走到山洞口张望了一下,确定没有看到什么木门后,才扭头肯定地回道:“确实没有看到什么木门。”   见家人们这个样子,戈月一下子就确定自己是真的遇到灵异事件了。   戈月也肯定地说道:“可是那里真的有一扇木门。”   戈月自己就是穿越过了一次的人,自然也明白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她穿越是这样,眼前的这扇木门,可能也是这样。   戈月看着洞口的木门,犹豫着自己要不要凑近观察一下。   戈月烦躁纠结的时候就爱咬指甲,这是她穿越前就有的习惯,咬指甲在穿越前就不是什么好习惯,在她穿成白虎兽人后,因为兽人的指甲极其重要,就更加是坏习惯了。   要是放在之前,花看到女儿咬指甲,那肯定是直接就一巴掌拍上去了。   好在此时她的注意力都放在女儿口中那扇不存在的木门上,并没有注意到女儿的这些小动作。   经过几分钟的思索后,戈月还是没忍住走到了木门前,仔细的观察了起来。   这木门的样子特别的普通,原木色的门板和铜制的把手,属于是简单到有些老气的样式,唯一有些特别的,就是在门的上角处挂着一长串小铃铛,只看着就能让人从中感觉到古朴之意。   花他们看不到木门,只能看着戈月在山洞口的一处像模像样的敲击摸索,好像在那个地方真的有扇木门一样,不由得觉得有些惶悚。   花他们深信世界上存在兽神,兽人都在兽神的庇护之下,一切的自然灾害都是兽神震怒的结果,现在女儿的异样,落在他们眼里,那可能是像部落大巫说的那样,自己的女儿得到了兽神的指引。   这让他们在惊喜过后,又有些不安。   这时戈月也观察完了木门的外观,当即握住了门把手想要推开门看一看。   变故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戈月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刚把木门推开了一条小缝,就有一阵难以抵抗的吸力拉扯着自己往门里去。   戈月心下一凉,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遭了,她不会是倒霉地遇到了什么宇宙黑洞了吧?   一想到自己可能会被黑洞给撕成碎片,戈月就不由得害怕地闭上了眼睛。   花他们看着戈月突然消失,也是吓得不行,急忙扑到她消失的地方想要抓住什么,最后只能抓到虚无缥缈的空气,忍不住流下了悲痛的眼泪。   再说戈月这边,那在阵难以抵抗的吸力消失后,她也迟迟不敢睁开眼睛。   主要是怕自己睁开眼睛后会见到什么能够摧毁她世界观的景象。   戈月的这个样子落到云景眼里,就是自己的第一位客人,看起来好像并不怎么聪明。   云景看着这位客人只是个看着只有三五岁的小姑娘,心里的热情就消了一半。   试问这么小的孩子,身上又能有多少的财物呢?   不过客人既然都来了,不管人家有钱没钱,该招待还是要招待的。   以往云景总看着母亲跟客人们交流,做生意,等这活计真的落到她自己身上了,她的大脑还有点空空的,最后她只是清了清喉咙,干巴巴的欢迎道:“小妹妹,欢迎光临位面超市。”   担心自己会吓到面前的小姑娘,云景还刻意放柔了声音。   然而云景突然出声,还是把戈月吓了一大跳,以至于她想都没想,就直接切换了兽形。   未成年的兽人,兽形都不大,十二岁是它们体型的分水岭,一到十二岁,他们就会迎来兽形猛涨期,然后每天兽形都会有所增长,在这之前,它们的兽形就都是幼兽状态。   原本戈月是想用自己的兽形来震慑住面前未知的敌人,可是落在云景眼里,就是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四岁,腰部裹着兽皮的小姑娘,突然变成了一只毛茸茸、白乎乎的小脑斧。   比成年橘猫大不了多少的一小团,闭着眼睛朝云景奶声奶气的嗷嗷叫,萌得她差点原地跺起了脚。   戈月听到女孩子激动的哼唧声,心中诧异之余,就没忍住睁开了眼睛。   等戈月看清楚眼前的景象后,就不由得震惊地张大了嘴巴。   云景就罕见地在一只小老虎的脸上看到看到了震惊到怀疑人生的表情,要是她此刻能够抓住机会拍下来,那这张照片绝对会变成表情包爆红网络。   日光灯、水泥地板、货架、满屋子的零食,戈月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还会有重新见到这些东西的一天。   云景看着小脑斧激动得一屁股摔坐在了地板上,一个没忍住笑就出了声。   见小脑斧的双眼直盯盯的看着自己身旁的货架,作为超市刚上任不久的老板,云景也顾不上吸毛茸茸了,开始给自己今天的客人介绍起了自家的超市。   “如亲说所见,我这里是一家超市,只有木门的有缘人能够见到,我这超市里的所有东西,只要给钱我都卖……”   云景不怕客人会听不懂自己的话,因为木门也有它特殊的地方,只要客人通过木门过来,就能够和她毫障碍的交流。   并且木门也会保护它的主人,亦或者说是它的合作者,所有从异世界穿越过来的客人,都会受到木门的限制,遇到危险的时候,只要云景心念一动,就能把所有她不欢迎的异世界来客直接弹回其原来的世界。   可以说多亏了戈月还是未成年的兽人,要是她成年了,在她露出自己成年白虎兽形的时候,那她百分之百会被云景从超市里弹出去。   也是眼前这头是奶乎乎的小老虎,在云景看来,几乎是没有什么杀伤力,所以她才愿意让她留在自己的地盘上。   不过云景觉得自己今天应该赚不到什么钱了,毕竟眼前只萌萌地小老虎之前还是个只裹着兽皮,浑身都写满了‘贫穷’这两个字的小姑娘,等会儿不让她白搭两瓶ad钙奶都是好的了。   然而事实证明云景还是目光短浅了一些,因为听完她的介绍之后,小老虎原地一个拉伸,又变成了小女孩的模样。   你说变人就变人吧,偏偏对方变成人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直接扑到了云景面前,一开口就差点让云景惊掉下巴。   “集美,我真的不是在做梦?你刚才说的是真的?位面超市!这种逆天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   戈月牢牢地抓着云景的手,说完还十分不冷静地伸手在自己的胳膊上狠掐了一把。   胳膊传来的痛感让戈月明白自己确实不是在做梦,她直接跌坐在了地上,激动得又是哭又是笑的。   云景不理解,云景深感震惊。   至于戈月这边,毫不夸张的说,以及失控了,只见她伸手抓着货架,笑的比范进中举那天还要癫狂。   没办法,戈月是真的苦!天知道她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穿越就是只小老虎,也就吃奶的那段时间舒服一点,等到她断奶后,每天吃的是什么,从猎物身上撕下来的生肉,她可是足足用了两年时间,才让整个白虎部落都习惯了吃烤肉。   戈月现在好不容易长到能跑能跳能流畅的说话了,原本她在心里拉了一长串的计划表,准备开始振兴部落,不过这些计划开没来得及开始,他们一家人就被迫离开了部落,之后该去哪里落脚都还是个未知数。   原本戈月都已经接受,自己是一个没有任何金手指的穿越者,未来的日子只能艰难地荒野求生了   谁能想到她戈月也有这么一天,这叫什么?这叫人在山洞坐,金手指从天上来。   戈月紧抓着云景的手,一脸深情地说道:“姐妹!真没想到你才是我的金手指!” 第4章   云景没想到自己遇到的第一个客人,就是一个性格如此跳脱的小姑娘了。   不过来到位面超市里的客人里,那是什么样的人都有。   就云景之前见过的,到了超市里来的人里面,有的人是狂喜,有的人是畏惧,也有那种一进来就下跪磕头的,不过像今天这样又哭又笑,形状癫狂的客人,她倒还是第一次见到。   至于客人说自己是她的金手指,云景倒是能够毫不谦虚的认下,毕竟木门的存在实在神奇,于她,于整个宇寰宇内所有能够遇到它的人来说,确实也称得上是一桩奇遇了,试问这不是金手指又是什么?   客人性格跳脱,云景却是靠谱的,她见戈月半天都稳定不了情绪,就想着让她继续这么激动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就想要把话题引到交易上,开口提醒道:“所以你想买些什么东西呢?”   被云景这么一打岔,戈月也想起了买东西才是正事,当即冷静了下来。   戈月一边掰着手指一边道:“我想要买的东西很多,我最想要的是药品,消炎止痛的,其他的要只要你有的,我都要了,其次就是食物,我需要很多很多的食物,锅碗瓢盆也要,还有被子,你这里有被子吧?多给我来几床,还有……”   戈月要的东西真的是不少,她想得清楚,位面之门如此的神奇,按照云景所说,这门出现的又十分随机,今天晚上之后,她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么好的运道见到,所以这东西,自然是买得越齐全越好,最好能够一次性把她一家人这一辈子都要用到的东西都买齐了。   戈月心里还记挂着父亲的腿伤,想着要是能够买点消炎止疼的药回去,虽然不能恢复如初,但是怎么着也能让他少受一点苦。   其他要紧的还要感冒药,止泻药,兽人也会因为风寒或者吃错食物不断腹泻而丧命,这些应急的药,多少准备一点总归是没有坏处的。   再一个食物也是很有必要的,现在是夏季,水草丰茂、猎物倒是不少,不过捕猎到底还是危险,大米,面粉这些还是很有必要多买一些的,好好保存的话,放个两三年总归是可以的。   其实戈月心里早就计划过农耕的事情,只不过她先前到底是年纪小,能量有限,部落里的人又早就习惯了每日打猎食用的生活,加上她不能外出太久,还没有寻到能够当做主食广泛种植的植物,只能找到一些野菜,兽人只吃野菜的话,很难过活,加上野菜也很难种植出规模,所以她的种植大计一直没能顺利推行。   不过戈月的努力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至少在她离开白虎部落之前,部落里的人已经愿意在兽皮帐篷附近种些烤肉会用到的野菜和野山葱了。   原本戈月想着,自己要是能够顺利地度过今年的寒冬,明年她最紧要的事情,就是去野外搜罗一些能够食用的食物种子回来,先试着种上个几亩地,仔细侍弄上几年,怎么也能供应得上他们一家人一大半的口粮了,到时候他们就不用每日都出去打猎了。   还有保暖用的兽皮,戈月现在生活的世界也没有像样的针线,所有的兽皮衣裙都是用锋利的兽骨在兽皮上戳出小洞,然后再用细条的兽皮捆绑打结的办法缝纫固定。   所以是越大,越完整的兽皮越珍贵,戈月家原本是有几张狮虎兽皮的,不过他们离开部落的时候,那些兽皮都被部落里的人抢走了,他们现在是一张多余的兽皮都没有,虽然这几天他们也用陷阱抓到了一些小鹿和兔子、野鸡,但是兔子的皮毛太小,鹿皮皮毛太短太稀疏,到了冬天都不顶用,派不上什么用场。   之前戈月还犯愁一家人冬日取暖的兽皮该去哪里弄,自家今年冬天怕不是要盖干草取暖了,如今遇到了云景的超市,这些难题倒是一下子就都解决了。   锅碗瓢盆自然是也是需要的,戈月他们平常烹饪就是把肉用树枝串了在火堆上面烤,她倒是找了些薄石板当煎烤盘用,但是石板不比铁锅,用不了多久就会被烧炸,原本她还想着得空了要试着烧制一些陶器,如今既然能够买到现成的厨具了,那她也就省功夫了。   毕竟烧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还得事先砍伐大量的木柴烧制成木炭,在没有斧头锯子的原始世界,木柴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云景原本是很淡定的,但是当她听着戈月掰着手指越数越多的时候,她的表情也就越来越难看了。   云景语气委婉的提醒道:“要备齐你说的这些东西,估计得花不少的钱。”   老天作证,真不是云景小气,而是戈月进门的时候就只在腰上捆了一块兽皮,除此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   原本云景想着戈月到底只是一个小孩子,又打扮得如此的,嗯……潦草,恐怕身上是没有钱财的,在这种情况下,她倒是能够送她一些食物,给她应个急。   这两年云景家里虽然比不上前些年有钱,但也算是有点家底,拿点食物出来做好事也不算什么。   但是戈月这一通数下来,吃的、用的、要的种类繁多不说,数量还都特别的大,按照她的想法,光是粮食就要好几吨,大有在她这里进货的意思。   按照戈月的这个算法,恐怕是要把云景家超市的仓库都搬走一大半了,她就是再善良,也不会白给一个没什么交情的人这么多的东西。   戈月现在虽然是个不到四岁的兽人小姑娘,但是她穿越之前可是奔三的人了,还是个职场精英,她很聪明,自然明白云景在为难什么   戈月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只是让云景稍微等她一下,然后她自己就又推开了门走了出去。   反正云景之前已经说过了,这木门出现之后,只会在早上六点的时候消失,所以戈月也不怕自己回去后就进不来了。   戈月从超市里一出来,就一脚踩到了自己哥哥溪的手背,要不是江眼疾手快地扶了她一把,她肯定就因为失去平衡直接摔在地上了。   花和溪原本正趴在女儿(妹妹)消失的地方痛哭着呢,就见戈月又回来了,他们不管脸上还挂着泪水呢,又手舞足蹈地大叫了起来。   花更是拉着女儿的手,焦急的询问着她刚才怎么突然就消失了。   戈月惦记着自己还没有拿到手的种种好东西,一时间也顾不上解释,径直走到自己堆放杂物的地方,在杂物堆里扒拉了一通,才让她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女儿的解释,就见到女儿从急急忙忙地从杂物堆里刨了一块石头出来,当即又追问道:“你拿这块石头干吗。”   戈月到底年纪小,双手捧着那块石头都还觉得有些吃力,她拿着石头一边朝木门走,一边扭头对母亲解释到:“换东西,我现在没时间跟你们解释,等会儿回来了再慢慢和你们说,反正你们只用知道,我们以后很可能都不用愁没东西吃就是了。”   这一切发生得都太快了,从戈月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到她找到石头又走到走到木门前,不过就是一分多钟的事情,花他们都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就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又凭空消失了。   连一向最纵容女儿的江此时也有些跟不上女儿的想法了,女儿拿走的那块石头江是知道的,是他们今天早上路过一座小山包的时候,女儿硬要从山上刨下来的。   在江看来,那块石头除了颜色特别一点,是黄色的,并且比一般的石头要重很多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偏偏女儿喜欢的紧,一直说这是什么‘金子’。   江不知道什么是金子,也不知道女儿为什么既高兴又可惜,只知道这石头又沉又重,十分的碍事,要不是看着女儿实在是喜欢,他们也不会带着这么一块什么用都没有的破石头赶路。   江他们心里如何犯嘀咕先不说,就说戈月急匆匆的拿了石头回到超市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石头往云景面前的桌子一放。   石头落在钢化玻璃做的桌面上,发出了沉重的响声。   “这是?”云景看着自己面前黄灿灿的一大块金块,当即瞪大了眼睛。   戈月十分肯定的说道:“黄金原矿,我不知道这里面黄金含量是多少,反正看这成色,怎么着也比我之前在网上看到的那些狗头金纯一些。”   戈月肯定自己昨天遇到的是一座极其罕见的露天黄金矿,光是露在外面的黄金都成了一座小山包,还不知道埋在地里的有多少,也是她穿越了,这要是在现代,她要是能够有这么大一座金山,怎么着富豪榜上也该有她的名字了。   戈月的这块原石虽然只是她随手用爪子从矿山上刨下来的,但是这块原石特别的压手,并且黄得都晃眼,所以她笃定,这块原石的含金度绝对不会低。   这也是戈月刚才一开口就要那么多东西的底气,要不是她本来就有所依仗,还真不敢这样买买买。   戈月记得穿越的时候,黄金的价格还是一路高涨的,当时一克黄金的价格都已经快破四百,加工成首饰的黄金更加贵,她这块石头足有五六斤重,就算是只有百分之七、八十的纯度,那也价值好几万块钱了。   天知道昨天戈月看到那座金矿山的时候,心里有多懊悔自己现在生活在一个黄金一点都不值钱的世界,明明守着一座金山,却换不来一口吃的。   其实早上戈月从山上刨金块的时候,纯粹是小井市民思想作祟,想着好不容易让她遇到这么大一座金山,这可是她以前连做梦都不敢梦到的事情,不薅一点带走的话,总感觉是亏了。   戈月也没想到,自己的随随便便带在身边,当做纪念品的金块,竟然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第5章   云景承认先前是自己把人看低了。   不过做生意嘛,在商言商,就戈月要的那些东西,就她给的这块黄金矿石,还真是不够用。   云景直接说道:“现在黄金的价格是不低,不过你这块是原石,我拿到手后还要找人提炼不说,这么多的黄金,该怎么出手也是一个问题,到时候人家不一定怎么压价呢,所以我这边肯定也是给不了你高价的。”   至少是不可能按照市价给她的,这块黄金还要用火烧,去除杂质后才知道到底有多重,所以还真是不好估价。   戈月也知道自己要的东西特别的多,并且每一样她都不想舍弃,所以她的这块金块是真不一定够用。   戈月沉思片刻后,想到了一个办法:“这金块是我从一处露天金矿上刨下来的,要是这些不够的话,我还可以带你去金山那里,到时候你想要多少挖多少。”   戈月看得明白,金矿再好,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没有任何价值,倒是云景这里的各种物资,才是她急需要的东西,她直接把她带到金山去,用一整座金山跟她换物资,那不就是她想买多少东西就买多少东西了。   怕云景有所顾虑,戈月还十分豪气地表示:“当然了,也不是让你自己挖,只要你答应,我可以和我的家人一起帮你挖。”   戈月记得云景先前介绍超市的时候提过,她作为超市的主人,是可以跟着她去她生活的世界的,现在就看她愿不愿意为了金山跟着她过去了。   戈月的这个提议一出,云景可以说是很心动了。   要知道那可是一整座可以随人取用的金山,这样的机会,任谁遇到了都是没办法拒绝的。   老话说得好,鸟为食死,人为财亡,从这一句话里,就知道人类对金钱的渴求有多狂热了。   不过云景并没有马上就被眼前这巨大的利益给冲昏了头脑,而是仔细地问了问戈月那边世界的情况,要是十分危险的话,那还是算了。   毕竟金子虽好,没命花也是不行的。   戈月听完云景的担忧之后,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那里虽然是原始世界,各种野兽遍地跑没错,但是我和我的家人都是厉害的白虎兽人,白虎兽人可以说是我们那个世界的战力天花板了。”   云景想起戈月刚才兽形的样子,确实是一只小老虎,不过这么小的老虎,放在原始世界,到底是不是战力天花板,这一点还有待探究。   戈月一眼就看穿了云景心里的想法,她有些讪讪地替自己辩白道:“我是因为还是幼兽,所以个头才会这么小,我的父母都是成年兽人,我哥哥也快成年了,他们都是很厉害的兽人,我保证只要不被猛兽围攻,你肯定是安全的。”   戈月还提了提自己父亲受伤的事情,她和云景解释,虽然她的父亲现在因为腿伤,战斗力大不如前了,但是那也只是和白虎部落里的兽人比,离开白虎部落后,哪怕是她的父亲身上带伤,也能靠着天生的力气和之前的战斗经验制服世界上大部分的兽人和野兽。   而且戈月的母亲花和哥哥溪的战斗力也是不可小觑的,这也是他们能够一路走到这里,并且什么伤都没受的依仗。   可以说只要他们不遇到兽群和兽人部落围攻的话,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的兽人和野兽单个作战都拿他们这一家子没有办法。   戈月是不愿放弃那些即将到手的好东西的,所以她是竭力想要说服云景跟着她去金山取黄金的,超市里的好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她通通都想要!   听戈月说完后,云景确实是放心了不少,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要再仔细计划一下的:“我看你说话做事都十分的老成,刚才还叫我姐妹,想来你们那里虽然是原始世界,但是也已经发展得不错了,那我要过去,就得好好准备了。”   说实话,云景觉得戈月身上的违和感很重,明明她是生活在一个看着好像连布料都没有的原始世界,但是她却会说很多现代人独有的词汇,比如姐妹,比如战力天花板。   云景真是的有些迷糊了,总觉得戈月生活的世界看起来好像也没有那么原始。   戈月低头抠了抠自己的手指后,才决定对着自己的金大腿实话实说:“怎么说呢,你都有位面超市了,肯定也知道穿越吧,其实我是穿越过去的,穿越之前,我也是个现代人,所以我和你交流起来才会这么顺畅,而我生活的原始世界,现在还处在茹毛饮血的阶段,都还没有进入农耕社会,整个世界估计就我这一个例外。”   要知道在戈月能够说话行动之前,整个白虎部落都是吃生食的,也是在她的刻意引导和要求下,今年白虎部落的兽人才开始学着把肉烤熟了吃。   就这样有些兽人还觉得生火烤肉麻烦,宁愿吃生食呢。   这下子云景是真的有些吃惊了,要说起来她家里开了几十年的位面超市了,各个世界的客人也是见了不少的。   但是穿越者,云景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这可是件新鲜事,云景想着回头一定要和爸妈好好唠唠,这可是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先前云景只把戈月当做小孩子看,这会儿听她说完自己的情况后,她总算是能把戈月当做同龄人看待了。   对着一个活生生的穿越者,云景难掩心中的好奇,兴致勃勃地感慨道:“难怪呢,我就说你说话做事看起来都不像是小孩子,从现代穿越到原始世界,想来很多地方都不方便吧?”   对于戈月来说,这个问题真的是扎在她的心坎上了。   戈月神情崩溃地抱住了自己的脑袋:“扎铁了啊,老心 ,岂止是有很多地方不方便,简直是就没有一样方便的地方好吗。”   毫不夸张地说,穿越后,戈月的日子说是泡在苦水里都不为过了。   偏偏她还不能和其他人说起穿越的事情,因为兽人信奉兽神,穿越这种事情,要是宣扬开了,指不定得惹上什么祸呢。   是以戈月只当穿越的事情是自己前一世的记忆了,都没敢对家里人提过。   现在是好不容易遇到了云景,难得的是对方对穿越的事情还有兴趣,戈月可不得得抓紧机会,好好地倒一倒苦水。   这种事情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戈月索性就一屁股就坐在了云景对面的椅子上,准备和自己的金大腿好好地唠一唠自己穿越后的艰难生活,顺带着再卖一卖惨就更好了。   “姐妹你是不知道,我现在的日子简直是过得苦不堪言,衣食住行,就没有一样是靠谱的。”   “你敢相信吗,在我能够说话之前,我家里的人都是吃生肉的,就我睁开眼睛的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我妈,而是我爸那张刚吃完肉,血滋呼啦的大嘴,那家伙,当时我差点就直接被吓得厥过去了。”   “也是我刚出生的那一年喝的是母乳,后面一年吃的是母乳和果子,要让我跟着他们吃生肉的话,我早就找块石头撞死了。”   “后来我能说话了,才让我哥帮着钻木生起了火,当时也是费了老大的劲儿了,不过最后总算是是成功的吃上烤肉,倒也不算是白辛苦。”   云景从小也算得上是娇生惯养了,听完戈月的描述,她光是想一想都觉得这样的日子难熬,所以她不但没有打断她的诉苦,反而把桌子上的零食往她面前推了推,还安慰她道:“那确实是不容易,也是难为你了。”   戈月也没和云景客气,直接拆开了一包薯片,一连往嘴里塞了好几把后,才接着说道:“说完吃的,我再给你说说住的,我们住就是山洞和兽皮帐篷,偏偏那个世界还冬冷夏热,去年冬天不知道为什么格外的冷,我以前待得那个部落冻死了好几个老人和孩子,连我都差点没熬过来。”   “所以这次我别的都可以不要,但是这被子是一定要买的,还得多买上几床,等到冬天我们一家人挤在一个被窝里,多盖两床被子,也就不怕冷了。”   云景笑着跟戈月打包票:“这你放心,我这里被子有的是,棉被,羽绒被,蚕丝被,肯定是缺不了你的。”   云景家的超市虽然比不上那些连锁大超市,但也称得上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尤其是她们有会经常和其他世界的客人打招呼,所以仓库里不但有一般超市里应该有的商品,就连一些其他超市没有的东西,也能在她家的仓库里面找到。   甚至连种田会用到的锄头、镰刀,云景的母亲都去镇上找人订做了一批,如今就堆在库房的角落里。   戈月刚才不是还说了,她们那里还没有进入农耕时代,那不是正好要用到这些东西?   这一下云景就觉得自家这批滞销的农具可算是找到销路了。   “吃住都这样了,穿就更加不用说了,你也看到了,就是找块兽皮往腰上一裹,部落里那些不讲究的,夏天更是什么都不穿,直接光着,你说我好歹在现代生活了二十几年,这种日子我怎么过得了,我也想过要找棉花或者麻试着织布,偏偏我现在的身体还是个小孩子,能力有限,很多事情都还做不了。”   “我是既想织布,也想种田,还想搞养殖,偏偏这些事情哪一件都不是只靠着我自己就能完成的。”说着说着,戈月也泄了气,只觉得嘴里的薯片吃着都不香了   “以前你是没办法,现在你不是遇到我了吗?你想织布,种田,养殖,这都不算事好吗,我这里有农具,有种子,种植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只要能够把粮食种出来,这养殖也就简单了,至于棉花,你也不用着急,我们这里就有人爱自己种点棉花做被子,棉花种子倒也好找。”   “不过这会儿也太晚了,今天肯定是找不到了,回头帮你问一问吧,你先说这金矿到底离得远不远,我跟着你过去了,今天到底能不能够赶回来?” 第6章   其实就算是今天晚上回不来也没什么,云景是可以留在原始世界的,反正不管她在哪里,只要木门下次一出现,她都会回到自家的超市仓库里。   不过原始世界毕竟还是危险,说是危机四伏都不为过,要是可以的话,云景还是想在今天晚上就把金子弄到手,这样能够更加安全一些。   毕竟木门出现的时间实在是太随机了,云景这一去,有可能是只在那边待几天,也有可能会待上两三个月,甚至是更久也不一定,那就危险性就太高了。   戈月说的那一座金山,现在就像是掉在驴面前的胡萝卜,勾得云景心里不上不下的,想吃吃不到,想放弃又不甘心。   对于云景来说,现在摆在她面前的就只有一个问题,那一座金山,到底值不值得她冒这么大的风险。   云景心中纠结的时候,戈月也在心里纠结着该如何回答她,不过这种问题,说谎也没用,她到了那边后总归是要知道的了,隐瞒只会影响她在云景心里的形象。   最后戈月还是如实说了:“昨天我们光顾着赶路了,倒是没有特意注意,所以也不知道确切的距离,不过要是我们全速赶路的话,发现金山的地方离我现在住的山洞大概也就三四个小时的路程……”   虽然昨天戈月他们赶了一天的路,但是金山离戈月他们栖身的山洞实际上并没有一天的路程。   主要是因为现在天气实在是太热,所以戈月赶路时也得时不时地停下来歇息,加上中午还花了不少的时间打猎,捡柴火生火烤肉,所以一天下来并没有走出很远的路程。   可是就是这段并不算远的路程,如今却成了云景她们掘金路上最大的拦路虎。   经过先前的耽搁,眼下的时间马上就要到凌晨一点了,满打满算离早上六点木门消失也就不到五个小时了,就这几个小时的时间,云景她们光是赶路都够呛了,哪里还有时间挖金子呢?   戈月也想过就让母亲或者哥哥现在就往金山那边赶,要是抓紧一点,说不定也能赶在木门消失之前把金块送到山洞。   哪怕是只再刨下两大块金子,也够她再多买好多东西了。   可是戈月他们虽然是猫科动物,但是夜间视力并没有特别的出色,在夜间活动总归是没有白天方便的。   外面还有很多只在夜间出没的野兽,势必会让这趟路程变得更加危险。   戈月家里现在就只剩下四个人了,她不能为了一些物资,就心安理得的让自己的母亲和哥哥去冒险。   这要是他们在路上出点什么事情,戈月觉得自己肯定是会后悔一辈子的。   戈月见云景坐在椅子上,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指懒懒地戳着面前的金块,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只能先开口和她商量:“实在不行就算了,你先给我这的这块金子估个价,我紧着重要的买。”   虽然很不甘心,戈月也懊恼自己昨天早上怎么就只刨了这么一块金子,要是当时她再财迷一点,多跑两块呢,现在能多买多少东西了。   不过事情已经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戈月就算是把肠子悔青了也没有用,与其浪费时间后悔,还不如赶紧想一想,在有限的预算里,先把最紧缺、最重要的东西给买了。   好歹也是这么大一块金子,虽说买不了戈月需要的所有的东西,但是也不能小看了它的购买力,这要是全用来买粮食,那买来的粮食能把他们住的山洞塞满都还有剩。   此时云景也想清楚了,放着这么大的机遇在面前,白白错过未免也太可惜了,所以这个险,还是很有必要冒的。   云景看着着急上火的戈月,开口安抚道:“你先别着急,我愿意跟你过去,不过你得答应我,到那边后,你和你的家人得保护好我,并且帮我尽可能的挖掘最多的金块。”   云景这个要求乍一听还挺过分的,毕竟毕竟戈月提供的金矿,价值远远超过了她从超市里拿走的商品,不过这笔帐也不能这么算。   对于戈月来说,现在的金山是一文不值,但是云景买给她的那些商品,可都是能够改变她生活质量的好东西,要不是她运气好遇到了木门,可能这一辈子她都喝不上可乐,吃不上薯片了,这些东西放在现代不值钱,放在原始世界就是能价值千金。   这些东西其实就足够让戈月心动了,不过赶在她开口之前,云景又替自己家了筹码:“我也不会让你吃亏,除了你之前要的那些东西之外,我还可以帮你准备一些别的东西,像是野外生存会用到的文字资料、野菜大全、赤脚医生手册之类的,或者你想要什么别的资料,只要网上能够找到,我都可以给你打印出来,我这里还有很多蔬果粮食的种子,农具,你拿着这些东西,马上就能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   云景觉得自己已经下足了饵,她说的这些东西,对于戈月来说,都是能够切实改变她一家人生活品质的东西。   有了她给的工具和种子,都不用花费大量的时间经营,戈月直接就能从狩猎阶段直接跨到农耕阶段,狩猎和种地,自然是种地的安全性更高,风险更小。   其实戈月刚才见云景好半天没说话的时候,心里就已经凉了半截了。   主要是这原始世界确实危机四伏,云景一直都生活在舒适的现代,还有位面超市这么大一个金手指,肯定不缺钱,就算那是一座金山,想来也没有必要让她冒这个险。   哪曾想柳暗花明又一村,云景竟然愿意跟着她去原始世界掘金,这让戈月又重新开心了起来。   不过就是帮着挖挖金子,顺便保护一下云景的人身安全,就能得到许多她原本想都不敢想的好东西,这还用得着时间考虑吗?   明摆着是血赚的事情,戈月哪里又会不同意呢,担心云景会反悔,她点头都快点出残影了:“可以!当然可以了,只要你愿意跟我过去,我和我的家人保证会保护好你。”   那座金山周围因为有金矿,并不适合植物生长,所以那个小山周围连棵小树苗都没有,只是在泥沙堆积的凹陷处稀稀拉拉的长着几片杂草。   这种荒凉的地方,周围自然也是没有动物和兽人活动痕迹的,至少戈月他们一家人过来的时候没有遇到。   在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呆着,说不定十天半个月都遇不到一个兽人,所以戈月十分的有信心,坚信自己一家人是能够保护好云景安全的。   得到了戈月的保证后,云景的心里虽然还有些忐忑,但是总归是要踏实一些了。   眼见着时间也不早了,为了自己接下来的日子能够好过一些,云景准备回家一趟,去收拾要带到原始世界去的东西。   武器不能少,但是作为一个合法公民,云景能够找到最有杀伤力的东西就是菜刀了,对了!家里的工具箱里还有一只大扳手,也可以带上,怎么说也算是有点杀伤力,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云景不知道自己要在原始世界生活不知道多少天,所以所有的东西她都是尽量往多的准备,反正她的空间戒指那么大,可以装下很多的东西。   大件的帐篷,小件的比如换洗衣服,日用品之类的,云景就足足装了满满两个行李箱。   为了赶路方便,云景还去了一趟车库,把家里的越野车也装到了储物戒指里。   这辆车云景父母出去环球旅行前才加满了油,她回来后也没有开车出过门,所以油箱里的油还是满的,保守估计,跑个六七百公里还是不成问题的。   反正有储物戒指在,回头就算是车子没油了,云景也能直接装进戒指里带回来。   在家里收拾好东西后,云景又回仓库扒拉起了要带上的物资。   野外生活不方便,别的不说,做饭就是一个大问题,云景可不想过去后顿顿吃烤肉,所以她还得在库房里拿些速食食品。   好在现在自热火锅、自热米饭,方便面什么的口味众多,就算云景换着口味吃,也能吃上一个月不重复。   云景想着自己即将到到手的那一大堆金子,往储物戒指里塞速食食品的时候,也没小气,把戈月和她家人的份也算上了,足足装了七八箱才停手。   除此之外饮用水也不能少,云景可不想去原始世界喝生水,她到底不是土生土长的原始人,可不想过去一趟回来后,再被什么奇奇怪怪的寄生虫感染了。   戈月看着云景随手一挥,一大堆东西就消失在了她面前,当即就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见戈月惊讶成这样,云景特意解释了两句:“储物戒指,以前从星际世界的客人手里换来的。”   其实防人之心不可无,原本云景应该把储物戒指当做自己的护身底牌藏起来的。   不过云景从来不是委屈自己的主,她想要带走的东西太多了,她不想真的走大半天路,也不想吃原始世界的烤肉,喝那边的生水,光是食物就得准备好多,多到就算有戈月的家人帮忙,也很难把这些东西一次就搬到金山附近。   所以为了省事,云景也不想隐藏自己手里的储物戒指了,反正她能拿捏戈月的方式不止一种。   戈月想要物资,云景今天却不准备一次性给她太多,只让她挑最急需的,剩下的东西就等木门下次出现的时候再兑现了。   有了这些物资作为筹码,云景也不怕到时候戈月和她的家人保护她的时候会不尽心,亦或是会打她储物戒指的主意了。   戈月不知道云景心里的这些弯弯绕绕,她定定地看着她手上戴着的戒指,喃喃道:“我以为这玩意儿只存在于小说或者科幻电影里面,没想到现实里真的有这个东西。”   云景摸了摸自己手指上的戒指,轻描淡写道:“这宇宙中有着千千万万个世界,比我们先进的文明多如牛毛,在那些外星文明里,不止有储物戒指,还有许多我们想都想象不到的先进科技。”   戈月眨巴眨巴了眼睛,十分热切的追问到:“那姐妹你手里还有多余的储物戒指吗,要是有的话,能不能卖一个给我。”   这可是储物戒指,戈月想着自己要是能够拥有一个这样的戒指,将来可是能够派上大用场的。   云景十分无奈地摊开了手:“抱歉,我也只有这一个,没有多余的能够卖给你。”   星际世界的客人不多,除了云景母亲最开始遇到的那一位,其他的客人就算是生活在科技比她们更加先进的世界,也没有储物戒指这种东西,所以这玩意儿她家里也只不过刚好人手一个罢了,根本就没有多余的能拿来卖。   云景的这个回答,虽然让戈月格外的失望,但貌似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储物戒指这么逆天的东西,到底不像是路边的白菜,她想买就能买到。   戈月也没有失落多久,见云景又推着推车去装东西了,她也没有闲着,强打起了精神,准备抓紧时间去挑选一些紧要的东西。   不过戈月的手刚抓住推车,就看到木门又被人拉开了,这次来的是个成年男人,对方看到她后,倒是半点都不惊讶或者不适应,而是十分随和的和她打起了招呼:“诶,你是今天的客人?” 第7章   戈月原本想要提醒云景有客人来了的话,也因为来人的这熟捻招呼声堵在了喉咙口。   戈月都能没来得及回应,就见来人直接走到云景刚才坐的椅子上做了下来,那状态才叫一个轻松随意,怎么看都不像是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样子。   对方坐下后先环视了一圈,见戈月干站在那里不动也不说话,便饶有兴趣的打趣道:“小妹妹,你说你看起来年纪也不大,怎么大晚上的不睡觉,还在外面瞎晃呢,要知道小孩子睡眠不足可是长不高的。”   说完后对方还熟门熟路地起身从一旁的货架上拆了一箱AD钙奶,然后随手递给了戈月:“哥哥请你喝饮料,这玩意儿应该符合你这小孩子的口味。”   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来头,但是戈月十分不喜欢他和自己说话的方式,跟逗弄小孩子一样,要知道她外表虽然是孩子,可是灵魂可是一个成年人,这是拿AD钙奶侮辱谁呢。   打着想要吓唬一下眼前这个看着吊儿郎当,没有个正形人的想法,戈月‘嗷’地一声原地变成了兽形,想要让他也知道知道自己的厉害。   然而戈月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变成兽形后,不但没有如她所想的那样吓退眼前的人,反而让这个人兴奋了起来。   来人伸出手随便一捞,就把原本呆在地上的戈月捞到桌子上,然后也不顾她的嗷叫,直接就上手对着她的脑袋胡乱地揉了一通。   云景装完物资从另一边的货架后面绕过来的时候,第一眼对上的就是戈月那生无可恋的眼神。   云景当即对来人怒吼道:“湛元晨!你做什么呢,还不赶紧给我松手!”   湛元晨本来揉着戈月脑袋的大手也因为云景的怒吼吓得抖了抖,然后讪讪地放了下来。   戈月也抓住了这个机会,连忙支棱着自己的四肢站了起来,并且迅速地往后退了两步。   一直退到圆桌的边缘后,戈月才松了一口气,迅速地跳下桌子变成了人形。   成功地把戈月从湛元晨的魔掌中解救出来后,云景没好气地扭头瞪了他一眼后,才转头对她解释道:   “十分不好意思,这是我哥哥,他这里——”   云景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他这里虽然有点问题,但从小就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看到你的兽形后,没忍住才这样的,不是什么变态,你别担心。”   原来是脑子不正常啊……   戈月看向湛元晨的目光瞬间从警惕变成同情。   还没等戈月开口,坐在一旁的湛元晨看向云景,一脸幽怨开口:   “欸有你这样介绍人的吗?我好歹是你的亲哥,你对我就不能对有点基本的尊重?”   说话的同时湛元晨疯狂冲云景挤眼睛,眼里那意思——   外人面前,给你哥留点面子。   云景听完没忍住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道:   “一来就招客人嫌,你看看你从上到下,哪有一点当哥哥的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刚才揉戈月的头揉顺手了,哪怕是云景现在对正对他横眉竖目的,等她走近了,湛元晨还是没忍住伸手在她头上揉了一把,十分严肃认真的辩驳:   “我怎么没有当哥哥的样子了,你小时候被人欺负,哪一次不是我给你撑腰的?”   云景一边躲一边回:“那你怎么不说从小到大我给你背了多少的黑锅?”   湛元晨理不直气也壮:“那不是爸妈偏心你吗,你帮我背背锅怎么了?他们一舍不得打你,二舍不得骂你,你又没有什么损失。”   云景:“……???”   你听听,你听听,这是当哥哥的人能够说出来的话???   戈月:“……”   作为受害人的戈月,就这样看着面前这两兄妹你一言我一语的互怼了起来,一时间别提有多无语了。   好在这两兄妹也没有吵起来就没完没了,很快冷静下来了。   主要是云景吵着吵着想起自己还有正事要办,要不然就按照湛元晨那个小学鸡的性子,不一定还要跟她吵多久呢。   虽说云景看到湛元晨这么不靠谱的样子就来气,不过他这会儿出现确实是帮大忙了。   先前云景还发愁呢,自己要是跟着戈月去原始世界了,超市没人盯着该怎么办,直接关门怎么着也不太好。   这会儿湛元晨自己撞了上来,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横竖这也是他自家的产业,他也应该出点力,哪能让他只拿钱不干活。   云景朝湛元晨‘和善’一笑:“你来得正好,留在这边帮我看几天超市,我要去别的地方一趟。”   湛元晨一见云景笑就发憷,不是他胆小,实在是他这个妹妹是个芝麻馅的汤圆,按照他以前的惨痛经验来看,每次只要她这么一笑,他就生死难料了:“怎么个意思,我怎么没有听懂,你要去哪里?爸妈不是在家吗,怎么还能缺了人看超市?”   上次木门出现的时候湛元晨没有过来,所以所以他还不知道自家的木门已经换了个主人,也不知道父母去环球旅行的事情。   湛元晨和云景作为木门前任主人的血脉,两个人都是被木门认可的人,他们不像普通客人那样,会有许多的限制,他们可以长时间停留在木门到过的其他世界里。   要是他们在其他世界生活,那么木门每次出现,都会在他们生活的地方生出一扇门,不存在几次后就遇不到木门的情况,这也是湛元晨能够跟着媳妇儿纪乔乔在古代生活的原因。   其实自从湛元晨决定陪着纪乔乔留在古代生活后,他就不怎么到现代来了,云初他们对外说他去外地定居了,只有木门出现、并且当时他也清醒的情况下才会通过木门过来和家里人短暂待一晚上,玩玩自己喜欢的游戏,或者点些自己爱吃的食物解解馋。   不过也不是湛元晨留在现代几天就回不到纪乔乔生活的世界里去了,木门上面的那串铃铛作为木门的一部分,和木门之间也有感应,只要他把这串铃铛取下来交给纪乔乔,那么下次木门一定会出现在她身边,他只用在纪乔乔过来的时候让她开门,他再跟着过去就行了。   木门上的铃铛十分的神奇,算是木门的一个分身,它在的地方就相当于是木门的一个固定锚点。   以前云景的母亲为了让他们的父亲取下过一串,也就是那一次,才发现了这铃铛的作用。   当时的铃铛被云景的母亲取下后,很快就又重新生出了一串。   湛元晨和纪乔乔相爱后,云景的母亲也想着把现在的这一串取下来给纪乔乔,这样她也能够自由的留在现代。   不过和之前不一样的是,这串铃铛取下之后,木门就一直没有再长出过新的铃铛。   木门没有铃铛后,其他世界的客人就不能通过木门过来了,云景他们也不能通过木门去其他世界了。   这一点也是云景的母亲云初取下木门上的铃铛后,发现之后木门出现的七八次里,都没有一个客人再上门后,得出来的结果。   最后纪乔乔想要回家,云景的母亲就又把这串铃铛拿回来挂上了,铃铛挂上后,当天晚上就有客人上门了。   如果说木门是通道,那么这门上的铃铛就相当于是能够控制通道打开的钥匙。   知道铃铛对木门的影响后,云景的母亲就再也没有随便取下过它,不过现在也是没有办法,她想的是今天把铃铛取下来,下次木门出现的时候再挂上就好了,影响也不算大。   不过湛元晨现在一肚子的疑问,云景想要使唤他,就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一一解释清楚了。   好在事情也不复杂,她没费多少功夫,就把木门认她当了主人,父母继他之后也扔下她自己潇洒去了,而戈月生活的原始世界有一座大金山,她想跟她过去掘金的事情说清楚了。   然而湛元晨平常嘻嘻哈哈的不靠谱,坑起妹妹也从来不手软,但是在听云景说完后,他竟然想都没想地就否决了。   云景觉得自家老哥恐怕是在古代把脑子给待坏了,她不敢置信的问道:“那可是一座金山!一整座金山啊!金山都不要?”   然而湛元晨也收起了和她嘻嘻哈哈的态度,板着脸道:“别说是一座金山了,就算是一百座金山都不行,你自己的身体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还想往原始世界跑?别说是我不同意了,就算爸妈知道了也不会同意的。”   作为早产儿,云景的身体一向不太康健,从小就是药罐子,每到换季就必感冒发烧不说,平常还一点生冷的都不能吃,温度一下二十五她就得穿外套,要不然肯定头疼脑热不舒服。   这也是湛元晨从小就总往云景身上甩锅的原因,因为她身体不好,父母长辈都心疼她,对她十分的溺爱,连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她。   那原始世界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湛元晨怎么可能放心让云景去那里,而且还是去做掘金这种重体力活,就她那爬两层楼梯就喘的身体,去了又能挖到几块金子?   这要是运气不好再遇到什么野兽,她指定还没跑出一百米,就被野兽给生扑了。   听湛元晨提起这个,云景也有些心虚,不过她还是不怎么服气的小声辩驳:“我身体怎么了,吃了嫂子给的那些补药之后,我的身体已经好了不少了。”   湛元晨见云景不服气,也不跟她多啰嗦,直截了当地说道““你还真以为那人参和灵芝是什么灵丹妙药啊,吃上几次你就能够脱胎换骨了?反正我不同意,你要不是还不服气的话,现在就给爸妈打电话,看他们同不同意你去。”   云景不用问都知道爸妈会怎么说,肯定是不会同意她去的,毕竟他们也是见过许多好东西的人了,一座金山在他们眼里肯定是比不上她的安全重要的。   不过云景还是想争取一下,试图用讲道理的方式说服湛元晨:“可是那是一整座金山,你要我就这么放弃的话,那我到八十岁的时候想起来都会后悔的。”   湛元晨也明白自家妹妹的感受,要放弃的话,别说是她了,就是他自己,心里也是觉得可惜的。   沉思片刻后,湛元晨还是为金钱低头了,不过他提出了另外一个方案。   “我去,我跟着戈月过去,你留在家里。” 第8章   云景闻言上下打量了湛元晨一遍,语气十分地不确定:“你去?”   湛元晨双手环胸,神情淡然:“只有这个办法,要么就我去,要么就放弃,你慢慢考虑吧。”   虽然湛元晨说这话的时候态度不算特别的生硬,但是云景知道自家哥哥的脾气,往往是他越轻描淡写的时候,态度就越坚决。   他都这么说了,那就表明云景没有第三条路走了,她要是再出声抗议,他肯定是要掏出手机跨国呼叫家长了。   云景只能举手妥协:“行,你去,让你去行了吧。”   云景想着自己都不去原始世界了,先前收拾好的东西对她来说自然也就没有用了,所以她把装衣服的箱子从储物戒指里拿出来后,直接把戒指扔给了湛元晨。   “喏,你来之前我收拾好的东西,有吃的有用的,还有你那辆越野车,油是满的,开个几百公里没问题,挖金子要用到的锄头、榔头、锯子,錾子我也在里面放了不少,你自己再看着收拾点其他的东西,估摸着也就差不多了。”   湛元晨抬手轻松接住:“原始世界那么大,一箱油肯定不够,我把油箱里的油抽出来,再去加一箱油。”   其实以前是可以直接拿着油桶去加油站买油的,不过这几年国家在这方面的管控是越来越严了,再想用铁桶加油是要事业单位打报告的,就算村里农机用的柴油,也得让村里出据证明才买得到,就算偶尔有不用报告和证明的站点,那也得登记身份信息。   云景一家人身份特殊,平常生活得都特别的谨慎,一般像这样需要留下身份信息的事情他们都是不会去做的。   不过这也难不住湛元晨,他用橡胶管把油箱里的油抽出来装到铁桶里,再开着车出去一趟,回来的时候油箱就又是满油状态了。   云景了解自家哥哥,就是一个大吃货,他说出去给车子加油,就不是只出去给车子加油那么简单了。   果不其然,湛元晨开着车回来的时候,各种吃的塞满了副驾驶不说,后排座位上还塞着几大袋子的甜品和一个蛋糕。   云景没忍住挑了挑眉:“这个点还有蛋糕店开着门呢?”   要知道小县城一到晚上九、十点钟,除了夜宵店基本都关门了,湛元晨出门的时候都快凌晨两点了,这个时候还能买到蛋糕是云景没有想到的。   湛元晨得意的捋了一把头发:“这就是钞能力了,我直接给甜品店老板打的电话,让她浅浅地加了一个班。”   不知道为什么,云景莫名地同情起了这位老板:“有你这样的顾客,可真是人老板的福气。”   不说那些甜品,就说那个蛋糕,就有十二寸大,也不知道蛋糕店老板大半夜被人一个电话从床上叫起来,怀着困顿的心情做出这么大一个蛋糕的时候,心里得是什么样的复杂感受。   云景不知道的是,就因为她嫂子酷爱吃甜食,所以湛元晨每次过来都会给她买很多甜品,而且他是认准一家店买的,因为纪乔乔说这家店的蛋糕最好吃。   所以这已经不是蛋糕店的老板第一次在半夜里被湛元晨叫起来加班了。   而且因为湛元晨出手大方,每次除了买蛋糕外,还会顺便把店里剩下的甜点都包圆了,所以这个班老板自己也是愿意加的。   要知道蛋糕店的老板每天晚上睡觉都不敢开静音,就是怕自己睡得太熟会错过这位爱在深夜消费的财神爷。   反正她就住在店里,上岗快不说,每次只是熬会儿夜就能赚个千八百,都能赶上她一天的营业额了,她是傻了才会不情愿呢。   云景和戈月帮着在元晨把车上的食物全部拿到库房后,他直接在仓库外面就把车子收到储物戒指里了。   湛元晨虽然小时候爱让云景背锅,上学的时候爱用各种理由骗她的零花钱,但是在大部分的时候,他对这个妹妹还是挺不错的。   所以那些甜点里除了那个蛋糕是云景不能动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随便她挑选的。   当然了,对于戈月这个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的客人,湛元晨也没小气:“小老虎,你喜欢吃什么随便拿,千万别跟我客气。”   云景自然也是喜欢吃甜品的,不过因为怕长胖,所以总是不敢多吃。   平常云景连蛋糕店都不怎么敢进,就怕自己会控制不住胡吃海塞。   不过这会儿好吃的都送到手边了,一点都不吃是不可能的,最后云景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手,选了一盒她最爱吃的芋泥班戟后,又没忍住多拿了一盒巧克力小贝出来。   戈月也没和湛元晨客气,十分自然地选了几样自己爱吃的甜品。   想到之前自己被揉的那几下头,戈月就觉得这些甜品是她应得的。   等她们都选好了,湛元晨才把剩下的甜点和蛋糕都收进储物戒指里,准备等会儿再给自家媳妇儿送过去。   收好甜点后,湛元晨就开始往桌子上摆烧烤啤酒小龙虾了。   这次戈月没有留下来吃,湛元晨说是要让他媳妇多睡一会儿,等到早上五点多,才带她过来取铃铛。   还有一个多小时,戈月可等不了了,她的家人还在山洞里担心她呢,她得回去一趟,至少先把事情和家里人解释一下,免得到时候吓到他们。   戈月临走的时候湛元晨出声拦住了她,然后十分大方地往她购物车里塞了一只炸鸡和一大盒蒜蓉小龙虾并几大盒子烧烤:“带回去和你家里人一起吃,现代的这些垃圾食品,虽然不健康,但是是真的香。”   在古代生活的湛元晨平常最想的就是这些吃的。   虽然湛元晨平常也没少往那边搬运各种调料,不过将军府里的大厨手艺虽然做菜不错,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缺少了现代的科技与狠活,吃着总觉得差点意思。   湛元晨觉得自己都馋成这样了,生活在原始世界的戈月肯定比他还想这一口,所以决定大方地和她分享一下自己的快乐。   当然了,毕竟吃人的也嘴软,如果戈月的家人吃了他的东西后,能够更加尽心的保护他就更好了。   戈月推开门离开后,云景才对着湛元晨没好气的提醒道:“你可少吃一点吧,小心吃胖了我嫂子就不要你了。”   湛元晨刚扯下炸鸡的鸡腿吃了一口,闻言没忍住握着鸡腿隔空点了点云景:“你说说你,怎么就不知道盼你哥一点好呢?”   湛元晨一脸不屑的回道:“再说了,你嫂子可不像你这么颜狗,她爱的是我独特的灵魂,怎么可能因为我长胖了就不喜欢我了。”   云景冷酷一笑:“呵呵,真的吗?”   “可是我嫂子上次跟我说她就是因为你的外表才跟你在一起的,要不然她为什么放着那边各种的王公贵族不要,偏偏看上你这颗烂白菜梆子。”   湛元晨知道自家妹妹是个不刺自己几句就不痛快的性子,所以听她这么说他也不生气,而是笑呵呵地嘲笑她连个对象都没有,就别管他们小两口的事情了。   湛元晨不屑地耸了耸肩:“有这功夫你还是操心操心自己吧,我好歹靠着妈生的俊脸拐到了媳妇,你是直接糟蹋了咱妈给你生的这张脸,二十好几的人了,连个男朋友都找不到,说出去都笑死个人了。”   云景毫不示弱,立刻反击道:“哼,男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难道我是找不到吗,我是不屑找好嘛?”   就在这两兄妹互相捅软刀子的时候,戈月已经推着购物车回到了山洞。   原本这已经是戈月第二次消失又出现了,按理说江他们的反应应该没有先前那么大了,不过看着她手里推着的东西,他们还是没有绷住,吓得接连往山洞里面蹦跶了好几步。   江作为家里的主心骨,胆子到底是要比妻子和儿子大一些,看着女儿手里推着的东西,他还能大着胆子问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手里的东西又是哪里来的?”   关于该怎么跟家里人解释这一点,刚才在超市仓库里的时候戈月就已经想好了应对的说辞了。   兽人不是都信奉兽神吗,这个时候扯兽神的大旗自然是最好用的了,所以戈月眼胡诌起来是眼睛都没眨一下的:“刚才我不是突然就消失了吗,其实我是受到了兽神的召唤。”   戈月这话一出,江、花都连忙跪了下来,额头抵在地上,十分虔诚地呼喊道:“兽神在上!”   “兽神真的召唤了你。”溪到底年纪更小一些,并不像其他兽人那么信奉兽神,主要是大家成天都嚷嚷着兽神,却从来没有真的见过过兽神,所以从骨子里就少了一些敬畏。   戈月脸不红心不跳的继续编瞎话道:“当然是真的,兽神十分喜欢我献给祂的黄色石头,并且要派神使来取那种黄色石头,使者等会儿就过来了,我是急着回来放兽神赐下来的宝物,等会儿还要去接神使呢。”   怕家里人不相信,戈月还从购物车里拿出了湛元晨刚才给的食物,替自己的说辞增加可信度。   “这是兽神赐予我的食物,你们尝了就知道了,这根本不是我们兽人能够做出来的食物。”   戈月坚信这些美食一出,一切的质疑都将成为浮云。   因为兽人的日常饮食堪称美食荒漠,日常就是野果子,野菜,以及那些生肉,好不容易烤个肉还不放盐,这烧烤炸鸡一拿出来,难道还征服不了他们?   事实证明戈月想得确实没错,本来对她的话将信将疑的家人,在她打开装着炸鸡的纸盒子时,就因为这些神赐的食物而信服起了她的话。   之后的小龙虾和烧烤就更加不用多说了,无疑都是兽人世界绝对做不出来的绝妙味道。   溪一手烧烤,一手小龙虾,那外壳坚硬的小龙虾到了他的嘴里,直接让他连壳带肉地都嚼成渣吞下了肚。   江和花作为大家长,这么珍贵的食物是没有放开吃的,只一样尝了一口味道,就坐在了一旁,笑着看儿女吃了。   戈月心细,明白父母心里的想法,所以她也没和他们墨迹,直接拍开溪伸向炸鸡的手,把两只炸鸡分别塞到了他们的手里。   戈月十分严肃的对江他们说道:“这可是兽神赐福过的食物,多吃一点是有好处的,你们都得吃。”   说完戈月不还不忘给家人们喂定心丸:“而且兽神答应过我,等我们帮神使采集完黄色石头之后,祂会赏赐我们很多的东西,不止是食物,还有其他的东西,只要我们能够帮神使好好采集石头,让他满意,以后我们就不用再为食物发愁了。” 第9章   生活在原始世界的江和花他们根本想象不出女儿说的,不为食物所发愁的日子是什么样的日子。   对于兽人来说,每天总是要去打猎才能填饱肚子的。   男人狩猎,女人采集,他们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   然而他们坚持了不知道几百年还是几千年的事情,就在这么一个普通的晚上,貌似就要迎来改变了。   溪异想天开的问道:“难道兽神要赐予我们一辈子都吃不完的猎物?”   因为戈月拿回来的食物,溪也开始打心里相信兽神确实存在了。   在兽人们的口口相传里,兽神总是无所不能的,所以溪觉得只要兽神愿意,是可以赐给他们一辈子都吃不完的猎物的。   戈月失笑道:“兽神当然不是直接给猎物给我们了,祂会给我们很多食物的种子,以后我们只用种地,就能有吃不完的食物了,那些食物还能用来养动物,等我们自己养动物了,什么时候想吃肉就什么时候捉来吃就行了,再也不用满森林的去打猎了,危险不说,还不能保证次次都有收获。”   种地这个词江他们之前就总听戈月念叨,也明白种地是什么意思。   戈月这话一出,江他们面上的激动和兴奋就冷淡了下来。   因为地里能够长出来的总归只有各种野菜和果子,活生生的猎物是不可能从地里长出来的。   至于种野菜喂动物,江他们更是理解不了了。   森林里到处都是野菜野果和各种动物,只要勤快一点,总归是能够捉到的,他们何必费那么大的精力去种地、喂养动物呢。   江觉得兽神估计是答应要给女儿吃不完的野菜,可是野菜虽然也能吃,但是兽人只吃野菜是生存不了的,因为他们必须要吃肉身上才有力气。   戈月见家人对种地明显没多少兴趣的样子,也懒得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和他们长篇大论地解释。   他们脑子里压根就没有种地的概念,也不知道种地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变。   横竖等到以后她把粮食种出来了,他们就能明白这样生活的好处了。   反正他们对兽神是绝对的敬仰,对于兽神的赏赐,他们就算再不满意也不会提出来。   之后只要他们老老实实地帮湛元晨这个‘神使’挖金子就行了,其他的事情都可以暂且先搁下不谈。   重要的是他们之后要好好地挖金子,只有这样,戈月才能够从云景手里得到更多的物资,粮食、种子,工具,这些都是她梦寐以求的东西。   等到江他们把自己带回来的食物吃完后,戈月才让母亲他们把山洞里的要带走的东西收拾一下。   除了他们之前的行李要带走外,最紧要的就是戈月这次从云景那里带回来的物资了。   云景并没有让戈月带走价值那么大一块金块的物资,而是只让戈月装了一购物车东西走。   剩下的金块算是戈月留在云景那里的押金,等到湛元晨安全回去后,云景才会给她剩下的物资。   一辆购物车并不算太大,所以购物车里装的都是戈月从库房里选出来的紧要东西。   一个铁锅,一套不锈钢的餐具,两把菜刀,食物以及一些烤肉会用到的调料,除此之外,戈月还给自己和家人一人挑了两身内外衣裤。   云景家的超市规模不大,戈月拿的衣服其实就是睡衣,就算是睡衣,仓库里的款式也很少,几乎没有什么挑选的余地,戈月就比着自家人能穿的大小随便选了一些。   戈月让江他们都换上自己带回来的衣物。   江他们没有见过这样的衣服,觉得兽神赐下的这个叫衣服的东西摸着实在是柔软异常,和硬挺的兽皮一比,简直轻到了让人不敢相信的程度。   这么好的东西,江他们一时间倒是不知道该不该往身上套,按理说兽神赏赐下来的东西,是应该交给部落里的祭祀供起来的,穿在身上,多少是有点不敬兽神的意思了。   不过现在他们离开了部落,就算是想把衣服供起来,也没有地方供了。   戈月却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顾虑,她决定给家里人打个样,所以她直接从袋子里拿起一条儿童内|裤往身上套。   服帖柔软的小裤裤一上身,戈月差一点就因为激动要哭出来了。   天知道她作为一个成年人,之前挂了好几年的空挡,平常只能穿一些会在夏天发出异味的兽皮时,心里是多么的崩溃。   戈月摸着自己身上柔软舒适的纯棉内|裤,觉得自己从穿越起就虚浮着的那颗心,总算落到了实处。   有了今天晚上的奇遇,戈月觉得自己在原始世界也能滋润的生活了。   一条小小的内|裤,给戈月带来的却是满满地安全感。   穿好内|裤后,戈月再往身上套了一条棉布睡裙,这一下她真觉得自己的人生算是圆满了。   换好衣服后,戈月直接把自己换下来的兽皮踢到了山洞角落。   以后她都不需要这倒霉的玩意儿了。   花看着被女儿踢远的兽皮,心疼得直皱眉,连忙走过去把兽皮又捡了回来,宝贝地拍掉了上面的灰。   这块兽皮虽然不大,但是多攒几块缝在一起,等到冬天的时候,可是能够顶上大用的。   戈月看到了母亲的动作,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到他们迟迟不肯换衣服,只能搬出兽神来震慑他们:“我现在要去接神使了,你们最好还是在我回来之前把衣服换上,不然神使可能会不高兴。”   戈月说这话虽然这确实是想吓唬家人,从而让他们穿上衣服,不过她确实是为湛元晨打算,才这么做的。   因为作为现代人的湛元晨,可肯定是不想一过来,就见到戈月家里这几个身上只裹着兽皮,稍微有一点大动作就会走光的兽人。   尤其是戈月的母亲花,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兽皮,胸前并没有裹兽皮。   戈月倒是习惯了,因为这是在原始世界十分正常的打扮,在部落里的时候,夏天还有许多浑身上下都赤条条的兽人,她早就已经看习惯了。   戈月是担心湛元晨看到这个场面后会觉得不适,所以才连劝带威胁地让家里人都穿上她带回来的衣服。   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戈月和家里人简单地交代了几句后,就又拉开门去了超市。   戈月到的时候,湛元晨刚从家里洗了澡换了一套衣服过来。   为了方便之后几天、也可能是十几天的高强度劳动,湛元晨换了一套耐磨的帆布工装服,酷炫新潮的版型和设计,一眼就能看出设计师想要表达的随性主义。   不过设计这一套衣服的设计师可能怎么都想不到,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人穿着他设计的衣服真的去挖矿。   戈月看着湛元晨脚上穿着的真皮靴子时,没忍住多看了两眼。   云景误会了戈月的眼神,当即拍着胸口表示:“你也想要靴子?我这里暂时没有你能穿的码,回头我去给你买一些,还有你之前说的衣服,我直接在桃宝上帮你买,款式多一些。”   鞋子和衣服戈月自然是想要的,不过她刚才的眼神真的不是这个意思。   戈月看着湛元晨脚上那双质量一看就很好,密封性想来就更好的靴子,实在是忍不住了,索性直接提醒道:“我那里是真的热,中午随随便便都有四十几度了,你要是穿着皮靴去干活,用不了两天,你这脚就得被脚汗泡掉几层皮。”   戈月对面前的这对兄妹十分的无语,觉得湛元晨和云景肯定是小娇生惯养的,因为他们的生活经验明显不足,一看就是长期脱离劳动人民的人,谁大夏天的干活还穿皮靴啊,这是真不怕自己的脚被腌入味吗。   云景也是太过想当然了,只想着原始世界碎石子和断树枝可能会特别的多,为了自家智障哥哥的安全着想,她才提醒他穿双结实的靴子保护双脚,倒是忘记皮靴闷汗的这个特点了。   被戈月这么一提醒,湛元晨也反应了过来,好在时间还有富裕,他再回家换双透气的鞋子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这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总之五点半一到,湛元晨就回去找媳妇了。   几分钟后,睡眼惺忪的纪乔乔跟着湛元晨一起过来了。   虽然云景和湛元晨一见面就掐,时常互怼,但是她和纪乔乔这个嫂子的关系还是很好的。   主要是纪乔乔人又美又飒不说,性子还一点都不柔弱,绝对是古代的飒爽女将军,这一点十分的对云景的胃口,加上两人年纪也相当,所以姑嫂两人每次见面,都有聊不完的话题。   今天时间仓促,两人也来不及多聊,湛元晨和戈月就要离开了。   纪乔乔放心不下丈夫,拉着他到一旁仔细叮嘱了一番,主要是让他随时都要把袖箭和匕首带在身上防身,还有安全第一,一旦遇到野兽就赶紧开车跑,千万不要托大。   戈月见云景和纪乔乔都因为湛元晨的安全而担忧,无奈之余,不得不再次拍着胸口保证道:“你们放心,我和我的家人肯定会保护好他的,只要我们还活着,就不会让他有事。” 第10章   云景和纪乔乔忧心忡忡地送走湛元晨后,时间也马上就要到六点钟了。   姑嫂两没有多余的时间叙旧,只能大致地聊上几句各自的近况。   因为之前云景在市里上学,纪乔乔和她见面的时候真的不多,知道她以后就留在家里经营超市之后,纪乔乔也十分的高兴,这代表以后她们姑嫂相处的时间就变多了。   六点不到,纪乔乔就带着云景给的大金块回去了。   这金块还是原石,必须得先烧掉石头里的杂质,才能得到含金量足够高的金块。   云景在现代做什么都不方便,不说市里,就是她生活的这个小县城,她要是一次拿出这么大一块黄金原始找人提炼加工,估计都得被人家老板再三盘问,要是在遇到一个谨慎一点的,估计还会直接报警都说不一定。   为了安全只能让纪乔乔拿到古代去操作,纪家作为兵力占据了好几个州的反叛势力,找几个工匠提炼金子自然是不成问题的。   炼金这件事情交给纪乔乔去办,能省下不少的功夫。   小姑子难得拜托自己做事,纪乔乔想都没想,当即就答应了下来,并且主动提出等到原石提炼好了,直接给她弄成金元宝。   其实对于云景来说,要是纯金,不管是金元宝还是金条,都是无所谓的。   关于这一次采集回来的金子怎么分配,先前湛元晨跟着戈月回去的时候,云景就和他商量过了。   而且那么大一座金矿,云景也没想过要全要。   反正她家的败家哥哥已经往媳妇娘家补贴了那么多了,再补贴点金子进去也没什么,   所以云景说的是等到这次掘金结束后,得到的金子他们两平分。   说是平分,其实云景他们亲兄妹之间也不会真的这么较真,因为湛元晨,家里拿出去的好东西多了去了,细算下来其价值也不会比一座金山少多少。   这次掘金,云景可以说是没出什么力,苦活累活湛元晨全干了,要说起起来,就算他多拿一点也是说得过去的,她留下一半都多了。   不过云景也不能一点都不要,倒不是说她有多爱财,主要是要维持位面超市的运营就是要花钱的,因为她要采购很多的物资。   再说湛元晨去原始世界挖矿的时候,她在现代还要给戈月采购那些她点名要的那些东西,戈月要的东西又多又杂,要是全部买下来,费时费力不说,还得花上一大笔钱。   云景想着自己都这么辛苦了,收下一半的金子作为她的辛苦费,也是应该的。   六点一到,木门准时消失,木门消失后,云景也没在仓库里多留。   再有两个小时,超市里的那几个员工就要上班了。   云景把桌子上湛元晨留下来的残羹剩菜收拾好了,直接拎着收拾好的垃圾和她还没吃完的甜点回了家。   戈月点名要的物资不少,其中有些东西买起来还有些麻烦,不过云景也不着急,她回到自己房间简单洗漱了一下后,就直接一头扎在了柔软的床上。   那么大一堆事情呢,一时半刻也忙不完,还是先蒙头睡它个八、九、十几个小时再说吧。   云景躺在柔软的大床上睡觉的时候,她的哥哥湛元晨就没有这么好的福气了。   此时湛元晨正驱车朝着金山狂奔而去。   湛元晨跟着戈月从木门一出来,脚刚踏到原始世界的地上,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站在门前的三个大个子。   好家伙,这原始世界兽人个子是真的高,按照湛元晨的目测,最矮的那位女性都是两米往上的个子。   湛元晨182的个子,放在南方算是鹤立鸡群了,但是放在这个山洞里面,他就像是误入了巨人国的小矮人一样。   见到湛元晨的第一眼,戈月的家人就齐刷刷地跪在了他的面前。   江他们为了给尊贵的神使留下一个绝对虔诚的好印象,下跪的时候那真是一点都没有吝啬力气,就算是在泥地上,湛元晨都听到了他们膝盖和地面相撞的沉闷声音,那声音听得他都觉得膝盖疼。   来的时候戈月已经给湛元晨安排好剧本了,所以他知道自己未来一段时间都要扮演兽神神使的身份。   所以对于江他们二话不说就下跪的行为,湛元晨倒是已经预想到了,也不至于会被戈月家人的这个样子吓到。   神使么,高贵冷艳是必须的,不过湛元晨也没有看人跪在自己面前的喜爱,他轻咳一声后抬了抬下巴,暗示戈月赶紧把她的家人从地上弄起来。   因为木门的翻译系统只在云景生活的世界有效,所以她和湛元晨一旦到了别的世界,照样有语言不通的烦恼,好在这次还有戈月这个穿越者,能够充当他的翻译官,倒是不用他再手舞足蹈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了。   戈月的家人见到穿着打扮乃至通体气质都和自己格格不入的湛元晨时,就已经把他神使的身份信了八分。   这八分的信服,在湛元晨从戒指里掏出他那宝贝越野车的时候,直接变成了十分。   作为现代工业技术下的产物,越野车的存在对于江他们来说简直是他们想破头都想不出来的物品。   这样的东西,绝对是神界出品无疑了。   所以在戈月好不容易把他们从湛元晨的面前劝起来后,他们又‘砰’地一下跪在了越野车前面。   哪怕戈月告诉他们,在兽神生活的世界,这个叫车的东西只是一种普通的代步工具,根本代表不了什么,他们也不敢怠慢,坚信这车就是兽神的另一种存在方式。   江他们不明白什么叫代步工具,在连动物都没有驯服的世界,他们只能靠自己的双脚或者翅膀赶路。   所以湛元晨的越野车一亮相,他们就把这车子当做兽神的另一个分身了。   来的时候戈月就交代了,让湛元晨在她的家人面前,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一切就由她解释,既省心,也利于增加她以后在家里人面前说话的份量。   所以这次戈月都不用湛元晨出声,又出声把他们从地上劝了起来,然后就指挥着他们往敞开的后备箱里搬东西。   说是搬东西,其实大多都是戈月从云景那里拿回来的东西。   戈月家里原本的家底少的可能,只有一些昨天晚上没吃完的食物,和他们身上刚换下来的兽皮。   越野车的后备箱空间很多,戈月和家里人把他们现在所有的家当都塞了进去,也只占据了后备箱三分之一的空间。   戈月知道湛元晨肯定是急着想要去金山实地看看的,所有她也没有多磨蹭,先把家里人都推到后排作为坐好之后,她才爬上副驾驶坐好。   江他们一开始是不愿意往越野车上坐的,对于他们来说,越野车是神使的东西,他们作为普通兽人,连触碰都是一种罪过,更别说坐上去了。   对于江他们说要变成兽形跑着去金山的提议,戈月连提都没有跟湛元晨提过,直接就否决了:“神使脾气不好,你们要是不按照他的想法做,他可是会生气的。”   他们白虎兽人全速奔跑的状态下虽然速度不慢,但是也没有办法和越野车比,戈月又不是脑子坏掉了,才会放着好好车不坐,要跟着他们下去长跑。   最后江他们担心神使生气,总算是不情不愿的上了车了,上车后他们也不敢乱碰乱看,整个人坐得跟大树一样笔直。   湛元晨急着去金山,也没多耽搁,确定车里的人都做好后他就启动了汽车,车子引擎发动的声音又把江他们吓了一跳。   江他们三个人坐在后面,三双手紧紧窝在了一起,背上的冷汗是一茬一茬的往外冒。   原始世界虽然没有马路,但是好在他们所处的地方是一大片平原,路况十分的不错。戈月坐在一旁指路,湛元晨直接以一百二十码的速度朝金山飞驰。   原本六个多小时的路程,湛元晨开着车,三个小时就到了。   他们能够这么快赶到,还是多亏了越野车的性能好,遇到小河小坡的时候,直接就开足马力就碾压过去了,一点时间都没有耽搁。   金山确实也如戈月所说,就是在一片平原的边缘。   湛元晨粗略的探查一下,觉得这座金矿的含金量应该更可观。   因为裸露着外面的部分都是金黄色不说,摸着还很有金属感。   这座金山光是裸露在外面的小山包就有七八米高,面积足有四五十个平方,光是裸露在外面的部分,就已经十分的可观了。   湛元晨在心里大致算了一下,就他们这几个人,手里又没有专业的采矿工具,哪怕是日夜不休的挖凿上十天,可能都挖不完露在外面的金矿,更别说是埋在地底下的部分了。   时间紧,任务重,面对这么大一座金山,多耽搁一分钟都是在犯罪。   湛元晨也没有掉链子,他收好车就立即从储物戒指里面把云景之前准备好的工具翻了出来,撸起袖子准备开挖了。   戈月的父亲见状神情十分的激动,呜呜哇哇地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湛元晨视线投向戈月,戈月秒懂,实时翻译了起来:“我父亲说你贵为神使,不用亲自挖石头,你要多少石头,他都能给你挖出来,你只用在一旁等着就行了。” 第11章   江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家女儿(妹妹)被兽神召唤后一下就能和神使交流了。   不过这不耽搁他一直让戈月劝神使不要自己动手。   这么离谱的要求,湛元晨自然是不会同意的。。   这么大一座金矿,就他们这几个人,靠着这些落后的工具,挖上两年都不一定能够挖得完。   更别说这也不是湛元晨想挖多久就能挖多久的,因为木门指不定再过两天就又出现了,所以现在每一分钟都是极其珍贵的。   戈月也知道自己劝不住湛元晨,毕竟断人财路,相当于杀人父母。   换位思考一下,这要是换成戈月自己,也是会抓紧每一秒钟闷头挖的。   最后戈月只能用神使也想要体验一下挖矿是什么感觉的理由搪塞了家里人。   要想挖矿有效率,称手的工具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就云景准备的那一大堆工具,湛元晨和戈月家里的几个人,人手两把都还有剩下的。   湛元晨也没藏着掖着,直接就把储物戒指里的工具一股脑全拿出来堆在了地上。   完了湛元晨指着地上的工具扭头对戈月说道:“你让你爸妈随便选,什么顺手用什么。”   江他们听不懂湛元晨的说,只能愣愣地看着地上堆着的工具,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互相大眼瞪着小眼。   云景准备的工具种类繁多,江他们以前别说用了,连见都没有见过,想在神使面前好好表现都不知道该怎么做。。   等到戈月走到工具堆前面,把所有的工具一一示范了之后,他们才知道这是比石斧头和骨刀还要锋利的工具。   金矿原始不是特别的坚硬,江拿起一把尖嘴锄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发现十分趁手后,心中不由得大定。   原本江还担心石头坚硬不好采集,他们要是采集速度过慢,恐怕会惹得神使不快,没想到神使竟然还愿意拿出这么好的工具给他们用。   江觉得有了这些工具之后,自家人最后采集到的石头数量一定会让神使满意。   花和溪在江行动后,也有样学样,一人拿了一把锄头在手里。   分好工具后,大家也没有多耽搁,一人选定一块地方之后,就开始热火朝天的挖了起来。   湛元晨手里拿的是凿子和榔头。   他走到一处金矿石突出的角落后,把凿子放定在突出的矿石上方,一手牢牢地握紧了錾子,一手再握着榔头朝着凿子的顶部狠敲几下,一块成人巴掌大的金块就这样被他敲了下来。   这石头含金量高,拿在手里也很沉,湛元晨成功凿下一块矿石后,任凭那块矿石砸到地上,他连看两眼的时间都没有,又紧赶着侧身对付另一块矿石去了。   湛元晨忙活的时候,江他们也没有闲着,他们仗着力气大,那把不大的锄头握在他们手里,挖起金矿来时简直是虎虎生风,几乎每挖两锄头,就能从金山上挖下一大块金石头。   就连年纪最小的戈月都没有掉链子,她手里提着一把小锄头,专找那种开裂的地方挖。   这些金山上天然形成的裂缝,只用把锄头卡进去轻轻一撬,也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很轻松地把金块撬出来。   几个人就这样埋头干了两个多小时,最后还是溪饿得受不了了,肚子咕噜噜直叫唤,湛元晨听到这声音后,才从金子堆中抬起了头。   见湛元晨停住了动作,溪睁大了眼睛,连忙红着脸紧紧地捂住了自己的肚子。   湛元晨抬手看了看手表,发现马上就到十二点了,不知不觉间,他们竟然已经埋头干|了这么久了。   先前湛元晨在超市里面,吃了一肚子的烧烤、炸鸡、小龙虾,等他从超市里过来了,就一直忙着赶路,捱到这会儿到是没怎么觉得饿,所以他才一直没有想起吃饭的事情。   倒是忘记了戈月的家人从早上到现在都还没有吃过什么东西。   戈月到底年纪小,虽然她昨天晚上在超市吃了一肚子的零食,但是这都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又拎着锄头卖了这么久的力,她的肚子也已经快要饿得咕咕叫了。   见湛元晨停了下来,戈月连忙开口建议道:“我们也挖了这么久了,现在正是最热的时候,要不我们先停下来吃点东西。”   戈月说完后不等湛元晨回答,又默默地补充了一句:“当然了,要是吃完饭后能够再休息一下,就更好了。”   不是戈月不想尽力,实在是她从昨天到现在都没有闭过眼,作为一个未成年兽人,她能够熬到现在真的已经是用尽自己所有的毅力了。   戈月觉得要是再不让她休息的话,下午她可能真的是连挥锄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其实湛元晨忙到现在,也有些困了,只不过面前的金子极大地激励了他,让他暂时遗忘了困顿而已。   这会儿湛元晨听戈月这么一说,又抬头看了看刺目的骄阳,也没逞强:“行,那先去找点石块把灶搭起来,等会儿就简单的煮个泡面吃,吃完后就各自去休息,等日头小点了我们再接着干。”   听到中午吃泡面,戈月高兴的说道:“那我让我爸妈他们去捡石头,我和我哥去捡柴火。”   泡面这玩意真的很奇怪,吃多了反胃,久了不吃又会想。   其实穿越之前戈月就已经有好多年都没有吃过泡面了。   高中上晚自习的时候经常吃,吃到后面都快吃吐了。   戈月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还有听到泡面这两个字,就不由自主地咽口水的时候。   明明戈月先前还看着云景往储物戒指里面塞了不少的自热火锅和自然米饭,但是她现在最想吃的竟然还是泡面。   江他们现在已经适应了听着戈月的安排做事。   或者说自从戈月说自己受到兽神的召唤后,她在家里的地位就已经不一样了。   江他们做事很利索,很快就弄到了湛元晨要的东西。   江他们去找材料的时候,湛元晨也没有闲着,抄起锄头就在金山旁边的空地上出了两个灶洞,这会儿把石头一圈一圈的在灶洞上垒好就能用了。   搭好土灶后,湛元晨又翻了两口铁锅出来,锅里水开后后,他往两口锅里分别下了五包泡面。   等到湛元晨把料包放下进锅里后,一股特别霸道的香味瞬间就从锅里冒了出来。   就算食物还没有吃到嘴里,光是闻着这个股香味,江他们的口水就齐刷刷地流出来了。   戈月还好,面前能够把持得住,江他们本来就饿,这会儿被这香味一激,纷纷背过身,抬手擦起了嘴角留出来的口水。 第12章   十包泡面煮熟后足足有两大锅。   湛元晨作为成年男人,饭量不算特别大,撑死了就两包的量。   所以他给自己盛了一碗面后,指着锅里剩下的泡面对戈月说道:“剩下的你们吃吧,要是不够自己再煮。”   等着泡面煮熟的功夫,湛元晨已经从储物戒指里拿出帐篷搭好了。   因为以前云初忙着经营超市,不能带湛元晨他们去太远的地方游玩,所以野营就成了他们家里的常备游玩项目。   家里有好几顶帐篷,云景也只是随便往储物戒指里塞了三顶不用搭建的速开帐篷。   帐篷里的空间不大,长两米宽一米八,睡两个人绰绰有余,睡三个人也就略微有些挤。   湛元晨作为神使,自然是独享一顶帐篷,戈月和花一顶,江和溪一顶。   帐篷就安置在金山旁边,这会儿湛元晨端着面碗,走到自己帐篷前面的折叠椅上坐下就开吃。   不得不说,虽然眼下的条件是艰苦了一点,不过泡面这玩意儿,真的是不管怎么吃都一个味道。   第一口吃着香,第二口吃着就觉得腻得慌了。   兽人的饭量很大,锅里剩下的泡面确实不够江他们吃的,不过戈月还记得他们昨天没有吃完的那半只猎物。   现在天气热,昨天傍晚打的猎物,再不吃就该臭了。   戈月指挥着江把那半只长腿兽的肉用菜刀切成小块。   这长腿兽是森林里比较常见的动物,长得像后世的兔子,不过个头更高,成年的长腿兽一只就有四五十斤,去掉内脏和皮毛也有三十来斤。   半只长腿兽说多不多,说少也有十来斤,好在戈月在超市里拿的是大铁锅,不然两只锅还煮不下。   戈月穿越之前一个人独住,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倒腾吃的,所以煮给长腿兽自然是不在话下。   锅里加水加料酒,水开放入肉块祛除血水,洗锅后重新倒水,倒肉块,加盐加花椒粒后直接大火开炖。   之前戈月从超市里拿的调料这下可不就派上用场了。   戈月看着锅里翻滚的肉块,不由得再一次在心里感叹——真是天不亡她。   天知道穿越后,戈月吃那些没有味道的烤肉都快吃吐了,走了大运遇到云景后,她总算是不用再受这份苦了。   长腿兽肉质细嫩,普通烤制吃着口感就很鲜美,比后世的兔肉更加鲜嫩可口,是兽人最喜欢的猎物之一。   本来品质就很好的食材,如今再被戈月一加工,最后这炖肉出锅的时候,那味道简直不用说了,凡是长了鼻子的人都闻得出来。   就连吃过不少好东西的湛元晨,此刻闻着这味道都有些馋了。   湛元晨现在‘身份’到底特殊,炖肉出锅后,都不用他出声要求,戈月的母亲花就连忙在锅里舀了一大碗炖肉出来,然后十分恭敬地送到了他面前。   湛元晨其实已经吃得很饱了,不过这肉确实很香,所以他还是没忍住,就着花的手用勺子舀了几块,打算尝一尝。   舀完后湛元晨朝花摆了摆手,表示自己够了。   花对着湛元晨的时候,连看都不敢抬头看他,所以只能端着剩下的肉回到了灶边。   其实不只是花,就连江他们在湛元晨面前,都还是很拘谨的。   按照他们的份量,分吃完泡面和炖肉后,他们也只有六分饱。   戈月人小,胃口要小一点,一大碗泡面加上一大碗炖肉下肚,她是已经吃饱了的。   戈月了解家里这几个人的饭量,知道他们肯定是没有吃饱的,她没有那么多的顾虑,直接走到湛元晨放食物的地方又捡了十包泡面出来,准备给家里人再煮一锅吃。   对于江他们来说,今天吃的食物虽然份量不多,但是味道却是他们这一辈子吃过第二好吃的食物了。   第一好吃的是昨天晚上的炸鸡和烧烤。   兽人语言匮乏,也想不出那些华丽的辞藻来赞叹中午这顿泡面的美味,不过只看江他们把盘子里的每一滴汤汁都舔干净了,就知道他们对酸菜牛肉面爱得有多深沉了。   花他们除了夏季,吃不饱的时候很多,所以现在能有五分饱就已经很满意了,压根没想过再去动湛元晨拿出来的那些食物。   也是戈月不声不响的就站了起来,直接就过去把食物拿了过来,他们没有来得及拉住戈月,又不敢在神使面前大声呼喊阻止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把一包一包的食物拆开扔进了炖肉的汤里。   江也被女儿的大胆给吓住了,他不停地朝湛元晨那边看,大有一旦在神使脸上看出半点不快,就连忙拉着女儿跪下请罪的意思。   戈月把十包泡面都下到锅里后,见父母哥哥都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没忍住笑着安慰他们道:“神使先前就已经说了,他拿出来的这些食物,都随我们吃,我们只用安心帮他挖石头就行了。”   “要我说你们是真的想岔了,只想着吃多了食物怕神使生气,怎么就不想一想,你们饿着肚子,不能好好地替神使挖石头了,他会不会生气了?”   被戈月这么一提醒,江他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过他们心里还是纳闷,主要是他们不明白,就这黄色的石头,到底是有哪里好,竟然能够这么地得神使喜欢。   又是两锅泡面下肚,江他们总算是吃得差不多了。   吃饱喝足,江和溪躺在神使提供的住所里面,才敢小声交流起今天的种种事情。   旁边的另一个帐篷里面,花压低了声音数落着女儿:“你也太不尊敬神使了,神使拿出来的食物是多么的珍贵,你竟然也敢自己去拿。”   按照花的想法,虽然湛元晨拿出来的东西很多,但是只有他点头让他们拿的,才是他们的,他没授意的,他们就不能动。   戈月一早就困了,这会儿吃饱喝足后困意更是直接上头,她听着母亲的抱怨,没忍住打了一个哈欠,然后才语气含糊地开口说道:“我都说了神使是不会介意的,他知道我们的饭量有多大,怎么会不让我们吃饱。”   说完戈月在帐篷里面翻了一个身,小声催促到:“有那个时间您还是赶紧睡吧,唉,睡不了多久又要起来挖石头了……”   戈月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只剩下悠长的呼吸声了,徒留下花揣着一肚子的担忧,却找不到人诉说。   …………   湛元晨睡觉之前定了一个下午四点的闹钟,所以时间一到,闹钟一响他就醒了。   江他们心里有事情牵挂着,也没睡得太熟,加上兽人听力本来就十分的优越,所以他们听到湛元晨起床的动静后,也紧跟着从防潮垫上爬了起来。   只有戈月,因为年纪小,平常就喜欢赖床,花起床后叫了她好几次都没能把她叫醒。   最后还是花担心神使会不高兴,硬生生把她拽了起来。   戈月有心想要抗议,又顾忌着要给湛元晨立人设,不好在家人面前表现得对他太不尊敬,所以最后她还是艰难地爬了起来。   原始世界夏季白昼时间格外的长,这次他们一直从四点挖到晚上八点,等到天色开始变得暗了,湛元晨才开口叫停了大家。   湛元晨看着地上堆着的劳动成果,满意地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和碎金末,开口让戈月他们洗手准备晚饭。   晚上湛元晨想要换个口味,所以他们吃的是自热米饭,考虑到江他们的饭量,湛元晨给他们一人拿了十盒自热米饭。   大家都忙了一天,身上流的汗水都把身上的衣服汗湿了不知道多少次,辛苦得不得了。   等待米饭熟的过程里,湛元晨又从储物戒指里拿了啤酒和饮料出来,准备犒劳一下他们。   这些东西是湛元晨从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面拿出来的,他用的储物戒指比不上云景的戒指,里面是真空状态,进不了活物,唯一的好处就是食物放进去是什么样子,拿出来就还是什么样子,所以这啤酒和饮料拿出来的时候还往外冒着凉气。   戈月看着湛元晨拿出来的冰可乐,双眼一亮。   试问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辛苦劳作一天后,喝上一口冰可乐更幸福的。   江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湛元晨时不时地就凭空变出一堆东西的事情了。   神使的事情他们不懂,他们只知道神使拿出来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就行了。   江他们平常喝水就是随便找出水源趴下了直接喝就是了,对于兽人来说,最奢侈的就是能够在水里加点从森林里采回来的蜂蜜。   蜂蜜水甜滋滋的,是江他们能够想到的最好喝的东西。   不过就在今天晚上,他们的这个想法就要被打破了。   湛元晨是一点都不吝啬,亲自开了啤酒和饮料递给大家。   江几乎是诚惶诚恐的把啤酒接了过来,冰冰凉凉的玻璃瓶子一入手,江就不由得愣了愣。   这个好看的容器拿在手里的感觉,就好像在冬天把手贴到了冰块上。   江不由得再次感叹神使的神通广大,即便在炎热的夏季,也能随意变出冬天才有的东西。   戈月接过可乐后直接闷头灌了一大口,然后痛快的叹了口气。   见她这个样子,江他们也学着她的样子举起手里的瓶子喝了一口。   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几乎是瞬间驱散了他们身上的疲惫和暑热,舒服得让人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   江他们顾忌着神使还在一旁,所以强忍着没有当场就神使给出的酒水做太多的议论,不过等他们回到帐篷里之后,议不议论就不一定。   吃完晚饭后,湛元晨早早地就进了帐篷休息,江他们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暗下来,又扛着锄头去了一趟森林,准备在森林里多挖上几个陷阱。   神使给的食物味道虽然美味,但是份量太少,吃不饱!   江是不想因为食物去麻烦神使的,所以就想着自己多挖几个陷阱,弄点猎物回来吃。 第13章   湛元晨他们带着一身的疲惫躺在帐篷里睡觉的时候,云景才刚起床没多久。   没错,云景这一觉就睡到了晚上七点多。   离开校园后,云景的生活一下子就轻松闲适了下来。   云景现在唯一需要烦恼的事情只有一件——白天睡得太久,等会儿晚上她可能会睡不着。   一个人在在家,云景也不想自己做饭,所以醒了后她先点了一个外卖,然后才起身进了卫生间洗漱。   云景家的别墅一共就只住四个人,所以每个人的私人空间都很大。   三层的别墅,云景的父母房间在一楼,湛元晨独享二楼,云景一个人拥有三楼。   他们这一家人家里人员简单,一家四口人都凑不出三个关系好到需要在家里接待的朋友,所以他们家没有会客室这种交际的地方。   就算是来了客人,也有一楼的客厅、前面的小花园、亦或者别墅旁边的温室阳光房可以接待。   云景的房间里面不但有独立的小客厅,还有衣帽间、盥洗室、浴室,面积足有两百来个平方,比大多数的三室一厅面积还要大。   以前假期要是没什么事的话,云景能够在自己的房间里窝上好几天都不出门。   不过现在是不行了,现在在家里的活人只剩她一个了,连个帮她去大门口拿外卖的人都没有,不出门是不行的。   晚上七八点正是大家点外卖的高峰期,云景看着软件上显示还有半个小时才能送到的提示,忍着饿下了楼,准备先找点水果和零食垫吧垫吧。   然而云景翻遍了厨房的冰箱,也没有找到一点能吃的水果和零食。   云景前天才去超市大采购过,如此冰箱空成这样,只有一个原因。   云景气愤地摔上冰箱,愤愤道:“该死的湛元晨,下手是真的狠,一点吃的都不给我留,鬼子进村都没有他这么能扫荡。”   没有找到吃的,还生了一肚子的气,云景只能气呼呼地拿上手机和纸笔外面的小花园,坐等自己的麻辣香锅。   云景家的小花园之前一直是他的父亲打理的,他平常就喜欢种种花,钓钓鱼,家里小花园的这一片小天地,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一年四季都有花赏。   平常没事的时候他们一家人都在呆着这里,喝喝茶,聊聊天,简直不要太惬意。   云景今天却是没有时间享受了,因为她得开始给戈月采购物资了。   也不知道木门下次出现是什么时候,考虑到快递在路上需要的时间,云景觉得这些东西还能越早买越好。   这物资就是掉在戈月面前的诱饵,靠着这些东西在前面勾着,她和她的家人才会卖力的帮他们挖金子。   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采购物资倒是不用费什么事情,不过是多花一点时间罢了。   云景首先买的是种子,还别说,网上真是什么稀奇古怪的植物种子都买得到。   云景看着那些明显p出来的七彩番茄,大到足有小树高的草莓树,简直像是打开了新世界。   不过云景虽然好奇,但是也没缺心眼到去上这种当。   最后云景找了一家口碑特别的好店铺,直接把店里所有的蔬果种子都买了一个遍。   然后就是戈月特意提过的棉花种子,云景特意找了找,优中择优,选了一家宣传说亩产量破了记录,能够达到八百五十二斤的店铺,一口气买了二十斤种子。   考虑到以后自己还会遇到很多的客人,所有云景买这些物资的时候也没吝啬,每一样都特意多买了一些。   万一以后还有别的客人想要,她也不至于拿不出来。   要知道光临过位面超市的客人里面,大多数的客人都是只能碰到木门一次,能够见到木门两次,甚至于好几次的,那都是运气好得不了的欧皇。   买完种子后,外卖也送到了,云景一边吃着麻辣香锅,一边划拉着戈月要的衣服和鞋子。   这也是这次交易花费最多的一项,果蔬种子一般几块钱就能买一包,这衣服和鞋子就不一样了。   云景自认为自己做生意算得上实诚,所以她也没有给戈月那种三五十块钱的衣服凑数,而是专门给她买的质量比较好的牌子货。   因为戈月要求衣服舒适耐磨,所以云景选的都是运动服,冲锋衣这种用料扎实,能穿好多年的衣服。   云景还特意给戈月和她的家人一人买了一件某祖鸟的冲锋衣。   这玩意儿好几千块一件,云景也舍不得多买,一人一件意思意思得了。   不过考虑到自己马上就会有一大堆的黄金进账了,其他三位数的衣服和鞋子云景可是足足买了两三百件。   夏天的衣服最便宜,简单的体恤二三十块钱就能买到,冬天的外套贵一些,也就几百块钱,再贵的衣服让戈月在原始世界穿着种田也没有什么实用性。   就算是戈月家里有四口人,这么多的衣服爱惜一点,也够他们穿上好多年了。   因为云景在同一家店铺里买了一百多件衣服,老板见她这么大的手笔,还以为她是来进货的,为了留住这个大客户,所以还联系了她,主动提出要给她打折。   能够省下一笔钱,对于云景来说,也是算是意外之喜了。   除了衣服之外,云景还另外给戈月买了一堆成品布料,回头她拿着这些布料,也能自己动手做一些成衣。   虽然戈月给云景带来了一整座金山,但是云景也不能把她和她家里人未来一辈子要穿的衣服都准备好,一是她手里没有那么多的资金,而是戈月在原始世界带着这么多的东西也不方便。   贴身衣服也是少不了的,各种码的内衣内裤云景都买了几打,回头大了小了就让戈月自己改去吧。   反正之前戈月也自嘲过,到了原始世界后,她的动手能力都比以前强不少,而且未来肯定会更强。   然后就是各种粮食,米面超市就有供货商,拿货还有批发价,云景也就不用在网上买了,   这会儿太晚了,云景想着明天再打一电话订购,除了粮食外,还有昨天她几乎搬空了仓库里的速食食物,也的记着补货。   这又得花掉一大笔钱。   昨天湛元晨走的时候,还特意交代了云景,让她在网上找一找,看能不能订购一些采矿会用到的工具。   云景也不知道采矿要用到哪些工具,就大概的搜了搜,最后她发现只有小型的圆盘切割锯,符合他们现在的要求。   这玩意儿是手持的,加上柴油就能启动,切割个石头简直不要太轻松,锯片还是可以替换的,回头她多买一些,锯片用钝了就换新的,一天下来,那不比湛元晨他们现在用锄头刨石头效率要高?   其实这玩意还有升级款,大型的液压据,采矿专用,别说切金矿石了,就是切大理石,都跟砍瓜切菜一样,轻松拿捏。   不过这玩意儿个头太大,还需要搭载在专门的工程车上,实在是太麻烦了,云景根本就不想考虑。   接手位面超市的这段时间,云景也想清楚了,她本质上就是个贪心的人,靠着木门发家致富,彻彻底底的实现财富自由,就是她的终极梦想。   所以云景是断然不可能放弃眼下这些唾手可得的黄金,不管条件有多么的艰难,她都要把这座金山彻底的挖干净才算完。   至于木门出现的不稳定性,也不是不能解决,只要湛元晨一直在原始世界待着,那木门就一定会出现在他在的地方,一次开采不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   虽然这么做很对不起湛元晨,可是没有办法,她是真的很需要这一大笔财富,他作为她的哥哥,想来是会支持她的。   尤其是云景买完六把柴油切割锯,两百片锯片后,她看着自己只剩下可怜的六位数存款,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云景打算木门下次出现的时候,就好好地跟湛元晨聊聊,一定要把人钉死在原始世界,实在是不行她自己上也行。   总不能为了身体不要钱吧。 第14章   等待木门开启的时候,云景还去抽空去集市上买了一批农具,锄头、犁头、镰刀,剪子、菜刀之类的。   现在很多地方种地都已经全机械化了,这些农具现在市面上是越来越少见了,也就是云景生活的地方只是一个小县城,每个星期都有一个大集市,县城下面好几个乡镇的人这一天都爱到县里来赶集,各种小摊贩也很多,还是能够找到一两个打了农具来买的摊子。   也是在现代买铁器不用登记身份,云景才能一口气把对方摊子上的铁器都买了下来。   超市里面正常卖的只有菜刀和剪刀,其他的东西云景的母亲之前倒是买过好一些,不过存量不少,之前她已经全部装在储物戒指里面给湛元晨带走了。   他们在那边挖上几天的矿,回头也不知道这些家伙什得钝成什么样子,这些东西左右也不贵,铁做的东西也耐放,一口气多买一点也没关系。   左右仓库那么大,随便找个角落堆着也碍不着什么事。   这些农具回头云景也不是全都要给戈月,她家里就那么几口人,哪里用得着这么多的农具。   况且这些铁器用钝了是能重新打磨锋利的,就算是用了很久,实在是磨不出来了,也能融了重新打制成型。   云景这段时间也给戈月收集了不少的文字资料,其中就有好几种炼铁的方式,高炉炼铁、炼钢的图纸她都是在网上找的最详细的图解资料。   等待木门再次出现的时候,云景之前在网上买的快递陆陆续续也到了。   因为云景的快递实在是太多了,快递公司那几天还得每天都单独给她往仓库后门送一两车的快递。   也有人好奇云景这么多的快递到底都买了什么东西,被她用进货的理由敷衍过去了。   也就是开着一家超市的好处了,就算云景平常大肆采购物资,也不太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收快递的时候,云景还开车出去买了十几大桶柴油。   云景之前没有用过圆盘切割锯,也不知道这玩意儿工作一天,耗油量多少,她只想着多准备一些肯定错不了。   这么多的柴油,走明面上的渠道肯定是买不到的,不但买不到,估计还得被公安的人排查。   所以云景是找的私人油贩子。   这油贩子还是云景在加油站门口打听柴油的时候,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看穿她的需求后,主动给她牵的线。   也不知道这人手里的油到底是从加油站日积月累的揩的,还是油耗子在高速休息站里偷的。   加油站六块钱一升的柴油,油贩子要了云景七块五,就算云景心里一百个不愿意,最后还是只能忍痛买了十几桶。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眼下就急着要用的东西,云景也没有别的门路了,她只能安慰自己:多花点钱就多花点钱吧,就算是提前投资了,横竖这些柴油之后也会给她带来极为丰厚的回报。   等到云景把手边的事情都忙完了之后,她就忍不住开始担忧湛元晨了,主要是担心他的安全。   昨天晚上云初他们在国外还特意打了电话,云景只在电话含糊的跟他们提了一句,说她让哥哥帮她去‘其他’地方弄好东西去了。   这是云景家独有的交流方式。   他们坐拥位面之门,却不想被上面的人注意到,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他们也不想让被人抓住什么把柄,从而意识到他们这一家人不对劲,所以平常一家人只要不是面对面的交谈,都习惯把事情说得含糊一点,算是他们自家人能够听明白,别人听着也不会觉得不对的特殊号。   云初他们在国外,顾不上家里,不过他们觉得自家的一双儿女从小就格外的懂事和省心,哪怕是让万千父母头疼的成长期,他们都没有过叛逆期。   可以说除了湛元晨遇到纪乔乔后,要死要活非要跟着她去古代生活之外,云初他们就没有为这一双儿女犯过愁   至于女儿嘴里的好东西,云初他们只以为是其他世界的特产。   想当初云初刚接手这超市的时候,遇到那种住在山上,或者是海边的客人时,她也是会跟着过去捡点海鲜,摘点蘑菇,弄点山笋子什么的。   其实这些东西也不一定稀罕,主要是都是耽搁一点时间就能白得到的东西,总是特别的让人有满足感的。   云初守了木门那么久,可以说是什么好东西都见过了,所以她也没有刨根问底,非要追问女儿嘴里的好东西是什么。   横竖现在木门已经人了云景当主人,那么她想要怎么经营家里的超市都可以,只要她不借着木门做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情,那不管她做什么,云初都是支持的。   当然了,因为云景没有细说,所以云景和湛云霄也不知道他们的儿子已经去原始世界当黄金矿工了。   要是他们知道了,不说反对吧,总归是要忧心他安全的。   再说湛元晨这个矿工,这段时间可真是遭了大罪了。   云景、湛元晨两兄妹一脉相传,加上家学渊源,所以这也是个见钱眼开的,自从他到了原始世界,那是每天至少拿着家伙什挖矿十二个小时。   他身为神使都这么努力了,戈月的家人就更加不用说了。   现在江和溪是每天至少工作十四个小时,抡锄头抡到胳膊都粗了一圈了。   戈月和花倒是没有江和溪工作时间久,不过她们的工作时常和湛元晨也差不多,要是再算上她们每天处理食物和给大家做饭的时间,那每天也是工作了十四五个小时的。   倒也不是说湛元晨偷懒,主要是他就是一个普通人,身体素质和江他们这些兽人根本就没法比,十二个小时就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再多他担心自己第二天早上会爬不起来。   当然了,大家的辛苦也是有回报的,现在地面上的金山已经被他们挖掉了一大半,不过埋在地下的金矿数量更加的客观,露在外面的真的只是一小部分。   不过湛元晨他们的工具实在是太落后了,地底的金矿开采起来难度实在太大了,只能暂时先放弃,集中力量去对付地面上那些好挖的金矿石。   挖下来的金矿石江他们每天晚上抽一点时间全都搬到帐篷前面的空地上,现在那里的金块已经快要有一座小山那么高了。   金矿挖到最后,江他们甚至已经开发出了新的挖矿姿势,那就是直接变成兽形,用自己锋利的爪子直接刨。   兽人的爪子那是真的锋利,一爪子下去,就能在金矿石上抓出一两厘米深的印子,要是遇到石头附近又正好有缝隙,那真是一爪子就能刨下来一大块矿石。   不过这种方法特别的伤爪子,江他们用兽形刨上半天,就得再变成人形养上两天的指甲,要不然别说是指甲了,连指甲根都得疼。   湛元晨虽然没有用指甲硬刨,但是他养尊处优惯了,拿着錾子和榔头高强度的挖了几天的矿后,那手心直接齐刷刷地磨出了一排的水泡。   然后就是水泡被磨破,新的皮子长出来,接着再被磨出泡,周而复始。   云景之前压根就没在储物戒指里准备干活用的手套,这几天湛元晨他们用的是从衣服上拆下来的布条子,把自己的手严严实实地缠上两圈后,不但能够降低摩擦的力度,还能吸汗、从而防止手里的工具因为粘上汗水从手中脱落。   晚上湛元晨站在森林边的小溪里洗澡的时候,看着自己水里的倒影,时常感叹就自己现在的这个样子,回头让他那个促狭鬼妹妹见到了,肯定会嘲笑他黑得像块炭。   还有他的媳妇儿,回头他媳妇儿见到他这个样子,还不知道会心疼成什么样子呢。   湛元晨这段时间挖金子的时候,想得最多的就是现在他也不缺金子了,回头一定要找顶顶好工匠给媳妇多做几套赤金的首饰头皮。   之前为了凑军晌,纪乔乔可是把自己手里边的首饰都拿出来换成了银子和粮食,现在她的饰品少得可怜。   如今他们有了这么多的金子,那不是想要什么样的首饰头面就有什么样的首饰头面。   就在湛元晨琢磨拿到金子后,要如何挥霍的时候,木门总算是再次出现了。   木门这次出现距离上一次隔了十二天,这个时间间隔不算长,至少没有像云景之前想的那样,要隔上好几个月。   湛元晨也是累狠了,不过他躺在帐篷里面沉睡的时候,还是很清楚地听到了木门出现的‘叮铃’声。   湛元晨听了太多次这个声音,所以哪怕还在睡梦中,听到铃铛声音后,他还是立即一个鲤鱼打滚就从地上跳了起来。   等他出了帐篷一看,这次木门出现的地方可真是够近的,就在他帐篷前面三五米的地方立着。   月光下屹立在平原的木门看起来无疑是神秘的,它仿佛自成一个空间,它在无数个世界大方地显露出自己的存在,却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才能够真的看到它、触碰它,并且通过它到达另一个世界。 第15章   湛元晨快步跑到帐篷外面的空地上,一边往外腾储物戒指里的东西,一边还不忘扯着嗓子喊道:“戈月!赶紧起来,木门出现了。”   戈月一贯睡得沉,湛元晨三两声还没能把她喊起来,最后是和她睡在一起的花听到动静后,伸手把她推醒了。   等到戈月揉着眼睛走出帐篷的时候,湛元晨已经腾空了自己手里的两个储物戒指,一个劲地在往里面装金矿石了。   江他们从帐篷里出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堆在地上的那一大堆东西。   湛元晨也和江他们相处了十几天了,知道这三个兽人都是老实巴交没长心眼的傻大个,所以他也没和他们客气,一刻不停地往储物戒指里面塞着金矿石的时候,他还能指挥他们往帐篷里面搬东西。   云景给湛元晨准备的吃的用的里面,有很多东西都是不防潮的,可不能直接就堆在露天的空地上,他想着回头还得弄点塑料雨棚布来遮一下。   等到湛元晨把两个储物戒指都装满了金矿石后,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   湛元晨收拾好和戈月走进木门的时候,云景和纪乔乔这两姑嫂已经坐在桌子旁开始吃东西了。   纪乔乔手里拿着铃铛,木门一出现她就拎着之前准备好的包包过来了。   袋子里面除了装着一块足有四斤多重的大金砖外,还有一些纪乔乔给云景准备的点心。   古代的点心用料扎实,步骤繁复,纪家有专门的点心师傅,每天就负责给府上的主子们做点心,云景就特别爱吃这种点心,觉得味道正宗,口感绵实,比她自己在外面买的要好吃得多。   之前纪乔乔是没有准备,现在她知道小姑子接手木门了,每天都会让厨下晚上多准备几碟子点心,显然,今天准备的点心就派上了用场。   这要是放在之前,云景看到这么多的点心,肯定埋头吃点心去了,不过今天她是顾不上点心了,因为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她纪乔乔刚刚从包里掏出来的金砖上面。   纪乔乔把金砖放到桌子上后,喜滋滋的说道:“工匠师傅说这金矿石纯度很好,里面的杂质并不多,那一块六斤多重的石头,最后练了四斤三两零六钱赤金出来,都在这里了。”   要知道天然形成的矿石,里面总是少不了杂质,不说别的,就说纪乔乔家里挂了反旗后,也在北方的世家手里得(抢)了一座小金矿,那座金矿里面的矿石只是普通石头里面掺着一些碎金粒,一般十斤石头能够炼出一两纯金就算是很不错的结果了。   而戈月给的这块金矿石则是黄金里面掺着一些碎石子,提炼金子的师傅拿到金矿石的时候都惊呆了,他和黄金打了大半辈子的交道,各种各样的金矿原石也见了不少,然而这次的这块,确实能够称得上是所有的金矿石里面,品质最优的。   这块金砖就是四十三两还要多的黄金了。   足足两千多克的黄金,云景按照今天央行的金价稍微的算了算,得到了一个十分可观的数字。   不得不说,这位面超市还真是云景的财富密码。   这次的交易,云景给戈月准备的那些物资,拢共就只花了不到三十万,现在光是她之前给的这块金矿石,提炼出来的黄金价值就超过八十万了,就这还不包括他们之后从原始世界得到的那些金矿石。   云景伸手把桌子上的金砖往自己身前拔拉了一下,心里有些后悔,早知道这金块质量这么好,那之前她给戈月买衣服的时候,就不应该那么小气的,应该给她多买一些好的衣服。   云景想着今天要不再问一问戈月,看她有没有别的想要的东西,除了储物戒指不能给她之外,其他的只要是她能够买到的,看在钱的面子上,她都愿意替她买下来。   等待湛元晨过来的时候,云景想着他这十来天也是辛苦了,所以就十分贴心的替他点了一大堆他爱吃的食物。   好在湛元晨平常就喜欢炸鸡、啤酒、烧烤,这些店铺一般都营业到深夜,这会儿也买得到。   给家里的智障哥哥点完食物后,云景才十分抱歉对纪乔乔道:“对不起啊嫂子,你喜欢吃的那家蛋糕,我没有老板的联系方式,只能等我哥来了再给你点了。   纪乔乔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笑道:“这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还嘴馋,其实那些蛋糕我经常吃,早就吃腻了,也就你哥,见我以前喜欢吃,就记在心里了,你是不知道,上次那些个甜点,吃完后可把我腻得够呛,现在天气这么热,那些东西又放不住,最后我分了好多给军中其他将军家里的女眷,她们倒是喜欢得紧。”   云景见纪乔乔嘴上说着埋怨,脸上却笑得幸福,十分明智的没有顺着她的话跟着吐槽湛元晨。   哼,不过是年轻小夫妻明贬暗秀的日常操作罢了,云景作为单身狗,才不会上赶着去找虐呢。   再说了,以前她又不是没有跟着纪乔乔吐槽过,最后还不是被迫听她说了一个多小时的湛元晨宠妻日常。   有时候就连云景都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哥哥虽然狗是狗了一点,但是他人长得帅,又有点小钱,人还被他们的父母教育得特别的绅士,按照现代的标准看,他绝对是一个特别不错的交往对象。   等湛元晨后面跟着纪乔乔去了古代,对古代喜好三妻四妾的男人来说,他的存在对于古代人来说,简直降维打击,疼老婆不说,他家里还很富裕,能够供得上整个纪家军好几年的军晌不说,还花钱给纪家军添置一批□□车。   按照纪乔乔的话说就是——现在整个旻朝的高门贵女谁不羡慕她找了一个好夫君?   就在姑嫂两闲话家常的时候,好夫君湛元晨和戈月总算是到了。   云景也确实没有辜负湛元晨的了解,两个人一打照面,看到明显黑了两三个度的湛元晨,她一个没忍住,就‘噗嗤’笑出了声。   湛元晨十分无奈地看了一眼嘴角都快咧到耳朵后面去的妹妹,朝一脸担忧的妻子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什么事。   云景笑了两声后,自然也是心疼自己亲哥的,她轻咳了两声后 ,正色道:“老哥,你这几天辛苦了,快坐,你爱吃的那些东西我已经给你点好了,马上就要送到了,你要不先吃点别的?花生啤酒要不要来一点?”   湛元晨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这会儿知道卖乖了?   “行了吧,我先跟着你嫂子去腾地方,然后把该装的东西装好了,再吃东西也不迟。”   一句话说完,湛元晨还特意提醒道:“对了,你再多点一些炸鸡和烧烤,等会儿我给戈月她爸妈送去,这段时间他们可是下了死力了,也累坏了。”   想到这几天江他们吃饭的量,湛元晨大手一挥,豪气点单:“炸鸡你先买上三十只,还有烧烤,别省着,能点多少点多少,吃不完回头我放戒指里慢慢吃。”   “什么?”   云景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三十只炸鸡?完了还得点烧烤?这么能吃的吗?”   湛元晨见自家妹妹那大惊小怪的样子,不以为然的说道:“就得要这么多,你没见过,不知道兽人的饭量,他们要是放开了吃,一顿吃下半头牛都不是问题,变成原型后,个个都是七八百斤的大老虎,三十只炸鸡算什么,三个兽人呢这点动作只够他们垫垫肚子的。”   “行,行吧。”湛元晨都这么说了,云景还能说什么,各种口味的炸鸡她都给安排上了,想着自家哥哥都操劳成这个样子了,她索性就多买了几家店,足足买了一百只炸鸡,想着今天要是吃不完,他还能放在储物戒指里面慢慢吃。   云景点完外卖后,湛元晨让她跟着他们一起过去,不为别的,就是看看他们这段时间的收获。   想到自己刚才装到戒指里的金矿石,湛元晨就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兴奋,他扭头对云景说道:“不是我说,这可能将是你二十几年的人生中,见过最大的场面。”   听湛元晨这么说了,云景心里确实好奇,她扭头对一直安静站在一旁的戈月道:“我过去看一看,你先帮我守一会儿呗,等会儿要是送外卖的来了,你再帮我拿一下,仓库里的这些东西,你想吃什么就随便吃。”   戈月自然是没有意见的,虽然她现在个子小,但是她拥有成年人的灵魂,拿个外卖有什么的,包在她身上了。   就这样云景跟着湛元晨他们去了旻朝。   纪乔乔和湛元晨在将军府里拥有单独的一个院子,因为湛元晨爱清净,也不喜欢别人守在房间里伺候,所以晚上伺候的奴仆这会儿都回下人房了,这会儿他们三个人出现在院子里也没有其他人看到。   湛元晨率先走到他们起居室旁边的空房间里,等云景她们都进门了,他就哗啦哗啦地往外扔金矿石。   云景和纪乔乔眼睁睁地看着面前的金矿石越堆越高,她们们的嘴巴也越张越大。   姑嫂两人对视一眼后,不约而同地开口惊叹道:“我滴妈呀,这是要发啊!” 第16章   纵然湛元晨刚看到那座金山的时候,反应也是和现在云景、纪乔乔她们如出一辙的震惊,但是他这段时间挖金子已经挖的心如止水了,这会儿见两个人反应这么大,倒是把他给看乐了。   湛元晨指着面前的堆满半个房间的金矿石,十分嘚瑟的说道:“这些还只是那座金山的一小部分,地下埋着的更多,就是没有地面上的好挖。”   云景连忙开口:“我在网上买了手持圆盘锯,烧柴油的,柴油我也准备了十几桶,肯定比之前那些工具好用。”   之前云景以为戈月说的这座金山规模不大,所以她才只买了这么多柴油,按照湛元晨现在的这个说法,那指不定她后面还得去找油贩子补货。   纪乔乔和湛元晨也做了这么久的夫妻了,听他这么一说,她就明白了他的打算。   这是还要留在那边掘金呢。   纪乔乔看着明显憔悴了许多的丈夫,一脸心疼的追问:“那还得挖多久?我看你在那边只待了几天,人就已经瘦了一圈了。”   刚才两人牵手走进这个房间的时候,纪乔乔摸到了丈夫手心里的伤疤。   以前湛元晨的手骨结分明,比好多小姑娘的手摸着还嫩,这才十来天,那手都已经粗糙得不成样子了。   只能说人类的适应能力是真的强,这十来天里,湛元晨手心的水泡一层盖一层,现在都已经长出薄茧了。   其实湛元晨的伤口长得这么快,也不止是他自己身体的愈合能力好,而是花特意在森林里给他找了草药。   是兽人受伤时常用的外敷青草药,江的腿之前就是用的这个,捣烂后敷在伤口上确实有效果,只不过这草药里面的药效没有经过提纯,对付小伤口好用,治疗江之前的腿伤,效果就没有那么可观了。   湛元晨过来之前还特意给戈月交代了,让她不要提他在原始世界挖矿的事情。   湛元晨行事很有章法,觉得现在父母不在家里,那自己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做事报喜不报忧是最基本的,他也不想说自己之前有多辛苦,多遭罪,除了平白让妻子和妹妹担心之外,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尤其是他这个妹妹,只长了一根筋的人,别回头再闹着要去原始世界替他,让他在家里休息。   那是自己从小保护到大的妹妹,平常小吵小闹的就算了,湛元晨可不想让她去受这份苦。   纪乔乔盯着湛元晨看了许久,最后劝他不去的话还是没有说出口。   虽说现在纪家军的财政不是特别的吃紧了,但是谁都不会嫌钱多不是,小姑子刚才已经和她说了,这次挖到的金子,他们对半分,等她这边的工匠师傅们把金子全部提炼完成后,她就可以留下一半,只用交一半的金子给小姑子。   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纪乔乔虽然心疼,但是劝湛元晨放弃的话还是说不出来。   最后纪乔乔牵着湛元晨的手轻轻晃了晃,小声问道:“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我让厨房给你做了带过去慢慢吃?”   湛元晨想都没想就摇了摇头:“算了,都个点了,何必把人喊起来,我等会儿过去多点点外卖带过去就行了。”   虽然将军府和旻朝其他世家贵族比,已经很节俭了,但是厨房里连大厨加帮厨,还是有十来口人的,整个府里加上洒扫的杂役,也有四五十口人。   这会儿都深夜了,厨房里应该只有一个人守着,为的就是万一有主子半夜饿了,能够及时送上一点些便的吃食,这种守夜的一般都是帮厨,不可能是大师傅。   湛元晨本来就不爱折腾人,再说现代还有很多的店开着,他只用花点钱,就能买到一大堆的吃食,就更加没有必要去把已经睡了的大师傅喊起来给他做饭了。   湛元晨看着屋子里堆着的东西,扭头跟纪乔乔交代道:“明天你让大哥多去找几个师傅,尽快地把这些金矿石给炼出来,小妹已经跟你说了吧,得到的金子我们一人一半,她那一半你给她留着,剩下的随便你安排。”   湛元晨说完之后,不等纪乔乔开口,云景就连忙说道:“嫂子你要是不够用的话,我的你也可以用,都是一家人,也不用分得太清。”   说真的,之前云景还不觉得,今天看到她哥的这个样子后,她开始觉得自己拿一半的黄金有些多了。   毕竟这些金子都是湛元晨辛辛苦苦弄回来的,还要他们在这边找工匠提炼,她好像什么都没做,只是花了点钱,就白得了一半一样。   纪乔乔知道自己这个小姑子是个好的,她这话说出来绝对是真心的,并不是在和她客气,所以她也领她这份情。   不过纪乔乔还是摇了摇头:“这么多金子,我们就算只拿一半也很多了,哪里就花得完?小景你还是自己留着吧,以后你自己开着超市,用钱的地方肯定多。”   说完纪乔乔又想起了一件事情:“对了,我之前就在想,这么多金子,你要拿去变现风险太大了,要不要我在这边给你换点金玉首饰?你回头拿去卖的时候也能安全一些。”   云景闻言可算是松了一口气,她忙不地点头道:“那当然好了,我之前还在头疼,这么多金子该怎么出手呢,嫂子你可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湛元晨也在一旁附和道:“我还说这么多黄金一旦投入市场了,估计会引起不好的后果,媳妇儿你可以多换一些玉雕物件,选那种料子和雕工都很好的,回头不管是送去拍卖还是直接找地方卖掉,都能买个不错的价钱。”   “你是不知道,现在那些有钱人最喜欢赏玩这些东西,以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品味了,就港城的拍卖会,那些玉雕,玉镯,轻轻松松就能拍出几百、几千万的高价。”   纪乔乔点了点头,觉得这件事情办起来是一点难度都没有:“你说的这些东西世家贵族手里最多了,已经打了这么久的仗了,那些人肯定也是愿意把那些东西换成黄金的。”   乱世黄金盛世玉,不管怎么说,几千年来,黄金一直都是很值钱的,抗风险能力也最高。   三人又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些细节后,云景他们就该回去了。   生物钟使然,纪乔乔早就困了,不过她到底是有十几天没有见到丈夫了,这会儿压根就没有心思睡觉,只想和他多待一会儿,所以她打算跟着他们过去,等到把他送走后她再回来补觉也是一样的。   云景他们三个人回到超市后,她想着时间还早,就让纪乔乔把手里拿着的铃铛又挂了上去,准备走的时候再拿下来给她。   他们去放黄金的时候,外卖已经全部送到了,云景点了好几千块钱的食物,放在一起就是一大堆,加上她之前给戈月买的那些东西,那挤得仓库里面是一点下脚的空地都没有了。   这会儿湛元晨也顾不上吃东西了,他先拿着东西帮戈月装了一趟东西送过去,都是衣服、棉被这种占地方的大件,临走的时候,他还没忘带上给江他们准备的食物。   等湛元晨搬完这一趟东西后,仓库里面看起来就宽敞多了,剩下的东西倒是不着急,可以等会儿慢慢弄。   湛元晨懒散地靠在桌子上,一手烤串,一手啤酒,末了还不忘朝云景问道:“我记得好像以前修阳光房的时候,爸他买了一大块遮雨的篷布,放在哪里来着?我要拿过去盖东西用。”   “不知道,应该是在杂物间吧,等会儿我去找一找。”   “嗯,你顺便再找找家里有没有棉线手套,我记得爸好像也买过。”   兄妹两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家常,纪乔乔偶尔还能插上两句嘴,戈月就是一句话都搭不上了,只能专心的埋头干饭。   戈月在危机四伏的原始世界待久了,此时这种闲话家常的温馨生活,对于她来说,遥远的好像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所以就算参与不进话题,她也很享受这片刻的温馨时光。   然而这种温馨,很快就被推开门闯进来的客人给打破了。   闯进来的客人上袄下裙,一身民国女学生的打扮,两根麻花辫也不知道为什么散开了不少。   这位客人神情狼狈,还没等她开口,云景他们一眼就看清楚了她手里举着的东西。   那是一把手木仓!!! 第17章 [VIP]   吕蔓菁看清楚屋里的情况后, 立即就把手里举着的木仓放了下来。   很多年后,吕蔓菁都还在庆幸自己的这个决定。   云景他们的反应很快,在看清楚来人手里拿着的东西后, 他们就连忙蹲了下来, 中途湛元晨还伸手拉了一把状况外的纪乔乔。   也是吕蔓菁动作够快, 赶在云景动赶她出去的念头之前,表现出了自己的无害。   吕蔓菁是一路躲着搜捕他们的伪军,慌乱中随便推开了街边的一扇门闯进来的。   她最开始举着木仓, 只是为了震慑门内可能会对她产生威胁的人。   毕竟这大晚上的,她又是一个小姑娘, 要是不表现出一点攻击力,很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   自从前两天北平沦陷后,四九城内人心浮动, 不止是侵略者和伪军汉奸在到处杀人,有些城里的泼皮无赖也趁着当下时局大乱,在城里到处偷摸拐骗。   在这样的世道下,吕蔓菁已经养成了小心谨慎的性子。   不过在看清楚门里只有一个男人,两个女人和一个小女孩后,吕蔓菁就连忙收起了自己手里的。   见屋里几个人都瞪着眼睛盯着自己看,吕蔓菁连忙解释道:“实在抱歉, 吓到你们了吧,其实我没有恶意的, 只是想在你们这里躲一会儿,一会儿我就离开。”   云景慢慢地站起来, 有些后怕的说道:“不得不说, 你这确实是挺吓人的,不过我看你这穿着打扮, 民国来的?”   吕蔓菁一时间没有听明白云景话里的意思,不过她敏锐的就意识到了云景话里的问题:“民国来的?什么意思,你们不是民国的?”   刚才吕蔓菁一心忙着逃命,倒是时间仔细打量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   现在吕蔓菁仔细一看,还真是让她发现了许多违和的地方。   首先就是这几个人的穿着打扮,民国大家的穿着一件算是比较传统的了,保守的女孩子可以穿袄裙,洋气的可以穿洋人的礼服,或者是旗袍,向她这样的女学生,就是上面穿样式更加简单的改良上袄,下面穿长度能够遮到脚踝的长裙,也有些大胆爱俏的,会把裙子长度改到膝盖之下。   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没有像刚才说话的女孩子那样,上面穿着衣服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那胳膊和颈子都大咧咧的露在外面,下面的裤子就更加奇怪了,竟然只到大腿中间,饶是吕蔓菁自认为是自己是新式女性,此时看着对方的打扮,也不由得脸红了起来。   还有这个屋子里摆着的东西,除了她面前不远处的那套藤编桌椅看着要稍微正常的一点之外,其他铁架子上堆着的好多东西她竟然都没有见过。   云景摊了摊手:“很显然,我们肯定不是民国的,我先问一问,你们这个时候有总统吗?他是不是姓元,还长了一个大脑袋?”   虽然作为新时代女性,吕蔓菁还是很有些害怕鬼神的。   听着眼前这女子奇奇怪怪的问题,吕蔓菁狠狠地闭了闭眼睛,她觉得自己今天晚上可能真的是碰上鬼神了。   吕蔓菁的大拇指不由得摩挲了一下手里握着的木仓,她十分忐忑的想:也不知道她这木仓能打鬼不,不过她这木仓里只剩下两发子弹了,这里却有四个鬼,怎么看她都没有胜算的可能。   吕蔓菁心里跟长草了似得胡乱琢磨着,嘴里还得磕磕绊绊地回道:“是,是啊,不过元大总统在我小时候就已经病逝了,我、我也不知道他的脑袋是不是很大。”   云景也不知道吕蔓菁把自己当成鬼了,只是见她看着很紧张的样子,心里有些无奈。   要知道她身上可是带着木仓的,他们都还没有紧张呢,也不知道她是在紧张个什么劲儿。   作为木门的主人,云景觉得自己有义务把场面控制住,所以她只能再一次解释道:“你别紧张,我先解释一下,我这里是位面超市,你刚才进来的时候不是推开了一扇木门吗……”   等云景解释完后,时间已经过去两分钟了,不得不说虽然她接收木门后,一共就只接待了两位客人,但是这解释的话她是真的已经说腻了。   云景甚至于已经开始在心里盘算着了,想着自己回头要不要把介绍木门的话录下来,以后每次有客人过来,她就直接给他们放一遍录音就得了。   突然接收到了这多的信息,吕蔓菁一时间还没能反应过来,云景也不催促她,又坐了回去。   云景拿起一串烤香菇斯条慢理的吃着,末了还不忘云淡风轻的说道:“不着急,你可以慢慢想,反正你只用知道我这里就是卖东西的地方就行了。”   吕蔓菁就那样站在门口沉思了许久,然后她再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却是:“你刚才说你生活中在离我一百多年后的未来?”   云景点了点头,感慨道:“对,说来也是巧了,我这超市这么多年也接待了不少的客人,不过和我在同一个世界上的客人是真的不多,一个巴掌都能数得清楚,今天能够遇到你也是缘分,这样吧,看着大家一个祖宗的份上,今天你看上的东西我可以给你打个折。”   虽说做生意是为了挣钱,不过云景刚得到了那么多的黄金,有豪横的资本,吕蔓菁勉强算得上是她的祖宗辈,她也愿意给她一些方便。   别问,问就是有钱任性!   吕蔓菁消化完自己刚才得到的消息后 ,却只关心一件事情:“云小姐,我有一个问题,我这里是一九三七年,不知道在一百多年后,侵略者被赶出去了没有?”   云景闻言重重的点了点头:“当然被赶出去了,四五年小日子就投降了。”   吕蔓菁听完云景的回答后,不知道怎么地就松了一口气,她低着头不知道又想了些什么,许久之后,她才好像做了什么特别重大的决定一样,三两步走到了云景面前。   吕蔓菁深吸了一口气后,十分艰难地开口说道:“云小姐,我没有什么想要买的东西,或者说我是想要卖点东西给你,不知道行不行?”   吕蔓菁这话听起来奇怪,不过云景也没有太诧异,毕竟来到她超市的客人,和她交易用的大多都是以物易物的方式,这也能算是一种卖东西给她了。   云景端起手边的可乐喝了一口后,才不紧不慢地问道:“你要卖给我什么东西?还有你想要什么酬劳,黄金行吗,先说清楚,我可没有你们用的大洋。”   虽说他们在同一条时间线上,但是算算时间的话,吕蔓菁他们现在用的也不知道是大洋还是别的什么,这些东西云景手里可是都没有的,黄金倒是有很多,不过她现在手边也只有一块大金砖,并没有零散的,也知道吕蔓菁说的东西值不值这块大金砖的价值。   然而吕蔓菁却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要任何酬劳。”   不问云景追问清楚,吕蔓菁就紧接着说道:“我要卖给你的,是一批文物,文物你知道把,其实就是以前宫里里的那些东西,现在都叫文物了,也不知道你们现在还是不是这么叫的。”   吕蔓菁这话一出,不止是云景,就连湛元晨和戈月都正色了起来,戈月虽然和他们不在同一条时间线上,但是大体的历史进程还是差不多的,只是在改革之后走向不同了。   吕蔓菁深吸了一口气后,又慢慢诉说道:“几天前北平沦陷了,侵略者入驻北平后,搜刮了许多宝贝装船往他们国家运,而我的老师,是一名革命者,他们深知这些文物对我们国家的重要,四处奔走后,他们截下了一艘船,牺牲了十几个人后,总算是护住了一批文物。”   说到这里,吕蔓菁已经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她死死地互攥着自己手,带着哭腔继续说道:“昨天老师的行踪不知道怎么泄露了,他被伪军打伤了后,硬撑着伤重的身体,找到了我和我的几个同学,把藏文物的地方告诉了我们,想让我们把这批文物运出北平。”   “老师的意思是让我们找个地方把这文物藏起来,等到时局稳定后,再拿出来。”   “云小姐,文物是我们民族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和见证,意义真的十分重要,这批文物丢失后,侵略已经在全城搜捕了,就靠着我和我的同学几个人,想要把这一批文物运出城,真的是太难了。”   “也是苍天垂怜,才让我遇到了你,你既然是我们后代,肯定能明白这些文物的价值,我的意思我把这些文物交给你,你再帮我们上交给国家。”   吕蔓菁说完后,满眼期待的看着云景,一副把她当做救命稻草的样子。   云景心中虽然十分的触动,但是接收文物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云景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喃喃道:“等等,这件事情太大了,你让我好好想想。”   吕蔓菁一听这话就急了,当即说道:“云小姐你要是觉得风险太大的话,我可以给你报酬的,我给你一条小黄鱼怎么样,你这里这么安全,东西交给你,侵略者是怎么都搜都搜不到的,回头你只用交上去就行了,虽然是麻烦了一点,但是这些文物真的很重要的,你也不想它们最后被侵略者找到,流落海外吧?”   见云景还不为所动,吕蔓菁也快崩溃了,她红着眼睛哀求道:“我的老师和一些同学为了它们都已经丢了命了,我也是真的没有办法了,才会开口求你的。”   云景见吕蔓菁明显误会了自己,她不愿意接手这批文物,确实是怕麻烦,但是却不是怕吕蔓菁说的那点麻烦。   说实话,不就是上交一个文物吗,那有啥麻烦的,直接联系博物馆捐赠就是了,这件事情换个人来做,还能借此机会替自己扬一下名,毕竟这么多文物捐出去绝对是一件足以轰动全国的大事情,轻易就能上头条爆红网络的那种。   可这件事情别人做可以,云景做却不行。   他们一家的底子这么复杂,一向都是秉承着低调行事的方针,文物捐献这么大的事情,只要她做了,那肯定是会让很多人都注意到他们这一家人的。   而且他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是经不起调查的。   别的不说,就拿湛元晨来说,他们对外说他在外地定居了,实际上他在外地根本就没有生活痕迹,偏偏每次木门出现的时候,他还会在县城里买很多的东西,他的每一笔交易可都是能够通过银行流水查到的。   还有云景的父亲湛云霄,当时为了能够让他拥有合法的身份,是她的母亲在山区里找了一家儿子外出打工好几年没有回家的人,花了一大笔钱买的身份,冒名补办的身份证。   这些事情桩桩件件都是禁不起人查的,可以说他们一家人之所以能够安安全全的生活到现在,纯粹是因为他们平常足够小心,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也就没有人会闲的没事来查他们这种普通人。   但是云景要是真的接手了吕蔓菁说的这批文物,那事情就不一样了。   到时候万一关注这件事情的人里面有人闲得蛋疼,好奇起她家里的情况,那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能发现她家里这些不对劲的地方。   这就可不只是简单的麻烦了,而是有可能会惹火上身。   说实话,要是这件事情只是牵扯云景一个人的话,她也就硬着头皮干了。   毕竟云景从小就接受爱国教育,自己承担一点风险,就能守护住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这绝对是一件十分值得事情。   偏偏这件事情牵扯到的不只是云景自己,还有她的父母,哥哥。   她不能自私到因为自己的原因,就把一家人都暴露在危险之下。   还有她嫂子刚刚才说了要帮她在旻朝搜罗一批珠宝玉雕,别回头东西拿回来了,她送去拍卖行的时候,别人把这些东西和这批文物混在一起,说她倒卖国家文物。   仔细想一想,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云景心里各种念头充斥在一起,搅得她的脑袋疼,偏偏吕蔓菁还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她,让她想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   云景甚至觉得自己太自私了,祖辈们为了保护这些文物,都能献出自己的生命了,她却因为一点危险和利益而摇摆不定,这让她觉得自己在吕蔓菁面前显得很卑劣。   就在云景犹豫不决的时候,一直坐在一旁没有吭声的湛元晨开口了:“小景,你答应她吧。”   云景闻言一惊:“可是……”   然而湛元晨却冲她摇了摇头:“我知道你担心的是什么,不过真的没有关系,家国大义面前,我们冒这点风险算什么,再说了,我们这是做好事,是为国家做贡献了,有什么好心虚的,就算是上面的人真的要对付我们,他们也看不到木门,只要我们咬死了不承认,难道他们还能硬把我们拉去解刨研究?”   “可是爸妈……”云景心里还是有些顾虑。   湛元晨笑着摇了摇头:“爸妈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他们这会儿也就是没在,要是他们在的话,肯定也会支持我的想法的。”   湛元晨都这么说了,云景再三犹豫后,还是扭头对吕蔓菁说道:“好吧,我答应了,小黄鱼我就不要了,你放心,我肯定把你那些文物一件不少的捐上去。”   听云景这么说了,吕蔓菁一直提着的心总算是落到了实处,她一连朝她鞠了三个躬:“谢谢你,谢谢你,那些文物被我老师藏在了一处特别隐秘的地方,那个地方离这里倒是不远,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现在就去搬。”   吕蔓菁也是个急性子,说完就要转身往门外走。   云景连忙叫住了她:“我跟你一起去,既然都是一批文物了,应该也挺重的,靠你一个人,得搬到了什么时候去了,木门六点就消失了。”   说完云景扭头对湛元晨道:“把我的储物戒指给我用一用。”   湛元晨闻言立刻说道:“太危险了,还是我去吧。”   刚才吕蔓菁可是说了,伪军和小日子可是在追他们,湛元晨可不放心让云景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云景摆了摆手:“得了,我说我去就我去,难道我干不了重体力活,过去收点东西还不行吗?”   云景知道哥哥是为自己好,但是她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他们总是不放心她这样,不放心她那样的,躲在他们的庇护下,她什么时候才有机会成长?   他们总是觉得她身体弱,其实她就是体质稍微弱了一点,又不是瓷娃娃,哪里用得着这么小心?   而且木门认她当主人,难道就是为了让她当个甩手掌柜?   云景看着湛元晨说道:“你都累了这么多天了,就好好地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等会儿我回来了你们就都回去休息。”   见他张嘴还想说些什么,云景干脆利落地牵起吕蔓菁的手就往木门那边走,一副不听任何劝阻的样子。   湛元晨见自己拦不住,又不死心地叮嘱道:“那你万事小,把我这袖箭带上,虽然比不上木仓,总归也是能防身的。”   湛元晨说完,纪乔乔也在一旁不放心的说道:“我跟着你一起过去吧,我身手好,遇到人也能保护你。”   云景笑着摇了摇头:“还是不了,本来我去就我哥就老大不放心了,嫂子你再跟着我过去,他还不被急死。”   应付完满心担忧的哥嫂后,云景总算是跟着吕蔓菁站到了三七年北平的土地上。   云景还没去过帝都,这会儿她被吕蔓菁牵着躲在墙根边,忍不住好奇,伸长脖子四处打量着。   不过纵然是北平,三七年的时候也没有大范围的通路灯,饶是云景瞪大了眼睛,也没能看出什么东西,最多只能就着还算明亮的月光大概的看清楚面前的路。   吕蔓菁十分体贴的提醒道:“你跟着我走,路上可能有马粪驴粪,小心一点别踩到了。”   吕蔓菁这话一出,云景本来就小心的动作就更加小心了。   吕蔓菁也没有说谎,她的老师藏文物的地方就在离木门不到两条街的一个院子里。   进去之前,吕蔓菁带着云景在外面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周围没有人埋伏后,她才带着她从一处侧门摸了进去。   吕蔓菁一边领着云景摸索着往前走,一边介绍道:“这处院子是我一个同学家里的祖宅,北平沦陷前,他们一家人都逃出去了,他和我老师是族亲,文物被我老师藏在后院的地窖里了。”   等她们走到后院后,吕蔓菁让云景和她一起把院墙旁边的一口大缸推开了,这地窖的入口就藏在大缸下面。   下到地窖后,吕蔓菁不知道从哪里摸了蜡烛和火柴出来,点燃蜡烛后,原本黑漆漆的地窖总算是能够勉强看清楚轮廓了。   云景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好几个堆在一起的大木箱子,她都不用多问,就知道这箱子里面装的应该就是文物了。   吕蔓菁用举着蜡烛的手指了指那些木箱子:“就是这些了,老师说箱子里面有记录文物名字和数量的单子,现在我是没有时间给你看了,等到了你那里我们再慢慢清点。”   外面到处都是搜捕的人,她们在这里呆的越久就越危险,这些事情等回到仓库里再做也是来得及的。   云景也没磨蹭,动作飞快的把地窖里的十二个大木箱子全部装到了储物戒指里面。   吕蔓菁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张着的嘴巴就没有闭上过。   先前她确实见云景问她哥哥要了一个储物戒指,但是她不知道这个戒指竟然这么神奇,竟然真的和它的名字一样,能够储物,还能装下这么多的大木箱。   吕蔓菁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她性子沉稳,她知道现在不是自己好奇的时候,所以也没有刨根问底,等云景装完了所有的木箱后,她就又带着她摸索着离开了地窖。   离开之前,两人又颇费了一番力气,才把水缸推回到了原位。   回去的时候她们在半路上遇到了一小队搜寻的伪军,看到对方的一瞬间,吕蔓菁就连忙拉着云景躲到了墙角。   这些伪军也不是真的就为小日子尽职尽责,肝脑涂地了,他们只是端着步木仓在大街上晃了一圈,并没有仔细查看,他们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蹲在墙角的两个人,径直就越过她们就往前去了。   不过这队伪军的出现,也确实让云景她们紧张了一把,后面的一段路她们一点都不敢疏忽,提着一颗心,慢慢地摸了过去。   等吕蔓菁找到木门她们拉开门走进去的时候,湛元晨他们都已经等得望眼欲穿了。   湛元晨看到云景回来,并且身上除了点泥土印记外,并没有其他的伤口后,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   纪乔乔则是关心的问道:“总算是回来了,怎么样,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吧。”   云景一边往外放大木箱,一边回道:“没有,那个地方很近,我们这一路过去都没有遇到什么人。”   这十二大木箱子摆在一起可不老少,要不是之前湛元晨他们已经腾了一些东西走了,这会儿估计还装不下了。   云景看着木箱子四周钉着的钉子,伸手扭头看向了吕蔓菁:“我拆了?”   吕蔓菁看着眼前这些由她的老师和同学用生命保护下来的文物,心情沉重地点了点头:“拆吧。” 第18章 [VIP]   云景他们撬开第一个木箱上固定的钉子后, 第一眼看到的还不是文物,而是铺满了整个箱子的稻草。   看来侵略者对待这些宝贝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不但用棉布仔细包裹了, 还在木箱里面铺了厚厚的一层稻草防震。   扒开最上面的稻草后, 最先露出的就是一张叠好的桑皮纸。   云景打开这张纸, 上面是钢笔写成的名录。   里面详细记录着箱子里的物件名字和数量。   按照名录上记载的,这只大木箱子里面应该装着一对玛瑙碗,一尊玉香炉、一对吉兽纹双耳玉瓶和一只耀州窑青瓷剔花莲花纹双凤口玉壶。   云景他们按照名录, 拆开外面包着的文物,一一清点了一遍, 证实箱子里的物件确实与名录上登记的一致。   也不知道不是装箱的时候特意分了类,总之这个木箱里面装着的都是玉石制品。   说真的,这些东西到底不愧是以前宫里用的东西, 别的不说,就说那一对玛瑙碗,那真的是晶莹剔透,一眼就能看出高贵感。   这箱子里面装着的东西虽然数量不多,但是胜在品质极好,尤其是除了那一对玛瑙碗后,剩下的四样还都是大件。   确定箱子里面的东西与名单上面记载的没有区别后, 云景他们几个人就分开把剩下的十一个木箱都打开了。   经过云景他们仔细的清点后,发现这十二个木箱里、有五箱是装的玉石制品, 两箱是书法书籍,其中一大半看落款还都是宋元明时期的大家真迹, 两箱宫妃的首饰花钿, 两箱金银铜制品,一箱陶瓷制品。   可以说这十二个木箱子里面装着的文物, 就没有一件是普通的,就算是最普通的金发钗,在赋予上时间的意义后,也成了能够证明当时工艺水平的珍品。   最后经过云景的统计后,这是个大木箱里面,一共装了两百二十八件文物。   其中数量最多的就是金银铜制品,什么花鸟纹金银杯碗碟、兽纹金银铜摆件,金银首饰,这些东西式样太多太杂了,光是分门别类就很是花了一些时间。   不过在分门别类的时候,他们也是跟着长了不少的见识就是了。   其次就是各种玉石制品了,别看玉石制品占用的箱子最多,但是远比不上金银制品的数量,因为玉石制品大多个头大,里面最大的是一尊白玉马,足有四十七厘米高,六十二厘米宽,单单是这一座玉雕马,就占了一整只大木箱。   而且也不知道这玉马出自哪位名家之手,每一根鬃毛都雕得纤毫毕现,神气异常,简直是把骏马在草原狂奔的神和态拿捏死了,那叫一个传神,让人只看一眼就会忍不住感叹——这才是真正的艺术品。   除了这尊白玉马外,装陶瓷瓶的木箱里面还有一尊十八厘米高的唐三彩马,这匹马是由肉粉、青、金三种颜色搭配着烧制而成的。   天知道云景拿这座唐三彩的时候喘气都不敢喘大了,就怕自己没拿稳一个手抖,要是再把这马给摔碎了,那她妥妥滴就成罪人了。   等云景他们清点完所有的文物后,时间已经快四点了,戈月和纪乔乔都忍不住在打哈欠了。   湛元晨和戈月天亮后还有得忙,所以他们也没多待,分三趟装完东西就走了。   纪乔乔本来也是想走的,不过她一走吕蔓菁就出不去了。   现在天还没亮,吕蔓菁离开这里一出去,恐怕就会遇到危险,为了吕蔓菁的安全着想,纪乔乔决定等到六点钟再回去。   就这样仓库里就只剩下三个女孩子了,三个女孩子凑在一起,自然是少不了要聊天的。   云景对吕蔓菁尤为好奇,她十分大方地贡献出了自己的点心不说,还在仓库了拿了不少的零食和饮料,看着那架势好像是要在仓库里来上一场茶话会。   因为云景帮了自己这么大一个忙的份上,吕蔓菁此时是格外的感激她,所以她也没藏着掖着,她们问什么,她就答什么。   通过闲聊云景和纪乔乔才知道吕蔓菁竟然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千金小姐。   想想也是,吕蔓菁今年十七岁,在民国她这个年纪还能出来读书的,家里的条件想来就差不了,更别说她手里还有木仓。   虽然在民国的时候,木仓算不上特别的贵,但是架不住木仓里面的子弹贵啊,而且一般人有钱没有门路还弄不来这玩意儿的。   而吕蔓菁手里之所以能有枪,还要归功于她有一个在警察署当署长的父亲。   不过按照吕蔓菁说的,她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署长,也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她的父亲之所以愿意让她去女子学校读书,就是单纯的觉得时代不一样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套已经行不通了,那些门第高的人家,现在找儿媳妇都喜欢找有文化的,她的父亲让她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能够凭借着这一点把她嫁入高门。   “我的父亲已经在替我物色了,嫁个一个南边的军阀当填房太太。”   在吕蔓菁心里,其实这些都还不算什么,她最不耻谈论的一点是:“北平沦陷之后,我父亲也倒向了侵略者,他帮着侵略者杀了不少的良善,已经是实打实的汉奸了。”   说完后吕蔓菁又语气低落的说道:“现在这个世道,真是没法说,那些个军阀、当兵的,平常口号喊得响,用尽各种名目筹集军饷,结果侵略者一来,他们一枪一炮都没打,直接就举手投降了,侵略者一声令下,他们就把用民脂民膏买来的枪对准了自己的同胞,我时常都在想,要是人人都如他们这般,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把侵略者赶出去?”   对于吕蔓菁来说,她的父亲私德有亏,并不是什么要命的事情,她最痛苦的就是他在家国大义面前选择了背叛,只这一点,她就对她的亲生父亲尊敬不起来了。   云景虽然和吕蔓菁认识不久,但是她觉得她是个特别有韧劲、有思想的女孩子,这种人一直是她所敬佩的,所以她没忍住多问了一句:“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这世道这么乱,难到你真的要听你父亲的安排,随便找条件不错的人嫁了了?”   吕蔓菁摇了摇头,双眼含光,满腔热忱地对着云景和纪乔乔这两个还不算熟悉的女孩子阐述着的自己的理想:“当然不了,我虽然是女子,但我也知道保家卫国,我和我的那几个同学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等到我们把这批文物运出四九城后,我们就结伴离家抗日去,我识字、会包扎,也会用枪,总归是能够派上一些用场的。”   说完吕蔓菁又看向了云景说道:“其实之前我心里还没有底,侵略者兵强马壮,我们既没有先进的武器,人民也不是一条心,我还担心我辈之人会白做工呢,结果今天听到你说我们几年后就能把侵略者赶出去,我真的很高兴,至少我知道未来是光明的,这就够了。”   云景以前只看过抗战片,以她这有限的生活经历,实在是不知道枪林弹雨的战场是什么样子,不过她还是很佩服吕蔓菁能有这份决心。   云景想帮一帮吕蔓菁,不过这最后她也只能告诉她正确的队伍,避免她站错队以后受罪。   除此之外就是一点微不足道的支持了:“我这里还有一些药品,你看你要不要拿上一点,就是青霉素,红霉素之类的消炎药,哦,在你们那个时候,这药应该叫盘尼西林,不过我这不是针剂,而是药片,药效都是一样的,治外伤感染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日常治疗感冒和腹泻的药。”   “这些药都是刚才那个小姑娘要的,我找了些路子,一次多买了一些,她拿完后还剩下一些,你要的话就都拿去,以后真到战场上了,说不定你还能用它们救上几个人呢。”   红霉素吕蔓菁确实不知道,但是盘尼西林她是听说过的,据说治外伤特别的利害,她父亲就曾经花了大价钱,从外面买了一盒回来,说是一盒,其实里面也只有五支,被她的父亲当做救命药一样宝贝藏着,她也就只看过一眼。   吕蔓菁之前还听同学说过,黑市上的盘尼西林一支就能卖出一条小黄鱼的价格,就这还是有价无市呢。   天知道吕蔓菁原本只是想要替这批文物找个安全的地方,哪里还能料到如今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呢。   “真的,你这里真的有这些药?”吕蔓菁激动得差点打翻手边的可乐。   云景笑着从椅子下面拽出了一个大塑料袋子,袋子一打开,里面装的可不就是各种药吗   当时云景买药的时候,想着戈月生活在原始世界,最容易受的就是外伤了,所以青霉素v钾片这种消炎药她就特意多买了一些。   不过这些药是有保质期的,时间一到,哪怕药片是用铝箔板密封过的,那药效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所以戈月也没有拿特别多的药过去,只每一样都选了两三盒,不过那也足够他们一家四口人用了。   云景数了数,现在她手边吕蔓菁能够用的上的,就剩下七盒青霉素v钾片、两瓶红霉素肠溶片了。   青霉素v钾片一盒里面有三十六片,红霉素肠溶片则是一百片一瓶装的。   这些药看着不少,有好几百片,其实真的拿去救人的话,是派不上多大用场的,因为这个药的药效已经比刚面世的时候消减掉了不少,就那平常的感染来说,一个人至少一天要吃两片,连着吃上好几天才能够有效果。   要是时间允许的话,云景是愿意多给吕蔓菁找一些要的,不过这些要是处方药,现在都这么晚了,也不是她想买就能买到的,之前为了买那些药,她都费了好一番心思,再想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这些要云景是一点都没有留,全部都给了吕蔓菁。   不过在把这些东西交给吕蔓菁之前,云景十分谨慎的拆掉了这些药片的外包装,就连药瓶上的标签,也被她用美工刀刮掉了。   其实也不是所有从超市里面拿出去的物品都要这么处理,只是她们两个人到底处在同一条时间线上,谨慎一点总归是不会出错的。   云景可不想吕蔓菁拿着这些东西过去后被别人发现这些东西的生产时间在一百多年后,更别说外包装上面还清楚的记着药品的生产地址,要是这些东西被别人看到了,人家还不得大呼见鬼了。   要是遇到那些较真的人,真的按照上面的地址跑去找,最后发现这些地方压根就没有制药厂,那还不得出大问题。 第19章 [VIP]   青霉素作为治疗效果特别好的消炎药, 也不是人人都能用的。   云景把药交给吕蔓菁的时候,还特意提醒了她一下,以后要是遇到需要给人吃青霉素的时候, 一开始一定只给八分之一的药片, 然后观察一下对方有没有过敏反应, 没有过敏反应才可以继续给药,要是过敏的话,就换红霉素服用。   红霉素本来就是作为替代药品发明的, 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就可以用红霉素作为替代药品。   吕蔓菁听得特别的认真, 毕竟她拿这些药是准备当做救命药用的,她可不想以后因为过敏把伤员害死。   铝箔药板密封性比塑料药瓶要好,所以云景也没有拆掉青霉素药板的外包装。   因为铝箔板装药过于奇特, 云景还提前替吕蔓菁想好了说辞:“以后要是别人问起,你就说你这些药是托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什么漂亮国,枫叶国,总之随便你编,再不行就北欧,那边远, 肯定没有人会因为几片药去特意求证。”   并且消炎用的西药在民国时期属于珍贵药品,要是放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 这些药片就更加珍贵了。   到时候吕蔓菁要是真的拿出这些药出来给伤员用,想来对方心里应该只会感激对方救了自己一命。   以前云景就听镇上上过战场的老兵说过, 抗战时期, 药品奇缺,很多人受了伤之后, 没有药品用,又不想忍着伤痛等死,往往这种时候他们就会直接往伤口上糊草木灰。   在那种艰苦的情况下,想来也没有人会有心思去质疑吕蔓菁手中这些药片的来历。   虽然云景特别的想要帮助吕蔓菁,但是在什么都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最后吕蔓菁走的时候不止带走了消炎药,还把其他的日常药品都带走了。   这也是云景提议的,民国时期的医疗水平总归还是落后的,吕蔓菁把这些药带在身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反正这些药品拆掉外包装后,也不怎么占地方,随身带着也很方便。   五点五十,云景就得送吕蔓菁离开了。   吕大小姐有木仓有钱,一开口就是一条小黄鱼,云景倒是不用为她的以后生计担忧,只希望她以后参加革命了能够好好的,活着看到胜利到来的那一天。   吕蔓菁走后,纪乔乔安慰性地拍了拍云景的肩膀,看着小姑子红着的眼眶,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默默地抱住她,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   纪乔乔从小就跟着父兄生活在边关,早已经看惯了战场上的生死,所以对于吕蔓菁的处境,她是没有多大感触的。   纪乔乔觉得可能只有丈夫和小姑子这种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才会生出这么多的柔肠来。   这种感情早在纪乔乔的母亲、嫂子、侄子、侄女死去的那一天,就已经彻底地从她的身体里剥离了。   眼看着时间已经来不及了,纪乔乔草草地安慰了云景几句后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回到自家的院子里后,纪乔乔想着自己等会儿应该多给小姑子买点衣裳和首饰,她那个年纪的小姑娘应该都喜欢这些东西,或许看到这些东西后,她的心情就能够好上一些。   纪乔乔盘算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完全忘记了云景比她还要大两岁的事情,直接是把她当做小姑娘哄了。   云景送走纪乔乔后确实情绪低落了好一会儿,不过她很快就意识到了还有一堆的事情等着她做。   这两百多件文物,在交出去之前她总得自己留个底档。   不是云景给自己找事情,而是国内的博物馆里也不是一片清明的,这么多年,也陆陆续续有博物馆领导中饱私囊,用仿制品替换走真品敛财的事情。   为了之后好追根溯源,云景决定把每件文物都拍照记录清楚,就算是留个凭证吧。   这么多的文物,要想一一拍照记录,绝对是一个不小的工程。   不过云景现在心里比看了一百部惨烈的抗战片还要憋闷,正适合找点事情来转移一下注意力。   说干就干,云景回家拿上照相机后,就又回到了仓库,这么多的大箱子,她光靠自己,是没有办法全部搬回家的,所以她就在仓库里面清理了一个角落。   仓库光线不够好,所以云景还拿出了她之前为了臭美买的补光灯,再往桌子上铺上一块素色桌布,一个简单的展示台就算是布置好了。   两百多件文物,就算一件只拍四张照片,等云景给所以的文物都拍完照片后,也是两天后的事情了。   中途云景还抽空查了一下文物捐献的流程,发现她就算是匿名捐赠,也得以真实的身份去博物馆的馆长交接才行。   毕竟这是两百多件极其有价值的唐宋明清时期的物件,事关重大,博物馆那边也不可能就派两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来和她交接。   偏偏这件事情知道的人越多,云景暴露身份的危险就越大。   而且像是云景这次将要捐出去的这些文物,只要她提出要捐赠出去,国家肯定是要给她一些奖励的,尤其是白玉马、唐三彩和那几幅唐宋年代的大家真迹,其价值更是无法估计,怎么着也到了最高的奖励标准了。   要收国家的奖励,就得留下她的银行卡号,这些也都是麻烦事。   不过就算是现在云景的银行卡里只有六位数的存款了,那她还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打过这笔捐赠奖励的主意。   不是因为云景不爱财,而是因为这一批文物都是吕蔓菁和她的老师,以及那十几位革命者经过了重重的困难才保护下来,她的脸没有这么大,所以她也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最后的成果。   可是要是不要奖励,那就把云景对外的人设立得太高了。   人们总是想从高尚的人身上找出缺点,以此来证明他也不过是俗人,云景可不想用贡献出自己让大众举着放大镜来刨根问底。   云景琢磨了两天,觉得自己可以先收下这笔奖励,回头再以吕蔓菁的名字捐献出去,虽然吕蔓菁没有特意要求过,也拒绝了要在捐赠的时候留下姓名的提议。   但是云景总是想要做点什么,让吕蔓菁等人的努力不要变得沉默又无从考证。   虽然云景之前就答应了吕蔓菁,要把这些文物捐出去,但是这件事情要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光是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就花了云景不少的时间,最后她还是给远在国外的父母打去了电话,询问了他们的想法。   云初和湛云霄的想法也确实和湛元晨说的一样,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们直接毫不在意的表示:“你想做就做吧,你妈我胆子小,守着木门过了半辈子,只是顾着自己了,你比我豁达,那些文物上交给国家也没什么不好的,要是情况实在是不好,我还能跟着你爸去庆朝生活,关于这件事情,你需要考虑的只有你自己能不能承受的住这么做的后果,其他的你都不用考虑。”   又考虑了一天后,云景总算是彻底的下定了要捐赠文物的决心。   再三衡量过后,云景决定还是把这批文物捐给s市的博物馆。   其实这批文物价值这么高,按理说帝都博物馆才是最适合它们的去处,不过帝都太远了,又是国家的政治中心,她可不想现在就在那些高层那里挂上号。   仔细想想,其实s市的博物馆也不错,作为主要的抗战地区,s市博物馆里陈列得最多的就是抗战时期的物品,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拿得出手的文物,是本地人都不愿意花钱去的地方。   不过因为s市博物馆里面文物稀缺,只要云景主动联系他们,说自己要捐献一批文物,那么对方的态度肯定会很热情,然后比她还要积极的推进这件事情。   至于那些能够称得上是奇珍的文物放在s市博物馆参观的人少这一点也不用的担心。   帝都博物馆作为国内最大,客流量最高的博物馆,平常可没有少从别的博物馆里借人家的镇馆之宝,好多文物去帝都出差后就再也没能回去过,弄得本地人去了博物馆只能看文物的照片,所以云景也不担心这些文物放在s市博物馆会明珠蒙尘。   打定了主意后,云景也没磨蹭,当即打开某博给s市博物馆的官微发了私信。   甘语彤是s市博物馆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s市博物馆作为一个日人流量鲜少能够超过三位数的博物馆,拥有编制的员工还没超过二十人,就这每年还需要中央财政补贴才能够发得出工资,可以说是很不起眼了。   不过宇宙的尽头就是编制,所以不管在那里,但凡是有编制的工作,都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松得到的。   甘语彤作为历史系的博士,也是打败了好多个竞争者才考进了市博物馆。   作为今年唯一被录取新人,甘语彤暂时还没有资格接触博物馆里面的展品,她现在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打理博物馆的官微,以及给前辈们打杂。   s市博物馆的官微打理起来并不难,毕竟算上某博送的僵尸粉,官微的粉丝也才堪堪过万,甘语彤平常只用偶尔发两条营业微博罢了,她主要的工作还是打杂。   这天甘语彤原本只是正常的上班,正常的打开了电脑,然后正常的登录上了某博,这一切流程坐起来都很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就是她在消息里面发现了一条私信。   “你好,我有一批文物想要捐献,请问我应该怎么走流程呢?” 第20章 [VIP]   看清楚这条私信后, 甘语彤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   对方是不是打错字了,把有一件文物想要上交,打成了有一批文物想要上交?   这个时候甘语彤的心里还是很能稳得住的, 因为自从国家推行奖励机制以来, 手里有真文物的人虽然看不上这点钱, 但是也不乏有那种为了这五百到两千块奖励,而随便去扒拉一点东西出来,说是文物, 想要滥竽充数的。   虽说博物馆里有专门的鉴宝专家,大部分的时候对方都不能如愿, 但是也有人靠着不知道哪里弄来的物件,成功领走了这笔捐献奖励的。   s市博物馆因为没有什么名气,一直以来会主动联系他们的捐赠人并不多, 上一次有人主动捐献,还是已故烈士的家人,主动联系他们,捐出了几十年前由烈士所写的家书。   家书这种东西,硬要说起来,其实是没有什么价值的,这件物品的意义在于能够让后代了解到抗战时期革命者们为了国家, 舍弃小家的崇高精神,让我辈能够时时谨记, 如今和平的生活是革命先烈们挥洒了自己的热血才换来的。   所以纵使在s市博物馆里里面,同样的展品有很多, 博物馆的领导们还是很郑重的接收了这封家书。   甘语彤作为官微的负责人, 虽然心里没有太把这条私信当一回事,但是她还是十分尽职的给对方说明了捐献的流程。让   大概就是对方把捐献物品的信息大概登记一下, 然后博物馆这边就会安排专家上门鉴定,当然了,要是对方能够主动送到博物馆来鉴定,那就更好了,专家鉴定无误后,就能正式走捐赠流程了。   一旦确认了捐赠物是有价值的,捐赠人就能够得到五百到两千不等的奖励,并且附加捐赠证书一本。   捐赠私信是云景昨天晚上发的,甘语彤回信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当时云景正巧在用某博看八卦,所以她是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对方的回信。   云景一想到自己手里那两百多件文物,还要一一进行信息登记,她就不由得头疼。   而且云景大概看了一下,登记表上还的著名物品的来历、年代。   这些她大多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有那些有明显印章或者题词的物品她知道大概年代之外,那些没有明显标识的金银首饰,她连名字都不一定叫得出来。   云景苦着脸给官博回到:“我手里一共有两百二十八件文物,年代最久远的应该是一尊唐三彩马,然后还有几幅宋朝的字画,还有很多的文物我连名字都不知道,我能不能先登记几样我能够说得名字的文物,然后等你们那边的专家过来鉴定了,我们再一起登记信息?”   回完消息后云景担心对方可能会不重视自己的请求,还特意把唐三彩马和白玉雕马的照片发了过去,目的是为了引起对方的注意力,明白她即将捐赠的这批文物的重要性以及珍贵性。   其实云景完全是想得太多了,对于s市博物馆来说,就算暂时还不知道对方的捐赠物是什么,光是有人要给博物馆捐赠藏品这一点,就足够他们重视了。   再别说甘语彤作为新人,正在一门心思,想要赶紧做出成绩的时候,她的工作的积极性很高,一点都没有轻视云景消息的意思。   作为历史系的博士,甘语彤虽然也选修过文物鉴定课,但是光凭着一张照片,她倒是看不出来那尊唐三彩马的真伪,不过那尊白玉马要是实物真的像照片上的那样,那么只是凭着这件物品的雕工和玉料,就已经是身价不菲了。   因为品质能够达到照片中玉马的籽料本来就不多,更别提还是这么大一块,就算这玉马不是文物,只是昨天现雕的,其价值至少也超过百万了。   这么重要的事情,甘语彤可不敢怠慢,她给云景回了一个稍等后,就连忙抱着手机就冲到馆长办公室汇报情况去了。   “陈馆长,有一个市民联系了我们的官微,说想要捐赠一批文物给我们博物馆!”   甘语彤去的时候,陈馆长心里正烦着呢,他今天早上刚去了一趟一位私人收藏家里,对方手里有一只清朝汝窑的青花瓷碗,博物馆这边已经去了好几次,想要劝说他把这只青花瓷碗上交给国家,放在他们博物馆里面让更多的人看到,不过次次都被对方骂了出来。   其实陈馆长也知道对方不会愿意上交,毕竟那物件虽然只是清末的,但是也价值好几万块钱,人家要是上交了,博物馆这边最多只能给出两千块钱的奖励,和一张奖状。   不过作为一名文博工作者,陈馆长真的不想让这种有历史价值的文物放在私人收藏家手里,万一哪天对方不小心把碗摔了,那么在这个世界上就少了一件能够见证那段历史的物品。   对着私人收藏家,说什么促进我市文博事业的蓬勃发展的这种场面话是没用的,人家既然花钱把这些古董买了回去,就是清楚物品价值的,对于这些转身就能卖出好几万钱的物品,人家才舍不得白白捐出去呢。   别说国家对于捐赠者会有奖励了,那点奖励在人家眼里,连三瓜两枣都算不上。   因为早上在外面受了挫,所以当陈馆长听到有人要捐献文物,整个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   按照陈馆长的想法,先不管这文物有没有价值,就说人家的这个觉悟,就值得他们大肆宣扬了。   这种想法在陈馆长看过对方发来的文物照片后,就更加强烈了。   这下陈馆长也不让甘语彤离开了,直接让她抱着手机就在他的眼皮子地下回复到:“您好,我是s市博物馆的馆长,我姓陈,感谢您为文博事业做出的贡献,您提出的要求我们都可以答应,而且我们现在就能带着专家上门鉴定,不知道你那边方不方便?”   云景没想到对方竟然这么积极,现在就要带着专家上门鉴定,她这边倒是没有什么不方便的,不过有些事情她还是要提前说清楚的。   “是这样的,这批文物我想匿名捐献,并且我本人也不想暴露自己的任何信息,所以除了你们的负责人和鉴定的专家外,这件事情能不能不让任何人知道,或者说越少人知道越好,行吗?”   云景的这个要求听起来奇怪,不过其实也不是没有像她这种,捐献文物的时候不愿意暴露自己信息的人,这种人一般是怕麻烦,想要捐赠完文物后继续清净过日子,不被媒体或者公众打扰的人。   陈馆长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下来:“您的诉求我们自然是要尊重的,这样,你告诉我们你的地址,我们这边加上专家就三个人过来,之后我们也一定对你的信息保密,你觉得这样行吗?”   “可以,我的地址是……”得到想要的保证后,云景直接把自家仓库的地址发了过去。   收到地址后,陈馆长马上给他们博物馆里负责鉴定文物的专家打了电话,让他在博物馆门口等着,他收拾好东西后,就立刻带着甘语彤去门口跟他汇合。   等待着陈馆长他们过来的时候,云景也没有闲着,她去街上找了一家照相馆,把相机里面所有文物的照片都打印了出来。   这可是近一千张照片,天知道照相馆的老板有多久没有遇到这么大的生意了。   照相馆老板打印这些照片的时候,也好奇的问过云景这些照片的用途,她只说是自己好奇在网上找的资料。   照片洗出来后,云景还不忘在店里买了几本相册收纳这些照片。   博物馆是有公车的,陈馆长他们直接开着车来了清县,等他们到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中午了。   虽然可能没有什么效果,不过为了保险,云景和陈馆长他们见面的时候还是带了口罩和帽子。   云景倒是不觉得自己这么拙劣的伪装能够真的隐藏住自己的身份,毕竟放文物的仓库就是她自家家的产业,人家真的想要查的话,那几乎一查一个准。   云景这么做只不过是想要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态度,让陈馆长让他们知道,她是真的一点都不想透露自己的信息。   看到对方确实只有三个人过来的时候,云景满意的点了点头。   跟着陈馆长和甘语彤一起过来的专家是博物馆的老员工了,平常大家都叫他周老师。   周师傅和古董打了几十年的交道,眼力那是一绝,寻常的文物他只要扫两眼,就能看出门道,所以平常他也不止在博古馆工作,下班后偶尔也会接点私活,帮别人鉴个宝之类的。   来的路上周师傅已经听陈馆长说了一遍情况,说真的,他对这趟出差的结果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要是捐赠的文物真的有价值,一般人一件都不舍得白白上交给国家呢,更别是一批了。   那唐三彩马和白玉马的照片周师傅也看过了,不过虽然他是专家,但是只看照片还是分辨不出真假,主要是现在照片的p图功能实在是太强大,就连他这样的老师傅,也没办法十拿九稳的下定论了。   不过周师傅觉得这两件物品应该都是假的。   周师傅之所以会这么想,主要是云景拿出来当做展示的是唐三彩马和白玉马,不是一般的瓷器或者陶器。   文物的价值也是有高低之分的,清末的各种瓷器和金银首饰因为存世量较多,所以价值也不会太高,品相一般的也就几万几十万的样子了。   但是唐三彩,那是华夏人都知道其珍贵的,这云景这尊唐三彩马是真的,就依照这尊唐三彩的完整程度,那说是价值倾城都不为过了,这要是放在拍卖行里面,那它的身价绝对不会低于一千万。   哪个普通市民会放着一千万的宝贝不要,就为了博物馆两千块钱的奖励白白上交给国家?   又不是什么富可敌国的侨胞,或者说是爱国富商。   等到了地方,见到捐献者本人后,周师傅心里就更加笃定了。   虽然云景戴上了口罩和帽子,但只是看身形,听声音,周师傅他们就能认出来,今天这个所谓的捐赠人,其实就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周师傅是真的不相信,这种年轻小姑娘真的能够拿出什么好东西。   见到捐献者本人后,陈馆长心里多多少少也是有些失望的,他失望的点在于自己今天可能要白跑一趟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陈馆长面对云景的时候,态度也是很不错的,拉着她说了很多夸赞表扬的客套话。   云景本人是不喜欢场面上的这一套的,所以好不容易等到陈馆长客套完之后,她是一秒都没有耽搁,直接带着人从后门进了自家仓库。   进到仓库后,云景指着堆在地上的木箱说道:“喏,我要捐赠的文物都在箱子里面装着,这十二个木箱子里面装着的都是,你们随便看,不过动作还是尽量轻着点,别把文物磕着碰着了。”   陈馆长他们三个人进到仓库后,看到所谓的文物就那么随随便便的装在大木箱子里,心里就已经不太抱希望了,   等到走近一看,箱子里面铺着的是稻草,所谓的文物,其实就是一团团被棉布缠着的不明物品,陈馆长他们本来就不太抱希望的心就更加凉了几分。   之前云景拍完照后,把所有的文物都重新用棉布包裹了起来,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包管文物,只想着用东西包着一点,多少会起到一点保护作用。   云景从小连自己的衣服都不怎爱叠,自然是不可能把这些文物像开箱之前那样包裹好了。   云景也没去看陈馆长他们的表情,她径直走到放唐三彩马的箱子旁边,伸手把唐三彩放到了桌子上面,然后开始一圈一圈地拆外面包着的棉布条。   云景之所以选择先拆唐三彩马,自然是因为按照她的认知,所以的文物里面,可能就这一件年代最久远,价格也可能最高。   周师傅原本还是一脸轻视的样子,不过随着云景把棉布越拆越多,里面包着的陶马越露越多,他的表情就越来越郑重。   等到云景拆到马屁股上的棉布时,周师傅已经忍不住凑到她身旁,仔细打量起来了。   陈馆长见周师傅反应这么大,本来就已经死寂下去的心不由得又激动了起来。   端看老周的这个反应,他们这一趟或许是真的没有白来? 第21章 [VIP]   等云景把三彩马外面的棉布全部拆开后, 周师傅已经激动得快要站不住了。   周师傅仔细端详了好一会儿后,才带着颤音朝陈馆长喊道:“老陈、老陈,快把我的工具箱拿过来!”   周师傅这话一出, 不等陈馆长反应, 甘语彤就已经连忙跑到车上去把他那个又大又重的工具箱拎了过来。   周师傅打开工具箱后, 先是取了手套戴好后,才一手持着放大镜,一手拿着唐三彩马仔细观察了起来。   “表面釉层较厚, 釉面均匀,釉中气泡很少, 放大镜下肉眼几乎看不到裂纹、长纹以及开片,但是肉眼能够看出釉表有明显的芝麻纹,符合真品唐三彩的釉面特征。”   “而且这尊三彩马从造型上看, 头小颈长,膘肥体壮,臀部发达,腿部强劲有力,其眼睛、耳朵、筋骨、肌肉等局部雕琢精细,刀工娴熟,符合“西域大宛洋马”的生理解刨特点……”   甘语彤是个急性子, 她听着周老师对着这尊三彩马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只听到一个符合真品唐三彩的釉面特征, 急忙追问到:“所以周老师,你手里这尊唐三彩到底是真品还是赝品。”   周师傅仔细端详了两遍后, 才小心翼翼地手里的这尊三彩马放回到桌子上。   周师傅十分谨慎的说出了自己的鉴定结果:“按照我的观察和经验来说, 这应该是一尊真品,因为这座唐三彩不管是从制造工艺还是神态、造型来看, 都符合真品的特征。”   陈馆长一听这话就急了,当即跺着脚说道:“你可别应该啊,老周,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你可得看准了。”   自己的鉴定结果被质疑,周师傅老大不高兴的说道:“好吧,我十分认真的说,这尊三彩马应该是唐朝时期的工艺品无疑,这些年仿制的唐三彩我见得多了,我敢肯定,依照现在的技艺,绝对仿制不出这种品质的赝品,你要是不放心,可以让老齐过来掌掌眼。”   老齐之前和周师傅一样,都在s市博物馆工作,到了年纪退休后,他就在古董街专门帮人鉴定文物,就这样每个月古董店老板给他的工资都比周师傅在博物馆的工资要多出好几倍了。   陈馆长忙不迭赔笑道:“你鉴定了没问题就行,我自然是相信你的,哪里还用得着去麻烦老齐。”   开玩笑!老齐现在都已经不是博物馆的员工,现在他帮人鉴定一次文物,收费可不低,按理说依照他们这么多年的老交情,他让老齐帮忙鉴次宝,对方还真不一定会收他的钱,不过肯定是要欠下一份人情的。   周师傅此时却没有心思去管陈馆长的想法了,他现在整个心思都在面前的唐三彩马上。   确定这尊三彩马是真品无误后,周师傅再看向云景的时候,那眼神里就不由得带上了几分谴责。   这么珍贵的文物,小心到用保险箱锁起来都不过分,而这个小姑娘呢?竟然心大到随便用两条破棉布条随便包裹一下就算是保护了?这是不是也太草率了一点!!!   云景敏锐的看出了周师傅眼神里的意思,她十分无奈的摊了摊手:“你别这么看我,我都说了,我这里足足有两百多件文物,我总不可能每一样都去给弄个保护罩吧。”   在周师傅确定唐三彩马是真品后,陈馆长现在看云景比看自己的亲爹还要亲切,问题当即点头附和道:“是是是,小姑娘你能够舍得把这些文物捐赠给我们博物馆,就算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情了,再说了,用棉布包裹怎么了,棉布多好啊,能够有效的防止文物接触空气氧化,一般的外行人都不懂这些。”   周师傅和甘语彤看着自家馆长那狗腿的样子,简直是不忍直视,不过有一点他还真是说对,对方能够把这么珍贵的文物捐献给他们博物馆,确实值得让他们捧着、哄着的。   而且云景有一句话还提醒了他们,她要捐赠的可是一批文物,并不只是他们眼前的这一尊价值连城的三彩马。   周师傅眼神热切的看着堆在地上的箱子,态度已经跟刚进仓库的时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天差地别换了,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控制着自己身体不要因为太过激动而颤抖:“箱子里面真的都是文物?我可以拆开看吗?”   云景点了点头,不但允许他们随便看,还指着面前的木箱一一给他们介绍到:“这五个箱子里面装的玉石制品,玉碗、玉佛、玉壶、玉瓶之类的,这边的两箱里面装的都是书法书籍,纸制品怕潮,所以除了棉布外,最里层还包了油纸,你们拆的时候千万要小心,不要把这些文物给撕坏了,因为这里面有很多唐宋明朝带书画大家的真迹,我能辨认得出来的就有董源的山水画,和蔡襄的书法真迹,你们都是专业人士,这些东西的价值想来就不用我多做赘述了,然后这边的四箱是清朝宫妃的首饰花钿和金银铜制的摆件,最边上那一箱则都是陶瓷制品。”   自己一下子拿出了这么多的文物,云景用脚拇指想都知道他们会好奇这些物品的来历。   在云景看来,这件事情也很好解释,她照实说就是了。   “我也跟你们直说了,这批文物其实是我偶然得到的,东西来历也很清楚,是抗战时期革命着从侵略者手中截留下来的,都是以前宫里的物件,几经辗转到了我手里。”   “我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也知道这批文物对我们国家的文博事业来说意义非凡,我所以不能自私到把这些文物当做我自己的私藏留下来,再三考虑过后,我还是觉得只有把这些文物上交给博物馆才是最合适的。”   云景说完后,在场的人不管信不信她的这一番说辞,反正看向她的眼神是不一样。   这可是两百多件文物,要都是真品的话,那估价随随便便也得几十个亿了,陈馆长他们真是想不到,一个看起来年纪并不大的小姑娘,竟然能够拥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抵得住这样巨大的诱惑,舍得把这么一大批文物全部都捐给博物馆。   陈馆长拍着大腿感叹道:“太了不起了,实在是太了不起了,之前您说你想匿名捐赠,其实我想劝一劝您的,您一次性捐赠出这么多的文物,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头一份,到时候一经报道,绝对会引起轰动,你真的不想对外公布你自己的信息吗?”   云景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道:“不了,关于这一点我很坚持,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们不要询问我的名字和信息,以后要是有人好奇,找你们打探我的消息,也希望你们能够替我保密。”   对于陈馆长他们来说,现在云景就是他们的活祖宗,不过是替她的信息保密罢了,他们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下来:“你放心,我们肯定把嘴巴闭得死死的,绝对不会让其他人来打扰你。”   得到陈馆长等三人的保证后,云景总算是稍微放心了一些,不过她又想到了一件事情,当即继续开口说道:“对了,我之前查了一下,捐献文物国家会有奖励,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们能够用吕蔓菁的名义,把这笔奖励捐给贫困山区的儿童。”   甘语彤站在一旁听完后,这会儿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没忍不住举手问道:“不好意思,我能不能多问一句,这个吕蔓菁是?”   甘语彤自然不会傻到会认为吕蔓菁就是捐赠者的名字,对方刚才都说了,不想泄露自己的名字,可是要是不是捐献者本人名字的话,又为什么要用这个名字给山区捐款呢?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隐情?   云景一点都不心虚地顺口胡诌道:“吕蔓菁就是我说的那些革命者中的一员,当时跟着这批文物一起的,还有一封她写得信,上面写着她和她的老师同学,以及其他的革命者是如何从侵略者手中辛苦把这批文物保存下来的,不过那封信年代久远,加上保存不得当,我看到的时候就已经很残破了,等到我翻看之后,那封信就彻底被毁坏了,所以我这会儿也没办法拿给你们看。”   甘语彤他们听完后理解的点了头,纸制品本来就脆弱,在不特意保存的情况下,一般的信纸放上十几年都会被虫完全蛀坏,更别说按照云景的说话,吕蔓菁还是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革命前辈,在这种情况下,信件被损坏倒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其实云景做出这个决定也是突然的心血来潮,原本她想的是自己去领这笔捐赠奖励,然后再以吕蔓菁的名义捐出去,不过这样就会留下她的银行卡信息,总归还是太危险了一些。   如果要是能够换成让博物馆这边的人帮忙捐赠出去,那就避免了云景暴露个人信息的风险,回头只要陈馆长他们三个人如他们保证的那样,口风紧一些,那么就算是有人想查 ,查到他们那里也就不可能再继续往下面查了。   说实话,云景从小是在家人的娇宠和溺爱之下长大,到了学校后因为出众的外貌和优异的成绩,一直都是老师和同学们都偏爱的存在,缺少社会毒打的她,在为人处世上到底还是天真了一些。   用她亲哥吐槽他的话来说,就是她整个人都透露着一种清澈的愚蠢。 第22章 [VIP]   云景并不觉得为人理想主义有什么不对, 至少她奉行的理想主义是在不伤害其他人的提前下。   现在这个社会太过浮躁,云景也不是想要批判什么,不过时下很多人都奉行精致的利己主义, 既做所有的事情之前, 只考虑自己一个人的得失, 云景是做不到的。   其实做个利己主义也没什么不好的,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云景是因为父母就教育她要她当个善良的人, 所以她是从小决定了要做一个好人的。   云景也知道自己的道德感过高,她初中的时候就是这样, 当时学校提倡一对一帮扶活动,就是她们这些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帮扶山区里的贫困学生, 当时学校宣传了好多天,响应的人少得可怜,最后云景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生活费,帮扶了两个山区里面的小女孩,然后她在一些思想极端的人眼里不知道怎么就成了圣母。   后来那些人还给云景起了一个外号,叫她白莲花,云景当时回家后大哭了一场,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明明做的是好事,还是会被同学嘲笑、言语攻击。   当时是云景的母亲安慰了她, 说既然她做的事情是对的,就不用去在乎别人的看法, 那些人理解不了她, 不是她的错,是那些人的错, 不管怎么样,做一个善良的人是不会有错的。   事实证明云初的话是对的,学校的老师知道那些人私下给云景起外号后,把他们狠狠地批评教育了一顿,不管他们心里服不服气,总之自那之后,他们就没敢叫过她白莲花。   之后每年云景帮扶的那两个小姑娘都会给她寄信,后面她们两还都考上了不错的学校,这让她打心里开心,就更加坚定要做个能够帮助弱者的好人了。   其实以前湛元晨和父母就时常忍不住担心,云景的性子太过柔和,又太好说话,也是家人保护过度了,才让她一点能够保护自己的棱角和脾气都没有长出来。   就她这个样子,等到以后进入职场了,恐怕会受很多的委屈。   好在现在云景接手木门了,相比木门可能带来的巨大财富,湛元晨最高兴的一点就是妹妹可以继续过之前那种肆意潇洒的生活,不用被世俗的种种潜规则和压力打磨,可以继续的保持她的那一颗赤子之心。   湛元晨自己就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他没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好,不过他却是打心底不想自己的妹妹变成他这样。   湛元晨是打从心里觉得,云景现在的这个样子,就最好的样子。   因为云景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自己的信息,所以陈馆长他们三个人光是清点完所以的文物,就花了一整个下午。   原本云景以为自己把文物交给博物馆的人自己就能彻底的了解这桩心事了。   结果等陈馆长他们清点完所有的文物后,又想要给她找麻烦了。   作为文博工作者,陈馆长他们对待文物比云景可要仔细多了,从清县到市里这一段路程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的,怎么也是要在高速公路上奔波几个小时的,只靠着棉布和稻草保护减震肯定是不行的。   陈馆长十分严肃地跟云景说道:“这也就是情况紧急,一次性需要运输的文物也实在是多了一点,要不然我肯定是要联系博物馆,以最高的防护标准来运输这些文物的。”   云景听完连忙摆手道:“别了,你还是赶紧带着这些东西走吧。”   按照陈馆长的说话,他现在从市里调车,中途还要准备装这些文物的防护箱,再怎么抓紧也得等到明天才能到位了。   这么久云景可等不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云景担心晚上木门会出现在仓库,虽然陈馆长他们大概率是看不见木门的,但是抵不住木门出现后湛元晨他们要过来啊。   木门是云景最大的依仗和底牌,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这个世界其他人知道木门存在。   因为这些担忧,所以云景说什么都不愿意让陈馆长他们留在仓库里面,等市博物馆联系专门的运输车过来。   按照云景的意思,要么陈馆长他们在今天晚上之前就把这些文物弄走,然后彻底把她忘记,之后的一切捐献流程也不要来找她,捐赠的事情一旦有了进步,他们就直接记录在官博上,反正她每天都会刷微博,能够看到事情的一切进展。   要么陈馆长他们就先离开仓库,在县里找个酒店休息一晚上,等明天上午运输车到了,他们再过来打包、运输这些文物。   按理说云景的安排算是很合情合理了,然而陈馆长他们现在守着这么多的文物,哪里又舍得离开它们去休息呢,没见周师傅鉴定文物鉴定得都要疯魔了吗。   实际上周师傅也不想把自己弄得好像没见过什么世面一样,他都五十好几的人了,又是s市著名的文物鉴定专家,在外面他还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的,不过随着鉴定的文物越来越多,他就越来越难维持自己的形象。   没办法,他也不想这样的,可是这么大的场面他之前是真的没有见过!   可以说这里百分之九十的文物,那都是绝世精品,对于一个文物鉴定师来说,现在这个不算特别大的仓库就是天堂。   周师傅鉴定文物已经鉴定到疯魔了,他是一刻都不愿意离开的,陈馆长和甘语彤也是差不多的意思,毕竟这批文物等到捐赠流程走完后,就即将成为他们博物馆最重要的展品,他们要是一眼看不到这些文物,就难以心安。   可以说在这一批文物真的运进s市博物的库房里面之前,陈馆长他们的这个心就一直安不了了。   云景不想和他们多纠缠,直接建议他们考虑一下县里的s丰,只要快递费给得足够的高,对方也可以给这批文物多加几种防护方式。   什么减震气柱、泡沫纸,统统都安排上,再不行就在装文物的箱子里面塞满海绵颗粒,云景就不信了,等到这些玩意儿通通用上一遍,还怕会磕着这些金疙瘩?   最后陈馆长确实采取了云景的建议,不过这批文物价值不菲,他可不放心只让民营的快递公司运送,所以他提出自己要联系武装部,让武装部帮着守押。   对此云景也是有些顾虑的,毕竟她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要是陈馆长申请了武装押运,那到时候武警免不了要在她家仓库外面扎堆,这要是被街上的邻居见到了,还不得刨根问底的打听这件事情?   而且这件事情参与进来的人越多,云景身份暴露的危险就越大,所以她是打心里不愿意的。   最后陈馆长实在是没有了办法,只能退让一步,说自己先联系快递公司装车,等到运输车离开仓库所在的这条街后,他再请求武装支持。   其实这样做并不符合文物运送的标准,一般的文物运送,从文物出库、打包、运输、入库全程都需要严密的防护。   像今天这样什么都没有,临时找运输车运送的事情在以前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不过由于这批文物是云景捐赠的,她本人的意愿最大,不然她临时要反悔,说自己不愿意捐了,那陈馆长他们才是哭都没有地方哭,不过按照规定,这些文物云景证明不了是她的所有物,最后也是要上交的,不过这么一来就伤了和气,陈馆长也不想让一件市民主动上交文物的好事落到最后不得不撕破脸,所以只能是他妥协了。   好在这批文物在今天之前并没有透露出任何风声,没有人知道他们今天要运送这么一批文物,被人盯上的可能几乎为零,所以运输风险倒是不大。   云景这么抗拒,陈馆长他们也没有办法,考虑到她格外看重自己的隐私,为了尊重她的意愿,陈馆长他们连运输公司的员工都不敢往仓库带,几个人交了押金拉了满满一车防护材料过来,一样一样的打包着木箱子里面的文物。   快递公司的纸箱子自然是不能用来运输文物的,好在s丰快递平常也有物流服务,加点钱人家也提供由长木条固定的简易木箱。   最后连云景都参与了进来,四个人一齐动手,一直忙到晚上十点钟,才总算是把所有的文物都打包好送上了运输车。   之后的事情就用不着云景操心,了陈馆长看着满满一车的文物,激动得拉住了云景的手,翻来覆去、颠三倒四的说着那些车轱辘般的说着那些感谢话。   这个时候离十点也没多久,云景满心满眼想的都是该如何把这些无关人员打发走,压根就没有听陈馆长给她戴高帽的心情。   她还能不知道自己有多高尚,她捐献这批文物,舍弃的何只是唾手可得的金钱,还要她一家老小的安全呢。   事情都做到这一步了,难道她还得靠别人的吹捧才能得到内心的满足?   总之云景赶时间,所以她敷衍了两句后就连忙像赶瘟神一样想把人赶走。   陈馆长他们离开之前,还不忘和云景保证到:“小姑娘你放心,捐赠奖励我一定按照你的要求捐给贫困山区的儿童,到时候我们会把捐赠凭证放在官博里,还有这批文物的捐赠记录,你可要记得关注。”   云景看着陈馆长啰嗦的样子,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知道了,你们赶紧麻溜给我走。”   之前云景就说了,这批文物她每一样都是拍了照留了底单的,所以她也不担心陈馆长会中饱私囊,毕竟她只是要求对外隐藏她的信息,并不是真的死了,陈馆长他们要是想要动歪心思,那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够彻底的瞒天过海。   “知道了,你们赶紧走吧。”   确定陈馆长他们已经走得车屁股都看不见了,云景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因为陈馆长他们打包文物的时候连带着把之前装文物的大木箱子都带走了,所以这会儿云景倒是省了收拾的功夫。   云景伸手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一口气喝完半瓶后,把自己狠狠地摔在了懒人沙发上。   这一天云景也真是累得够呛,她现在就想静静地躺一会儿,是真的连根手指都不想动的程度了。   十点一到,云景确定了今天木门是不会出来了之后,才起身回了家。   收拾好自己躺在床上的时候,云景才后开始又心思琢磨其他的事情。   比如她那还在原始世界当黄金矿工的哥哥。   说来实在是惭愧,之前云景一直操心着文物的事情,就算偶尔有空闲,也是忙着去给戈月需要的物资查漏补缺去了,倒是没像之前那样,每天都湛元晨的人身安全担忧。   这可不是云景心大,而是因为戈月和湛元晨之前自己说的,他们在原始世界挖金矿安全得很,都不用进森林,就在平原上作业,周围连个兔子都很少看到,更别说别的兽人和野兽了。   再说湛元晨身上还带着袖箭和匕首,别说是自保了,只要他能够藏得住,真到了危机的时候,他就是想要重伤戈月这样的兽人都不是问题,而且她后面还给他们增加了柴油圆锯,切石头都没有问题了,平常切个野兽什么的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然而此时被云景断定特别安全的湛元晨,正一个人躺在帐篷里,听着外面柴油圆锯刺耳的切割声,生无可恋的盯着帐篷的原顶发着呆。 第23章 [VIP]   呆在原始世界挖金矿的这段时间, 绝对称得上是湛元晨这一辈子里最辛苦的十几天。   刚到这边来的那几天,因为每日不停歇的高强度劳作,每天晚上休息的时候, 湛元晨都是累到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休息一晚上后这种情况倒是能够好一些。   不过也好不了多少, 因为第二天醒来又是一天繁重的劳作。   经历过之前十几天的劳作后,原本湛元晨还以为自己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上都应该已经习惯目前的这种工作强度了,就连他的身体, 也被打熬得比以前有韧劲多了。   现在湛元晨每天至少工作十二个小时,压根就不会觉得腰背疼, 胳膊酸了。   现在有了新添置的柴油圆锯后,湛元晨他们挖矿的时候就要比以前更加轻松了。   机械才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简直是世界真理。   有了趁手的工具后, 湛元晨他们现在的挖矿效率不知道比以前快了好几倍。   可以说之前他们四个人加在一起,一天挖出来的金矿都不一定有现在一天的多。   这挖矿的效率一高,湛元晨一个高兴,就没收住手,不知不觉间他现在每天挖矿的时间就变得越来越久了。   本来这也没什么,毕竟江他们每天头埋头干十五六个小时,也没怎么样, 坏就坏在昨天他们所处的这个原始世界突然迎来了升温。   真的是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可以感受到明显灼痛感的那种升温。   湛元晨帐篷里挂着的室外温度计上显示现在室外的温度已经破五十度大关了。   湛元晨以前哪里在温度这个高的室外工作过,更别说金山所在的位置周围连一点遮挡都没有, 就这样直接暴露在烈日下。   以前夏天室内温度一过三十五度,湛元晨就受不了了, 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有二十个小时都得开着空调续命。   可以说一入夏, 他的那条小命就是空调给的了。   后来湛元晨到了旻朝,因为旻朝此时还处在小冰河时期, 所以一年到头温度鲜少有超过三十五度的时候。   而且湛元晨媳妇儿家里到底将军府,极为显赫的门第,虽说后来为了养兵穷了下来,但是将军府里的几个主子,夏日用的冰块还是从来都没缺过的,那冰窖都是现成,不过是冬日劳动一些人力,把冰窖里塞满冰块罢了,用不了多少花费。   综合以上的所有情况,湛元晨之前在旻朝的时候是真的没觉得夏天有多难熬。   只能说在没变异的情况下,人类的忍耐还是有极限的,之前室外四十来度的时候,湛元晨避开中午温度最高的时候劳作,倒是还能勉强坚持住。   现在温度一破五十,作为一个肉体凡胎的普通人,湛元晨不可避免地就中暑了。   老实说,其实在因为眼前一黑,一屁股坐在地上之前,湛元晨其实就隐隐有些不舒服了。   不过当时他只以为是自己太累了,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喝一点藿香正气水后就接着干。   之前这玩意儿还能起点作用,多喝上几次后,效果明显就不太行了。   原始世界的气候实在是太极端了,对此江他们倒是没觉得有什么难捱的,毫不在意的说以前比这更热的时候也是有的。   可能他们兽人真的是皮糙肉厚,顶着五十多度的高温他们是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   湛元晨是不行了,他难受得很,自从之前因为头晕摔倒后,之后的两天里,她别说拎着三十四斤的柴油圆锯挖金矿了,就是站起来都觉得眼前直冒金星,唯有躺在帐篷里静养才会稍微没那么晕了。   中暑这件事情真的是可大可小,严重的发展到热射病,那都是会有生命危险的,戈月看着湛元晨的这个样子,那是真的担心得心都揪起来了。   抛开她和湛元晨、云景两兄妹的交情不谈,就说她之前可是再三跟云景保证过,会把她的哥哥原样不动的给她带回去。   湛元晨要是热出了什么问题,不说戈月在云景那里还有一大堆的物资和文字资料没有拿到手,就说她要是在这件事情上失约了,那是直接都没有脸再去见她了。   因为这个,戈月是铁了心要让湛元晨就在帐篷里面歇着了。   戈月直接表示挖矿的事情就不用湛元晨再干了,然后每天的饭食她都直接雷打不动地给他递到手里,只求这位大爷能够好好地养着。   湛元晨自然是不愿意整日在帐篷里面躺着了,他还想早点把金矿挖完回家抱媳妇呢,   不过湛元晨就算是再爱财,也明白自己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他也没有逞强,在帐篷里躺了两天,等到确定自己完全康复了之后,他也没有再像之前那样不要命的干。   现在湛元晨每天只在早上和傍晚不那么热的时候挖矿了。   好在之前过来的时候湛元晨又往储物戒指里面塞了不少的冰饮料和冰啤酒,现在正好能够靠这些冰凉的饮料续命。   等到湛元晨他们把裸|露在地面上的金矿挖完后,就不得不扛着锄头往下挖坑了,这几天他们跟愚公移山似的,一点一点的往地下挖,还别说,这地下的金矿还真是出乎他预料的多。   只用了一个星期,湛元晨他们几个人就挖到了比之前多三倍的矿石。   这次主要是圆锯和储物戒指立了大功,圆锯切割矿石效率高,储物戒指搬运矿石速度快,每次江他们在坑底把金矿切下来后就直接堆在地上,湛元晨再用储物戒指一趟一趟的往上面运,中间不知道省了多少的搬运时间。   湛元晨兢兢业业地挖矿的时候,纪乔乔和云景也和他一样,在为同样的东西奔波。   纪乔乔身上带着要把金矿提炼成黄金的重任,这段时间是真的忙得脚都不沾地了。   作为纪家军的钱袋子和粮袋子,按理说纪乔乔想要召集一批工匠帮着炼金根本就不成问题,毕竟他们纪家军作为旻朝规模最大的起义军,已经占据了旻朝四分之一的江上,怎么说应该都不缺匠人才是。   然而事实这两年到处都在打仗,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都跑到乡下去躲兵祸了,尤其是是纪家军治军方式格外的严苛 。   但凡是被他们打下来的地盘,第一件事情就是清算当地的世家和乡绅,尤其那种平常鱼肉百姓的豪绅,往往都难逃一死。   当然了,纪家军也不是直接就对世家豪绅们一刀切了,那些平常不鱼肉百姓,与人为善的富商,他们不但没有惩罚,还会酌情给他们采买军资的机会。   不过像这样的良心富商实在是太少了,十个有钱人里面都不一定能够找出一个来。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按在纪家军过来之前举家迁往都城了。   因为这些规矩是纪家那个倒插门的姑爷提出来的,为此旻朝的世家私下里可没有少骂湛元晨。   按照这些世家的看法,纪家的这位姑爷,既然能够拿出这么的金银,想来他家里也是颇有底蕴的,就算不是世家,那合该是富甲一方的巨贾。   讲道理,有着这种背景的人难道不应该天然就是跟他们站在一边的吗,怎么这个姓湛的就如此不按照常理出牌呢,不但不站在他们这边,反而还带头搞起了背刺世家豪绅的事情。   打地主,分田地,这是他应该做的事情吗?   这两年因为纪家军对世家贵族特别的不友好,在纪家军势力范围附近的世家富商可真是没少往外面搬迁。   这些人要搬迁的时候自然是不可能只是自己搬的,连带着他们手下的随从、仆役,乃至匠人那都是也跟着走了的。   这就导致现在纪乔乔想要找工匠帮忙炼金,却迟迟招不够人手的结果。   纪乔乔带着自己手下的亲兵找遍了整个府城,也只找到了不到十工匠。   十个工匠虽然不多,但也算是勉强够用,无非就是做得慢一点罢了。   炼金除了需要工匠外,还需要大量的木炭的。   现在不是冬日,市面上的木炭存量不多,为了顺利炼金,纪乔乔还让她的兄长纪修弘给她从守城军里=拨了一百名士兵,这一百个人别的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只负责在山上给她烧炭就行。   对于这个妹妹,纪修弘是绝对信任的,不但因为这是他一母同胞的嫡亲妹妹,还因为她找了一个好夫婿,这两年真是替他解决了不少的难题,要不是靠着湛元晨,他们纪家军想要成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次纪乔乔要炼金的事情纪修弘也是知道的,或者说她之前炼金的事情,他也是一早就知道了。   纪修弘本人虽然在外行军打仗,但是他的很多心腹都留在府城了,作为将军府的实际掌权人,将军府里发生的大小事情他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的。   而且纪乔乔炼金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瞒着自己的亲兄长,因为她和湛元晨这次分到的黄金,本来就是打算用在自家的军队上的,压根就没有瞒着的必要。   纪乔乔和湛元晨是真的没有什么野心,也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亲哥(大舅子)挤掉自己掌权。   他们夫妻两只单纯的想把奢靡荒唐的昏君从那张龙椅上拉下来,让这片土地上的老百姓,日子能够过得更好罢了。   其实以前纪乔乔是没有这些想法,也是在遇到湛元晨后,了解过现代老百姓的生活现状后,她才开始生出这么大胆的想法。   至于自己上位当掌权者什么的,那还是算了。   要想当好一个皇帝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天有那么多的事情需要操心,纪乔乔和湛元晨可不想遭这份罪,只想在成事后当个富贵闲人。   炼金工坊里的第一块大金块炼成后,纪乔乔立马揣着金块去给云景寻摸金银首饰和玉雕件了。   这中间也是费了不少的工夫,因为纪家军势力范围已经没有多少好东西了,那些世家逃命的时候把珍贵的金银细软都打包带走了,留下的只有带不走的宅子和大件的家具。   纪乔乔只能一边让心腹去外地寻摸,一边让管家取了钥匙开库房。   打仗的这两年,纪家军也不是一直都只在花钱,先前抄那些世家贵族家的时候,还是抄出了不少的好东西的。   这些东西品质好一点的物价,被下面的将领们献上来之后,都入了将军府的私库。   纪修弘不在家,纪乔乔就是家里最大的主子,她要开库房,没人能说出个不字。   纪乔乔在库房里面精心挑选了百来件精品,准备下次木门出现后就给小姑子送去。   考虑到两个世界不在同一条时间上,纪乔乔挑选物品的时候只要金银制品,更加雅致的书画她是一件都没选,因为她这个世界的大家真迹,放在云景那个世界去就只能算是无名氏的作品,根本就卖不出高价,倒是她留在手里,用处能够大一些。   那些文人骚客最喜欢这些东西了,等到他们纪家军成事后,说不定还能凭着这些东西,让那些清贵的文人帮他们扭转窃国贼的名声。   纪乔乔替云景扒拉着宝物的时候,云景也没有闲着。   在给戈月补充了一些物资后,云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存款跌到了她成年后的最少的数字。   从小就是小富婆的云景,看着自己只剩下五位数的存款,心里那叫一个慌。   没钱怎么办呢,那自然是要想办法挣钱了。   问:现在云景手里最值钱的是什么?   答:大金砖!   重达四斤多重的大金砖,价值好几十个w。   大金砖就这样放着就相当于没有任何价值,只有变现才能让它的价值实体化。   这么大一块金子,云景想要变现肯定不能在县城里出手。   整个县城就这么大一点,许多人就算是不认识云景,也认识她爸妈,因为被熟人认出来的风险实在是太大,所以云景想都没想就直接把这个选项给pass掉了。   云景准备去市里卖掉这块金砖。   出发之前云景就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因为她拿不出这块金砖的购买证明,所以这块金砖肯定是不可能按照市价卖出的。   事实证明云景猜得没错,等她戴着口罩、帽子、墨镜,摸进一家巷子里的黄金回收店铺之后,老板见她遮遮掩掩的,拿不出合法的购买证明,还不愿意登记自己信息的时候,直接毫不留情地狠宰了她一刀。   虽然云景早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被压价,但是她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会这么黑心,原本三百八十五一克的回收价格,对方只愿意出两百八,直接就砍掉了一百多块钱。   这一克就少了一百零五块,云景这块金砖可足有两千多克,这一下子不就是少了二十几万?   这都快抵得上云景给戈月买物资花的钱了,饶是她再有心理准备,这会儿也觉得这个价格实在是低得有些过分,她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的。   然而老板也有话说:“我这给你的已经公道价了,谁知道你这黄金是从哪里来的?我买你这黄金,可是要担大风险的,而且我要想把你这些金子洗白,还得花上好长的时间化整为零,我都费了这么大的劲了,赚你这点钱总不过分吧?”   对方就差明说担心云景这金砖是什么赃物了。   偏偏云景还没有办法解释,她怀疑对方是看着自己年纪不大,所以才故意想要唬她,从而狠压她价的。   这么低的价格,云景根本就不考虑,所以听完报价后,她一秒钟都没有多犹豫,直接一把抢过自己的金砖,扭头就要离开。   云景还真就不信了,s市这么多回收黄金的店铺,她硬是找不到一家出价公道的店铺。   老板见云景二话不说就要离开,立即就急了,连忙压低声音挽留她:“诶诶诶,你说你这人,性子怎么这么急?我给你价格你要是不满意,我们可以再慢慢谈嘛。”   等把云景叫住了后,老板才讪讪道:“这做生意哪有一锤子的买卖,谈生意谈生意,你来我往才叫谈,哪有像你这样,一句话听完直接掀桌子走人的。”   这家店铺位置偏僻,店里只有云景一个人不说,就来了外面都没有行人走动,所以她被叫住的时候,也没放松警惕,不过对方怎么劝她都不愿意再回去,只肯站在门口和对方小声商量,大有一有不对劲,拔腿就跑的意思。   云景是有些天真,但是她也不傻,她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手里这块金砖的价值,绝对已经到了会让人为此铤而走险的程度,加上店老板看起来也不怎么好说话的样子,所以她进店后就一直没有放松过警惕。   看起来云景是在和老板商议价格,其实她的右手一直握着包里的电|击|棒。   但凡对方有一点异动,云景手里的电|击|棒肯定是会直接招呼上去的。   其实云景是真的多虑了,这家店的老板平常确实是会私下里收点赃物赚钱,但是他的胆子真的没有她想的那么大。   现在可是法治社会,杀人越货什么的,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有胆子做的。   更何况云景怕老板的时候,人家老板也怕她呢。   她都能够弄到这么大一块金砖了,指不定什么凶残的法外狂徒呢。   都到了这一步了,云景也没有耐心和老板虚与委蛇了,当即开门见山的说道:“行,要谈可以,你先给我报个实价,我听完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和你谈。”   老板确实不想错过这么大一笔生意,他见云景这个样子,也知道今天自己算是看走了样,这位主肯定不是什么软柿子,再三犹豫后,他心不甘情不愿的开口了:“你都这么说了,我也不跟你来那些虚的了。”   说完老板狠下了心,直接举起了三根手指:“就这个数,真的真的已经是良心价,再高就没有了,你就算转遍整个s市,都不可能再找到出价比这我更高的店了。”   云景闻言不由得皱紧了眉头,这个价格还是低于了她预期的价格,不过她看着老板那张脸都皱成苦瓜了,显然这确实已经是一个足够让他肉疼的价格了。   不过找不到报价更高话听听就得了,云景是一点都不信的。   但是云景也不准备去找别的店询问了,她这金砖来历不明,多问一家店就多一份被人举报的危险。   云景刚才之所以选这家店,就是见它开在巷子里,那些开在大街上,更加大的店她都没敢进去,就是担心会有人跟她一样道德感爆棚,宁愿不挣这个钱都要当热心市民。   所以还是在第一家店里直接成交最安全,就算是价格略低一些,也只能是捏着鼻子认下了。   不过云景心里妥协之余,面上却没表露出来。   不得不说,今天云景的伪装真是做对了,对方看不清她口罩和墨镜下的表情,也就没有办法通过她的面部表情来揣测她心里的想法了。   云景耐着性子道:“我觉得这个价格还是有点低了,我也不想那么麻烦,你多少再加一点,我这金砖就卖给你了。”   云景这话一出,老板的神情看起来是有所动摇了,见状她又下了一剂狠药:“老板,不是我说,生意人脑子不灵活可不行,就现在的这个市场经济,你一天能回收多少金子?”   “顶天了也就百十来克吧,你这店铺还这么偏僻,恐怕也不是每天都有生意的,我这可是一大块金砖,你买下来后随便转手卖出去,也能赚到一大笔钱了,这笔钱恐怕都抵得过你平常好多天的总收益了,这么简单的账你不可能算不过来吧。”   老板自然是算得来这笔账的,其实云景还算得保守了,他要是能够拿下这块金砖,一克便宜个十来块钱,绝对能够轻轻松松地卖给他的那些同行。   这么大一块金砖,他要是转手一卖,至少能够得到十几万块钱的利润,这哪里才只是他好几天的收益,明明是他好几个月的盈利了。   想到这里,老板彻底妥协,瓮声道:“我最多再给你加五块钱,你要还嫌少的话,我也就不收了。”   看着老板这一脸纠结的样子,云景就知道自己再继续软磨硬泡也没有什么加价的空间了。   不过能够靠着自己的努力,把收购价格往上加五块钱,云景就已经很开心了。   单拎出来不觉得多,但是加在一起云景能多得一万多块钱。   “行,就按你说的价格,三百零五,刚才你都已经称过了,我这金砖净重两千两百三十七克,我给你把零头抹了,你给我六十八万两千块钱就行,不过我只要现金。”   云景还是那个想法,觉得除了现金之外的交易方式,都有暴露她个人信息的风险。   老板因为平常就在偷偷摸摸地回收赃物,他的那些客人里面,多的是像云景这样只收现金的。   平常店里也准备得有现金,不多,也就几万块钱,平常回收些金戒指,金手镯什么的肯定还是够了,但是力云景的货款还是差着很多。   不过这也难不倒老板,能在市里做上贵金属回收生意,他还是有些家底了,就算这会儿手边的现钱不凑手,他也可以找同行们借上一借,做他们这一行的,平常遇到大客,找人借钱也是常有的事情。   老板让云景稍等一会儿后,拎着一个大行李袋就出门给她凑钱去了。 第24章 [VIP]   老板离开后, 云景也不敢一个人待在店里,她直接走到了巷子口等。   看着街上来往的行人,云景稍微安心了一些。   生平第一次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云景的心一直都是提着的, 总是会忍不住不停地脑补一些可怕的事情。   比如现在, 云景就因为担心老板说是凑钱,实则是准备叫上三五个大汉对付她,所以站在巷口的时候, 她是眼睛都没有错一下,整个人心神都被绷紧了。   好在老板并没有云景脑补的那么丧心病狂, 人家说是去凑钱,就真的是凑钱去了。   等老板回来的时候,原本空荡荡的行李袋已经装得鼓鼓囊囊了。   在巷口看到云初的时候, 老板还觉得奇怪:“你怎么出来了?”   云景含糊道:“没什么,待在店里闷得慌,出来透透气。”   确定老板周围和身后都没有跟着其他的人后,云景也跟在他后面进了店。   进去后老板直接就把满满一袋子的现金放在柜台上:“这里是六十万,你先点着,我去给你取剩下的八万二。”   云景和这位老板还是第一回 打交道,和他也没什么客气的必要, 所以她也没有那么多的顾虑,直接上手拉开拉链就清点了起来。。   按一捆一万块算, 加上老板后面从自己店里拿出来的现金,确实是六十八叠, 再加两千块的散钱, 确定数额没错后,云景才开始查验钞票的真伪。   好在店里有验钞机的, 要不然这么大一袋子现金,云景要是一张一张的数,一张一张的验,估计得忙到晚上去了。   老板帮着云景把这一袋子现金全部过了一次验钞机,确定无误后,他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这么多的现金,他可是连着借了好几个同行借到的,虽说是熟人,但是大家都是要养家糊口的人,这么多现金,自然是不可能白借给他的。   每一万块借一天老板就要给一百块钱的利息,虽然利息是高了一点,但是平常别人在他这里借钱也是这个行情,算是他们这个圈子里面早就被大家认可的潜规则了。   现在老板就想赶紧把云景送走,然后把这一大块金砖烧成小金条,赶在今天晚上十二点之前,把钱给人家还回去,这样就只用给一天的利息钱了。   老板急,云景也急,确定货款没有问题后,她从包里把金砖拿出来也摆在了柜台上。   老板拿过柜台后,美滋滋地摸了好几遍,说起来他做这一行这么多年,平常几十百来克的金条倒是经常见到,但是这大一块金砖,他倒还是第一次收到。   云景老板那抱着金砖爱不释手,好像已经忘记店里还她这位活人了,她抬起手在老板面前晃了晃:“我忘记带装钱的袋子了,你这个袋子可以送给我吧?”   其实云景出门的时候是带了一个大帆布袋装钱的,不过她自己带的袋子没有老板的这个好,老板的是带拉杆和轮子的旅行袋。   六十几万块钱的现金,加在一起也有十几斤重了,要是让云景纯靠手拎一路的话,还真是有些费劲的。   老板闻言忙不迭点头道:“当然了,我这也不是什么名牌,批发市场百来块买的,你要直接拿走就是了。”   对于让自己一下子赚了十来万的客人,一个行李袋老板能有什么舍不得的。   云景拖着行李袋离开店里的时候,老板还一脸谄媚地对她说道:“您下次要是还有这样的好东西要出手,记得再来找我啊。”   云景敷衍地点了点头,再来不再来的,她现在自己都说不准。   之前她嫂子就说了,要帮她把黄金换成其他的宝贝,所以说不定她再出手的东西,就是金银首饰或者工艺品了,像今天这样直接买大金砖的时候应该是不多了。   不过他们这次得到的金矿数量如此可观,就算是纪乔乔,也不太可能把她所有的黄金都换成珠宝玉石,估计之后多多少少也还是能够剩下一些的。   就是云景有了这次卖金砖得到的现金,一时半会儿的也不需要再卖黄金变现了,就算是以后真的还要继续卖,那也得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只是也得隔上个两三年再说吧,毕竟短期之内出手太多黄金的话,多少还是太扎眼了一些。   云景带着钱也没有直接回清县,而是坐上出租车去了大学城。   其实云景在s市还有一处房产。   但是云景在s市读大学的时候,因为受不了宿舍吵闹的环境,以及和一个室友相处不来,所以她只在学校宿舍住了半个学期,就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公寓搬了出来。   不过这套公寓也不是云景一个人住,还有她的一个朋友。   其实一直以来,能和云景聊到一起的朋友都不多,到现在也就只剩下江曦这么一个了。   因为家里的情况,云景是一直都不太能够坦然地和别人交朋友的,她惧怕和别人建立太过亲近的关系,担心在和好朋友相处的时候,会不小心说漏家里的情况。   其实以前云景经常去庆朝的时候,和她的那几位堂姐堂妹玩得还算是不错,那时候她每次寒暑假都会买很多好玩的,好吃的东西带过去和她们分享。   不过她们到底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三观不同的人真的不能长久的相处。   云景的堂姐妹们十六七岁的时候就都成亲了,虽然云景和她的父母都觉得这样不好,可是在庆朝女孩子这个年纪成亲才是正常的,他们没有办法阻止。   因为生育得太早,云景的大堂姐成亲的第二年就因为难产去世了,还是最惨的那种——一尸两命。   当时云景知道消息后特别的难过,因为她大堂姐性格好,又一直都很照顾她,那是她第一次经历亲人的逝去,还是那么年轻的一条生命。   整个暑假云景都过得很不开心,偏偏她的大伯、婶子,甚至于湛家的其他人却觉得这没什么。   按照他们的看法,女人生孩子本来就是搏命,大堂姐出事后,他们虽然伤心,但是日子总得过的。   短暂的伤痛后,他们就把这件事情遗忘,云景的父母不忍心见到家里的侄女步大侄女的后尘,就开始劝说兄嫂们,让他们推迟家中女儿们成亲的年纪,等到她们年纪大一些了,身体发育好了,再成亲生子总归是要安全一些的。   然而云景父母的提议却被云景的叔伯们直接否决了。   他们否决的原因也很简单——要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把家里的女孩子们压到二十岁才结婚,到时候肯定都找不到什么好人家了,别人家的男儿郎一到十五六岁就成亲了,二十岁才娶亲的,大多娶得都是填房了。   为此云景十分的愤慨,作为一个生活在现代的人,她同期自己这些生活在古代的堂姐妹,她想改变她们的命运,偏偏她的劝说也没能引起她们的共鸣,她们说她的想法离经叛道,女孩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不能违抗父母的意思。   后来就是这些堂姐妹相继成亲,有的因为难产去世了,有的顺利的生下了孩子,然后整天都围着男人、孩子、以及后宅的那些事情转,鲜少能够在云景放假的时候回到湛府小聚,就算偶尔聚在一起了,她们聊得也是丈夫,孩子,和后宅里丈夫的小妾通房。   云景和她们聊不到一起,每次见了她们心情都不会好,等到爷爷奶奶去世后,她就更加不爱跟着父母过去那边了。   云景之所以能够和江曦交好,纯粹是因为两个人之前是住上下铺的室友。   江曦本人是学神,不过她家是山区里面的,条件不好,以至于她明明考上全国最好的学校,却还是因为她们大学愿意减免她的学费、给她全额的奖学金的原因,跟云景成为了同学。   江曦是学金融的,和云景同级不同系,以至于她们虽然在一个宿舍住了半学期,关系却没有特别的亲近。   她们真的亲近起来的契机是因为江曦兼职错过了宿舍楼的门禁。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再说一下云景她们宿舍楼当时的宿管阿姨了,也不知道她是厌女还是怎么,对她们这些女学生恶意特别大,对着学校的男孩却特别的和善。   大学的宿舍楼里有门禁,但是一般情况下,有学生耽搁了一会儿,说明情况后,大部分宿管都是会开门把人放进去的。   偏偏云景她们的这位宿管阿姨不这样,一过门禁,哪怕只过去了一分钟,只会用学校的规章制度扯大旗用。   最开始有人晚归了还会哀求她,结果她不但不会心软放人,还会兜头把人辱骂一通。   听说后来因为被学生举报得多了,这位宿管阿姨也被学校开除了,不过那都是云景搬出去好一段时间之后的事情了。   江曦性子软,错过门禁时间后她就知道自己今天晚上是进不去了,所以她只能在宿舍群里让她们帮她把身份证递出来她去外面住。   大学附近有很多小旅馆,收费不贵,五六十块钱就能住一晚,就是这些地方环境一般都不太好。   当时是宿舍里其他的两位室友都去隔壁宿舍串门了,只有云景在宿舍,看到消息后也是她找到了江曦的身份证给她送了下去。   偏偏江曦这个人又特别的要强,第二天早上她回来的时候,就给云景买了早餐,算是感谢她。   云景看着江曦给她买了她最爱吃的生煎包、牛奶,她自己手里拿着的却是两个最便宜的馒头,心里就特别的不是滋味。   因为这份早餐,云景觉得江曦是个不错的人,慢慢地两人也就熟悉了起来,两个人都不是特别热情的性子,说是熟悉了起来,其实也只是在宿舍的时候会聊聊天罢了。   后来云景在外面买了公寓,江曦又一次抱怨自己因为门禁被关在外面后,她就直接邀请她搬出来跟自己一起住了。   江曦再三犹豫之后,到底还是搬进了云景的公寓,学校只免了她的学费,每学期两千块钱的住宿费她还是要交的,而且她为了一份报酬不错的兼职总是晚归,老实在外面住快捷酒店也不便宜。   等到江曦搬进来后,云景才知道什么叫做人间理想型室友。   因为云景不愿意收江曦的房租,所以江曦包揽了公寓的水电物业费不说,平常云景刷短视频的时候,只要看到什么好吃的菜,哪怕她只是随口念叨了一句,回头江曦就会找时间买了食材做给她吃。   平常只要江曦有空,还会准备她们两个人的三餐。   没错,江曦有着一手好厨艺,据说是她从初中开始,就在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帮人打杂时耳濡目染学会的。   因为有江曦这么一个靠谱的朋友,大学四年,云初他们对她都十分的放心,每次她放假回家他们都会说她被江曦养胖了。   这也是事实,因为江曦合住的日子太过惬意,大学四年,云景足足长了七八斤。   云景的父母也很喜欢江曦这个小姑娘,云景回清县的时候,他们还特意叮嘱了,让她把公寓继续给她住着。   其实这些事情不用父母说,云景也会这么做的,大学城附近的公寓单价并不贵,也就□□千的样子,因为云景这个公寓是小户型,六十几个平方的房子,当时买的时候就只花了不到六十万。   一直到现在这套房子都没涨太多,租出去的话一个月也就一千多点的租金,云景又不缺这点钱,让江曦继续住着多好啊,既能帮她交物业费,还能帮她打扫、维护好房子。   而且江曦这个人特别的爱感情,以前两个人一起住的时候,她每个星期都会抽出时间来大扫除,平常在家里也是把地拖得一尘不染的。   每次云初他们到市里来看她时候,看着整洁的屋子都会忍不住感叹:“也不知道人家这女儿是怎么样的,这么能干,这么爱干净,再看看咱们家这个,那房间前一天帮她收了,维持不了两天就又成猪圈了。”   悄悄说一句,其实云初动过让江曦给她当儿媳妇的心思,只不过江曦和湛元晨都没有那个意思,她就只能作罢了,后来有了纪乔乔,她顾忌着儿媳妇的感受,也就没再提过这一茬。   云景拎着行李箱回到公寓,开门一看,屋里果然不出意料的被江曦打扫得一尘不染。   嗯,没错,还是熟悉的配方。   云景摸出手机给江曦发了一条消息:“晚上约饭,楼下吃火锅。”   江曦现在在证券公司实习,平常忙到飞起,周末都在加班吗,所以云景也没指望着能够马上就得到回复,她随手把手机扔在了茶几上,抱着靠枕就准备先睡一会儿,晚上吃完火锅她还想去唱歌蹦迪呢,天知道这段时间在家里待着,都快把她给憋死了。 第25章 [VIP]   因为江曦今天加班, 下班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所以她没有再绕路回家,直接让云景去火锅店等她, 然后她们直接在火锅店门口成功碰上头了。   见到江曦的第一眼, 云景简直不敢相信她们才一个月没见。   以前什么时候都是干劲十足的江曦, 现在虽然穿着一身正装,但是看起来就是从骨子里都透着一股疲惫感。   结合着她眼下的乌青和因为挤地铁而有些毛躁的发型,整个就是一个当代社畜的苦难史缩影了,   云景一把拉住江曦,前后打量了她一圈后, 实在是没忍住:“我的天,你这是在公司受到了什么样的非人摧残?”   江曦闻言连忙强打起精神,摇头道:“没什么, 打工人的日常罢了,你也知道,我现在正在实习期,正是需要卖力表现的时候。”   云景怜爱的摸了摸好友的脑袋,柔声安慰道:“好在今天都已经周五了,明天你就能好好休息了,别丧了, 吃完火锅姐姐带你去嗨!”   江曦勉强自己扯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休息?对于实习生来说是双休是不存在的,要加班, 从进公司到现在快一个月了,周末我就没有休息过。”   云景听完简直震了个大惊:“啊这, 周末股市不是不开盘吗, 你们加班能干什么?”   江曦无奈耸肩:“能干的那就多了,培训, 寻找客户、维护好散户,我现在只是个新人,重要的客户轮不着我,别人看不上的小散户还是能够分到手几个的。”   云景虽然没有正式工作过,但是只见江曦都累成这个样子了,她就知道她这段时间有多辛苦了。   因为云景下午就订了位置,所以两人到了火锅店后也不用在外面等,直接就进了包厢。   坐下后云景有些泄气道:“我还说等会儿去唱歌蹦迪呢,你知道的,我在老家也没有什么朋友,回去这段时间,我都快无聊死了。”   姐妹都累成这个样子,云景玩就是心再大,此时也不忍心再压榨她了。   以前在市里的时候,云景无聊时就爱拉着江曦去ktv唱歌,两人开个小包间,再点上一些果盘饮料,扯着嗓子吼上一通,特别的痛快,也特别的解压。   因为江曦的性格要强,不愿意次次都让云景给钱,所以她们一般都是唱的下午场,便宜,百来块钱就能嗨唱一下午。   江曦坐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伸手给云景倒了一杯酸梅汤。   她总是这样,处处照顾着云景,这会儿也是一样,明明她已经很累了,但是听她说想去玩的时候,还是当即开口说道:“走呗,正好我昨天发工资了,以前我们出去玩好多时候都是你花钱,这次正好换我来。”   江曦作为学校的优秀毕业生,校招的时候几乎没费什么工夫就进了现在的公司,虽然他们公司工作压力是大了一些,但是薪资也是众所周知的丰厚,就算她现在还在实习期,每个月的实习工资也是很可观的。   这也是江曦之所以这么努力想要留在公司里的原因,只要她能够顺利转正,每个月的工资就是五位数,要是她能再做出一些业绩,那就薪资就更加优渥了,她觉得这是她唯一够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一定要拼死把握住。   昨天拿到了第一笔工资后,江曦第一时间就是给家里寄了两千块钱回去。   往家里寄钱这件事情,江曦从大一的时候就开始做了,不过那会儿她兼职工资不高,除去日常开销后,剩下的也不多,她自己再省吃俭用,每个月都至少往家里寄几百块钱,因为那是她父亲一个月的药费。   这次江曦手里稍微宽裕了一下,就往家里多寄了一些钱。   江曦还用工资买了两身正装,她现在穿的正装都是大学时为了做兼职买的,批发市场淘的,几十块钱一套,没什么版型可言,在学校的时候穿穿(还行,在公司穿着就有点上不了台面了。   两套西装就花了江曦四位数的工资,在很多人看来绝对算不上贵的价格,却也是她咬了咬牙才下定决心买下来的。   昨天买衣服的时候江曦就想过要给云景买礼物,这两年她一直觉得自己受了云景很多的帮助。   那些云景不愿意收的房租,家里从没断过的水果和零食,江曦虽然没有特别提过,但是她都是记在心里了的。   不过江曦现在能够负担的礼物显然是比不上云景平常穿戴的,她又不是不识货,平常云景拎的包包,戴的首饰,哪样不是几千上万的。   江曦现在的存款显然是不够她给云景买这些东西的,所以她纠结了好久,一直没有想到该送她什么,这会儿倒是不用想了,她可以先陪她去玩,然后下个月发了工资后再攒钱给她买一份像样的礼物。   云景不知道江曦心里竟然琢磨了这么多的事情,闻言她一脸担忧的说道:“算了,你还是早点休息吧,玩什么时候都可以去玩,你再这样下去我都担心你要猝死了。”   江曦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不用,我可以明天下午再去公司,你难得来市里一趟,当然要陪你玩开心了。”   云景见江曦说这话的时候确实没什么勉强的样子,所以她立刻高兴了起来:“行,那我们就不去唱歌了,去蹦迪!”   大学城附近的酒吧比其他的地方的稍微要规范一些,没什么鱼龙混杂的闲散人员,进去的大多都是附近的学生。   人都到酒吧了,那自然是不能干蹦迪,所以云景和江曦都点了一杯鸡尾酒。   云景平常是很少喝酒的,祖传的酒量不佳,她之所以这会儿敢在酒吧喝酒,纯粹是江曦酒量惊人。   别看江曦张了一张不会喝酒的小白花脸,其实她酒量巨好,之前两人在家里烫火锅吃的时候,她一个人喝了整整一箱啤酒都没醉,据说她老家的人平常都是把酒当白水喝的。   有江曦在一旁陪着,云景倒是可以放纵自己小酌几口了。   云景今天靠着自己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巨款,这会儿再看着酒吧里那些年轻帅气的小哥哥,觉得自己简直收获了百分之两百的开心。   看着在舞台上表演节目的气氛组小哥哥们,云景激动的抓住了江曦的手,一边晃一边惊呼:“哇哦,他们好会扭哦!爱了爱了。”   周五晚上是酒吧客流量高峰期,等到店里氛围最高潮的时|候,表演节目的小哥哥也是一点都没有含糊,一个个都不讲武德,直接把自己的衣角叼在嘴里,跟着音乐扭动起了身体,开始三百六度无死角的展示起了自己的腹|肌。   霎时间舞池里男男女女们热烈的欢呼声差点掀翻了屋顶。   江曦对这些一向没什么兴趣,云景一直觉得她除了钱之外,就没有什么世俗的欲望了。   这会儿也是这样,在云景激动地捂着嘴跟着欢呼的时候,江曦瞟都没有瞟一眼台上正在热舞的小哥哥,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她们两个人的酒杯上,防备着有人趁她们不注意偷偷地搞什么小动作。   云景嗨起来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自己身上还有个木门强加的buff,她可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消失,所以十点一到,她就拉着江曦回了家。   江曦今天本来都做好舍命陪君子的准备了,没想到云景竟然早早地就要回家了。   最奇怪的是云景回到家里就把自己锁进了房间,也没说要和江曦聊聊天。   好在江曦一贯贴心,都不用云景想理由解释,她就一脸感动的以为云景是想让她早点休息才会这样。   原本云景回到房间后还在担心,今天要是木门出现,那她该怎么跟江曦解释,自己突然就回了清县。   好在今天木门十分体贴,并没有选择在今天冒出来刷存在感。   因为喝了一点酒,所以这一晚云景是一整个酣眠的状态。   第二天一早,云景就告别江曦回清县了。   江曦对自己这次没能陪云景好好玩而觉得十分的抱歉,她拍着胸口跟云景保证道:“等到我成功转正后,我一定去清县找你玩。”   云景看着明明昨天说了要休息半天的江曦,又收拾好了东西准备跟她一起出门去公司加班,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开口劝道:“要我说你还是悠着一点,别仗着年轻就当拼命三娘,自己的身体最重要。”   见江曦明显没有听进去,云景半开玩笑办认真的接着说:“实在不行我养你得了,等到我以后有钱了,就让你当我的私人理财师,给你开最高的薪水,所以你这会儿可千万别把自己的身体给熬坏了。 ”   江曦并没有把云景的玩笑话当真,她知道云景家里富裕,但是那种富裕也就是比大部分人都要好一点的中产阶级,哪里用得着专门找人理财?   云景见江曦那个样子就知道她没有把自己的话当一回事,不过她也不在意,她想着等到以后她把纪乔乔给她准备的金银首饰卖出去了,直接把钱拍到她面前,到时候看她还能不能这么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   和江曦在公寓楼下分开后,云景拎着这么一袋子现金,也不能过安检,所以她直接直接用手机打了一辆到清县的顺风车。   司机师傅接了单后立刻就给云景打了电话过来,希望她这边能够取消订单。   不等云景拒绝,对方就开始叫苦:“不是我说,你这单也太远了,我到清县得开三个多小时不说,还得上高速,完了回来还得空车,而且我这一来一回,大半天就过去,耽搁时间不说,我这单跑着还会亏本,你还是直接坐动车吧,又便宜又安全。”   云景也知道自己这单太远,这不是她拿了驾照后一直就没怎么敢开车,更别说是一个人开车上高速了,要是她敢的话,出发的时候就自己开车了,哪里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云景耐着性子和司机商量:“师傅,我这也确实有事,这样我给你加钱,我多给你两百块钱行吗,就算补你回程空车钱了,你看行不行?”   听云景说愿意加钱,司机师傅是一点都没有犹豫地就答应了下来。   这司机也是自来熟,刚把云景接上车,他十分熟捻地就是一通说教:“你们这些小姑娘可真不会过日子,明明一张动车票几十块钱就能解决的事情,偏偏要花上几百块钱。”   “不是我说,你们这些小年轻,花钱的时候还是要想一想家里的父母,他们为了挣点钱多难啊,你们在外面硬是不把钱当个钱用,就说我女儿吧,她老子我一天辛辛苦苦的挣钱,她是今天奶茶,明天蛋糕的,让人看着就生气。”   云景哪里能够想到自己只是打个顺风车还要遭这份罪呢,见师傅越说越愤慨,越说越激动,她默默地说道:“我爸妈没辛苦挣钱了,他们现在正在环球旅行呢。” 第26章 [VIP]   云景这话一出, 直接就把司机师傅给整懵逼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打击到了还是怎么样,反正后半程的司机师傅神情看起来一直都挺emo的。   估计他此刻心里已经蚌埠住了, 估计他正在腹诽, 为什么大家同样是人, 有的人就能悠哉悠哉的环游世界,而他自己却要苦哈哈的开顺风车,然后被跟自己女儿年纪一样大的小姑娘顶嘴吧。   司机emo后话就少了, 也不再拉着云景没完没了的说教了,虽说过程不怎么和谐, 不过她总算是得到了片刻清净。   车子上了高速后,云景索性直接从包里摸出蓝牙耳机戴上了,此时她到底手机里面放没放歌都不重要了, 主要是她现在的状态就是不想被人打扰的状态。   不得不说,自从没了素质后,这人活着确实能够轻松不少。   司机时候见云景这个样子,伸手点开了车载音乐后,没忍住撇了撇嘴,在心中暗想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一点礼貌都没有。   云景才不管这些了,到目的地后她就按照最开始的约定, 给司机扫码转了两百块钱。   看在钱的面子上,司机师傅的脸色看起来总算是好了一些, 云景走的时候他还说了一句慢走。   云景下车后也没有回家,而是直接拖着这些现金去了银行。   其实和超市的供货商交易的时候, 云景也是可以给现金, 不过现在大家都喜欢数字货币支付了,方便快捷不说, 还不会收到□□。   再加上云景现在花销的大头还是在网络购物上,所以比在家里放上一大袋子现金,还是把钱存在银行卡里面要方便一些。   至于拎着这么大一袋子现金去存款,会不会引起银行工作人员盘问的这一点,自然是不用担忧。   云景家里开着一家超市,就算超市的生意稍微差一了一些,赶不上县里其他几家连锁大超市。   但是就算是只做附近居民们的生意,超市里每天的营业额好的时候还是能有个四、五千块钱的,就算是生意最差的时候,去掉人工,水电费后,每天净利润勉强也能有个一千来块钱。   这个利润看着还算不错,对于相较于云景家里的前期投入来说,这个收益已经算是回报很低了。   毕竟云景家的超市占地不算小,当时光是为了买超市和后面别墅的地皮,就花了一大笔钱,那么大一块地,就算不是在县城最繁华的地段,按照现在的市价,每年的租金至少也在十万块左右了。   要是再除掉租金和积压的货物,云景家的超市每一年净利润也就只有二十万出头。   这要是放在一般人家里,早就已经急的不行了,毕竟这个收益还没有把买地皮的钱放在银行里面存定期划算。   不过云景家主要的经营方向并不是针对县城里这些普通的客户,他们的主要经营目标还是那些异世界的客人,有这么一家超市在前面当幌子,很多东西采购起来都会方便一些,所以就算超市一分钱不赚,云景也会继续经营下去的。   只要能够多遇到几个像戈月这样的客户,毫不夸张的说,暴富那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不过像这样的客户也不是经常能够遇到的就是了。   总之这次云景从戈月手里得到的金矿,都足够她家这家小超市几百年的营业额了。   云景家的超市不赚钱,这也是只有他们自家人知道的事情,别人只能看到他们超市最近连着补了两次货。   所以在别人看来,云景去银行存钱并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   因为云景家里开着这么大一家超市,在县城里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的富贵人家了。   以前湛元晨还没去外地‘定居’的时候,周围的三姑六婆们都可热衷于给他介绍自家的侄女、外甥女们了。   后来听云初说湛元晨找了一个外地媳妇后,她们还觉得特别可惜来着,觉得这么一块上好的肥肉,硬是便宜给外地姑娘了。   云景去银行存钱的时候,还在银行里遇到了和她家在一条街上做生意的老邻居,对方见她拎着这么大一袋子现金来银行存钱,羡慕得都不行了。   明里暗里地都在说自己店生意不好,连欠银行的房贷都快换不起了,好像她这样说了,云景就会心软借她一点钱一样。   笑死,云景根本就不接她的话茬,只顺着她的话说自家的生意也不好,她今天存的这些钱看着多,其实都不够超市铺几次货的。   云景一家人对老邻居一贯亲近,以前大家遇到难处的时候,他们家也借过几次钱出去。   不过这钱云景谁都会借,就是不会借给她眼前的这位周大婶。   没错,云景就是对这人有偏见,可以说不止是她,就他们那一条街上做生意的人,就没有一个人看得上她。   重男轻女的老虔婆,仗着女儿长得漂亮,结婚的时候问男方要了三十万。   要知道在他们西南地区,可没有天价彩礼一说,大多数人嫁女儿,都是象征性的要个几万块钱就算了,而且这几万块钱大部分都会给女儿当做嫁妆带走。   周大婶就不一样了,人家要了天价彩礼不说,还一分钱都没给女儿,就让人家带两床棉被回去,也不管女儿以后在婆家的日子会不会难过。   这人前脚拿了彩礼,后脚就把这钱拿去市里给她的宝贝儿子买了一套房,偏偏他儿子又是个不成器的,二十好几的人了,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根本就还不起贷款,周大婶也是活该,和她老公五十好几的人了,现在每天还得努力赚钱替儿子还房贷。   对于这种人,云景一向是看不上的,而且最气人的是,明明周大婶家的那个儿子从小就不务正业,连高中都没有读完就混社会去了,就那样的人,她自己当个宝就算了,还觉得儿媳妇一定要足够优秀,才能够配得上她的宝贝儿子。   之前她在市里给儿子买了房子后,还和云初提过,想让云景给她当儿媳妇,当时就被云初毫不客气的给顶回去了。   一想到这件事情,云景就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好在柜员的办事效率足够高,很快就清点完把云景的钱存进户头了,云景拿了□□就走,一个眼神都不想给这样的人。   银行卡里的存款多了后,云景的日子就变得十分的轻松惬意了。   没了经济上的压力之后,现在云景可以十分坦然地摆烂,每天早上都睡到自然醒,醒了就吃饭,吃了饭后就去超市看一看,偶尔补货也有超市的员工帮忙搬运,可以说这小日子过得是十分的滋润了。   而博物馆的陈院长接手文物后,又花了一个星期入库,找权威的专家再三鉴定,一切流程都走完后,他亲自用官博发了一条表彰通报。   s市博物馆直接在这条表彰通报上表明:近期他们博物馆收到了一位爱国人士的匿名捐赠,对方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批由民国革命者拼命保护下来的文物。   捐赠人品高洁、无私奉献,得到这批文物后,并没有据为己有,而是直接联系了他们博物馆,直接把这批文物全部都捐赠给了他们博物馆。   这次捐赠了珍贵文物总计有两百二十八件,其□□有二十三件文物被多位鉴宝专家一致评为国宝级文物。剩下的两百余件文物也十世间少有的珍品。   表彰通报的最后,陈馆长用了一大堆华丽的辞藻来表演捐赠者的无私奉献,已经对s市文博事业所做出的贡献。   除了这条表彰通报之外,官博又发了一条微博,写明了这一批文物将于一个月后在s市博物馆里进行为期一个的集中展览,这次集中展览的所有门票,都将跟这位匿名捐赠者的捐赠奖励一起,全部无偿捐给山区的失学儿童基金会。   因为云景之前特意要求过,所以官博又连发了十几条微博,在上面贴出了这次接收的文物明细,上面不但清清楚楚的记录着每一样文物的名字和年代,还附带了文物的高清图片。   不得不说,博物馆摄影师的拍照技术可比云景这个业余选手要好得多,上面的每一张照片,都把这些文物的历史厚重感和工艺的精美细节处拍了出来。   s市博物馆原本热度并不大,不过文物捐赠这种大事情,只要官博微博一发,立即就有营销号宣传了。   之后就是各大博物馆和国家的一些官方号集体点赞,这热度直接就飞了。   只用了两个小时,s市匿名捐赠者向博物馆无偿捐赠两百余件文物的词条就爬上了热搜。   一时间无数人都涌到了s市博物馆的官微下面,围观起了这批文物。   其他博物馆点赞这条微博之余,也有人忍不住心里的好奇,找陈馆长打听起了捐赠人的信息。   陈馆长谨记着云景的提醒,那是严防死守,硬是抗住了十余人的询问后,还一点口风都没有透露,就连文物局的领导打电话来问,他也以捐赠人不愿意暴露个人信息的说辞给敷衍过去了。   其实陈馆长也不是敷衍,是云景捐赠文物的时候确实没有透露过个人信息,他又不想去查,所以他也是真的不知道她的信息。   这件事情也如云景之前料想的那样,在网络上引起了极大的讨论度。   有人赞叹匿名捐赠者的高风亮节,也有人说捐赠者是个傻子,这么多的宝贝,竟然舍得全部捐出来,捐了也就捐了把,连好几十万的捐赠奖励都不要,不是傻子又是什么?   不过不管大家怎么议论,所有人至少有一个观点是统一的,那就是——这位捐赠绝对是一位多财多亿的人,因为只有那种拥有了世界所有好东西的人,才会不把这么多的文物和好几十万的现金奖励放在眼里。   之后的几天,关于匿名捐赠者,文物,帝都博物馆借调文物的消息轮换着出现在热搜上,连以前那些日常住在热搜上的流量明星,都得避开这几天买热水,免得自己血本无归。   一时间国内无数的媒体如洪水般挤到了s市博物馆,想要从各种蛛丝马迹中探寻出匿名捐赠人的信息,奈何就见博物馆的工作人员,都不说不上来,这么些文物他们馆长是从哪里弄回来的,匿名捐赠人更是好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   网络上因为这批文物都快闹翻天了,作为事件当事人之一的云景,却已经没有多少兴趣关心这件事情了,她现在心里最担心的,就是湛元晨。   算算时间,这都一个多月了,木门还是没有出现,云景只用稍微算一算,就知道自己之前给湛元晨准备的各种物资应该是快要消耗完了。   虽然云景的储物戒指空间足够大,但是当时准备物资的时候,光是饮用水她就准备了好几十箱,这玩意特别的占地方,更别说那些工具和吃的用的了。   云景还记得戈月的家人都是大胃王,据说一顿饭能吃二十盒泡面的那种,按照这个情况,她储物戒指里的那些物资,再多也就只够他们吃两个月的。   这木门要是再不出现,那湛元晨岂不是要在原始世界受苦了?   虽然平常云景总爱有事没事地就刺湛元晨几句,其实她心里还是很关心自己这个哥哥的,所以后面的这段时间,她每天都在心里祈求着木门赶紧出现。   云景一直等到九月中旬,木门才总算是再一次出现了。   木门刚出现,纪乔乔就抓着铃铛冲过来。   纪乔乔也是连着两个多月没有一点湛元晨的消息,心里早就担心得不行了,木门出现后她连给云景准备的东西都没顾上拿,人就赶紧过来了。   因为只有她把铃铛重新挂在木门上后,湛元晨那边才能通过木门过来。   湛元晨那边可能也是真的等着急了,纪乔乔这边刚把铃铛挂在木门上,人都还没有来得及在椅子上坐下来,戈月就先过来了。   赶在云景和纪乔乔开口询问之前,戈月抢先解释道:“你哥还在装金矿,他怕你们担心,就让我想过来跟你们说一声。”   云景听戈月说湛元晨只是因为装金子耽搁了一会儿,并没有出什么事后,她们总算能够放心了。   云景一边拿着手机给湛元晨点外卖,一边问戈月:“你们都没事吧,木门这次这么久才出现,你们吃的够吗。”   戈月原本是想说湛元晨之前中暑的事情的,不过想到湛元晨特意交代过不能说,她就把已经到喉咙口的话咽了下去,转而摇了摇头:   “没事,我们都挺好的,后面木门总不出现,我和我的家人就没再吃你哥的那些食物了,我们现在每天都会抽空去森林一趟,打些猎物,摘些果子,吃饱还是没有问题的。”   说句有些不知好歹的话,这速食食品吃得多了,味道也就那样了。   现在戈月手里有厨具又有先前她从云景这里拿到的调料,平常在森林里打了猎物回来后就自己烹饪,不管是炖肉还是炒肉,烤肉,味道都特别的不错。   因为食材品质好,只要再放足调料调味,那味道真的不比那些速食食品味道差。   还有现在正值夏季,森林里各种浆果多得出奇,拿着篮子随便进去晃一圈,出来就是满满一篮子的收获。   戈月他们也不挑做事的时候去森林里打猎采集野果,只挑中午日头最大,做不了事情的时候去。   森林里到处都是树龄上百年的大树,那大树冠一遮,就算外面有五十多度,一进到森林里,这体感温度立马就降下来了。   找回来的这些食物戈月也没敢让湛元晨吃的太多,再好吃的食物,每一顿也只是让他少少地吃一点尝个味道。   这可不是戈月小气抠搜,而是湛元晨到底只是普通人,和他们兽人不一样,他们兽人吃着没有问题的食物,指不定他吃着就不行了,所以那些野果她是一点都没敢给他吃。   那些猎物戈月不知道自己煮好后还有没有寄生虫,他们兽人体质逆天,吃了那么多年的生肉都没有关系,煮熟的肉吃着就更加没有问题了。   湛元晨和他们不一样,他得特别注意,毕竟寄生虫感染遭罪不说,还难治,只能暂时稍微克制一下口腹之欲,老老实实地吃他那些速食食品了。   这会儿湛元晨让戈月一个人先过来,除了让她过来报平安之外,也是打算先让她过来叫云景给他点外卖的。   这段时间湛元晨吃泡面速热火锅都快吃吐了,十分迫切的需要吃点别的食物换换口味。   湛元晨在原始世界辛苦了这么久,就只有这么一点点小要求,云景自然是要满足他的。   等到湛元晨装好黄金过来的时候,刚才点的外卖大多都在路上了。   在原始世界暴晒了半个夏天后,湛元晨现在是真的黑得像块炭了,黑都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他现在整个人看起来至少老了五岁,是云景和纪乔乔看了都忍不住心惊的程度。   偏偏湛元晨自己还压根就没有当一回事,他抬手捋了捋自己已经长到肩膀,充满艺术家气质的头发,毫不在意的说道:“没事,等到冬天捂一捂,明年春天就白回来了。”   湛元晨话是这么说,云景和纪乔乔看着他这个样子,该心疼还是心疼,纪乔乔更是直接拉着他的手问:“这次你在那边待了两个月,怎么样,金子应该也挖得差不多了,以后是不是就不用过去了?”   说起这件事情,湛元晨也十分的高兴:“对,地面和地下好挖的地方我们都已经挖得差不多了,我想着反正也没剩下多少金矿了,以后我就不过去了,好歹也该给别人留点吧。”   这两个月里,因为湛元晨他们实在是太卖力了,已经把原本的金山往下挖了至少十米。   现在地底深处倒是还有不知道多厚的金矿层,不过前天他们挖矿的时候,因为往下挖得太深了,旁边的土层松动,直接把溪给埋地下了,最后他们刨了十几分钟才把人刨出来。   也就是这次被埋的是溪,他又在被埋的瞬间及时化成了兽形,也要是被埋的人换成湛元晨这个普通人,在泥土石块下严严实实地被埋上十几分钟,他就算是侥幸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了。   湛元晨想着反正他们已经得到至少十几吨的金矿了,炼成金子后,这已经是一笔滔天的财富了,做人不能那么贪心,既然继续开采的风险已经越来越大了,还不如趁早收手算了。   关于这个问题,之前戈月就跟湛元晨商量过。   现在已经九月份了,虽然有了云景给的物资,但是戈月心里还记挂着自己的种田大计。   戈月想抓紧时间种植一季秋土豆,赶在入冬前收获,到时候她和她的家人忙着开荒种地去了,就不能再像现在这么努力地给湛元晨挖矿了。   戈月也心疼自己的家人,江他们这么久一天没歇过的帮着他们挖矿,就算是兽人身体强悍,该累也会觉得累,开荒种地也不轻松,她想在种地之前,让家里人都先休息几天。   戈月思来想去后,决定把以后一家人定居的地方定在之前他们落脚的那个山洞。   那个地方处在这块平原的边缘地带,周围没有什么植被,但是有一大片适合开荒出来种地的平原,附近还有一条大河,用来当他们一家的栖息地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回头他们花上几天时间,再把那个山洞再扩大一点,也能勉强装下戈月从云景这里拿走的物资,装不了的再用雨篷布在山洞附近搭个遮雨的窝棚。   今年想盖房子时间是来不及了,他们一家人可以在山洞里面将就住上一个冬季,等到明年开春后,戈月有云景给的建房图纸,或许可以试着在山洞附近建座正儿八经的房子居住。   为了保险,戈月还找云景要了陕北那边箍窑洞的步骤和方法,回头要是建房子难度太大,他们还可以就着那座大山箍几间窑洞住,冬暖夏凉的,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这次湛元晨他们挖的金矿石实在是太多,他靠着两枚储物戒指,一趟压根装不完,最后他来回跑了五六趟,才算是把所有的矿石全部都搬运完。   这么多的矿石,把湛元晨和纪乔乔住的院子塞得那叫一个满满当当。   湛元晨想着这么多的金矿,要想全部炼成黄金,估计炼金工坊接下来一整年都不用停火休息了。   湛元晨把金矿搬完后,回来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把云景的储物戒指还给了她:“里面那个箱子里面装的是你嫂子给你寻摸的宝贝,还有一箱装的是金锭,你自己可得好好收着。”   云景一听这话,连忙把储物戒指里的箱子取出来摆在了面前,把箱子一一打开后,云景已经激动得发不出声音了。   虽然上次云景已经是见过大世面了。   但是吕蔓菁给的那些文物只是暂存在云景这里的,实际上是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所以那些东西捐出去后,她心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摆在云景面前的七个箱子里面的所有宝贝,都是属于她的财产,她拥有这些宝贝的所有权,只要她愿意,她可以不受任何约束的把这些宝贝卖出出,然后换成一大笔财富。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不喜欢,云景也一样,她一件件清点箱子里的物品,一边清点一边想着回头把这些东西卖出去后,自己能够得到多少钱。   云景站在箱子旁边清点箱子里面的东西时,戈月也凑在一旁看热闹,不过她的注意力都在那一箱金银首饰上。   金光闪闪的手镯、项链、项圈,臂钏,每一样都做工精细,戈月不相信会有女孩子能够在面对这么多金银首饰的时候,能够淡定得起来。   虽然现在戈月只是个兽人小姑娘,但是她本质上还是一个爱美的女孩子,纪乔乔搜罗的这些金银首饰又是精品中的精品,那工艺和样式看起来并不比之前那批文物中的宫妃首饰差,属实是让人看了一眼后就移不开眼睛了。   戈月绝对算得上是云景的财神爷,要不是她,云景哪里能遇到用三十几万块的物资就能换来一整座金山的好事。   见戈月喜欢箱子里的这些首饰,云景也没吝啬,直接大手一挥:“别客气,你喜欢什么拿什么,算是我送你的礼物了。”   要问云景现在什么东西最多,那必须得是黄金了,有了些金子,她想要什么样的首饰卖不到?   而戈月就不一样,她在原始世界生活,那个地方连铁器都没有,在戈月的有生之年里,她生活的那个世界可能都会出现这么精美的首饰了。   毕竟戈月现在连基本的生存环境都还保证不了,更别说发展首饰工艺除了技艺之外,还需要时间,那些手艺稍微好的首饰匠人,谁不是和金银打了大半辈子交道才稍微摸出了一些门道呢?   戈月确实很喜欢这些首饰,所以她也没有和云景客气,十分坦荡地在箱子里面选了两对手镯,两条项链。   云景看着戈月挑选出来的东西,怔了怔后,连忙劝道:“你只选这么一点?别呀,你多选几样,今天晚上一过,你以后再想要,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第27章 [VIP]   被云景这么一提醒, 戈月也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   金矿已经挖得差不多了,湛元晨今天就不会再跟她回去了,以后她再遇到木门的可能性, 估计比中千亿彩票还要低。   这次分别, 很可能就是永别了。   见戈月总算是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云景赶忙提醒:“你现在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就赶紧拿,还有那些物资,你再想想还没有什么漏了缺了的, 有些可能是来不及买了,但是我超市里面存货也不少, 你赶紧想想还有没有什么缺的。”   戈月仔细想了想后,不怎么好意思的说道:“那我给我母亲也选几样首饰,你说我要不要给我哥以后的对象也选两样作为礼物?”   云景忙不迭说道:“选呀, 这段时间你的家人帮我们挖矿也辛苦了,有什么他们用的上的你也不要客气,随便拿。”   原始兽人其实也是爱美的,戈月的母亲以前就喜欢收集漂亮的羽毛和石头戴在身上装饰自己,戈月想了想,伸手从箱子里给她挑了几件镶嵌着红绿宝石的首饰,然后又替她那还不知道在哪里的嫂子选了几样首饰。   以后戈月一家人就要靠种地为生了, 所以她挑选首饰的时候也没有选那些看着大气雅致却也特别脆弱的玉石首饰,她选的都是能磕能碰的金饰。   满足了自己的爱美之心后, 戈月又琢磨起来自己的生存需要。   她回忆了一些这段时间云景给她准备的物资,因为种类实在是太多了, 已经在平原上胡乱堆成两座大山了。   这会让让戈月想还缺少什么物资, 一时半会的她还真是想不起来有什么东西是自己之前没有想到的。   不过以前没有这些东西戈月一家人都过来了,没道理现在有了这么大一批物资后他们还过不好日子了。   最后戈月也只想到了一样东西:“我再拿点盐吧, 我门马上就要准备开荒了,到时候忙起来可能就没有时间每天去打猎了,我得多准备一点盐腌肉。”   盐是生活必须品,能够给食物增加风味不说,平常腌肉腌咸菜也总是能够用到的。   云景超市里的盐都是密封包装的,这东西只要不受潮,放个十几二十年都不会花,多准备一点也不用担心用不了会浪费。   盐这玩意儿超市批发价一块多一包,云景也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大手一挥,直接又给戈月搬了整整二十袋。   一袋里面是一百袋一斤重一包的盐,加上之前云景就给戈月准备好的五十袋,这就是整整七千斤食盐了。   这么多的盐,就算是戈月家以后再有新成员加入,也足够他们吃上很长时间了。   二十袋盐,戈月小小一只,要是全靠她自己搬,估计搬到早上都搬不完。   云景也就送佛送到西了,她把所有的食盐装到储物戒指里后,让湛元晨又帮着送了一趟。   其实也对原始世界也是很好奇的,不过以戈月家人的接受能力来看,有湛元晨这么一个神使出现就已经是极限了,要是再多一个她,戈月还得绞尽脑汁编瞎话骗她的家里人,所以还是算了,不要再消耗她的脑细胞了。   湛元晨帮着把食盐送过去后,戈月也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在云景的招呼下,坐下来吃起来了烧烤。   说起来这些东西前段时间戈月其实也没有少跟着湛元晨吃,但是一想到自己以后可能都吃不上这一口了,戈月原本还只有两分馋的,现在一下子就变成十分馋了。   之前戈月也让云景帮她寻摸调料了,可是原始世界温度实在是太高了,很多调料可能都不适合放在那边种植,云景就只给她弄了一些常见的调料种子。   辣椒、花椒、八角、葱、姜、蒜、香菜、韭菜之类的,桂皮和香叶云景也在网上买了几颗幼苗,但是戈月移植过去后都没有成活。   这倒也不奇怪,人家本来就是幼苗了,正脆弱的时候,哪里抵得住原始世界四五十度的高温,这铁定是上午移栽,下午叶片就焦黄了。   按照戈月说的,倒是云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她找的荔枝幼苗和龙眼幼苗被她种在森林外围后,成活了下来。   桂皮和香叶种不活戈月也没觉得有什么,毕竟她也没有天真的会觉得有了云景的帮助后,自己就能把现代所有用得着的植物,都都成功引进到原始世界去。   而且这香料平常戈月做饭本来就用得不多,这些调料云景给她一样准备了一大袋子,也足够她用上很久了。   就算是之后这些调料都用完了,也没什么关系,戈月相信,靠着自己的手艺,凭着她手里的葱、姜、蒜、辣椒、花椒这些调料,也能把饭菜给做好吃了。   听戈月说着自己种田的规划时,云景连忙提醒道:“那些种子你第一次种植的时候可得谨慎一点,别一次就全种完了,多少留下一些,一次不成功还能有第二次尝试的机会。”   种地可是个有风险的事情,这要是遇上了什么大旱大灾的,直接就血本无归了。   戈月笑着说道:“我知道,再说了,我和我的家人这还是第一次种地,能开多少地出来都不知道呢,你给我准备了这么多种子,一两次哪里用得完。”   戈月可是个谨慎的性子,两个世界的气候差距这么大,她拿了种子肯定是不会直接就乱用的。   她还得一点一点,少量多次地慢慢实验,然后找出最适合这些物种生长的种植时间。   这必然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戈月也不急,她才三岁多,兽人的寿命和人类也差不了多少,她有的是时间慢慢研究。   按照戈月的想法,只要她能把土豆或者红薯成功种出来了 ,就不用为以后他们一家人的口粮发愁了。   到时候他们再养点能吃红薯藤和土豆藤的动物,那不就有荤有素了。   戈月一家人明天就要把物资往山洞搬了,云景给的物资数量那么多,他们家就这么几个人。   回头就算戈月用物资里面的实心轮胎做出几辆超大的板车,要想把这些物资全部运到之前他们落脚的山洞里去,那至少也得花上十来天。   眼见着马上就要夏末了,这地得先开出来,然后还得细细耕一遍,要做得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戈月的时间可以说是很紧张了,所以她也不准备陪云景他们在这里消耗一整晚,拿了盐,填饱了肚子,她就起身准备离开了。   对于云景和戈月来说,她们这次的交易是一桩共赢生意。   云景用一些价值不高的物资,换到了足够堆满好几间物资的金矿原石,血赚不亏!   戈月用一座对她来说没有什么价值的金山,和一家人两三个月的劳动力,换到了一大堆的物资,直接把她家里的生活水平拉高了一大截,一波起飞!   总之就是两个当事人都觉得自己赚大了,没有任何不满意、不愉快的地方。   因为之前大家一直相处得很愉快,所以云景送戈月出门的时候,还有些舍不得,最后还是心理年龄更大的戈月十分坦然地朝她摆了摆手:“得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早晚都是要分别的,我就不说再见了,你不知道,我这人受不了太煽情的场面。”   戈月看着眼眶通红的云景,抿了抿嘴后,抬手朝她和湛元晨、纪乔乔他们一一挥了挥手:“多的话我就不说了,希望以后我们都能越过越好吧。”   纪乔乔和湛元晨面对离别比云景要从容一些,他们朝戈月微微点了点头后,十分淡然地和她告别的道:“再见。”   “再见。”   戈月朝两人微微颔首后,见云景还是站在那里,她没忍住叹了一口气,到底还是走上前去轻轻抱了抱她。   这个画面看起来是有些滑稽的,因为戈月堪堪只能到云景的大腿,她以为自己是在安慰云景,其实看起来就跟小孩子朝大人撒娇一样。   一想到以后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云景也连忙抓紧机会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小、小老虎,能不能再让我撸一撸小老虎。”   云景这话一出,原本伤感的气氛一下子就凝滞住了。   戈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迟钝地眨巴了一下自己的眼睛,抬头想要看一眼云景,确定一下自己刚才确实没有听错。   然而戈月一抬头,就见云景正眼巴巴地盯着自己看,再扭头一看,好家伙,就连刚才一直都表现得十分淡然的湛元晨和纪乔乔也正双眼发亮地盯着自己看。   这要是放在以前,戈月是必不可能答应的,她是个有思想的成年人。   就算她现在变成了白虎兽人,那也还拥有着人类的灵魂,又不是真的动物,怎么可能会喜欢变成兽形让别人撸?   也就是现在离别的气氛烘托到位了,等到戈月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变成兽形踩在自己的衣服上面了。   云景嗷嗷叫着,一把就冲过去把她抱在了怀里,抬手从头一把撸到了尾巴尖。   纪乔乔之前倒是知道戈月不是普通人,虽然她不知道兽人是什么样子,但是她平常也爱看些志怪话本,只以为她和话本中的精怪一样,是能够变成人形的老虎精。   不得不说,世界所有生物的幼崽大部分都是可爱的,成年的老虎可能看起来就骇人,让人心中悚然之余,一步都不敢靠近,但是小小只的老虎幼崽,想来是没有人能够拒绝的。   云景和纪乔乔凑在一起撸虎撸了一个爽,看得一旁的湛元晨心痒痒,不过湛元晨到底还记得戈月是个女孩子,所有他十分克制地只抬手摸了两下她的头。   戈月想着怎么着也就这一次了,所有耐着性子维持着兽形让云景撸了十几分钟,确定她过完毛茸茸控的瘾后,她才变成钻到自己的裙子里面变成了人形。   经过云景那如狂风骤雨一般的撸毛后,戈月心里剩下的那点不舍也散得干干净净了,她换好衣服后,十分潇洒地朝仓库里的三个人摆了摆手,然后就毫不犹豫地握住木门把手推开门走了出去。   戈月前脚刚走,后脚湛元晨就紧跟着拍了拍自己的手,把桌子上没吃完的外卖一股脑装到了储物戒指里,然后毫不留恋地拉着纪乔乔也离开了。   湛.黄金矿工.元晨,在原始世界待了整整三个多月,早就已经想媳妇想得不行了,之前要不是考虑到戈月还在,他早就拉着自家媳妇儿回去亲热了。   云景看着转瞬间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仓库,不由得在心中感叹道——明明自己还这么年轻,怎么突然就成了内心空虚的空巢老人了? 第28章 [VIP]   戈月从木门回来的时候, 她的家人和以前一样,都眼巴巴地守在她和神使消失的地方。   这会儿看到只有戈月一个人回来的时候,江连忙看向女儿身后。   虽然江他们没有出声, 但是他们的眼神已经表达一切了。   戈月看着父亲这个样子, 十分无奈地摆了摆手:“别看了, 神使已经回神界了。”   这三个多月里,因为湛元晨独特的‘身份’,平常江他们是不敢和他攀谈的。   虽然大家都是做着一样的事情, 但是江他们偶尔还会小声聊会天,湛元晨就是几乎不会出声了, 江他们也不敢出声去和神使攀谈。   就是劳作完大家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湛元晨偶尔拿点吃的喝的给他们时,他们也都是低着头, 毕恭毕敬地伸手把东西接过来。   也就戈月因为有个兽神召唤者的名头,平常能够和湛元晨正常交流。   不过因为湛元晨的身份,平常戈月也不会拉着他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其实刚才湛元晨过来送食盐的时候,倒是用普通话对江他们一一说了再见的。   奈何江他们根本就没有听懂,这会儿听到女儿说神使回神界了,以后可能都不会再出现了,他们才明白刚才神使是在跟自己道别。   对于江他们来说, 湛元晨这个神使那是极好的。   虽然他们没有怎么交流过,但是湛元晨对他们的态度一直很和善, 那些来自神界的食物,他对他们是一点都没有吝啬过。   而且他们只是做一些轻松的事情, 兽神和神使就赏赐了他们这么多的东西。   江他们一致觉得, 自家真是幸运极了,才会遇到神使, 换做是任何一个其他兽人,估计是连做梦都不敢想,只是每天挖挖石头,就能够得到这么多的吃的!用的!   这可不是湛元晨刚出现的时候,云景给的这些物资,这段时间江他们陆陆续续地也看着戈月用过一些了,确实都是一些他们以前想都想不出来的好东西。   那些叫锄头、钉耙、锯子的工具,比江他们以前用的石刀和骨刀好用了不知道多少倍。   还有那些吃的,以前江他们只喜欢吃肉,觉得除了肉之外的其他食物,都不能当做主食吃。   但是现在江他们的想法却完全不一样了,那个叫白面的东西,包上肉馅,不管是做成包子还是馅饼,都可香,可好吃了。   还有那个叫大米的粮食,看着普普通通的,煮熟后浇上炖肉和肉汤,简直香的让人停不下嘴。   就是戈月特别喜欢的衣服和鞋子江他们不太喜欢。   现在大部分的兽人都还没有羞耻心,这么热的夏天,江他们光着身子都嫌热,再穿着一层衣服,那就更加热,更加不舒服了。   而且热就热吧,也不是不能克服,偏偏这个叫衣服的东西还特别的脆弱,他们每次变成兽形前,还得先把衣服脱下来,不然就会把身上穿着的衣服撑坏。   这也就是现在没有什么需要江他们变成兽形战斗的时候,要不然他们肯定是不会愿意穿这些衣服的——太耽误事儿了。   戈月说清楚神使不会再过来了就没再多说什么了。   她走到湛元晨刚才堆食盐的地方,从装食盐的编织袋旁边拿起了一个特别精致的小木盒。   这个木盒约有成年人两个巴掌那么大,原本是装玉摆件的雕花木盒,因为戈月手边没有能装首饰的盒子,所以云景就顺手把这个盒子给她装首饰了。   原始世界一切物品以实用、好用为准,还没发展出高级的审美不说,就连像样的木盒子都还没有出现。   以前戈月他们不管是住在兽皮帐篷,还是住在山洞,所有的物品那都是直接堆在地上了。   哦,兽皮和肉干作为兽人最看重的资产,待遇要好一些,能够放在石板上,虽然效果不是特别好,但是多多少少也能起到一点防潮的作用。   在江他们看来,戈月手里的的这只木盒,就已经是一件特别好看的装饰品了。   兽人是知道装饰品的,好看的石头,猎物身上拆下来的角、头骨,甚至于在飞禽身上拔下来的羽毛,野外好看的鲜花,他们平常也会格外留意。   在江他们有限的认知里面,他们是想象不出来要怎么样才能够把木头变成眼前这种小盒子,并且再在上面雕刻出如此活灵活现的鲜花。   可能只有在兽神生活的神界,才有这么精美的物件了。   然而精美的东西并不只有木盒,等到戈月打开了盒子,露出里面的首饰后,江他们才知道什么叫做审美碾压。   见家里人一个人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戈月笑着解释道:“兽神觉得我们这段时间挖石头太辛苦了,所以赏赐了我们一些神界才有的饰品,这些饰品就是用我们这段时间挖的那种石头,再加上神界的特殊工艺做出来的。”   江他们互相看了一眼后,十分不能理解的开口道:“可是我们一点都不辛苦啊。”   这话江他们说得是一点都不勉强,对于他们来说,用着那些极其顺手的工具挖石头有什么辛苦的?   不就是出点力气吗,一点危险都没有,甚至可以说是他们这么多年里做过最安全,最轻松的工作了,哪里就能够让兽神赐给他们这么珍贵的宝物了?   江他们畏惧兽神,更是担心兽神误会他们贪心,当即跪在地上叫嚷着自己不辛苦,让兽神收回这些珍贵的赏赐。   戈月看着家人们这个样子,那是又觉得好笑又觉得好气,她甚至开始在心里自我反思了起来,自己之前是不是不应该把兽神拿出来当幌子用?   兽人对兽神的信仰实在是太虔诚了,任何能够和兽神沾上关系的事情,都会让他们诚惶诚恐,忐忑不安。   不过说都已经说了,现在戈月是不可能再推翻自己之前的说辞了,所以她只能板着脸道:“兽神已经赏赐下来的东西,哪有再收回去的道理,你们现在这样吵吵嚷嚷的,等会儿兽神真的生气了。”   被戈月这么一吓唬,江他们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就跟三只鹌鹑一样垂头站在原地,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生怕被神界的兽神注意到。   现在江他们心里对戈月其实也是有一点畏惧的,自从她被兽神召唤后,他们面对她的时候,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轻松随意了。   以前江他们只觉得戈月脑子里各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很多,虽然折腾了一些,不过只是烤肉和种点野菜罢了,虽然麻烦,但是他们打完猎后,随便抽出一点时间来也就帮着她做好了。   然而现在戈月的奇思妙想就更多,更加折腾人了,别的不说,就是她准备让他们以后专门种地,养殖,说是这样他们以后就不用再冒着生命危险去森林里打猎了,说实话,他们真的想象不出来,心里也很没底。   偏偏现在戈月已经是被兽神召唤过的兽人了,她说种地是兽神指示的,江他们就算是再不愿意,也不能不听兽神的指示,再像以前那样,不把戈月的话当一回事儿了。   现在家里的话事人,隐隐已经从江变成戈月了。   这要是让其他兽人知道了,肯定是会觉得不可思议的,毕竟戈月只是一个三岁多一点的小崽子。   这么点大的小崽子,放在部落里,那就是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玩意儿,又能够知道什么呢?谁会把这样一个小崽子的话当真?   但是只要在戈月身上加上一个兽神召唤者的名号,那她这个小崽子,出去随便说一句话,至少能够震住这个世界百分之六十的兽人了。   这也是戈月年纪还太小,暂时没有什么称霸兽人世界的念头,不然依照着她兽神召唤者的身份,怎么着也能混个超级部落的首领当一当了。   戈月从木盒里把自己的手镯和项链扒拉出来后,直接把木盒子递给了母亲:“盒子里的这些都是你们的,你们自己拿去分。”   纪乔乔给云景扒拉金银首饰的时候,找到都是一些好变现的东西,并没有特别去寻找小孩子戴的首饰,所以戈月的手镯和项链这会儿都带不上,只能先收起来,等到她以后长大了再戴。   不过后面戈月特意挑选了两支发簪,等她头发蓄长后马上就能派上用场。   其实这些首饰都是女孩子的款式,溪和江也用不上,因为戈月已经特意选了圈口最大的手镯,但是他们的手臂实在是太粗壮了,根本就戴不上。   不过这可是兽神赐下的赏赐,所以就算江他们自己用不上,也还是一人从盒子里面挑了两样。   回头用兽皮绳套上,当个装饰品戴在脖子上也是一样的。   江他们把这些首饰紧紧地抓在手里,暗自在心里琢磨道“这些东西可都是兽神给的宝贝,他们戴在身上,兽神肯定会保护他们的。   花就更加不用说了,她看着盒子里的这些精美首饰的第一眼,就喜欢得移不开视线了。   可能女人天生就对首饰特别的敏感,虽然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首饰,但是她一看就知道那璎珞是往脖子上套的。   等花把璎珞套在脖子上后,她稍微动一动,璎珞上的金玉吊坠碰撞间就会发出特别清脆悦耳的碰撞声,她一戴上就舍不得摘下来了。   倒是江他们觉得这首饰不好,带上后叮叮当当响,这要是带着去打猎,那猎物不是一听到动静就逃走了?   不过兽神肯定不用打猎,所以祂想带什么首饰都可以!   戈月这段时间跟着湛元晨挖矿,也累得够呛,这会儿她也没精神去管因为几件首饰就高兴得合不拢嘴的家人了,她揉了揉眼睛后,直接钻到湛元晨留下的帐篷里面准备睡觉去了。   拉上拉链之前,戈月没忘催促江他们:“都赶紧去睡吧,等会儿我们还得早起往山洞那边搬东西。”   江他们也想起了这一茬,其实他们觉得现在他们待的地方就不错,不明白为什么戈月要这么麻烦的换地方定居。   戈月这会儿也不想解释他们现在待的地方可能重金属超标,土地贫瘠不说,就连附近的水源,喝多了可能都会损害他们的身体。   还有这里靠近森林,以后就算是种出粮食了,被森林里的那些草食动物糟蹋的可能性也很高,总之还是之前那个山洞附近更加安全。   因为现在父母兄长都对自己言听计从,所以戈月也懒得费心思去想那么多的借口,主要是这些事情解释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   最后戈月还是把兽神搬了出来,说兽神说了,山洞那边的土地更适合他们长久定居,江他们就再也说不出一句反对的话了。   戈月迷迷瞪瞪地睡了不知道多久,就被花给叫了起来。   等她走出帐篷一看,好家伙,江他们已经搭好了三辆大板车不说,还已经把车上装满了东西。   这板车也是之前戈月特意要求云景采购的物资。   戈月可是立志要成为种田王的女人,别的都能缺,这搬运东西的工具是万万不能缺的,所以这人力运输工具,被她写在了物资表的第一页,属于最重要的物资分类。   这玩意儿也好解决,某宝质量很好的实心轮胎一百多块钱一个,云景一口气买了二十个不说,还给戈月买了十根加长加粗的钢车轴。   有了车轴和轮胎后,戈月只用在车轴上铺上一层,就能得到一辆加加大版本的平板车。   这车轴和轮胎都是可以拆卸,以后戈月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按照,运货量少装两轮,运货量重就装四轮的。   有两根成年男人胳膊粗的钢铁车轴沉重,戈月他们的板车负重两千斤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这个重量普通人是拉不起来的,不过兽人力气大的出奇,除了戈月之外,剩下的三个人化成兽形后,拉这一车货物,跟玩儿一样,简直不要太轻松哦。   戈月第一趟往山洞运的物资,就是最重要的种子和粮食。   光是土豆和红薯,云景就给戈月一样买了三千斤,就这些就够江他们跑上一趟了。   第二天运的才是其他的种子,这些种子倒是没有多少,也就就是水稻、小麦、棉花和玉米种子多一点,每一样有个几十斤,剩下的就是葱姜蒜和蔬果种子,这些种子加起来也就只有一百多斤,   除了这些种子之外,第二趟运的还有云景给戈月准备的粮食。   这些东西也是物资重的大头。   光是米面,就有三四万斤,更别说除了米面之外,还有各种粗粮,小米,黄豆,红豆、绿豆什么的,加起来一千斤也是有的。   这些豆子都是云景特意去集市上买的,一水的有机农产品,不但可以当粮食,还能当种子。   这么多的粮食和物资,戈月他们拉着车也走不快,一天也只能够跑一个来回。   戈月人小,是一点都帮不上忙,她看着家人顶着烈日,一趟一趟地往山洞搬运物资的时候,心里后悔得不行。   她之前怎么就没有厚着脸皮让湛元晨帮着他们搬运一下物资呢?   湛元晨有储物戒指,还有越野车,一天跑两三趟都不是问题,怎么她先前就硬是没有想到这一茬呢?   不过湛元晨人都已经回去,戈月现在就是悔断肠子都没有用,再辛苦也就只能一趟一趟的跑了。   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半个多月下来,饶是江他们皮糙肉厚,那肩膀也被布条磨破了皮。   眼见着紧要的东西都已经搬得差不多了,戈月就想着让家里人都休息一下,剩下的衣服和那些粮食食盐之后慢慢去搬,也没什么问题,   但是江他们不愿意:“那些东西多重要啊,怎么能就那样堆在那里,要是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   江他们舍不得兽神的赏赐,所以晚上草草地用酒精把伤口稍微消了毒后,天还没亮就又拖着空板车出发了。   戈月跟着去也帮不上忙,就留在山洞里收拾物资。   这么多的东西,光是分门别类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山洞阴冷潮湿,现在是夏天还好,等到入了秋就不行了,所以戈月先在周围割了许多的青草晒干,然后一把火全烧成了灰。   在山洞里里面厚厚地铺了一层草木灰后,戈月又在草木灰上铺了干草和兽皮,最后再把不能受潮的粮食和种子堆在上面保存。   也就是戈月现在要忙得事情太多,暂时腾不出手,不然还是烧几口大陶缸用来储存这些重要的种子最好。   工具也是很紧要的,湛元晨走的时候甚至把带来的袖箭和匕首都送给了戈月,这些东西都被戈月放在了他们睡觉的防潮垫下面,伸手就能拿到。   戈月他们住在山洞里后,帐篷就排不上用场了,倒是帐篷里面的防潮垫,比兽皮要好用许多,现在被戈月铺在他们睡觉的干草垫上。   现在戈月每天的工作除了规整物资,也要负责给江他们准备干粮。   因为现在手里不缺面粉,所以戈月准备得干粮都是肉饼,头天晚上做好,放到第二个早上和中午吃基本没有问题,一般情况下,江他们傍晚回来就能立即吃上刚出锅的新鲜炖肉。   肉食都是江和溪他们去森林里打回来的,江的腿落下了一点后遗症,走路快了会有些跛,好在不是特别的严重,平常打猎还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江他们打猎的方式也变了,他们会先在森林里挖个特别大的坑,然后在坑底插上削尖的木桩,之后再化成兽形,把猎物群往陷阱里赶,一般情况下,落到陷阱里的猎物当场就得毙命。   这种方式打猎简单,因为森林里百分之九十五的动物都惧怕白虎兽人的气味,江他们一变成兽形,猎物们就吓得四处乱窜了,最后总会有不少倒霉蛋会掉到陷阱里。   江他们一般两天捕猎一次,现在天气到底还是太热了,就算他们手里有盐可以腌肉,但是被盐腌过的肉最多保存两个天,超过两天还是会发臭。   这就已经很好了,以前江他们没有盐的时候,每天都要打猎不说,就算是早上打的猎物,晚上吃的时候都会带着淡淡的臭味了。   大半个月后,江他们总算是把最后一批物资全部都搬运了回来。   此时山洞已经塞得满满当当了,更多的物资还堆在山洞外的空地上。   之后江他们又花了两天时间,在山洞不远处的山壁上凿了一个稍微小一些的山洞装这些物资。   忙完这些事情后,江他们躺在山洞里好好地睡了三天,然后才开始按照戈月的安排准备开荒。   要开荒首先就要清理平原上的杂草和一些矮灌木,然后还要翻地,翻地的时候顺便就得把树根和碎石子捡出来。   这对江他们来说,绝对算不上是一件愉快的工作。   倒不是说挖地有多累人,而是江他们对种地这件事情是打心里没抱希望,所以总觉靠着他们自己,肯定种不出神界的那些粮食,再辛苦都是在白做工。   奈何戈月是铁了心要种地,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干。   云景给戈月打了两架犁头,在已经机械化种植的现代,她为了买这两架犁头,可是费了不小的功夫。   好在东西确实是好东西,江和溪化成兽形后,花和戈月扶着犁头,一天能犁五六亩地,效率比牛犁地都还高。   不得不说,放在现代怎么也能混个一级保护的的白虎,现在只能和老牛比犁地的效率,可以说是很心酸了。 第29章 [VIP]   戈月和家人又花了半个月, 把山洞下面的一大块平原粗耕了大约一百亩的地出来。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戈月他们就要种一百亩的地。   只是戈月想着先把周围的地都耕一遍,撒上草木灰, 明年种地的时候地能够肥一点。   还有她把这么大一块地的杂草和灌木全部连根拔起烧成了灰, 明年这一片粗耕过的地杂草怎么着也能少一些。   因为戈月有之前湛元晨留下来的室外温度计, 所以当室外的温度降到四十度的时候,她就知道已经到夏末了。   戈月在原始世界生活了三年,她之前特别注意过, 这个世界的一年绝对不止三百多天,可能都得五百天往上了。   原始世界夏天和冬天是特别极端的天气, 夏天最热的时候能到五十七八度,冬天戈月没有真的感受过,只知道寒冬的时候, 从山洞口刮进来的风能把人的脸都冻得通红,泼水成冰都是小意思,怎么着也得零下二十几度了。   前两年戈月每到冬天都担心自己会夭折,好在她现在的小身板确实硬朗,变成兽形后硬是靠着几块兽皮熬了过来。   按照戈月之前的经验,原始世界的冬天和夏天时间不长,最多不超过四个月, 倒是秋天和春天的时间要长一些,能有四个半月左右。   或许这是大自然对兽人的一点点怜悯, 让他们经历过酷暑和寒冬之后,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休养生息。   原始世界秋天气温一般在十几度到三十几度之间, 在这个种植条件下, 云景给的大部分作物都是能够正常生长一季的。   生长周期稍微长一些的,就是棉花了。   棉花从播种到收获, 至少要六个月,好在棉花抗旱,所以戈月准备春天种植棉花,等到棉花顺利挂果后,就算是天气热一些,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最多就是减产一点。   戈月作为原始世界第一个种地的人,别的不多就是地多,别说这高产的棉花亩产好几百斤,就是减产到亩产百八十斤,对她来说都是绰绰有余的。   戈月家里就只有那么几个人,种上十亩地的棉花,就够他们一家人用上好多年了,她之所以这么看重棉花,主要还是为子孙后代考虑。   毕竟戈月也不知道原始世界有没有棉花,好不容易遇到云景,能够有机会丰富原始世界的物产,那自然是得先从衣食方面改善了。   除了棉花,戈月还有一种不太好种的植物——甜菜!   这也是戈月特意要求的,戈月穿到兽人世界整整三年多,平常能够吃到的甜味就是那些从森林里摘得果子。   野果的口感自然不是人工种植出来的果子能够比的,它们大部分都偏酸,偶尔遇到一些甜的,也是还没等到成熟就被鸟儿吃掉了,兽人能够摘到的,大多都是一些半生不熟的,吃多了胃里还直反酸。   蜂蜜也是有的,那个就是纯甜的了,不过蜂蜜很珍贵,兽人也不傻,知道蜂蜜好吃,平常要是有人运气好找到了蜂蜜,那必然是要小心的用石碗装起来慢慢吃的,以前在白虎兽人部落里,要是找到了蜂蜜,那都是先让大巫和首领吃的。   江以前是首领,戈月倒是吃过两次他带回家的蜂蜜,就是巴掌大那么一小块蜂巢,被花十分小心的收着,隔上好久才舍得掰下指甲盖那么一小块给女儿甜甜嘴。   虽然戈月在云景那里也拿了几大袋子糖,砂糖,红糖都有,她现在可以随时随地的泡糖水和,可是这些东西都是消耗品,要想以后都有糖吃,这甜菜就是必不可少的了。   戈月穿越之前是南方人,甜菜在南方种植的人少,她就记得以前邻居会种点甜菜当菜吃。   这玩意儿切成片清炒带着甜味,算是一种不错的蔬菜   不过戈月记得以前邻居种甜菜的时候,要是想自己留种的话,是能够种到第二年的。   按照云景给的资料来看,想要得到甜度足够制糖的甜菜,等到它经过了块根生长期后,还要给它足够的时间沉淀块茎中的糖分,这怎么着也得再花上三四个月。   加上之前三四个月的成长期,想要得到品质足够好的甜菜,那至少得让她正常生长八九个月。   甜菜生长环境以凉爽气候为主,只适合在秋季种植,但是戈月算了算,这么长的生长时间,得等到冬季去了,也不知道这些甜菜到时候能不能抗住原始世界的寒冬。   不过戈月也很看得开,她想着就算原始世界的气候不适合甜菜生长到能够制糖,至少能够让她得到一种吃起来带甜味的蔬菜,这不也挺好的。   戈月想着今年先种上三分之一的甜菜种子,成不成的就当是投石问路了。   最后戈月盘算了一下,虽然这只是她种地的第一季,但是要种的东西是真不少。   首先是十亩地的土豆,十亩地的红薯,其次就是大概十来亩地的甜菜、白菜、萝卜、花菜。   戈月手里现在有很多的蔬菜种子,她就想着多种些蔬菜,等到收获的时候也快入冬了,到时候她也挖个大地窖,把这些菜全都窖藏起来,等到冬天加到肉汤里面,不但在冬天也能吃到一口清爽的,还能减少肉干的消耗。   江他们对种地是一窍不通,所以他们只会听戈月的指挥做事。   现在这二三十度的温度实在是适合土豆发芽,戈月从袋子里把那些发了芽的土豆全部挑选了出来,按照芽点切成小块,一颗土豆能够切出四五块带芽点的小块。   切好的土豆在切口处裹上草木灰后再晾上一会儿,然后就能种到地里了。   花看着盆子里灰扑扑的土豆块,十分费解的问道:“这吃的东西为什么要裹上灰呢?”   自从开始开荒种地后,花他们的问题一下就变多了。   为什么要在地里撒草木灰,为什么要把地下的泥块翻到地上,为什么要从溪边挖水沟。   和之前随便找理由敷衍不一样,但凡是关于种地的事情,戈月都会耐着性子仔细地给家人解释。   “草木灰能杀死细菌,也能预防地下的虫子吃我的土豆。”   花以前不知道细菌是什么,现在倒是知道了,是一种小到他们看不到的东西。   溪水里面有,所以他们要喝烧开的水,这样才不会生病。   排泄物里面也有,所以他们得在专门挖出来的大坑里面方便。   要是放在以前,花他们肯定会觉得这也太麻烦了,然而戈月说这些事情都是兽神说的。   兽神说的那肯定是有道理的,所以哪怕麻烦了一些,花他们还是严格的按照戈月的要求在生活。   以前江他们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比打猎辛苦。   现在他们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这种地可比打猎辛苦多了。   这种辛苦倒也不是身体上的辛苦,而是心理上的辛苦。   开荒翻地江他们都不觉得累,到处割草烧草木灰肥地他们也不觉得累,唯一让他们觉得累的,就是播种了。   他们兽人人高马大的,用戈月的话说,那巴掌摊开都有蒲扇大了。   那土豆块小小一点就不说了,上面还长了什么‘芽’,他们拿的时候得特别的注意,不能把那极其脆弱的嫩芽给碰坏了。   等到一亩地种完,江他们是眼睛也花了,手也软了。   这还不是最离谱的,最离谱的是那些菜种子,小到一口气就能全部吹跑,他们得用两根手指把菜种捻着,均匀的洒在地表层上,然后再小心地在上面覆上薄薄的一层细土。   这些精细活江他们这些粗枝大叶的兽人做起来实在是太费劲了,他们真是宁愿去森林里面打上几千斤的猎物,都不愿种这一亩地了。   稍微好种一点的就是红薯,那玩意儿挺大一个,直接种在土里就行,按照戈月说的,得等到红薯藤长出来后再扦插,江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扦插,但是他们明白了一件事情,但凡是种地的事情,那就没有一件是轻松的,所以这扦插应该也不容易。   好在只要是名字里带个人字的生物,骨子里对种田应该都有一点兴趣的,等到戈月的种植基地陆陆续续有幼苗长出来的时候,江他们对种田的兴趣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江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成就感,就觉得看着自己亲手撒到地里的种子慢慢变成幼苗,会给他们带来一种不亚于打猎大丰收的满足感。   幼苗出土后,江他们听戈月说,地里的杂草会跟他们种下去的幼苗抢吃的后,不用戈月特意招呼,他们自己无师自通的知道扛着锄头去地里除草了。 第30章 [VIP]   之后戈月又陆陆续续地在地里种了一些葱、姜、蒜和辣椒。   趁着天气凉爽, 她还试着在山洞背阴的地方撒下来一小把花椒种子,希望赶在寒冬来临之前,这些种子能够顺利的发出芽。   因为云景给的种子又多又杂, 戈月想着反正开好的地都是现成的, 所以她时不时地就会蹲在放种子的地方翻翻捡捡, 看到什么合适的菜种,她都会分点出来洒在在地里。   什么莴笋,胡萝卜, 菠菜……这可都是她们一家一整个冬天维生素的来源。   之前云景给湛元晨准备了一些水果,水果吃完后, 戈月把剩下的种子也小心的收了起来,西瓜、提子、橘子……回头开春了她准备随便洒在地里。   虽然这些水果的种子云景也买了,但是对于现在的戈月来说, 只要是能吃的东西,种子多少都不嫌多,毕竟她还不知道这些植株能不能够适应得了这个世界的气候,别到时候几百上千颗苗子,连一个都活不了。   等到地里的活计都做得差不多了,戈月一家人就得准备冬天的食物。   虽然因为云景,现在戈月家里不缺米面, 按照地里那些蔬菜的长势,这一整个冬天的蔬菜也是差不了的。   不得不说, 可能是因为从来没有耕种过,这一大片平原上只有不知道几千年时间沉淀下来的腐殖土。   这些枯枝烂叶腐烂后养出来的土地, 肥沃得发黑, 或许是地里肥力足,那些蔬菜幼苗发芽后, 真是两天一个样子,根茎也粗壮得不成样子,最先种下去的红薯,眼见着再等两天就能进行剪枝扦插了。   见地里的粮食和蔬菜长得这么好,戈月看着剩下来的空地,心中就更加火热了,去森林里打猎的时候,她和花留在家里,又在旁边的空地上种了两三百斤的各种豆子。   山洞这边离最近的森林都有两个小时的路程,过去一趟可费劲了。   江和溪现在出门打猎就是一人拉着一辆大平板车,然后花和戈月再给他们多准备一些干粮,他们去一次森林,就能打到整整两车的猎物,有时候收获不好,他们就会在森林里过夜。   挖个大坑把之前打到的猎物埋在坑里,然后父子两在埋猎物的附近找棵大树,爬上靠在树杈上囫囵休息一晚上,第二天天一亮就又接着捕猎,。   森林里的猎物不少,一般最多只用两天,江他们父子两就能拖着满当当一车的猎物回去,然后一家人再把这些猎物弄到小溪边合力整治出来。   以前花他们秋天处理猎物十分的潦草,就是随便用石刀剁成块挂起来阴干就是了,反正冬天那么冷,这么处理好的肉干随便放着也不会坏。   然而今年戈月取得家里的话语权后,他们处理肉干的时候就复杂了。   戈月指挥着父亲和哥哥把猎物去掉皮毛后,还让他们把肉用砍骨刀剁成了只有两个巴掌宽的长条。   她和花也没有闲着,把云景给的辣椒和花椒磨成了粉末,加上五香粉和盐混匀后,在肉条上仔细地抹上了一层。   溪看着妹妹弄个肉干还这么麻烦,一边挥刀剁着肉块,一边吐槽道:“真不知道你这是干嘛,你这丫头,就爱折腾人,不就弄个肉干吗,像之前那样弄多省事,现在弄得这么复杂,味道还不是一样。”   溪对妹妹态度并没有改变太多,到底是年纪还小了一点,想事情还简单了一些,觉得妹妹就算是被兽神召唤了,那也是他的妹妹。   这段是时间溪被戈月指使着,又是开荒,又是种地,又是打猎的,忙得团团转,心里早就觉得她爱折腾人了。   穿越过来的这三年,戈月和家人关系处得都很好,主要还是她年纪最小,家里人都宠她,被人宠爱着的她不知不觉得就融入了这个家庭了。   尤其是戈月的两个哥哥,对她特别的好,以前他们在外面打猎的时候,但凡是在外面遇到了什么好吃的野果,那他们自己肯定是舍不得吃,一定会用树叶包了拿回来给她吃的。   大哥去世的时候,戈月还结结实实地哭了好几场。   说实话,这段时间因为父母对自己的态度,戈月的情绪还低落了一阵,觉得他们现在和她太见外了,好像不是她的父母,而是她的下属一样。   所以这会儿戈月听着哥哥的这一通抱怨,一点都没有不高兴,只是白了他一眼:“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按照我的这个办法,做出来的腊肉不知道有多好吃呢,到时候拔上几颗蒜苗,一起下锅炒了,保证能把你给香迷糊了。”   “我们这次要做的肉干多,之前兽神给的调料可不多,我也就是担心这些东西放久了会潮,不然我才不舍得这么用呢,辣椒和花椒就算了,我们自己能种,这五香吃完了想再找可就难了,你就且做且珍惜吧,明年你想麻烦都麻烦不起来了。”   云景确实给戈月准备了很多调料,但是戈月要做的肉干也是真的多,这可是他们一家大胃王的主要口粮。   那盆子的调料,那是二三十斤、二三十斤的往里面倒。   戈月也想省着点用,不过又担心缺斤少两的,最后做出来的腊肉味道不好。   她穿越后,也是第一次做这些家乡口味,说不准以后的只有这一次机会了,与其抠抠搜搜的,还不如大方一点,把味道做到最好,然后一次吃个爽!   溪被戈月说得不由得咽了咽口水,半信半疑的问道:“真有这么好吃?”   溪是个爱吃的,以前大家都吃生肉的时候,他就最爱吃肉质鲜嫩的长腿兽,后面挖矿石的时候,跟着湛元晨这个神使吃了几个月,更是直接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这会儿听戈月说起这肉干的好吃之处,手下剁骨头的力气都重了几分。   不过溪还是想象不出来,这肉干再好吃又能够好吃到哪里去,虽说戈月被兽神召唤后,现在突然就会做饭了,做出来的食物味道也确实不错,不过那些炖肉、烤肉、炒肉和肉干还是不一样的。   肉干嘛,不都是吃着柴柴的,干干的,还带着一股腥味?   戈月哄小孩般哄道:“真的很好吃,你就听我的,乖乖干活。”   穿越之前,戈月不知道跟着奶奶做了多少次腊肉和香肠了,这是她老戈家的家传配方,做出来的腊货味道简直不要太好,她奶奶靠着这一手手艺,硬是靠着过年给人加工腊肉和香肠,供着她什么都不少的念完了大学,就知道这些腊货做好后味道有多好吃了。   戈月和花往清理好的肉条上抹调料的时候,溪和江就去山洞下面的那一小块空地上给她搭晾肉的架子去了。   这肉得晾干了之后,在用柏树枝条慢慢熏,以前在现代的时候,有那特别挑嘴的人家,还会特意让戈月的奶奶在熏制腊肉的时候加甘蔗渣、陈皮和白糖什么的,这样熏制出来的腊肉闻着就特别的香。   戈月虽然有不少的白糖,但是却没有奢侈到往火里洒白糖熏腊肉,所以只能风干后直接用柏树丫熏制了。   江他们打回来的那些猎物,也不是每一块肉都能切成长条,那些巾巾吊吊的碎肉,她也没有浪费,全部切成手指粗的长条,用盆地腌肉剩下的调料腌制后,塞在刺毛兽的小肠里面做成了香肠。   刺毛兽是戈月在原始世界能够找到最像家猪的动物了,这玩意儿比现代的野猪块头还要大,一头刺毛兽体重轻轻松松能上千斤,更难得是这种野兽平常吃森林里的野果和植物茎叶,肉吃起来没有什么腥臊味,口感比家猪又要有嚼劲一点,溪不喜欢吃,戈月却是喜欢得紧。   戈月已经想好了,等到明年他们计划养殖的时候,最先养殖的,就是这刺毛兽和长腿兽了。   做好的肉条和香肠被戈月和花一一挂在山洞口的木头架子上,江他们看着这晾得满满当当的肉干,心里是十分的安稳。   现在才刚入秋没多久,他们以后再去森林里面转一圈,今年一冬的口粮至少是不用愁了。   想想几个月前,他们一家人还在为过冬的事情烦恼呢。   想他们刚从白虎部落逃出来的时候,除了几块破破烂烂的兽皮以外,是一点东西都没能带出来,原本他们都已经绝望了,都觉得他们一家指定是撑不过今年冬天了。   也是他们一家运气好,戈月突然被兽神召唤了,然后兽神赏赐了许多的东西给他们,按照现在的这个情况,他们不但能够舒舒服服的过完冬天,以后的日子看起来也差不了了。   熏制好第一批腊肉后,戈月也没有怠惰,又急赤火燎地带着家人把地里的红薯藤割了下来,一小段一小段的用剪刀剪了,一一扦插在地里。   种红薯的地垄是戈月早就让江他们垒好了的,现在就只用移栽红薯藤,也不怎么累。   之前种下去的那些种薯在黑土地上也十分的给力,长出来的藤蔓戈月他们种了六亩多地的红薯。   这还不算完,割红薯藤的时候,戈月让家里人每一株红薯都留了至少两根藤蔓,这些种薯后期还会日夜不停地吸收地下的营养,陆陆续续地长新的红薯藤,再等半个月,新的藤蔓长出来了后,戈月他们还能再扦插一波。   红薯本来就是高产粮食,现在戈月他们多扦插一株,等到收获的时候,那收获的可就是整整一窝子的红薯! 第31章 [VIP]   红薯多好啊!   烤红薯!拔丝红薯!红薯粥……   戈月一想到红薯, 脑子里面冒出来的就是红薯的十八种吃法!   想一想,等到了冬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 他们一家窝在山洞里, 灶上煮着肉汤, 灶下烤着红薯,喝完香喷喷的肉汤后,再把灶里的红薯刨出来。   热乎乎地, 又甜又糯的红薯,烤到流蜜的时候最好, 一口咬下去,舒服得让人不由得打个颤。   戈月想得明白,要是今年他们种的这一批红薯能够大丰收, 那么这个冬天,他们也能少消耗一些米面,这样就是明年的稻谷和小麦种得不顺利,他们剩下的食物勉强也能够支撑到他们秋天再种一季红薯。   戈月在意红薯和土豆这些主食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她的菜篮子。   也不知道是云景买得种子好,还是她这里的土地好,反正她之前撒下去的那些种子发芽率都挺不错的, 几乎都达到了百分之七十。   因为空地多,所有戈月没有浪费一株蔬菜幼苗。   之前播种的时候, 因为江他们第一次做,准头不够, 所以就导致等到种子发芽后, 他们负责的那几块地里面蔬菜苗稀一块,密一块的, 看着都不是个样子。   不过这样不碍什么事,花两天时间疏苗就是了,把多的幼苗小心地拔出来,然后移植到旁边的空地上。   这可是精细活,幼苗娇嫩,拔的时候手指放的地方稍微不对,或者用力稍微大一点,这幼苗就会被拔断。   戈月是早就看明白了,自家的男人们,那都是粗枝大叶的主,这种事情她可不敢让他们干,所以她直接就打发他们扛着锄头挖小坑去了。   戈月和花负责拔幼苗、移植幼苗。   只花了两三天,原本只有十五、六亩的菜地,一下子就变成二十三、四亩了。   戈月看着一眼都望不到边的菜地,十分满意地拍了拍手里的泥土。   但凡是二十几亩地的菜苗最后能能够长成三分一,他们家也不愁冬天没有蔬菜吃了,要是最后能够长成得多一些,他们说不定还能晒些萝卜干、咸菜碎什么的以后慢慢吃呢。   这一个多月里戈月虽然忙得团团转,连晚上睡在干草垛上,脑子里都在盘算着一家人以后的吃喝拉撒,不过这种赶紧对她来说是真的很不错。   戈月现在虽然是兽人,但是她的灵魂是华夏人,从古至今,华夏人骨子里都信奉着一句话——勤劳致富!   累点算什么?现在戈月虽然每天都很累,但是她至少心里安稳。   忙一点好啊,至少他们是在为一家人以后的口粮忙碌,他们现在做的每一件事情,以后都能给他们带来回报。   这种忙碌可比以前在白虎部落时,活一天过一天的清闲要让人安心多了。   这才刚入秋没多久,以前在白虎部落的时候,大家都是在入冬的前一个月才开始储存口粮的。   这倒也不是兽人懒惰,是那时候他们没有盐腌肉,秋天二三十度的天气,这肉只是简单的涮一些多的血水就挂起来了,很多肉没有等到被风干就臭了,就算是风干了,也等不到冬天就有异味了。   没办法,兽人加工食物的方式就是这么的粗糙,就连火,都是戈月去年仗着自己是首领的女儿,硬生起来的,当时他们部落里的那个老大巫,还一直嚷嚷着戈月生火会让兽神震怒来着。   现在的兽人,连熏肉都不会做,就只会做个风干肉,那食物能够保存下来的本来都少。   而且兽人本来就不贪心,在天气炎热的时候,他们都是能吃多少,就打多少猎物的,很少能够浪费。   兽人虽然落后,但是他们并不愚蠢知道森林里的猎物都是有数的,他们要吃猎物才能活下去,所以每天打猎那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所以只要是能够吃,打多少的猎物都没问题,但是要是明明吃不了,却要打很多的猎物回去放臭,放烂,那是不行的。   所有的动物都是兽神的恩赐,浪费食物兽神是会生气的。   而且森林里多一只动物,明年开春繁衍后,他们打猎的时候就会更容易一些,这些道理都不用别人教,兽人们自懂事起,就已经被族中长辈耳提面命地教会了。   再说戈月,她做腊肉的手艺已经是炉火纯青了,几乎是卡着日子的,她疏完菜苗的第二天,之前晾在山洞口的肉就已经风干得差不多了。   之后就是熏肉了,戈月没有专门熏肉的屋子,只能继续辛苦江和溪了。   眼下条件有限,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麻烦他们继续挖山洞了。   戈月只能庆幸,还好他们现在住的这座山足够大,他们挖几个小山洞根本没有什么影响,不然就得担心山洞挖得太多了,会把山给挖塌了。   之前为了储存物资,江他们已经在山洞的左边挖了一个小山洞了,这次为了对称,戈月就让他们在右边挖了,也不用太大了,就挖个和左边差不多大的就行,回头把他们住这个山洞里面堆着的物资往旁边的山洞里搬一些,空出来的地方正好放熏制好的腊肉了。   江和溪挖山洞的时候,花和戈月也没有闲着,她们带着柴油和圆盘锯、柴刀去森林里面砍熏肉用的柏树枝。   这柴油和圆盘锯都是之前挖金子的时候剩下的,也不剩多少了,就只剩下大半桶柴油了。   这么一点柴油,挖黄金不够看,但是锯起大树来就很够用了。   当然了,戈月她们也不只是锯柏树,别的树也没有放过。   马上就要入冬了,除了粮食之外,这柴火也是少不了的,现在正好可以先把树枝砍下来,然后放在森林里风干几个月,入冬前江他们再拖着板车来搬这些树枝,风干后树枝里面水分就蒸发了,到时候同样装一车柴火,能比湿的时候轻上许多。   戈月她们挑着森林里长得茂盛的大树用圆盘锯一一放倒。   这大的一片森林,估计有好几万倾,生活在这片大森林附近的兽人部落不知道有多少。   这么多的兽人部落里,估计就白虎兽人部落,因为戈月学会了在冬季在之前储存柴火过冬,其他兽人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   就戈月一家人砍树,根本就不存在砍伐过度的问题,更别说她还特意挑了树木长得茂盛的地方砍了。   烧柴油的圆盘锯确实很给力,戈月和花两个人只用了一天,就放倒了几十颗大树。   因为担心后面劈柴麻烦,所以戈月选的都是一些不算大的树木,最大的也就只有现代一个成年人双手合抱那么粗。   戈月把这些树砍倒后,趁着手里还有柴油,还把这些树干用圆盘锯锯成了大概一米左右的长段。   在入冬之前,戈月是还想试着烧一烧木炭,这种长短的树干之后好搬运,也好往烧炭的大坑里面架。   等戈月她们把所有的树干都锯好,所有的树枝都用柴刀剔下来后(别问为什么不用柴油锯,柴油不多了,舍不得用),江他们的山洞已经完工了。   之后戈月个花一点一点的往山洞里面挂肉和肉肠,江和溪拉着板车去森林里运柏树丫。   江和溪现在把板车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主要是他们切身的感受到了这玩意儿的好用,现在他们把板车的四个轮胎上都仔仔细细地包上了两层布,为的就是想要减少轮胎的磨损。   戈月看着他们这么糟蹋那些珍贵的布料,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戈月有些后悔,之前为什么要让他们小心用板车。   知道这轮胎特别的稀罕,戈月这个兽神召唤者都不会做之后,江和溪每搬运一次东西之后,都会趴在地上小心地把轮胎检查一遍,确定它们没有任何问题不说,每次用完还会扛到小溪边,用湿帕子仔细的把轮胎上的泥土擦干净。   戈月真的很想吐槽,这是实心的轮胎,哪有那么容易坏,他们就算正常用上好几年,这轮胎太都不会坏,再说呢,他们有整整二十只轮胎呢,小心一点用,用到送他们走都没有问题,哪里就要这么小心呢?   这么舍不得用,怎么不把它们扛在肩膀上呢?   当然了,这些话戈月只能自己默默地在心里吐槽,压根就不敢说出口,因为她明白,按照家里人那一根筋的程度,这种事情他们还真是做的出来。   戈月可不想某一天醒来,就看着父亲和哥哥一人在肩膀上扛两个轮胎。   是她只要稍微一脑补,就会心肌梗塞的画面没错了。 第32章 [VIP]   之后的半个多月里, 戈月一家跟一群勤劳的工蚁一样,不停地往山洞里搬着东西。   装肉的山洞挖好后,戈月立即就开始了熏制。   熏肉可以说是丝毫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了, 就是把肉一排一排地挂在山洞里面, 戈月有云景给的工具, 那更加是事半功倍。   s钢勾深深地嵌在山体内,然后再挂上一条一条的铁丝,这待风干的腊肉和香肠一串一串的挂在铁丝上。   铁丝的承重力也悠闲, 戈月也不贪多,他们一次风干好的肉条, 稀稀拉拉地挂着,也就勉强挂满整个山洞,并不用让这些铁丝超负荷承重。   肉条挂好后, 就是把柏树丫堆在里面点燃,然后慢慢地风干了。   这一步很关键,只能用新鲜柏树枝,倒不是说干的不能用,主要是干的树枝容易燃起来,熏肉需要的就是烟熏。   树枝只有隐隐只有几颗火星的时候会生出大量的烟雾,燃起来可不行, 会直接把熏肉变成烤肉。   所以烤肉的时候就得有人在旁边盯着,火势一大, 就得在着火的地方撒上一层草木灰灭火。   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这柏树丫一点燃, 山洞里面用不了多久就烟熏火燎了起来, 山洞除了一个洞口问外,就是一个封闭的大圆环, 这也是戈月最看重的的一点。   戈月可不想被烟熏入味,所以她挑了一个挂西风的天气,这样一来,她只用在洞口稍微往里两步远的地方生火,然后从平原上挂过来的风,直接就能把烟雾吹向山洞里面,她本人只用在洞口开阔的地方坐着就行了,一点罪都有受。   戈月舍得用柏树丫,坐在山洞口,从早到晚,整整熏了一整天,反正这玩意儿森林边多得是,随便砍一砍就能装满一大车,也没什么好吝啬的。   其实下午的时候,山洞里面就有一阵一阵的说不上来的香味传出来了。   江他们这几天忙着打猎,因为之前已经做过一次了,所以现在戈月只用把腌肉的调料拌好,剩下的事情就用不着她了。   溪挑着腌制好的肉条来山洞下面的空地上晾晒的时候,就闻到了山洞里传出来的味道。   溪把桶里的肉条全部晾晒到架子上后,磨磨蹭蹭地挪到了戈月身边,忍了又忍,最后他确实忍不住了,才搓着手问道:“闻着可真香哈,这么看来你说的那个腊肉应该算是做好了吧?”   有了这么多的物资后,戈月一下子就成了闲不下来的忙人了,现在她虽然坐在山洞熏肉,不加柏丫的时候她也没有闲着,她从云景给的物资堆里面扒拉出了一袋花生出来,这会儿正抱着一个塑料盆子,见缝插针的剥着花生壳呢。   戈月还不了解溪吗,一听他这磨磨蹭蹭,没话找话的样子,她就知道他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我知道你的意思,等会儿我就去扯蒜苗,今天晚上我们就吃蒜苗炒腊肉,完了我再用腊肉煮个青菜汤。”   说实话,闻着空气里腊肉的味道,戈月也有些馋了,她们这个秋天要做那么多的腊肉呢,也没什么好抠搜的,而且先让家里人都尝尝腊肉的味道,指不定他们干起活来就更得劲了。   得到了戈月的许诺后,溪喜滋滋的去小溪旁接着干活去了,戈月看看了天色,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她往火堆上一连扔了好几枝柏树丫后,就起身去地里拔菜做晚饭了。   现在还没有入冬,戈月嫌在山洞里做饭熏得慌,所以就让江给她在山洞外面的那块大平地上搭了一个大棚子,当做露天厨房。   说是棚子,其实就是江他们在森林里砍了八根大小长度都一致的细直小树,然后在地上挖了几个一米多深的细坑,直接把树干深深地插在了地里,空隙的地方塞上碎石子固定。   棚子遮雨的东西就是之前湛元晨留下来的一大块遮雨篷布,用尼龙绳牢牢地绑在树枝上,虽然四周空荡荡的不防风,但是至少也能这个雨。   这种草草搭起来的棚子,只要不刮特别大的风,还是挺顶用的。   而且这个棚子足够大,除了可以当厨房外,还可以当柴房,江他们运回来的柴火,现在都整齐的堆在这个棚子里面。   晚上戈月花了大把的时间,煮了一大锅白米饭不说,还去了三条刚做好的腊肉,按照她之前告示溪的方法做出了一菜一汤。   因为家里的人胃口都很大,所以每次戈月做饭都是一项大工程,她做饭用的是云景在乡下特意买的大铁锅,就是村里的人煮猪食的那种大锅,平常要是江他们放开吃的话,他们一家人必须得吃这么一大锅米饭,一大锅的肉汤,再加上一蒸锅的炒菜才会吃得饱。   做菜的份量一大,好好地精致小炒就变成了大锅饭,戈月觉得因为这个原因,自己精湛的厨艺只发挥出了三成,偏偏江他们很给她面子,晚饭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吃得头也不抬,差点就把脑袋埋进吃饭的盆子里面了。   溪一边往自己的盆子里铲肉,一边赞叹道:“好吃,这个腊肉可真好吃,这肉竟然能够做出这么好吃的味道,我之前竟然白吃了十几年的肉!!”   溪这话是真的一点都没有夸张,以前味道不怎么好的肉干,被戈月这么复杂的一通处理之后,那味道真的是香的太过分了。   那腊肉被戈月切得薄片薄片的,因为今天才刚熏制好,肉里的油分还很大,切口处在铁锅底上稍微一烫,整片肉一下子就卷起了微微地幅度,那荤油哗啦啦地往下淌。   再把原本闻起来还带点怪味的蒜苗往锅里一加,空气中瞬间就炸开了一股溪说不出来的香味,让人只闻着就不由得一个劲地咽口水。   那加了青菜的肉汤味道就更不用说了,本来还有些油腻的腊肉丁加上刚从地里拔出来的小白菜,一荤一素,搭配得相得益彰。   江和溪平常最讨厌吃野菜了,只有在冬天没有食物吃的时候会面前吃一点煮熟的野菜干,但是他们自己种的小白菜味道和他们以前吃的那些,味道又苦又涩的野菜真是一点都不一样。   住在肉汤里面的小白菜,吃到嘴里,不但带着一股清香,还回甘,一口肉一口青菜的搭配,十分地清爽,让原本不喜欢吃野菜的江都爱上了这一口。   那喷香的白米饭就更加不用说了,被带着荤油香的腊肉炒蒜苗一混,瞬间就有了灵魂,溪一口气能吃一大盆。   溪或许有个南方胃,他不喜欢吃面食,就喜欢吃米饭,见他这么喜欢,戈月就计划着明年一定要多种一点稻谷,不然就家里的这点存货,可禁不起他这个大饭桶嚯嚯。   听戈月说他们明年要多种稻谷后,溪最是高兴的了。   哪怕戈月说要种稻谷得先把水田给整治出来,十分的辛苦,他也拍着胸口说没有问题,明年春天他干活一定比现在更加卖力。   戈月听了溪的保证后,皮笑肉不笑地看了他好一会儿,等到把溪都看得心里发毛后,她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看来是我今年种的地太少了,导致你还没有拿出真正的实力来。”   溪一听戈月这话,就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这段时间空闲时间都得泡在地里除杂草,抓菜地里虫子的生活,忙不迭摆着手道:“不少了,不少了,这就足够多了,你不是也说了吗,家里就这几口人,种多了吃不完也浪费。”   戈月看着溪这如临大敌的样子,心里也十分的无奈,这还只是种了一点红薯和土豆,只用除除草,抓抓虫子,他就已经害怕了,等到明年春天种了小麦、稻谷、玉米这些粮食后,除了除草之外,还得赶鸟呢,到时候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抱怨。   原始世界生态可好了,平常森林里偶尔有点动静,那惊起的鸟乌泱泱的一大片,说是遮天蔽日都不过分了,戈月一想到明年自家的小麦和稻谷种出来后,将要面临的那些问题就头疼。   别到时候她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自己还没有吃进嘴里呢,就被那些鸟儿给嚯嚯光了。   不过现在属实有些早了,吃完晚饭后,戈月早早地就躺在了属于自己的干草垛上,早早地就进入了梦想。   没办法,原始世界没网没娱乐,花和江晚上还能偷偷摸摸地整点成年兽人的娱乐活动,一家子都住在一个山洞,为了不打扰父母交流感情,一般情况下戈月和溪都会十分自觉地早早入睡。   戈月这么做是因为她到底有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听父母墙角什么的还是太尴尬了,溪倒是不知道什么是尴尬,只是习惯了早睡。   对于大部分兽人来说,交|配都不是什么会让人觉得尴尬的事情,也不怕被别人看到,毕竟以前冬天的时候,好几十个兽人住在同一个山洞,一到晚上各种声音都会有,兽人对于这种事情早就司空见惯了。   兽人在交|配繁衍这件事情上十分的开放,平常都还好,一到春天,那真是除了狩猎时间外,在部落聚集地的什么地方都能看到抱在一起滚成一团的兽人。   天知道去年春天戈月能下地走后,看到那种场面后,本来还算纯洁的内心收到了多大的污染,是现在想起来都还觉得辣眼睛的程度。   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戈月的身体不够累,她人刚睡着没有多久,就听到了一声有些熟悉的铃铛声。   戈月瞬间从睡梦中清醒了过来,清醒后她揉着眼睛朝洞口看去,一扇熟悉的木门正迎着月光立在那里。   戈月想到自己今天刚做好的腊肉和香肠,没忍住笑了笑,心中暗道——倒是个有口福的! 第33章 [VIP]   戈月拉开木门走进去之前, 没忘点亮油灯,开口叫醒父母,让他们去旁边山洞搬些腊肉和香肠过来。   江他们原本迷迷糊糊地, 这会儿手里被女儿塞进了油灯, 慢慢地也就反应了过来。   江一个激动, 手里的油灯晃了晃,里面的荤油都洒了好一些出来。   这要是换个生活在古代的人过来,这会儿估计都心疼毁了, 毕竟古代生活条件差,寻常老百姓菜里想要带点油星都难。   也就是戈月能够这么奢侈了, 做腊肉的时候攒下来许多的动物肥油,全被她抽空炼了出来,用大铁盆装着。   戈月嫌弃很多动物的荤油腥臊, 不想往菜里放,索性就全部当做灯油用了,可以说是十分的奢侈了。   江行动之前,有些忐忑的问道:“就我们的这个手艺,做出来的腊肉兽神会喜欢吗?”   按照江的想法,这腊肉他们吃着虽然觉得好,但是兽神可就不一定会喜欢了, 毕竟兽神生活在神界,什么好吃的没有吃过, 女儿突然就说要给兽神送腊肉,他心里实在是没有底。   戈月之前都没想过自己还能再次遇到木门。   不是说大部分客人都只能遇到一次木门吗?难道自己真的脱非入欧, 成为原始世界的气运之子了?   戈月心中高兴激动之余, 还不忘转头叮嘱道:“你们就不要担心这个了,听我的, 多拿一些,母亲,你去地里摘点菜,只要是长成了的,不管是什么菜,你都拔一些。”   戈月心里想着自己这次拿的可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农产品,别说是农药了,连颗化肥都没有用,她自己吃着好得紧,想来云景和纪乔乔她们也是会喜欢的。   这土豆和红薯还好说,埋在地里,戈月不知道长势如何,但是菜地里的那些个蔬菜,那可是真的能长,那萝卜和白菜倒是还能在地里种一段时间,但是拉那些小白菜,小青菜,那真是再不吃就要老了。   戈月一家就四口人,平常怎么吃都吃不完,这几天戈月正在发愁该怎么处理这些青菜呢。   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菜,让它们烂在地里也心疼,想做成咸菜吧,偏偏这些菜又都不适合做成干菜。   戈月算是发现了,这块平原的土地是真的肥沃,种啥都猛长,这倒是让她心里更加有底了,她盘算着等这一茬青菜收获了之后,今年就暂时先不种小白菜和小青菜了。   在如何对待兽神这件事情上,花他们一向是唯戈月的命是从的,当即一家人就纷纷行动了起来。   戈月一个人也没有在山洞里面等,而是想着先过去和云景见一面,然后再回来拿这些东西。   然而戈月人一到仓库,看到仓库里现在的情况后,她没忍住一口冷气抽上来,差点没把她自己给抽晕过去。   “我滴个妈呀!”   戈月该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看到的场面呢,就是说只能用一句话形容了——这破天的富贵呀!   真不是戈月夸张,而是今天既然是木门出现的日子,就也是湛元晨正式给云景交付第一批黄金的日子。   别问之前那块金砖,那块金砖太少了,根本算不上什么事情。   现在的情况就是戈月过来的时候,云景刚把湛元晨给的两个大木箱子打开。   整整两大箱子的大金条!   湛元晨考虑到这些金条云景拿了以后都是要出手的,所以他还铁匠专门打了一套模具,有了这套模具后,这会儿装在箱子里的金条是同样一个规格,五百克一斤。   这两箱金子是湛元晨之前就装在储物戒指里面的,所以木门出现后他直接就过来了,一点时间都没有耽搁。   戈月来得也快,不过她还是比湛元晨慢了两分钟。   不过来得慢也不耽搁戈月开眼,她看着满满两大箱子的金条,那是一秒都没有犹豫,整个人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直接就扑到箱子里的金条上了。   戈月开心地趴在在金条箱子上面感受,不由得感叹道:“我穿越之前做梦都不敢梦这么大的场面。”   云景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金子,因为父亲家里显赫,其实她从小也是见惯了各种金玉的,别的不说,以前她每次去庆朝的时候,她的奶奶都会给她准备好些个首饰,但是像这么大两箱金子,她以前确实是没有见过的。   而且戈月来之前湛元晨就已经说了,这两个大箱子里面装的是整整一千五百斤重的金条,这还不是所有的,是之前那段时间工坊工匠提炼出来的,后面还有,按照现在湛元晨手里金矿的存量来看,最后云景怎么都还能分到至少三万斤的金条。   要是放在以前,云景对两万斤金子可能还没有什么概念,但是按照一两黄金五十克来算,三万斤黄金就是三十万两黄金,用湛元晨的话来说,这么多钱都抵得上旻朝十年的税收了。   不说云景,就是湛元晨,这次得了这么多的黄金,也足够支撑他们纪家军再招兵十万人了,只要兵丁足够多,估计他们攻破都城,把老皇帝赶下龙椅也就是这两三年的事情了。   云景原本还沉浸在暴富的喜悦中,等到戈月出现了之后,她就更加高兴了。   等到戈月从装金条的箱子里爬起来后,云景一把就把人抱住了,她有些好笑地替她揉了揉胸口:“没磕到肋骨吧,你也真是的,这金条这么硬,你隔着这远也敢扑上去,也不怕肋骨被撞断。”   戈月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心口,有些讪讪的说道:“乍一下看到这么多的金条,我太激动了,一个没忍住就扑上去了。”   云景对此表示理解,因为她自己心里也很高兴,虽然她从来都不算是穷人,但是这会儿看到眼前的这些金条,她心里还是生出了一些穷人乍富的虚浮感。   其实上次木门出现后的第二天,云景就从纪乔乔送来的那几箱子宝贝中选了三样品质好的物件,送到市里的古董街里卖掉了。   一尊翡翠玉雕白菜,一尊三彩翡翠玉佛,一对玛瑙赤金臂钏。   东西都是精品,就算古董店的老板不认可这些东西的历史价值,光是看在材质和做工上,他就给了云景一个高价,最后三样物件的总成交价是两千三百万,其中最贵的就是那尊三彩翡翠玉佛。   三彩翡翠数量稀少,这尊玉佛的玉石更是三彩翡翠中的极品,难得的是玉佛的雕工也属上乘,老板直接就报价两千万,翡翠白菜和赤金臂钏要差一点,看在三彩玉佛的面子上,老板才爽快的给了一个三百万的打包价。   这个价格云景特别的满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么一大笔钱,老板也没有办法给她现金,最后还是她报上了银行卡号。   这也是没有办法事情,云景虽然不像暴露自己的私人信息,但是她也不想犯法洗钱,所以她收了钱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在税务上报了偶然所得,主动交了百分之二十的税款。   虽说一下子就少了一大笔钱,但是云景至少得了个安心。   买了一次玉雕后,云景的账户达到一个历史最高金额。   有了钱后,云景也没有忘记孝顺父母,她又给父母打了一次钱,给他们的环球旅行续了一次费。   虽说云初他们不缺这点钱,他们走的时候除了现金外,也在储物戒指里面放了不少的金条、金饰,但是直接拿着银行卡取钱总比他们拿着金子去找人换钱要方便许多。   不过之前买玉雕的那点钱,和眼前的这些金条比起来,瞬间就不算什么了。   云景十分好心情地把金条收进储物戒指后,才扭头和戈月聊起了天。   听戈月说着这木门出现的地方和第一次一样后,云景了然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这倒是不奇怪,之前那两次木门出现是因为我哥在那边,人为改变了木门出现的位置,现在我哥一回来,木门就又回到了之前出现的地方。”   解释完木门位置的问题后,云景又好奇的问道:“这段时间你怎么样?地种了吗?”   原本云景以为她们两个人以后都见不到面了,上次还结结实实地伤心了一回,没想到戈月的运气这么好,她一回到山洞,木门出现的位置也换到山洞去了。   一提起这个,戈月就止不住地兴奋,当即就打开了话匣子:“种啦,我告诉你,我那里的地可肥沃了,我估计和非洲都有得一比了,那真是种什么都疯长,好多蔬菜都已经成熟了,那味道可好了,比你平常吃的那些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真的!那可太好。”云景一听,那也是打心底替戈月开心。   戈月在桌子前面坐下后,十分自然地拿起来桌子上的瓜子嗑了起来,她一边嗑瓜子,一边点头道:“那当然了,你再等会儿,我过来的时候让我母亲去摘菜了,还有我今天刚做好的腊肉,等他们弄好了我就去给你拿。”   说完戈月还不忘扭头对坐在一旁的湛元晨说道:“还有湛大哥,你等会儿也拿点回去尝一尝。”   湛元晨想着大家也算是熟了,所以也没有和戈月客气,当即点了点头:“行,我也拿点尝尝。”   说实话,戈月作为云景的第一个客人,如今大家再次见面后,她能够知道她回去之后过得很好,云景心里也十分的高兴。   听戈月说她种的青菜味道虽然好,但是数量实在是太多了,可能要烂在地里了后,云景当即豪气地挥手说道:“怎么会呢,你们吃不完不是还有我吗,我这里这么大一家超市,你有多少菜吃不完,都给我送来,我全包了!” 第34章 [VIP]   听云景说要包圆自己的青菜, 戈月高兴的点了点头:“行啊,我等会回去就让我母亲他们多摘一些,回头你就放在超市卖, 保证吃过的都说好。”   云景对口腹之欲倒是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执念, 倒是湛元晨, 一向是个爱吃的,听戈月这么不遗余力的夸赞她自己种的青菜,他心里还真是不由得期待了起来。   虽说之前戈月买物资的时候给了云景很多的金矿石, 但是她觉得既然云景是做生意的,那她们还是一码归码的好。   “我这次还想要些调料, 盐、糖、五香粉、辣椒面,孜然粉什么的,越多越好, 就用青菜和你换了。”   说真的,云景确实不介意戈月从这里拿些调料走,这些东西价格虽然也不便宜,但是和她刚收到储物戒指里面的那些金条一比就很不够看了。   上次交易硬要说起来,怎么着都是戈月吃亏,不过云景收下戈月的青菜之后,确实也只能用调料和她换, 因为对于戈月来说,人民币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云景觉得既然戈月都这么敞亮了, 自己也没有必要为了这么点东西磨磨唧唧的,所以她也直接答应了下来。   戈月回山洞的时候, 云景连忙去了前面的超市, 给她打包调料去了。   作为一家超市,库房和展示柜上调料的存量还是挺可观的。   仓库里的调料还好, 供应商送过来的时候,就是用大纸箱加上超厚的防潮塑料袋密封装好的,直接让戈月搬走就行。   超市里陈列的调料就不一样了,那全部都是拆开包装放在展示柜里的,纸箱早就让收废品的拉走了。   最后云景只能随便拿了一卷大保鲜袋,把所有的调料都分门别类的分装好,回头戈月就先紧着这些用,那些纸箱装着的调料还可以再放一放。   戈月回到山洞的时候,就见到江他们在山洞口堆了一地的腊肉香肠和青菜。   看着用桶和盆子装好的腊肉,戈月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好家伙,你们这是把咱们一半的腊肉都搬过来了?”   上次戈月他们一口气做了近两千斤的腊肉,风干后约莫还剩下一千七八百斤,现在她看着这堆在山洞的腊肉都快有座小山那么高了,怎么着也不止七八百斤了。   江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腊肉好吃,兽神要是喜欢,都、都给祂!”   “呵呵……”戈月没忍住冷笑了两声,她父亲确实是一心为了兽神好,不过这腊肉再好,也不能拿这么多给云景吃吧,这么多的腊肉加在一起,亚硝酸盐严重超标了好吗?   江他们见戈月突然发笑,都是一头的雾水,戈月见他们一脸的迷茫,十分心累的摆了摆手:“好了,就是这些吧,兽神想要我们的青菜,你们去地里摘吧,留些我们自己吃的,再一样留十几株留种,剩下的都摘了吧。”   说完戈月想着地里的白菜、萝卜、胡萝卜什么眼见着马上也能吃的,当即又补充到:“留个四五天的份就行了。”   花他们听戈月说兽神要他们青菜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花他们心里,兽神高高在上,那必然是什么都不缺的,现在却说兽神喜欢他们的青菜,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天大的恩泽。   就这样,花他们三个人一人拎着两只大桶,兴冲冲地去地里摘菜去了,看着家人高高兴兴离开的背影,戈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老老实实地弯腰搬地上的腊肉和蔬菜去了。   戈月累得满头大汗的时候,心里就更加渴望云景他们的储物戒指了,那可真是个宝贝,搬运东西的时候简直是再方便不过了。   偏偏这么好的玩意儿,云景手里也没有的多余的,戈月心里明白,就他们自己手里的那一个,无论如何都是不会愿意给她的,只能死心了。   其实有时候戈月也觉得自己太贪心了,明明她已经得了天大的好处了,却还是不满足。   然而戈月不知道的是,她的储物戒指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索兰德是一名矿二代,在人类漫长的文明中,但凡是矿二代,那日子都不会过得太差。   然而那也只是在人类的文明了,在新人类的文明种,皇族是整个星际中最尊贵的存在,往下一次是生活在帝星中心城的各个贵族,然后才是其他繁荣星球的星球主,商人以及普通民众。   索兰德的父亲就是一名偏远星的星球主,在星际世界里,他家只能算是比普通民众条件稍微好一些的落魄小贵族。   没错,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贵族和富商,才有机会成为星球主。   星际世界里各种各样的星球多得数不清,这些星球由皇族统一分配。   皇族拥有资源最丰富的星球,稍微次一些的星球也被各大贵族和军中的高级将领瓜分干净了,剩下的三等星球被皇族按照贡献和金钱分给了其他的小贵族和商人。   索兰德的祖上在星历三千年前,勉强能在帝星的贵族中排进前五十名,然而就是家里再没出过什么能力出众的后辈,到了索兰德父亲这一辈,家里的财务情况已经到了难以继续在帝星生活的地步了。   帝星作为星际的中央星,衣食住行,一切都是星际中最好的,从索兰德祖父那一辈开始,就是靠着把家中的豪宅从帝星中央城区换到三环、五环、郊外来负担一家人的开销。   到了索兰德父亲这一代,他们连帝星郊外的房子都保不住了,只能以自己贵族的名义,申请了一个偏远地区刚清理完的星球,一家人收拾收拾搬了过去。   在星际有一句话,宁愿在帝星当贫民,也不不愿意在偏远星当星球主,索兰德的父亲对这句话十分的信服。   在去偏远星的星舰上,索兰德的父亲承受不住打击,直接就病倒了。   也是索兰德运气好,到了偏远星后,他安顿好了父亲,在巡视家里的星球时,一挖发现到了轻石矿。   轻石矿在星际中是一种特别重要的矿石,虽然产量不少,但是因为其轻薄好塑性,并且硬度极佳的特性,一直在星舰、军舰、机甲、激光武器上作为主体使用的,算是销路最大的那一类矿石了。   对于索兰德来说,在自家的星球上发现了轻石矿,就代表着他们一家人以后都衣食无忧了。   当然了,这种衣食无忧是指和普通的民众比,和帝都那些贵族是比不了的。   其实在索兰德看来,自家一家人从帝都搬到偏远星来,绝对是一件好事情。   索兰德出生的时候,他们泰德家族就已经落魄到只能搬到中央星郊外生活了,虽然他从小就听父亲说起祖上的富贵和显赫,但是他心里并没有实感。   毕竟以前家族再显赫,也改变不了他们现在只能喝最廉价的合成营养液,住郊外破败的小房子。   索兰德本人对中央星是没有任何执念的,因为那是富人贵族的天堂,他们可以在中央星肆意挥霍,买最新的悬浮跑车,用最顶尖的新型机甲,追捧研究院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复原出来的人类食物。   对于穷人来说,中央星是地狱,他们的命在中央星比那些贵族养的星兽还要低贱几分,索兰德做梦都想逃离那个地方。   有时候索兰德也忍不住在心里庆幸,庆幸自家就算是再落魄,也还有着一个贵族的名头,能分配到偏远星,那些不是贵族的贫民,要想离开中央星,除了自己辛辛苦苦攒离开中央星的星舰票外,就只能申请去未知的星球开荒了。   那些帝国军队没有到达过的星球,极其偏远不说,上面说不定还生活着许多攻击力骇人的星兽,一般人到了那种地方,基本上就是九死一生了。   星兽,星际世界最重要的东西,十万年前宇宙大爆炸时,百分之九十五的人类都被炸成了灰烬,只有百分之五的人类生活了下来,他们在宇宙中繁衍生息,十万年后,人类经过无数次的进化,已经成为了新人类。   他们有着比人类漫长的生命,新人类的平均寿命一百年前已经达到了五百岁。   他们有着无比先进的科学,因为宇宙中丰富的矿产,新人类引来了科技□□,以前只存在在人类想象中的星舰、机甲、激光离子炮,早就成了再寻常不过的东西。   然而新人类的进化到现在,也损失了很多的东西。   在那场大爆炸中,他们失去了人类的历史传承,失去了所有的植物。   其实也不是所有的植物,爆炸发生的时候,侥幸生存下来的那百分之五的人类其实是保存了一些种子下来的,但是爆炸之后宇宙中所有的星球都被□□质污染了,之后的几百年里,人类满怀着期望,一次一次地尝试着种下种子,最后得到的的结果都是失败。   十万年之后的现在,植物对于星际人民来说,已经是远古传说中的东西了。   好在星际中有着无数的星兽,并且大部分的星兽都是可以吃的,这是新人类唯一的食物来源。   味道、营养都出众的星兽是皇族和贵族们才能享用的食物,星际中最贵的风熊兽肉,一斤肉的价格高达两千星币。   在这个最便宜的星兽合成营养液一个星币就能买两管的世界里,两千星币相当于普通的五口之家一个月的收入了。   当然了,营养液也是有优劣之分的,最便宜的营养液是最便宜的鼠兽肉制成的,自带腥臊味,好在价格便宜,寻常新人类一天只用花上一个半星币,食用三管鼠兽肉营养液就能维持一整天的饱腹感和营养。   这么便宜的价格,自然也就不能追求什么口感了,这是独属于穷人的主食。   再往上还有一管一到五十个星币不等,由不同的星兽肉做成的,不同口味的营养液,它们的味道比鼠兽肉营养液要好很多。   最顶级的就是研究院研发的新口味营养液了,他们几万年如一日,试图复原出带有远古蔬菜和水果味道的营养液。   这些营养液一直是被贵族和富商们所追捧的,那些研究院定价一百星币一管的营养液,放在黑市上往往都能卖出高价。   前两年研究院推出出的番茄味营养液,一直就有价无市。   因为数量稀少,还没离开研究院,就被皇族和那些顶级的贵族给包圆了。   如今番茄味的营养液,可以说是星际很多普通新人类的梦想了。   据说这是远古时期旧人类很喜欢吃的一种主食,长得黄黄的,味道酸中带着甜,旧人类喜欢把它做成酱,然后当做主食使用。   新人类只吃过各种带着不同腥味、骚味的星兽,实在是想象不出来,那酸中带着甜的番茄该是个怎么样的美妙滋味。   总之因为研究院的科普,现在很多新人类都觉得自己要是能够活着尝到番茄味的营养液,那他们就算是立刻就死去,也算是没有白活了。   他们不敢奢求像旧人类那样能把珍贵的番茄酱当做主食食用,但是尝一尝带着番茄味的营养液,还是可以当做梦想憧憬一下的。   和其他不一样,索兰德是个务实的人,他不敢奢求番茄味的营养液,他现在最期望的事情,就是能够多开采一些轻石矿出来,再顺顺当当的买出去,然后拿着星币把他们在偏远星的住处好好地修整一番,要是到时候还有富余的星币,说不定他们也可以买一些味道更好的营养液尝一尝。   抱着这样的想法,到偏远星后,索兰德和母亲就一直开着采矿车在矿场忙碌,父亲因为心中郁结病倒后,现在除了喝营养液的外,其他时间都躺在床上不知道想什么,索兰德和他的母亲都知道,父亲应该是靠不住了。   这天晚上索兰德把母亲赶回家休息后,照常开着采矿车忙碌,偏远星太远了,他们要是不采出数量足够的轻矿石,收购矿石的商人是不愿意上门收购的。   索兰德忙碌着就忘记了时间,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傍晚喝下的那一管营养液已经被他的身体消化光了。   索兰德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把采矿车停到固定的地方之后,就准备回家。   然而就是索兰德从老旧的采矿车上跳下来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他抬眼一看,发现就在他刚刚采矿车经过的地方,竟然凭空出现了一扇用料极其怪异的门。 第35章 [VIP]   索兰德生性谨慎, 他十分确定,自己刚才过来的时候,那个地方除了地上散落着的零星小矿石外, 就再也没有其余的任何东西。   星际世界没有鬼故事, 索兰德对于怪门的凭空出现, 是一点害怕都没有的,有的只是满心的戒备。   索兰德也想过自己要不要当做没有看到,转身就走, 但是整个星球是他家的家的产业,他要是放任不管的话, 要是这怪门对他家的星球造成了什么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伤害到的还是索兰德一家人的利益。   索兰德撑着采矿车的车门处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决定大着胆子过去一探究竟。   索兰德踱步走到怪门五步远的时候就停了下来, 他放缓了呼吸,打开了头上戴着的粒子矿灯,一点点地打量起面前这扇明明没有任何依靠物,还能直挺挺立在空地上的怪门。   然而索兰德是越看越迷茫,这扇怪门上的花纹,看起来像是中央星最流行的仿木花纹。   据说十万年前的人类,因为不缺植物, 平常用的家具都是用植物的树干制成的,特别的雅致。   不过仿木纹门索兰德以前在中央星的时候可是见过许多次的, 和眼前的怪门差别还是挺大的,主要是仿木纹的桌椅板凳门什么的都是新人类凭借着自己的想象用矿石颜料画上去的, 花纹都是浮在铁门表面的。   现在立在索兰德眼前的门不一样, 新人类视力优越,据说是旧人类的十倍。   索兰德现在就站在离木门几步远的地方, 看到的并不是或黝黑,或泛着金属光着的矿石门,这扇门上的木纹有着一种人力无法把握住的自由,每一条纹理的走向都是那么的随意不说,而且那木纹来也不是只浮于表面,看起来真的有一种从内到外长出来的深刻纹路。   加上门上挂着的金属挂件,索兰德可以保证,光是这扇门,拿到中央星去就能卖出一个高价,毕竟中央星的那些贵族们,一向是舍得在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上花钱的。   索兰德现在穷得都想直接吃矿石了,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一扇门,他取下脖子上戴着的机甲收纳钮,想要把这扇门装进去,等到矿石商人过来的时候再以高价卖给他。   这个机甲收纳钮是索兰德身上最金贵的东西了,五年前这里面还装着一辆机甲,虽然是军事学院淘汰下来的旧款机甲,但是那也是他作为学校的优秀学员得到的奖励,不过后来为了生存,他把里面的机甲买掉了,就只留了一个收纳钮装杂物,算是纪念他人生最值得纪念的那一件事情了。   索兰德今年二十五岁,本来是该上学的年龄,他也确实聪明,靠着自己的努力和天赋考进了中央星军事学校,原本他在军事学校毕业后,应该是能够进入军团,然后在战场上靠着自己的军功一步一步往上爬的。   本来是这样的。   然而在新生对抗赛的时候,索兰德因心中对机甲的的奖励,努力过了头,一举拿下了对抗赛的第一名,抢了那些贵族公子的风头,从此就成了他们的眼中钉。   校园暴力这种事情什么时候都不会消失,索兰德作为破落户贵族家的儿子,根本抵抗不了那些贵族子弟,他们只要轻飘飘的一句话,学校里面所有的人了,都把索兰德当成了不能靠近的垃圾。   原本索兰德是能够承受着同学们的冷眼和鼓励,在第一军校里面熬上八年,顺利毕业的,奈何去年他的母亲南丽丝生了一场重病,丢掉了工作,他那本来就贫穷的家里,再也负担不起他在学校学习的各项消耗了。   最后就是索兰德不得不辍学离开学校,开始在集市上打工负担一家人的开销。   索兰德离开学校后,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公子也并没有放过他,对于他们来说,他离开学校好,他们对付他就更加省心了,只用随便派个小啰啰和市场上的那些老板打个招呼,那些人就不会冒着开罪贵族们的风险请他工作。   在绝对的权势面前,索兰德没有一点抵抗的能力,只能像一只蚁兽一样被他们碾压致死。   现在索兰德一家搬到了偏远星,离开了那些贵族公子的地盘,日子倒是好过一些了。   然而索兰德的收纳钮在木门上罩了好几次,都没能把木门成功装进收纳钮。   索兰德不愿意就这样放弃眼前这扇可能价值好几千星币的门,最后他压下心中的那一点恐惧,一步一步地靠近了门。   只见索兰德双手牢牢地握住了门两边的门框,双脚牢牢地扎在地面上,浑身的肌肉都因为主人的过度用力而绷紧了,然而往常这样能够抱起三四百斤铁矿的蛮力,这会儿竟然没有让这扇凭空立在地上的木门晃动半分。   之后索兰德又撸起袖子尝试了好几遍,结果是一样。   索兰德想着自己前前后后忙活出了一身的汗,结果这扇门还是一点都没有动,他心里就不由得有些憋火。   最后索兰德把注意力放到了门上的把手上,这门这么古怪,实在是挪不动的话,他只能忍痛放弃门框,把门把拆下来带走了。   然而索兰德刚握住门把拉开了门,他整个人就被一片明亮得晃眼的晃眼的白光吸了进去。   失重的那一刹那索兰德没有忍住,惊慌失措地大声吼了起来。   云景和湛元晨本来正对坐着吃着烧烤呢,就见到木门被人拉开了,然后就见以为长发美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真的是长发美人,但是就算对方的头发留得再长,都掩盖不了对方是个男人的事实。   因为不管是对方那硬挺的五官,还是一米八几的大高个,都不太可能是女性能够拥有的特征。   湛元晨知道自家妹妹的爱好,心想她这会儿肯定高兴。   等湛元晨扭头看过去的,果不其然,云景双手紧紧地捂着嘴巴,激动得笑脸通红。   再说索兰德,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被白光吸进去后,竟然就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   这是一个很拥挤的空间,不大怎么大的房子里面,堆放着很多的东西。   整个房间唯一空旷一点的地方,就是那两个人所处的那一小片空间了。   索兰德觉得自己一定是掉进虫洞了,刚才那扇门,肯定是虫洞的入口。   索兰德很想问问眼前的这两个人,现在的这个地方是在哪里,他有些后悔自己先前的贪心,要是这离他家的偏远星很远的话,他估计很难攒够钱买星舰票了。   不过索兰德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他四下打量的目光就在屋内的一个事物上面死死的定住了! 第36章 [VIP]   灰褐色的枝干, 浓绿色的叶片,鹅黄色的小花!   毫无疑问,这是株仿真植物。   索兰德在军校的时候一心只想着提升自己的军事既能, 并未选修古地球植物学, 所以他对古地球时期的植物没什么了解, 知道最多的就是大家整天念叨的番茄,知道这是旧人类的主食,对旧人类来说就相当于可食用星兽对他们来说一样重要。   不过之前不知道也不影响索兰德此时被眼前的仿真盆栽所吸引。   索兰德眼都不眨地盯着柜台旁的盆栽, 喃喃感叹道:“你们这植物做得可真像啊,这植物叫什么?”   新人类经过不知道多少轮的基因进化后, 有着最优质的基因,别说索兰德本来容貌出色,就算在星际世界随便拉个路人出来, 长相也是分分钟就能原地出道的程度。   因为自打索兰德进门以来,云景的注意力都在欣赏他的外貌上了,这会让听了他的话后,她有些没反应过来的回道:“真像?像什么,这不就是普通的桂花吗?”   见对方好像并没有成功理解自己话里的意思,索兰德连忙抬手对着地上的盆栽比划到:“我是说你这桂花仿得真像,看着就好看, 这么一盆仿真植物,怕是要卖好几万星币吧?”   索兰德笃定这盆栽的价格不会太便宜, 毕竟那树枝上的小黄花那么小一多,要用矿石一簇簇地雕刻成这个样子, 就很考验雕刻师的技术了。   而且细看之下, 别说是树枝树叶了,就连树枝上数不清的小花, 那形态都是不一样的。   索兰德觉得就按照这盆栽的细节来看,自己刚才估价的时候还是太保守了,毕竟这盆栽的细节已经细到了无可挑剔的程度——仿真植物要做到这个程度,估计是挺费雕刻师手的。   云景觉得自己今天遇到的这个客人真的有些奇怪,当然了,她这位面超市里来的所有客人,都挺奇怪的。   但是在这些本来就奇怪的客人里面,今天的这位无疑是最奇怪的了,他骤然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不像别人那样惊恐惶然就算了,进来什么都不问,就只关心一盆桂花盆栽?   这合理吗?   这不合理!   他怎么不问问这里是哪里,他们是什么人?   云景脑子刷满吐槽弹幕的时候,也不想继续跟这个客人纠结那盆破桂花了,她拿起手边的气泡水喝了一口后,才平铺直述地给这位新来的客人介绍起了超市的情况。   这都是老流程了,云景毫不怀疑,自己再多接待几位客人,就能对这些说辞倒背如流了,反正这些话她现在是闭着眼睛都能背了。   索兰德听完云景的解释后,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所以我确实是遇到虫洞了,我现在不在星际的任何一个星球上,而是在十几万年前的蓝星上?”   饶是索兰德一向稳重,此时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急促的呼吸声了。   这可是还没有经过大爆炸的蓝星!新人类的祖先旧人类生活的星球。   云景摊了摊手:“应该是了,不过我这木门出现的世界不一定和我所在的地方是同一个世界线,你得说说你的情况,我才能够确切的告诉你。”   云景很确定,木门不是只会出现在地球上,至少她很确定,戈月他们生活的地方就不是地球。   云景和湛元晨最期待的就是这个阶段了,他们能够从客人的介绍里面,了解他们的情况,见索兰德一脸郑重,湛元晨就知道他应该是有得说了,他十分贴心地伸手拉开了身旁的椅子。   索兰德怔愣着坐了下来,之前他的注意力都在收银台旁边的盆栽上,倒是没有注意到桌子上面堆了这么多的东西。   索兰德见着湛元晨拿着烤串大快朵颐的时候,没忍住咽了咽口水。   烧烤索兰德以前不常吃,到了偏远星后倒是经常吃,在矿场旁边偶尔也有可使用的鼠兽出没,这玩意长得和古地球时期的老鼠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个头更大,攻击力更高。   索兰德平常抓到鼠兽,都是由他的母亲南丽丝简单料理一下烤熟的,直接烤制的鼠兽肉味道比鼠兽肉营养液还要差一些,腥臊味更重,他不爱吃,不过为了省星币,只能捏着鼻子硬吃进肚子里。   然而现在摆在桌子上的烤肉却和索兰德之前吃的星兽肉不一样,这烤肉不知道是什么动物身上的肉,表面上洒了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粉末后,那味道香得哟,让人闻着嘴里就不由自主地开始分泌口水了。   云景见大美人馋得都不停的在咽口水了,当即把桌子上的一盒烧烤往他面前推了推:“吃吧,你能来到这里也算缘分,这些东西我不收你钱。”   其实这样不是云景烂好心,是从她母亲那一辈开始,就有这么一个习惯了,熬夜守着木门人会饿,随便叫点外卖吃,要是有客人,也不吝啬,又不是多值钱的东西,三五百块钱就能点上一大堆,几个人都吃不完,多一个人一起吃还能热闹一些。   索兰德本来还想客气一下的,奈何这要命的香味直往他的鼻子里面钻,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拿着一串烤青椒了。   一口烤青椒下去,索兰德再一次瞪大了眼睛,他仔细打量着手里的烤青椒,扭头问云景:“好吃,这是什么动物的肉?”   见索兰德一本正经地问自己这么荒唐的问题,云景无奈扶额:“你没事吧,这怎么可能是肉?这是青椒,一种蔬菜,你想吃肉别拿这个,拿你左边的那个盒子,那里面都是肉。”   索兰德闻言一下子又激动了起来:“蔬菜!这就是蔬菜?”   云景和湛元晨见索兰德为一串烤青椒而狂喜不已,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然而索兰德此时已经注意不到云景他们的表情,他死死地盯着手里的青椒,面带恍然的说道:“是了,既然你们这里是古地球,那应该还是有蔬菜的,你们不知道,在我生活的那个地方,因为宇宙大爆炸,所有的植物都灭绝了,我们那里别说是蔬菜了,连一根小草,一颗小树都没有。”   云景听完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难怪你刚才见到我那盆桂花的时候反应那么大呢。”   云景知道自己错得离谱,之前她和湛元晨还以为这位新来的客人有个什么大病呢,没想到对方是从来没有见过植物,所以才会因为一盆桂花,一串烤青椒而一惊一乍的。   作为一位合格的位面超市老板,云景几乎是立即就明白了眼前这位新客人的需求。   云景直接了当的问道:“所以你要从我这买些植物回去吗?”   “既然你们那个世界已经没有植物,那么你只要从我这里顺便买点植物回去,岂不是立即就能发家致富了。”   索兰德最开始确实是这么想的,这可是活生生的植物,和市面上那些矿石做的仿真花不一样,别的不说,就说放在地上的那一盆桂花,只要他能买下来带回去,随随便便也能买个几百、几千万星币了。   这可不是索兰德夸张,这可是市面上从未出现过的真植物,别说那些花钱从来都不眨眼的贵族富商了,就说研究院的那些研究员,都愿意为这一盆桂花掏空研究院的家底。   不过对于现在的索兰德来说,想要买下这盆桂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木门早上六点就会消失 ,现在他的手上并没有其他对于云景来说有价值的东西。   云景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防身的武器,她想的很简单,星际世界科技那么发达,她随便买点小武器,也够防身用来,到时候她有星际世界出品的武器傍身,那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以前云景的母亲云初遇到星际来的客人时候就是这么做的,当时她就换了一些武器,但是除了储物戒指外,其他的东西早就因为能源石里能源枯竭而变成了一堆毫无杀伤力的摆设品了。   然而索兰德他们一家搬到偏远星来的时候,已经是一穷二白了,根本就买不起任何的武器。   索兰德倒是想过,让云景先把桂花给他,回头他把桂花卖出去后,再用卖桂花得到的星币给她买武器。   但是木门今天出现了,也不知道下次还会不会出现,万一下次木门不出现了怎么办?   这个提议云景明显吃亏,索兰德要脸,他根本不好意思和云景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   好在索兰德低头盯着烤青椒沉默不语的时候,回山洞搬腊肉和青菜的戈月抱着一大筐小白菜过来。 第37章 [VIP]   戈月看到坐在桌子旁的新面孔, 有些诧异的挑了挑眉:“哎呦,来新客人了?”   戈月随手把装满青菜的塑料筐往地上一摆,好奇地上下打量了索兰德一眼后, 饶有兴致的询问道:“小哥哥穿的很新潮嘛, 这衣服是什么材质的?”   戈月的自来熟是索兰德所欠缺的, 一向内向的他在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姑娘面前,竟然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她的话茬。   最后索兰德只能扯着自己身上枪黑色的衣服,干巴巴地给戈月介绍道:“我身上穿的衣服是从星兽分泌物中提取的一种纤维, 耐磨、耐脏、耐高温、耐寒冷,还有自动清洁功能, 不过这种衣服在我生活的世界,只是一种特别普通的东西,没什么特别的。”   戈月这段时间都忙着种地, 整天在地里摸爬滚打的,别提有多费衣服了,加上江和溪也不是一个会爱惜衣服的,平常她和花每隔几天就要抱着一大盆衣服去小溪旁边清洗。   索兰德觉得没什么特别的的衣服,在戈月看来那可太特别了。   想一想,她要是能够得到这种衣服,平常能省下多少洗衣服的时间?   心动就要争取, 戈月直接扭头问云景:“他要买什么东西,要是我有的话, 能不能让我跟她换几套衣服穿?”   星际时期的衣服云景是不感兴趣的,她母亲以前也换过, 确实好用, 不过这些衣服的款式太简单了,虽说很方便, 但也不是完全不会磨损的,她母亲的那几套衣服,陆陆续续穿了十几年,就已经有明显的磨损痕迹了。   戈月觉得洗衣服耽搁世界,云景可没有这样的烦恼,衣服脏了扔洗衣机里面就是了,要是懒得扔,直接一个电话,干洗店的人就会上面来收,洗好了还会帮着送上门,不知道有多省心、多便捷。   云景对索兰德的衣服没有任何想法,所以她听戈月说完后,当即就笑开了:“还别说,他要的东西你还真有,他想要植物,各种植物,最好是能吃的蔬菜和水果,这可不巧了嘛,你不是正愁地里的蔬菜长得太快,吃不过来,这下你的这些青菜不是一下就有销路了。”   原本云景想着戈月之前给了她这么多的黄金,她这次不过就只是想要一些调料,她给了就给了,只不过戈月要强,加上她那些青菜烂在地里也可惜,她才说要让她拿青菜来换调料。   说真的,要是戈月的青菜真的像她说的那样好吃,云景还真不想把这些青菜放在超市卖。   不过就是一些普通的青菜,云景放在超市里面还不能卖高价,要是以正常的价格卖出去了,她又觉得有些吃亏。   最麻烦的是要是客人把青菜买回去后,吃着觉得好了,再来超市里面买,买到的又都是普通的青菜了,到时候他们闹着要买好吃的青菜,她还没地方进货。   戈月闻言心中一喜,当即满眼热切的看向了索兰德:“真的!你想要的只有青菜?”   原本索兰德心里正失落呢,他想向云景买植物,却又拿不出她想要的武器,原本他都死心了,觉得自己只能过宝山而空手归了了,没想到现在事情一下子就有了转机。   和云景相比,戈月的要求无疑是要简单多了,索兰德家里虽然不富裕,但是衣服还是有多的,他大概算了算,他和他的父母多余的衣服加起来,怎么着也能凑个十几套出来。   这都多亏了索兰德的母亲南丽丝是个节约的性子,平常那些过时土气的衣服她因为舍不得扔掉,这次离开中央星的时候,都带上了,这会儿正好拿来和戈月换蔬菜了。   这可是珍贵的蔬菜,回头索兰德把换到的蔬菜带回去了,赚到的星币想买什么样的衣服买不到?   索兰德强忍着内心的激动,佯装淡定地和戈月商量到:“我出十套成年人的衣服,和你换这筐蔬菜,怎么样?”   索兰德知道自己有些过分,他和家人穿的衣服都是最便宜的款式,平常在星网一百个星币就能买上两套,十套二手的衣服,价值最多也不超过五百星币。   而戈月的这些蔬菜,从筐子里面随便拎出一颗来,在星网上的价格估计都能上万了。   毕竟那些有钱人都愿意花上好几千个星币吃上一顿星兽肉了,这可是真正的蔬菜,至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新人类吃过的好东西,索兰德觉得自己回头就算是把这些青菜,一棵定价为一万个星币,都会被人哄抢一空。   不止是中央星,整个星际足有八千多万亿新人类,其中有钱人没有一百亿人,也有八十亿了,一万星币一棵蔬菜,消费得起人可以说是大有人在。   索兰德想得明白,戈月搬来的这一筐青菜,虽然没有压实,但最少也有一百多棵了,他虽然贪心,但是做生意嘛,不就是有来有往吗,等会儿戈月要是觉得不合适,还能再砍一拨价。   总之对于索兰德来说,别说是十套衣服换一整筐青菜了,就是只能换一颗青菜,都是他赚了。   然而索兰德觉得自己赚了的时候,戈月心里也是这样想的。   不过就是一筐蔬菜罢了,还是她自家地里种的,除了一些种子和人力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别的支出了,就这么一点青菜,在现代换一套衣服都够呛,更别说现在换的还是星际世界的黑科技衣服。   现在的情况就是原本戈月都已经做好了被索兰德宰的准备了,结果他的报价竟然这么的良心,一筐青菜换十套衣服?   请问这和白给有什么区别?   戈月乐得都快合不拢嘴了,担心索兰德回过味来后会反悔,她忙不迭点头道:“哈哈,好!好!一筐蔬菜换十套衣服,我答应了!咱们就这么定了,”   总之这是一桩买卖双方都觉得自己赚大了的生意。   戈月是一刻都没有耽搁,直接把自己刚才搬过来的青菜往索兰德那边挪了挪。   索兰德也担心戈月反悔,连忙上前两步,直接把那一筐青菜收进了收纳钮里面。   地上的青菜直接就消失了,云景和戈月又都反应了过来。   索兰德既然生活在科技高度发达的星际世界,那储物戒指这种东西他生活的地方应该也是有的。   云景还好,她已经有一枚不错的储物戒指了,虽然她也想给家里人换一个空间更大的储物戒指,不过这也不是特别紧迫的事情。   戈月就不一样,她一直就想要一个想云景那样能够储物戒指,哪怕空间小一些,也能让她的日子舒服很多了。   原本戈月还遗憾呢,觉得储物戒指这种逆天宝物,并不是谁都能够拥有的,结果她就是这么的幸运,在遇到位面之门后,还能再在位面超市里面遇到来自星际世界的客人。   戈月直接一把就拽住了索兰德的裤子:“等等,你身上是有能够储物的东西吗?能不能够卖给我,你要多少植物,数量随便你开,我这里还有一些植物的种子,也可以换给你。”   索兰德原本以外自己今天能够得到一整筐蔬菜就已经算是很幸运了,没想到更大的幸运还在后面。   植物种子!   索兰德生活的世界也有植物种子,不过那都是十万年前幸存的种子了,是皇族和贵族用尽了各种手段才保存下来的稀世之宝。   那些植物种子经过漫长的时光,大多都已经失去了生机了,不过就算是发不了芽的种子,那也是地位的象征,是他们星际植物复苏的希望。   那些拥有种子的贵族,更不得造一百层安全门来保护这些种子,像索兰德这种破落户,就只在星网上看到过模糊处理过的植物种子照片,那是中央星的一个贵族公子,为了炫耀自家的植物种子,顶着被父母暴打的风险上传到星网上的,在那之前,星际的大部分普通人,都不知道植物种子长的什么样子。   天知道在戈月提出要用植物种子换收纳钮的时候,索兰德激动得连呼吸都滞了滞。   索兰德艰难地咽了咽口水之后,才捏着自己脖子上戴着的储物钮口和戈月确认道:“你是说你愿意用植物种子和我换收纳钮?”   索兰德的收纳钮和云景的储物戒指不一样,云景的储物戒指款式十分的简约,就是普通的金属戒圈上面刻着一圈特别简单的线条,看起来和普通的装饰戒指一样,什么时候戴在手上都不会显得奇怪。   索兰德脖子上戴的收纳钮就不一样了,那是一枚深蓝色的宝石,周围还缠绕着半圈不知道什么金属做成的荆棘枝条,看着就充满了设计感,是现代很多人会为此掏空荷包的设计师款首饰。   不过不管是收纳钮还是储物戒指,只要能够装东西,那就是好东西。   戈月忙不迭点头道:“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或者你想要蔬菜也行,我家地里还有很多的蔬菜。”   激动过后,戈月也想起了这里是云景的地盘,担心云景会不高兴,她又连忙朝云景说道:“要是他的收纳钮空间比你们的储物戒指大,我就和你们换,我用空间最小的就行。”   戈月也知道自己直接开口和索兰德交易的事情有些出格,毕竟云景才是这超市的主人,她只是客人,不过她实在是太想要一个能够储物的物件了,地里的红薯和土豆眼看着就要成熟了,她要是也能有一个储物的物件,回头搬运红薯和土豆的时候,就能够方便很多,也不用她的家人再拉着满载的板车一趟一趟地奔波了。   其实这真的是戈月多心了,云景哪有这么计较呢,她家人的储物戒指虽然空间比她的小,但是也有好几个平方的空间,平常放点日常用的东西和一些紧要的东西,已经很够用了。   云景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没事,你自己用东西换的,就是你自己的。”   戈月原本还想客气几句的,但是她见云景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勉强的意思,那些客套的话当即就说不出口了。   其实戈月在和云景相处的时候,经常会有这种感觉,穿越之前她也在职场上摸爬滚打了好几年,做事说话总是想要处处周全,各种客套的话她更是张口就来。   偏偏云景不是这样,她是一个很诚恳的人,她明显不喜欢那些虚假的客套话,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是一个特别好懂的人。   其实这几次和云景见面的时候,戈月一直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每次过来之前,她都会在心里叮嘱自己,不能因为云景好说话就得意忘形,要是在不知道的时候说话做事得罪了云景,那她的损失可就大了。   然而在云景格外坦荡的性子面前,戈月平白就觉得自己心里的这些小心思都是她自己庸人自扰了。   这会儿就是这样,戈月知道自己与其各种客气,还不如直接痛快的答应下来。   想明白后,戈月感激地朝云景点了点头道:“谢了,姐妹!”   跟云景道完谢后,戈月又扭头和索兰德商量道:“大兄弟,你看这样行不行,我那边还有一大堆东西没有搬过来,你先把你的那个什么收纳钮给我用一下,我回去搬完东西后,就把种子和蔬菜给你送过来,我有一百多种蔬果的种子,我每一种给你十颗,再加十筐蔬菜,你看行不行?”   戈月说完后,湛元晨也紧跟着说道:“你要是还有其他的收纳钮的话,我们也要,我们也可以给你种子,或者你想要桂花也行,我家有一个阳光房,里面养着很多的鲜花,都可以和你换。”   湛元晨自己已经有储物戒指了,他这储物钮是给纪乔乔换的,虽然他们夫妻两平常总在一起,应急的东西也都装在他的储物戒指里面,但是那是以前没有多的储物戒指,现在既然遇到了索兰德,他还是想再多淘换一个给自家媳妇儿用。   这可是一千多颗植物种子和好几颗已经长成的植物,索兰德又不傻,这简直是掉到脑袋上的馅饼,他自然是不会白白错过的。   索兰德连忙点头:“有的,我父亲手里还有一个储存戒指,是平常装杂物用的,空间虽然没有我的这个机甲收纳钮大,但是也不小了,我可以换给你们。”   不过说完后,索兰德又十分谨慎地朝湛元晨问道:“你们的种子是一样的吗?要是一样的话,我就不要你的种子了,你拿花和我换,和这盆桂花差不多的鲜花,二十盆换一个储物戒指,行吗?”   按照价值来看,索兰德的机甲收纳钮价格肯定是要高一些的,但是这是他靠着自己的努力赢来的奖励,真算下来是一个星币都没有花的,他父亲手里的储物戒指就不一样了,那是他父亲花了三万多个星币买的。   其实就算是在星际世界,储物戒指也不是人人都能拥有的东西,索兰德的父亲虽然从小就没有过过几天贵族的日子,但是他一直以自己贵族的身份为荣,他的那枚储物戒指,就是他为了撑场面而强忍着肉疼买回来的。   以前索兰德的母亲南丽丝为此没少抱怨,明明家里都已经拮据成这个样子,他的父亲还是要为了那一个星币都值钱的面子掏空家底。   其实索兰德心里也看不上他父亲的这些行为,不过现在他为了充面子买回来的储物戒指一下子就替他们换回了这么多的东西,也算是立功了。   二十盆花对于湛元晨来说根本就不算问题,家里的阳光房里绝对不止二十盆鲜花盆栽,只不过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很多花都已经过了花期了,就桂花和好几盆不同品种的菊花还在赏花期。   湛元晨和索兰德说明情况后,他倒是不在意,只要是鲜花就行,他一下子得了这么多的东西,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够全部出手的,那些不在花期的盆栽,他拿回去养一养,等到开花的时候再卖出去也是一样的。   戈月见两人已经商量好了,当即主动对湛元晨说道:“那我要那个储存戒指,这个大的收纳钮给你。”   湛元晨倒也没有推辞,直接点了点头。   毕竟储物戒指这种东西,自然是空间越大越好了,湛元晨觉得这是他家的位面超市,他妹妹心大不爱计较,他却是要计较了,不管怎么说,这个空间更大的收纳戒指,就应该是他们的。   作为木门主人的云景,那是一句话都没有插上,她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就见他们自己就把事情给商量好了。   湛元晨他们三个人商量好了后,那是一分钟都没浪费,索兰德抱着一整筐蔬菜回去拿储物戒指了,湛元晨去阳光房搬盆栽,戈月拿着收纳钮去回去搬东西,顺便取种子。   云景看着瞬间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仓库,懒懒地拿起一串烤玉米粒慢慢地吃着。   行叭!当个甩手掌柜也没什么不好的。   索兰德抱着一整筐蔬菜推开木门走了出去,双脚踏在熟悉的矿区地面上后,他恍然中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等到索兰德低头看着自己怀里那满满一筐翠绿、鲜嫩的青菜,才真真切切的意识到,自己确实有了一番了不得的奇遇。   索兰德的心跳得都快从胸膛里面蹦出来了,他抱着青菜一路狂奔,想要赶紧回家拿了储物戒指去换植物种子和盆栽。   在家里焦急地等待儿子回家的南丽丝不知道,她的儿子将会给她带来一个多大的惊喜。 第38章 [VIP]   因为有个整日阴郁丧气, 不愿意折辱自己贵族身份,从来不愿意用自己的劳力换取报酬的丈夫,南丽丝一向一向是家里家外一把抓的。   在中央星的时候, 南丽丝一天要打两份工, 她在杂货店当服务员, 下班后她还会在市场上帮人搬运货物赚取星币。   中央星房租贵,营养液也贵,儿子的学杂费更加的贵, 南丽丝把自己压榨到了极致,也只能勉强应付一家人的日常开销。   然而因为太过辛劳, 生了一场病,南丽丝失去了她服务员的工作,没了她的工资收入, 家里的日子也一下子就过不下去。   跟着家人搬到偏远星后,南丽丝总算是觉得日子开始有盼头了,虽然丈夫还是整天躺在床上不愿意做事,但是周围没了那些爱说闲话的邻居,她的丈夫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在外面听了别人的几句嘲讽,就憋着气回来摔摔打打, 让一家人都过不痛快。   现在南丽丝最烦恼的事情就是,病愈过后她的身体大不如前, 连操作采矿车这么简单的工作,她都没有儿子能干。   南丽丝这辈子最欣慰的事情, 就是她有一个懂事的儿子。   她的儿子从小就聪明, 孝顺,因为一家子主的丈夫(父亲)是个靠不住的, 这么多年,南丽丝和索兰德可以说是互相依靠着生活。   想到索兰德得,自己那个优秀的儿子,南丽丝就不由得心疼起来,孩子那么优秀,她这个当母亲的给不了他有用的助力就算了,这身体也不争气,才让儿子因为卖不起学习材料而不得不离开了中央星的军事学校。   这件事情是南丽丝心里一道不能触碰的伤疤,他们搬到偏远星后,就一直避免谈论起中央星的事情。   现在的日子虽然不富裕,但是对于南丽丝来说也算是不错了,他们只要勤奋一些,靠着这颗偏远星上轻石矿的储备量,他们一家三口的日常开销总归是有着落了。   这一天其实和以前的每一天都一样,南丽丝提前回家准备晚饭,索兰德留在矿场继续采矿。   准备晚饭这件事情其实以前家里是没有的,在来偏远星之前,南丽丝一家一家很久没有正常的料理一顿晚饭了。   其实这也是星际大部分家庭的常态,那些需要仔细料理的星兽肉,价格总归是不便宜的,便宜的鼠兽肉,自己拿回家料理出来的味道还赶不上营养液的味道。   大部分普通家庭平常但凡是有一点空闲的时间都在忙着到处找事情赚星币,做饭那么耽搁时间,除了那些不缺钱也不缺人使唤的贵族富商,一般人是不会做的。   不是大家懒,主要是不划算,半个星币一管的营养液,两口喝完饱腹感就能维持好几个小时,是那么的方便快捷。   不过这种便捷,对于南丽丝来说,到了偏远星就是不那么划算了。   偏远星上有不少的鼠兽,平常他们只用在地面上的大洞里面随便掏一把,大概率就能得到一只肥硕的鼠兽。   一只成年的鼠兽大约有十二三斤,去掉不能吃的脑袋和爪子后,足够南丽丝一家三口吃上两顿了。   虽然他们吃营养液花销也不多,但是放弃营养液吃烤制的鼠兽肉,一天怎么着也能省下三个星币。   别看三个星币不多,日积月累攒下来,也会是一个不错的数字。   南丽丝心里也是有着很多规划,她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多攒一点星币,买上一辆新型的采矿车。   新型采矿车不需要人操控,只要放出去它自己就能勘探出矿石所在的地方,并且自主开采。   南丽丝他们现在用的矿车是最老旧的那种,智能程度低得可怜,很多操作都需要人为控制,是他们离开中央星的时候,在旧货市场的废品站低价买来的,就只花了一个老旧的矿石材料钱,到底是被人当废品处理的东西,也不知道还能用上多长的时间。   南丽丝希望它能争点气,撑到他们攒够钱买新采矿车的那一天。   因为索兰德有收纳钮,所以他平常都会把当天采到的矿石装到收纳钮里面,然后再空着手回来。   今天南丽丝远远地就见索兰德怀里抱着什么东西,当时她心中只是有些诧异,毕竟他的收纳钮以前是装机甲的,那些机甲动不动就是十几米高,能装下那么大一辆机甲的收纳钮,没道理会装不下索兰德怀里抱着的这么一点小东西。   等到索兰德走近后,南丽丝一眼就看到了儿子怀里抱着的一筐翠绿色得东西。   “???   要不是南丽丝确定挂在屋外的能源灯十分的明亮,她都要忍不住怀疑自己的眼睛。   在星际,常见的眼色就是各种矿石的颜色,矿石大多是灰色、黑色、土褐色、银色、当然了,整个星际这大,自然也是有其他颜色的矿石,只不过那些矿石因为可以作为装饰品,一向是好卖的。   这其中又以绿色矿石最为贵重,因为据说十万年前,世界上存在的大部分的植物,都是绿色的。   生活在星际世界的人实在是太怀念那个时代了,他们对植物的热爱和追捧,已经到了疯魔的程度。   南丽丝知道自己没见过什么世面,很多特别颜色的矿石都没有见过,但是看到儿子怀里抱着的那一大团绿色的不明物体时,她还是有些迷茫——他们这个偏远星,竟然有这么好看的绿色矿石?   等索兰德走近了之后,南丽丝更是没忍住惊呼道:“我的天呀,这是什么矿石,形状怎么这么特别。”   索兰德从木门出来整个人就一直处在飘飘然的状态,这会儿见到了母亲,又听到了她的惊呼,他才慢慢地找了一点真实感。   索兰德憋红着脸,把怀里的那一整筐蔬菜往母亲面前抬了抬,然后兴奋地说道:“这可不是矿石,这些都是蔬菜,真正的蔬菜!”   南丽丝觉得儿子是在说胡话,那蔬菜不是植物?那植物不是都已经灭绝好多好多年了吗?现在整个星际里,哪里还找得出一棵植物。   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是在一些未知的星球上真的还生长着珍贵的植物,那也早该被开荒未知星球的那些军团发现了,哪里还轮得到他们这些普通人?   索兰德也知道自己今天晚上的遭遇很离谱,属于说出去可能都没有人会相信的事情。   但是面对家人,索兰德耐着性子解释道:“真的,这些真的是植物,您不知道,我刚才采完矿回来的时候,突然见到了一扇门,那是一个时间黑洞,门的另一边是一个和我们这里截然不同的世界,那里植物还没有灭绝,说起来您可能不会相信,这么一大筐植物,是我用十套衣服换来的。”   见母亲的神情还是不怎么相信,索兰德当下就急了,他连忙从筐里拿起了一颗小白菜,用指甲在小白菜的叶子上掐了一下。   刚从地里拔出来的小白菜,那是最水灵的时候,索兰德只轻轻掐,就在小白菜的叶片上留下来深深的指甲印。   掐完后,索兰德把自己沾着绿色蔬菜汁的指甲摊开到母亲的面前,让她看了个明白。   诚然星际的矿石种类多不胜数,但是南丽丝知道,整个星际没有任何一种矿石,是能够被指甲轻易掐破,并且还会流出绿色汁液的。   所以她的儿子说的是真的!   他真的通过了时间黑洞,并且从其他世界带回了一整筐蔬菜。   这个认知刚一冒头,南丽丝就一把从索兰德怀里把那一筐青菜抢了过来,末了她还不忘狠狠地在他的胳膊上拍了一巴掌:“你可真是心里没有个数了,这可是蔬菜!值老多钱了,你竟然敢用指甲去掐?” 第39章 [VIP]   索兰德突然被打, 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家伙,又麻又疼, 由此可见南丽丝下手的时候是一点都没有留余力。   南丽丝抱着青菜, 见儿子一脸怔愣地看着自己, 她也有些后悔。   当时她就是见到儿子连这么珍贵的蔬菜都能下去手,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热血上头, 挥出巴掌了。   南丽丝有些心虚的解释:“这可是蔬菜,放到外面不知道能卖出多少钱呢。”   这么珍贵的蔬菜, 一向懂事的儿子却没个轻重,直接就用指甲掐破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售卖。   索兰德被打了也不恼, 其实他这一晚上精神都有些亢奋过了头,南丽丝的这一巴掌正好把他给抽清醒过来了。   索兰德没有忘记正事,当即让母亲把蔬菜放到厨房,然后给他收拾衣服。   南丽丝乖乖地去了,她从丈夫的储物戒指里面拿出足够数量的衣服。   想着索兰德只用了十套衣服就换回了这么一大筐的蔬菜,南丽丝心里就不由得升起了一丝心虚。   南丽丝老实敦厚了一辈子,以前在中央星的时候收了老邻居一块星兽肉都惦记着要还人情的人, 这辈子就没有做过这么占人大便宜的事情。   索兰德知道母亲的心思,先前在仓库里的时候, 他也是这样,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不过这个交换条件是戈月自己提出来的, 又不是他主动去坑蒙拐骗得来的,所以他这会儿心里已经很坦荡了。   南丽丝也知道儿子说得有道理, 毕竟对方生活在和他们截然不同的世界,这些蔬菜于她,估计就和这些衣服在他们这里的价值价值差不多。   不过道理是这个道理,这也不耽搁南丽丝特意从一家人的衣服里面,挑了十套最新的衣服出来。   南丽丝挑选衣服的时候,索兰德又和她说起了自己先前定下的两桩交易。   听索兰德说他用一个收纳钮和一个储物戒指就换了一千多颗植物的种子,和二十棵植物后,南丽丝已经震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至于这个已经被索兰德许诺出去的储物戒指,真正的主人泰德.曼德尔的想法吗,直接就被南丽丝和索兰德给忽略过去了。   他们两个人早就习惯了父亲(丈夫)整日躺在家里无病呻吟,不理家事的样子,他们早就明白了——不对他抱期望,就不会失望。   反正曼德尔颓废归颓废,至少他不胡闹,每天只用给他三管营养液让他吃饱就行了。   其实南丽丝年轻的时候,不是没有想过和丈夫离婚,不过她自己家里情况更差,南丽丝的母亲以前是泰德家的厨娘,父亲是杂工,泰德家虽然后面落魄了,但是至少也有一个贵族名头,说起来南丽丝也算是高嫁了。   当然了,这种高嫁也就只是说出去好听,其实内里南丽丝一点实惠都没得到,婚后的日子也没比在家里好过多少。   这么多年,南丽丝每次一有离婚的念头,都会想着索兰德,她的孩子,星际世界夫妻离婚自然不算什么事。   不过因为新人类寿命漫长,许多人一辈子都会拥有很多的孩子,这也导致大部分人都愿意栽培自己的孩子,跟着母亲再嫁的孩子,处境一般都好不了。   南丽丝有自知之明,她知道凭着自己的长相和手段,肯定是不可能把一个男人迷得把继子当亲生孩子养的,所以离婚对她来说意义不大,她的丈夫虽然荒唐,但是对于孩子还是真心疼爱的,就算他有千万般不是,冲着这一点,她也能够捏着鼻子继续过下去。   而且曼德尔就算是再没有用,他们也因为他贵族的身份,得到了一个目前看起来有用处的偏远星。   因为曼德尔平常万事不管,所以装着一家人杂物的储物戒指一直在南丽丝手里拿着,以前也就只有他要出门的时候,才会带着这枚储物戒指充场面。   这会儿倒也省事了,南丽丝直接把储物戒指里面的杂物全都倒了出来,然后把之前选好的十套衣服又塞了回去。   把装着十套衣服的戒指交给索兰德后,见他要出门,南丽丝实在是放心不下,她忧心忡忡的说道:“到底是时间黑洞,太危险了,我还是跟着你一起过去吧。”   索兰德闻言连忙摆手道:“那木门极其罕见,你去了也看不见,只能在那里空等,还不如留在家里收拾这些东西,我很快就回来了。”   在南丽丝心里,植物种子再好,也比不上儿子的安危重要,所以她赶在索兰德出门前叮嘱道:“你小心一点,实在不行那些东西我们就不要了,有这么一筐蔬菜,也能挣好大一笔星币了。”   索兰德觉得母亲真的是多虑了,那木门在他看来十分的安全,能有什么危险的,不过看着母亲满是担忧的脸,他还是乖乖点了点头。   索兰德拿着储物戒指往木门去的时候,原始世界里的戈月正在闷头往收纳钮里面装蔬菜。   江他们按照女儿的要求,就着月光把地里成熟的青菜全都摘了下来。   最后光是小白菜、小青菜、鸡毛菜这样的绿叶菜就装了十七筐,更别说还有两筐番茄了。   这番茄因为云景给的种子是蔬菜里面最多的,戈月也随手在地种了两排。   这番茄到了原始世界适应得很不错,一个半月就挂果了,因为番茄的味道很好,不管是做菜还是生吃都不错,所以最近很得花他们的喜爱。   自从番茄陆陆续续的成熟了之后,戈月炖肉汤的时候,都会在锅里放上一些番茄,有了酸酸甜甜的番茄增味后,以前不受大家喜爱的肉汤,现在江他们一口气能够喝两大盆。   江他们用板车把蔬菜全部堆到了山洞了,山洞里面现在堆满了腊肉和香肠,已经没有放蔬菜的地方了。   原本江他们还担心,这么多的东西靠着戈月一个人不知道要搬到什么时候。   结果戈月从兽神那里回来了之后,竟然得到了兽神赏赐的宝物,有了和神使一样,能够收纳物品的宝物。   这宝物可真好啊,只有放在要装的东西上面,就能把东西收走,虽然江他们之前和湛元晨相处的时候,就已经见过很多次了,但是这种事情现在落在戈月身上后,他们还是一样的新奇。   有了收纳钮后,戈月的搬运工作一下子就轻松了起来,索兰德的收纳钮确实能装,她一口气装完所有的东西后,才只占了收纳钮三分之一不到的空间。   装好所有要带过去的物品后,戈月又转身去存放种子的地方给索兰德取种子去了。   收纳东西江他们帮不上忙,从装种子的袋子里面数十颗种子出来他们还是可以帮上忙的。   因为种子很零散,戈月也没有耐心给索兰德一一分类,她随手就拿了一只盛汤的不锈钢盆出来,把数出来的种子全部扔到了盆子里。   蔬菜的种子大多个头都很小,最后一千多粒种子,也不过就浅浅地半碗,最后戈月觉得这样不好看,又从袋子里舀了几碗豆子出来充数。   不过是些黄豆、红豆、绿豆罢了,之前被戈月随手撒在空地上的豆子家族长势明显不错,入冬之前肯定是能够收获一波的,所以她这会儿也没有吝啬。   有了这几碗豆子后,装种子的盘子看起来总算是满满满当当了。   戈月随手就把装种子的盆子塞进了收纳钮,然后抬脚就拉开木门走了进去。   索兰德和戈月是前后脚到的,他们各自回家准备交易的物品时,云景一个人留在仓库里面,也没有白白地浪费时间。   有了上次被吕蔓菁拿木仓指着的经历后,云景心里就十分迫切的想要弄点防身的武器来用一用,如今好不容易遇到索兰德,偏偏他又是个穷的,在星际不算稀罕的激光武器,他是一样都拿不出。   云景不想就这么放弃,所以刚才她想到了一个办法。   这会儿见到索兰德了,云景就直接和他商量了起来:“你回去把这些植物卖出去后,能不能帮我买点体积小,杀伤力却不错的武器?”   索兰德一脸为难地说道:“我自然是愿意的,不过你之前也说了,木门的出现是没有规律讲的,回头我就算是买到了你需要的武器,我也没有办法保证能够把这些东西送到你手里。”   云景云淡风轻地摆了摆手:“那你就不用管了,只要你能答应我,我就有办法让你下次也顺利见到木门。”   湛元晨一听云景这话,就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赶在索兰德开口之前,他一把把人拽到了角落,小声质问到:“你想干什么!”   和木门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虽然湛元晨不是木门的主人,但是他也知道,要想保证木门下次出现在固定的地点,拢共就只有两个办法。   一个是云景这个木门主人,直接去想要木门再次出现的地方呆着,下次木门出现的时候,会把她直接传送回现代,在她消失的地方,一般都会出现一扇木门,这一点在现代好像就不没用。   第二个就是云景取下木门上的铃铛,然后把铃铛交给对方,对方手里握着作为木门钥匙的铃铛,下次木门出现的时候,是百分之一百会出现在铃铛持有者身边的。   可是这两个办法实施起来风险都很大。   第一个办法需要云景去一个对她来说全然陌生的世界生活一段时间,期间可能会遇到数不清的危机。   第二个办法需要把铃铛交给对方,这个人是别人都还好,现在云景想要交付的人确实索兰德。   这意味着什么?对方生活在一个科技比他们不知道先进多少倍的世界,虽然索兰德现在看起来是挺好说话,挺好相处的样子,那万一他这次得了植物和植物种子后不满足呢?   在他们等着他送武器过来的时候,又怎么能够保证他不会带着星际世界里那些威力骇人的大规模杀伤武器回过头来威胁他们呢?   就算木门有防御机制,云景作为主人可以在索兰德发难的时候把他给弹出去,但是他手里握着木门的铃铛,就算是当时他被弹出去了,下次木门出现的时候他还不是能够过来。   而且铃铛在索兰德手上拿着,就代表除了他意外,其他人客人都不能通过木门进出超市,那就意味着木门彻底成了摆设不说,每次木门出现的时候,云景必须得在索兰德进来的瞬间把他弹出去。   湛元晨觉得不过就是一些防身的武器罢了,又不是这次错过了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实在是不值得云景冒这么大的险。 第40章 [VIP]   其实这两个问题, 云景在开口之前,就已经想过了。   危险当然是有的,可是对于她来说, 武器也很重要。   要是她能够从索兰德手里换到合适的武器, 以后她一个人守着木门, 安全性也有了保证。   到时候她不管是要去其他世界,还是要在仓库里面待一整个晚上等着客人上门,湛元晨都不用因为放心不下她而跟着她熬夜了。   要知道以前就算是木门出现的时候在, 湛元晨是鲜少在现代待上一整个晚上的,一般都是过来点上一大堆外卖, 补充一些生活用品,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顺便和父母叙完旧了,外卖一到他就可以回去休息了。   而且云景觉得索兰德不是坏人, 一般来说,但凡是到了位面超市来的客人,都会得到很大的好处,这也导致一般客人对于超市都是心怀感恩的,至少木门出现这么多年,真的会起木门主人起坏心的客人还只是极少数。   不过云景也知道,湛元晨的担忧也是正常的, 她只能耐着性子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她已经是成年人了,能够为自己做出的决定负责, 她是真的不想一直生活在家人的庇护下。   至于索兰德会不会起坏心这一点,云景至少是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把握。   这可不是她天真, 而是她可以肯定, 自己给索兰德带来的好处已经足够多了。   这次他们还给他的那些种子和植物,在一个所有植物都已经灭绝的世界将会带来多大的利益?   那绝对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而且云景既然要和索兰德交换武器, 那么到时候她肯定是会再给他一些种子和植物的。   云景就不相信了,在已经唾手可得的巨大利益面前,索兰德还会愿意冒着和她撕破脸的风险去毁约。   见云景已经打定了主意,湛元晨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在云景面前,他从来都是不是蛮横霸道的兄长。   等兄妹两的意见达成统一后,云景才回去继续和索兰德交涉了起来。   索兰德听说还有办法让木门下次也出现在自家的偏远星,乐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虽然这次索兰德得到了不少的植物种子和蔬菜植物,但是这么好的东西,谁都不会嫌多不是。   索兰德作为曾经的军校生,可以说是对星际百分之九十九的武器都十分的了解。   其实云景之前提出想要武器的时候,索兰德就在心里面列出了适合和她交易的小型武器。   按照云景这个世界的科技程度,肯定是不适合用星际那些一击就能毁灭一个星球的超级能源武器的。   杀伤力太大了,她把握不住。   而且那些武器都是受各大军团管控的,不是索兰德想买就能买到的。   索兰德想了一下,觉得按照云景的这个情况,便携式的激光□□就不错,离子炮也可以考虑,回头在仓库里摆上两门,谁来的都得躺。   这两样武器在星际世界算是比较普通的防身装备了,一般稍微有点家底的人都会买上一点防身。   而且这些武器在星网上就能买到,比较适合索兰德现在的情况。   杀伤力太大的武器,云景自己也不敢用,所以她十分赞同索兰德的想法,决定用一百株植物,和他换五把激光□□,两门离子炮,以及足够让这些武器使用至少五十年的能量石。   商量好武器的交换条件后,云景又补充道:“我回头再给你多找点作物种子,你用储物戒指和我换就行了。”   对于储物戒指,云景的要求是多多益善。   不管她能不能用得着这么多的储物戒指,反正这种东西她多准备上一点肯定没错。   回头就算她自己不用,换给超市里的客人也是好的。   储物戒指比武器好买得多,索兰德自然是没有意见的:“等我回去把这些植物卖掉后,我马上就去买你要的东西。”   等云景和索兰德敲定好下次交易的物品后,戈月和湛元晨才有空把他们这次交易的东西拿给他。   戈月动作快一些,她把收纳钮里面的东西全部放出来后,指着腊肉堆和一旁的九筐蔬菜对湛元晨和云景说道:“这是我给你们准备的,回头你们自己分。”   云景看着面前这堆得高高的蔬菜筐,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这么多?”   云景现在一个人住,平常吃的都是外卖,轻易是不开火的,这么多的蔬,她只每一样留了点,准备回头做两次尝尝味道就行了。   倒是那些腊肉,因为熏得很干,看着放个一年半载都没什么问题,所以云景多留了几块。   因为戈月他们胃口大,所以这腊肉腌制的时候就切得很大块,每一块都有十几斤重,云景随手划拉一下,也有百八十斤腊肉了。   戈月大手笔地送土特产出去的时候,索兰德看着筐子里面堆得冒尖的腊肉,没忍住咽了咽口水。   以前索兰德并不觉得肉类食物好吃,刚才他吃了几口湛元晨的烧烤,才知道正常的肉类有多好吃,这会儿听戈月夸起自己的腊肉来是一点都不谦虚,当即也有些嘴馋了。   戈月注意到了索兰德咽口水的动作,当即又从腊肉堆里拎起一块腊肉压在了他的蔬菜筐子上。   按照戈月之前的观察,新人类的食量并不大,比正常人还要小一些,这么大一块腊肉,也够索兰德一家人吃上好几顿了。   虽说这些腊肉是戈月送给云景兄妹的,送去出的东西她再去拿好像不太好,不过她知道这两兄妹都不是小气的人,这点小事他们是不会和她计较的。   索兰德没想到这腊肉还有自己的份,他朝戈月道过谢后,直接就取下手指上的储物戒指递给了她。   戈月收下了储物戒指,指着地上的蔬菜和种子说道:“这是我们之前说好的蔬菜和种子,种子我多给你装了一些。”   索兰德顺着戈月手指的方向看到了挨着蔬菜筐放的盆子,里面果然装着满满一盆的植物种子。。   这些东西无疑是最重要的东西,一时之间索兰德都顾不上去查看筐里的蔬菜了,他一个跨步走过去把装种子的盆子给抱了起来。   索兰德小心翼翼地摸了摸盆子最上面的黄色小圆粒,喃喃道:“这些都是植物的种子?”   戈月拿到了储物戒指后,心里兴奋得不行,她埋头往储物戒指里面装盐和调料,听了索兰德的话,她头也不抬的说道:“对、不过这些植物的种类太多了,我也没时间给你一一注明,反正你回头还要和云景交易,你可以让她给你买一些介绍蔬菜的图书,像是常见食材大全,食材百科全书之类的,等到这些种子种出来后,你再按照图片查找它们的名字和做法就行。”   图书!   这个东西索兰德是一点都不陌生的,虽然大爆炸的时候,毁掉了世界上大部分的图书,但是也有少量的图书被保存了下来。   皇室就收藏得有图书,这种由植物纤维做出来的物品,在星际世界自然也是极其昂贵的。   要说植物种子大家可能见过图片,但是这图书可是一直被皇族用超精密的密封箱密封保存着的,是只有历任君主才能够翻阅的绝世珍宝。   索兰德简直不敢相信,这么珍贵的图书,戈月随便说两句话自己就能拥有了。   索兰德双眼发光地看向云景,小声询问:“可以吗?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云景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当然可以了,回头我随手就在网上给你买了,一点都不麻烦。”   闻言索兰德攥紧了拳头,忙不迭追问道:“那、那你买的时候能不能够多买一些,我想拿回去珍藏,我可以用储物戒指或者武器给你换!”   云景可有可无地点了头,植物和图书都是索兰德特别想要的,要说起来,直接给他图书倒是更加省事。   毕竟阳光房里养着的每一盆植物,都是她父亲的心血,她总不能为了储物戒指,就把阳光房里的植物搬空。   图书就不一样了,网上书城里面大把的,只要云景想,随便随便就能买上好几大箱子。   云景他们商量事情的时候,戈月已经把调料都装完了,索兰德给的这个储物戒指空间虽然不大,但是也有七八个平方,对于戈月来说,已经很是够用了。   装完东西后,戈月才想起自己刚才一忙起来,就忘记把收纳钮给湛元晨了,她连忙取下来脖子上带着的收纳钮递给了他。   湛元晨没有去接戈月递过来的收纳钮,而是直接摆了摆手:“算了,这个收纳钮还是你收着吧。”   戈月一听就急了:“不行,之前说好的,我要空间小的储物戒指,空间更大的收纳钮给你。”   湛元晨见戈月明显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他只能耐着性子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收纳钮和储物戒指你都拿着。”   戈月理解不了,她一头雾水地看向湛元晨,圆溜溜地眼睛里面装着满满的疑惑:“什么意思?”   湛元晨耸了耸肩,满不在意地说道:“没什么意思,你刚才也听到了,索兰德之后还会拿很多储物戒指过来,但是你今天回去后,下次就不一定还能过来了,所以这个收纳钮你也收着,我等下次也行。”   湛元晨这话一出,不止是戈月,就连云景都愣住了。   湛元晨见两人都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的问道:“怎么?我难得做次好事,你们这是什么反应?” 第41章 [VIP]   云景呆呆地摇了摇头:“没、没什么, 我就是有些惊讶。”   云景是真的有些惊讶,她知道自家哥哥的性格,对待家里人, 他是极其好说话的, 平常只是要她提出来的要求, 他都会尽力满足。   但是对于外人,湛元晨就有些冷情了。   云景一直决定湛元晨心很硬,他跟着纪乔乔留在古代, 抛弃的可不只是家人,还有他在现代的那些好朋友。   云景是因为小时候身体不好, 不能整日在外面疯跑疯玩,所以才没有什么发小。   可是湛元晨就不一样,他小时候爱跑爱玩, 一放学就爱跟着街上的同龄人踢球,打游戏。   还有他上学时遇到的同学,也有好几个感情不错的,但是这些人他说断就断了,木门出现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和他们联系过。   成年人的交往就是这样的,只要一方先冷了下来,那么再好的朋友, 到最后都会躺列,只有借钱和结婚要份子钱的时候会再联络。   湛元晨对于相交多年的朋友都能这样, 云景是真的没有想到,他只和戈月认识了几个月的时间, 他就愿意把收纳钮送给她了。   湛元晨哪能不知道云景心里想的什么呢, 他也没有多解释什么,只是直接把自己从阳光房里面带来的盆栽摆到了索兰德面前, 中途他再也没有多看过戈月一眼。   其实湛元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已经到手的收纳钮平白送出去,硬要说的话,可能是戈月确实给他带来的很多的好处,毕竟将军府里还堆着好几大箱子金条。   也可能是他在原始世界跟着戈月一家人生活的那一段时间里面,他打心里认可了这一家人的努力和勤奋。   在之后还能拿到储物戒指的情况下,他愿意把手里的这一个收纳钮给戈月,让她以后的生活能够轻松一些,至于给纪乔乔的储物戒指,等一段时间也没什么,反正给他们之前只有一个储物戒指也过了好几年了。   戈月原本是能够拥有一个储物戒指就很满足了,没想到现在湛元晨竟然愿意把收纳钮送给她。   戈月不傻,自然也没有和湛元晨假意客套,原本这次木门能够出现在山洞就已经算是她运气好到爆了,她自己也知道,木门下次再出现在山洞几率低得可怜。   错过了这个收纳钮,戈月真的会后悔一辈子。   最后戈月重新把储物钮带回到脖子上后,转头特别郑重地和湛元晨道了谢。   湛元晨佯装头疼的摆了摆手:“得了,你就别和我道谢了,谁让我拿了你这么多腊肉呢,老话是真没有说错,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我现在真是既手短又嘴软了。”   湛元晨这番自嘲,让云景和戈月都没忍住笑出了声。   作为新来的客人,索兰德融入不了这个氛围,但是他现在的心神都被面前的植物和蔬菜给占满了,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嗯,不是别人孤立他,而是他一个人孤立了仓库里的所有人。   索兰德把储物戒指和收纳钮都给出去了,这会儿只能采取原始的办法,在云景他们谈笑风生的时候,自个弓着腰,一趟一趟地把蔬菜和植物往门口搬。   戈月从索兰德手里得到了储物戒指和收纳钮,这会儿见他一个人搬得费力,遂主动提出帮他把东西搬过去。   戈月主动提出要帮忙,索兰德自然是不会拒绝的,所以她又把刚才从收纳钮里面拿出来的东西全部原样装了回去,加上湛元晨拿出来的二十盆盆栽,全部给他送到了他那边的木门门口。   之前戈月一直听索兰德说自己生活在偏远星,等她跟着他过来之后,她才知道这个偏远星到底有多偏。   就这么说吧,视线能够看到的地方都是一片灰黑色的沙石块和一辆锈迹斑斑的工程车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了。   原本戈月以为自己生活的世界就已经够荒凉了,没想到索兰德生活的地方看着更加让人心生绝望。   作为一个已经种了几个月地的资深农民,戈月只用随便扫一眼,就知道索兰德生活的这个星球,是不适合他那些种子生长的。   反正戈月是想不出来,有什么种子是能够在一个全是矿石的环境下正常生长的。   回到超市后,戈月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生活地方全是碎石块,一点土壤都没有,根本就不适合植物生长。”   索兰德现在把那些种子看得跟眼珠子一样重要,一听戈月这么说,他当即就急了:“那怎么办?这些种子要生活在什么样的土壤中?你给我说一说,我看一看能不能够在其他星球找到符合条件的土壤。”   戈月不是农学专业的,对此她也说不上来,反正要想植物健康成长,至少需要正常的土壤吧,至于土壤里面到底有多少有机物才适合植物生长,她是不知道的。   不过这也难不住戈月,听索兰德说他还要去其他星球买土壤,当即接大手一挥:“哪用这么麻烦,我生活的世界就有现成的土壤,我已经试过了,我那里的土壤很肥沃,大部分的植物种下去长势都很好,我看现在时间也还早,要不你跟我过去一趟?我帮你挖一些,再用收纳钮给你送过来?”   索兰德闻言自然是喜出望外,当即忙不迭点头道:“太谢谢你了。”   说实话,索兰德真的不确定现在整个星际的星球上,到底还有没有适合植物生长的土壤,原本他还想着大不了自己现在手里有了这么多的种子,大不了多找几个星球的地方一一试错,或者直接把盆栽里面的土壤送到实验室去分析成分,然后再找土壤成分相近的星球播种这些种子。   以前索兰德自然没有做这些事情的能力,但是现在他有了这么多的植物和蔬菜,毫不客气的说,靠着这些东西,他就是再买下一个优级星都不成问题。   不过现在有了戈月的这句话,这些事情都能省了,索兰德可以直接去那边弄上一大堆优质土壤,然后直接用这些土壤种植物就行了,不只能够剩下很多的时间,还能省下一大笔星币。   对于戈月来说,她得了一个储物戒指和一个收纳钮,之后秋收时他们一家人就能够剩下很多的精力,所以她也乐意帮索兰德解决问题,反正这都是捎带手的事情,   听戈月他们说要去原始世界挖土,云景倒是没有说什么,倒是湛元晨忍不住捂着嘴打了一个哈欠,他摆了摆手道:“你们去,我就不去了,我要回去睡觉了。”   之前在原始世界挖矿的那段时间属实是把湛元晨给累毁了,要是可以的话,他是永远都不想再做重体力的活了。   挖地和挖矿一样的累,他就不往前凑了,有这个时间,他还是回去睡觉更舒服一些。   倒是云景,有点想跟着他们过去看一看。   不过她刚露出一点苗头,就被湛元晨给压制了:“你就别跟着凑热闹了,在索兰德的武器到位之前,你哪里都不许去。”   在湛元晨三令五申的反对下,云景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点头,然后目送着戈月和索兰德开门离去的背影。   戈月一时冲动,把索兰德带回了自己的世界,少不得有要胡诌一通,给索兰德也安了一个神使的身份。   对于女儿是不是就会带着神使回来的行为,江他们也算适应了。   不过等戈月说出神使过来是为了挖泥土的时候,江他们就有些绷不住了。   按照江他们的想法,这神界的人真的是奇奇怪怪的,之前要石头,现在要泥土,这些东西既不能吃,也不能喝,也不知道神使们弄回去有什么用。   不过这些话江他们也只能自己在心里嘀咕一下了,让他们直接找尊贵的‘神使’解惑,他们是没有那个胆子的。   戈月既然把索兰德带了过来,自然就不能让他一个人挖泥巴。   最后他们还是一家人齐上阵,扛着锄头走到山脚稍远一点还没有开荒过的地方,埋头给索兰德挖起了泥土。   索兰德到了陌生的星球,那真是看什么都新鲜,这也导致他是几个人里面效率最低的。   戈月见他连地上的一棵杂草都舍不得挖的样子,就觉得无语。   好吧,她知道在索兰德生活的世界,就算是一棵杂草都珍贵得不得了,可是他要是再这样,必须绕过每一颗杂草生长的根茎才能挥下下锄头,那他们估计挖到天亮都挖不到多少泥土了。   戈月满脸无奈地劝说道:“你真的不用心疼这些杂草,现在不知道有多少的杂草种子落在土里面,回头你种蔬菜的时候还得想尽办法除掉这些杂草。”   秋天平原上的杂草都已经枯黄了,许多杂草的种子都已经成熟掉落了,等到明年春天,别说是荒原里面了,就是戈月他们开好的地里面,都会重新长出数不清的杂草。   戈月觉得等到索兰德真的开始种粮食了,才明白他现在对这些杂草的怜惜之心是多么的多余。   然而索兰德这么多年深根蒂固对植物的珍惜,加上离开仓库后,他们之间的交流也不流畅了,所以他并不是特别能够理解戈月的劝说,还是继续保存着他自己的节奏,小心地避开地上的杂草挖着泥土。   最后戈月没有了办法,只得把他带到他们之前开荒过得的空地上继续挖掘泥土。   开荒过的空地上没有种其他的东西,之前事情粗耕了一遍,虽然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地里也不可避免的长出了一些杂草,但是到底是要少一些,就算索兰德爱惜地里长着的花花草草,也不至于再像之前那样,找不到地方下锄头了。   就着还算明亮的月光,平原上五个人疯狂地飞舞着手里的锄头,很快就把周围的土地挖掉了一层。   戈月装泥土的时候,没忘把土里的蚯蚓也一起装进收纳钮。   见索兰德指着土里的蚯蚓大惊小怪的样子,戈月想解释也没有办法,只能趁着挖好的泥土装满收纳钮和储物戒指,回去他那个世界的时候,在仓库里面多停了一会儿,给他解释起了蚯蚓这种益虫,对改善土质的作用。   听戈月说,索兰德也不嫌弃夹在泥土里那些看着让人头皮发麻的小虫子了,他兴冲冲地说道:“那我等会儿多抓一些蚯蚓!”   戈月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道:“得了吧,你又不钓鱼,抓那么多蚯蚓做什么,有泥巴里面带着的那些就很够用了,它们自己还会繁殖,抓得多了反而破坏平衡。”   整整一个晚上,戈月一家人帮着索兰德挖了三储物戒指,三储物钮的泥土。   那些索兰德特意扯下来夹杂在泥土里面的杂草,戈月也装作没有看见,给他一起运了过去。   两人送完泥土后又回了超市,趁着离木门消失还有些时间,戈月又跟索兰德说起了自己在种田方面的心得。   在种地这方面,可以说不止是索兰德,就是星际世界的所有人,估计都没有什么概念。   戈月担心索兰德找不对方法会浪费掉那些本来就不多的种子,所以只能耐着性子多教他一些了,至于他能听明白多少,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事情了,她也只能说是求个心安了。   索兰德是真的听不太懂,什么叫起垄?疏苗又是什么意思,打顶他就更加听不懂了。   不得不说,在一个人对一件事情缺乏基本常识的时候,简单的口头解释是不管用的。   最后还是云景见索兰德听得十分费力后,她才开口对戈月说道:“得了,你说的那些名词他估计都没有听懂,回头我给他买几本种地方面的书,不对,他们的文字和我们的不一样,估计也看不懂,算了我还是给他下载一些视频资料吧,希望他那个世界能够读取优盘里面的视频吧。”   戈月一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她提醒道:“下载的资料你多备份几分,他那个世界科技都这么发达了,就算一次读取不成功,多试几次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再不行你给他弄个笔记本电脑,要是读取优盘难度高,那弄一个能给笔记本电脑充电的电源总归是要简单了一些的。”   云.不缺钱.景闻言直接大手一挥道:“没有问题,姐现在别的没有,就是钱多,别说一台笔记本电脑了,就是两台,十台都没有问题。”   自认为自己贴心地帮索兰德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后,云景扭头警告他道:“得了我的好处,你回头给我准备武器的时候,可得上心,别拿那些淘汰下来的二手货来充数,还有那些武器的能源石,你能买多少卖多少,多多益善知道了吗?”   不说索兰德得了云景这么大一个好处,就说他之前在她这里得到的那些植物和植物种子,就足够让他为她尽力办事了。   这会儿听了云景的警告,索兰德连忙拍着胸口保证道:“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拿二手武器来敷衍你,我去黑市给你买全新的武器,刚出厂的激光器,只要能源石足够,用上一两年都没有问题。”   云景听完索兰德的话还没有来得及回应呢,戈月就在一旁感叹道:“啧啧,真羡慕,这是能够用到送你走呢。”   星际世界的高科技武器,戈月自然也是想要的,不过她知道自己下次再见到木门的概率实在是太低了,这会儿只有羡慕云景的份了。 第42章 [VIP]   在所有人都不能保证戈月下次还能见到木门的情况下, 索兰德感谢她的帮助,遂在她走的时候主动说道:   “我回去后也会给你采购一份武器,要是到时候我们有缘还能再见, 我就把这些东西都送给你。”   索兰德在星际世界的最底层苦苦挣扎了这么久,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感情充沛的人, 不过他今天在超市里面感受到的善意,是以前二十几年的人生从来没有感受过得。   就如索兰德知道植物种子和合适的土壤对他有多重要一样,他也知道他那个世界的各种高科技产物对云景和戈月她们来说有多重要。   说那些武器对她们来说是安身立命的依仗都不为过。   虽然对于戈月来说, 自己今天能够得到两件储物装备就已经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大好事了。   不过人总归是要有梦想的,激光□□什么的, 戈月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毕竟从她第一次遇到木门开始,她的运气就一直没有差过,每次都能得到超出她想象的好处。   戈月临走的时候, 云景让她拿着储物戒指去仓库外面的屋檐下把她之前给她准备的泡菜坛子带走。   这是云景上次听戈月说她想要腌制泡菜,自己制作泡菜坛难度太高了之后,她特意去给她订购的。   考虑到在戈月生活的世界,暂时还是实用性最重要,所以云景也没有选择那些好看的款式的,直接捡着容量最大的素色泡菜坛买了十个。   原本云景还想着要是戈月过不来了,回头她就让湛元晨把这些泡菜坛子带走的。   那诺大的一个将军府, 每年秋天都会储存很多酸菜、腌菜,好好的东西总归是不会浪费了。   戈月没想到云景竟然这么贴心, 还给自己准备了泡菜坛子,这可真是帮了她的大忙了, 她当即一把抱住了云景的大腿, 激动地赞美道:“姐妹,你真的是太好了, 人美心善小仙女说的就是你!”   云景蹲下来回抱了戈月一下后,笑着推开了她:“得了,你就别夸张了,赶紧走吧,我得取铃铛了。”   戈月知道铃铛一取自己就回不去了,当即也收了煽情的心思,她在云景的肩膀轻轻地拍了拍,然后就直接扭头走向木门。   拉开木门走进去之前,戈月十分认真地看着云景道别:“下次见!”   云景重重地点了点头:“下次见。”   戈月离开后,云景见时间也差不多了,遂上前取下门上的铃铛,转身递给了索兰德:“你把这铃铛好好收着,千万不能弄丢了,只要你身上带着铃铛,那么下次木门肯定会在你附近出现。”   索兰德双手接过铃铛,十分郑重地保证道:“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一定会把它原模原样的还给你。”   云景既然把铃铛给出去了,那就证明她心里还是相信索兰德的,她也没有再多阐述铃铛的重要性,只开口催促道:“你快走吧,木门马上就要消失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索兰德也知道这种事情耽搁不得,当即痛痛快快地拿着铃铛离开了。   送走完所有的客人后,云景在仓库里面随便吃了一些东西后,又照着昨天超市员工发来的补货表把相应的货物搬到了仓库和超市连接的门口。   做完这些事情后,云景总算是能够放心地回去补觉了。   索兰德回到自家的偏远星后,发现自己最先放在门口的十筐蔬菜和二十盆植物已经不见了。   但是索兰德心里是很慌的,他脑袋里面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的宝贝蔬菜和植物别是被矿场周围的鼠兽给吃掉了。   这一晚上各种惊喜加在一起,直接冲昏了索兰德的头脑,但是他急着跟着戈月去挖泥土,倒是没有想到这些蔬菜就这么放在矿场不安全了。   这鼠兽虽然只吃各种矿石,但是那不是之前整个星际都没有蔬菜吗,他这些蔬菜又水灵又新鲜,指不定也很合那些鼠兽的胃口。   不过索兰德只慌乱了一瞬,就冷静了下来。   鼠兽吃东西可埋汰了,但凡是鼠兽出没地方,绝对有着数不清矿石渣。   这蔬菜再好吃,到底还是用塑料筐装着的,就算是鼠兽们再喜欢吃蔬菜,也不可能吃得这么干净,一点塑料筐和陶瓷花盆的残骸都没剩。   索兰德觉得应该是昨天晚上母亲不放心他,所以到矿场来看过,看到被他随便堆在地上的蔬菜,就直接搬了回去。   这一点在索兰德发现矿车有使用过的痕迹后就更加笃定了。   确定那些金贵的蔬菜很安全后,索兰德是一分钟都没有耽搁,直接回了家,   至于他费了好大的工夫才弄回来的这些土壤,因为现在还没有想到合适的储存地点,只能先在这里堆着了。   索兰德没有猜错,昨天晚上南丽丝被他留在了家里后,她收拾着从收纳钮里面取出来的杂物时,就一直放心不下他。   再加上索兰德这一晚上虽然来来回回哪里好几趟,每次都是急匆匆的回来,卸下蔬菜和泥土后又急匆匆的离开,也没想起要回家说一声,让母亲安下心。   南丽丝半夜就因为担心到矿场来过一趟,不过当时索兰德跟着戈月挖泥土去了,两个人压根就没有碰上面。   南丽丝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堆在地上的十个大筐。   筐里除了有之前索兰德带回家的那一种青菜之外,还有好几种南丽丝从来没有见过,也不知道名字的东西。   不过就算南丽丝之前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会儿她也知道这些东西是蔬菜。   之前索兰德说了,他把储物戒指拿过去后,人家会给他更多的蔬菜和植物,想来蔬菜就是筐里这些了,二十盆盆栽在塑料筐后面放着,南丽丝也看到了。   虽说蔬菜很宝贵,但是可能是因为女人对鲜花的热爱是深入骨髓的,在看到那二十盆争奇斗妍的鲜花后,她的注意力就根本没有在那十筐蔬菜上面了。   为了方便索兰德后面卖个高价,湛元晨在阳光房里面替他挑选盆栽的时候,优先挑选的就是花枝上还带着花苞或者花朵的盆栽。   桂花就不用多说,一共六盆,有两盆丹桂,四盆金桂。   这两种桂花本来就不是改良后的矮桩品种,是去年湛云霄学会嫁接后,自己剪下枝条扦插的,成功率不高,只活了十几颗,最后能养活的就只有九棵,现在一下子就去掉了六颗,也不知道他知道消息后会不会心疼。   相比之下要想凑十四盆菊花就简单了,因为云初喜欢各种颜色鲜艳的菊花,所以湛元晨之前布置阳光房的时候买了不少。   菊花的品种之多,除了黄色和白色之外,还有绿色的绿精灵、绿乒乓,粉紫色渐变的梦幻粉,一开花就爆盆的各色千头。   菊花好养,只要不太缺水或者温度太高,一到秋天必定是会花开满盆的。   因为菊花容易繁殖,前一年随便移株嫩芽出来,第二年都能长满花盆,所以湛元晨的阳光房里面种了一大片。   索兰德的这个十六盆菊花,有一大部分都是湛元晨直接在阳光房里面直接挖了装在花盆里面的。   因为湛云霄已经小半年没有在家里了,平常云景的耐心只够支撑到她给家里的这些话时不时地浇下水,保证它们不会在湛云霄回来之前全部阵亡,一株一株仔细修剪什么的那是没有的。   然而就是这么二十盆草草打包,看起来还有些潦草的鲜花,落在南丽丝,瞬间就成了绝世美景。   南丽丝想象不出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眼前的这些植物好看,星际那些按照流传下来的鲜花图案,用各种颜色的宝石做成的鲜花和摆在她眼前的这些鲜花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南丽丝对着鲜花和蔬菜激动了好久,最后她见索兰德迟迟没有回来,又不放心把这些东西就这样露天摆在外面,所以她就开着采矿车分三趟把这些东西全都运回了家。   索兰德回到家里的时候,南丽丝已经在准备一家人的早饭,因为昨天晚上他的父亲曼德尔在星网上玩全息游戏玩到直接睡着,所以这会儿只有他和母亲知道家里多了这么多的宝贝。   大部分的情况下,索兰德是不太爱管曼德尔的,小时候他不明白父亲为什么每天都这么颓废,长大后他知道了,这就是一个接受不了自己家道中落的失败者。   母子两都默契地没有提起家里的另一个人,索兰德指着摆在厨房里的那两筐番茄对【公|-主.号[闲-闲/][.-书\坊]】母亲说道:“这就是番茄,据说生吃味道就很不错,我去洗一盘,我们今天早上吃?也算是尝尝味了。” 第43章 [VIP]   南丽丝的顺着儿子的视线看向了那两筐和别的蔬菜完全不一样的小红果子, 难耐地咽了咽口水。   秋天晚上露水重,这些西红柿离开枝头才几个小时,这会儿有些西红柿的表皮上还挂着几点晶莹的露珠, 在厨房灯光的照耀下, 把原本就红艳艳的果子衬得更加娇艳欲滴。   这种颜色仿佛变成了钩子, 勾着南丽丝肚子里的馋虫,让她必须得用尽自己所有的意志力,才能反对儿子的提议:“可是这些东西很贵, 我们还是留着卖星币吧。”   作为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的普通新人类,以前南丽丝心里的享受是自己能够在结束一天繁忙的工作后, 花上两个星币在市场上的饮品摊子上买上一杯价格最低廉的蜂兽浆。   南丽丝曾在无数次在下晚班的时候驻足在饮品摊子前,不过她心里的那一点对蜂兽浆的欲望,很快就被月底的房租, 儿子学校的餐饮住宿费给压下去了,一杯价值五星币的蜂兽浆,成了她心里的执念。   作为一个连五星币都舍不得为自己花的普通女人,南丽丝心里虽然很渴望,但是她实在是舍不得吃这珍贵的蔬菜。   因为装在筐里的一颗西红柿,至少能够买下一百、一千、甚至于一万杯蜂兽浆,南丽丝觉得自己压根就舍不得吃这么珍贵的食物。   然而索兰德现在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些, 作为整个星际最先拥有西红的人,没道理他自己尝不上味道。   索兰德直接从筐里取了两个西红柿出来, 十分笃定地对南丽丝说道:“我们有这么多的蔬菜和番茄,绝对能卖很多、很多的星币, 我们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辛苦生活了。”   听着儿子的话, 不知道为什么,南丽丝就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这些年她实在是太累了, 虽然儿子很懂事,丈夫在某一种方面也还算是让人‘省心’,但是她总是时常会感觉自己被生活压得快要喘不过气了。   然而在此时,在现在,那些不堪的生活,好像真的随着索兰德的这句话远去了。   南丽丝鲜少在儿子面前流泪,这会儿母子两相顾无言,只能默默流泪。   索兰德想着自己这一晚上的种种奇遇,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原本他都已经认命了,认为自己像母亲一样,辛苦又无法挣扎地度过自己平庸的一生,没想到这种日子只用了一晚上,就彻底地被颠覆了。   索兰德也是个不善言辞的性子,他说不来太多好听的话来安慰南丽丝,只能把手里拿着的西红柿往她面前递了递.   南丽丝伸手接过西红柿,迟迟都舍不得下嘴。   倒是索兰德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他直接双手捧着手里的西红柿就张嘴咬了一大口。   酸酸甜甜的口感,丰富的汁水,对于平常吃惯了味道寡淡并且带着奇怪腥味营养液的新人类来说,无疑是一场味蕾解放的战争。   索兰德还好,毕竟他先前已经在云景那里吃了一些现代食物了,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营养液的味道外,还有许许多多美味的食物。   南丽丝就不一样,她一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这西红柿酸酸甜甜的口感一下子就征服了她,让她在第一口西红柿果肉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时候,就又咬迫不及待地咬下了第二口。   南丽丝吃着西红柿,心里就不由的更加羡慕十万年前的人类了:“这西红柿可太好吃了,旧人类可真幸福呀,能够每天都把西红柿当主食吃。”   索兰德昨天晚上吃了一些食物,这会儿倒是不怎么饿,所以他没有南丽丝吃得那么急切,而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着新鲜蔬果的味道。   两口之后,索兰德就停了下来,然后他在南丽丝不解的眼神下,从厨房的操作台上取了一只碟子和一把勺子,然后他把西红柿里的红色果肉一点一点小心地挖了出来。   索兰德听到母亲的话后,拿着勺子的手没忍住抖了抖,他笑着给南丽丝科普道:“其实旧人类是不把西红柿当主食吃的,这个东西在他们眼里,就是餐桌上一种普通的蔬菜,他们的主食是大米和小麦。”   南丽丝听着儿子的解释,有种世界观都被倾覆了的不可置信:“啊?真的吗?可是科研院不是说……”   索兰德摇了摇头道:“谁知道呢?这都过去十万年了,科研院那帮人估计也是道听途说的吧……”   其实科研院对星际人民来说,还是挺有威信的,至少在今天晚上之前,索兰德是从来没有怀疑过科研院的言论的。   要不是索兰德跟着戈月去原始世界挖土的时候,见她家里那么多人,在没有营养液的情况下,竟然只种了一小块西红柿,担心他们平常会饿肚子,回到超市里后他没忍住多问了一嘴,他现在都还坚定不移的认为西红柿是旧人类的主食。   天知道当时索兰德一本正经地问出自己的疑虑,戈月和云景听完后差点笑得直不起腰的时候,他有多窘迫。   尤其是云景憋笑着指着桌子上吃剩下的外卖,问他要是西红柿是主食,桌子上为什么一点都没有的时候,他直接就无言以对了。   听完索兰德的解释后,南丽丝恍然大悟地点了点,不过她见儿子说话的时候还是头也不抬地在拨弄着盘子里的西红柿果肉,她真是忍了又忍,才忍着没有再上手打他一巴掌。   要不南丽丝足够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索兰德不是浪费食物,尤其是他们现在吃得西红柿还是整个星际头一份的珍贵,那他现在放着好好的西红柿果肉不吃,非要挖出来放在盘子里各种拨弄的行为,就值得被她好好地收拾一顿了。   南丽丝压低声音问道:“你这是在干什么?”   索兰德一边埋头小心翼翼地拨弄着盘子里果肉,一边更南丽丝解释道:“我在收集种子 ,您看,这果壤里面黄色的东西,就是西红柿的种子,我想把这些种子收集起来,回头我们自己也试着种种看。”   戈月给索兰德的这两筐西红柿,虽然不是每一个都自然熟透了的西红柿,但是能被江他们从藤蔓上摘下来的西红柿,果皮上至少有百分之七十地方都成了红色或者粉红色。   先前戈月就已经跟索兰德说过了,她给的十粒西红柿的种子不一定够他用的,他回来之后,可以挑一些成熟度足够的西红柿,取出里面的种子自然晾干,等到温度合适的时候种在土地。   这些西红柿戈月种植的时候没用农药、化肥、催长素,想来正常成熟的西红柿种子的活性应该也还不错。   要知道一颗西红柿里面足有好几百粒种子,就算这些种子的发芽率很低,只要能有几粒种子发芽,那对索兰德来说也算是回报大于投资了。   随着索兰德的解释,南丽丝直接停下了自己嘴里咀嚼的动作。   原本南丽丝都已经打定主意不再打儿子,但是此时她还是没能忍住,一巴掌直接拍到了索兰德的背上。   南丽丝手里拿着小半个西红柿,欲哭无泪:“你说你这孩子,怎么早不说这果壤里面有西红柿的种子呢?我都已经把果肉给吃光了,这可怎么办呐,这可怎么办呐。”   这可是植物种子,一颗植物种子的价值是无可估量的,那些大贵族把植物种子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都还重,她刚才那一口,吃了多少颗西红柿种子?   几十颗?还是几百颗?   南丽丝脑袋转的飞快,她很快就算出了几十几百颗植物种子的价值,那对她来说是一个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南丽丝低头怔怔地看着自己肚子,一想到自己刚才吃掉了那么多的星币,她瞬间觉得手里剩下的半个西红柿都不好吃了。   南丽丝的这一巴掌可以说是很突然了,要不是索兰德眼疾手快,在第一时间里就护住了手里的盘子,这会儿装着西红柿种子的盘子估计就因为他控制不住前扑的动作扣在地上了。   索兰德心情复杂,自从他把蔬菜拿回家后,这都是他今天第二次被母亲大了,要知道他以前二十几年里挨的打加起来都没有今天一天多。   以前南丽丝总说,就家里的这个条件,孩子活着就是遭罪了,她可舍不得再打孩子,事实证明她不是舍不得打孩子,而是索兰德从小就懂事,她压根就没有打他的机会。   索兰德摸了摸自己的后背,疼得没忍住龇了龇嘴。   不过动手的是南丽丝,索兰德就是再疼也只能忍着,他耐心解释道:“您说您,怎么这么性急,我们有整整两大筐西红柿,一只西红柿里面足有几百粒种子,我们哪里用得完,这西红柿最好吃的就是果壤的部分,您吃的这几口,压根就不痛不痒,所以我才没有提前说的。”   南丽丝的思路可没有被儿子带偏,她十分理智的反驳道:“这可是植物种子,就算我们自己用不完,也能卖出,你怎么能够不说呢。”   索兰德有些委屈地说:“我那不是想让你完完整整地尝一尝西红柿的味道吗。”   南丽丝定定地看着儿子,没忍住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是一片好心,可是我一想到植物种子的价格,就觉得心里难受得紧。”   就在母子两为了两口西红柿果壤争论的时候,厨房的门突然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昨晚玩游戏玩到睡着的曼德尔一手揉着肚子,一手揉着眼睛,晃悠悠地走了进来。   “早饭还没……”看清楚厨房里的景象后,原本想要催促早饭的曼德尔瞬间就哑然了。 第44章 [VIP]   曼德尔出现得突然, 不等南丽丝他们回答他的话,他又指着他们身后的大筐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索兰德早就想过,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一起, 他没了收纳纽, 这些东西只能摆在家面。   家里突然多了这么多东西出来, 肯定是瞒不过曼德尔的。   更别说这其中很多的植物,还是用他的储物戒指换来的。   对于自己的这个父亲,索兰德可谓是观感复杂。   在索兰德年纪小的时候, 曼德尔对他偶尔也会有真情流露的时候。   偶尔他也会想着要出去工作,然而总是工作不到半天, 又负气回家。   在索兰德六七岁的时候,曼德尔也会带着他在外面疯玩,那时候很多同龄人都羡慕他有一个愿意带着他到处疯玩的父亲。   可能那时候他也想要当好一个和格的父亲。   也可能是索兰德懂事的太早, 早早的就感受到了南丽丝的辛苦,让他很早就对曼德尔失去了孺慕之情。   然后就是在这个家里,继南丽丝之后,索兰德慢慢地也就不爱搭理曼德尔了。   曼德尔可能觉得自己自尊心受挫了,然后整个人就更加颓废丧气了。   等到索兰德考上军事大学,曼德尔不但不高兴,还总是说那种地方是贵族子弟的后花园, 索兰德这样的普通人去了肯定不得好后,索兰德就更加不爱搭理他了。   这些年曼德尔得不到家人的关注, 就一头扎进了全息游戏里面,依靠游戏里面的关注来得到慰藉, 逃避现实。   南丽丝和索兰德虽然不怎么在乎曼德尔的想法, 但是他们也没有要孤立他的意思,到底还是把他当做家人看待的。   就是这个家人太没用了。   南丽丝也没觉得家里的好吃的只能她和索兰德吃, 所以这会儿她想都没想,直接伸手从旁边的筐子里拿了一个西红柿递给了丈夫:“这是儿子昨天得到的蔬菜,这是西红柿,就是农科院说的番茄,你尝一尝。”   曼德尔觉得自己可能是昨天玩游戏玩得太晚了,没有休息好,要不然怎么解释妻子的异想天开?   曼德尔的理智告诉他,南丽丝是在开玩笑,因为整个星际都已经找不出一颗蔬菜了,他整天泡在星网上,对网上的信息更加的了解。   虽然几大研究院从来没有停止过培育植物的研究,但是星际现存的植物种子已经失去了活性,他们不知道那些植物的基因序列,拿不到属于植物的细胞壁,在复苏植物的这条路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已经失去信心了。   现在新人类只能靠人工合成不知道味道对不对的营养液,打出植物味道的噱头,用各种宝石按照十万年前存留下来的一些图片,复刻鲜花的神态和样子,聊以慰藉罢了。   然而妻子硬塞到手里的东西触感十分真实,颜色是艳丽的红色,摸着是冰凉滑溜的,从外表看来,跟科研院宣传番茄味营养液时放出来的番茄照片真的是差不多。   但是曼德尔还是不敢相信,索兰德能够在植物早就灭绝的星际得到植物,可是他也实在是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样的矿石,才能做出这么像西红柿的物品。   曼德尔可以肯定,这样的一件装饰品,一定能够在星网上卖出好价钱。   曼德尔虽然不干活,但是南丽丝往家里面拿钱的时候一向是不会避着他的,因为他物欲很低,除了之前花大价钱买回来的储物戒指外,他从来没有乱花过钱,玩全息游戏的时候偶尔还能靠着游戏里面的装备小赚一点星币。   因为南丽丝对曼德尔很放心,所以他是知道家里的情况的,从中央星搬到偏远星的时候,家里的存款就只有四位数。   理智告诉曼德尔,就他们家的这个家底,肯定是不足以买下这么一个能够做到以假乱真的装饰番茄的。   南丽丝把番茄塞到曼德尔手里后,嘱咐他记得把里面的果壤留下来后,就没再管他了,她试图调整一下心情,和索兰德商量这些蔬果的售卖方式。   这个问题很急切,索兰德刚才就已经说过了,他们没了能够延长物品新鲜期的真空储物戒后,他们手里的这些新鲜蔬菜,只放上几天就会失去水分,变得不再新鲜。   南丽丝觉得他们不能让这件事情发生,他们好不容易靠着时间黑洞得到了这些蔬菜,就应该让它们的价值最大化。   虽说按照蔬菜在星际的稀罕程度来说,别说不新鲜蔫巴蔬菜了,就是已经开始腐烂的蔬菜,都能卖出高价,但是这不符合南丽丝这种老实人的处事原则。   在明知道买家会花上很大一笔星币来买他们手里这些蔬菜的时候,南丽丝还是希望能够把最新鲜的蔬菜送到买家手里,让他们打心里觉得自己花出去的星币是物超所值的。   索兰德低头思索了一下,开口说道:“要不试着在星网上拍卖?”   整个星际有那么多新人类,星网上有数不清的拍卖网站,就连对于普通人来说遥不可及的植物种子,以前也不是没有在拍卖会上出现过。   现在是索兰德知道知道自己手里的这些蔬菜绝对能够卖上高价,但是他长期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东西的真实价值。   索兰德觉得自己没有办法给这些蔬果定价,在仓库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把一颗番茄的价格定在一千万星币。   这在索兰德看来,这绝对是一个高价的,毕竟一千万星币都够买下一辆最新型的战斗机甲了。   然而现在索兰德又觉得这个价格不合适,毕竟一个西红柿里面还有几百粒种子,就算这些种子有一大部分都没有发育饱满,但是这些西红柿种子里面的活力绝对比那些贵族宝库里面收藏的那些植物种子要高。   按在研究院的科技程度,这些种子要是放在他们手里,最后成功发芽的几率肯定不会低。   这么一想的话,一个西红柿一千万星币的价格肯定是低了。   毕竟按照之前的市价,随便一粒植物种子的价格也差不多是这个价格了。   但是西红柿的价格要是定得再高一些,一枚卖上几个亿的星币,到时候买肯定是有人买的,但是星网的拍卖网站上,买卖双方的信息都是透明的,索兰德不觉得依照自家的这个条件,能够在皇族和贵族手里顺顺当当的得到这么多的星币而不惹来杀身之祸。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他们找一个资本雄厚合作人,把这些蔬果和植物打包给他,低价也行,哪怕拿到手的星币相应的会少一些,索兰德也能接受,毕竟他手里还有一百多种植物的种子,之后还能在云景那里得到更多的种植和植物,甚至是书籍。   可是索兰德和南丽丝认识的人大多都是普通人,别说是一口气买下他们手里的这些蔬果和植物了,就是买下一颗青菜都费力。   然而索兰德也不能不卖这些蔬菜,不说这么多东西他们自己吃不完,放烂了浪费不浪费的,就说他和云景约定好了,下次要拿着武器和储物戒指跟她交换书籍和其他的东西。   要是不把这些蔬果植物卖出去的话,索兰德根本就拿不出星币来买云景要的这些东西。   眼见着多拖一分钟,这些蔬菜的新鲜度就会折一分,索兰德狠了狠心,决定要不还是先在拍卖网上挂上几个西红柿试试水。   然而就在索兰德低头打开手腕上的星网手环的时候,一直被他们忽略的曼德尔默默地举起了手:“或许我有办法能够卖出一部分蔬果。”   在索兰德和南丽丝商量这些蔬果售卖方式的时候,一旁的曼德尔实在是没忍住心中的好奇,小口地咬了一口手里的西红柿摆件。   曼德尔之所以敢直接上口咬,则是因为他知道,——虽然妻子和儿子心里一直怨恨自己不争气,但是他们只是恨铁不成钢,平常无视无视他就算了,肯定是不会拿什么有毒的东西出来毒死他的。   酸酸甜甜的果肉一入口,曼德尔就知道妻子没有骗他,这确实是货真价实的西红柿。   曼德尔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味道,不知不觉就忘记了妻子之前的叮嘱,把一个西红柿吃了干净,末了连手上的沾着的汁水都没有放过,一点点地舔舐干净了。   曼德尔刚吃完手里的番茄,就听见妻子和儿子在犯愁该怎么安全的销售家里的这些蔬果。   曼德尔当即就觉得自己为这个家立功的机会来了,儿子和妻子不认识有钱人,他认识呀!   曼德尔这话一出,南丽丝和索兰德都不由得看向了他,索兰德更是没好气的问道:“你能有什么办法?”   曼德尔见儿子一脸不相信的样子,忙不迭解释道:“我真的有办法,就我玩的那个全息游戏,里面军团的团长,那可是个神豪,游戏里面氪了几千万星币不说,就那个死贵的番茄味的营养液,他每天都喝,前几天他还说自己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想尝一尝真的的番茄是什么味道来着。”   见自己说完儿子还是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曼德尔又急忙补充道:“他现在就住在离我们半天航程的e-3455星球,那是他家的私人度假星球,我可以去问问他,看他愿不愿意买一些我们的番茄。”   听说对方离他们这里只有半天的航程,原本还没什么表情的索兰德一下就来了一点兴趣,当即说道:“那你问一问,看他有没有意向。” 第45章 [VIP]   曼德尔消极了大半辈子, 妻子的冷淡,儿子的忽视,他都看在眼里。   不被妻小敬重的日子确实不好过, 曼德尔曾经也想过要去找一份工作, 撑起一家人的生计。   可是那太难了, 他没有出众的家世和学历,能够录用他的都是一些需要劳力换报酬的工作。   他只干了半天,就觉得累得去了半条命, 曼德尔也知道自己自视甚高,可是他也不想的。   也怪他们泰德家富贵了好几百年, 却偏偏到他这里就彻底落魄了。   曼德尔小时候家里的条件不是这样的,那时候家里还是有些产业的,虽然比不上那些煊赫的大贵族, 但是日子比普通人还是要好过不少的,家里也养着三四个佣人,走出去那也是能得到旁人的几分高看的。   偏偏因为曼德尔的父亲不善经营,在他十几岁的时候拿着家里的积蓄跟着人做了两次生意,一次赔的比一次惨,让他的原本还算优渥的生活瞬间跌入谷底,到最后甚至都家中工作的佣人家。   曼德尔的母亲去世前常念叨的事情就是南丽丝的父母是个记得恩情的, 要不是他们记着曼德尔的父亲把他们一家从贫民窟带了出来,为了报恩, 甚至愿意在泰德家彻底败落后把女儿嫁给小少爷,那她的儿子可能是一辈子都娶不上媳妇了。   没错, 就算是在星际世界, 家境贫寒的男子在婚恋市场上也是没有什么市场的。   曼德尔日常唾弃,总是想要改变现状, 想要支棱起来,偏偏他每次都不等行动就先泄气了,最后索性就破罐子破摔了,想着就这么日复一日地胡乱混了下去可能也不错。   受点妻子和儿子的白眼有什么的,总比让他出去听别人的讥讽和嘲笑要好吧?   以前曼德尔是没有办法,只能摆烂,现在他好不容易遇到一次能够为家里做贡献的机会,那自然是再也没有二话的。   曼德尔当即登上了自己的游戏账号。   在给军团长发信息之前,曼德尔不忘扭头问索兰德:“这西红柿我们一个卖多少星币?”   这确实是个问题,索兰德沉思片刻,还是决定稳妥一点,先把云景需要的东西先买了再说:“不要星币,你告诉他,我们要激光枪、离子炮和储物戒指,必须得是全新的,十把激光枪加一万枚能源石换一个西红柿。”   “对方要是能弄到离子炮的话,两门离子炮加两个二十平方储物戒指的能源石就能换一个西红柿、五颗新鲜蔬菜。”   曼德尔飞快地在心里算了一笔账,自古以来武器的价格都不会太便宜,激光枪倒是不贵,军工厂的出厂价格也就七八万星币一把,十把激光枪也就七八十万星币。   和激光枪配套使用的能源石也不贵,一枚价值也就二十几个星币,一枚品质上佳的能源石,至少能够支撑激光枪连发百余枪。   不说一次性买上一万枚能源石能够在矿石商人那里拿到一个很不错的价格,就按历史最高价一枚能源石二十八来算,一万枚能源石,再加十把崭新的激光枪,总价值也不没超过三百万。   离子炮和两储物戒指的能源石价格倒是贵一些,可是那不还多给了五颗新鲜的蔬菜吗?   在今天之前,整个星际,又有谁见过真正的新鲜蔬菜呢,要说起来,这五颗蔬菜的价值也不比西红柿小了   算清帐的第一时间,曼德尔心就觉得儿子给西红柿的定价还是太保守了。   要按照他的想法,他们不说漫天要价吧,一颗西红柿要个一千万总归是不过份的。   然而不等他开口,一旁的南丽丝就已经赶在他之前当了他的嘴替了:“儿子,这个价格是不是太便宜了,”   南丽丝发现自己是真的不知道儿子心里的想法了,她有些气不过地补充道:“我们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西红柿,里面至少有两百多棵种子,你之前不是也说了吗?这些种子只要好好种植的话,至少有十分之一的种子能够发芽吗,这么好的东西,就只值几百万星币?”   这个结果和南丽丝之前的预想差得实在是不止一星半点。   再说曼德尔,原本他还以为家里的这些西红柿只是口感好一点,他想着那些有钱人一向爱新鲜,几百万上千万的西红柿,他们也不是舍不得买。   然而在听妻子说西红柿里面还有种子后,他的想法瞬间就变了。   曼德尔觉得儿子既然得了这么大的一个机缘,自己就该把西红柿牢牢地抓在手里,这西红柿的种子,最好是一粒都别流出去。   曼德尔以为索兰德至少想买挖掉种子的西红柿,他想了想,觉得要是只是两半挖掉了中间果壤的西红柿,卖三百万星币的话他们好像也不是太亏。   曼德尔接受了儿子的定价后,又关心起了其他的问题:“那我们卖这些西红柿之前,是不是还得把里面的种子挖出来?听说但凡是植物种子,那都特别的金贵,回头我们是不是还得去买一个恒温箱子,用来装这些种子?”   曼德尔觉得还是儿子聪明,这些西红柿因为是新鲜的蔬果,所以不能久放,低价卖出去也没什么,这些西红柿最有价值的还是果壤里面的那些种子。   那些贵族家里的植物种子放了十万年都还价值斐然,他们只要能够把那些西红柿种子牢牢地窝在手里,凭借着这些种子,他们泰德家族扬名整个星际,重新回到名门贵族之列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一想到这些,曼德尔就不由得激动得满脸通红。   一颗西红柿里面有两三百粒种子,那这两筐西红柿加起来,怎么着也有一两百颗西红柿了,这得是多少种子了?   曼德尔摇了摇脑袋,简直不敢细算了。   这么多的西红柿种子,他只是想想,就觉得快兴奋地喘不上气了。   索兰德见父亲明显误会了自己的想法,没忍住解释道:“你想多了,我说的就是一整颗西红柿,没有要取种子出来的意思,我没有垄断西红柿种子的想法,依照我们家的这个情况,也垄断不了,不如拿来当个卖点,也算是卖个人情,还能顺便结交一些人脉。”   而且这么多西红柿低价卖出去了,只要卖家稍微上点心,说不定几个月后就有他们新人类自主培育出来的西红柿面世了。   索兰德知道自己低价卖西红柿的举动有些傻,毕竟三百万不到的价格,就能买到一整颗西红柿外加里面的几百粒种子,算下来和白捡的也没什么区别了。   然而索兰德本来就没有特别大的野心,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靠着木门奇遇成为星际的西红柿大王。   过惯了贫苦生活的他只想靠着西红柿赚上一大笔钱,然后带着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当然了,要是能够顺便在星际推广一下西红柿,让这个以前只在传说中出现过的蔬菜,成为星际人人都能尝到的寻常食物,那就更好了。   “还是你想得周到。”南丽丝知道儿子说得对,他们以前生活在中央星,见多了那些皇族贵族嚣张跋扈的样子,他们这种没什么根基的普通人,要是被那些人盯上了,别说靠着西红柿种子称霸一方了,想活下来都够呛。   曼德尔也不是什么不懂世事险恶的理想主义者,他知道儿子顾虑得对,当即也顾不上心疼了,直接按照索兰德的意思给游戏里面的军团长发去了两条信息。   凯洛格是一位富二代,他家倒不是什么显赫的贵族,不过是祖上运气好,抽到了一个矿产丰富的中等星,然后靠着倒卖矿产,慢慢地发了家。   和索兰德家里一代不如一代,慢慢败光了家产的情况不一样,凯罗格家里是能人辈出的,他的曾祖父、祖父、父亲,经商都很有一套。   也可能是他们杜克家族运气好,总之就是不管他们投什么都疯赚。   等到了凯洛格这一代,他们杜克家族的资产已经遍布了整个星际大部分的行业。   医药、军工、武器、营养液、房产,这些行业杜克家族都有涉猎,并且发展得都还很不错。   凯洛格的堂哥更是靠着自己的能力和钞能力当上了第二军团的副团长,可以说钱权杜克家族都拥有了。   凯洛格没有他堂哥的心气,觉得按照自家的资产,光是他每年的分红,就足够他舒舒服服地生活了,所以他也就不想努力了,每天就玩玩全息游戏,再在自家那一千两百多颗星球上到处走走,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星际荣耀是凯洛格最近玩的游戏,曼德尔觉得他在游戏里面一氪就是好几千万星币,实在是壕无人性,其实星际荣耀后面的游戏公司就是杜克家族的产业,他在游戏里面氪的金,到最后都会变成分红回到他手里。   而且星际荣耀是最近口碑和热度都爆棚的热门游戏,按照现在的势头,等到年底,凯洛格能够拿到手的分红绝对比他在这个游戏里面花掉的星币要多得多。   作为在整个星际荣耀玩家里面都有名的星际玩家,想抱凯洛格大腿的人从来就没有少过,他早就已经拒绝接受陌生人的消息了。   不过因为曼德尔之前负责过一次他们军团的后勤资产,所以在凯洛格这里勉强混上了一个靠后的好友位。   以前曼德尔知道自己抱不上凯洛格这个大腿,所以从来没有给他发过私心,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给神壕发私心,竟然是要和他做生意。   曼德尔这一早上接受到的信息太多,大脑已经处于宕机状态了,所以他给凯洛格的私信也没有怎么琢磨,直接就开门见山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老大,我手里有新鲜的番茄,昨天刚从番茄藤上摘下来的,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西红柿各个角度的照片×5。”   “因为是第一批西红柿,所以价格真的很便宜,只要十把激光枪,一万枚能源石就能买一个。”   “一个西红柿里面至少有两百粒种子,活性绝对比科研院里的那些种子高。”   “切成一半的番茄横切面图片×1。”   凯洛格看到这些私心的第一眼,直接就气笑了。   对方发消息之前,真的过了脑子吗。   不说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真的西红柿,就算是有,那么珍贵的东西,怎么可能就只值十把激光枪,一万枚能源石?   他简直是在侮辱西红柿!   后面的私信就更加离谱了,什么是卖一整个西红柿,里面还有几百粒植物种子?   这人骗人之前,是连星网都不上吗?他是不知道植物种子的价格?随便一枚植物种子的价格都不知道这十把激光枪,一万枚能源石了吧?   这要是放在现代,就相当于有人愿意以卖白菜的价格,卖你白|粉,瘾|君子遇到了都得称呼一句活菩萨的程度。   但凡是换个稍微正常一点的人,消息一看完,就会直接把曼德尔给拉黑举报一条龙了,举报理由就不用说了,妥妥滴诈骗嘛这不。   然而凯洛格不是个正常人,这不是说他是个傻子,而是他这个人拥有了一切的物资后,已经觉得生活没有多少乐趣了,难得遇到一个这么低智商的骗子,看在对方发来的图片还算真实,至少比科研院从古籍上找到的西红柿图片要真实的份上,他愿意和对方聊上几句。   就当给无聊的生活添加一些乐趣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凯洛格忍着笑意回了两个问号。   这边曼德尔消息发出去后就一直很紧张地等着对方的回复。   不过索兰德对此是没抱太大期望的,他想着要不然还是冒点风险把西红柿挂几个在拍卖网站算了。   然而就在这种大家都没怎么抱希望的情况下,凯洛格竟然会消息了,哪怕只是两个问号,也足以让曼德尔激动了。   曼德尔连忙回道:“西红柿,真正的西红柿,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们可以全息通话,我现场吃给你看。”   不得不说,一般的骗子是不会提出这种要求的,星际世界发展迅速,在设备的支持下,全息通话凯洛格不但能够见到西红柿图片,还能见到西红柿的实体样子,要是曼德尔愿意的话,他只要升级一下星网手环,甚至还能和通话的对方共享五感。   凯洛格这下是真的来了一些兴趣,他饶有兴致的回道:“行,那就开全息通话,我倒是想看看,你这番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第46章 [VIP]   看完凯洛格的回复, 曼德尔没好气地撇了撇嘴:“什么东西?还能是什么东西,不就是番茄吗。”   凯洛格不想给这个低智商骗子太多的准备时间,几乎是前脚刚把消息发过去, 后脚就发去了视频通话请求。   不得不说, 索兰德他们真是被对方这急躁的行事风格给弄了个出其不意, 原本他们还想着把西红柿切开后一片片平铺在盘子上,然后再摘几小簇桂花放在盘子里面装点一下的。   那些有钱人不就是喜欢这个调调吗,好像原本就不好吃的, 配上精致的餐具和配饰后,就能变得好吃一些了。   索兰德见对方视频通话都打过来了, 显然是没有时间让他们慢慢布置了,最后慌乱之下,他只能伸手把曼德尔往装西红柿的塑料筐边一拉。   索兰德往曼德尔手里塞了一个西红柿后, 又朝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就这样接通全息通话。   曼德尔一想到自家的这些蔬菜能不能够顺利的卖出第一单,就靠自己接下来的表现了,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干过什么大事的曼德尔紧张得直冒冷汗,他深深地呼吸了两口气后,才颤着手指头按下了通话键。   全息通话链接的瞬间, 曼德尔的人物景象就以立体的形态出现在了凯洛格面前。   看清楚对方的样子后,凯洛格有些意外, 因为站在他面前的人看起憨厚老实,并不太像他之前接触过的那种精明奸猾的骗子。   曼德尔实在是他紧张了, 他抬手擦掉自己额角留下来的汗水后, 朝着镜头十分拘谨地挥了挥手:“嗨,老大。”   凯洛格没想到对方见到自己后, 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打招呼,这让他的心情十分的复杂——他这么老实又有礼貌,弄得他那些想要辱骂骗子的话都卡在了喉咙口,上不去、下不来的,倒是不知道让他该作何回应了。   然而曼德尔紧张得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对方的回应,他打完招呼后就像是面试一样举起了自己手里的西红柿。   这下凯洛格也顾不上回应,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曼德尔手里拿着的西红柿给吸引了。   刚从藤蔓上摘下来没多久的西红柿,果蒂翠绿,果子绯红,最难得的是在全息通话下,竟然还能隐隐看到果皮下那层果肉的筋络。   凯洛格收起来之前玩闹的心思,他十分认真地端详着曼德尔手里的番茄,他觉得这无疑是一件做工十分精湛的艺术品,哪怕这不是真正的西红柿,就冲着这份逼真,他也愿意以曼德尔最开始提的价格买上十个八个,然后凑成一盘,摆在自家的餐桌上当个不错的装饰品。   然而还不等凯洛格开口提出要买下这个仿真西红柿,曼德尔就自顾自地捧着西红柿啃了起来。   之后就是让凯洛格三观炸裂的场景了,那个看起来只是装饰品的番茄,轻易就被曼德尔啃下来一块,他能够清楚地看到,有红色的汁水顺着对方刚啃出来的缺口处蜿蜒流出。   凯洛格有些迷糊地想——在整个星际中,有这种材质柔软不脆,缺口处还能留出汁液的红色矿石吗?   然而结果显然是没有的,作为依靠矿石起家的杜克一族,凯洛格从小就对星际的各种矿石如数家珍,他心里明白,在整个星际中,没有任何一种矿石能够拥有这些特质。   更别说曼德尔两口咬下后,担心凯洛格看不清楚,还把已经能够看到果壤的大半个番茄往摄像头上怼了怼。   那西红柿里面红色的果壤,以及数不清的黄色颗粒,都在昭示着一点——这个西红柿绝对不是像凯洛格最开始想的那样,是工业塑造下的产物。   一般的装饰品,能够把外表做得和真的一般无二,却很难复刻出一个番茄里面的景象。   要知道番茄已经灭绝十万年,现在出来几张图片外,根本就没人知道真正的番茄到底是什么样子,更别说了解番茄内部的构造了。   虽然星际科技发达,但是那只体现在武器和重工业上面,轻工业方面因为十万年那场大爆炸,数造成了不清的技艺和文化直接断层,现在会雕刻的匠人都不剩几个了。   凯洛格实在是想不出来,在整个星际里,还有哪位匠人能够做出这么逼真的西红柿装饰品?   所以哪怕很荒唐,哪怕事情荒谬到让人不敢相信,凯洛格此时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手里拿着的西红柿,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是真的。   植物在星际已经消失得太久,就到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凯洛格都不愿意放弃:“好,我同意你提的交易条件,我马上就去准备你要的那些东西,你把你那里的坐标发给我,东西一凑齐我就过来找你。”   一听对方说要自己的坐标,曼德尔连忙看向了索兰德,询问他的意思。   索兰德点了点头,让他把偏远星的坐标发过去,末了又让他补充发了一条消息:“我们手里不止有西红柿,还有蔬菜和植物,你可以多准备一些交换的物品,武器、能源石以及储物戒指,这些东西我们都是要的。”   凯洛格收到坐标后,就挂掉通话去购买对方要的物资了。   虽然曼德尔还没有吃完手里的那个西红柿,不过凯洛格少爷可没有眼巴巴看着别人吃好东西的习惯,尤其是对方吃的东西他还没有办法立即吃到嘴里的时候,他选择眼不见心不烦。   凯洛格不差钱,人脉也很广,只用了两个小时,就有人从e-3455旁边的高等星上给他凑齐了需要的东西,并且专门开着私人星舰送到了他手里。   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凯洛格稍微清点了一下,二十把激光枪,五门离子炮,远超曼德尔最开始提出来的要求,另外还有整整二十枚储物戒指,都是市面上流通的最大用量,空间达到了整整五十个立方。   虽然曼德尔没有要求储物戒指的容量,但是给凯洛格准备东西的人想都没想,一切都按照最好的给他采购了。   二十个储物戒指里面,都装满了激活激光枪和离子炮要用到的能源石,数量也远不止之前曼德尔要求的数量。   作为天之骄子的凯洛格,已经习惯了别人的追捧和用心,他收下东西好,朝对方满意的点了点头。   专门开着私人星舰给凯洛格送东西的人是个生产新口味营养液的商家,见杜克家的小少爷满意了,他心里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只要凯洛格能够满意,回头随便对他的父亲提上他两句,他公司生产的营养液也就不愁销路。   对方十分的识趣,连句要星币的话都没有提,见凯洛格急着出门,他也十分利索地离开了。   凯洛格有十几辆私人星舰,这次来e-3455星度假,他也是带了二十位保镖的。   杜克家族高薪聘请的专业人才,在当保镖之前,都是军团中的精英。   有这二十位全身携带者先进武器的保镖保护,凯洛格根本就不担心曼德尔是坏人,对方要是胆敢对他生出什么坏心思,估计直接就被他私人星舰上装载的爆能炮轰得渣渣都不剩。   凯洛格乘坐的私人星舰性能优越,全速前进的状态下,三个小时不到就抵达了偏远星星上空。   原本保镖队长见雇主突然就要去一个从来都没有去过的偏远星,从出发到现在,他心里的那根弦就一直没有松下来过。   然而在见到这个偏远的小星球上空,连个最基本的防护罩都没有安装的时候,保镖队长原本提着的心就放下了一半了。   要知道星际不缺星盗,但凡是条件稍微好一点的星球主人,那都会在自家的星球上空安装防护罩的。   防护罩这玩意儿按照防护范围和防护等级的大小高低定价。   最好的防护罩能够抗住至少一千发爆能炮的集中轰炸,不过其过硬的价格就代表其身价也不低,这种防护罩一平方的防护面积要价就要二十万星币,如今只有中央星达到了百分之八十的覆盖范围。   其他星球最多也只会在整个星球最重要的地方安装这种高级防护罩,其余的地方就安装价格最低的防护罩,只用花上一百多万星币就能罩住一整个中小星球,可以说是非常的物美价廉了。   这个星球面积不大不说,主人连最便宜的防护罩都没有安装一个,可想而知对方也没有什么精尖的武器,和过硬的军事储备。   有了这个认知后,跟着凯洛格过来的保镖稍微放松了一些,星舰长操纵着星舰停在了一片空地上后,不由得对身旁的人吐槽道:“也不知道这个破地方有什么好的,连个停星舰的地方都没有,少爷他能够在这个地方得到什么东西?”   副舰长闻言耸了耸肩:“谁知道这些富家公子是怎么想的。”   星舰登录的动静很大,索兰德他们听到动静后连忙跑了出来。   索兰德让母亲留在家里收拾厨房里面的东西,只拿一小部分西红柿和蔬菜去客厅,其他的都先找东西遮起来。   交代完南丽丝后,索兰德开着采矿车载着曼德尔往星舰停靠的地方赶。   采矿车速度不快,全速行驶的情况下,一个小时也就五百多公里,好在凯洛格他们停的地方不算特别的远,只用了半个多小时索兰德就见到了人。   凯洛格看到索兰德他们从那辆破旧的采矿车上下来的时候,差点没有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他看来,这种型号的采矿车,早就应该变成工艺垃圾了。   凯洛格从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面放出自己最爱的悬浮跑车后,朝曼德尔他们招了招手。   索兰德对凯洛格也是充满防备的,尤其是见对方还带了这么多全副武装的保镖,他担心对方见利起意,说什么都只愿意让他带一个保镖。   保镖队长虽然没有把曼德尔他们两个人放在心里,但是还是担心对方有埋伏,不等凯洛格开口,他就率先反对道:“不行,谁知道你们会不会有埋伏,我家少爷可不能冒这险。”   凯洛格虽然心大,但是他也是惜命的,所以保镖队长的话也确实说到了他的心坎上,虽然对方就只来了两个人,看起来也不太像什么不好对付的主,可是他还是不敢放松警惕,担心对方扮猪吃老虎。   凯洛格不愿意以身犯险,索兰德也不愿意把这么一群凶神往家里带,最后他只能往后退一步,开口说道“要不然这样,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和我父亲去把你要的东西带过来,我们就在这里交易。” 第47章 [VIP]   在双方都心存芥蒂的情况下, 索兰德的提议无疑是最可行的,所以凯洛格也没有多犹豫,当即点头表示:“行, 就按照你说的办。”   索兰德也不是磨磨蹭蹭的性子, 凯洛格刚一点头, 他就立马转身往自己家的采矿车那边走。   凯洛格连忙把人叫住了,随后他不可置信的开口道:“等等,你就开这破烂玩意儿走?”   索兰德无奈地摊了摊手, 反问道:“那不然呢?”   索兰德这话一出,曼德尔觉得儿子的语气略微有些生硬了, 当即开口替他找补:“是这样依誮的,我们也是刚到这个偏远星没多久,很多东西都还没有来得及置办, 这辆采矿车目前是我们唯一的交通工具。”   曼德尔以为凯洛格是觉得他们开着采矿车回去取东西耽搁时间,又连忙补充道:“您放心,我们住的地方离这里没多远,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不然您回星舰上休息一下,我们很快就回来。”   半个小时?倒是不长,不过凯洛格一想到自己原本还能少等一会儿后, 这眉头就不由得皱成了川字。   凯洛格伸手指了指自己心爱的座驾,朝索兰德矜贵地抬了抬下巴:“你开我的车去, 我这车有自动巡航功能,你只用控制方向就行了, 操作很简单的。”   凯洛格有钱, 但是他不傻,所以他说完后还不忘补充了一句:“不过我这车很贵, 要不这样,你自己开车回去,你父亲留在这里。”   凯洛格的意思很简单,曼德尔要留在这里当‘人质’,以防索兰德开着他的悬浮跑车直接跑路。   索兰德对此是没有什么意见的,曼德尔见状也只能把原本想要拒绝的话默默地咽了回去。   这最新款的悬浮跑车性能那真是没得说,原本半个小时的路程,索兰德只花了几分钟就到了。   从古至今,男人都是爱车的,索兰德也不例外。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他还恋恋不舍的摸摸了手边的操作屏。   这辆悬浮跑车的价格肯定不会便宜,也不知道他拿一盆鲜花和凯洛格换的话,他会不会愿意?   要是一盆不行,那两盆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索兰德回程的时候,除了五个西红柿和二十棵蔬菜之外,还往车上搬了两盆盆栽,一盆芳香馥郁的桂花,一盆没什么香味,但是开着奶油色带绿边菊花。   那盆菊花最好,正在盛花期,索兰德特意数了一下,不算上花苞,这盆话都有二十三朵盛放的菊花。   要是凯洛格不傻的话,应该是不会拒绝索兰德用盆栽换跑车的提议的,这么多开得正好的菊花,他拿回去随便做下保鲜措施,拿出去也能值不少的钱,他这辆跑车就算是价格再贵,二十几朵真花也足够买下来了。   索兰德在回家取东西的路上,也不是一点都没有为曼德尔担心。   诚然曼德尔这个父亲不算是称职,但是到底也是索兰德的亲生父亲,凯洛格带了这么多保镖,他留他一个人在那里心里也是有些忐忑的。   然而等到索兰德开着悬浮跑车回来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曼德尔一个人留在敌方大本营,不但没有遭罪,竟然还享受了起来。   索兰德来回加上搬东西也就是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原本空荡荡的荒野已经变了一个样。   凯洛格在星舰旁边搭了一个星空房,这会儿曼德尔和他正舒舒服服地坐在里面,一边吃点心,一边聊天呢。   索兰德深知曼德尔是个嘴上没有把门的主儿,担心他会在不知不觉间被人套了话,他搬着东西下车的动作都快了几分。   凯洛格看到索兰德回来,当即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用丝帕擦掉手上的点心碎屑后,他才慢慢朝外面走去。   凯洛格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全程没有看过曼德尔一眼,因为这个人看着憨厚,其实是个混不吝,他刚才套了他好久的话,他都是一味的装傻,一会儿夸他的麋鹿兽肉羹好吃,一会儿说蜂王浆水好喝,就是一句都不提自家的蔬果,只说等索兰德拿回来他就知道了。   凯洛格和曼德尔相处的这小二十分钟,憋屈得不行,偏偏顾虑到双方之后还要谈生意,他还不能随心所欲的发脾气,只能默默地忍下心中的不快。   不过在看清楚索兰德手里拿的东西后,凯洛格觉得自己先前曼德尔的忍让是再值得不过的了。   之前曼德尔和凯洛格说的就是西红柿和蔬菜,所以他也就以为索兰德只有西红柿和蔬菜。   不得不说,真正的西红柿和蔬菜只看外观,就绝对不是那些由冷冰冰的矿石做出来的装饰品所能够比拟的。   对着自家的第一位客户,索兰德是一点都没有吝啬,他直接递了一整个西红柿给凯洛格:“我这是真正的西红柿,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可以先尝一尝,然后我们再谈交易的好事情。”   原本索兰德是想把一整个西红柿切成小块,让凯洛格的保镖也尝一尝味道的,毕竟这些人作为富豪家的保镖,年收入也很客观,说不定也能成为他们的潜在客户,不过他又想着这些富家公子别的不多,就是臭毛病多,可能不会愿意和自己的手下分享同一种食物,所以他就改变了做法。   毫不夸张的说,凯洛格伸手接过西红柿的时候,自己的整只手都在抖个不停。   冰冰凉凉地触感一入手,凯洛格就不由得浑身一颤——这就是西红柿!真正的西红柿。   作为富贵了几十年的主,哪怕知道手里的西红柿价值不菲,凯洛格也没有失态太久,他很快就回过了神来。   凯洛格的表情实在是太虔诚,以至于他捧着西红柿一口咬下去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之前已经尝过西红柿味道的索兰德和曼德尔都没忍住跟着咽了咽口水。   凯洛格发誓,在他的牙齿咬破西红柿果皮的那一瞬间,他的味蕾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绝妙享受。   一口真正的西红柿果肉下肚,凯洛格甚至都想打通讯去科研院所辱骂那里的研究员了。   随便研究出个口味不一样的营养液就敢带上番茄的名头,那些连真正西红柿都没有见过的人,哪里知道番茄是什么味道呢?   就研究院研究出来的那个玩意儿?配叫番茄味营养液?这不妥妥滴是在往自己的脸上贴金吗?   要是西红柿能够说话,肯定是要直接报警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了!!!   “等一下!”   一口西红柿下肚,凯洛格就迫不及待地张口想要咬下一口,然而他的动作立刻就被索兰德出声阻止了。   难得的一顿饕餮盛宴被打断,凯洛格不怎么高兴地问道:“怎么了?”   索兰德朝凯洛格礼貌一笑,然后从盘子里把剩下的四个西红柿拿出去塞到了曼德尔怀里。   做完这些之前后,索兰德把盘子举到凯洛格面前,开口说道:“麻烦你把你手里的西红柿给我一下。”   在凯洛格和他的保镖不解的目光下,索兰德接过了他手里的番茄,然后从兜里抽出一支勺子,把西红柿里面带着种子的果壤全部挖了个干净。   没错,索兰德就是这么有原则,这个西红柿虽然是他送给凯洛格试吃的,但是西红柿里面的种子他是要收起来的。   这叫什么?这叫该大方的时候大方,该节俭的时候节俭。   凯洛格看着索兰德的东西,也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了,这西红柿的果壤里面这些黄色的小颗粒,那都是西红柿的种子。   此时此刻,凯洛格无比的庆幸,自己的仪态是找皇宫里面的侍从专门学过的,这导致他不管遇到都好吃的食物,都会斯条慢理的慢慢品味,要不然的话,他刚才一大口咬下去,估计除了西红柿外面的果肉外,还得咬下一大口果壤。   那怎么着也得有个几十粒西红柿种子了。   就算是财大气粗如凯洛格,也没有豪横到能够把植物种子当食物吃的地步。   索兰德小心地取下果肉后,又把剩下的大半个西红柿还给凯洛格。   凯洛格看着盘子里面那一个团带着种子的果壤,觉得手里的西红柿都没有最开始那么好吃了。   最后凯洛格实在是忍不住了,他三两口吃掉手里的西红柿后,直接和索兰德商量道:“你手里的西红柿和盘子里面的这些种子我都要了,你说个价钱吧。”   索兰德强忍住心中的激动,面上十分淡然地说道:“价格我父亲之前已经和你说了,十把能源抢和一万枚配套使用的能源石能够换一个西红柿。”   凯洛格闻言直接大手一挥:“我手里有二十把激光枪,五门离子炮,以及二十枚容量足有五十个立方的储物戒指,里面都装满了能源石。”   凯洛格作为杜克家族的一员,从小就跟着父亲在生意场上混着,和索兰德这种明显没有多少阅历的人谈起生意来,对他来说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都知道你这些东西的价值,我也不会让你太吃亏,这些东西我都给你,就和你换剩下的这四个西红柿,以及盘子里面的这些种子。”   “至于你说的那些青菜,我也都要了,我直接给转八千万星币,怎么样?”   不得不说,凯洛格真是云淡风轻地给了索兰德一个无法拒绝的价格。   天知道索兰德原本都已经做好了被压价的准备了,毕竟对方是富豪,最会争名逐利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凯洛格竟然还会自己抬价。   这可是二十把激光枪,五门离子炮以及整整二十枚最大容量的储物戒指,与之相比,储物戒指里面的能源石就已经不算什么了。   至于那八千万的星币,对于索兰德来说就更是意外之喜了。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那必须得同意啊。   不过凯洛格让利让得太过爽快,以至于索兰德都不知道该不该把车上的桂花和菊花搬下来了。   最后还是想要用有一辆合适代步工具的念头占了上风,索兰德对凯洛格说了一句稍等后,转身走到悬浮跑车旁边,打开了副驾驶,左右手各抱着一盆盆栽鲜花走了回来。   短短半天,凯洛格收到的冲击已经超过了了他之前几十年的总和了,他看着索兰德手里抱着的东西,声线都颤了起来:“这、这是鲜花?”   怎么回事,植物不是已经灭绝了吗?西红柿和蔬菜还好说,凯洛格可以在心里说话这些,是索兰德祖上存留下来的植物种子,运气很好地没有和其他植物种子那样失去活性,被他们侥幸培育了出来。   可是这猛不丁就拿出两盆植物出来,还都是开着鲜花的植物,是不是太过分了一些?   这是不是也太考验一个人的承受能力和想象力了?   这可是植物,不是以种子状态存货的,在之前的十万年里,星际从未有过植物出现,索兰德家里就这么幸运,不但有西红柿和蔬菜的种子,还有花种,并且还都顺利的发芽、长成、开花了?   凯洛格此时是真的有些怀疑人生了,曼德尔一家有着这么牛逼的实力和运气,竟然还这样苦逼地待在这么一个荒芜的偏远星?   这个世界是不是已经崩坏了?   然而不管凯洛格脑袋里在进行着怎么样的头脑风暴,这送到他面前的植物,那决计是没有不要的。   这可是鲜花!活生生的鲜花,按照索兰德的介绍,这两盆花一盆叫桂花,一盆叫菊花。   杜克家族的实际掌权人,也就是凯洛格的爷爷马上就要过寿了,凯洛格觉得自己要是能够把那盆桂花作为生日礼物献上去,肯定能够轰动整个家族! 第48章 [VIP]   凯洛格看着索兰德怀里抱着的两盆鲜花, 眼睛亮得惊人,要是有熟悉他的人在场,就知道小少爷对这两盆送上门的宝贝盆栽是势在必得了。   凯洛格痴迷地端详着面前的鲜花, 头也不抬地说:“一亿星币, 你把这两盆鲜花都卖给我。”   送上门的星币, 索兰德自然是不会拒绝,他点了点头道:“可以,不过我手里不止两盆鲜花, 剩下的那些鲜花回头我还是要卖给别人的,后期我自己还会在繁殖一些, 所以这两种鲜花并不是您独有的,希望您能明白这一点。”   索兰德不傻,既然他从云景那里得到了这些鲜花和蔬菜, 就证明以后这些东西都会在星际慢慢繁衍过来。   他总不可能为了挣钱,就只卖两盆鲜花出去,把剩下的鲜花都砸手里,所以有些丑话他得说在前面。   就算现在索兰德不往外面大肆倾售这些鲜花和蔬果,等他以后自己种植出规模了,那也是要往外面卖的。   所以凯洛格手里的这些蔬果和青菜,也就这一两年里面要稀罕一点, 等到以后市面上出现得多了,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做生意嘛, 索兰德觉得自己有必要先把这些事情说清楚,免得之后凯洛格再来和他计较。   其实索兰德也没有想过自己只花这么一点钱就能垄断索兰德手里的蔬果和植物, 但是听他说他手里还有其他的鲜花后, 他还是有些意外的。   毕竟植物娇贵,能培育出两盆就已经算是奇迹了, 凯洛格真没想到索兰德手里竟然还能有存货。   凯洛格伸出手指点了点自己的下巴后,笑道:“那多麻烦,既然你反正都是要往外卖的,你不如就都卖给我,你看这样行不行,不管你手里有多少蔬果和植物,我都要了。”   凯洛格颇为自得地强调道:“我们杜克家族虽然不是星际上最有钱的家族,但是财力雄厚,怎么也能排进前五,你再去找销路也麻烦,我一次性都买下来,你省心,我得利,双赢的事情。”   不得不说,凯洛格的提议对于索兰德来说很有诱惑力。   原本他就想要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全部卖给一个人的,只不过他觉依照自己的人脉,可能找不到能够一次性吃下这么多蔬果和植物的人,没想到在家里一向透明的曼德尔这次如此的给力,竟然把杜克家族的人给找来了。   杜克家族盛名在外索兰德自然也是知道的,可以说只要人活着,就不可能不和杜克家族打交道,因为对方的影响力,可以说是覆盖了新人类生活中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索兰德倒是不怀疑杜克家族的影响力,可是他面前的凯洛格看起来年纪不大,也并不是杜克家族的实际掌权人,他手里的蔬果和植物数量可有不少,他不确定对方是不是真的有一口气包圆的实力。   不过这明摆着要得罪人的话索兰德只是在心里想了想,并没有直接问出口,他试探性地说道:“我手里还有不少的蔬菜和植物,您要是想全部包圆的话,就算我给你一个超低价,可能最后的数额也不会太低。”   凯洛格活了几十年,往上数几辈家里都是数得出名字的有钱人,以前他在外面行走,从来就没有人担心过他买东西会给不出钱。   深感自己被看低了的凯洛格强忍着心中的不快,没好气地对索兰德说道:“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一向说话算话,你只管把东西拿过来就是了,星币我肯定一个子都不会少你的。”   见凯洛格态度如此坚定,索兰德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他捻了捻自己的手指,直接就笑开了。   “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您要是能够把我手里的蔬果和植物全部买下,我也给你一个超低的实在价,这西红柿,后面的我算你三百万一颗,种子我也不要了,都给你,青菜没有种子,你买回去也不好繁育,可能只能吃口新鲜的,所以我五万一颗卖给你,至于这鲜花嘛,你也是知道,真的是稀罕东西,价格也便宜不了,就按照你之前说的,五千万星币一盆,顺带着我还能教你该怎么扦插,繁育,算是卖个人情给你了。”   在现代极其普通的扦插,分枝,在星际因为植物绝迹一久,已经成了所有人都没听说过的秘法。   虽然星际世界科技现金,各种基因繁育修复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了,但是这些技术之前都用在人体和星兽上,从来没有应用在植物身上过,索兰德主动提出要教凯洛格这些技术,除了是想卖个好之外,也知道这些东西别人稍微研究一下就能弄明白。   在这种情况下,索兰德藏着掖着也没什么必要,还不如拿来做个顺水人情。   索兰德这个价格一出,凯洛格脸上的笑容就又诚恳了几分,这个价格确实是远超出他预想的低价了。   至于植物繁育,凯洛格是真的没太当回事,星际有能力的研究员很多,之前大家对植物没有了解,那是因为星际已经没有植物存在了,就他们杜克家供养的那几个研究院,随便给盆植物,给几颗种子,用不了多久就能出研究结果。   不过索兰德的这份好意,凯洛格还是领情的。   这可是新鲜的蔬果和鲜活的植物,凯洛格已经可以想象的,等他带着这些东西回中央星的时候,爷爷和叔伯父亲将会怎么样夸奖他。   皇家研究院一款番茄味营养液就赚了个盆满钵满不说,往往还供不应求,凯洛格手里有了真正的西红柿和蔬菜最后,还能研究一个升级版西红柿味的营养液,除此之外桂花味道那么香,稍微提炼一下,还能研究出桂花香水,那不妥妥滴吊打同类那些不香味远不如它的商品?   凯洛格甚至已经想到自己回到中央星后要单独成立一家营养液公司和日用品公司了,靠着他手里的这些东西,再好好经营一番,哪里还愁会赚不到钱。   到时候他们杜克家族最没什么存在感的二房,还愁打不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然而凯洛格对未来的种种美好畅想,都中断在了索兰德来回三趟运回来的这些蔬果和植物上面。   索兰德想着自己今天要是错过凯洛格这一只肥羊后,下次再遇到这么一个财大气粗的卖家就很难了,所以他是一点都没有纠结,就给自家留了十颗西红柿,一把青菜,和一盆南丽丝最喜欢,开得最好的桂花之后,他把剩下的东西全都给凯洛格带了过来。   结果就是一向没为钱发愁的凯洛格,看着索兰德和曼德尔两父子站在蔬果堆前面,一颗颗的数着西红柿和青菜的时候,看着自己账号上剩余的星币默默发愁。   这些蔬果数量太多,索兰德和曼德尔数的时候也没有太较真,最后给凯洛格报的勉强算是整数,多的几个西红柿和几颗青菜就算是搭头了:“十九盆鲜花、两百三十颗西红柿,七千四百颗青菜。”   索兰德打开星网手环算了算后,强忍住心中的激动对凯洛格说道:“这些东西加起来一共是十七亿八千八百万。”   凯洛格闻言可耻的沉默了,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他的星网账户上别说是十七亿八千多万星币了,就连七亿星币都没有。   这不是凯洛格不够有钱,而是在星际世界里,星币的购买力很强,一般的基层公务员,一个月的薪资也就八百个星币,之前南丽丝在中央星的时候,一个人打两份工,一个月的收入也才刚刚超过五百星币。   硬要说起来,凯洛格的家底凑一凑还是有十七亿星币的,不过这些星币变成了各个星球上的房产,变成了私人星舰,悬浮跑车,以及大大小小的公司股份。   毫不客气的说,在整个星际中,就连帝国的君王冕下,都不可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星币出来。   凯洛格怎么都没有想到索兰德手里竟然有这么多的蔬菜和植物,之前夸下海口的大话,这会儿都成无形的巴掌,一巴掌一巴掌地扇在了他的脸上。   偏偏凯洛格还不能不买,因为索兰德的这些东西在星际是独一份,不管被谁买去,都可以靠着在这些东西得到特别大的利益,他绝对不愿意让别人来掺一脚的。   而且索兰德确实没有报高价,他要是把这些东西挂到星网上去拍卖 ,得到的星币只会多,不会少。   可是原本价格可以说是低廉的好东西,数量一多起来,加在一起,就成了一个凯洛格不能承受的天文数字了。   其实报出价格后,索兰德的心里也很戒备,毕竟这些东西的价格不菲,对方又人多势众,他真怕对方会直接抢了东西就走,要是遇到再心狠一点的人,走的时候反手再给他们两枪,他们也抵抗不了。   虽然说自己手里握着这么多的宝贝,但是因为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势力,导致索兰德在凯洛格面前也硬气不起来。   最后索兰德见凯洛格面露为难,遂主动说道:“这个数额确实很大,不过没关系,您要是觉得有负担的话,给我十亿星币就行,剩下的就当是我和你交个朋友了。”   索兰德这话一出,曼德尔就心疼得直接倒抽了一大口冷气。   好家伙,这一下子就砍掉了七个多亿的星币?要他说来,这么费星币的朋友,不交也罢。   凯洛格神情复杂地看了索兰德一眼,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后,下定了决心:“你,你等等,我给我哥打个通讯,让他给我转钱。”   凯洛格的哥哥伊迪克虽然不是杜克家族的实际掌权人,但是因为经商能力出色,现在也被他们的爷爷伊杜克.莱斯特带在身边学习着打理家族产业,杜克家族的人都知道,只要历练上十几年,伊迪克就算当不了杜克家族的实际掌权人,那也将是家族中话语权数一数二的重要人物。   接到凯洛格通讯的时候,伊迪克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小憩,在外人看来,他是老家主寄予厚望的接班人之一,实际上他上有因为儿子有出息被爷爷格外看重的大伯要防备,下还有因为是幼子而被爷爷格外偏爱的小叔和小叔家里刚毕业进入集团的独子要小心。   对于自己这个不务正业,毕业后就耽于享乐的弟弟,伊迪克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会儿见对方大白天地打来消息,伊迪克没忍住眉心一跳,因为按照之前的尿性,凯洛格找他往往没有什么好事。   有时候伊迪克也是真的很无奈,为什么他的父亲和弟弟都是这么懒散的性子,好像人生的最大目标就是拿着家族给的分红混吃等死,一点都没有想过要进入集团给他一点帮助,让他一个人在集团里面对大房和三房的针对,举步维艰。   虽然以前凯洛格偶尔买东西买得过分了,也问伊迪克要过星币,但是听对方说要十亿星币的时候,伊迪克还是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我好像没有听清楚,你刚刚说你要多少星币?”   凯洛格也知道自己这次要的太多了,可是他这不是也没有办法了嘛,这可是蔬菜和植物,难道要因为舍不得花星币而拱手让人?   凯洛格赶在伊迪克骂人之前赶忙解释道:“大哥你没有听错,我说的就是十个亿,不过你别着急,我要这笔星币不是为了乱买东西,是要做正事来的,你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   听凯洛格说完后,伊迪克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不行,真正的植物和蔬菜?   他这个弟弟别是玩到头脑发昏开始做白日梦了。   而且那么多的植物和种子,真的就只花十七多个亿就能够买到手?伊迪克怎么不太信呢?   然而挂掉凯洛格的电话后,伊迪克又给负责凯洛格安全的安保队长打去了通讯求证,对方十分笃定的表示,小少爷确实遇到了卖蔬果和植物的商人,对方给的东西他也已经看过了,确实是真的。   之后安保队长用了许多的词语来夸赞那些蔬菜和植物的非凡之处,伊迪克听完只觉得自己已经开始头脑发昏了。   挂掉求证通话后,伊迪克把凯洛格发过来的蔬果和鲜花视频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后,还是抬手给他转了十个亿的星币过去。   虽然伊迪克没有表现出来,但是他也希望弟弟和保镖说的话能是真的,因为那将是他们一家出头的机会!   凯洛格被伊迪克挂断通讯后,就一直在星舰上不安地来回走动着,收到转账的消息后,他才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   不过就算是有了这十个亿的星币,凯洛格账户上的星币也不够支付索兰德的那十七亿八千万,不过只差几千万罢了,问题倒不是特别的大。   凯洛格知道索兰德卖给自己这些蔬菜水果的时候,已经自己压了不知道多少价了,他不是那种为富不仁的人,所以他压根没有想过要顺着他之前话少给他七亿多星币。   从星舰上下来之后,凯洛格的表情十分的淡然,一点都看不出刚才在星舰焦急等哥哥转账的窘迫。   凯洛格十分淡然地问索兰德要了账号,然后他抬手点了几下,就把十七亿星币转到他的账户上了。   星际世界转账是由超先进的智能主脑操作,所以几乎没有什么延迟,凯洛格确认转账后,索兰德几乎是马上就收到了这一笔巨款。   原本只有三位数的存款前面一下子就多了一串零,要不是现在周围还有很多外人,索兰德肯定就要忍不住跳起来了。   转完账后,凯洛格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咳了两声:“我现在手里只有十七亿星币,差你的八千多万星币,我就用我的这辆悬浮跑车和你抵了,我这两跑车出厂的时候差不多就是这个价格,你收下也没怎么吃亏。”   原本索兰德已经做好了自己自砍几屠龙宝刀的心理准备了,没想到凯洛格这么够意思,不但没有占着送上门来的便宜,还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的跑车给他抵账,真的是出乎他的意料。   索兰德也没有和凯洛格多客气,他伸手接过跑车钥匙和储物戒指后,这一单生意就算是做成了。   见凯洛格手下的人已经小心翼翼地在往星舰上面搬运植物和蔬果了,索兰德想了想,还是决定再拿出一点诚意维护好他们的这段关系。   所以在凯洛格提出要交换通讯的时候,索兰德报上自己的通讯号后,还不忘对他说道:“您稍等一下,我再回去给您拿一些东西。”   曼德尔和索兰德坐在悬浮跑车上回去拿东西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这个儿子是真的傻:“你卖那些东西的时候本来就已经给的是低价了,要说起来也是他占了便宜,我们吃亏,你怎么还要白送他东西?”   虽然这次曼德尔立了功,但是索兰德还是不愿意让他对自己说教,他一边操纵着悬浮跑车,一边头也不抬地说道:“这你就别管了,反正也不是什么特别难得的东西,就当做个人情了,你要知道,以后我们要卖的东西还很多,和凯洛格打好交道没什么坏处。”   在整个星际里,有钱的人很多,有钱又有权的人也不少,索兰德以前在军校的时候就没有少遇到过,那些大多高高在上,不把普通人放在眼里,虽然他和凯洛格相处的时间也不多,但是就通过刚才的那些事情就能看出来,他算是有钱人里面人品很不错的那一种人了。   和这种人做生意,既省心又安全,索兰德是傻了才不好好地抱着这条大腿呢。   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人脉,合这种人打招呼,吃点小亏怎么了,在这种情况下,吃亏才是福好吗。   而且索兰德要送凯洛格的东西,也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一大袋子原始世界挖来的泥土,以及五颗黄豆罢了。   这些东西放在星际世界价值斐然,但是在云景的超市里面,这只不过是索兰德换出那枚收纳钮时得到的附赠品罢了。   五颗黄豆很小,索兰德随手往兜里一揣就行了,倒是那一大袋子泥土,让凯洛格看到的时候有些回不过神来。   索兰德指着地上的那一袋子泥土解释道:“这是特殊研究过的土壤,植物在这个环境种能够正常生长,并且长势很好,你手里有那么多西红柿种子,回头可以种在这些泥土里面,要是效果也不错的话,你就可以按照这个成分配置营养土了。”   可以肯定的是,大爆炸刚过的时候,星际上大部分的土壤都是不适合植物生长的,因为那时候的科学家试种过很多次,结果都不尽如人意,经过十万年的改善,现在星际的那些土壤可能会好一些,但是也不一定适合植物生长。   索兰德给出的这一袋子土壤看起来没什么,实际上用处可就大了,至少有了这些土壤作为样板的时候,之后杜克家族的那些研究员在配置营养土的时候,能够少走不少的弯路,省下不少的种子。   凯洛格想着索兰德都能种出这么多蔬菜和植物了,那他说好用的泥土,那肯定是好用的,所以他十分郑重地从他手里接过了这一袋子来自原始世界的黑泥土。   见凯洛格收下泥土后,索兰德又自己的兜里掏出五颗圆溜溜的黄色种子:“这是黄豆,也是一种植物种子,送给你,你可以拿回去先种种看。” 第49章 [VIP]   星际世界植物已经绝迹太久了, 久到连凯洛格这种富家公子,都不知道黄豆是什么东西。   现在整个星际,估计只有各大高校植物系的学生能够说出个一三五了, 然而因为之前植物已经灭绝了, 植物系只能依靠以前留下的一些资料作为基础来研究这些植物, 没有植物,植物系的学生毕业后压根就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   这些年好多学校都因为报考的人严重不足,陆陆续续地撤掉了学校的植物系, 现在整个星际,就只有两所学校还有植物系的存在了。   毫无列外, 这两所学校都是由贵族出资创办的,所谓的植物系,就是给那些学习成绩不好, 也不想好好学习的贵族公子混个毕业证的地方,偌大一个星际,真正热爱植物,想要研究植物的人绝对不超过一万人。   不过饶是凯洛格不知道黄豆是什么东西,也知道但是植物种子,那都是好东西。   所以他也没有拒绝索兰德给的黄豆种子,而是十分爽快的接了下来, 然后投桃报李地从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大堆肉羹即食星兽肉罐头送给他当做回礼。   这些在凯洛格看来不值什么钱的东西,却是索兰德以前逛超市是只能远远望一眼的存在, 这些东西作为高级食品,针对的目标一向是那些不差钱的有钱人。   索兰德波澜不惊地收下了这些食物, 然后目送着凯洛格上了星舰。   关上舱门的时候, 凯洛格还朝索兰德比了一个以后多联络的手势。   索兰德点了点头,他好不容易才遇到这么一个钱多又好说话的主, 那必然是不能躺列了,那得每天都问候着,争取发展成长期客户。   等到星舰起飞后,在这一大片土地上,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后,索兰德才手耙脚软底点开了自己的星网账户。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   数清楚自己的账户余额后,索兰德觉得自己此时有些飘了,他必须的牢牢地抓着悬浮跑车的门,才能控制着自己不因为腿软而一屁股坐在地上。   暴富来得如此容易,索兰德看着自己那要数上好一会儿的账户,只觉得头重脚轻的,没有一点真实感。   索兰德艰难地把凯洛格给的那些食物搬到副驾驶后,自己又钻进驾驶座缓了好一会儿,才有力气激活悬浮跑车往家里驶去。   因为索兰德提前输入了目的地,所以他全程不用自己操纵,可以腾出精神思考之后的事情。   和所有突然暴富的人一样,索兰德现在最需要思考的事情,就是该怎么花钱。   和索兰德不一样,一辈子没有过过穷日子的凯洛格虽然因为刚才给了十七个亿出去,毅然已经成了穷光蛋,但是他一点都不慌。   回到星舰上后,凯洛格先是让身边的保镖给他找了两个用一整块红棕色矿石雕出来的花盆。   现在凯洛格心里想的都是想把索兰德给的黄豆种子种在地里,临时找不到其他的容器,只能把原本用来插装饰假花的花盆拿过来用,至于里面那些由各色宝石做成的假花,凯洛格看都没看,拔下来后随手就扔到一边了。   杜克家族自然也是有植物种子的,不过一共就两颗植物种子,被他的爷爷当做传家宝一样盯着,平常根本就舍不得拿出来让他们看,生怕离开专门定做的保鲜装备后,这些种子会彻底的失去活性,变成一颗发霉腐烂的种子。   现在凯洛格有了自己种下种子的机会,也不管哥哥伊迪克是不是再忙,直接给他打去了通讯,试图让他全程见证一下这个场面。   伊迪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家弟弟拿着十七个亿买了一大堆带着种子的西红柿,蔬菜和植物后,对方还能大方到直接送他五颗植物种子。   不得不说,有时候可能真的是傻人有傻福,也就是凯洛格这种行事全靠心情的二愣子,才会信了对方那看着像是无脑诈骗的说辞,开着星舰不辞辛劳地找过去,这要是换成一个稍微正常的人,哪里还会有后面的这些故事?   不过伊迪克觉得,有时候弟弟傻一点也不全是坏处,至少这次他的少一根筋给家里立了一个天大的功。   种黄豆其实真没有什么好看的,就是在花盆里面装满泥土,然后挖一个浅坑,然后把黄豆间隔着扔进坑里,再浅浅地覆上一层泥土罢了,凯洛格只用了几分钟就做完了。   凯洛格拍掉手上沾着的泥土,满眼希冀的看着眼前的两个花盆道:“希望它们能够赶紧发芽。”   伊迪克看着凯洛格,颇为头疼地揉了揉自己额头:“好了,你也别在外面磨蹭了,赶紧带着东西回来,正好老爷子的生日要到了,趁着这个机会,我们往外面漏一点风声,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   凯洛格闻言当即就耷拉下了嘴角:“行啊,我现在就改航线,可是大哥,我为了买这些东西,可是花光了我所有的星币,现在我账户上的余额都成零了,你怎么着也得再支援我一些吧,要不然我这一路上的补给该咋办啊,还有你打给我的那些星币根本就不够,最后迫于无奈,我都把我的宝贝旋风拿出去抵账了。”   一想到自己新买到手,还没开过几次的宝贝跑车,凯洛格心里就忍不住心疼,之前在索兰德面前他还能够勉强维持住仪态,这会儿到了伊迪克面前,他就不管不顾地撒泼打滚了起来:“我买这些东西可不是乱花,而是为了我们家能够在公司更有话语权,大哥你可不能辜负我的一片苦心呀~”   伊迪克一见弟弟这个样子就觉得头疼,这要是以前,他直接就让他滚蛋了,但是这次他确实是立功了,所以他只能耐着性子哄道:“得了,没说你乱花钱,不就是一辆跑车吗,我现在就让工厂那边帮你定制。”   凯洛格闻言倒是没有立刻就眉开眼笑,而是哼哼唧唧地对着手指,磨磨唧唧提醒道:“不止是跑车,还有星币呢,我替家里做成了这么大一件事情,多的不说,少说也得奖励我十个八个亿的吧。”   伊迪克气得够呛,偏偏现在东西还没有拿回来,他真怕自己这边一拒绝,那个混不吝的就敢在沿路的星港码头上高价兜售他手里的那些植物和蔬果换盘缠。   伊迪克伸手压住自己气得乱跳的眉头,没好气的地叱道:“我的钱也都给你了,这会儿没有,你等着,我给爸打电话,让他先给你转一点,剩下的等你回来再说。”   “好嘞。”凯洛格见伊迪克明显气得不轻,只能见好就收了。   索兰德家所在的偏远星离中央星就算是全速航行,也有将近二十天的航程。   这一路上凯洛格先在一个繁华的中等星上停靠了两天,在这个中等星上,他不但好几个买了蔬菜保鲜要用到的保鲜箱,还找人改造了星舰上的两个房间,增加了紫光灯和温度控制设备。   好在有些比较娇弱的星兽幼兽养殖的时候也需要紫光灯补光和调整温度,凯洛格改造星舰房间的事情,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蔬菜还好说,星际出品的保鲜箱一装,别说是放二十天,就是放上两年都还跟放进去一个样,只不过保鲜箱运行的时候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石罢了。   凯洛格的父亲给他转了五千万星币,这会儿他倒是不用为能源石发愁。   唯一让凯洛格烦恼的就是那十九盆鲜花实在是太娇贵了,只过了一个星期,就有两盆菊花开始黄叶了。   凯洛格以前没有鲜花养护的经验,菊花出问题后,他只能找索兰德拿主意。   然而索兰德也没有什么经验,之前他在云景那里只顾着问种地的事情了,根本就没有问种花的事情,最后他只能让凯洛格少浇一点水,多晒一点太阳。   反正在索兰德再次去云景那边之前,就只能先这样死马当作活马治了。   好在索兰德也算是歪打正着了,菊花确实喜欢阳光,耐旱怕涝,凯洛格减少浇水量,增加日照时间后,那两盆菊花确实慢慢地好转了起来,不过到底还是赶不上其他那些鲜花。   这些事情勉强算在售后范围之内,索兰德只能每天在采购东西的时候,抽空回复凯洛格的这些消息。   凯洛格现在整日都在赶路,估计也是太无聊了,不但每天都给索兰德发一堆消息询问鲜花养护的方法,等到他亲手种下去的黄豆发芽后,他更是一天十张照片,一个小视频的给他发。   凯洛格胡乱种下去的五颗黄豆都顺利发芽了,相比之下,索兰德手里虽然有着许多的种子,却因为他最近忙着大采购,根本就还没有开始种植。   不过花钱绝对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索兰德从凯洛格那里得到是十七亿星币后,回去就给母亲转了六个亿   因为曼德尔这次立了功,又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索兰德也不好一点都不表示,最后他还是意思意思地给他转了一千万。   作为以前手里连十万块都没有过的落魄贵族,曼德尔可不会嫌一千万少,他拿着索兰德给的一千万,高高兴兴地去星网上购物了。   剩下的钱索兰德是早有安排的,他自己留下九千万应急,剩下的十个亿,都用来建设他们的偏远星。   首先得改善他们一家人住所,之前因为没有钱,他们一家人只是随便用各种便宜的材料搭建了一个住所,这会儿有钱了,那自然是要重建的。   偏远星太远,材料商和建筑工人过来建造房子的时候还要格外收费。   这要是放在之前,索兰德肯定是舍不得的,不过现在他既然不差钱了,那肯定是不用再抠抠搜搜了的,什么材料都用最好的。   星际建筑行业几乎是是由机器人负责的,索兰德这边只用负责给钱,星币给到位了,只用了五天,房产上就带着工人和机器人按照他的要求在偏远星上建好了两座防护能力强悍的大房子。   建房子的时候,索兰德也没有闲着,他直接在星网上下单,定制了能够把整个星球都笼罩在里面的中等防护罩,为了安全,在住所和规划好的种植区,索兰德用的都是最好的防护罩。   光是这一项,就花掉了一个多亿,   最后完工的时候,索兰德发现之前自己预估失误了,还多出了五个防护罩。   索兰德想了想,觉得自己之所以能有现在的这种好日子,都是因为云景,所以他又在星网上下单了五个,凑成了十个,准备回头拿去送给她。 第50章 [VIP]   之后的一段时间, 索兰德一直忙着建设偏远星。   星际世界因为大规模投入机器人,所以效率高得惊人。   在索兰德大笔大笔地花着星币的时候,十几天之后, 偏远星已经彻底的变了一个样子。   首先就是索兰德新修的两栋房子, 哪怕是用了最好的材料, 因为他只修了两层普通的民居,所以造价并不贵,两栋房子的总造价也就只有一千万出头。   这还是因为偏远星实在是太偏, 索兰德额外支出了一大笔货运费和工费的情况下。   放在以前,一千万星币是索兰德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但是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一千万就是一盆鲜花五分之一的价格。   偏远星的建设自然是防护罩,加上索兰德给云景准备的那是个防护罩, 这笔支出就已经破亿了。   然后索兰德以后想要在偏远星上发展种植业,那么除了基本的防护外,基本的武器也是不能少的。   大范围杀伤力最高的无疑的爆能炮,这种超能炮因为杀伤力巨大,一直属于帝国的管控武器,以前都只有帝国的各大军团能够使用,也就是前些年军部又研发出了更厉害的武器, 才开始允许有资质的私人购买爆能炮。   不过因为爆能炮的价格昂贵,一般都是那些顶级富豪买来装载在自家的私人星舰, 或者一些矿场特别丰富的高等星球上。   按照索兰德的人脉,想要弄到爆能炮, 那就只有找凯洛格帮忙了。   好在凯洛格之前种下的五颗黄豆有四颗都成功发出了嫩芽, 这就导致他彻底误会了索兰德,直接把他当成了什么深不可测的高人。   凯洛格本来就想和索兰德打好关系, 所以索兰德找到他,希望他能够帮着买四门爆能炮的时候,他心里别提有多关心了。   就靠着索兰德手里有那么多的植物和植物种子,就值得凯洛格费尽心思和他拉进关系了。   索兰德前脚才在凯洛格手里赚了那么大一笔星币,转头又要找他帮忙,心里别提有多窘迫了。   好在凯洛格也是个缺心眼的,在听索兰德说了不好意思后,他当即一点都不委婉地说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就你手里的那些植物种子,你随便找谁帮忙别人都是求之不得的,你能够找我办这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凯洛格的过度坦率也是出乎了索兰德的意料,以至于他之前准备的那些客套话都被噎在喉咙里说不出来了。   最后只能作罢,索兰德道过谢后直接给凯洛格转了两亿星币,让他多退少补。   凯洛格收了索兰德的星币,有些好笑地问:“这么多星币你说给就给了,难道你不怕我收了星币不办事,回头直接拿着这些星币跑路了?”   索兰德闻言闲闲地伸了一个懒腰,然后才不慌不忙地回:“大少爷你都这么有钱了,哪里还看得上我这三瓜两枣的,而且我觉得我们这段时间相处得还挺好的,我最近准备试种一些新植物,以后成功了,说不定我们还得合作了,您这么聪明,肯定知道什么东西更重要。”   索兰德的这个回复,直接就让凯洛格兴奋了起来:“真的!你准备种什么?算了,不管是什么,回头你只能卖给我啊,价格上我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的,我马上就要到中央星,到时候我光是卖这几筐蔬菜,就能够转上一大笔,下次和你交易的时候我肯定不会像这次这样了,直接全款付清。”   索兰德之前和凯洛格的交易确实很好,所以就算凯洛格不说,他这次的植物要是种出来了,他也是他心中的最优选择。   索兰德当即回道:“行,我这次要种的是主食和大豆,要是能够成功,我肯定找你合作。”   听索兰德说要种的是主食,凯洛格一下子就茫然了,这西红柿不就是主食吗?不是已经种过了吗。   凯洛格连忙回道:“你要是种西红柿的话我可给不了高价,我买了这么多呢,里面有这么多种子,我回头可以试着自己种。”   凯洛格可是生意人,对于他手里已经有了的东西,他是决计不愿意再出高价购买了的。   索兰德知道凯洛格也是被研究院给误导了,当即只能又花了一点时间给他解释,这西红柿以前真不是旧人类的主食,小麦、稻谷和其他杂粮才是旧人类的主要食物。   索兰德这次准备种的是小麦和红薯。   小麦种子戈月给的也不多,就两斤左右,因为知道自己还有去位面超市的机会,所以索兰德也没有省着用,而是准备把两斤小麦种子都用上。   红薯戈月给了半袋子。   这些东西是戈月后面另外给的,不算在那一盆子的蔬菜种子里面。   红薯戈月给的最多,是她原本为了保险起见单独留下来以备不时之需的,不过她地里的红薯长得实在是太好了,这些备用的红薯已然是用不上了,她就挑了半袋子出来给索兰德。   索兰德之前从戈月那里运回来的泥土看着不少,等他按照三十厘米的深度铺在专门定做的种植筐里面后,也没多大面积,连五百平方米都没有,要知道一亩地足有六百多平方米。   就是说索兰德辛苦了大半个晚上,连一亩地都没有弄出来。   这肯定是不行的,也就是索兰德现在要种的种子并不多,两斤小麦种植只能种不到两分地,半袋子红薯种在地里也用不了多大的地方,只是以后扦插的时候需要用到更多的地。   不过好在索兰德现在有钱了,他走凯洛格的关心找了一家研究院,把手里的泥土寄了一份过去,很快就到了一份土壤营养配比表。   按照配比表上的数据,索兰德花了一笔星币,采购了好几个星球上的土壤回来,混合在一起,就得到了颜色略微比戈月给的黑泥土稍微要黄一些的土壤。   虽然两种土壤颜色不一样,但是营养成分是差不多的,应该是能够用来种地的。   索兰德财大气粗地采购了满满五星舰的配方土壤,在种植区厚厚地铺上了一层,一下子就得到将近三十亩的种植地。   星际世界种田最方便的就是可以通过安装种植装置,控制特点区域的温度和湿度,不存在过冷、过热,又或者干旱或者潮湿的情况。   这对于索兰德这个种植新手来说,无疑是帮大忙了,他只用按照戈月之前的指导,把种植区的温度控制在二十五度左右,再时不时地来一场小人工雨,就能坐等种下去的小麦和红薯发芽。   索兰德是把种植当做自己毕生的事业来对待的,自己摸索着种植的时候,他还随时随地的记录下来自己种植时遇到的情况,准备回头见到云景了,好好地让她替自己解解惑。   索兰德整天泡在种植区的时候,凯洛格经过二十几天的航行,也总算是在中央星的星港登陆了。   为了不引起中央星其他势力的注意,凯洛格下星舰的时候时候十分的低调,低调到绝对不会有人知道,在这个杜克家族有名的纨绔子弟的储物戒指里面,装着一批足以颠覆整个帝国的蔬菜和植物。   杜克家不算嫁出去的两个女儿,一共有三房,对外大家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其实私下里也是各种争端不在。   这也是正常的,毕竟一般人家里兄弟姐妹多了都还会生出龌龊,更别说杜克家族还有这这么大的一份家业了,平常大家那都是削尖了脑袋想要多分一杯羹的。   看着风平浪静,其实暗潮涌动,这就是杜克家族的现状。   杜克家在中央星的中央城区有着一处老宅,平常只有当家人莱斯特带着自己的三个妻子住在那里,杜克家族其他人虽然在老宅都有房间,但是不常在那里过夜,只是每个星期家族聚会的时候会去老宅吃晚饭罢了。   凯洛格一家虽然是家中三房最不受重视的一房,那也在中央星二环有着一套大别墅。   老爷子后天生日,现在老宅那边已经在为寿宴做准备了。   其实按照之前的情况,凯洛格回中央星后的第一件事情,就该是到处去疯玩了。   然而这次情况特殊,凯洛格的哥哥伊迪克暂时不想把这些蔬菜和植物放到明面上了,一早就叮嘱了自家弟弟,让他回来后直接回家,他在自家花园单独建了一个房间,专门用来存放这些蔬菜和植物。   凯洛格也担心那些娇贵的盆栽在储物戒指放久了不好,这可是他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宝贝,绝对不能有问题。   凯洛格知道伊迪克的意思,他是想在老爷子寿宴的时候,用这些盆栽稳稳地压其他两房一头,打个漂亮的翻身仗。   事关自家的利益,凯洛格自然是不会反对的,和老爷子三个儿子是由三个女人生下来,个个都不对付的情况不一样,凯洛格的父亲雷尔只有一个伴侣莎曼,凯洛格和伊迪克的关系一直很好。   以前都是伊迪克指哪,凯洛格就打哪,这次也不意外。   伊迪克提前改建的房子很好,里面有最好的控温设备,比凯洛格匆忙间改建的星舰房间要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最妙的是这个房间只有伊迪克和凯洛格两个人有进入的权限,他们的父母暂时都没有,植物放在里面那是特别的安全。   凯洛格到家的时候,雷尔和莎曼都不在家,对此他是一点都不意外   因为凯洛格一家四口,有三个人都是及时行乐的主,家里就伊迪克一个正常人,整日里像头老牛一样,操心着一家人的吃喝,试图拉拔着一家人积极向上,多做一些事情讨老爷子欢心,从而能够多得一些好处。   奈何这三个人不争气,又都是一些安于现状的主,任伊迪克怎么生拉硬拽都立不起来,他是气也气了,怄也怄了,现在他已经彻底和自己彻底和解了。   生活在全家都是咸鱼,只有自己是卷王的家庭里,是伊迪克的悲哀,现在他已经看开了——随便他们怎么玩乐,只要不拖他后腿就行了。   因为伊迪克在集团里一向兢兢业业,所以哪怕他心里很想马上跑回家,见见凯洛格带回来的植物,但是他还是控制住了。   伊迪克因为工作能力出色,长期把公司当做自己家,所以才得老爷子高看一眼,像凯洛格这种一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孙子、孙女,老爷子有十几个,根本就不关心他平常在做什么,只要在家里重要的场合能够露面,那可能平常老爷子几年都不会想起这么一个人。   凯洛格早就看明白了,所以平常也不爱往老爷子面前凑,他因为不放心那些植物,一整天都没有出门,老老实实地在家里等着伊迪克下班。   中途雷尔和曼莎先回来了,看见小儿子,雷尔是好半天都没有一个好脸,   雷尔一直以为自己就已经很不成器了,没想到他这个小儿子更甚,出去一趟,花光了自己的钱不说,还得让大儿子给他发消息让他给他转账。   是的,因为雷尔和曼莎一贯心大,藏不住事情不说,还爱嘚瑟,所以这次买植物的事情,伊迪克根本就没有告诉他们。   其实凯洛格也是一样的性子,不过这些植物是他买回来的,他不可能不知道,所以伊迪克只能再三敲打他不能出去乱说,一定得把这件事情瞒死了。   至于凯洛格好不容易做了一件正事,却在父母眼里就成了大肆挥霍的败家子这一点,伊迪克是一点都不在意的。   反正凯洛格长了一颗大心脏,被父母误会一下,也没什么关系。   凯洛格被父母轮番着数落教训的时候,其实是很想替他自己辩驳的,不过想着大哥之前的叮嘱,和家里守着的好几个佣人,他还是忍下来这份冲动。   傍晚伊迪克到家后,连水都没有喝一口,他朝凯洛格看了一眼,凯洛格就立即秒懂,两个人在父母一头雾水的注视下,一前一后进了养植物的房间。   凯洛格这都憋一天了,好不容易见到伊迪克,自然是要抱怨过痛快的,倒也没抱怨别的,就是想要他赶紧在父母那里替他正名。   凯洛格看到屋内那些鲜活的植物时,连呼吸都不由得停滞了下来,那里还顾得上凯洛格的抱怨呢,不管他说什么,他都是嗯嗯啊啊地胡乱答应了下来。   凯洛格之前经历过,知道伊迪克现在心中的震动,他默默地闭上了嘴,等着自家哥哥默默地消化这件事情。   不过凯洛格看着透明保温箱里装着的西红柿,又突然嘴馋了起来,趁着伊迪克凑在菊花面前仔细观赏,他默默地伸出了自己的手,准备摸个西红柿出来解解馋。   天知道之前在星舰的时候,因为伊迪克的叮嘱,凯洛格守着两大箱货真价实的西红柿,还只能吃研究院那番茄的营养液裹腹时有多苦逼。   凯洛格想着这会儿自己在伊迪克的眼皮子地下吃西红柿,他总挑不出他的错处了吧。   然而没想到原本还在专心观赏西红柿的伊迪克好像后脑勺长眼睛了一样,竟然准确地抓住了凯洛格的手。   伊迪克紧紧地抓着凯洛格的手问道:“你在干什么?”   偷吃被人抓了个正着,偏偏伊迪克平常在家里积威甚重,凯洛格被他这么盯着,不知道为什么就心虚了起来。   不过凯洛格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他一想到这些珍贵的蔬菜和植物都是自己千辛万苦买回来的,那腰杆莫名地就挺了起来。   然而一向在伊迪克面前怂惯了的凯洛格,在他面前就算是自己占理也说不出什么硬气话,这会儿他嗫嚅道:“没怎么,我、我就是想吃个西红柿。”   伊迪克看着凯洛格手里试试抓住的那个西红柿,好气又好笑地问道:“怎么,你打算自己吃独食?”   凯洛格忙不迭摇头道:“当然不是了,这不是有这么多嘛,你想吃自己拿就是了。”   伊迪克看着凯洛格傻傻愣愣的样子,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行了,就一个够你吃吗,再拿一个吧,你这次立功了,回头等我理财到期了,多给你发点零花钱。”   说完不等凯洛格回答,伊迪克也走到了放西红柿的保温箱面前,拿了三个西红柿出来后,他直接转身离开了。   就这样,晚上凯洛格一家人的餐桌上多了一盘挖掉果壤的红色食物。   这是伊迪克亲自在厨房切好端上桌的。   雷尔他们先是被大儿子亲自下厨的举动给震住了,之后夫妻两看着盘子里红艳艳地食物,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迟迟没人敢下筷子。   伊迪克也不管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直接伸出筷子夹了西红柿,因为他切得很小块,所以一口一块正合适。   小小一块西红柿一入口,吃过许多高级星兽肉的伊迪克不由得眯起了眼睛,这酸酸甜甜的口感,确实很合新人类的胃口。   大家平常吃多了味道寡淡的食物,就需要这种味道明显一些食物刺激一下味蕾。   凯洛格的筷子也紧跟其后,最后在雷尔夫妻两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兄弟两你一口我一口,瞬间就把那盘西红柿消灭了一半。   见两人吃的这么香,雷尔和莎曼两人也顾不上震惊了,当即也夹了一块西红柿扔到嘴里。   之后的事情就有点不受控制了,雷尔和莎曼谴责两个儿子不够意思,有了好东西不想着孝敬父母,自顾自自己猛吃。   最后雷尔和莎曼抬出了自己爸妈的身份,把剩下的那小半盘西红柿直接霸占了,两人大吃大嚼的时候,还不忘对伊迪克说道:“这是什么星兽肉?之前没有吃过,味道真好,我们喜欢吃,回头多买一点。”   因为这盘西红柿,雷尔和曼莎这一顿晚饭吃得特别的过瘾。   等到夫妻两吃饱喝足回到房间后,凯洛格才凑到伊迪克面前问道:“哥,之后你怎么打算的,这西红柿我们要不要往老宅那边送一些?还有我们手里已经有不少西红柿种子了,要不要试着种一些,我这里有种西红柿用的营养土配方,你看……”   伊迪克低头思考了片刻后,沉声道:“暂时先不送,后天和盆栽一起送过去,至于西红柿种植,你先把营养土的配方发给我,我让人去准备的,先在我们郊外的那块地上试种一部分。”   这件事情是在是太重要了,伊迪克是铆足了劲,不容许一点意外发生。 第51章 [VIP]   “好嘞!”凯洛格一向是当惯了闲人的, 太复杂的事情他才不去琢磨呢。   把营养土配方发给伊迪克后凯洛格就什么都不操心了,晚上回房间玩了整整一晚上的游戏。   正好曼德尔还在线,这次凯洛格能够买到这么多的植物, 都靠曼德尔之前主动推销, 所以这段时间两人要是在游戏里面遇到了, 也会一起玩。   以前曼德尔手头拮据,除了能肝之外,没有任何亮点, 现在他手里有钱了之后,当即就把之前自己眼馋却买不起的装备买了个遍。   曼德尔和凯洛格不一样, 他只为自己氪金,不像凯洛格,人傻钱多, 不但在游戏里面到处送装备,每次军团站他还会主动承担一切资源,谁都知道,游戏公司策划这些大型活动,就是为了让玩家烧钱的。   不过凯洛格一向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头天晚上他在游戏里面酣畅淋漓的发泄了一通后,第二天一早就出了门, 去一直光顾地服装店挑选自己明天生日宴要穿的礼服。   杜克家掌权人莱斯特三百岁大寿这一天,中央星大部分有头有脸的人都到场。   除了皇族一年两次的宴会外, 中央星这些贵族富商的宴会也是中央星的名利场。   到场的宾客不一定都是来给莱斯特祝寿的,还有人想要今天的这个场合了找人脉, 寻求合作。   凯洛格的大堂兄在军部熬了几十年, 总算是熬出了头,按照以往的惯例, 每到老爷子生日这天,就是他们大房出风头的时候。   在军部混的人路子总归是要宽一些的,今年凯洛格大堂兄的寿礼早就已经运到中央星了,是一头通体没有一丝杂色白鹿。   嗯,不是现代那种温驯的小鹿,而是星际人人闻风丧胆的星兽暴徒,暴走的时候一角能顶破人的肚皮。   鹿算是肉质很鲜美的星兽种类了,白鹿因为更加稀有,那就更加价值不菲了。   更别说凯洛格的堂哥这次还大手笔的弄了一头捕捉时没有受一点伤的白鹿,要是没有意外的话,他应该是今天寿宴上最吸睛的存在了。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是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应该是要出意外了。   凯洛格的堂兄勃特勒刚把白鹿运进来,正沉浸在老爷子和宾客赞许的目光之下时,雷尔和凯洛格双手捧着一个大礼盘献礼了。   在这种需要一家人整整齐齐出现的时候,凯洛格和曼莎也没有掉链子,一人捧着一个小礼盘跟在伊迪克他们身后。   因为礼盘上面还盖着一层黄色的丝布,所以在场的人谁都不知道这盘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就连拖着盘子的雷尔此时心里都是揣揣地。   因为做惯了甩手掌柜,这些年来家里对外准备礼物这种事情都是伊迪克负责的,雷尔也是刚刚在门口的时候摸到这个礼盘的,进来之前他倒是想要要先看一眼,不过被伊迪克给阻止了。   伊迪克的想法很简单,与其让父母在寿宴开始之前就因为这盆菊花大惊小怪的,还不如等到最后来解开谜底,到时候在场的人都会被镇住,那他的父母就是反应再大也没人会笑话他。   勃特勒作为人家族中前程最好的人,自然是看不上伊迪克这故弄玄虚的样子,不过他自持身份,倒是不会多少说什么,因为杜克家族孙辈众多,自然有人会跳出来替他发难。   果不其然,伊迪克他们刚捧着礼盘走进来,三房那没脑子的安其罗就跳出来阴阳怪气了:“哟,二叔和二堂哥这是给爷爷准备的什么重礼呀,竟然还弄得这么神秘,怎么着,是想掀开丝布后震惊全场?”   伊迪克冷淡地看了安其罗一眼,不是很想和这个被家里人宠坏的无脑堂弟计较,他回手按住了快要暴走的凯洛格,语气极其平静的说道:“重礼不重礼的,都是我们这些儿孙辈的心意,不好以其价值来评判的。”   莱斯特最看重的就是二孙子这份荣辱不惊的稳重,这会儿也笑着给他打圆场:“你二堂兄说得对,你们能够记得我老头子的生日,过来给我祝寿,我就已经很高兴了,送什么都好,我都喜欢。”   安其罗闻言不服气地跺了跺脚,话里有话地问道:“按照爷爷您这么说的话,岂不是我二堂哥顺便从路边捡几块矿石,您也喜欢?”   安其罗这话一出,不止是三房,在场的好几个人都没忍住笑出了声。   之前伊迪克为了给老爷子准备寿礼,满世界的寻摸稀奇的矿石,安其罗这是在这么多宾客面前内涵他呢。   老爷子笑着说道:“那当然,我们杜克家族就是靠矿石起家的,你二堂兄要是真送我矿石,那他也是有心了。”   老爷子这话一出,孙辈中有好几个人都偷偷地撇了撇嘴——别看老爷子说得这么好听,还不是是偏心眼。   伊迪克闻言笑了笑:“爷爷说得对极了,我们杜克家族能有今天,全靠祖辈一点一点的积累,我之前倒是想送爷爷矿石的,虽然价值不一定高,但是也能讨个巧,合格不忘祖辈辛劳的家训,不过前些天我弟弟凯洛格在外面寻到了更好的东西,我们兄弟两觉得还是这样东西最好,所以之前准备的矿石倒是用不上了。”   “哦?”因为伊迪克这句话,莱斯特也来了些兴趣,从二房进门到现在,他总算是正眼看了凯洛格这个孙子一眼。   关子卖够了,伊迪克也不再磨蹭了,他捧着礼盘走到老爷子身前,让他亲自揭开上面的丝布。   老爷子也没多想,直接伸手揭开了那块黄色的丝布,丝布下面的东西一露面,不止是老爷子,就连站的近的几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   不等老爷子反应过来,伊迪克就一把拉过父母和弟弟,朗声说道:“这是凯洛格偶然寻到的稀有植物——菊花,以前的旧人类独爱此花的清隽高雅,今天孙儿们就学旧人类,旧人类借花献佛,从所有的菊花中挑了开得最妍丽的一盆,表达我们对爷爷您的敬爱之情。”   其实在昨天晚上之前,伊迪克根本就不知道菊花是什么东西,纯粹是连夜在星网上找的资料,不过他口才一向出众,这一番话被他说出来,那是一点都没有东拉西凑之嫌。   不过任伊迪克的祝寿词说得再漂亮,此时老爷子都没有心思注意了。   莱斯特看着眼前的盆栽菊花,翠绿的根茎,浓绿的叶片,紫红色的大花朵,饶是他已经见过许许多多的好东西了,此时也还是不由得为之心神一荡。   莱斯特注意到了刚才孙子话里的那个词,有些不敢相信地伸手摸了摸菊花的叶片,柔软的,带着一层细细绒毛的,这就是——植物啊!   饶是莱斯特这大半辈子见过了不少的世面,此时也激动得有些失语了。   这可是植物!活生生的植物!   老爷子自持身份,还在竭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和呼吸,其他人就顾不上这么多,全部都如潮水一样朝老爷子涌了过去,想要看看真实的植物是什么样子。   好在今天能到场的都是有些身份的人,他们虽然心中好奇,也没有大声嚷嚷,主人家稍微阻止一下,就控制住了场面。   只有几个和老爷子关系亲近的老家伙,因为本来就站得近,把他手里捧着的那盆菊花看了个清楚。   有个老爷子是帝国研究院的,这会儿看到这盆菊花,也是双眼亮得惊人,想着这会儿人多不好操作,等会儿宴席散了,怎么着也得找老莱斯特讨上一张叶片,或者一些花瓣,回去好好地研究一下。   不过老爷子又很快反应了过来,刚才伊迪克说的是他们得了一些菊花,并从中挑了长得最好的一盆出来当做寿礼,这也就代表他手里还有别的菊花。   所以他或许可以不用低声下气的去找老莱斯特讨要花瓣和叶片,而是可以直接拿着研究所的经费去找伊迪克购买一整盆菊花。   莱斯特不知道自己这位老伙计心里的想法,他得了这么一份稀罕的寿礼,连带着对凯洛格这个一贯不成器的孙子都高看了两分。   伊迪克一家的得意,深深地刺痛跟在他们身后等着献礼的三房一家。   其实这盆菊花一出来,今天这献礼的环节其实就已经可以结束了,在星际第一盆活体菊花的衬托下,什么白鹿,什么三房用稀有矿石做的仿真花,都显得是那么地普通且不值一提了。   然而伊迪克好像还嫌自己闹出来的动静不够大,等老爷子放好手中的花盆后,他又让弟弟和母亲走上了前。   这次伊迪克也不用老爷子自己掀开礼盘上的丝布了,而是直接让凯洛格他们自己顺手就掀了。   按理说有了菊花珠玉在前,这两个礼盘里面装着的东西不管是什么,大家的反应都不会太大了。   然而伊迪克今天好像就是以震掉大家的下巴为目的过来的,只见他指着两个礼盘上的物品不急不缓的说道:“这边是几种青菜,这边是四颗番茄,也都是凯洛格机缘巧合下得到的,虽然这些东西比不上菊花,但是爷爷您就当吃个新鲜了,货真价实的蔬菜,味道还是比营养液要好一些的。”   莱斯特闻言顺着二孙子的手指看过去,嗬、好家伙,第一个礼盘上整整齐齐地码着一大盘子的青菜,不管这些青菜味道好不好,就冲着它是蔬菜这一点,就足够让人咂舌了。   相比于青菜,因为前段时间科研院的造势,在场的人显然对另一个礼盘里面的番茄更加感兴趣。   和直接摆在礼盘上的青菜不一样,这四个红彤彤的番茄被伊迪克直接切成了两半,整整齐齐地摆在一个大白盘子上面。   “这……”莱斯特知道番茄原本应该是圆溜溜地一整个,这会儿见孙子送上来的番茄却是切开了的,倒是有些费解了。   对此伊迪克也没有隐瞒,而是直接说道:“孙儿之所以会把这番茄切开,是为了取出里面的种子,爷爷您是不知道,别看这番茄小小一个,其实就这么一小个,里面的果壤里就至少生长着几百颗种子。”   “孙儿已经收集了一些番茄种子,准备回头试着种植一下,据说这番茄原本是极为高产的,只要有一颗种子能够发芽,长成后至少能够收获好几颗番茄呢,要是孙儿能够试种成功的话,也不失为我们家族更上一层的好机会。”   铺垫了这么久,伊迪克总算是说出了自己今天的主要目的。   其实也没什么目的,硬要说的话就是——爷爷,种地地,打钱钱!! 第52章 [VIP]   有了伊迪克前期的费力铺垫, 之后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   由莱斯特拍板,从自己的私人库拨了二十个亿出来让伊迪克另外成立一家农业公司。   这家农业公司运营的办公楼,种植场地, 后期的一切投资, 都由集团提供, 但是这家公司并不是由集团全权掌控,集团支持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伊迪克持有三十, 凯洛格持有百分之三十,老爷自己再持有百分之十。   对此其他两房自然是有意见的, 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产业,再加上这家农业公司所有的种子和植物都是人家二房辛苦弄回来的,他们就算心中再不满, 也只能往肚子里面咽。   其实按照伊迪克最初的预想,这家农业公司他们二房能够占百分之三十就算是很不错了,毕竟集团中派系很多,谁跟谁都不是一条心,再大的蛋糕被这么一分,也剩不下多少了。   没想到老爷子这次这么的大方,或许是觉得他们二房竟然能够弄来这么多的植物和种子, 也算是运气和能力的一种体现,所以就放心地让二房挑了大梁。   现在伊迪克和凯洛格手上各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可以说以后在公司里面,一应大小事宜都是由他们二房说了算了 , 只要他们兄弟两关系一直不变, 这家农业公司就还是他们二房的地盘,其他人就算是再眼馋, 也休想插手进来。   星际出现了植物的消息,当天晚上就冲上了星网热搜。   对此大部分人都表示不行,这么多年,相似的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了,大家一开始都很期待,希望能够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亲眼看一看植物长什么样子,最后那些消息都被证实是谣言,是那些无良商人故意放出来操作自家商品的。   所以这些消息出来后,大家都很冷静,只以为是鼎鼎大名的杜克集团也堕落了,为了宣传自家公司的新产品,故意发假消息出来造势的。   然而大家很快就发现这次情况和之前不一样了,因为杜克家的二房长子伊迪克竟然成了了一家叫‘生机’的农业公司,并且也申请的官方的星网企业账号。   生机农业一经注册,就一连发了五条视频动态。   大家怀着打假的心态点进第一条视频,发现这是一条直拍视频。   视频拍摄的主要对象,就是两排放在架子上的鲜花。   凯洛格一共买了十九盆花,送出去一盆后,剩下的十八盆经过公证,现在已经是生机公司的重要资产了。   桂花,月季,菊花,这些放在现代属于烂大街的绿化观赏花,放在星际后,一下子就成了万人迷。   为了暂时架子上的花,拍视频的凯洛格不但把摄像头凑得很近,为了证明视频里面是鲜花,他每拍到一盆花,还会伸手扯下一张叶子,然后把叶片截断出渗出的汁液凑到摄像头面前,让大家一一看个清楚。   不管是桂花还是菊花,盛花期的时候叶片总是很茂盛的,放在现代,养花人为了鲜花能够有更好的姿态,时常进行修剪,会把一些杂乱的枝条直接修掉。   所以凯洛格只是上手摘一片叶子罢了,根本就伤害不到盆栽,然而因为他的动作,还是引起了观看者的强烈不适。   大家刚点进视频的时候,发的评论大多都是赞叹这假花仿得真像。   等到凯洛格伸手拽掉第一盆菊花叶子的时候,评论就变成了:“等等,这叶子是能够拽下来的!”   “能拽下来没什么,你们看到没有,叶子摘掉后,那枝条上竟然在分泌汁水!”   “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会流出绿色汁水的矿石吧?是吧?是吧!”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这盆菊花真的好像鲜花啊,至少我是想不出来,星际上有谁能够做出这种能够以假乱真的仿真花。”   “你们讨论了这么半天,都没有说道重点,重点是帝国研究院刚才已经点赞了这条视频,你们猜这代表什么?”   “窝草,窝草,真的,帝国研究院刚才真的点赞了!”   “这是不是代表这些鲜花很可能真的是真的?”   虽然大家都不相信,但是这次生机农业公司展示出来的鲜花,确实是这么多年以来,最像的一次了。   一旦大家接受架子上的这些鲜花很可能是真的植物后,他们再看到凯洛格揪叶子的时候,就像是在看一个残忍的刽子手。   “啊啊啊啊,拍视频的,你快住手!”   “别揪了,别揪了,我信了还不行吗。”   “一想到视频里的是真花,我看到他揪叶子的时候,心都快碎了,这种感觉谁能懂?”   “前面的,我懂啊,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刚才已经没忍住哭了一场了,这么多年了,我们真的等到了,一想到我们可能是见证植物复苏的人,我就忍不住热泪盈眶。”   大家看完视频后,都不约而同地谴责起了拍视频的人。   凯洛格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只是按照伊迪克的话经营一下农业公司的星网号,都能被骂到狗血淋头。   凯洛格觉得自己真的是冤枉,然而看完视频的人恨他恨得牙痒痒,只狠自己骂得还不够狠呢。   看看他发的都是什么视频?第一个视频摘花叶,第二个视频直播制作蜂兽王浆拌西红柿,在大家连西红柿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时候,凯洛格手起刀落,咔嚓咔嚓切了两个番茄,去掉果壤后,把小块小块地西红柿摆在盘子,然后淋上蜂兽王浆,美滋滋地大口朵颐起来了啊。   你让其他人看了能不眼红,能不生气吗?   这还不是最绝的的,最绝的是后面的两个视频,一个拍的是清炒小白菜,一个拍的是清炒油麦菜。   凯洛格吃番茄就算了,连青菜都没有放过,你说你吃就吃吧,丫的竟然还要拍成视频放出来馋人,这骂他是真的不白挨呀。   相比之下,生机公司发出来的第五个视频就正常多了,那是摆在床头柜上的两个花盆,每个花盆里都长着两根纤细的嫩绿色幼苗。   经过这二十几天的等待,凯洛格之前种下去的黄豆已经脱离的幼苗状态,进入了花苗分发起,如今这四株黄豆,已经长出二十三厘米的根茎,七张叶子了。   这两盆黄豆由凯洛格亲手种下,这些天他看着它一点点发芽,长叶子,已经和这四株黄豆苗有了深刻的情谊,所以哪怕这四株黄豆不是农业公司的资产,是他自己的私有财产,他还忍不住心中想要炫耀的冲动,拍了一条长视频暂时自己的这些宝贝黄豆苗。   这黄豆种子是戈月为了充数给索兰德的,后来又被他顺手送给了凯洛格,现在被他这么一宣传,倒是成了星际上知名的植物了。   尤其是凯洛格的视频发出去后,有植物系的专家专门发了一条长文给大家科普,这黄豆的好处比番茄还多,不但能够但主食,还能作为蔬菜,能制作成美味的豆制品,甚至酿造成酱油。   星际人民大多都是实用主义,虽然他们以前连黄豆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在知道黄豆的作用这么大后,他们几乎是立即就爱上了这种植物。   要说黄豆到底有多火,就这么说吧,已经有很多人摸到凯洛格的私人星网号上,让他给他的那两盆黄豆开直播了,最好还是全天直播的那种。   凯洛格以前作为中央星有名的纨绔子弟,也是拥有着一定知名度的,然而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真正让他在星网上火起来的,竟然是两盆黄豆。   现在凯洛格已经不能像之前那样满星际到处乱跑享受了,因为伊迪克给他安了一个生机农业公司副总的职位,他现在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公司的星网号,给他们的公司建立一个正面的形象   伊迪克是看着凯洛格平常总是泡在星网上,才把这个工作安排给他的,公司账号刚把视频发出去的时候,评论区一水骂人的话,当时他还以为弟弟搞砸了。   后面发现大家只是骂着玩,心里对他们公司并没有什么抵触后,伊迪克也就彻底放手不管了。   凯洛格一家因为这些植物在星网上大出风头,集团市值一下翻了两倍的事情,索兰德自然也是知道的。   不过索兰德的心态很稳,他并没有为此觉得可惜,毕竟他已经靠着这些植物赚到了一辈子都花不完的星币了,按照他现在的能力,也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凯洛格之所以能够靠着这些植物得到这么多的好处,是因为他生来要钱有钱,要人脉有人脉,做什么都比普通人要轻松一些。   索兰德也没有自怨自艾,在种植红薯和小麦的时候,他也在空地上试种了二十几种蔬菜,数量不多,每一样就两颗,也不是为了种了吃的,而是准备种成后留种。   空闲的时候,索兰德也在星网上注册了一家农业公司,注册资金十万星币,办公地点就在偏远星,经营内容是农产品。   因为杜克家族的生机农业最近大出风头,所以这几天跟风注册农业公司的人很多,索兰德混在里面并不起眼。   索兰德地里的红薯和小麦都已经出苗了,凯洛格他们才刚把西红柿的种子种到地里。   凯洛格一家对种地都没有什么经验,最后还是只能请教索兰德,索兰德也没有吝啬,把戈月交给自己的保湿育苗法一步不落地教给了凯洛格。   等到索兰德地里的红薯苗长出两张大叶子的时候,他一直盼望着的木门总算是出现了。   云景都没有骗他,他随身携带铃铛后,木门直接出现在了他的房间里。   天知道这段时间因为怕错过木门,索兰德每天都晚睡的滋味有多难受。   好在总算是等到了,索兰德强打起精神,把两大把储物戒指装进兜里后,就连忙带着铃铛推开门走了进去。   索兰德过来的时候,云景正站在门口等着他呢,这会儿见到人进来后,笑着抬起手挥了挥。   此时距离木门上次出现已经过去二十八天,小一个月了。   云景身体不好,畏寒,因为前几天突然大降温,所以这会儿她不但穿着羽绒服,还打开了仓库的空调。   没办法,南方没有地暖,在夜晚温度只有两三度的仓库内,要是不开空调让云景待一晚上,她肯定得感冒。   云景从索兰德手里接过铃铛后,直接抬手挂到了门上。   云景挂完铃铛转身时,见索兰德还傻愣愣地跟在自己生活,直接没忍住笑了出来:“你跟着我干嘛,过去坐呗。” 第53章 [VIP]   索兰德长到这么大, 这还是第一次单独和年轻女孩子处在同一个空间,窘迫到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才好了。   云景倒是没有在意索兰德的这点不自在,她这段时间心里一直担心, 怕他拿了植物回去会遇到什么不能解决的麻烦。   云景可不是担心索兰德, 而是担心木门的铃铛和自己那些还没有拿到手的武器。   云景对着索兰德, 那是纯粹抱着欣赏的眼光看的。   毕竟男□□人,索兰德作为新人类有着一张丝毫不逊于游戏建模的脸蛋,任谁看了都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不过云景可没有想过要和索兰德发生点什么, 因为之前索兰德自己都说了,他们新人类基因和现代人不一样, 那是超长待机。   云景就是一个普通人,能够活到一百岁就算是高寿了,她可不想找个寿命能到五百岁的伴侣, 因为这些要素加在一起,一听就是能够虐到人肝疼的be结局。   云景觉得自己生活得很滋润,她可不想闲的没事给自己找份罪受,虽然人家索兰德也可能对她没什么想法就是了。   不过在云景心里,再顶级的美色此时都没有武器有诱惑力,所以她期待地搓了搓手,抬头看向索兰德道:“我要的东西呢?”   “带来了, 带来了。”索兰德一边回着,一边从兜里往外掏储物戒指。   加上储存激光木仓的储物戒指, 一共二十一枚储物戒指,被索兰德一把一把地掏出来, 洒了一桌子。   云景看着桌子上的这一大堆戒指, 瞠目结舌:“这、这么多的吗。”   索兰德在戒指堆里翻捡了一下,从里面挑出了一枚镶嵌着一颗蓝宝石的戒指后, 递给了云景:“就是这个,这里面装着二十把激光木仓,五门离子炮,另外还有十个防护罩,防护罩是我特意买来送给你的。”   把这次交易的重要物资交给云景后,索兰德又指着桌子上剩下的二十枚储物戒指说道:“另外这是二十枚储物戒指,里面都装满了能源石。”   云景看着桌子上着一大堆储物戒指,呼吸都不由得沉重了起来。   因为别人给凯洛格买储物戒指的时候太过匆忙,根本就没有什么挑选的余地,跑遍了几个商场,好不容易才凑够了这二十枚大容量的储物戒指,这些戒指有男款有女款,男款还好,基本都是由各种稀有金属矿石做成,花纹大多也很简单。   女款就不一样了,女性大多比男□□美,女款的储物戒指上大多都镶嵌着各种颜色好看的宝石,直接是把储物戒指当做高档珠宝做了。   云景粗略看了一眼,现在摆在她面前的这二十枚储物戒指,至少有一半都镶嵌了宝石,除了索兰德手里拿着的那枚蓝宝石储物戒指外,还有一枚镶嵌着粉色宝石的储物戒指是格外大的。   这两枚储物戒指上面的宝石光是看着,就超过了十克拉,比云景超市里面卖的冰糖还要大一圈。   云景手里捧着那枚装了武器的蓝宝石储物戒指,声线都忍不住颤了起来:“这是真的宝石吗?”   索兰德闻言有些奇怪的看了云景一眼:“当然是真的了,这玩意儿难道还有假的?”   星际世界矿产丰富,各色宝石多得要要死,别说是储物戒指上用的宝石是真的了,就连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家里装饰用的仿真花那都是用各色宝石做出来的。   这些储物戒指售价高昂,上面镶嵌的宝石那也是帝国种成色最好的那一批,太差的宝石可没资格镶嵌在最贵的储物戒指上,只能拿去做成几百个星币一束的宝石花。   云景看着手里的这枚蓝宝石储物戒指,没忍住伸出自己的大拇指比划了一下,好家伙,比她的大拇指还要大出一圈。   云景摇了摇头,有些不敢置信想:原来开位面超市竟然这么赚钱吗?   前有戈月送一整座金山,后有索兰德把这比手指头还要大的宝石当赠品白给,是她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云景咽了咽口水,最后还是没忍住直接说道:“不是,你可能不知道,这种大小和成色的宝石,在我这里很值钱,只用一颗,就能换好多植物了。”   对此索兰德倒是接受良好,他一脸理所当然的说:“估计是蓝星太小了,矿产有限,所以才贵,在我生活的世界,就算是成色最好,颜色最稀有的绿色宝石,也值不了一朵真花,你不用觉得有负担,因为你那些植物和种子我拿回去也是很值钱的,我们这是公平交换。”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云景反正已经告诉过索兰德这些东西的价值了,是他自己不当一回事的,也就怪不了她了。   考虑到这些东西的杀伤力,索兰德把东西交给云景后,又主动提出要教她使用,免得她以后使用的时候不小心伤到自己。   索兰德指着云景手里的储物戒指道:“我们先从杀伤力最小的激光枪试。”   云景有些懵懵地问:“怎么试?在这里试吗?不行吧,我家这仓库别说激光枪了,就是普通的枪都扛不住。”   这一点索兰德自然是已经想到了的:“没关系,我不是送了你十个防护罩嘛,就储物戒指里面银色的那个小圆球,你拿一个出来,我教你怎么用。”   保护罩,好像索兰德刚才好像确实是提到过,不过当时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储物戒指和储物戒指上面镶嵌的大宝石上,直接就略过了这件事情。   云景按照索兰德的话从储物戒指里面把他提到过的激光枪和防护罩一一拿了出来。   只见索兰德伸手在那个银色小球上按了一下,他们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光屏幕,云景凑上去看了一下,好家伙 一屏幕的蝌蚪字,她一个都不认识。   星际世界的文字和现代自然是不一样的,好在防护罩上的选项不多,就只有开启关闭,和调整高度和面积这几项,索兰德说一遍,云景就能分辨了。   不过为了防止忘记,云景还是从收银台的抽屉里面拿了一个本子出来,把索兰德说的几个按钮全部用简体字标注了一遍。   在索兰德眼里,云景手里的本子材质和书籍一样,等他忍不住一问,好家伙这本子确实和书籍一样,都是由树木和植物的纤维制成的。   索兰德死死地盯着云景手里的硬壳笔记本,幽幽地说道:“还是生活在蓝星好,奢侈到可以用植物制作的工具写字。”   星际世界一切书写都可以在星网上完成,按理来说在索兰德眼里,云景在本子上记录文字的方式应该很落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把文字写在本子上,那个过程特别的,嗯……有味道!没错,就是有味道。   云景见索兰德眼巴巴地看着自己手里的本子,有些好笑的问道:“怎么,你喜欢这个?”   索兰德点头都快点出残影了,云景见状连忙说道:“好了,知道你喜欢了,我给你买书的时候为了凑满减,也买了一些本子,等你教会我使用这些武器后,都给你带走,行了吧?”   云景这么一说,索兰德立即就来了劲,当即埋头调起了参数。   湛元晨过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个场面,自家妹妹和索兰德凑在一起,低头不知道在看什么。   “咳咳。”   见他们因为自己的咳嗽声看见来了后,湛元晨才佯装平静的问道:“你们这是在干吗?”   云景只朝湛元晨看了一眼,就又回头看索兰德操作了,倒是索兰德,手指在光屏上划拉的时候,还不忘抽空回到:“我们在设置保护罩的参数。”   随着索兰德的话音落地,保护罩也展开了。   索兰德把银色小球放到地上后,云景好奇地伸手摸了摸,从她手掌出朝外荡起了一片白光,那是保护罩被激活的表现。   索兰德紧接着解释到:“这个状态是可以调节的,按这里,就能调整为隐身状态,隐身状态下,星际大部分的侦查设备都观测不到保护罩的存在。”   确定云景已经听明白了之后,索兰德又从桌子上拿起一把激光枪,一步一步地叫她安装能源石。   放置能源石后,云景按照索兰德的指示,抬手把枪口对向了头顶,然后扣下了扳机。   只见一条蓝色的激光从枪口激射而出,然后打在防护罩上,溅起一小片白光。   这激光打在防护罩上,看不出什么威力,云景想着回头得空了,还是得找块钢板来试一试,看着激光枪的杀伤力。   索兰德作为半途辍学的军校生,朝云景问清楚当下这个世界的武器种类后,十分贴心的说道:“回头我给你调整一下防护罩的范围,把你家和超市都保护在防护罩范围之内,这样一来的话,就算是一百发核弹集中轰炸,在防护罩范围之内,你都是安全的。”   “我再给你设定成隐身模式,这样就算是遭受到火力攻击,防护罩也不会显露出来,只会弹出提示,这样能够更好地掩饰防护罩的存在。”   云景一下子就有了就算是第三次世界战争爆发也能毫发无伤的保命王牌,这会儿整个都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倒是湛元晨比较清醒,连忙问道:“那这一个保护罩最大的保护范围是多少呢?”   索兰德老老实实地回道:“我给云景小姐买的是保护范围最大的中级防护罩,一个保护罩全部展开的话,防护范围是一百万平方千米。”   说完索兰德怕云景他们会觉得自己是因为舍不得话星币才给他们买中级的防护罩,又紧接着解释道:“按照你们这个世界的武器来说,中级防护罩已经很够用了,再高的拿来也没必要。”   云景可没有忘记这些防护罩是索兰德白送的,她自然是不会对着人家给的赠品挑剔,她现在满心想的都是——一个保护罩的范围就有一百万平方,那岂不是意味着只用一个保护罩,就能把s市周围的十余个城市都保护在内?   而且现在云景手里足有十个保护罩,相当于几乎能把整个华夏都保护住了。   想明白后 ,云景不由得震惊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我的天呐,这就是高科技位面带来的科技碾压吗!   云景和湛元晨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震惊。   索兰德倒是没有注意到这兄妹两的反常,测试好激光枪和保护罩后,剩下的离子炮在仓库里面可没有办法测试,离子炮的威力不是激光枪能比的,他们要是在现在这个防护罩的防护范围内开炮的话,炮弹炸开的气浪就足以让他们重伤,所以只能他大概说一些,再由云景之后慢慢去实践。   好在离子炮发射并不难,就是按一下按钮的事情,云景觉得自己操作起来还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她生活在法制社会,以后能够用到离子炮这种大杀器的时候可以说几乎没有的,她留在身边也就是图个心理安慰罢了。   湛元晨倒是有点想法,因为纪家军现在正在到处打仗,要是有了离子炮这样的外挂,直拉到战场上后,只用两炮,那不是就遇城拔城,势如破竹了。   不过湛元晨作为一个现代人,如非必要,还是不想用这种办法去对付旻朝那些普通的民兵。   那些民兵原本也都是普通人,仗打了好几年,死了很多的士兵,他们是从自家田地里,被旻朝的老皇帝硬拉到战场上来的,硬说起来,也都是可怜人,湛元晨还没有冷血到能够毫不犹豫地把这些人变成离子炮下的炮灰,   而且这些东西是云景的,湛元晨明白她的性格,知道就算是自己真的提出来了,她也大概率是不会愿意把这玩意儿拿给他去战场上杀人的。   事实证明湛元晨想的也没有错,因为云景拿到离子炮后,直接就装到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面了,只给他两把激光枪和一把能源石:“喏,你一把,我嫂子一把,你们拿着防身。”   戈月进来的时候,正是云景递东西给湛元晨的时候。   能够再一次见到戈月,不止是云景,就连她自己都很惊讶。   戈月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有些尴尬的和大家打招呼:“嗨,我又来了。”   云景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道:“我说你这到底是什么运气呀,你说你运气好吧,你从现代穿到了原始世界,你要说你运气差吧,木门竟然能够三次出现在同一个地方,这个几率真的是绝了!”   戈月闻言不由得自嘲道:“哈哈,我觉得我的运气应该还算不错,嗨,这也就是我穿越了,不然我肯定要去买几张彩票,这不得中个几千万?”   索兰德见到戈月出现后,整个人都不由得尴尬了起来。   索兰德还记得自己上次离开的时候说了,要是他们还能再见面的话,他会给她一些武器的,结果刚才他过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她,就以为她不会来了,就把所有的武器都给云景,远超上次他承诺的那些。   好在云景注意到了索兰德的窘态,也想起来这一茬,当即从储物戒指里面又拿了一把激光枪和一大捧能源石塞到了他手里。   索兰德拿到激光枪和能源石后,那是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一股脑塞到了戈月手里:“之前说好要给你的武器。”   戈月的身体只是一个三岁多的小孩,那手能有多大呀,最后就是能源石滚了一地,索兰德又急忙蹲下身去捡。   戈月也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把手里的激光枪和能源石收进收纳钮里后,她也蹲下去捡了起来。   因为之前索兰德给云景演示激光枪使用方法的时候,戈月不在,所以他又单独给她演示了一遍。   戈月突然得到了这么好用的武器,整个人那是高兴得不行,当即朝索兰德问道:“我种的土豆、红薯还有萝卜这些都大丰收了,你要不要带一些走。”   索兰德也没有想到,自己只是随手送了一把激光枪出去,竟然还能得到意外之喜,当即连忙点了点头:“好,好呀!”   于是戈月刚进来连口水都没有来得及喝,又像一阵风似的离开了。   上次戈月从云景这里离开的时候,得到了两个储物装备,容量最大的收纳钮被她用来存放紧要的物资了,比如种子、布匹、铁器,以及以后对她极为重要的卫生巾和月经杯。   容量小一些的那枚储物戒指则被戈月给了江,江自打腿受伤后,整个人都有些消沉,她把‘兽神’赏赐的神器交给他后,他整个都如焕然新生了一般吗,整日都有用不完的劲。   前几天戈月他们挖红薯和土豆的时候,江是格外的卖力,把手里的锄头都挥出残影了。   有了储物戒指和收纳钮后,就那么几亩地的土豆和红薯,戈月他们只用了三天就全部挖出来运回山洞了。   戈月第一次在原始世界种地,成果喜人,虽然没有秤,不知道具体的重量,但是戈月可以肯定,她这几亩红薯的产量,绝对比现代的良种红薯还要多,因为她穿越以前家里种一亩地的红薯,收上来的红薯绝对没有这次的多。   戈月目测了一下,粗略估算他们这次红薯的亩产至少达到七千斤。   加上同样丰产的土豆,新挖出来的山洞根本就不够用了,戈月担心一味开凿山洞会挖塌山体,所以让家人直接在山脚挖了几个地窖,用来存放这些粮食和蔬菜。   花他们这段时间看着自家储存下来的粮食和腊肉,那是整日都笑得合不拢嘴。   现在花他们已经完全支持戈月的种植计划了,要不是现在已经是初冬了,他们劲头上来了还想再种一茬萝卜和白菜呢。   戈月回到山洞后,也没吵醒家人,前段时间秋收,大家都累着了,这会儿睡得很沉,她自己把收纳的东西钮腾出一些到山洞口后,举着不怎么明亮的油灯去了山脚。   费力挪开了地窖口盖着的木板后,戈月捡着土豆、红薯和萝卜白菜一样往收纳钮里面塞了两三百斤。   等戈月盖好木板后,被荒野上的寒风吹得打了一个冷颤,戈月拢了拢自己身上的外套,埋头朝山洞跑去。   然而她刚跑了两步,就感觉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脸上,伸手一摸,指尖上多了一滴水珠。   戈月定睛一看,原来是天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飘起了细小的雪花。   在原始世界,下雪只代表着一件事情——入冬了! 第54章 [VIP]   戈月回家取了东西回来的时候, 云景和索兰德正在交接物资。   索兰德按照云景先前的要求,替她搜罗了远超她要求的武器、能源石,虽然她一向买东西喜欢多买一些, 但是她之前准备的这些物资, 可能是真的有些不够用。   要知道上次索兰德他们离开后, 云景也没有闲着,不但在网上比着之前给戈月买的种子原样都买了一份,还费心费力地找了一家苗圃, 从里面订购了许多的植物。   真的是很多的植物,人家苗圃的老板都说自己好几年都没遇到这么大的单子。   现在经济不好, 也是云景运气好,苗圃的的老板土地租期快到了,他自己生意不好, 也不准备续约了,索性就把自己苗圃里面大大小小植物都装盆打包卖给了她。   虽然老板只为清仓,并没有怎么赚云景的钱,但是那么大一个苗圃,足有几百种鲜花绿植,最大的一株三角梅足有五六米高,光是这株三角梅, 老板就要价三千块,更别说那些价值几十一盆的中小型绿植了。   最后大大小小四五千株绿植买下来, 就花了云景一半的存款。   说起来这钱还是云景之前买黄金得来的。   现在云景手里值钱的东西虽然不少,但是她都还没有来得及变现。   原本想着靠买那块金砖得到的钱也能用上一阵子了, 没想到又遇到这么大一笔支出。   买完苗木后, 云景就从纪乔乔给的那些宝贝里面挑了五件品相和做工都是顶级的玉器,找她母亲以前合作的古玩店, 委托他们帮忙送去拍卖会变现。   相比自己揣着宝贝出去找人兜售,委托古玩店帮着拍卖无疑是一个更加安全的选择。   而且找云景母亲合作了几十年的古玩店,多少也知道一点底,双方打了这么多年的交代,对方在云初这个老顾客手里也没少赚钱,怎么着也不会做掉包这种事情。   不过是给出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罢了,云景觉得自己是能够接受的。   不过s市最大的拍卖会一个季度才举办一次,云景东西是送出去了,但是她要想真的拿到钱,还有得等呢。   好在苗圃老板够意思,主动承包了运输费,这对于存款再次大缩水的云景来说,能省一点开销总归是件好事。   最后三辆辆大货车来回搬了两天,才把这些绿植连盆带土地运到云景家别墅前面的那一块空地上。   这块空地并不是云景家的,而是两户邻居家原本的耕地,为了存放这些盆栽,她还一家给了五百块钱,说自己这些盆栽是给朋友买的,他们很快就会搬走。   白送的钱,人家自然也不会拒绝,嘴上说着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放点东西没什么,不用给钱,其实收钱的动作还是半点都没有停顿。   云景把一大包种子交给索兰德后,又领着他去看了就摆在仓库不远处的那一大片绿植。   猛然看到这么的植物,索兰德高兴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索兰德好一会儿才平复好心中的兴奋,有些不敢置信地确认到:“云景小姐,你的意思是外面那些植物都是我的了?”   “自然。”云景点了点头后,又一脸为难的说道:“不过我们上次也没说好一个储物戒指换多少植物,你这次给了我这么的东西,我之前准备的这些东西可能就不够了。”   别说是多出来的那些武器和能源石了,就是这二十枚储物戒指就已经让云景很有压力了。   再说抛开储物戒指本来的价值,上面镶嵌的大宝石就价格不菲。   之前买苗木的时候,云景还心疼自己花出去的那一笔钱,现在一想,小了!格局小了,就索兰德给她的这些东西,哪一样不值这点钱呢。   索兰德连忙摆手道:“够了够了,你给了我这多的种子,还有那么多的植物,已经很够了。”   云景闻言半信半疑地问:“真的?”   索兰德毫不犹豫地点头答道:“真的真的!”   云景原本想着这次索兰德多拿了这么多东西过来,自己少不得还要再贴点什么东西进去,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好说话,她当即试探道:“那我们就这么交易了?我就用这些种子,和外面的植物,和你换你这些武器和储物戒指了。”   话刚说完,云景又想起一件事情,她拍了拍脑袋:“哦,对了,还有你要的书和视频资料,我放在家里了,还得再加上这些东西。”   这也是索兰德最想要的东西,自己尝试种地后,他才知道种地是门高深的学问,并不是把种子洒在地里就能收获那么简单。   就说他尝试性地种下去的那几十种蔬菜,在同样的温度和湿度下,有的幼苗长得很好,有的就蔫蔫的,也不知道是浇水量不够还是温度合适。   之前云景说了要给索兰德找些种地的视频资料,还有分辨植物的书籍,他一直记在心里呢,因为他觉得只要有了这些东西,他的种植大计才能够顺利推行下去,算是他的立业之本。   “行,当然行了。”索兰德对此没有任何异议,这桩交易就这样敲定了。   见两人总算是商量好了,一直等在一旁的戈月和湛元晨总算是可以出声了。   先说话的是戈月,她把自己刚才拿的红薯、土豆和萝卜拿了一些出来后,直接让索兰德拉开了木门,顺手就帮他把这些东西放在了他那边的木门旁边。   做完这些事情后 ,戈月也没有急着回去,她嫌弃山洞里面冷,索性就留在仓库撑起了空调,加上湛元晨点的各种外卖,只觉得这就是神仙日子了。   因为索兰德这次太给力,每个储物戒指里面都塞满了能源石,想腾空还还不容易,云景只能先带着储物戒指回了一趟家,把储物戒指里面的矿石暂时放在了不住人的一楼和二楼。   云景把一二楼的空房间都堆满了,也就只腾了七枚储物戒指出来,   看着家里塞得满满当当的深蓝色能源石,云景不由得头疼了起来。   这么多的能源石,就是她一天举着激光枪射着玩,用上一辈子也用不完呀。   不过现在也不是头疼这件事情的时候,索兰德他们还在仓库立马等着她回去呢。   云景回书房把之前在准备两台笔记本电脑和拷贝了视频资料的优盘塞进储物戒指里后,又下楼把从寄过来她连连快递纸箱的都没拆开,就堆在大厅的七八箱书籍一股脑地也装了进去。   回到仓库后,云景先把装着东西储物戒指给了索兰德。   “我买的书籍很多,不但有之前提过的食材大全,还有小、中、高的语文教材,以及字典和幼儿拼音识字书,你回头抽空看一看,学一学,希望你早日做到无障碍阅读。”   “还有这是笔记本电脑,你看啊,这是硬盘,我下了很多种植视频和文件在这里,你拿回去最好还是想办法把这些资料拷贝出去,你们那都是星际世界了,做这些事情应该不难吧?要是笔记本没电了,还有这十个优盘,都是一个t的,里面也是视频资料,反正回头你看着弄吧。”   “除了这些植物,我也给你买了不少的种植书,什么农业大全,齐民要术,现代水稻高产大全,果蔬种植技术问答什么的,你自己回去慢慢学,都是对你有帮助的。”   这一通交代完后,云景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贴心了,索兰德拿一堆武器和储物戒指换她这些售后服务,硬要说的话,好像也没有特别亏就是了。   交代完索兰德后,云景又从兜里掏出两个储物戒指递给了湛元晨。   湛元晨看着云景递过来的两枚储物戒指,不由得挑了挑眉,正想开口问呢,云景就赶在他开口面前说话了:“这个储物戒指空间大,你现在用的太小了,拿这个大的去用吧,我还特意挑给你和嫂子挑了挑,特意挑了两枚款式差不多的,上面也没镶嵌宝石,低调,不引人注意,你们放心戴。”   不得不说,和最开始相比,现在云景想事情明显是要周全多了,而这些改变是在这短短半年间发生的,别说是湛元晨了,就连戈月都心底都生出了几分感慨。   云景也没有忘记戈月,之前没有多余的储物戒指就算了,这会儿既然已经又多余的储物戒指了,她也没有吝啬,转身又递了一枚储物戒指给戈月:“喏,这枚储物戒指给你。”   戈月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戒指,怔愣了一会儿,笑着摆了摆手道:“我就不要了,我已经有收纳钮了。”   戈月一直都知道云景好说话,不然她们之间的第一次交易,就该以她给出那一座金山和云景给她的那一大堆物资结束了。   结果她运气好,竟然能够遇到这么多次木门,云景次次都没吝啬,就算她没再给她什么有价值的物品,她也给她添补了很多的东西,这些东西放在现代可能不值什么钱,但是她拿到原始世界后,可是派上了大用场的。   别的不说,就说那十个大泡菜坛子,戈月拿回去后,立马腌了五坛子酸萝卜,两坛酸白菜和三坛萝卜缨咸菜,有了这些酸菜后,他们一家人这一个冬天都不愁没有维生素摄入了。   这次戈月给云景的就是一点红薯和落卜白菜,在场的除了索兰德稀罕这些东西外,谁还会把这些东西放在眼里呢。   而云景抬手就是一个储物戒指,戈月不是不想要,而是她觉得她在云景这里已经得到很多的东西了,不能在贪心了。   想当初戈月只是想要一个能够储物的东西,大小都没奢想过,这个梦想她已经实现了,还有了能够在原始世界保命的先进武器,她觉得自己再贪心的话,就有些不像样子了。   再说她也不想仗着之前那一座金山,就一次一次地在云景这里拿东西走。   而且索兰德给的收纳钮就足够戈月用了,她可以把从云景这里得到的所有东西都装进去,就一些比较占地方的棉被和衣服装不了,这些东西放在外面也没什么关系。   平常他们搬运东西,有江的那枚储物戒指就够用了,再多拿一枚储物戒指回去虽然也能派上用场,但是那也不是什么非有不可的东西。   云景看出戈月的顾虑,当即劝说道:“干嘛不要,你有那么多的东西要装,就你手里的收纳钮和储物戒指,空间那么小,哪里够用,你要不好意思的话,用你的收纳钮和我换就是,反正我这些储物戒指,以后也是要卖给别人的,既然给谁都一样,那我就愿意给你。”   云景这倒也是一个好办法,戈月听着也十分的心动,能够有个更大的储物戒指,那她能把所有现代的东西装进去不说,还能再装一些食物,这样一来,以后她们一家人不管遇到什么危机,都有活下去的保障了。   而且山洞里少了那些现代的东西后,就算以后有别的兽人摸到了他们住的山洞来,一时半会儿的对方也发现不了什么异常。   想明白后,戈月也释然了,她明白云景的性子,也没说那些黏黏糊糊地煽情话,两人一个从收纳钮里面掏东西,一个往储物戒指里面装东西,很快就把收纳钮里面的东西腾到了储物戒指里。   戈月查看了一下,所以的东西都装进去之后,也就只占了储物戒指三分之一不到的空间,回头她还可以把家里存的粮食和腊肉往里面装一些,这些东西放在里面不会腐坏变质,在里面放多少年拿出来都还是好好的。   做完这一切后,时间就已经快到凌晨十二点了,云景还记得索兰德还有一大堆的苗木要搬,当即把剩下的四个储物戒指和一个收纳钮借给了他。   考虑到往储物戒指里面装东西也是需要时间的,苗木又不想其他的物品可以叠放在一起,装起来就更费时间了,所以云景他们也没有干站着看戏,三个人跟在着一起离开的仓库,一人站一边,各自忙碌了起来。   也得亏存放苗木的空地离大路旁的路灯很远,周围的住户这多会儿就算是还没睡下,也都躺在床上玩手机了,所以才没有注意到,原本放在空地上的苗木正在以十分惊人的速度凭空消失。   对于云景他们来说,这属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们在地里忙活到了四点钟,来回跑了三四趟,才把地里所有的植物一颗不落地给索兰德搬到了他那边。   还别说,一盆盆苗木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红红绿绿一大片,还是很好看的。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云景她身在南方,南方的苗圃里面种的大多都是四季青叶植物,这要是放在北方,估计就是一大片叶子掉光的光树杈子了。   几个人搬完了所有的植物后,总算是可以停下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了。   然而云景他们坐下的时候才发现,之前点的那些食物早就已经冷掉了。   湛元晨有些懊恼地拍了拍脑袋,他刚才去帮着搬东西的时候,竟然忘记先把这些食物放进储物戒指里面了。   都这个点了,许多在深夜营业的烧烤店都已经打烊了,就算是重新点   不过有索兰德在,这都不成问题,他让大家稍等一下,他回去取个东西。   等到索兰德回来的时候,直接从储物戒指里面掏出了一个黑色的金属箱:“这是我们那边的烤箱,设定好温度后,把需要烤制的食物扔进去后,等上几秒钟就行了,因为是超波热能加热,所以一点都不会损失食材里的水分,烹制食物也很方便。”   介绍完后,索兰德直接往里面放了一大把烧烤,设定在五十度后,五秒钟后,云景他们就得到了一大把温度刚合适的烧烤。   云景嘴里吃着烧烤,二次烤制过的烤串吃起来和先前确实一模一样,她当即瞪大了眼睛:“这玩意儿可真方便,你们星际世界的人也太会发明创造了。”   索兰德并没觉得这么一个烤箱有什么稀奇的,不过就是他们那里普通家庭的必要厨具罢了,一百多个星币就能买一台。   见云景喜欢,索兰德当即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这有什么的,你要是喜欢的话,这个烤箱我就不拿走了,你留着用吧。”   云景当即摇摇头:“还是算了,我又不会做饭,拿着这玩意儿也是浪费,你还是拿回去吧。”   湛元晨一听云景说起这个,就没好气的反问道:“你还好意思呢,一天这么闲,也不说学一下做饭,每天都吃外卖,也不怕把胃给吃坏了?”   云景从小就看着湛云霄在厨房转悠,所以她对做饭这件事情十分的抗拒,她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角:“不想学,做饭多麻烦啊,要买菜,做完还得收拾厨房,吃完还得洗碗,还是点外卖方便。”   云景的这套说辞湛元晨早就听腻了,他想起刚才过来时看到的微信留言,态度十分强硬地说道:“既然你自己懒得动,那就听爸妈的,请一个人给你做饭,负责你的中晚餐。”   云景闻言求饶般地举起了手:“不要,家里多一个人进出的话我不习惯。”   湛元晨不容置疑地说道:“不习惯也得慢慢习惯,咱爸妈可是说了,这次不管你说什么都不能纵着你了,今天我就不回去了,等会儿我把铃铛给你嫂子送去,就留在这里给找做饭的阿姨,保证给你找一个厨艺好的。”   云景哀嚎:“你就饶了我吧!”   湛元晨十分冷酷无情地说道:“我要是饶你了的话爸妈可就饶不了我了,你还是克服一下吧。”   兄妹两你一句我一句争论的时候,坐在他们旁边的戈月和索兰德互相靠了靠,默默地对了个眼神后,他们觉得这个时候还是不出声的好。   到底是人家的家世,他们作为外人,贸然插嘴容易被针对,有这个时间,他们还不如多吃两口肉。   索兰德吃着加了调味料的是烤肉,按照在心里琢磨着,自己等会儿走的时候,是不是该再问云景要点调味料?   毕竟现在他也不缺星币了,不用再整天喝营养液了,那些价格高昂的高级星兽肉他也消费得起了,他要是能够带些调料回去,以后在他那边不就也能够吃到味道这么好的烤肉了。   嗯,索兰德越想越觉得可行,所以在兄妹两争论完一轮后,他默默地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第55章 [VIP]   索兰德给了自己这么多东西, 云景自然不会吝啬一些调料,当即大手一挥,指着仓库里的调料架让他自己随便拿, 想搬空都可以。   索兰德还是有些拘谨的, 搬空货架这种事情他是做不出来的, 他就把货架上的各种调料一样拿了一半走。   最近是甘蔗大批量上市的时候,云景驳不过水果超市水果供应商的面子,也买了两大车的甘蔗, 之前放在超市里面做活动,十块钱一根, 已经卖掉一大半了,索兰德和戈月走的时候,她又让他们一人带走了一捆。   戈月之前就想种甘蔗, 这玩意不管是制糖还是当水果吃都不错,不过她让云景采购物资的时候还是大夏天,甘蔗都还没长成,所以就没买成,这次得了这么一捆甘蔗,她准备拿回去,等到开春后, 在山背后后面的山谷里找个地势高的地方种下。   索兰德不认识甘蔗,担心他这次拿回去的东西太多, 会把这些甘蔗随便找个地方一放就忘记了,所以戈月还拉着他介绍了一通甘蔗的好处, 让他回去后一定要找个温暖的地方种下, 这种作为喜温,种在太寒冷的地方可长不好。   戈月都这么仔细的交代了, 索兰德自然不会不领这份情,当即拍着胸口说道:“好,我回头就找块地把甘蔗种上,要是有缘分再见的话,我请你们吃我用甘蔗制成的糖。”   云景他们谁都没有把索兰德这句话放在心里,不说甘蔗成长需要时间,就说也不是人人运气都能有戈月这么好的,他是借着铃铛才能过来两次的,还有没有下次谁都说不准,所以谁都不会把这句话当真。   冬天夜长昼短的,没等到天亮戈月和索兰德就要离开了,在场的都是成年人,面对离别还是很豁达的,所以几个人互相说了一句再见后,就各自拉开门走进了木门。   送走了两位客人后,云景见湛元晨那屁股就跟粘在椅子上了一样,半点都没有要挪一下的意思,当即就知道他是真的想要留下来给她找阿姨。   其实在很多时候,湛元晨在云景面前还是有点当哥哥的威严的,就比如现在,她知道自己改变了不了哥哥和父母的决定后,很快就妥协了。   云景伸手赶蚊子一般朝湛元晨挥了挥:“得了,我自己去找做饭的阿姨,你还是回去陪我嫂子吧,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你留下来那不是小题大做吗。”   湛元晨闻言不由得眯起了一样,面带怀疑地把云景上下打量了一遍,轻飘飘地说:“你以为我想留在来啊,我在现代呆这么久,你嫂子指不定多想我呢,我还不是怕你阳奉阴违,这会儿答应得好好的,回头就反悔,到时候爸妈知道了,倒霉的不还是我?”   云景颇为无语地翻了一个白眼,随后无奈道:“我跟你保证行不行,我人都选好了,就找我们隔壁的李奶奶,她手艺好,我从小就喜欢吃她做的菜,她的日子过得也不容易,我请她帮我做饭,就算是帮助她了。”   “李奶奶?”湛元晨顺着妹妹话想了想,发现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李奶奶的房子就在云景他们家别墅过去七八百米的地方,不过李奶奶家住的别墅,而是三间最普通的平方。   李奶奶家里的情况也很普通,早些年是菜农,后来县城规划 ,他们家的田地都在规划范围内,然后他们的土地被收了,得到了一笔不少的赔偿款。   云景家附近很多的人都是这个情况,土地被征收了,得到了一笔赔偿款,年轻人拿着这笔钱去创业、买房子了,孝顺点就把父母也接过去了,稍微冷情一些的,或者老人家不愿意离开老街坊,自家的房子又没在征收范围内的,都更愿意留下来自己住。   李奶奶的儿子有出息,拿着赔偿款在县城开了一家饭店,后来赚到钱了,就把饭店开到市里去了,据说生意很不错,一年能赚不少钱。   不过做餐饮这一行很忙,平常年节的时候就是李奶奶儿子饭店生意最好的时候,所以平常他都是好几个月才能抽空回来一趟。   李奶奶性格和善,厨艺也好,以前云景小时候可吃了李奶奶不少的东西。   李奶奶虽好,但是湛元晨心里还是有顾虑:“李奶奶家里又不缺钱,她能愿意来给你做饭?”   云景笑着说道:“这有什么不愿意的,昨天我散步的时候见到李奶奶,她还再说自己一个人做饭吃孤单呢,她本来也是要买菜做饭的,我现在不过是让她换了一个地方做饭罢了,到时候做好了我们也是一起吃的,我还给她发工资,她肯定会愿意的。”   “行。”湛元晨点了点头,摆手道:“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那你就自己去找李奶奶说,我就不留下来了,李奶奶要是答应的话,你可别小气,多给人家一点工资。”   这话一出,湛元晨自己都觉得好笑,云景是什么人?就她那敬老慈少的性子,哪里还用他来叮嘱这些呢。   眼看着时间也不早了,云景再一次保证自己绝对不会食言后,湛元晨总算是放心地离开了。   云景看着重新回复安静的仓库,不由得走皱了皱眉头,把超市需要补充的货物搬到门口后,她也关上大门离开了仓库。   从仓库出来的时候,云景原本是想去找李奶奶的,老年人瞌睡少,六点多就起床做早饭了,不过走到岔路口后,她又反悔了。   虽然她是答应了湛元晨要请李奶奶到家里来做饭,但是刚才她为了腾储物戒指把家里塞满了能源石,这些东西让李奶奶看到了可没办法解释,还是等她回去收拾好了再说吧。   等云景到家把所有的能源石重新塞进储物戒指后,她自己也累得够呛。   最后她连早饭都是随便从冰箱里面拿了一盒酸奶出来,加了点香蕉草莓进去做了一碗水果捞,草草地吃了就算是一顿早饭了。   回到房间后云景直接一觉睡到了下午四点钟,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睡得乱糟糟地头发,开始盘算着自己今天要做的事情。   沉思了两分钟,云景发现自己好像没有什么待办的事情,这次戈月和索兰德走的时候没有提任何的要求,离开得十分利索,她也不用像前段时间那样拿着本子,抱着手机,到处采购和下载资料了。   只要不买东西,云景手里的存款就很安全,她就不用为钱烦恼。   其实云景手里的这能源石是该想办法解决的,这么多的能源石,除了储物戒指外,她根本就找不到其他地方放,以后要是有客人想要储物戒指,她总不能连带着把能源石给出去。   索兰德给的能源石分深蓝浅蓝两种颜色,深蓝色的是激光枪用的,为了方便装载,都被加工成了鸡蛋那么大一颗颗的。   浅蓝色的能源石是离子炮用的,这种能源石可能是为了匹配离子炮的大小,个个都有柚子那么大。   虽然颜色不同,但是这两种能源石看着都不比现代那些蓝宝石逊色。   这种东西肯定是不能直接放在外的,毕竟这真矿石摸上去的手感和塑料、树脂做的塑料表示还是有着很大差别的,根本就骗不了人。   云景也想过要不要把手里的激光枪、能源石和保护罩上交一份给国家,毕竟现在国际局势不好,不但蓝星一哥野心勃勃地想要支持华夏小岛独立,隔壁的邻居还在打仗,有了这些东西后作为研究样本,说不定整个国家的军事水平都能引来飞跃式的进步。   然而还是那个老问题 ,这些东西虽好,但是也危险,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跨时代武器,上面的人肯定会特别的重视。   这和之前云景小打小闹给出去的文物可不一样,她要是把这些东西拿出去了,那就真的很难再隐藏自己。   国家对于藏匿文物的公民和藏匿大规模杀伤力武器的公民处理态度那肯定是不一样的。   索兰德已经说了,他给的激光□□杀伤力都抵得上大炮了,离子炮威力更是比核弹还要大,云景可不觉得自己坦白后,国家会因为她爱国就放心把这些留在她手里。   这要是全都交出去了,那不是大牌打到一半,把自己所有的底牌都扔了,然后彻底地受制于人了吗。   好在这件事情倒是不用着急,云景可以慢慢想,慢慢地和家人商量后再做决定。   那句话怎么说来的,逃避可耻但有用,这么难决定的问题,就留着以后再解决吧。   开解完自己后,云景心安理得地咸鱼了起来,她先拿起手机给江曦了一条信息。   江曦之前原本是打算国庆到云景这里来玩的,但是她的父亲病情突然加重,她回了老家一趟后,就没时间再来清县了。   江曦平常很少对云景抱怨工作,最近因为她的组长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非要给她介绍对象,她碍于对方身份,不得不得硬着头皮去了两次,结束后直接负能量爆棚,拉着云景吐槽到深夜。   倒也不是江曦心态不好,是那个两个相亲对象确实有些崩人心态,第一个普信程序员,比她大六岁,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发际线已经很危险了。   按照江曦说的,普信男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他工作很忙,所以可能没什么时间谈恋爱,他们在一起后,七夕情人节这些就不用过了,他也不喜欢拜金女,所以各种节日江曦不能问她要礼物,要红包。   对方这句话一出来,江曦连屁股都没有坐热,就起身告辞的,嗯,走的时候对方还让江曦a了她那杯一口都还没有来得及喝的咖啡。   第二个相亲对象就更加极品了,人家根本就不没想正儿八经的相亲,纯粹是想要出来找个炮友,话都没说两句就邀请江曦去酒店了,吓得她直接拔腿就跑了。   江曦觉得自己相亲两次后已经对这件事情产生心理阴影了,偏偏她的经理还觉得她太高傲,眼光太高,看不上她介绍的相亲对象,让她在熟人那里丢了面子,心里对也她有了意见。   因为经理的刻意针对,这段时间江曦工作都变成了上刑,偏偏她刚转正没多久,在公司人微言轻的,也没办法和顶头上司硬碰硬,只能默默忍受。   现在江曦每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和云景吐苦水的时候了。   云景也很心疼自己的好朋友,偏偏她能做的的事情也不多,只能时不时地问一问古玩店那边拍卖会的筹备情况,想着等到她的那几样玉器卖出去后,她就能够把江曦挖过来做自己的私人理财顾问了。 第56章 [VIP]   不过让云景有些意外的是, 这次她给江曦发去消息后,晚上江曦回复的时候一改往常的丧气,竟然隐隐有点春心荡漾的感觉。   云景自然没有错过好朋友的反常, 一个视频电话打过去, 一通刨根问底下来, 直接破案。   江曦心情的阴转晴,全都来自于她的一个前辈。   说是前辈,其实也就是比江曦早一年进公司。   按照江曦的话来说, 这位林姓前辈性格好,工作能力强, 在经理刁难她的时候,陪她加了两次班,买了几次早餐。   虽然江曦没有明说, 但是云景已经和她认识这么就,那里不知道她这心动了呢。   讲道理,江曦今年二十三,以前在学校她整日就跟云景混在一起,迄今为止,正儿八经地是连异性的手都没有拿过的。   其实对方真的不错,云景也是支持江曦脱单的。   毕竟江曦一个人在大城市打拼, 家人都不在身边,云景这个朋友又回了老家, 要是能有一个男朋友陪在她身边的话,多少也能得到一些慰藉了。   要是江曦当天晚上没有一脸忧愁地说自己想为这位林前辈买最新款的水果手机的话, 云景还真就支持自己的好姐妹勇敢逐爱了。   天知道云景听江曦说要买新款水果手机送人的时候心里有多震惊。   没有人比云景更清楚江曦的消费水平, 她自己的那个手机还是大一入校的时候花了五百块钱在一个学姐手里买的备用机。   那手机本来就不是特别的好,全靠江曦平常爱惜, 才能够支撑四年多,这也就是她平常既不用手机玩游戏,也不用手机看电视才能撑到现在。   云景之前种在网络上看到网友嘲笑恋爱脑的梗,但是她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天恋爱脑这个词竟然能够用在一向冷静稳重的江曦身上。   江曦她自己一个破手机用了四五年,都快卡成ppt了,她拿了几个月的工资,手里好不容易有点富裕,竟然不想着给自己换个新手机,而是要花个五六千,买最新款的水果手机送给男人?   云景十分费解的问:“不是,你怎么突然想到要送林前辈手机了?”   屏幕那头的江曦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也是不是突然想到的,前辈他这周六过生日,请了我周六晚上一起吃饭,我这算是生日礼物。”   云景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有些头大,她掰开了,揉碎了给江曦分析道:“可是你们现在还什么关系都没有,送手机是不是有些夸张了,要我说异性朋友过生日,你送个蛋糕就差不多了吧,或者是买个钱包,皮带也行啊,千八百就能买到品质不错的了。”   江曦那么聪明,这些事她自己也是知道的,她叹了一口气道:“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今天林前辈发朋友圈说自己的手机摔了一下,屏幕碎了,所以我觉得送手机就很合适,他正好能够用得上。”   本来是躺在床上的云景,听江曦说完后直接猛地坐了起来,她一把掀掉脸上的面膜,有些奇怪的问道:“不是,我怎么觉得这件事情这么奇怪呢,一个大男人,怎么手机屏幕摔碎了还要特意发条朋友呢,这条朋友圈不会还仅你可见吧?”   不是云景阴谋论,实在是她总觉得这件事情不太对,江曦长相虽然不是顶级美女,但是也算是清秀小美女,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异性对她献殷勤,送早餐的,送零食,她可是从来都没有收过的,怎么这次姓林的送了两次早餐,她就上头到要送人家手机了呢?   怎么滴,就真是在学校的时候不想因为谈恋爱耽误学习,一进入社会就打开自己的心房了?   然而江曦却觉得是云景想太多了,还仅她可见呢,林前辈根本就不是那种人。   云景见江曦是打定了主意要花这个钱了,无可奈何之余,只能最后再劝一句:“姐妹,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这么一句话——给男人花钱倒霉一辈子?”   虽说有些南墙一定要装上了才知道,但是云景还是语重心长的提醒道:“这可是前辈们得出的血泪教训,我觉得你要不还是再想一想,大几千块钱呢,这可是你大半个月的工资了,你可不能冲动。”   江曦知道云景是关心自己,不过她觉得自己这点辨别能力还是有的,所以她笑着摆了摆手:“好了,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林前辈真的不是你想的那种人,你这是不了解他才会这么认为,等到下次你来市里,你们见一面,你就知道我说的没错,前辈他真的是个很真诚、很阳光也没什么心眼的人。”   “嗯,嗯。”云景胡乱地点了点头。   还别说,要是有机会的话,云景还真想看看这位林前辈到底是什么职场版男妲己:“你那位林前辈周六不是过生日吗,我周六来市里找你,正好我想买点东西,你的手机别先急着买,等周六我陪你去买。”   江曦答应下来后,又和云景聊起了公司里的八卦,两个人都是没有什么其他朋友的,每次聊起天来就没个完。   最后还是江曦实在熬不动了,打着哈欠以明天还要早起上班为理由挂掉了视频。   挂掉视频后,云景想到江曦为了姓林的和自己据理力争的样子,是打心里希望他是真的表里如一,别让江曦伤心失望。   昨晚木门没有出现,云景从凌晨一点一觉睡到早上八点,勉强算是调整了一下作息,起床后,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自己,就溜达着要去出去吃早餐。   说来也是巧了,原本云景还想着吃了早餐就去找李奶奶说请她做饭的事情呢,这会儿刚一出门,就和买了菜回家的李奶奶撞了个正着。   清县是个小县城,大部分的年轻人大学毕业后都去了大城市,留在老家的很少,在这些留在老家的年轻人里面,云景无疑是最受老年人欢迎的一位。   不只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嘴巴甜,还因为她心好,因为家里开着一家超市,平常超市那些卖剩下,又退不了的临期食品,她都会主动捐给县里的敬老院和孤儿院。   这也不是从云景接手超市后才这么做的,是从她父母那一辈就开始的。   长得好看心地还善良的女孩子,谁见了能不喜欢呢,李奶奶看到云景后,直接就笑开了:“小景,你这是要去哪里?”   云景莞尔一笑道:“我去吃早饭,李奶奶,我正有事要找您呢。”   听云景说想要请自己去给她做饭,并且还给工资的时候,李奶奶直接就笑开了,她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多大一点事情,哪里用你开工资,你中午和晚上直接到我这里来吃就是了,多一双筷子的事情。”   老一辈人大多都朴实,李奶奶这个年纪,正是怕孤单的时候,云景要是肯和她一起吃饭,她家里还能多点热乎气,她高兴都来不及,哪里肯要云景的工资。   云景笑嘻嘻地挽住李奶奶的手臂晃了晃,撒娇道:“不行啊,您要是不收钱的话,我也不好意思麻烦您,其实我觉得吃外卖也没什么,还不是我爸妈,非说外卖吃多了不健康,说李奶奶你厨艺好,让我麻烦您在他们回来之前帮我做饭。”   其实云初只是想让女儿找个人做饭,从而少吃一点外卖,根本就没有提过要找李奶奶,不过这不是找人做事吗,多说点好听的总归是不会出错的。   李奶奶一听老邻居这么认可自己的厨艺,当即心里就乐开了花,不过她还是坚持不收报酬:“我们两家当了这么多年的邻居了,你爸妈不在家,你一个小姑娘自己在家,我老婆子多照顾一下是应该的,谈钱就太生分了。”   云景自然不会轻易放弃,继续软磨硬泡:“谈钱怎么就生分了,要我说还是您老人家包袱太重了,人家亲兄弟还算账呢,这工资您必须收,我又不给你多开,一个月就两千块,菜钱另算,您要是同意的话,今天中午就去我家做饭了,完了我们一起吃。”   两千块钱听起来是真的不多,这要是放在大城市,找个阿姨做饭,怎么得也得大几千了,不过清县是个小地方,就算是住家的月嫂,工资也只能开到五六千。   云景只需要李奶奶买买菜,做做中午和晚上两顿饭,并不需要她做其他的事情,所以这个价格算是很公道了,而且价格再高的话,李奶奶估计就更加不会同意了。   见李奶奶一直沉吟着不点头,云景只能松开她的胳膊,可怜巴巴地说道:“您要不同意的话,那我就只能去找别的婶子、奶奶了,虽然她们的手艺可没有您好,但是我也只能将就一点了。”   云景的欲擒故纵还是有用的,见她真的调转脚步要离开,李奶奶连忙伸手拉住了她,无奈道:“你说你这孩子,性子怎么这么急,行行行,我答应你行了吧,工资你看着开吧,我随便了。”   云景闻言当即就高兴了起来,她当即拍板道:“那我们就说好了,从今天中午开始,你就开始过来我家里做饭了,我在吃的方面很随意,我们两个人,你每顿就煮一荤一素一加个汤就行了,多了我们吃不完也浪费。”   虽然两人没有正式签合同,只是口头上说了一下,但是云景已经是雇主了,她的要求李奶奶自然是要满足的。   李奶奶性子节俭,平常自己一个做饭,就是随便弄点豆腐青菜对付着吃,偶尔才会买点鱼肉改善生活。   李奶奶今天就只买了一块豆腐,连青菜都没有买,因为她在自家房子周围开了一块菜地,这些地虽然被征收了,但是因为还没有建设,所以大家在上面种点葱姜蒜青菜是没有管的。   一些勤快肯干的老人平常不但不用花钱买青菜吃,偶尔还能有剩余的青菜拿到街上去卖呢,虽然也卖不到几个钱,但是哪怕是三五几块也让他们能够有点事做。   既然已经把这份差事答应了下来,李奶奶自然是想要做好的,她当即点头道:“行,那我再去买点菜,小景你有什么想吃的菜?”   云景想了想:“我中午想吃红烧小排,晚上您就看着做吧。”   “那我得赶紧去了,再晚菜市场纤排该买光了。”李奶奶一听就急了,当即把手里的豆腐往云景手里一塞,扭头就要走。   云景连忙出声提醒道:“菜市场没了你去超市里卖就是了,也是一样的。”   李奶奶闻言不赞同地皱起了眉头:“那超市里面的排骨多贵呀,比菜市场里要贵出两三块呢,我还是去菜市场买吧。”   云景知道老年人格外计较这些,只能耐着性子解释:“这您就想岔了不是,你去我家的超市买,虽然给的是一样的钱,但是我还有赚的,算下来怎么都要比在菜市场买划算。”   李奶奶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超市的排骨再贵,那进货价也比菜市场的价格便宜,当即也不纠结了:“行,那我就去超市买。”   云景出来得匆忙,也没有准备现金,只能让李奶奶先把今天的买菜钱垫上,她回头再给她了。   好在李奶奶也不在意这小事,只说什么时候给都一样了。   目送着李奶奶去超市后,云景颇有些无奈地看着自己手里刚才被强塞进的那一块豆腐,也懒得先特意回去一趟放下了,只能拎着这一块去吃早餐。 第57章 [VIP]   李奶奶第一天上工, 要不是怕浪费,那真是恨不得把自己的拿手好菜都拿出来露一露。   最后因为她和云景都是不是胃口特别的大的人,所以中午除了云景点名要吃的糖醋小排外, 她就只炒了一个炝炒凤尾, 又烧了一个豌豆尖滑肉汤。   十二点一到, 李奶奶就烧好饭叫云景下楼吃饭了。   云景看到桌子上的豌豆尖滑肉汤的时候,闲话家常般的多问了一句:“现在市场上都已经有豌豆尖买了?”   在西南地区,冬天的绿叶菜绝对非豌豆尖莫属, 它自带一股清香,涮火锅好吃, 烧汤好吃,就算是做清汤面,面好的时候烫上一小把豌豆尖, 那也是清香异常。   李奶奶一边给云景盛饭一边回道:“没有呢,现在还早,估计还得等几天才有,我这是自己种的,就只能掐出这么一点,就图吃口新鲜。”   云景听了也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的。   云景本来就不是什么较真的人, 不至于因为一口青菜就固执地要给李奶奶钱,本来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云景要是算得太清楚的话, 老人家心里反而不自在,还不如不提, 回头送点水果回去, 也算是有来有往了。   吃饭之前,云景不忘拍了一张桌子上的照片, 发在家人群里面,表示自己有听话的找人回来吃饭。   李奶奶的手艺实在是好,那盘红烧小排的味道简直绝了。   见云景喜欢吃,李奶奶全程都没怎么往那个盘子里面伸筷子。   老人家心里明亮着呢,这最好的纤排三十几块钱一斤,可不便宜呢,小景丫头好说话,不跟她计较,她也不能厚着脸皮吃个没完不是,再说这滑肉汤的味道也很不错,她吃着也觉得好得很呢。   家了多了一个李奶奶吃饭后,云景才发现她可能只反感自己不认识的人出现在家里,对于李奶奶她就接受良好。   虽然这半年云景自己一个人住着也没觉得家里有多冷清,但是家里多了一个能聊家常的人后,感觉也不错。   云景听着李奶奶抱怨现在猪肉价格飞涨,过年熏腊肉腊肠估计得花上一大笔钱这种琐碎小事,觉得自己的生活好像都多了一丝烟火气。   说到腊肉,云景也想到一件事情:“说起这个,之前我朋友送了我一些自家做的腊肉,说是味道不错,就在冰箱里放着,回头您看着做。”   之前戈月给了一大堆的腊肉和香肠,云景因为不开火就没拿多少,现在都在冰箱冻着,原本她是想着等到父母回来再做来吃的,现在有李奶奶帮着做饭后,她倒是能够提前尝尝味道了。   李奶奶闻言有些惊讶道:“那你朋友的腊肉还做得挺早,”   不过知道云景家的冰箱里面有腊肉后,李奶奶就又开始盘算起来菜色:“那我下午去地里拔点蒜苗,晚上我们就吃腊肉炒蒜苗,再加个盐白菜豆腐汤,青菜就炒个卷心菜,你看行吗?”   云景点头道:“当然行了,您是掌勺的,以后这些事情您就看着安排吧,我要是有想吃的菜色吗,会提前告诉您的。”   “对了,我在门口鞋柜的抽屉里面放了一些现金,以后您就拿那个钱买菜,没了就跟我说。”   钱是云景吃完早餐后溜达到自助银行取得,她虽然取了一万,但是只往抽屉里面放了一千,不是她不相信李奶奶,是觉得自己要是一下子放太多的话,老人家可能会觉得不安全。   李奶奶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她拍了拍自己新买的本子说:“以后我买了菜就记账,到时候你查账也方便。”   云景没说要查也没说不查,直接就没接这个话茬,吃完饭后李奶奶收拾碗筷,她就坐在沙发上消食。   糖醋小排实在是太好吃 ,她一不小心就吃撑了。   云景心里不由得开始后悔起来,早知道请李奶奶做饭能这么舒服,她该早一点请的,这半年来她是错过了多少好吃的啊。   这种想法在晚上吃到喷香的腊肉炒蒜苗的时候,直接达到了顶点。   对于云景的夸赞,李奶奶显得特别的谦虚:“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我就只会做点家常菜罢了,这菜好吃吗,主要是这腊肉好,你朋友这腊肉好像不是用猪肉做的?”   李奶奶说的是实话,腊肉炒蒜苗她平常也总做,但是没有一次有这么好吃,她围了灶台转了这么多年了,一眼就看出来问题出在腊肉上。   这腊肉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明明看起来只是摸了一点调料,然后简单的熏制了一下,怎么吃起来竟然比陈年的火腿肉都香。   想她都这么大的年纪了,刚才炒菜的时候都还馋得猛吸了几口气。   云景自然不能说这腊肉好吃是因为用的是原始世界的动物肉做成的,只能含糊道:“应该是吧,我朋友给我腊肉的时候好像提过一嘴,好像用的是藏香猪还是香猪肉做的,所以吃起来才和普通腊肉不一样。”   李奶奶是不懂这些的,在她看来,人家乡下自家养的土猪肉吃着就算是味道好的了,不过她的儿子开饭店,平常回来的时候和她聊天的时候也会说,大城市里面那些有钱人吃的肉都和他们这些老百姓不一样,一百多块钱一斤的猪肉都有。   李奶奶不知道一百多块钱一斤猪肉的是不是就是云景说的这个藏香猪,只觉得这价格贵的东西确实有贵的好。   李奶奶想着这么好的东西,云景就随便胡乱塞到冷冻室了,当即提醒道:“那你这朋友还挺大方的,给你了那么大两块腊肉,差不多得有二十来斤吧,算下来也值不少钱了,这么好的东西,你要吃不完的话,回头去抽个真空,别放坏了,坏了就太可惜了。”   云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不过云景可没打算去抽什么真空,她想着既然这腊肉这么好吃,那她还是不能自己吃完了,回头得留一块出来,放在储物戒指里,等爸妈回来一起吃。   那真空包装不一定是真空,她储物戒指里面才是正儿八经的真空呢。   周六一早,云景就开车去了市里,她说要去市里买东西并不是骗江曦的。   这不是入冬了吗,云景就想着买几身冬装,县城里没什么好牌子,她喜欢好几个牌子都在s市有实体店。   虽然这些牌子在网上也有旗舰店,但是云景觉得买衣服还是要上身试了才知道合不合适,正好她也想看看这位林妲己是何许人物,索性就一次性到位了。   云景从清县出发的时候就想到自己这次可能会买不少的东西,为了防止坐顺风车再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所以她选择自己开车。   之前云景给索兰德买种子的时候,没少开着车满县城乱转,这会儿她已经开出手感了,一个人开着车上高速根本就没在怕的。   好吧,其实还是有些怕的,云景全程走慢速车道,那速度就没有上过九十,一路上也是全神贯注,一点都不敢分神,好在最后她总算是顺顺利利的上了高速。   这次来市里,云景一共就带了三样东西,手机,包包、以及一个保护罩。   没错,就是保护罩。   经过这几天的研究后,云景发现这保护罩还真是个好东西。   这保护罩调成合适的大小后,可以把云景整个人都罩在里面,在把保护力度调到合适的阈值下,这保护罩不但能够挡子弹、挡大炮,还能挡住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汽车什么的,这也是云景自己刚摸索出的功能,要知道这汽车撞击的伤害并不亚于子弹或者大炮。   云景只要出门的时候揣上一个保护罩,那么要是她走在街上被车撞了,那么在保护罩开启的状态下,被撞飞的绝对不是她,而是汽车了。   为了确定这个猜想,云景还开着保护罩往墙上撞过,事实证明这个办法却是是可行的,因为在她撞上墙之前,她面前的保护罩就先生效了,随着一个看不到的壁垒撞到墙上后,她整个人再往前扑,撞到的就不是坚硬的墙壁了,而是保护罩柔软的防护层。   最绝的是在隐身状态下,其他人只要不极速奔跑,哪怕是经过云景身边,穿过了保护罩,也不会感受的任何的异常。   作为赠品的保护罩会这么好用,可以说是完全出乎云景的预料了。   因为云景开了车,所以江曦也不用先做公交去商场了。   以前云景逛高档商场的时候,江曦只会去批发城,现在她正式工作了,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笔固定的工资了,那她就不用再委屈自己了。   加上云景去的商场里就有水果手机专卖店,所以她说出目的地后,江曦丝毫没有犹豫,直接就答应了。   云景见江曦提起林某人就一脸甜蜜的样子,显然在这几天里面他们两的感情又升温了不少的样子,就不由得在心里叹气。   要不是还没有见过那位林前辈,不好过早的下定论,云景真想现在就给江曦下单挖野菜要用的篮子和锄头了。   江曦目的明确,一进商场就拉着云景直奔水果手机专卖店。   最新款的手机,最高的配置,江曦眼都不眨地就付款了,这一下一万多块钱就花出去了,爽快地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对此云景只能暗自在心里摇了摇头:真是爱情使人疯狂!   买手机很冲动的江曦在接下来的购物环节就显得很冷静了,她跟着云景逛遍了整个商场,最后云景手里的东西都多得两只手拎不下来了,她手里还是空荡荡的,一件衣服都没有买。   相比之下云景今天就收获颇丰了,虽然在清县她并不怎么出门,但是衣服、包包、鞋她还是都买了不少。   最后买内衣的时候,云景还没有忘记给她嫂子纪乔乔也带一份。   江曦见云景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当即伸手替她拎了一半过去。   眼看着离吃晚饭的时间还早,云景和江曦又跑去看了一场电影。   看完电影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江曦低头看了一下消息后,扭头对云景说道:“林彦已经到饭店了,我的一些同事也到了,我们现在过去吧?”   “行啊,走吧。”云景坦然地点了点头,一点没有自己是去蹭饭的自觉。   没错,就是蹭饭,因为云景先入为主地对林彦没有什么好感,所以她刚才逛商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给他买生日礼物这回事。   江曦见她没买,也没特意提醒,在她看来,她和林彦是在暧昧期,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的关系了,这一次云景是去给她掌眼的,就是不送礼物也没什么。   林彦过生日订得是一家环境不错的湘菜馆,原本这也没什么的,不过因为江曦不太能够吃辣,所以光是因为这一点,在云景这里就又给他扣了好几分。   云景对人的眼神一向敏感,她们到的时候林彦正在大门口等他。   说实话,林彦的皮相确实不错,属于很讨女孩子喜欢的奶油书生那一挂。   不过这点外貌上带来的好感,在云景这里很快就消失了。   因为等到她和江曦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她切实地感受到,对方的眼神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了好几遍。   这种感觉让云景心里十分的不爽,有种被冒犯的感觉。   而且找江曦说的,他们两个离确定情侣关系就只差临门一脚的事情了,在这个情况,林彦当着自己准女朋友的面,这么看一个异性,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不礼貌了。   偏偏江曦好像压根就没有注意到,一下车就把手里包装好的礼物递了过去。   来了来了,总算是到了云景最关心的环节了,她是真的想要看看,林彦在知道江曦送她这么贵的礼物时,他到底是个是那么样的反应。   江曦已经说了,她之前是把自己家里的情况和林彦说过了。   按照一般的想法,一个男人,在知道自己好感对象的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因为心疼对方,那肯定是不会再收她什么价值高昂的礼物了。   云景之前就想好了,要是林彦不要江曦的手机的话,她那应该就是想多,误会了他。   然而云景期待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林彦从江曦手里接过礼盒后,竟然问都没问里面装的什么东西,直接就收了下来,好像并没有当一回事一样。   云景怎么可能让林彦这么轻飘飘地就收下江曦的手机,她当即就开玩笑般地说道:“林前辈你不问问小曦送的什么吗,她为了送你这份礼物,可是费了很大心思的。”   云景这话一出,林彦也不好再装傻了,他笑着对江曦说的:“小曦你送的什么?其实你也不用这么费心的,只要是你送的,无论什么我都喜欢。”   这一番话无疑是在突显江曦在他这里的特别,江曦显然也十分地吃这一套,当即就面带羞涩的说道:“没什么,是手机,之前你的手机屏幕不是摔碎了吗,我就给你买了一台新的。”   依照江曦的性格,实在是做不出强调自己买的是最新款苹果手机这种事情,好像是在特意证明自己的付出一样。   江曦想着反正手机已经送给林彦了,回头他总会知道的,所以才简略的说是手机。   云景哪里会让她这么委屈自己呢,当即在一旁强调到:“最新款的水果手机呢,还是最高配置的,花了小曦一个多月的工资呢。”   林彦闻言也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就笑着说道:“是吗,小曦你也太客气了,竟然送我这么贵的手机,我都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见对方知道手机的价格后还是坦然地收下了,云景的表情也冷了下来。   不用再观察了,就冲着他能毫无负担地收下江曦这么贵的礼物,这林彦就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江曦却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光是林彦很喜欢她送的礼物这一点,就足够她满心雀跃了。   因为林彦还要在门口等其他没有到的人,所以他给了包厢名字后,让江曦和云景先进去。   沉浸在爱情中的江曦一点都没有犹豫,点了点头就挽着云景进店里了。   留在门口的林彦看着手里的礼盒,又看了看云景停在门口的车,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一脸惋惜地叹了一口气。   这边一向都格外注意云景情绪的江曦,因为现在满心满眼都想着林彦,压根就没有注意到云景的情绪不对,她拉着云景到包间后,十分熟捻的和早到的几位同事打了招呼并且给他们一一地介绍了云景。   之后江曦十分热情地给大家倒差,云景知道她本来不是这么热情的性子,纯粹是她已经以林彦的准女友朋友自居了,觉得大家都是来参加她男朋友的生日宴的,所以她作为半主人,就该照顾好大家。   见江曦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云景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她只能安慰自己,又不是她和林彦谈恋爱,只要江曦自己觉得林彦好就行了。   这么一想后,云景心里总算是舒服多了,不像之前那样总觉得心里堵着一团棉花,闷得慌了。   然而云景这边是妥协了,那边林彦却搞起骚操作了。   林彦最后进来的时候,是牵着女孩子的手进来的。   不止是江曦,就是云景一见这个场面,都不由得愣住了。   可能到这个时候,江曦心里带着一丝侥幸,结果刚一进包厢,那个女孩子就言笑晏晏地跟大家打招呼道:“大家好呀,我是林彦的女朋友,平常在公司里面麻烦大家照顾他了。” 第58章 [VIP]   云景怎么都没有想到, 事情竟然还能够这么发展。   原本她以为林彦是个骗财的心机男,接近江曦是为了骗财或者偏色。   结果好家伙,这还是个有主的海王了。   云景心里原本有一肚子的脏话要骂, 但是看到江曦苍白着脸, 眼神呆滞的时候, 这些怒气都变成了对好友的心疼。   江曦原本是个特别理智的人,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所以她这个人也是死脑筋, 她知道只有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才能让自己一家人过好, 所以这些年她一直过得很不容易。   在学校的时候江曦脑子里就只有学校,出来工作后,她又铆足了劲想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唯一的一个意外就是林彦, 他装作温柔体贴的靠近了江曦,给她一种在他心里她最特殊的假象,现在又在她投入了这么多感情的时候带着自己的正派女友出现,把她塑造成了一个笑话。   这要是换一个人,估计直接就要闹开了,偏偏江曦是个性子软和的人,她只在林彦的女朋友自我介绍的时候有着片刻的失态, 随后就立刻低下头,没再往那边看一眼, 好像是准备就这么算了。   云景多少也能明白一些江曦的意思,毕竟在场的还有这么多的同事, 她和林彦之前走得近, 那都是早上大家上班前他送个早餐,晚上大家都走完后他再陪着她加会儿班罢了, 这些同事可能都不知道她和林彦暧昧过。   刚才江曦招待大家的事情,也可以理解成她热心,所以就多照顾了大家一些,反正她也没有说过自己是林彦的女朋友。   江曦以后还要在证券公司继续工作,那么此时咽下这口气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这样一来,她损失的无非就是这段时间投入的感情,和一部手机。   这要是撕了起来,就是平白让她的同事们看了热闹,虽然这件事情硬说起来也是林彦垃圾,有女朋友了还在外面勾搭别的小女生。   可是问题是江曦的同事不一定都会信她之前完全不知情,说不定也能会认为她明知道林彦有女朋头还往上贴,想当第三者,这些流言传播起来是很快的,就算当事人当场就辟谣了,以后别人提起她还是会顺带提起这件八卦。   江曦那么爱面子,她是绝对不愿意让自己成为同事私下里的谈资的。   不过泥人也有三分火性,饶是江曦这么好脾气的人,被林彦如此玩弄感情后,心里也是郁愤难平。   这也是林彦带着女朋友一起出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而江曦现在低着头,所以大家才没有注意到她的一场。   江曦的同事注意不到,坐在她旁边的云景却是知道的。   云景知道江曦这次陷得有多深,以前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人,这段时间只要和她聊天了,那必然是聊不到三句就会提起林彦。   林彦送的早餐,林彦给她的客户资料,林彦给她泡的红糖水,虽然这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但是确实是让江曦感受到了许多的温情。   讲真的,云景现在虽然都气得忍不住浑身发抖了,也只能伸手抓住江曦的手,试图以此安慰她。   云景的理智还存在,她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能和林彦撕,真要闹起来,江曦以后在公司估计就是难做了。   然而云景的种种忍耐,在江曦的眼泪滴到她手背上的时候,瞬间就烟消云散了,云景直接顶开椅子站了起来。   tmd(甜蜜的),林彦这个垃圾,凭什么在撩骚后这么心安理得的牵着女朋友的手秀恩爱。   椅子和地面摩擦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包厢内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从门口的小情侣挪到了突然起身的云景身上。   林彦看着云景突然起身,心中也不由得慌乱了起来。   林彦确实是个海王 ,他除了有个相恋五年的正牌女朋友外,鱼塘里也确实养着几条其他的鱼。   之前云景猜测得也不错,他那条手机摔坏屏幕的视频,确实是特意发出来的,不过并不是仅江曦可见,而是对他鱼塘分组的几个备胎都可见了。   和江曦说过的话,他也对其他的女孩子说过一样的,不过那些女孩子不知道是还不够爱他还是舍不得,并没有按照他想的那样,送他昂贵的新手机。   只有一群备胎中条件最差的江曦送了林彦手里,这一点他还有些意外的。   林彦养鱼并不是毫无目标的,他喜欢找那种因为家庭原因或者其他愿意缺乏自信,并且性格软弱的女孩子,不为别的,就是因为这种女孩子胆子小吗,就算是是之后知道自己被他骗了,也没有胆子闹起来。   在这些性子本来就软弱的女孩子中,林彦一直觉得江曦是事发后最不可能闹起来的。   毕竟江曦家里的条件不好,就指着她每个月发了工资寄钱回去看病过日子,这份工作对她来说极其重要,容不得一点的意外。   这也是林彦会这么有恃无恐的同意让女朋友过来的原因。   林彦其实是有些可惜的,原本他没想这么快就在江曦面前暴露的,毕竟江曦性格好,长得也不错,原本他是想着自己再多花一点时间的功夫,就能把她哄上床的。   奈何林彦的女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了,竟然突然说要来见见他的同事们,让他连个准备都没有。   林彦的女朋友家境很好,父母都是机关单位的领导不说,她还是家中独女,他又不傻,和山区出来的草根江曦相比,自然是选他女朋友好处更大了。   然而林彦漏算的岂止是他女朋友今天突然要跟着他一起出来这一点,还有江曦带来的云景呢。   云景被家人千娇万宠了二十几年,自己从来没有受过这个气不说,也见不得江曦受这份气。   这会儿江曦的眼泪直接摧毁了云景心里的那点理智,她自己站起来后,还没忘去拉江曦。   江曦刚刚才无声地掉了眼泪,这会儿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云景从椅子上拽了起来,当即红着眼睛,压低了声音瓮声问她:“干什么?”   云景没好气地盯着江曦问道:“干什么,你说干什么?你别说你还想坐在这里规规矩矩吃完这顿饭啊。”   说完云景不等江曦回答,有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对着这么一坨晦气的垃圾,就算你吃得下,我还没有胃口呢。”   云景突然发难是林彦没想到的,他原本十拿九稳的心态立刻就慌乱了起来,只能连忙对江曦说道:“小曦,你朋友这是怎么了,你们是有什么事急着要走吗。”   事到临头了,林彦心里开始懊悔了,他看着身旁一脸狐疑的女友,只能强行挽尊,想要把云景突然爆发的行为拐到遇到急事上去。   这会儿只要江曦顺着林彦的话点一点头,再乖乖地跟着云景离开,那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林彦是一点损失都不会有。   然而云景既然都选择爆发了,哪里会让他就这么三言两语地把这件事情轻飘飘的揭过去。   云景安慰性地拍了拍江曦的手,直接对着林彦开喷:“小你大爷啊小,你是真没听明白还是在装傻,老娘说的晦气垃圾玩意儿就是你,怎么,你是空调成精吗,有女朋友还四处散发温暖,怎么着,不到处发q你是会死吗,还是你就喜欢被女孩子崇拜找存在感啊。”   云景喷完林彦后,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后,喘口气后接着骂道:“以前你怎么骗女孩子的我不管,今天你遇到我算你倒霉。”   当然了,云景也没有忘记提醒林彦的女朋友,虽然她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是她不能容忍任何一个女孩子被渣男欺骗:“林彦女朋友是吧?姐妹,你听我一句劝,男朋友真的不能在垃圾桶里面找,就这种背着你勾三搭四的狗东西,你要留着的话,以后绿帽子肯定戴都戴不完,”   林彦不知道事情这么一下子就走到了这一步,不过见自己的老底都快被掀了,他还是要开口为自己辩解的。   林彦伸手拉住女朋友的手的,一脸委屈地说道:“萌萌,我真的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说,我之前都不认识她,她就是我同事的朋友,过来蹭饭的,也不知道是哪里得罪了她,她要这么造我的谣,来挑拨我们的感情。”   “同事的朋友?”云景冷笑两三声后,语带嘲讽的说:“就只是普通的同事吗?哦,原来你心地这么好,喜欢给‘普通’的异性朋友送早餐,陪着加班,泡红糖水,收人家一万多块钱的手机?还说人家不管送什么东西在你心里都是最特别的?要是这样的话,那你们还真是普通呢。”   云景每说一句,站在林彦旁边的萌萌脸就越黑几分,女孩子本来就特别在乎男朋友和异性相处时的界限感,云景举的每一个例子,显然都不是普通同事会做的事情。   萌萌又不是傻子了,哪能还没听出来林彦的花花肠子了。   不过之后的事情云景就没有兴趣听了,现在江曦心里估计很难受,可能是想赶紧离开这里了。   发泄一通后,云景心里也痛快,她拉着江曦直接往门口走,路过林彦的时候,她停下的脚步。   林彦这会儿被女朋友狠狠地瞪着,脑袋正在飞速运转,想要赶紧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把人哄住呢,就见戳爆这个炸|弹的云景也站到了自己的面前。   虽然林彦不了解云景,但是他之前也听江曦提过,知道她是个富人家庭的娇娇女,今天林彦被云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前戳破他养鱼的事情,只觉得自己丢了好大一个脸,今天的事情传出去后,不说以后他在公司的形象会变差,公司里的同事知道他的事情后,以后他再想养鱼估计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然而此时林彦却顾不上这些了,因为这会儿云景看他的眼神,好像想要扑上来把他生吞活剥了一样,他是真怕这个疯子会扑过来打他,那样无疑会让他更没面子。   然而云景嫌林彦恶心,根本就不想碰他,最后她也只不过是一把抢过了他手里江曦刚才送出去的礼盒罢了。   看着林彦那五彩纷呈的脸色,云景没忍住直接朝他呸了一口:“呸,垃圾玩意,你也配?”   云景可没有被怒气冲昏头脑,江曦花了这么多钱买的手机,说什么都不能便宜林彦这个渣男!   抢过礼盒后,云景一把就把礼盒塞到了江曦怀里,然后直接拉着她往外走。   云景的这一通操作坐下来可谓是如行云流水,江曦觉得自己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人就被她拉到车上坐下了。   可能是到了密闭的空间里,也可能是身边只剩下云景一个了,所以坐下后,江曦忍了一路的眼泪,就像是决堤的洪水一样,冲了出来。   云景看着江曦哭得都快喘不上气的样子,无言地抿了抿嘴,把抽纸盒塞到她手里后,担心林彦会恼羞成怒跑出来纠缠,她当即就开车离开了。   虽然两个人到现在还没有吃上晚饭,但是云景想着江曦刚受到了这么大的打击,可能是没有心情陪她吃晚饭,她只能把车开回了公寓。   一路上江曦除了哭就没有开口和云景说过一句话。   云景也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该聒噪,应该给江曦一点空间慢慢消化这件事情。   云景把车停在公寓的车库里后,也没催江曦下车,原本她是想着今天就回清县的,结果江曦遇到了这么大的事情,正是需要人陪伴开解的时候,她可不能直接就一走了之。   不知道过了多久,江曦总算是冷静了下来,她哭得鼻头和眼睛都红彤彤的,消化得差不多后,属于她的理性又回来了。   江曦甚至已经十分平静地开始分析起了自己问题了。   “我觉得我之所以在林彦身上跌了这么大一个跟头,还是因为我的心态一开始就不对。”   “冷静之后想一想,其实林彦也没为我做什么,他确实是把我当鱼养了,他虽然会关心我,但是他从没说过喜欢我,他要说我自作多情都说得过去。”   说完江曦摇了摇头,苦笑道:“还有我可能也不是真的爱他,我就是被我们经理安排了两场相亲后,见了两个奇葩的男人,再见到表现得稍微正常一点的林彦后,就在心里把他当做什么绝世好男人了。”   云景深以为然地唾骂道:“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   江曦也在一旁附和地点了点头:“你先前说得对,给男人花钱倒霉一辈子,我现在可不就倒霉了。”   在江曦心里,自己这段时间被林彦耍着玩只会让她伤心,周一上班的时候该怎么面对同事们打量的眼神,和她跟林彦之间的流言蜚语,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事情。   云景看着强颜欢笑的江曦,一脸抱歉的说道:“曦曦,对不起啊,我刚才太冲动了,当着你同事的面把你和林彦的事情说了,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江曦没想到云景会这么说,她连忙摇头:“当然不会了,你是为我出头嘛,我心里感动还来不及呢,怎么会生你的气。”   “小景你都不知道,林彦牵着他女朋友进来的时候,我气得肺都要炸了,不过我胆子太小了,不敢和他对峙,要不是有你在,我今天肯定就忍气吞声了,回头等我回来了,想到这件事情心里不知道有多怄呢,你今天这么一闹,我心里不知道多解气呢。”   云景闻言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她拍着胸口说道:“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要是回头你受不了同事们在背后议论你,你就辞职,当我私人的理财顾问。”   见云景把玩笑话说得这么认真,本来还满心愁苦地江曦一下子没忍住就笑出了声:“好好好,那我以后就靠云大小姐你养了,你可一定要对我温柔一点哟。”   见江曦笑成这个样子,云景就知道她没有把自己的话当真,当即把笑趴在自己肩膀上的江曦拽了起来,她抓着她的肩膀十分严肃地说道:“严肃一点,我说的是真的。”   说完不顾江曦因为惊诧而瞪圆的眼睛,一脸认真的盘算到:“你要是愿意的话,我也给你开五位数的月薪,然后我再给你五千万的起始资金,你随便拿去投资什么,赔了钱我给你兜着,赚了钱的话,我给你盈利部分百分之十的分成,怎么样,这个条件是不是很优厚?”   “啊?”江曦见云景说的这么认真,也不由得收起了脸上的嬉笑,她不由得坐直了身体:“你是来真的?”   云景点头笑道:“当然是真的了,不过我只是给你一个建议,投资这件事情风险很大,硬要说起来的话,肯定是没有你留在证券公司那么稳定,你们这一行是众所周知的高薪行业,你要好好干个几年,工资能再翻好几倍。”   江曦还是有些不敢置信,她摇了摇脑袋,紧紧地盯着云景的脸道:“不是,我知道你家里有钱,但是你原来这么有钱的吗?那可是五千万啊,你说拿出来投资就拿出来投资了?”   “咳咳。”云景闻言轻咳了两声,现在她手里确实拿不出五千万,就她手里的那点存款,别说是五千万,就是一次性拿五十万出来都够呛,这不是她手里还有很多好东西吗。   之前送拍的那几样玉器,古玩店的老板已经替云景估过价,按照现在的行情,就她那几样玉器的雕工的用料,随便拎出一样来,拍个一两千万肯定是不成问题的。   而且昨天云景已经得到确切的回复了,就在这个月的月底,s市一年举办一次的大型拍卖会就要开始了,古玩店老板已经打听过了,这次拍卖会上的拍品,没几样品质能够比得上云景那些玉器的,所以她那几样全部卖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这就代表着最晚在下个月,云景的账户上就会多出一大笔钱,到时候她拿五千万出来给江曦投资,根本就不成问题。   当然了,这是需要时间等待的,其实要是江曦真的能够决定要辞职的话,云景还有别的办法给她凑这五千万的资金。   别的不说,就说她储物戒指装的那几大箱金条,随便卖个几百斤,那五千万不就轻易到手了。   不过一下兜售这么多的黄金,到底还是危险了一点,实在是不行,云景还可以把储物戒指上面的宝石拆下来。   那些宝石对于储物戒指来说,只是装饰品,拆下来也不会影响戒指本来的储物功能了。   宝石价格比金条贵,那两颗蓝宝石和粉色钻石,随便一颗的价格就不止五千万,而且卖宝石比卖玉器和金条可要方便一些,还是让古玩店老板牵线,直接卖给国内最有名的那几家珠宝品牌。   这种成色,这种大小的宝石,只要一拿出来,肯定会引来那几家珠宝品牌的争相抢购,毕竟这种成色的宝石不常见,每一颗都是国内外富豪和皇室的珍藏品。   珠宝品牌要是能够得到这么一枚宝石,就能为自家品牌多添加一样代表作,这对他们抬高自家的品牌价值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不过这些事情云景显然是不能告诉江曦的,最后她只能避重就轻地说:“也就还好吧,其实五千万也不是很多,这要是换成真正的有钱人,根本就不会把这么点钱放在眼里,我要是真的特别有钱的话,就不是只给你五千万了,而是给你五亿、五十亿了。”   江曦瞪大了眼睛,直接抓着云景的肩膀摇起来:“姐妹,那可是五千万!麻烦你不要吃饭喝水一样平淡的语气说出这个数字好吗,我的小心脏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容易质变成柠檬精本精!” 第59章 [VIP]   原本云景以外江曦会因为今天的事情大受打击, 没想到她自己情绪稍微失落了一会儿,就彻底的调整好了自己。   知道云景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后,江曦心里原本还有的担心一下子就放下了。   江曦心里确实担心同事们知道自己和林彦的事情会, 对在私下里对她指指点点的。   但是现在有云景给她兜底了, 那她就真的没有什么顾虑了, 有了这么靠谱的姐妹在,她还有什么好怕的。   明天周末,江曦不用上班, 所以这一天晚上两个女孩子久违地挤在一张沙发上,彻夜长谈到凌晨两点, 才各自回房睡下。   第二天一早,云景其实是想陪江曦去手机专卖店退货的,但是江曦摆了摆手, 说她不去。   江曦手里本来就不富裕,这手机她买了,送了出去又被云景拿回来了,自然是要拿去退货换成钱的。   然而江曦昨天哭得太厉害,今天早上起床两个眼睛肿得根本就见不了人,哪怕是化妆后能够遮掩住一些,但是她还是不愿意顶着两只肿得跟核桃似的眼睛出门。   江曦昨天晚上回房间后也想通了, 她活了二十几年,太过苛待自己, 随心所欲的时光几乎没有,这手机既然已经买下了, 与其那么麻烦地跑去退货, 还不如她自己留着用呢。   其实在和林彦熟络起来之前,江曦就曾想过给自己换手机的事情, 不够那时候她没想过要买苹果,想的是随便买一台两三左右的手机就差不多了。   现在想一想,江曦真觉得自己前端时间太上头了,她自己都舍不得用的新款水果,她竟然半点都没有犹豫地就决定要买了送给林彦,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   云景一脸欣慰地说:“你能这么想就实在是太好了,咱就是说你自己有那个能力,为什么就不能对自己好一点呢,与其给外面那些烂男人花钱,投资自己才是正经道理。”   江曦一手拿着一只剥了壳的水煮蛋按压自己的眼睛,掷地有声地说出了自己沉思了一晚上得出的结论:“我昨天晚上想好了,我接下来的目标就是专心挣钱,然后尽早在s市买房子,把我爸妈都接过来,至于感情,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以后我就封心绝爱了!”   云景闻言不由得竖起了自己的大拇指:“好、好的,有志气,那我再陪陪你?”   江曦摆了摆手,不以为意的说道:“不用,我已经完全好了,一点问题都没有,你回去吧。”   云景其实也担心木门今天会突然,毕竟距离上次木门出现,也有好几天了,每过一天,木门出现的几率都会变大。   再三确定江曦一个人待在家里没有问题后,云景也就放心地准备离开了。   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云景今天出门没有看黄历,她刚开着车从地下车库出来,还没开两公里呢,就看见一个老奶奶踉跄两步后,捂着胸口倒在了她前方的路口旁。   这会儿还不到早上九点钟,正是上班高峰期,老奶奶倒的地方是又是路口,周围不管是行人还是汽车都很多,但是老奶奶倒下后,却是一个停下来查看的人都没有的。   一个可能是大家担心上班迟到,另一个估计是就是担心自己停下来查看的时候会被老人和她的家人讹上吧。   毕竟之前在出现类似的案件时,有位律师说出了一句名言金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不过云景却没有这么多的顾虑,因为她的行车记录仪一直是开着的,就算是扶了人,她有行车记录也不怕被对方讹上。   抱着这样的想法,云景把车停在了路边,走了下去。   云景走进一看,摔倒的是位老奶奶,光看她头发全都白了,就知道她的年纪绝对不会小。   上了年纪的老人,可能会有很多的老年病,云景不是医生,不知道她是不是心梗还是脑梗,也不敢贸然去动她,她掏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后,也没就在原地干等着救护车到来,她抓紧时间翻了翻老人随身背着的小包,想看看她有没有随身带什么药物,希望能够以此来分辨她晕倒的原因。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云景第一个站出来后,其他人也就不怕被讹上了,所以一些原本因为各种顾虑而绕过老人走的人,这会儿停下了脚步。   云景此时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晕倒的老奶奶身上,也不在意大家看热闹,不过在她忙着低头翻老奶奶包的时候,一道低沉却又略带磁性的男声突然对周围的人说道:“大家站远点,老人家可能是因为缺氧晕倒的,你们这样围在一起,会影响空气流通的。”   这是继云景行动后,围观人群中第一个出声的人,正好这会儿云景已经翻完了老奶奶的包,一无所获,一点常备的急救药物都没有在包里找到,听到男人的声音,她条件反射般地抬头望去。   这一看,云景就不由得愣住了,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个男人的皮相太出众了。   不是索兰德那种精致到挑不出一点缺点的长相,而是十分硬朗阳光的长相,最特别的是对方身上的气质,实在是太特别的了。   而且抛开长相不谈,对方的品味也不错,上身穿的白色毛衣和军事飞行外头,下半身穿着一条黑色的工装裤,再配上脚上的黑色皮靴,扑面而来的男性荷尔蒙。   然而男人出声让行人让出足够的空间后,只是朝云景点了点头,之后他出声让她往后退了两步后,直接走到她原本站的位置蹲了下来。   男人十分专业地伸手解开了老奶奶最上面两颗扣子后,又掀起她的眼皮看了看,然后他才抬头对着云景说道:“麻烦你帮我扶一下老人家的头。”   云景乖乖地照做了之后,只见男人直接上手抓住了老奶奶的两只脚腕,把她的两条腿都拎了起来。   这番行为无疑是很突兀的,但是对方的表情实在是太认真了,以至于一旁的云景和其他围观的人都说不出质疑的话。   不过男人好像有读心术一样,他好像知道大家不明白,所以小心地控制着老人家腿高度的时候,还不忘给大家解释道:“老人家的瞳孔没散,呼吸微弱,没有意识,属于急性昏厥,我们在给昏厥患者急救的时候,可以让通过让患者平卧,腿抬高的姿势,尽可能让血液能回流到脑部,增加脑灌注,达到改善晕厥状态,避免患者脑部缺氧。”   男人的这番科普可以说说很详细了,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反正云景听着是有点想把兄弟打在专业上了。   事实证明男人确实是有两把刷子的,他刚把老人家的腿抬高了两分钟不到的时间,老人家嘴里就发出来一声轻微的痛呼声,然后眼皮下的眼珠子动了动,好像已经有点要清晰的样子了。   老人家的额头因为摔到在地上磕了一个大包,虽然没有流血,但是红肿了一大片,也不知道有没有脑震荡。   好在救护车很快就来了,因为是云景打的急救电话,老人家的身上又没有带手机,暂时联系不上家属,所以她的跟着救护车一起走。   对于云景来说,跟着救护车去医院可以,但是她的车还停在路边呢,就这么走了她回头就得去交警大队取车了。   云景指着自己停在路边还没有熄火的越野车,一脸为难的问道:“能不能等我先把车停一下。”   然而云景这话一出,不等急救医生回答她,刚才参与救治老人家的男人先出声了:“既然小姑娘有事的话,我跟你们去吧。”   “可是、”急救医生挠了挠头,为难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因为对方从兜里掏出来的士官证而咽了回去。   对方跟着急救医生坐上救护车后,朝还愣在原地云景竖了竖大拇指。   直到救护车开走后,云景才有些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她怎么能这么呆,竟然都没有想起问一下对方的名字。   坐到车上后,云景一脸扼腕地给好姐妹江曦发去了一条消息:“姐妹,你可能不信,我今天一出门就遇到了我的crush。”   江曦的消息回得很快:“crush?是男人吗?”   云景一脑袋问号的回:“当然了,我可是直得不能再直的直女。”   云景给江曦发去了一条足有60s长的语言消息,把刚才的事情详细地介绍了一遍。   末了还不忘加上一句:“你是没看到,那个男人真的长得太符合我的审美了,你知道的,我一直不喜欢那种白白净净,柔柔弱弱的男人,我就喜欢阳刚一点的男人。”   云景的审美和她妈一样,她爸湛元晨在来现代生活之前,就是一位武将,他就是靠着那张脸,让云景的母亲一次次地破例的。   这边刚受过情伤的江曦听完云景的消息后,心情十分复杂地给她打了电话过来,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姐妹,你还记得你昨天说了什么话吗,你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云景毫不心虚地回道:“你不懂,他跟别的男人不一样,错过他我这辈子算是完了。”   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确实是云景说的,不过那是她对林彦那个男人说的,林彦哪能和她的crush比,人家那么热情,正直,知道她不方便还,还主动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多善解人意啊!   一想到这里,云景心里就不由得更加懊悔了,她刚才怎么就连个名字都没有来得及问呢? 第60章 [VIP]   对于云景的离谱之言, 江曦只回了一句:“真的吗?我不信!”   说什么错过人家一辈子都完了?   她还不知道云景吗?口嗨选手,私下里和她聊天的时候,恨不得把人家小哥哥的衣服扒了生扑过去, 其实内里比谁都腼腆。   平常刷小视频看到帅哥还能跟风刷点没节操的评论, 什小哥哥腹肌摸摸, 其实现实中人家真让她摸的话,绝对立刻就会臊得抬不起头。   今天也是,怂得连人家的名字都没有勇气问, 还crush呢?   世界这么大,云景的主要活动区域又不在s市, 今天他们错过了,以后再见面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哪里还会有什么故事?   要江曦说, 她们两姐妹还是都孤寡着吧。   云景不知道江曦心中的吐槽,要是她知道了,虽然嘴上可能不会太服气,其实心里也是认可的。   云景并不是那种勇敢最爱的性子,刚才的兵哥哥虽好,她心里也确实喜欢,但是真要让她主动追求, 那也是不可能的。   不是她包袱重,觉得身为小仙女不应该主动追求异性, 而是对方的身份特殊。   那可是兵哥哥,云景自家的条件这么特殊, 她又不是疯了, 才不会去主动接触者这种人,把自家的把柄往别人手里送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 云景只能心怀遗憾地把这一场邂逅抛在脑后,开着车上了回清县的高速。   就在同一天,也是在早上,在原始世界的戈月也迎来了一场邂逅。   不过和云景这种美好的邂逅不一样,她遇到的邂逅是饥饿、寒冷和死亡。   其实在原始世界的戈月一家最近的生活很惬意。   之前的一整个秋天,他们一家人是一天都没有休息过,不但种了地,还去森林里面打了猎,熏了整整五次腊肉。   就算是戈月给了云景和索兰德他们一些腊肉,他们进来储存的腊肉和腊肠也还有一万多斤,混着他们之前收获的红薯土豆和萝卜白菜,别说是吃一个冬天了,就是吃一年,那都是绰绰有余的。   当然了,花他们觉得女儿这次做出来的腊肉味道虽然很好,但是消耗也着实太大了一点。   别的不说,就说为了腌制这些腊肉,戈月就消耗了很多兽神赏赐的调料。   调料可是个好东西,烧肉的煮汤的时候只要放上一些调料,食物的味道顿时就变得好吃了。   原本花他们想着兽神给了女儿很多的调料,足够他们一家人吃上好久好久了。   然而为了得到美味的肉干,戈月用掉的腊肉直接是按盆算的。   天知道花看到戈月腌肉的时候,心里有多发愁,按照戈月现在的用法,原本够他们用好久好久的调料,在腌好五山洞的肉干后吗,剩下的量最多就还够他们明年冬天再坐上一次腊肉了。   偏偏现在戈月在家里说一不二,加上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兽神赏赐给她的,花他们就算是她的父母,也不太干涉她的决定。   好在准备后一家人过冬的腊肉后,戈月就没再嚯嚯剩下的那些调料了,她带着一家人把地里的粮食全都收上来装进地窖后,又忙着腌酸菜,咸菜。   等到戈月这次从云景那里回来的时候,已经下雪了。   这场雪是入冬的信号,一夜之间,天地之间的温度骤然降了十几度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戈月才发现自己为过冬准备的东西还不够。   她从云景哪里换来的棉被和毛毯现在用着虽然还可以,但是等到天气最冷的时候,哪怕是在山洞里面,温度也差不多在零下一二十度了。   这种温度下,他们准备的这些棉被和衣服最多只是能够让他们不冻死罢了,暖暖和和地过冬就不用想了。   索兰德给的衣服倒是好用,但是一共十套衣服,花他们穿着紧,戈月穿着大,暂时是排不上什么用场了。   戈月觉得自己要是想舒舒服服地度过这个冬天,那还是得烧炭,木炭少烟,耐烧,温度高,就他们目前的这个情况,确实是过冬的好物资。   想到就干,趁着现在雪停了,戈月一大早就让江他们赶紧去森林里砍树,这次不是砍柏树了,而是砍一种叫红石树的木头,这种木材密度很大,砍伐难度大,平常常被原始人打磨锋利后当武器用。   戈月想着这种木头既然密度这么大,那制成炭后肯定也比普通的木炭耐烧,所以自然也就成了她心中制炭的第一选择。   江他们不知道戈月为什么还要让他们砍树,砍得还是那硬得的红木树上面干枯的树枝,这树实在是太难对付了,哪怕是干树枝,也比其他的树要难对付,他们只锯了一天,他早上刚换上的圆锯片就又钝了。   要知道之前他们用这圆盘锯帮神使锯黄色石头的时候,一张新锯片还能用上好几天呢。   戈月只能耐着性子给江他们解释说自己是想试着制炭,   炭比木柴好用,燃烧时间也更久,等到冬天最冷的时候,用来取暖是最好不过的了。   而且他们也用不着心疼这些用坏的锯片,有了木炭后,以后这些用坏的铁器都可以融了制成新的铁器,总归是不回浪费的。   江他们以前没有见过炭,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戈月被兽神召唤过几次后,确实知道了很多他们不知道的东西。   这些事情是江他们不知道的,所以这种时候,他们只用按照她的吩咐做就是了,总归她不管做什么都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冬天能够好过一些罢了。   江他们按照戈月的吩咐,把砍下来的那些树木锯成长短一致的长条后,全部运到了他们之前熏制腊肉的那个山洞里面堆着。   因为戈月现在手边的工具不多,所以她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闷炭。   现搭一个土窑实在是太费劲了,好在之前戈月熏制腊肉的时候就发现了,他们之前挖来熏制腊肉的山洞密封性很好,一点都不跑烟。   戈月指挥家人把锯好的木材一层一层地堆在山洞里面后,然后在柴垛的几个点上都点上了火,然后她和家人就离开了山洞。   等山洞里面的木材烧了一个上午后,戈月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   戈月让江和溪把之前找到的一块厚石板推到山洞口盖上,然后她抓起盆子里面之前从小溪里面挖出来的淤泥,把石板和山洞之间的缝隙全都仔仔细细地糊上了。   从云景那里得到容量更大的储物戒指后,戈月就把两个山洞里面原本存放的那些东西全部都装进了储物戒指里面,加上之后江他们还扩大了一次,所以现在他们住的山洞面积已经很大了,差不多有四十几个平方了。   现在戈月他们一家人在山洞里面摆了三个干草垛,平常大家各睡各的,然后山洞中间是她让江挖的一个大火坑,周围用石头搭了一个大灶,等到冬天冷得不能离开山洞的时候,他们在火坑里面烧炭,取暖烹制食物两不误,只要不把山洞关死,他们就在山洞里面烧炭也不会有危险。   除了这些之外,戈月还在山洞考山壁的地方用石块搭了两个小台子,上面铺上厚石板,就能当桌子用了,平常他们吃饭是一张石板桌,放杂物是另一张石板桌。   说真的,其实这山洞里面除了光线差点,潮湿了一点之外,是真的没有什么缺点了,冬暖夏凉的,住着并不比楼房差。   要不是戈月曾经是一个现代人,对房子的执念是深根蒂固的,觉得只有房子才能算是家,那么相比于之后花上许多的时间的气力重新去建造一座房子,其实他们现在住的山洞也没什么不好的。   太早进空气的话,木炭堆里还没完全熄灭的火星子会死灰复燃,所以戈月足足等了两天,才让溪拿着榔头敲碎了石板和山洞口缝隙间的泥巴,打开了山洞。   冷空气灌进山洞,吹起山洞里的灰烬,呛得戈月一连咳了好几声。   最后戈月鼻子实在是痒得受不了,只能让溪和江拖着藤条筐进去把烧剩下的木炭全部捡起来,装到藤条筐里拖出来。   藤条筐是这两天戈月闲的没事带着花用森林里砍的藤条,按照云景给的工具书上给的教程编的,最后她们第一次常识编制出的成品不算完美,并不是一个规整的圆框或者方框,而是一个下窄上宽的异形筐子,藤条间的空隙也没有把握好,有的地方空隙小,有的地方空隙大。   不过戈月也没挑剔自己辛苦做出来的劳动成果,这种藤筐装别的东西可能不行,用来装点木炭倒是合适。   花被戈月带着编了一次藤筐后,彻底地爱上了这项手工,正好最近闲得没事,她现在每天出了吃饭就是抱着一堆藤条摆弄,现在她的编制技术已经有了明显夫人进步了,至少编制好的藤筐不会再有缝隙疏密不一致的问题了。   戈月是第一次烧炭,其实打开山洞后,她自己心里也没有多少的信心,好在溪他们拖着藤筐从山洞钻出来的时候,发现成果竟然还意外的很不错。   整整一山洞的木材,最后至少有一半都成功被烧制成了炭,最绝的是这红石树烧制成的木炭看着黑亮间还投资一丝银光不说,拿在手里也是沉甸甸的,一看品质就极其的不错。   戈月第一次试着烧炭就大获成功,得到了整整八大筐木炭,因为这红木炭格外的重,所以保守估计能有个三四千斤。   三四千斤木炭听着不少,但是一个冬天四五个月呢,要是每天都用的话,这点木炭肯定还是不够用的,所以赶在大雪下来之前,戈月又拉着江他们闷烧了一山洞的木炭。   就是在这一次的木材开窑的时候,戈月一家的山洞前面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江和溪虽然这段时间都忙着种地砍树,但是他们骨子里还是警觉的白虎兽人,所以在不速之客走进他们所处的这片平原的时候,他们就通过入侵者身上的味道认出了他们的身份——一群弱小的褐鼠兽人。   虽然这几个月江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滋润,但是他们心里可没忘记,他们一家人是从白虎兽人部落逃出来的,虽然白虎兽部落对他们也没有仇恨到要追杀他们,但是该有的防备还是要有的。   在发现入侵者的时候,江和溪对视了一样,不约而同地脱下身上的棉衣,直接化成了白虎兽形,试图以此震慑入侵者,让他们自己改道,避免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争端。 第61章 [VIP]   坚牙是褐鼠族的族长, 原本他是森林南边最大一个褐鼠兽人部落的族长。   褐鼠兽人兽形不大 ,成年的褐鼠兽人兽形都不超过一米长,化成人形的褐鼠兽人个子也很矮小, 最高的都不超过一米六。   在连只兔子都是超超超大版的原始世界, 褐鼠兽人一向不是靠力气生活的。   褐鼠兽人之所以能够在原始世界繁衍生活, 靠的一共有两点,一是比其他兽人强悍的繁衍能力。   兽人繁衍难,一般情况下, 身体健全的兽人夫妇,一辈子也就只有十五岁到三十岁这十五年, 是适合繁育的状态。   当然了,也不是说超过三十岁兽人就生不出幼崽了,而是那个年龄的兽人身体情况已经不是最好的状态了, 已经很难受孕了。   十五年听起来其实也不短,但是兽人是不存在三年抱两的,身体正常夫妻确实能在这十五年内成功生育好几次,但是并不是所有兽人生下来的幼崽都能成功变成兽人的,化行失败的情况虽然不多,但也是有的。   一般来说,体质越好的兽人, 生下来的幼崽化形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花和江虽然只生了三个幼崽, 但是三个幼崽都是早早地就成功化形了,在他们离开白虎兽部落的时候, 已经有两年没有出现过不能化形的幼崽了。   一般来说, 一对兽人夫妻一辈子能够生出两、三个化形成功的幼崽,并且全部养活, 那就算是很不错的了,毕竟原始世界生存难度大,捕猎有危险,过冬有危险,生病就更加危险。   江和花两个人之前能够把三个孩子都养活,纯粹是因为他们是白虎兽人,生存环境比其他兽人要好,而且他还是白虎兽人部落的首领,平常部落的一切物资,他都能和大巫优先享用,这就比其他人兽人更加容易生存下去了。   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江和花的第一个孩子山还是死在了捕猎行动上。   那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好不容易养到十六岁的孩子,他们在他身上倾注了最多的感情和心思,山离开的时候,也带走他们的半条命,要不是自己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当时花都伤心得想要跟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回归兽神的怀抱了。   强悍如白虎兽人部落,每年都还会死去好多的兽人,就更别说其他的兽人了。   弱小无力的褐鼠兽人每一年因为各种意外死去的族人也很多,不过褐鼠兽人特别能生,雌性褐鼠兽人每次怀孕,都能生下好几只小褐鼠,   哪怕一胎生下的小褐鼠只有两三只能够成功化形,褐鼠兽人的生育能力也是远超其他兽人的。   而且褐鼠兽人好养活,其他兽人看不上的草根、树皮都是他们的主食,和他们争夺食物的兽人属实不多,他们吃什么都行,也不爱为了吃一口肉就冒着生命危险去森林里捕猎野兽,这也大大地增加了褐鼠兽人的存活几率。   因为褐鼠兽人平常大多都生活在地底,所以江活了三十几个冬天,这也是第一次和褐鼠兽人对上。   作为正值壮年的白虎兽人,哪怕腿瘸了,江也是没有把这一群褐鼠兽人放在眼里的。   其实坚牙此时心里也有些发憷,今年冬天不知道为什么,天冷得格外的快,原本他们褐鼠部落是提前储存好了大家过冬需要的植物根茎和坚果的。   然而倒霉的是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了一群松鼠兽人,对方身边还跟着两个猿兽人,猿兽人聪明,特别擅长使用工具,是白虎兽人对上,也会觉得头疼的存在。   坚牙不知道那群松鼠兽人为什么能够说服两个猿兽人跟在他们身边,但是对方看上了他们过冬的山洞,不愿意接受他的和谈,直接带着猿兽人和他们开战了。   最后坚牙部落两百名勇士死撑着,才给剩下的族人争取到了逃生的时间。   坚牙的领地被松鼠兽人霸占,也不敢在那附近多停留,顶着寒风就带着剩下的三百多名族人踏上了逃亡的路程。   已经连着下了三四天的学了,原本很好找食物的地面上已经覆盖上了厚厚地一层雪,这让本来就饱受饥饿的寒冷的褐鼠兽人走得更加的费劲。   短短几天,坚牙的部落就因为寒冷失去了三位老人,七只幼崽。   也是这些幼崽倒霉,母亲在逃亡的路上生下了它们,因为天气太过寒冷,只靠着母亲和身上的皮毛给它们取暖,根本就不足以让它们存活。   最后这一胎八只幼崽,现在只剩下一只还存活着呢,不过看起来情况也不怎么好。   原本坚牙是想着眼前的这片平原面积挺大,雪层下面可能还有不少的植物根茎,可以让他们暂时地停下来休养生息。   然而坚牙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他刚带着族人走进平原,就闻到了白虎兽人的味道。   味道味道的那一瞬间,坚牙没忍住四肢一软,差点就扑在地上了,他都这样了,剩下的褐鼠兽人就更加不用说了,有些刚化形不久的幼崽直接就被这个充满威压的味道给吓尿了。   坚牙不由得心里发苦,他没有想到这个地方还有白虎兽人的存在。   江的震慑很有效,坚牙也不敢再走了,他带着族人停了下来,开始思考着绕路走的可行性。   然而坚牙的族人从天亮走到现在,早就饿得不行了,他们心里也畏惧白虎兽人,可是再畏惧也得吃东西吧。   就在坚牙沉默着思考后面该带着族人往哪里走的时候,一些胆子比较大的褐鼠兽人开始在原地刨削刨土寻找食物了。   坚牙看到了族人的行为,不过他也没有阻止,白虎兽人刚才只是发出气息警告他们不要往前去了,他们听话的没有往前走,只是原地寻找食物,是不会惹怒白虎兽人的,毕竟白虎兽人吃肉,不吃草根。   坚牙远远地看着山腰处的山洞,满脸的羡慕和向往。   带着族人顶着风雪走了好几天的坚牙,现在冻得手脚都不听使唤了,他们昨天晚上运气好,在森林里找到了一个大树洞,老人和女人还带着幼崽在树洞休息了一晚上,坚牙他们这些身体健康的青壮兽人,则是直接就抱团挤在树洞外面囫囵睡了一觉。   这也是刚入冬,天气虽然冷,但是也刚零下,这要是等到最冷的时候,坚牙他们要是敢在外面待上一晚上,那绝对会冻成冰坨子。   坚牙看着天上又飘起了柳絮般的雪花,心里就不由得更加犯愁了。   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冷了,他们要是再找不到一处可以容身的地方,可能就要灭族。   现在是前路不明,坚牙也不知道自己带着族人再往前走的话,能不能够找到像前面那个山洞那么大的容身之所。   实际上这一路走来,坚牙一共就只遇到过两个山洞,不过那两个山洞离他们之前的领地很近,可能会引来松鼠兽人和猿兽人的追杀,所以他根本就不敢在那两个山洞里面久留。   坚牙看着满脸疲色的族人,想着要不然他们回头去找昨天晚上经过的树洞,那树洞虽然不大,但是勉强也能算个栖身之所,等到熬不过寒冷和饥饿的族人多了,剩下的族人应该也就住得下了。   坚牙没有天真到认为自己能够带着所有的族人活下,其实在他心里知道,他带了三百二十九名族人逃命,这些人里面,最后能够有五十个人熬到春天,就算是运气很好的了。   就在坚牙替一大堆族人的未来殚精竭虑的时候,一个还没成年的亚兽褐鼠兽人猛地从地下钻了出来,随后他手里拿着一根长条状的东西朝坚牙跑来一边跑还一边喊:   “族长!族长!你快看看看、我在地下找到了什么东西。”   小亚兽人跑到坚牙面前后,连忙把手的东西举到他面前让他看。   那是一根约莫手掌长、胳膊粗的淡红色根茎,上面还有一个缺口,缺口处可以清晰的看到牙印,显然是族人刚才已经尝过,确定能吃后,才拿来给坚牙看的。   坚牙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根茎,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的根茎,能在地下过冬的植物根茎不多,有种外皮土褐色,内里白色的根茎,一直以来是就是褐鼠兽人最喜欢的食物。   然而现在摆在坚牙面前的根茎却不一样,他的颜色是红粉色的,要知道地下这种颜色的根茎可不多,见族人啃了这种新食物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后,坚牙也试探性地捧起这块根茎啃了一口。   甜!脆!好吃!   这是坚牙脑袋里面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   这种新鲜食物的味道无疑是很好的,更难的是是它长在雪层下还没有腐烂,坚牙这几日一直很低落的情绪也被这突然得到的惊喜给冲淡了。   坚牙当即大手一挥,让族人在这片平原上多多地寻找这种红粉色的植物根茎。   然而褐鼠兽人在平原上上翻找了半天,之后的他们虽然偶尔也能够找到一些这种植物的根茎,但是数量实在是太少,加起来也不过就四五十根,根本就不够他们这么多人吃。   不过就算是这样,这也是他们这几天里收获最多的一次了。   这也是正常的,要知道这些红薯是之前戈月他们收红薯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漏网之鱼,本来就只种了十来亩地的红薯,加上褐鼠兽人还没有刨完整块红薯地,能让他们找到这四五十根红薯,就已经很不错了。   坚牙从这堆红薯里面捡了一半出来,分给族人吃了,这么一点红薯,分到大家手里,一人也就只有一口的量,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让大家的心里升起了一些希望。   要说之前坚牙还想过要不要回头去找昨天晚上遇到的树洞,那么现在他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坚牙明白在冬天遇到一种之前从未遇到过的食物是一件多幸运的事情,一想到这片平原的雪层下面可能还有更多的红粉色根茎,他的心里就一片火热。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的,坚牙看着围在自己身边的族人,咬牙拍板了:“我们不走了,就留在这片平原了,白虎兽人虽然强大,但是我们又不会跟他们抢食物,说起来我们根本就对他们造不成任何威胁。”   “要我说我们与其忍着饥饿寒冷继续往前走,不如大着胆子赌一把,赌白虎兽人不会伤害我们,你们觉得呢?”   坚牙这话一出,心动的人确实很多,不过那可是白虎兽人了,褐鼠兽人们一想到白虎兽人的凶悍,就不由得两股战战。   更有褐鼠兽人出声问道:“可是我们留在这里住哪里呢?”   虽然褐鼠兽人平常是可以住在地下的,但是冬天他们还是要在地面上生活的,因为冬天地面积雪太厚,会影响空气的流通,太浅层的土地也会很冷,他们只能往更深的地下挖,然后越下面的土壤空气含量越低,所以冬天褐鼠兽人还是要住山洞和树洞的。   然而坚牙不确定自己离开这片平原后是否还能找到这么多的食物,所以他是打定了主意要留在这片平原,住处的问题要想解决的话,其实也不是特别的难,他斟酌着说道: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了,前面那座山那么大,白虎兽人住在这边,我们去另一边找地方住就是了,就算是没有山洞,我们自己刨一个出来也花不了两天时间,也不需要太大,足够挤得下我们所有的族人就行了。”   坚牙作为族长,在褐鼠一族里面还是很有威信的,他决定了的事情,其他褐鼠兽人就算是心里还有着一些担心,也只能硬着头皮按照他的想法做。   最后这一群褐鼠兽人决定按照坚牙的建议,大着胆子从另一边绕去山背落脚。   坚牙他们盘算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江和溪收捡好了新烧出来的木炭,回到一家人睡觉的山洞吃午饭时候,也不由得提起来了那一群外来的褐鼠兽人。   上午戈月突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吃饺子了,她穿越前,一直有立冬吃饺子的习俗。   虽然现在都已经入冬好几天了,但是戈月就是突然想吃了,人活在世短短几十年,她觉得还是要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戈月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袋面粉,又拿了白菜、酸菜和他们后面捕猎回来没来得及腌制,就直接放在储物戒指里面保存的鲜肉,准备做饺子吃。   戈月人小手更小,所以在包饺子这件事情上,她是出不了多少力的。   好在花跟着戈月做了这么久的饭后,厨艺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所以她在戈月的指点下,调馅,揉面、擀饺子皮完全不成问题。   最后花和戈月花了一上午,包了好大木板的饺子,担心只吃饺子江他们可能会吃不饱,她们还腌了一大盆子肉,到时候用烤肉叉子一串,直接就能上火烤制了。   就是因为戈月她们早上在山洞里面忙着这些事情,才不知道外面来了一群褐鼠兽人的事情。   这会儿听江和溪这么一说,戈月直接就坐直了身体:“褐鼠兽人?这个时候他们怎么会到这片平原来?”   江摇了摇头,他也没有见到那些褐鼠兽人的样子,哪里知道他们为什么到这里来,不过冬天兽人在外面奔波无非就那么一个原因——逃命!   兽人之间肉弱强食,在缺少食物的冬天,各个兽人部落互相争抢食物也是常态,争抢失败的兽人总是得离开自己的领地去逃命的。   这群褐鼠兽人的运气实在是差了一点,竟然敢入冬就被人从领地上赶了出来,也都是谢可怜的。   戈月只能又问:“那父亲你有没有看清楚对方有多少人,是老人孩子多一些,还是壮年兽人多一些?”   这个问题江就更加答不上来了,不过他见女儿对那群褐鼠兽人这么感兴趣,当即问道:“怎么?你是有什么打算吗?要不要我过去看一看,打探一下情况?”   江说完后,戈月还没有开口呢,一向暴脾气的溪一口一个饺子的时候,还有空一脸气愤地控诉:“这群褐鼠兽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的,我明明警告他们了,他们还在平原上转悠,好像也没准备离开。”   戈月思考了一会儿,还是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她对江和溪说道:“吃完饭你们过去看一看,也别打草惊蛇,收敛一下气息,看一看对方有多少人,老人有多少,小孩有多少,看清楚了就回来,我听了再决定要怎么对待他们。”   戈月之前心里一直就在担心一件事情——靠着自家这四口人,平常种地养殖确实能够活的很滋润,可是也有一个问题不好解决。   在原始世界兽人都抱团成部落的情况下,戈月他们一家就四个人,哪怕他们是战斗力天花板的白虎兽人,那也还是势单力薄了一些。   毕竟现在家里能打的就溪和江,花虽然很少战斗,但是勉强也能算一个战斗力,可是戈月年纪还小,不管是人形还是兽形都只是小小一只,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力。   哪怕戈月手里还有索兰德给的激光枪,那在原始世界也不是一点危险都没有的。   毕竟蚂蚁多了还能咬死大象呢,白虎兽人和戈月手里的激光枪再厉害,也扛不住人海战术。   所以要想在原始世界站稳脚跟,单打独斗是不可取的,只有集结更多的兽人,拧成一根绳子,大家力往一处使,才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而且更多人就代表更多的生产力,生产力对人类发展可是很重要的。   之前戈月也想过,自己要不要带着家人在这块平原上养精蓄锐两年,等到溪成年后,他们再带着很多的粮食杀回白虎部落,靠着手里的各种种子和铁器重新夺回首领的位置。   然而在戈月还没来得及完善这些计划的时候,这群褐鼠兽人就闯进了他们的领地。   戈月觉得这可能也是一个好机会,好好利用的话,说不定这些褐鼠兽人也能成为她种田大业的一大助力。   不过就算戈月心里再想壮大自己的势力,也得先评估对方的战斗力再做打算,免得到时候把人招揽下来后,反倒把她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境地。   江和溪吃饺子吃了个七分饱后,放下饭盆后伸手一抹嘴就起身离开了山洞,替戈月打探那群褐鼠兽人的情况了。   然而江他们收敛气味后刚走到那群褐鼠兽人歇息的地方,还没有看清楚他们有多少人呢,就见他们已经排成一队离开了。   溪一看褐鼠兽人们要走,当即就急了,他连忙扭头问父亲:“怎么办,他们要走了,他们对小妹有用,我们不能放他们走!” 第62章 [VIP] 、   自从戈月被兽神召唤过后, 短短几个月,就带着一家人过上了以前从来就不敢想的好日子。   要说溪以前对戈月的态度还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改变,那在经过这段时间的潜移默化后, 他对妹妹的态度已经进化成言听计从了。   现在但凡是戈月交代溪做的事情, 他都会立即执行, 根本就不用过脑子。   现在戈月的家人对她的态度都是一样的,即——女儿(妹妹)交代的事情就是最重要的事情,都是对家里好的事情, 多的话不用问,闷头干就对了。   原本是一家之主的江, 在从戈月那里得到能够储存物品的储物戒指后,也直接就让了家里的话语权。   现在大到一家人明年开春开几块地,种多少粮食, 养多少只长腿兽,小到一天三顿吃什么,都是等着戈月拿主意的。   想戈月还不到四岁,就已经在家里拥有了这么大的话语权,也就是她里子是个现代的成年人,才能勉强稳住不飘。   江自然是要要比溪稳重的,想到女儿的吩咐, 见这些褐鼠兽人修整好队伍就要走,他也没有太着急, 他眼睛一眨都不眨地盯着那队兽人,头也不抬地对儿子说道:“别急, 你回去跟你妹说说这里的情况, 我留在这里守着,看看他们要去哪里。”   好在现在是冬天 , 平原上已经铺满了积雪,江和溪化成兽形,收敛好气息趴在雪地上,只要不要离那些褐鼠兽人太近,他们是发现不了他们的。   溪现在作为家庭地位最底层的存在,家里的三个他谁都惹不起,又谁的话都要听,闻言只得点了点虎头,转身就往山洞跑。   冬天时间长,又种不了地,戈月闲不住,吃完饭就从储物戒指里面翻了几大袋子豆子出来。   这些豆子是云景从乡下的集市上给戈月买回来的,都是农家自己手上来的农产品,买之前虽然都大概的筛选了一遍,但是之前在潮湿的山洞里面堆了这么久,有些受潮的豆子就开始发霉了。   趁着现在有空,戈月就用不锈钢盆做了一个炭盆,和花一人抱着一个大塑料盆,坐在山洞口挑起了豆子。   “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见溪这么快就回来了,戈月连忙放下挑到一半的豆子站了起来。   溪几个跳跃就稳稳地站在了山洞口的平地上,他甩了甩自己融化在自己皮毛上的雪水后,才化成人形说道:“那群褐鼠兽人要走,父亲让我回来问一问,你是怎么打算的,要不要把他们留下来。”   一听说自己看好的劳动力要跑,戈月心里也有些着急,她连忙拉着溪问:“对方有多少人?战斗力强吗?我要是留下他们的话,会不会有危险?我是说留下他们后,他们有没有能力回过头来抢我们的食物,伤害我们?”   “哈?”溪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我们可是白虎兽人,他们只是褐鼠兽人,我们碾死他们不比碾死蚂蚁费劲多少,你竟然会担心他们来抢我的食物?”   溪觉得自己被妹妹看轻了,她会这么问就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   江伤了腿后,溪就自认为自己现在是家里最强悍的战斗力,以前在部落的时候,他就爱逞凶斗狠,把部落里那些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兽人欺负得死死的,这会儿他觉得自己的能力被妹妹小看了,心里当即就不乐意了,他不高兴地挺了挺胸脯,又恶狠狠地挥了挥爪子道:“你让他们来抢一下试试,看我不一爪子把他们的肠子都抓出来。”   虽然戈月已经在原始世界生活好几年了,但是她还是受不了兽人打架的粗暴劲,她也知道溪没有说大话,因为这样的事情他以前在白虎兽人部落的时候以前真的做过。   当然了,那一次溪倒也没有真的把别人的肠子抓出来,而是在几个小孩子胡闹切磋捕猎技巧的时候,直接把人家的后背抓出来四道深可坚固的大口子。   也就是当时溪还是首领的儿子,而兽人恢复能力又惊人,那么深的伤口,对方只躺着养了一个多星期就好得七七八八了,不然戈月真担心对方会要他们赔命。   见溪这么有自信,戈月也就不再畏首畏尾的了,她当即拍板道:“行吧,你都这么说,我自然是相信你的,那你去和爸说一说,问一问他们,看他们愿不愿留下来。”   溪也没有质疑戈月要把褐鼠兽人留下来的行为,直接点头道:“行,我现在就去。”   这几个月溪跟着家人准备过冬的物资,他知道自家的家底,养活这一群褐鼠兽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至于戈月既然要留下这些人,那肯定是有她自己的打算。   见溪撒腿就要跑,戈月赶忙往外追了两步:“态度好点,好好和他们说,就说我们可以收容他们进我们的部落,给他们食物过冬,他们愿意就把人带回来,要是不愿意,也别难为他们,直接放他们走,千万不要喊打喊杀。”   戈月不担心江,主要是是担心溪的性子冲动,到时候要是双方谈不拢,他这脾气一上来,可能容易坏事。   戈月知道原始世界多大,不过他们守着这么大一片平原过了这么久,也就只见过这一群褐鼠兽人,由此可见兽人的数量可能并不多,就算是收容的事情谈不拢,他们和褐鼠兽人不是什么生死仇敌,实在是没有剑拔弩张的必要。   作为一个现代人,戈月敬畏生命,哪怕是穿越到了原始世界,她还是只想平平淡淡的过日子,如非必要,她是不想让自己和家人的手上粘上同类鲜血的。   溪一边往山下跑,一边头也不回地挥了挥自己的抓住,表示自己听到了。   溪化成兽形一路飞奔回江身边,把戈月刚才说的话转述了一遍。   江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江既然要和褐鼠兽人商讨收容他们的问题,那他就不适合以兽形过去和他们交涉了,白虎兽人兽形骇人,容易把褐鼠兽人吓跑。   江原地化成人形后,又从储物戒指里面拿出自己的棉衣棉裤穿上。   溪羡慕地看着父亲的一系列动作,觉得父亲和妹妹的运气真是太好了,竟然能够得到兽神赏赐的储物宝贝,他也好像要一个啊,   不过戈月之前也说了,储物的宝贝是兽神喜欢他们之前献上区的黄色石头,特意赏赐下来的,一共就两个,分给谁也是兽神指定的,溪想要储物戒指,只能等以后父亲老了,再传给他,要是他们现在私下转让,会让兽神觉得是他们不满意祂的安排,是要降下惩罚的。   惩罚自然是没有的,都是戈月胡诌的,储物戒指又是那么的特殊,放在谁手里都是宝贝,虽然他们是一家人,溪现在心思也很单纯,但是人心易变,戈月也不知道以后溪结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后,还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她也不想用宝物来考验人心,索性就在一开始编个足够有震慑性的理由吓住他,让他彻底绝了抢夺储物戒指的念头。   毕竟溪马上就要成年的,用不了几年,他就会成为家里武力值最高的人,戈月虽然和他关系好,但是该防备的时候也得防。   作为曾经和湛元晨相处过的人,溪现在对兽神敬畏那是深入骨髓,只要他还信仰兽神,就做不出和戈月、江抢夺储物戒指的事情。   或许这是戈月现代人的思想作祟,哪怕是对着家人也做不到彻底的毫无防备,溪可能从来就没有动过要抢夺储物戒指的事情,但是管他的呢,多考虑一些总归是要稳妥些。   被自家妹妹提防着的傻大个溪什么都不知道,他看着父亲收拾好自己朝那群褐鼠兽人走了过去,他虽然心里不放心,但是想到刚才戈月特意叮嘱了,让他不要吓到那些褐鼠兽人。   溪没有储物戒指,刚才江也忘记给他拿衣服了,他拿不准自己的兽形会不会吓到那些褐鼠兽人,只能原地踌躇着,不知道该不该跟着江一起过去,最后只能落后在江身后五十步的距离外慢慢跟着。   那边坚牙发现有兽人过来了,紧张得浑身的灰毛都炸了起来。   跟着坚牙的褐鼠兽人也有些慌乱。   坚牙不知道好好地白虎兽人为什么就盯上他们了,或许是他们一直赖在对方领地里的行为惹怒了他,他准备发难收拾他们?   有些胆子小的褐鼠兽人这会儿已经吓得受不了,挤在坚牙身边颤声问:“族、族长,他过来了,我们怎么办,要、要逃吗?”   坚牙苦笑一声:“逃?就我们?老的老,小的小,还饿着肚子,能往哪里逃?”   见族长这么消极,其他的褐鼠兽人心都凉了半截,当即就软了双腿:“那,那我们什么都不做,就等死?”   坚牙见白虎兽人越走越近了,慌乱至于,咬了咬牙到=道:“我闻着对方的身上没什么戾气,也可能不是来为难我们的,让大家都别乱,我先去问一问,看对方到底是什么来意,要是情况不对,唉……你们就各自逃命去吧。”   坚牙说完就往江来的方向走去,其他褐鼠兽人见状直接就红了眼眶,有几个平常跟着他的年轻兽人当即站了出来,想要跟着他一起去面对那两位白虎兽人。   坚牙看着这几只身体硕长的褐鼠,是他们褐鼠一族仅存的成年兽人了,在松鼠兽人袭击他们的部落的时候 ,他派他们保护女人和小孩,他们才没有像族里那两百多位勇士一样死在猿兽人的长矛下,现在他怎么能让他们跟着他去赴险呢?   要是他今天有个什么万一,还得靠他们带着剩余的族人逃命呢。   坚牙摇了摇头,态度十分坚决地说道:“我是去试探对方的态度的,你们跟我我去干什么,对方要是没有恶意的话,我自然没有什么危险,对方要是突然发难的,你们跟着我去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不过是白白送命,还不如留在这里保护族人。”   被坚牙留下来的成年兽人听他这么一说,原本跟随他的步伐也慢了下来,他们回头看了看围成一团的女人、老人和幼崽,心里也明白族长的安排正确的。   几位成年褐鼠兽人强忍着心中的悲伤,目送着他们的族长走到了白虎兽人面前。   此时整个褐鼠兽人部落的兽人大气都不敢喘,就想着要是白虎兽人真的出手残害他们族长的话,他们应该往哪个方向逃命才更容易活下来。 第63章 [VIP]   江不知道在褐鼠兽人心里, 自己已经成了握着屠刀随时准备收割兽人命的活阎王。   原本江心里还犯愁,收容这么大的事情,自己应该怎么找褐鼠兽人的首领谈, 对方会不会因为他白虎兽人的身份而忌惮他。   这会儿见有褐鼠兽人主动迎了过来, 江心里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见对方神色紧张, 四肢还在不由自主地打颤,江只能尽量调动起自己脸上被风吹僵的肌肉,用尽体内的洪荒之力挤了一个勉强算得上和善的笑容道:“你好, 我有事想要和褐鼠兽人的首领谈?”   江主动开口说话的行为,让坚牙心里放松了不少, 对方没有一照面就挥爪子,这就是一件好事:“我就是褐鼠兽人的首领坚牙,不知道找我有什么事情。”   白虎兽人部落前首领和褐鼠兽人见面的第一眼, 都在心里暗自打量对方。   坚牙没什么好看的,他们逃命的时候只带了几张兽皮,现在都给部落里那些还不能化形的小崽子保暖用了,为了保暖,他们褐鼠兽人这一路走来,都是用的兽形。   秋天褐鼠兽人也会换毛,原本夏季掉落了大半的毛发都会重新长出来, 厚厚一层新毛发,能帮他们稍微抵御一下冬日的寒冷。   江他们白虎兽人也是要换毛的, 而且因为这几个月他各种营养摄入得足够多,今年他们新长出来的毛发比之前每一年都要油光水滑, 不过这段时间他们被戈月强迫着穿衣服, 如今已经养成了出门穿衣的习惯了。   江身上穿的是一整套的灰色棉衣棉服,就算脚上, 也是用兽皮厚厚地包了一层的。   倒不是云景没有给戈月买男士的鞋子,实在是她买的鞋子最大就四十四码,江人高马大,那脚板也格外的大,四十四码的鞋子他根本就穿不了,只还没有成年的溪和花能够穿得下。   戈月倒是说过回头得空了要亲手给江做一双鞋子,毕竟她储物戒指里面缝纫工具齐全,想要做一双鞋子也不难,不过戈月每天要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目前还轮不到做鞋子这件事情上来。   好在江也是好养活的,没有精美的鞋子,自家熏制腊肉时收集的兽皮裁成合适的大小,钻上小眼,用兽皮绳随便一绑,也是能用的。   就是穿脱起来要麻烦一点。   江身上穿的每一样东西,落在坚牙眼里,那都是不可思议的新奇东西。   坚牙哪见过棉衣棉裤呢,他们褐鼠兽人生活条件不好,整个部落一年到头都打不到几张兽皮,现在他们部落尚且还没有达到一人一条兽皮群的标准,大部分人夏天化作人形的时候都是裸着呢,江身上穿着的衣服,对于坚牙来说已经是超乎想象的好东西了。   江倒也没有和坚牙东拉西扯,主要是现在天气怪冷的,江也不想在外面多待,他心里想的时候赶紧把女儿交代的事情办好了,然后回山洞里面舒舒服服地烤火,所以他直接问道:   “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想要问问,你们这么多褐鼠兽人,都是流浪兽人吗?”   坚牙不知道对方打听这些做什么,不过就他们这一群人现在的这个样子,想瞒也瞒不住。   坚牙平常是个心思活泛地,但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他觉得自己还是对方问什么交代什么要安全一点,所以也没有骗江,老老实实的说道:“是的,我们原本的领地在森林北边,前两天被一群松手兽人和猿兽人占领了,我带着幸存的族人好不容易逃到了这里,现在我们都是流浪兽人。”   不管在什么时候,领地被抢都是一件悲惨的事情,i听了坚牙一族的遭遇后,江好像有些明白了女儿想要留下这群褐鼠兽人的意思了。   江同情地看了坚牙一眼,态度很好地关心道:“这天气是越来越冷,就算你们褐鼠兽人不用吃肉,但是冬天草根也不找,不知道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听江问起这个,坚牙心里就不由得发苦,他不明白对方问自己这个问题的用意,只能强忍着心里的悲痛说道:“还能有什么打算呢,走一步看一步,活到哪天算哪天吧。”   江闻言轻咳两声道:“那什么,其实坚牙老兄你也不用这么悲观,既然你们没有去处,要不要听听我的建议?”   不等坚牙问出口,江就直接开口了:“是这样的,我女儿想要你们留在我们部落,我们出粮食让你们过冬,以后你们就是我们部落的成员了,以后的一切事情就听我女儿的安排,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   坚牙怎么都没有想到,竟然还能有这么大一个馅饼砸在自己面前,他瞪大了眼睛,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他们这一群褐鼠兽人,女人和小孩占大多数,成年的兽人才十来个,就他们的这种人员组成,想要找到一个愿意收留他们的部落,无疑是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在原始世界,成年的兽人才是主要的捕猎劳动力,女人可以繁衍后代,倒是也不愁去处,但是老人和小孩排不上多少用场不说,每天都得消耗掉不少的粮食,除了本来的部落,根本就没有部落会收留这种兽人。   原本坚牙想着,他们要是能够在路上遇到其他兽人部落的话,或许可以求他们收留他们部落的成年兽人和女人,至于他,虽然是成年兽人,但是他身为族长,肯定不能抛下部落的老人和小孩去去其他部落的,所以他可能会带着他们漫无目的的往前走,直到走不动倒下来为止。   然而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江来,对方口气之大,一开口就是要收留他们整个褐鼠兽部落?   坚牙并没有被这个大馅饼给砸晕,他还残存着一些理智,他有些担心对方收留自己一族的目的不纯。   最差的打算就是对方手里也没有足够的食物过冬,对方把他们骗回部落后,可能是想把他们关起来,当他们的备用粮。   兽人虽然有兽形,但是他们死亡的时候,不管是什么兽人,最后都会变成人形。   兽人并不是没有理智的野兽,所以按照原始世界的规矩,兽人是不能吃兽人的,但是冬天实在是太难熬了,熬到后面食物不够是常态,在一些不讲究的部落,实在是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死去的族人自然也能成为他们的食物。   答不答应对方的收留要求,这对于坚牙来说是一个难题。   留下,可能会变成别人的储备粮。   不留下,继续往前走,那他们族中的绝大部分人也可能熬不过寒冷和饥饿,最后饿死在路上,成为其他兽人和野兽嘴里的食物。   坚牙低着头沉思了半晌,总算是拿定了主意:“我们留下,你们真的会提供我们食物吧。”   这个决定确实很危险,但是坚牙和他的族人已经饿了好几天了,现在他心里就一个想法——反正总是要死的,还不如留在白虎兽人部落,舒舒服服地吃饱再死!   江原本都做好了要花费不少口水和力气说服对方的准备了,他都已经想好了,对方要是不愿意的话,他可以说说他们今年种出来的那些粮食,说说他的女儿有多了不起,被兽神召唤了好几次,得到了兽神传授的许多知识,他女儿知道的东西,比所有兽人部落的大巫加起来还要多!   然而江什么都还没有说对方就直接答应了下来,这让他有一种心里憋着的劲儿没处使的感觉。   江有些不可置信的问坚牙:“你就这么答应了?你就不再问一问?我们留你们下来干什么?”   江知道女儿是打算让这些褐鼠兽人留下来增加他们的势力,要是没有意外的话,等到明年开春了,这些兽人留在他们这里应该是要帮他们种地,养殖的。   之前江就总听戈月念叨,他们自己人手不足,就算是每天都泡在地里,能侍弄好二三十亩地就已经是极限了,可惜兽神给还给了她那么多的植物种子,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种上。   这批褐鼠兽人可不少,江刚才粗略扫了一眼,怎么也有三百个往上了,就算这里面有一般的兽人干不了重活,挥不动锄头,种不了地,那也能办戈月以后养殖的动物割割青草,总之这褐鼠兽人,到时候都是能够排上用场的。   就算这里面还有一些干不了活的幼兽,排不上用场,但是褐鼠幼兽饭量也小啊,一根红薯就够他们吃两天了,养活他们真的费不了多少粮食,多种两亩地的红薯就够他们一年的口粮了。   坚牙摇头:“不问了,干什么都行,只要能给我们吃的,能给我们能遮风的地方就足够了,我们一定好好地听从你们的安排。”   江没想到对方这么地有魄力,只能干巴巴地说道:“呃、好、好吧,那你去给你的族人说一下,然后就跟我走吧。”   坚牙抬起头飞快地看了江一眼,然后什么都没说,就扭头快步往族人那边跑去。   留在白虎兽人部落,是坚牙权衡利弊后做出的决定,他回去对着族人们把事情仔细的说了一遍。   坚牙虽然是部落首领,但是他平日行事并不专横,他虽然做出来决定,但是并没有强迫族人服从:“现在大家有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往前走,看看还能不能找到别的兽人部落,求得他们收留,另一个就是跟着我留在这里,我也不知道留在这里是不是个好选择,但是我的妻子身体不好,再往前走她可能就撑不住了,所以我们一家就决定留在这里不走了,当然了,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你们还是可以选择的。”   把想说的话说完后,坚牙没再管议论纷纷的族人,他走到旁边扶着妻子,等待着族人商量出个结果。   坚牙的妻子名叫红,今年三十六岁,她的身体一直不好,之前松鼠兽人入侵的时候,他们的四个儿子就在那抵抗敌人的两百多个勇士里面。   坚牙和红一共养住了五个化形成功的孩子,除了四个死在领地保卫战中的儿子,他们还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吖吖,这一路走来,坚牙也顾着一大族的人,不能时时顾着体弱的妻子,全靠吖吖一路照顾,红才能够走到这里。   等着族人商量的时候,坚牙一直再想,最后会有多少族人愿意跟着他留下,要是人数太少的话,江会不会生气。   然而褐鼠兽人商量出的结果也是出乎了坚牙的预料,褐鼠兽人一族仅存的三百一十七人,全部都决定要跟着他留下来,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   坚牙看着眼巴巴盯着自己的族人,心里也后知后觉地伸出了一些犹豫——他带着族人全部留下来,对他们来说,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   江不知道坚牙心里又有些后悔了,他想着褐鼠部落这么多人,等他们商量出结果应该还有一段时间,他抬手朝不远处的溪招了招。   溪怕吓到褐鼠兽人,一直不敢靠的太近,这会儿见江让他过去,他才快步跑了过去。   江忽略不远处褐鼠兽人因为溪突然出现引起的小骚乱,对儿子叮嘱道:“他们已经答应要加入我们了,你先回去,让你妹妹先拿点食物出来,这些褐鼠兽人走了一路,估计已经饿得不行了,我们得先让他们吃饱肚子,之后才好说其他的事情。”   溪听说妹妹交代的事情办成了,心里也很高兴,点了点头后主动问道:“那他们是不是得住我们之前放东西的山洞,他们这么多人一个山洞怕是不够住,我要不要把我们之前烧炭的那个山洞也收拾出来?”   江闻言想了想,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收拾出来也行,以后总归是用的上的,你们要是懒得动的话,让他们自己收拾也可以。”   虽然自家存量富裕,但是江一想到以后要多出这么多张吃东西的最,心里还是有些压力的。   而且等到开春种地还有四五个月呢,总不能让这些褐鼠兽人天天光吃粮食不做事,偏偏现在是冬天,什么事都做不成,江就算想要让褐鼠兽人们发挥自己的价值,也没出用力去。   溪听完父亲的吩咐就往山洞跑去了。   戈月听了父亲让溪带回来的话,忙说是应该的。   戈月以前没有见过褐鼠兽人,不知道褐鼠兽人吃什么,听花说他们什么都吃后,她去地窖用储物戒指搬了一些红薯和萝卜上来。   听说对方人还挺多,作为他们加入他们部落吃的第一顿饭,还是要让他们吃饱的,所以戈月一点都没有吝啬,直接拿了五百斤红薯、五百斤萝卜出来,在山洞前面的空地高高地推了两堆。   红薯就不用说了,很是高产,戈月他们种了十来亩地,最后收了七八万斤红薯上来。   萝卜戈月种了两种,一种红皮的胭脂萝卜,种了半亩地,最后收了五六百斤上来,其中一半被她腌成了酸萝卜,一般晒成了萝卜干。   第二种就是现在戈月拿出来的长白萝卜,这玩意儿实在是能长,她也种了一亩地,收获的时候最大的一根足有江胳膊粗,四十几厘米长,差不多有六七斤。   因为这萝卜个头大,亩产也很客观,虽然戈月没有仔细称过,但是怎么着也有八千斤了。   这些萝卜炖肉汤又甜又鲜,江他们特别的喜欢,已经决定明年要多种一些了。   这些萝卜戈月每一样都留了种,但凡是她今年种过的蔬菜,她都留了种,一轮种植之后,因为戈月每一样蔬菜至少都会留十株做种,所以现在她自己留下的菜种数量比云景之前给的还要多一些了。   拿完红薯和萝卜后,戈月还贴心的烧了一大锅肉汤。   等到坚牙满心忐忑地跟着江走到山洞口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堆在山洞口的那两大堆的食物。   两种食物坚牙他们之前已经吃过红薯了,知道这种植物根茎不但能吃,味道还很脆甜。   这一群褐鼠兽人一路走来,早就已经饿狠了,虽然他们先前已经吃过一次红薯了,不过就那么一点东西,吃到肚子里根本就定不了什么用,最多是不会再让他们的肚子饿得火烧火燎的痛了。   这会儿看到这么大一堆红薯,褐鼠兽人早就绷不住了,一些年纪还小的亚兽人忍不住直咽口水。   戈月作为一个现代人,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尖嘴长尾的超大老鼠,整个人都直冒鸡皮疙瘩。   戈月真的怕老鼠,尤其是这些老鼠一个个都有近一米长不说,现在还都双眼发绿的盯着那堆红薯,她看在眼里,心里实在是怵得慌。   原本戈月想着这些褐鼠兽人并入他们后,自己以后怎么也算他们的首领了,第一次见面,自己怎么地也该给他们留下一个威严的形象,免得日后收服不了他们。   但是怕老鼠的本能让戈月很难和他们对视,她给自己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最后还是做不到淡定从容。   最后戈月只能扔下一句:“欢迎你们加入我们华夏部落,我叫戈月,以后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这是我给你们准备的食物,你们一路走来应该都饿了,你们先吃,吃饱了让我父亲带你们去休息,其他的事情我们之后再说。”   戈月明白自己面对一群超大老鼠,是做不了从容不迫的族长了,所以她只能紧急更改计划,当个神秘的族长。   以前这片平原就戈月一家人族长,他们一共就四个人,哪里想过部落名呢,华夏部落是戈月临时想的。   主要是事发突然,现在让戈月想她也想不到很好的部落名,索性就直接叫华夏部落了。   反正戈月穿越之前就是华夏子孙,她给自己的部落取这个名字,也算是给自己留一点念想吧。   坚牙之前确实听江说过,她的女儿是部落的首领,以后他们要听他女儿的指使做事情,当时坚牙还有些疑惑,江为什么会让一个女兽人当部落部落首领,就因为他脚残疾?   等到坚牙见到戈月后,他才觉得离谱,一个看起来不过三四岁的小亚兽?以后就是他们的首领了?   现在坚牙心里有着一百个问号,但是那么一大堆的食物就堆在他们面前,他的肚子早就已经饿的受不了了,这一路上他分到的食物大半都给了妻子和女儿,这会儿咋一看到这么的食物,他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吃东西! 第64章 [VIP]   红薯脆甜, 萝卜清爽中带着一点淡淡的辣味,三百多个褐鼠兽人一只爪子抓着红薯,一只爪子抓着萝卜, 埋头干饭, 吃得嘴边的全是汁水。   那些没化形的小崽子也没闲着, 褐鼠兽人就是还不能化形的幼兽,个头也有现代的小猫那么大,他们捧不住太大的红薯, 族人就在红薯堆里把那些个头小一些的红薯扒拉出来,反手塞到他们的怀里, 他们自己只负责张嘴吃就行了。   哪怕是在食物充沛的春季,坚牙他们也没有如此畅快地吃过食物。   这也是兽人大多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性子,哪怕在遍地都是食物的季节, 他们也不会寻找太多的食物。   也不是兽人懒,而是没有太多储存食物的手段,坚牙他们平常又喜欢吃鲜嫩的植物根茎,那些根茎离开泥土后,很快就会失去水分直至腐烂。   往常只有在秋天,森林里各种坚果都成熟的时候,坚牙才会带着族人去收集很多坚果堆在山洞里面。   不过森林里的坚果虽然很多, 但是竞争也是很大的,除了褐鼠兽人, 还有很多其他族群的杂食兽人,秋天也喜欢收集坚果。   兽人也知道坚果热量高, 吃了不容易饿, 最难得的是这种玩意大部分外面都有一层厚壳,特别的耐放。   加上森林里面原本还有一些靠着吃坚果生活的动物, 所以坚牙他们以前必须从坚果成熟就开始忙碌,早出晚归地在森林里面穿梭上好几个月,才能勉强凑够够他们整个部落的褐鼠兽人吃的食物。   坚牙和族人捧着这些食物大吃大嚼的时候,第一次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是个多么正确的决定。   这里的白虎兽人不多,总共就四个,别说他们现在的态度很好,就算以后他们突然翻脸,他们两百多个能够化形褐鼠兽人加在一起,就算是不能反杀这些白虎兽人,那制造一场混乱,牺牲一小部分族人绊住他们的手脚,给其人挣钱逃跑的时间总归是可以的。   褐鼠兽人作为原始世界食物链的最低端,论武力,是既打不过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五的兽人,也打不过这个世界百分之八十的猛兽。   因为这样的生存环境,褐鼠兽人的生存智慧一直是断尾求生。   就像这次松鼠兽人入侵时一样,他们一直是采用留下一部分人抵抗,其他人抓紧时间逃走的办法。   虽然失去族人大家心里也很悲痛,但是在原始世界生活就是这么长残酷,只要他们部落的女人和孩子能够活下来,以他们褐鼠兽人强悍的生育能力,重新发展一个规模不小的部落,也不过就是十几二十年的事情。   对于现在的褐鼠兽人来说,能够吃上这么一顿饱饭,哪怕是吃完就让他们去死他们也没什么好埋怨的了。   然而戈月好不容易把他们留了下来,开春就指望着他们开更多的荒,种更多的地了,哪里舍得让他们去死呢。   一直守在一旁的江见他们吃的差不多了,就让他们跟在他身后,一起去了旁边的两个山洞。   对于一些褐鼠兽人偷偷把红薯和萝卜往怀里藏的行为,江也不是没有看到,而是直接就忽视了。   就他们藏的那一点食物,就算是再省着吃,也不够他们吃一天,等他们知道留在这里能够得到更多的食物,过上更好的日子了,别说是要防备着他们逃跑了,估计是拿着棍子赶他们走他们都不走了。   因为褐鼠兽人太多,江不能够每一个都去认识,所以他就只和坚牙说话,对方是褐鼠兽人的首领,在族人面前说话又有信力,按照江的想法,他只用把坚牙拿捏住就行了,其他的褐鼠兽人他压根就不用管。   等到江把坚牙他们领到旁边的两个山洞后,指着之前烧了炭的那个山洞对他说道:“以后你们就想住在这个山洞,怎么住你们自己安排,这个山洞里面有点脏,你们住之前还得打扫一下,等会儿我去给你们拿打扫的工具。”   云景没有给戈月准备扫帚,只准备了农村那种大的铁撮箕,准备这个也不是为了给她扫地的,而是以后她种出水稻和小麦,晾晒干后收这些东西用的,是她在集市上给戈月买农具的时候顺手买的。   不过扫帚本来就好做,秋天的时候戈月在平原上割了很多长得像笤帚草的野草,用棉绳绑紧捆在一起,就是一把好用的扫帚了。   云景给戈月准备了高粱种子,等到明年开春她种上半亩地的高粱,还会愁没有扫帚用吗?   之前烧了炭后,戈月他们想着反正那个山洞暂时也排不上用,烧炭烧出的炭灰明年开春还能洒到地里当回料,所以他们就没有管推在地上的炭灰。   这会而坚牙他们既然要住,那确实是要打扫一下的,不然一群灰毛褐鼠走进去,出来就该变成黑毛大老鼠了。   江把坚牙他们带到山洞的时候,就回去给他们拿打扫卫生的工具了。   这些东西都在戈月那里收着,她从储物戒指里面取了两只铁撮箕出来后,又拉着父亲这样那样地叮嘱了一番。   等到江回到山洞的时候,他把手里拎着的撮箕和扫帚递给坚牙后,又跟他说起了他们之后的安排:“首领说了,以后你们就是我们华夏部落的成员了,部落的首领只能有一个,不管你的族人心里是怎么想的,以后他们只能认一个首领,那就是戈月首领。”   “你们也别觉得委屈,戈月首领可不一般,她可是兽神神眷着,兽神召唤过她好几次,不但给了她很多神界才有的食物种子,还给了她很多神界的工具,你们能够跟着她,是你们运气好。”   说完怕坚牙他们不信,江又指着旁边一个兽人藏在怀里的红薯说道:“就你们今天吃的红薯和萝卜,就是用兽神赏赐的种子种出来的,只有我们这里有,你去其他地方根本就找不到。”   “我们首领是个很和善的人,她留下你们主要是看你们可怜,不忍让你们继续在外面流浪,你们可得要记着她的恩情,听她的安排,好好地替她做事,不听话的人我们是不会允许他待在我们部落的,不管是谁,都会直接被赶出去。”   江话里的信息量实在太大,坚牙他们还没来及的消化,就听到他说不听话的要被赶出去。   那怎么行,外面整天下雪,又找不到吃的食物,褐鼠兽人才刚吃了一顿饱饭,怎么可能会愿意被赶出去,当即摇头保证自己一定好好听首领的话,以后她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绝对没有二话。   江不管这些褐鼠兽人心里是怎么想的,他明白人心不是随便搬出一个名头就能收服的,戈月现在要的,也就只是他们的一个态度罢了。   褐鼠兽人围着江不断的表忠心,对此他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行了,以后首领每天会给你们发一次食物,我们准备的食物也不一定够你们这么多人一个冬天吃的,让你们每天都吃饱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不过让你们吃个半饱还是没有问题的,现在你们先安排好住处,收拾好来一百个能化形的兽人,跟我去做事。”   坚牙他们没想到现在就有事让他们做了,这可是他们加入华夏部落做的第一件事情,那是一点都不能轻慢的。   索性就一个山洞罢了,也不需要这么多人打扫,两个山洞差不多大,坚牙把族人按照男女老幼各一半的方式,安排在了两个山洞里面后,就连忙清点够了江要的人数,钻出了山洞。   江让坚牙点一百个人出来,不是为了别的,是为了给他们寻找食物。   之前不知道今年冬天他们还要收留这么多张嘴,虽然他们现在手里的食物也足够他们节省点吃到开春了,但是那说的是把云景之前给的那些粮食全部都拿出来才够,   就戈月他们今年秋天种的粮食,哪怕是让这些兽人每天只吃两顿,一顿只吃个半饱,最多也就只够他们吃上三个月。   决定接收这群褐鼠兽人的时候,戈月就做好了要往外拿米面的准备了,不过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明年种小麦和水稻会不会成功,自然是不想把这些粮食全部都拿出来了。   刚才回到山洞戈月就在想,除了米面外,她还能不能从其他地方给这些兽人弄点吃的,最后还真被她想到了两样能够排得上用场的食物。   红薯藤和土豆藤!   之前戈月他们收红薯和土豆的时候,因为还没有养殖动物,所以直接就把那些藤蔓当做没用的东西堆在地里了。   虽然这已经过去二十几天了,但是现在去翻一翻,或许还能找出一些还没腐烂的藤蔓。   红薯藤自然不用说了,红薯叶子在现代就是一道颇受欢迎的绿叶菜,土豆藤虽然没人吃过,但是褐鼠兽人不是杂食,什么都吃吗,回头让他们试一试,或许也能吃。   这些藤蔓之前被戈月随便扔在土里,后来下雪后又被埋在了雪层下面,要是等到开春雪层融化了,这些藤蔓腐烂后肯定是会跟着雪水变成肥料滋养土地的。   现在戈月想到了这些藤蔓的新用处,那自然是不能浪费了,她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二十把铲子给江,让他带着人把雪层刨开,只要是还没有腐烂的藤蔓,有多少算多少,全都搬回来!   以后这些藤蔓就是褐鼠兽人们的食物了。 第65章 [VIP]   江记得他们之前种红薯的地, 他带着坚牙和剩下的兽人花了一个多小时,总算是把盖在地上的积雪给清开了,露出来埋在地下的青黄色红薯藤蔓。   在雪地里埋了这么多天, 红薯藤上原本还带着的那些黄色、绿色的叶子, 大部分都已经枯黄了, 只在藤蔓的最顶尖处还有点绿色的嫩叶芯。   也是红薯藤生命力实在是顽强,竟然在地里放了这么久都还没怎么腐烂。   江弯腰扯了一根长长的红薯藤起来,递到坚牙面前:“这是红薯的藤蔓, 也是能够吃的,你尝一尝, 看能不能吃得惯,要是吃的惯的话,我们就把这些弄回去, 怎么也够你们吃上好几天了。”   坚牙从江手里接过那根红薯藤,没多犹豫地就张嘴咬了一大截到嘴里。   说真的这老掉的红薯藤纤维很粗,口感属实算不上好,只能说勉强能够吃得下去罢了。   这要是有其他的选择,坚牙是绝对不会吃这玩意儿的,然而现在是冬天,就连这味道很一般的红薯藤, 放在今天之前,也是他和他的族人费上许多力气都找不来的裹腹之物。   没有人比坚牙了解他们这一大群褐鼠兽人过冬需要消耗多少食物, 所以江让他们吃这味道不好的藤蔓,他们心里也是情愿的。   可以说对于现在的褐鼠兽人来说, 只要能够吃饱肚子, 让他们吃什么都行。   确定红薯藤可以作为坚牙他们的食物后,江也放下了心, 又带着他们去另一块地上刨土豆藤。   然而这土豆藤和红薯藤比不了,稍微嫩一点的地方都已经腐烂了,没有腐烂的部分都木质化严重,根本就吃不了。   江只能只会坚牙他们把地里还能吃的红薯藤全部翻出来,他有心想要露一手震慑一下这些新来的褐鼠兽人,免得他们看着他腿脚不便就轻视他。   见江大手一挥,原本堆在地上的一大堆红薯藤就消失了,这属实是把坚牙他们吓得够呛。   偏偏江面色十分的淡定,他语气极其平淡的说道:“这是兽神赏赐给我的能力,可以储物,其实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能力,就是方便一些,我们首领作为神眷者,能力比我厉害多了,她的厉害之处以后你们在部落里面待久了就知道。”   江云淡风轻的给坚牙他们说完后,也不管他们心里有多震惊,直接扭头就往山洞走。   留在空地上的其他褐鼠兽人被江刚才的那一手吓得够呛,这会儿都不由得往自家首领,哦现在不能叫首领了,现在只有戈月才是他们的首领,他们往坚牙身边靠了靠,瑟瑟发抖地问道:“坚牙老大,首领她真的是神眷者吗?世界上难道真的有兽神?”   褐鼠兽人的生活环境一直不算好,平常他们为了躲避地面上的其他兽人和猛兽,白天都是在地下睡觉,只有晚上其他兽人和动物休息了,他们才会出来活动和寻找食物。   处在那种生活环境下的褐鼠兽人其实心里是不太相信兽神存在的。   毕竟兽神传说已久,但是好几辈人以来,谁都没有真正的见过兽神,这个世界上有人对兽人的存在深信不疑,自然也就有人完全不相信兽神的存在。   褐鼠兽人作为低级兽人,部落里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大巫,大巫作为据说能够和兽神沟通的人,可以说是兽神和兽人之间的传话人,所以一般来说,有大巫的部落几乎都会信仰兽神,没有大巫的部落就不太会信仰兽人。   坚牙以前也是不相信的,不过今天发生的这一切事情,又由不得他不行,他想着先前自己在山洞口见到的那个明明年纪很小,说话做事却很沉重有信服力的小姑娘,默默地点了点头:“应该是了,你们之前也见到了,我们的首领就是一个小孩子,平常兽人在她那个年纪,连话都说不清,也只有被兽神点化过得神眷者,才有这份见识和气魄了。”   不然也解释不了江他们自己明明也很厉害,却愿意对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小兽人言听计从的行为。   坚牙这话一出,周围一片哗然。   坚牙抬手往下压了压,道:“既然首领真的是神眷者,那她伤害我们的可能性就很小了,那可是神眷者,而我们只是弱小的褐鼠兽人,她要对付我们有的是办法。”   有脑子灵活的人听完坚牙的话后,脑子里面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那我们以后是不是就不用想着逃跑的事情?”   坚牙摇了摇:“不用跑了,那可是神眷者,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她的能力,就算是跑又能跑到哪里去,回去后你们就和其他族人说一下,我们不跑了,让他们都安心的待着,等着首领的安排。”   说完这些后,坚牙看着江远去的背影,直接摆手道:“还有什么问题我们回山洞再说,现在赶紧搬着食物回去。”   十几亩地的红薯藤蔓,就算是坏掉了一部分,那堆在一起也有一座两层楼那么高了。   褐鼠兽人兽形的时候搬运东西极其不方便,只能化成人形。   江他们变成人形还能有衣服穿,坚牙他们身上则是连块兽皮都没有,光着身子被冷风一吹,身上的皮子都冷乌青了。   好在他们人多,一人抱一捆,来回两趟就把所有的红薯藤搬完了。   山洞口的空地不大,就百来个平方,被戈月他们堆了柴火,建了个临时厨房后,还剩下一半的空间,现在放上这些红薯藤后,那是满满当当地,只有两条小路了,一条是通往山下的,一条是连接三个山洞的。   戈月虽然不像当一个没有一点架子的首领,但是看着坚牙他们搬完红薯藤冷得上牙齿撞下牙齿的那个样子,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落忍的。   戈月回到山洞后在储物戒指里面扒拉了一下,放了两个大铁锅,两个大水壶出来,让江给他们送过去,顺便教他们用山脚下的石块在山洞里面也搭个灶。   戈月他们一共就只烧了七八千斤的木炭,这点木炭他们自己才刚刚够用,肯定是不能给他们用了,不过他们烧炭之前还砍了不少的柴火,这些东西倒是可以先给他们用着。   除了这些东西之外,戈月也没有忘记给坚牙他们准备物资。   反正他们有锅有柴火了,鲜肉和腊肉都给他们送一些过去,让他们自己煮肉汤。   还有之前熏制腊肉是攒下的兽皮,大大小小也有两三百张。   当时戈月还想把那些兽皮全都扔掉,毕竟他们已经有许多的衣服穿了,这些兽皮留着也没有多大的用处,鞣制还需要时间,干放着就是占位置。   但是江他们作为土生土长的兽人,就算现在不需要了,也把兽皮看做还是一种珍贵的财富,要知道兽皮在原始世界可是能够当钱用的,可以拿去和别人换食物的。   这么多的兽皮,江哪里舍得扔呢,没有时间鞣制有什么的,他有储物戒指,把这些兽皮卷吧卷吧往储物戒指里面一塞就行了,只占他储物戒指一半的空间,这些兽皮放在储物戒指里面又不会变坏,放进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拿出来不还是那个样子嘛,做啥要扔掉?   事实证明江这件事情办的很好,那些没有处理过的兽皮现在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坚牙他们三百多个兽人加在一起,身上都愁不出几块兽皮,这怎么能够熬过冬天,戈月让江把这些没有处理过的兽皮全部拿给他们。   因为兽皮对原始兽人们极其重要,所以是鞣制兽皮是每一位亚兽人都要学习的事情,这些兽皮送到坚牙手里后,他们自己就会抽空鞣制出来,根本就不用戈月他们再操心了。   坚牙他们没想到他们的新首领这么大方,不但给了他们这么多的兽皮和食物,还愿意把兽神赏赐下来的器皿给他们用。   之前没有跟着江去外面搬红薯藤的其他褐鼠兽人原本心里还有些怀疑族人们说的话,但是看到江送来的铁锅和水壶后,他们心里的那点怀疑霎时间就烟消云散了。   要不是兽神,还有什么人能够造出这种滴水不漏的器皿呢?   之后的好几天,坚牙他们都在忙着鞣制兽皮。   兽人鞣制兽皮的方式简单粗暴,就是用石块把皮子上沾着的油脂和碎肉刮干净,然后用水洗干净,再用树枝把兽皮撑着晾干,然后再用双手扯着坚硬的兽皮来回搓揉,搓揉到兽皮变得柔软了,一张兽皮就算是鞣制好了。   江他们之前熏制腊肉的时候,也没有特意挑猎物的种类,只要是跑到他们陷阱里的猎物,只要是味道还过得去的,都被他们扒皮拆骨做成了腊肉。   就连拆下来的骨头都没有浪费,全都用石头敲碎了扔在地里的沤肥坑里了。   想江他们很是把种地当一回事,所以但凡是戈月说这么做能够增加粮食的产量,他们都会认真执行。   这些两三百张兽皮有的大有的小,因为那些猎物都是被陷阱里的尖木棍戳死的,所以这些兽皮上难免会留下一些破洞,不过这些兽皮坚牙他们是白得来的,自然是不会嫌弃。   因为江直说了,戈月不喜欢能化形的兽人以兽形在她面前活动(主要是怕看到大老鼠),所以兽皮加工好后,坚牙让妻子带着族中的女人做了几身兽皮衣出来,平常他们要是需要去见戈月的时候,都是化成人形穿着兽皮衣去的。   对此戈月十分的满意,这几天褐鼠兽人忙活这处理兽皮的时候,她也在摸他们底。   这群褐鼠兽人一共是三百一十七人,其中壮年的男性兽人可以说少得可怜,只有十六位。   年纪超过四十五岁的老人有四十七位,其次是=是壮年的女人,数量不少,足有六十九位。   这可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要知道之前戈月他们生活的白虎部落,实力那么强悍,正值生育期的成年女人也没超过二十位。   小小一个褐鼠部落,竟然能有这么多的壮年女人,足见在这次灾难之前,他们部落的成年男人得有多少才能够护得住这么多的女人。   不过褐鼠兽人部落最多的还是未成年的亚兽人,足有一百零四位,其中七十三个男性,三十一位女性。   另外还有八十一个刚出生一两年,还不能顺利化形的幼崽。   除了这八十一个不能化形的幼崽之外,其他的褐鼠兽人都是有劳动能力的。   这么多张嘴巴,就算是配着红薯藤,只吃个半饱,一天都要吃掉戈月两三百斤红薯,再加上十几斤肉类。   戈月每天消耗这么的粮食,自然是不会让坚牙他们整日待在山洞里面休息。   虽然现在外面冷,很多事情做不了,但是他们这么多人,有了兽皮衣后,总是可以拿着锯子去森林里面砍点柴火的。   现在还不是最冷的时候,坚牙他们想要靠着这点兽皮平安度过冬天那可能是不可能的,只能多多地储存柴火,到时候一天不停歇的往火堆里面扔柴火,才能最大可能地增加他们的生机。   坚牙他们也知道这件事情的重要性,那是半点都不敢轻忽大意,每天他们十几个成年的兽人都会拿着锯子和斧头去森林里面一趟,砍些柴火回来。   于是等堆在山洞外面的红薯藤吃完的时候,那个地方又堆满了柴火,最后这块空地堆不下来,只能堆在山脚,反正也没有多远,要用的时候顶着大雪走几步,也冻不坏人。   能过上现在的日子,褐鼠兽人整族都很庆幸,唯一烦恼的,恐怕只有看着存粮一点一点变少的戈月了。   然而此时在偏远星的索兰德现在也很烦恼。   上次从云景那里回来后,索兰德可以说是收获满满了,那么多的植物和植物种子,光是摆在那里就让人高兴。   偏偏这些植物太贵重,也太娇嫩,就这样装在花盆里面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为了让这些宝贝植物顺顺当当的活着,索兰德只能继续大刀阔斧地改建自家的偏远星的。   这会儿也不计较什么额外的运费了,索兰德需要泥土,需要大量的泥土!   最后索兰德花了整整一个月,把好几个土壤环境符合植物长的小星球上面的地面都挂掉了半米后,总算是把自家的偏远星的土壤环境完全换了一个样。   在从云景那里得到这么多的植物后,索兰德心里就萌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他要把自家这颗毫不起眼的偏远星打造成一颗长满植物的漂亮星球。   然而在这些数量繁多的植物里面,能够稳占c位的,毫无疑问是那一颗超大的红色三角梅了。   把这颗三角梅从大花盆里面移植出来的时候,索兰德还专门给它订购了一个和它高度匹配的承重架。   为了不暴露自家星球存在的这些植物,索兰德直接在星网上订购了一艘私人星舰,八千多万星币,他眼都不眨地就花出去了。   索兰德在附近的中等星添置了房产,现在他在星网上订购的所有东西,都会让商家给他送到旁边的中等星,等订购的东西达到一定的数量了,他再开着星舰去搬回偏远星。   这么做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是确实会安全很多。   因为索兰德不放心在现在的这个阶段招聘其他的人来当帮手,所以现在他和他的家人要负责养护这些植物的所有事情。   这下子一向偷懒不爱做事的曼德尔都跑不了了,每天被索兰德押着做事,给植物浇水,守着植物补光,观察植物的生长情况。   之前索兰德一直担心,云景给的那些种子,拿到他这个世界来,会不会被影响了种子活性。   等到索兰德之前种下去的小麦开始抽穗,红薯藤也一大截一大截的长时,他才总算是彻底的放下了心。   看来虽然大爆炸后整个星际的环境虽然不适合植物生长,但是经过这十万年来的进化后,现在星际的大环境和大爆炸之前也没多大的区别,并不会影响这些植物的生长。   这段时间索兰德因为忙着改善偏远星的土质,增加控温设备,最后红薯藤扦插这么大的事情,他也只只能全部交给南丽丝和曼德尔去做。   好在扦插红薯藤并没有什么难度,南丽丝和曼德尔掌握好好办法后,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把地里的红薯藤全部分段扦插到了地里。   因为索兰德一开始种下去的红薯就不多,所以第一批红薯藤扦插完了,也只种了不到一亩地。   不过只要先前种下去的种薯还能发芽,就还能源源不断地剪下新发的红薯藤扦插。   现在这些事情对于索兰德来说都是小事情,现在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学习。   索兰德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从组装控温房,调试控温设备,到学习使用他新定制的农机设备。   因为以前整个星际都没有人种植物,所以这些农机还是索兰德加钱用能够钻孔,翻捡矿石的采矿车改的。   采矿车原本价格就便宜,索兰德还要自己增加配件,那出厂的价格自然也就更贵了,等到添置完这些东西,他原本还很富裕的账户余额直接来了一个大缩水。   索兰德看着自己只剩不到一亿星币的账户,忧愁地叹了一口气。   这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了,想当初索兰德的账户余额从来都没有超过三位数,现在他账户上的星币都快上亿了,他却还是觉得不够用。   只能说在星际种地也是一个费钱的事情,改善土质要花星币,搭建控温温室也要花星币,增加空气循环系统也得花钱。   这些东西就是那些家底丰厚的富商贵族,也只是花钱修个一间两间就算了,索兰德倒好,一建就是几万个平方,那星币花起来可不就跟流水似的吗?   没见索兰德订购温室设备的那家工厂,这段时间赚到的钱已经足够他们在中央星的第一副属星上圈地建新厂房了吗?   不过这些付出,在那颗三角梅种到地里,并且顺利存活后,都变得不值一提了。   要知道这三角梅可是四季都会开花了,更别说索兰德给自己的花卉园设定的温度一直是二十八度。   三角梅种在偏远星后,只用了几天适应环境,然后就飞速地在这颗星球上扎根了。   因为温度合适,一个月后,原本花朵稀稀拉拉的三角梅直接迎来了轰轰烈烈的盛花期。   那个场景实在是让人惊艳,三角梅千百根枝条上都开满了艳丽的红色花朵,藤蔓顺着承重架蔓延下垂,层层叠叠的鲜花直接把原本灰白色的承重架遮了个严实。   远远望去,映入眼帘的只有热烈的红色,这红色好像能够烫进人心里一样,让南丽丝看到它后,直接就进入失语状态。   这株盛花期的三角梅,直接把花卉园其他也开了花的绿植衬托得没了颜色不说,还让一直对自己手里这些植物存在严防死守的索兰德,都没忍住他心中想要找人炫耀的冲动。   这么美丽的鲜花,这么壮观的景象吗,要是只有他们一家人知道,岂不是一种浪费?   而且索兰德手里现在已经没有多少钱了,没钱怎么办?   很好办——找凯洛格!   于是索兰德直接拍下来三角梅盛放的照片,给凯洛格发了过去。   “兄弟,给你看看我养的花。”   短短一句话,配上那张足以轰动整个星际的照片,钓鱼的意图简直不要太明显。 第66章 [VIP]   “窝草!窝草!这是什么!!!”凯洛格的消息回得很快。   索兰德淡然道:“三角梅, 养了好几年了,不错吧?”   凯洛格看完消息激动得满屋打转:“何止是不错!简直是美爆了好吗?卖吗?我刚领了集团分红,价钱你随便开!”   鱼儿上钩了, 索兰德对着星网光屏挑了挑眉:“这株大的不卖, 不过我手里还有一些小株的, 就只养了一两年,你要的话就还是老价格,还是五千万星币一盆, 我这里还有一些其他品种的花,也可以匀你两株。”   凯洛格忙不迭回道:“要!当然要了, 你有多少我要多少,你给我挑开花的!”   之前凯洛格买回去的那十几株花,除了送给一盆给老爷子后, 还碍于交情往皇室和中央星的几个大贵族家里送过了。   当然了,也不是白送了,星际植物那么珍贵,伊迪克前脚把东西送出去,后脚就会得到远超盆栽价值的回报,毕竟那可是皇室和大贵族,手里的项目随便扔一个出来, 就足够还没在集团里挑大梁的伊迪克忙碌上好一阵子。   剩下的十二盆花,被伊迪克收在公司的库房里面, 只有植物繁衍团队的两个主要负责人和他以及凯洛格四个人能够进入。   因为这次凯洛格找来的植物和蔬菜,让杜克家族在中央星狠狠地扬了一把名, 莱斯特还被君主给特召了, 从皇宫回来后,老爷子心里一高兴, 直接把自己这个季度的分红划了两成给凯洛格。   老爷子作为杜克家族的话事人,名下的资产简直不要太多,他一个季度的分成是一笔天文数字,哪怕只给两成给凯洛格,也足够他再次在索兰德面前,大言不惭地说出有多少要多少的话了。   好不容易上钩的打鱼,索兰德下手的时候自然也不会留情,这段是时间他除了忙活改造偏远星的事情外,也有在见缝插针地学习新知识。   云景给索兰德买了一大堆书,他随手就挑了封面是月季花的园艺书看,虽然看不懂上面的文字,但是这些书都有很详细的配图,他连蒙带猜地也看懂了四五分。   因为这次云景从苗圃里面买的最多的花就是各种月季,各种品种各种大小的足有两百多盆,所以索兰德也没有什么好舍不得的了,在星网上定制和合适的切割刀片和一种成品和现代没什么差别的塑料保鲜膜就开始自己摸索着扦插月季了。   扦插月季其实并不难,难的是让它顺利生根,索兰德第一次扦插没有经验,也不敢太过嚯嚯那些月季枝条,所以他只扦插了十小盆,最后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最后十根月季枝条,只有两根成功发芽的,其他的插在泥土里面没几天,就从枝条顶端开始变黑了。   不过就算是成功率低了一些,也总归是有成功的了,这让索兰德心里有了极大的信心,所以他才会舍得再次卖花给凯洛格。   这次索兰德手里虽然有着很多的绿植,但是他也没有太过贪心,毕竟偏远星已经改建得差不多了,种植区都已经搭建好了,以后就没有什么需要花很多星币的地方了,所以他只卖了二十盆绿植给凯洛格。   四盆三角梅,四颗发财树、四盆吊兰,四盆栀子花、两盆玉簪花、两盆牡丹花。   索兰德想着凯洛格到底花了这么多钱,所以他也不好意思把数量最多的绿萝塞到里面去给他凑数。   虽说星际没有绿萝,这种在现代价格十分低廉的绿植,放在这里也一样的能够买上高价,但是索兰德还是仗义的,没有坑凯洛格这个熟人,选的大多都是带着花的盆栽,那发财树虽然不会开花,但是每盆都有一米多高,长忙了绿色的叶子,看着可并不比那些鲜花盆栽差。   为了让甲方满意,索兰德挑选好绿植后还给凯洛格发去了全息通话:“我选了这二十盆植物出来,你看看满意不满意,要是不满意的话我再给你换其他的。”   凯洛格哪里会说不满意,当然是只有点头说满意的份。   就现在植物在星际上的可怕的影响力,那就是谁手里有植物谁牛逼。   没见凯洛格给他种的那四株黄豆了直播后,现在那个摄像头对着黄豆二十五小时不停歇的直播间,连深夜都有几百万人观看嘛。   也就是索兰德现在还不是特别的缺钱,不然他也开个直播间直播他星球上的这些植物,那还不直接爆红整个星网,收打赏收到手软。   总之现在可是买方市场,也就是凯洛格之前和索兰德就有些交情,不然五千万星币一株的植物,放到外面大把的人抢着买,哪里还有给人挑拣的份呢?   跟别说索兰德这次也是一样的够意思,不但给了凯洛格二十株植物,其中还有四盆快有一人高的植物,虽然它不开花吧,但是就这个个头就已经十分能够唬人了。   敲定了二十盆植物的数量后,怎么把这些东西拿给凯洛格就又成了一个问题。   星际世界货运行业极其发达,负责送货的机器人速度并不比悬浮跑车慢,一般本星球的快递业务,短的几分钟,慢的几个小时就能够送到。   其他繁荣的星球于星球之间,也有专门货运路线,但是索兰德住的地方是偏远星,根本就没有这些便利。   索兰德倒是可以把这些植物拿到隔壁的中等星去找快递公司寄出,可是那些快递公司根本就没有运输植物的经验,别的东西还好,这些娇嫩的植物要是装在快递箱里,一点阳光都照不到地在路上走个二十几天,还还不得直接就死给他们看。   凯洛格倒是很有魄力,直接拍板到:“那还用说,肯定是我亲自过来取了,这么宝贝的东西,你敢用快递送我还不敢呢。”   索兰德有些担忧道:“可是这一来一回就得四十几天了,你现在不是管着一家公司吗?能离开这么久?”   其实要不是索兰德还的留在偏远星照看他剩下的那些植物和地里的粮食,让他往中央星送一趟货也没什么,毕竟这可是价值十个亿的货物。   然而凯洛格作为一个完美的甲方,根本就不会提这种会让索兰德为难的要求,他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那有什么不能离开的,我在中央星待了这么久,早就想出去走走了,至于公司,还有我哥在呢,出不了什么事情。”   伊迪克要是听到自家弟弟这么说,肯定恨得直磨后槽牙。   但是凯洛格也确实没说错,农业公司里确实没有什么需要他忙活的事情,之前种下去的那一批西红柿发芽率喜人,足有百分之六十的发芽率,现在生机农业每天都会直播他们试验田里的那一大片西红柿。   前段时间光是研究院们给西红柿搭架子的那一场直播,就有超过一百多万亿人观看。   有很多富商更是开出了一千万星币一颗的价格,想要向生机公司购买西红柿,不过这些请求都被伊迪克做主拒绝了。   这次生机公司种出来几万株西红柿,就算一株西红柿最后只结一颗西红柿,那也是几万颗西红柿了,伊迪克早就想好了这些西红柿的去处了。   那必须是取了种子后做成真正的营养液,这么做虽然没有直接买西红柿挣得多,但是有利于扩大他们旗下的营养液品牌的知名度。   要知道营养液作为星际世界几千亿万人的主要食物,哪怕是单价不贵,但是只要销量上去了,那利润也是高得可怕的。   “我现在就出发,你就在偏远星等我,我很快就到。”凯洛格早就憋得慌了,正好他今天偷懒在家里没有去公司,这会儿抱上他那两盆已经长了豆荚的黄豆就出门了。   凯洛格有自己的私人星舰,这次出门他也不准备带那么多的保镖了,叫上两个会熟练操纵星舰的保镖就开着星舰离开了中央星。   等着凯洛格过来的时候,索兰德也没有闲着,他白天忙着给温室里面的绿植分盆,扦插,晚上就躲在房间里面学习拼音。   就连南丽丝和曼德尔,也是整日都不得闲的,那地里的小麦抽穗完毕在灌浆了,他们得保证浇水量,红薯后面又扦插了两次后,已经有了七亩多地了,第一波扦插好的红薯藤蔓已经长得很长了,每一株也能剪下不少的藤蔓扦插。   以前南丽丝他们哪里种过地?在他们心里,种地是那些学识渊博的植物庄稼做的事情。   然而南丽丝他们是真的亲眼看到,对种植一窍不通的索兰德,自己胡乱种着就让这些种子顺利发芽了。   现在南丽丝他们也不觉得种地有多难了,反正就是索兰德怎么安排,他们就怎么做就是了。   今天南丽丝和曼德尔按照索兰德的安排,把最先种下去的那一亩地的红薯藤都翻了一遍,然后又掐了一些红薯藤的嫩叶,准备晚上拿回家炒了吃。   现在南丽丝他们主要吃的还是营养液液,之前索兰德种的那些蔬果虽然差不多也都顺利成活了,但是总归数量就那么一点,他准备试着自己留种的,所以除了西红柿之外,其他的蔬菜他们都是不能吃的。   唯有这红薯藤,那是真的太能长了,之前短短一截扦插到土里,只过了一个多月,新发出来的藤蔓就茂盛得把地面全都盖得严严实实的了。   这些嫩芽吃着味道不错,据说索兰德说勤掐嫩叶对红薯的生长还有好处,说是什么打顶,所以南丽丝他们下手的时候也不会心疼,那都是一大盆一大盆地往家的掐。   不过红薯叶这玩意儿吃多了也烧心,南丽丝他们就算是再稀罕蔬菜,连着吃上好几天后,也就不觉得好吃了。   到了偏远西后南丽丝心里也牵挂着自己那留在中央星给贵族当厨娘和杂役的父母,之前南丽丝给父母转过一次帐。   当时因为索兰德说要对植物的事情保命,所以南丽丝也没敢给父母转太多的星币,就之转了五千星币。   说来南丽丝也是觉得羞愧,这还是她第一次手里有余钱补贴父母,以前她都是需要父母救济的存在。   给了星币后,南丽丝看着地里成片成片的红薯藤时,就也想给父母寄点过去尝一尝。   南丽丝鲜少向索兰德提什么要求,不过是想要给外祖母他们送些红薯也罢了,他自然是要满足了。   红薯藤又不像植物盆栽那么娇贵,摘下来用保鲜箱一装,直接就打包找快递公司寄出去就行了。   凯洛格到偏远星的时候,中央星伯尼特伯爵家的厨娘佩吉也收到了这个女儿从偏远星寄来的大包裹。 第67章 [VIP]   这几个月里面, 索兰德改善偏远星的时候,自然是没有忘记建造港口的,因为暂时没有通商需要, 所以偏远星的港口很小, 最多只能同时容纳五艘星舰。   索兰德在自家港口接到凯洛格后, 也不能直接把盆栽往他面前一摆,就让他直接回中央星。   毕竟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打交道了,对方为了买这些盆栽更是直接来了偏远星, 想到之后大家打交道的时间还很多,所以索兰德直接把人领回了自己家里。   当然了, 只限凯洛格一个人,他带来的那两个保镖还是只能在星舰上等着。   距离上次凯洛格来偏远星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虽然星港这边离种植区很远, 周边的环境还很荒芜,但是悬浮跑车在路上行驶了一个小时后,他发现周边的环境完全换了一个样子。   凯洛格趴在车窗上,惊叹道:“卧槽,这么大一片都是温室大棚?”   因为索兰德的温室大棚开了遮挡功能,所以现在凯洛格只能看到大棚,看不到里面种满的植物, 不然他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么一点反应。   之前生机公司为了种植西红柿,也投入了一大笔资金建造温室大棚, 所以在看清楚索兰德弄出来的场面后,凯洛格脑海里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弄这些温室, 得花不少的钱吧。”   索兰德笑着点了点头, 诚实道:“确实不少,这不就是手里的星币花的差不多了, 所以才会找你卖盆栽吗。”   凯洛格在中央星的时候,经常听其他人和他虚伪与蛇,尤其是他带回植物和蔬菜后,和他套近乎,想要打探植物来源的人就更多了。   索兰德这种有什么说什么的性格,倒是正合了凯洛格的心意。   凯洛格伸手在索兰德的肩膀上拍了拍,十分自来熟的说道:“兄弟,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可就太伤心了,就我们的这个关系,你就是有钱,也可以卖我盆栽嘛。”   说起盆栽,凯洛格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索兰德卖给他的那二十盆盆栽,而是他之前发去眼馋他的那一颗大花树。   “诶,我们现在去哪里,我想去看你之前发给我的那株大花,你先带我去长长见识。”   甲方的提要求,索兰德还是要尽力满足的,原本他是想先带凯洛格回家吃饭的,知道他今天要来,南丽丝在家里忙活了一上午,弄了一大桌子饭菜,不但有从地里摘的红薯藤、西红柿,还有他们从星网上买的高档星兽肉。   一百多一斤的星兽肉味道本来就不差,再配上索兰德从云景那里带回来的调料,简单地腌制一下,烤熟后味道就会特别的好吃,现在已经成了索兰德一家的主食。   索兰德带着凯洛格走到种着超大三角梅的温室后,凯洛格深深地吸了好几口气,才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设,跟在索兰德背后抬脚走进了温室大棚。   看清楚温室里面生长着的超大三角梅后,凯洛格没忍住猛抽了一口冷气,因为用力过度,他差点给自己抽缺氧了。   凯洛格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头晕是因为缺氧,还是被眼前的美景给震撼到了。   毫不夸张的说,进入温室后,凯洛格的呼吸都不由得停滞了好一会儿。   凯洛格开始懊恼,之前他在学校的时候,整日吃喝玩乐没个正形,以至于他现在面对这无上的美景,也只能喃喃地说一句:“窝草!”   毫无疑问,亲眼看到这么大一颗盛开的三角梅时,所获得的视觉震撼绝对不是一张简单的照片所能够比拟的。   凯洛格愣愣地往前走了几步,想要走近一点,然而看到他抬脚的方向,索兰德连忙伸手拉住了他的手臂:“小心!”   凯洛格被三角梅震撼失神的脑子,因为索兰德的动作,总算是重新运转了起来,他有些懵懵地眨了眨眼睛。   索兰德指着凯洛格脚边的一小片白花菖蒲兰,没好气地说:“你倒是也稍微看着一点地上啊,你差点踩到我的花。”   凯洛格的注意力全在温室里的那颗三角梅上,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温室里的环境,这会儿回过神来一看,好家伙,这温室里面除了三角梅外,还种着许许多多的的植物,还都是他之前不认识的。   哪怕凯洛格已经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该有的惊叹还是自己一句不落地从他嘴里往外蹦:“天哪,天哪,天哪!”   决定带着凯洛格来温室的时候,索兰德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出,所以他倒是没觉得意外,直接把人领到三角梅树下,让他仔仔细细的看个清楚:“不是要看吗,赶紧看吧,看完好吃饭,我母亲早就做好了饭菜在等着我们了。”   凯洛格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视线从地上那些争奇斗艳的植物中拔出来,这会儿看着垂到自己的肩膀上的三角梅,也来了些兴致,当即双手合十朝索兰德祈求到:“能不能帮我和这株、啊不,是这棵花树录个视频,拍个照也行,我好留作纪念。”   这也不是什么特别让索兰德为难的要求,想着凯洛格出手大方,人品过硬,他也不能在这种小事上小气。   索兰德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后,打开了自己手环上的录像功能,给凯洛格录起了小视频。   凯洛格也是一个人来疯,见索兰德同意了,他开始做起了各种搞怪的动作,什么把三角梅放在自己耳边,朝摄像头wink啦,抱着三角梅的树干狂亲啦,光是看他耍宝,就让索兰德忍不住笑了出来。   索兰德足足给凯洛格录了好几分钟的视频,最后他把保存下来的视频发送给凯洛格后,才开口说道:“好了,你也该过足瘾了吧。”   凯洛格笑着点了点头,见他眼神还一直在地上的那些植物上打转,索兰德直接上手抵在他的后背,把人推出了温室。   上车后,凯洛格内心十分的煎熬,最后他还是耐不住内心的渴求,磨磨唧唧地开口朝索兰德问道:“能不能……”   “不能!”不等凯洛格说完,索兰德就想都不想地拒绝了。   索兰德知道凯洛格想说的是什么,无非是想要多买一些植物罢了。   索兰德既然带着凯洛格去了温室,就是他已经不准备瞒着自己手里植物的数量了。   这也是因为凯洛格人品好,索兰德对他勉强还是有几分信任,这要是换一个人来,他宁愿开着悬浮跑车从偏远星另一边绕路回家,都不会把人往自己的温室带。   凯洛格确实不是什么擅长死缠烂打的人,见索兰德态度这么坚决,他也就不提这一茬了,转而跟他聊起了中央星最近发生的趣事。   听凯洛格说因为现在中央星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因为自己卖出去的那几筐白菜已经争得打破头了,索兰德内心倒是没有多大的波动。   不过想起自己之前在中央星遭遇的事情,索兰德还是开口和凯洛格商量道:“这次除了说好的二十株植物外,我可以再送你一些其他的蔬菜,不过我有一个要求,这些蔬菜拿回去不管是送还是卖,都不能卖给这几家人。”   索兰德说了几个家族的名字,凯洛格想了想,都不是中央星顶级的贵族,他不明白索兰德为什么要特意提这么一个要求,不过是几家不那么重要的贵族罢了,不给他们就不给他们了。   凯洛格不以为意的摆摆手:“这到是没什么,因为我拿回去的那些植物和蔬菜,现在我们杜克家族的地位可不再是普通的富商了,现在我出门在外,就是那些顶级的贵族,都得卖我几分面子,不过我真的很好奇,这些人是怎么惹你了?”   凯洛格耸了耸肩,也没隐瞒,直接说明了原因:“也没什么,不过是之前我在第一军校读书的时候,他们家的几个小辈带头霸凌我罢了。”   说起来也是神奇,以前让索兰德无比痛苦的事情,现在再说起来,倒是不同不痒了。   索兰德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不由得在心里想到:这一切改变都是木门带了的,因为木门带他见到了云景,在云景那里,他得到了很多的植物和植物种子,这些东西足够让他在这个世界出人头地,以前那些在他看来高不可攀,无法反抗的贵族,已经阻碍不到他了。   凯洛格听完是真的惊讶了:“你是第一军校的?那你也在中央星生活过?那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   索兰德伸手抹了一把脸,语气淡然道:“中央星好几十亿人,你没见过我不是很正常?”   凯洛格作为富家子弟,和索兰德又没有什么相同的行动轨迹,没见过他不奇怪的,见过他才奇怪呢,毕竟他平常出入的不是环境糟糕的市场,就是城郊的贫民窟。   凯洛格虽然为人大大咧咧的,但是他对人的情绪很敏感,这会儿他也注意到索兰德情绪不太好,想来是他刚才提到霸凌后,心里不痛快了。   这段时间凯洛格一直有和索兰德联系,平常他的黄豆有什么问题,只要他问,索兰德都会给他想办法,他的小黄豆之所以能够顺利的开花结荚,索兰德可谓是功不可没。   现在凯洛格已经把索兰德当自己的半个兄弟,这会儿听说那几家人中的子弟以前在学校的时候针对过他,他当即就愤慨了起来。   凯洛格把自己的胸膛拍得咚咚响:“兄弟你放心,等我回到中央星一定想办法给你出气。”   索兰德闻言笑了笑,也没口不对心的说什么自己不计较了的话,那些人之前可有肆无忌惮地针对他、伤害他,现在凯洛格也能肆无忌惮地对付他们,这也算是风水轮流转了。   因为凯洛格说要给索兰德出气的话,属实是说到了索兰德心里,别看他平常稳重,实际上他也刚成年不久,骨子里还是有些血性和傲气的。   原本离开中央星后索兰德已经想过要把之前的事情全部都抛在脑后,但是他现在发现,只要想起那几个人,他心中的怒火还是一点都没有消退。   现在索兰德只盼着凯洛格能够给力一些,给那些人一个狠狠地教训,让他能够彻底地出了心里的这一口恶气了。   凯洛格这么够意思,索兰德自然也不能小气,回家吃了午饭后,他不但指着自己的红薯地让他随便掐嫩尖,还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本黄色封皮的笔记本出来。   凯洛格看着索兰德递过来的东西,颤声问道:“这、这、这是什么?” 第68章 [VIP]   相比于凯洛格的大惊小怪, 索兰德的反应就要平淡多了,他摊手道:“笔记本嘛,用植物纤维制成的, 旧人类时期的书写工具。”   索兰德看着凯洛格大惊小怪的样子, 心里不由得暗爽起来。   就是这个表情, 要的就是这份震惊,他之前在云景那里见到这个东西的时候,就是这个表情。   事实证明并不是索兰德大惊小怪, 而是所有星际世界的新人类,看到笔记本后都合该是这个反应。   这也不枉费索兰德为了最大地表示自己的诚意, 从一大叠笔记本中挑了最好看的那一种。   封面里塑封了小雏菊干花,内页的纸张上还印了鲜花样式的插画。   这种笔记本装饰性强过实用性,索兰德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在上面书写文字的, 准备以后都作为收藏品使用了。   凯洛格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那么珍贵的植物,你就用来做这玩意儿?”   凯洛格真想抓住索兰德的脑袋好好地晃一晃,看看他的脑子里面是不是装满了水。   那么珍贵的植物,就用来做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他们新人类哪里还需要用笔记本记录文字,星网上随便搜一搜,智能记录软件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好吗。   索兰德的这个行为简直都不能用暴遣天物来形容了。   对此索兰德也很无辜:“这可不是我做的,是别人送给我的, 我可是看在我们交情不错的份上才白送给你一份的,你不要就还给我。”   索兰德看着凯洛格这一脸愤慨的样子, 心里就来气。   要是不索兰德现在手里植物多了,扦插成功的也不少, 他想着十亿星币卖他二十盆植物太贵了, 他才舍不得送他笔记本呢。   这玩意儿和书籍一样,谁都不会嫌多不是?   见索兰德生气了, 凯洛格连忙伸手抢过他手里的笔记本,紧紧地抱在怀里,赔笑道:“要要要!我当然要了。”   凯洛格夺过笔记本后,小心翼翼地翻看了一下,立刻就被这种充满古朴之气的书写工具给惊艳到了,他激动的抱住索兰德原地蹦跶了好几下:“好兄弟,你可够意思!”   索兰德为人冷淡,鲜少与同龄人玩闹,被凯洛格突然袭击后,他有些窘迫地推开了他,转移话题般地提醒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你还是赶紧去地里摘红薯叶吧,我让我爸妈也帮你一起摘。”   凯洛格忙不迭点头道:“对对对,摘青菜,你是不知道,我之前带回去的那些青菜有多受欢迎,我那个人精哥哥,直接弄了一个拍卖会,把那些蔬菜全都卖出去了,直接赚了一大笔,我这次可得多摘一些。”   那些青菜凯洛格买来可没有花多少钱,卖出去的时候身价直接就翻了几十倍,就那样还供不应求呢。   凯洛格跟着索兰德到了种植区后,他不由得张大了嘴巴:“这么大一片,全是种的能吃的食物?”   对于凯洛格来说,这一大片翠绿色的藤蔓和叶子,看起来也是很治愈人心的。   新人类平常看惯了各种灰扑扑的矿石,鲜少能够见到这么鲜艳的绿色,这一大片的红薯藤,直接就治愈了凯洛格的眼睛。   索兰德点了点头:“对,都是红薯,味道很不错,烤熟就能吃,你要是感兴趣的话,回头我送你一些,吃了你要是觉得好的话,回头我地里的红薯成熟了,还能再卖一些给你。”   虽然索兰德自己种的红薯还没有成熟,但是他之前去云景那里的时候,戈月给了他们一些。   这些东西对于云景和湛元晨来说一点都不稀奇,所以他们一人就只留了一点点,其他的全部都便宜索兰德了。   萝卜白菜不耐放,这段时间已经被索兰德一家吃得差不多了,这红薯能放很久,所以现在还剩下一大半,等会儿拿一些给凯洛格尝一尝,他要是吃着觉得不错,也算是提前给他地里的红薯找买家了。   毕竟凯洛格大少爷财大气粗的,包圆索兰德的这些红薯也不过就是一两句话的事情。   总之这是一桩买卖双方都觉得很满意的交易。   索兰德得到了整整十亿星币,足够他们一家三口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了。   凯洛格得到了二十盆植物,也算是物超所值了,偏偏索兰德还送了他一个笔记本和一大堆红薯嫩叶,这谁来了不感叹一句真划算呢?   反正最后凯洛格离开偏远星的时候,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上星舰的时候,凯洛格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他扭头朝索兰德问道:“我回头能把我之前在三角梅树下拍的视频发到星网上吗?我保证不暴露偏远星的位置和你的信息。”   因为之前的植物和黄豆,现在凯洛格已经成了星网上的顶流大红人,随便发个黄豆图片点赞数量都会破百亿的那种超级顶流。   索兰德星网上就关注了凯洛格,自然知道他平常吃喝拉撒都要在星网上分享的毛病,但是摆手道:“随便吧,只要你能保证不暴露我就行。”   怕凯洛格不把自己的提醒放在心上,索兰德又补充道:“我们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了,你是知道的,我对个人隐私这一方面十分看重,我手里还有很多的植物,你要是敢把我的信息告诉别人,可就别怪我换合作对象了。”   凯洛格摇头都快摇出残影了:“不会,不会,肯定不会,我嘴巴紧着呢,你放心,谁来问我我都不说,就算是君主冕下来了,我这嘴保证也能闭得死死的。”   凯洛格都这么说了,索兰德还能说什么,只能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暂且相信他的话。   凯洛格确实是个没有撒谎,他离开偏远星五天后,才在自己的星网账号里面发出了那个视频,这个视频一出,星网上直接就炸开了锅。   大家都在震惊,星际中竟然还存在着这么高大、美丽的植物,而且凯洛格的视频拍到的可不只是那一株三角梅,还有种在三角梅附近的一些植物。   之后的好几天时间里,星际的那些植物系的专家的学生可真是忙坏了,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跑到他们的星网账号下面,询问凯洛格的视频里出现的都是什么植物。   中央星研究院的院长更是给凯洛格打了好多次的电话,想要问清楚这些植物的所在。   凯洛格的嘴巴闭得死死的,就连莱斯特来当说客他都不愿意松口,要是祖父和哥哥逼得紧了,他直接就一句:“人家不愿意暴露信息,我要是把他的信息说出来了,以后人家有植物就不愿意再卖给我们杜克家族了,他手里可还有不少的好东西,孰轻孰重你们可得掂量清楚了。”   莱斯特和伊迪克都是人精,别人的一点面子哪有自个家族实际能够得到的利益重要,凯洛格这话一出,后面的事情就不用他再出面了,所以上门打探消息的人,都被莱斯特和伊迪克挡住了,根本就问不到他面前来。   彻底得到清闲后,凯洛格因为航程实在是太无聊了,一言不合就又开了直播。   这次凯洛格直播的可不止是他那四株宝贝黄豆,还有自己刚入手的二十盆绿植。   索兰德看到凯洛格在直播里那个欠欠地嘚瑟样子,颇有些无语地摇了摇头。   行叭,只要凯洛格不把他的消息泄露出去,他想怎么嘚瑟都行。   等到索兰德自己扦插的月季和三角梅抽出新枝条的时候,他最开始种下的小麦和红薯都到了可以收获的时候。   索兰德不像戈月那么豪横,收割红薯的时候能够直接把红薯藤扔在地上当肥料。   在星际世界,所有的植物都是很珍贵的存在,哪怕是红薯藤,秸秆,那放到外面去都是人人哄抢的东西。   索兰德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该如何处理这些东西,只能先把这些东西全部放到保鲜箱里,然后给凯洛格寄去了样品,让他叫杜克家的研究院研究一下,看能不能用这些东西开发出一些新产品出来。   为此索兰德和凯洛格还合开了一家公司,计划是以后都卖农副产品。   凯洛格对自家的生机农业公司不怎么上心,对他和索兰德一起开的农业公司倒是很上心,一天至少往研究室跑三趟,就是为了催促研究院赶紧出成果。   最后这些秸秆和红薯藤也没有派上特别大的用场,就是用红薯藤嫩叶做食品,用秸秆和红薯老藤压缩处理后做家具。   这种家具自然比不上用各种铁矿建造的家具耐用,但是因为是用植物制成的,倒是成了贵族和富商买来彰显身份的奢侈品。   索兰德和凯洛格光是靠家具就卖了不少的钱,更别说小麦和红薯收上来后,两人又合资买下了一颗中等星,改善了土质和种植环境后,直接扩大了种植范围。   自从凯洛格上次从索兰德这里买的二十棵植物被他哥哥直接以公司的名义截留下来了之后,凯洛格也彻底的想明白了,他不能靠着伊迪克当一辈子的附庸,他得靠着自己打拼出一番事业出来。   抱着这样的想法,凯洛格和索兰德合伙种植红薯和小麦的时候,是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入资的,和杜克家族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红薯和小麦的生长周期并不长,半年之后,索兰德他们种植的小麦和红薯就已经在他们两的公司店铺里上架了。   上百万斤的红薯,几十斤小麦,数量看起来不多,但是一经上架,只用了十几秒,就被人抢购一空了。   索兰德明白这些人把东西买回去后,许多人都会试着自己种植,对此凯洛格十分的忧愁,觉得他们的种植大业才刚回本,能就这样让别人把种子弄走,他甚至想在售卖之前处理掉红薯和小麦里的活性,让他们只能作为食材使用。   索兰德想都没想就拒绝凯洛格的提议,他的想法一直很简单,就是在赚到足够一家人用的财富之余,还能让星际的人民都尝到天然蔬菜和粮食的味道。   这一点索兰德的观念是和杜克家族不一样的,杜克家族拿到西红柿后,一直没有把西红柿的种子流出去,现在杜克家西红柿的营养液已经成了高档营养液中销量最好的了,更别说他们还在卖培育好的盆栽,小小一株绿植,在生机公司都能卖出上千万的高价。   索兰德觉得凯洛格和杜克家的那些人不一样,他并不是一个被钱财彻底腐蚀了心智的人,所以对于凯洛格的反对,他只能耐着性子劝道:“红薯和小麦他们想种就种了,我手里还有别的植物种子,我已经计划好了,后面我们就种草莓和西瓜,这可都是水果,味道好着呢,保证能让我们赚到很多的钱。” 第69章 [VIP]   索兰德都说好的东西, 凯洛格觉得指定差不了,所以他催促着他赶紧把种子拿出来育苗。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索兰德把云景保存在笔记本里的种植视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后, 他现在可以说已经是种植界的专业人才了。   然而种子难得, 虽然云景给索兰德买了很多, 但是这么久了木门都没有再出现了,想来他是再也遇不到了。   现在索兰德手里的植物种子,可能就是星际世界仅剩的能够发芽的种子, 他随便一个操作失误,可能都会让一种蔬果彻底灭绝。   在这情况下, 第一次种草莓和西瓜,索兰德也不敢一下子种得太多,他手里草莓种子和西瓜种子各有十几包, 最后他每一种都只拿了一包出来试种。   不得不说,云景买的种子质量是真的好,五百粒草莓种子,采用保温催苗法,最后有四百二十颗种子成功发芽。   三百粒西瓜种子更是有两百八十二棵都冒出了白芽,这个发芽率可以说是很高了。   就这么几百株幼苗,哪怕索兰德刻意留了很大的间距, 最后也没种满五亩地。   西瓜还好,种到地里之后, 就一直很争气,最后两百八十二颗西瓜苗, 有两百七十颗都成功的长出了第二张嫩叶。   一般西瓜苗到了这个阶段, 只要不遇到极端天气和病虫害,那么最后都能顺利开花结果。   相比之下, 用草莓种子直接培育的草莓苗,就要就娇嫩很多了,虽然前期索兰德严格按照种植指南上要求的水量浇水施肥,也没挡住草莓幼苗接连发黄腐烂的步伐。   最后原本四百多颗发了芽的草莓,只有三百一十四棵顺利地长大了。   等着草莓和西瓜嫩苗长大的时候,索兰德开始生产氮肥和氨肥了。   因为云景之前一次性在店里买了许多的种子,所以氮肥,花肥,多菌灵、生根粉、营养液这些商家都是顺带着往快递箱子里面塞了一些。   索兰德手里有样品,现在生产起来也就没那么难了。   索兰德想着以后等到大家都开始种植植物的时候,对肥料的需求肯定也会变大,所以他也没有小打小闹地自己沤肥,而是直接拿着样品开了肥料公司,请了几个研究员,十分正规地开始生产起了肥料。   对于新人类来说,他们是不知道种地还需要肥料的,所以这些肥料生产出来暂时只有索兰德自己用,不过他也不着急,想着回头产量上来了,他只用让凯洛格上星网随便吆喝两声,那不直接就能清仓了。   还别说,这上了一点氮肥后,这草莓苗的涨势简直不要茁壮。   种植草莓的区域里,索兰德一直把温度控制在三十度,然而就算是这样,最先开花结果的还是西瓜。   这段时间凯洛格一直陪着索兰德在中等星,一颗心都扑在地里的西瓜和草莓上,连寻常的玩乐都戒了。   为了增加授粉成功的几率,索兰德尝试性地在种植区养了蜂兽。   蜂兽长相和现代的蜜粉类似,就是个头要大一些,平常靠食用一种味道带着甜味的矿石产蜂兽浆。   索兰德也是灵光一闪,才想着试一试能不能用驯养蜂兽帮自己的植物授粉,这不是种几颗西红柿的事情,那么大一片的西瓜和草莓,这要全靠着人工授粉的话,得忙活到什么时候去了?   结果这蜂兽可能确实是蜂蜜进化来的,索兰德断了它们的矿石后,它们在种植区胡乱飞了几圈后,确实停在了那黄色的西瓜花上。   不过就算是这样,索兰德还是没有彻底放心,保险起见,他还是用星兽软毛做了笔刷,人工给西瓜和草莓都授了一次粉。   授粉后又过了几天,西瓜藤蔓上的黄色花朵就陆陆续续凋零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枚手指般大小的小果子。   这是索兰德和凯洛格第一次种植西瓜和草莓,它们的每个生长阶段都能让他们特别的开心。   尤其是西瓜成功长出小果子后,索兰德和凯洛格恨不得每天都住在地里,实时观察小西瓜们的长势。   等到西瓜从手指般大长到一颗足球那么大的时候,那三百多颗草莓苗才慢慢地开花。   这次都不要索兰德去引导,把蜂兽箱放进种草莓的温室后,它们直接就飞到草莓花上吸食起了花粉花蜜。   或许蜂兽和新人类一样,虽然为了生存更改了食谱,但是相比于矿石,它们还是更喜欢花粉花蜜的味道。   见蜂兽们这么卖力,索兰德就没有再单独给草莓授粉了,主要是他也想求证一下,用蜂兽授粉到底可不可行。   毕竟以后索兰德还要种很多的植物,到时候需要授粉的时候很多,他可不想次次都亲力亲为,要是这次草莓结果率不够理想的话,那他就要考虑着找人研发能够帮植物授粉的机器人了。   等到西瓜长到篮球那么大的时候,凯洛格每天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熟了吗?西瓜熟了吗?”   这个西瓜翠绿翠绿的,不说味道,光是这个卖相,就很戳新人类的审美点了。   自从索兰德给凯洛格看过西瓜的图片后,凯洛格的馋得口水都咽了两大盆子了。   现在凯洛格别的都不想,就想西瓜赶紧成熟,让他好好地尝个味道。   在凯洛格的殷切盼望下,又过去了十几天,这一天一早,凯洛格照常在西瓜地数西瓜。   地里的西瓜都是有数的,因为是第一次种西瓜,所以索兰德格外的严谨,严格的遵照种植指南上说的那样,每一株西瓜苗上都只留了三颗西瓜。   天知道疏果的时候,索兰德和凯洛格的手抖得有多厉害。   就算是这样,索兰德每颗藤蔓上特意留下来来的三颗小西瓜也不是所有都能成功坐果的,后期自己掉了一些西瓜后,现在二百七十株西瓜苗,只有七百六十二个大西瓜。   这还是因为这些西瓜苗种在温室里面,没有被风吹到,大大地增加了坐果率的结果。   凯洛格数到第五百二十八个西瓜的时候,十分眼尖的发现这个西瓜藤蔓上前两个坐瓜节上的节卷须都已经发黄枯萎了。   这是之前索兰德说的西瓜已经成熟的标志之一,这个发现让凯洛格精神都不由得为之一振,他连忙给守在隔壁草莓温室的索兰德打去了全息通话,让他赶紧过来看看,这个西瓜是不是已经成熟了。   索兰德收到消息后立刻就放下手里的活飞奔过来了,别看他平常总是消化凯洛格嘴馋,其实他自己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之前他在云景那里可没吃到西瓜,他心里也馋西瓜馋得紧。   这段时间索兰德全是靠着自己惊人的毅力,才能不像凯洛格那样整日在西瓜地里转悠。   索兰德也是第一次辨别西瓜成熟度,他按照书上教的几个辨别发,一一看了藤蔓上的须子,瓜皮表面的纹路,拍了拍西瓜。   须子枯萎,果皮坚硬光亮,花纹清晰、果实脐部和果蒂部向内收缩、凹陷,手拍瓜皮有砰砰砰的底浊回音,这些特点都表示这个西瓜已经成熟了。   索兰德也没多犹豫,直接上手摘下了这个西瓜。   把西瓜稳稳地抱在怀里后,索兰德朝一旁的凯洛格招了招手道:“走,跟我回去吃西瓜。”   凯洛格没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西瓜来得这么突然,他脚步不停地跟着索兰德往他们暂住的平房里走,心里还有些不敢相信——这就圆梦了? 第70章 [VIP]   “等一等”   凯洛格实在是太激动了, 以至于在索兰德刚把菜刀放到西瓜表皮上的时候,他直接一个飞扑,那圆滚翠绿的西瓜从刀刃下面抢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索兰德被凯洛格吓得够呛, 他刚才差点手一抖, 直接一刀切在凯洛格的手背上了。   虽说星际世界已经有了治疗仓, 别说是手上被割了一道口子了,就是身体被砍成了两半,只要能够及时地塞进治疗仓里, 那也能够长得一点伤疤都没有。   不过治疗仓的价格昂贵,以秒算钱, 整个星际世界,能够用得起治疗仓的人也是极少数。   只要世界上还有人类活着,贫富差距就会一直存在。   凯洛格轻轻地地拍了拍自己怀里的西瓜, 笑着说道:“等会儿,我拍个照,这可是整个星际第一个成熟的西瓜,怎么能这么随便的对待。”   索兰德颇有些无语的翻了翻白眼,他放下手中的菜刀,没好气朝凯洛格抬了抬手:“行,你拍。”   凯洛格朝索兰德露出了一个特别的笑容, 把这个西瓜全方位无死角的摄影留念了以后,他才把西瓜推回到索兰德面前。   索兰德重新拿起刀, 这次他没再给凯洛格任何打断自己的机会,随着咔嚓一声脆响, 他一个手起刀落, 圆滚滚的一个西瓜就变成了两半。   这个西瓜成熟度很好,红红地瓜瓤中间已经略微泛起了一团带□□色的砂砾状果肉, 看着顺着菜刀和瓜瓤留下来的汁水,就知道这个西瓜肯定甜蜜多汁。   饶是索兰德都没有忍住,狠狠地咽了两口口水。   温室里还有好几百个西瓜,索兰德和凯洛格也用不着省,他十分利落地把一半西瓜切成了四块。   和凯洛格在中等星种了这么就的西瓜和草莓,索兰德对他已经不会客气了,切好了西瓜后,他直接一声不吭地捧着一块西瓜就低头开啃。   一口下去,甘甜的西瓜汁直接就顺着喉咙流到了肚子里面。   西瓜能够在水果种类繁多的夏季坐稳销量王者的王座,自然是有它道理的。   在现代就没有人能够拒绝得了的西瓜,放到星际世界直接就杀疯了。   索兰德还好,这一年他也是见了许多的大场面了,西瓜虽然好吃,他也只是加快了啃西瓜的速度,没有夸张到像凯洛格那样,尝了一口西瓜后,就捧着西瓜满屋乱窜。   凯洛格一边跑,还一边不受控制的往外飙眼泪:“太好吃了,这西瓜太好吃了,真的,我发誓,绝对没有人能够拒绝西瓜这么美味的食物,我们的西瓜一定能够大买!”   索兰德之前只想着赶紧种点东西出来,倒是还没有考虑过赚钱的事情。   也是索兰德以前实在是太贫困了,现在他账户上的余额随时都有十亿星币,不缺星币后,他发现自己对赚钱好像已经没有那么大的执念了。   不过这送到面前的钱,也不可能不赚。   今天这一个西瓜成熟之后,后期温室里的西瓜肯定陆陆续续地就要成熟了,这七百多个西瓜要怎么卖,也是一个问题。   索兰德种的是麒麟瓜,个头不大,七百多个西瓜加起来也没多少,之前的红薯和小麦就算了,这西瓜他们这次还没有种多少,别说是凯洛格了,就是他自己,也是不愿意现在就把种子流出去了。   索兰德和凯洛格商量过后,决定卖西瓜汁,等西瓜成熟后,全部榨成汁,种子收集上来后,全部都种下去,等到下次西瓜成熟的时候,他们就可以考虑卖一整个西瓜了。   能够给西瓜榨汁的机器很好买,直接找工厂定制就行了。   因为暂时要对西瓜的存在保密,所以给西瓜榨汁,消毒,分装这一系列的工作都得索兰德和凯洛格亲力亲为。   一个月之后,除了几十个特别晚熟的西瓜之外,剩下的西瓜都被榨成了汁水,最后索兰德他们得到了四千多瓶西瓜汁。   这四千多瓶西瓜汁,索兰德给留在偏远星照看植物的父母寄了一百瓶,凯洛格作为他的合伙人,也有一百瓶的份额可以寄给家人。   考虑到下次西瓜上市还有好几个月,索兰德他们自己还一人留了一百瓶,加上地里那几十个还没有成熟的西瓜,也够他们吃一段时间,   虽然凯洛格觉得喝西瓜汁没有直接啃西瓜痛快,但是西瓜汁现在毕竟也是独一份的稀罕饮品,他自然是没有不要的道理,最后两百瓶西瓜汁,他只往中央星寄了五十瓶,给自己留了一百五十瓶。   剩下的三千六百多瓶西瓜汁,索兰德他们直接在公司的橱窗里面上了三千五百份。   作为星际世界独一份的果汁,索兰德他们给西瓜汁定价的时候是一点都没有客气,一瓶西瓜汁就要卖一千星币。   原本凯洛格觉得西瓜汁的价格还可以更加贵,就这么三千多瓶,别说是一千星币,就是一万星币想来也是瞬间就会被抢购一空的了。   然而索兰德却不想把这西瓜汁变成只有顶级富豪能够享用的美食,一千星币的价格虽然也不便宜,但是一边家庭条件稍微富裕一点的,咬咬牙也买得起,一瓶西瓜汁足有五百毫升,买回去一家人分着喝,不也都能尝个味道?   凯洛格很多时候都不太能够索兰德这些奇奇怪怪的坚持,但是他懂得尊重自己的合伙人。   主要是不尊重也不行,毕竟这西瓜种子和种植技术都是属于索兰德的。   凯洛格又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人,他知道索兰德有种子,有技术还有资金,原本他完全是可以自立门户的,要不是他缺少一个能够和别的富商贵族抗衡的靠山,哪里会有他的事呢?   所以纵然凯洛格觉得一千星币一瓶的定价侮辱了他的宝贝西瓜,还是只能敢怒不敢言地被索兰德盯着把西瓜汁给上架了。   因为之前的小麦和土豆,索兰德他们的星网店铺已经有了好几百亿的关注量,三千五百瓶西瓜汁在好几百亿的关注者面前,就显得特别的不够看,哪怕索兰德特意设置的限购,一个账户只能购买一瓶,最后这三百五十瓶西瓜汁从上架到售罄,也就只用了两秒钟不到的时间。   几乎是凯洛格把西瓜汁上架后,再一刷新就卖光了的速度。   索兰德和凯洛格把三千五百瓶西瓜汁打包寄出去后,就没怎么注意后续的事情了。   草莓陆陆续续也开始成熟了,还有那一两百斤新得的西瓜种子也得赶紧种到地里。   手边的事情太多了,索兰德和凯洛格整日忙得脚不沾地的,等他们再在星网上看到自家西瓜汁的消息,就是黑市西瓜汁售价高达十万星币一瓶的热搜了。   西瓜汁的味道确实太美味,以至于喝过的人都念念不忘,偏偏索兰德他们卖出去的数量实在是太少,哪怕那些不缺钱的土豪高价收购,那有幸买到西瓜汁的三千多个人里面,舍得转卖的人也不多。   每一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店铺里面给索兰德他们留言,让他们赶紧上架新的西瓜汁。   对此索兰德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直接简单粗暴地在商品详情上面注明没货。   不过西瓜汁没有货,草莓酱却是有货。   索兰德他们用小刀把草莓表皮的种子和薄薄一层果盘削下来后,把剩下的果肉全部做成了果酱。   索兰德他们种植的草莓哪怕全靠蜂兽授粉,结果率也很客观,每一株草莓都至少有七八颗果子。   索兰德喜欢酸酸甜甜的草莓,凯洛格则更加偏爱纯甜口味的西瓜。   草莓的产量虽然不错,但是个头实在是太少,最后他们种的这几百株草莓,取掉种子之后,也只得到了四十几瓶草莓果酱。   不过草莓并不是只结一茬果,只要温度合适,这些草莓明年还能继续结果,除此之外草莓苗上长出来的匍匐茎也可以截断下来培育成另外一株草莓苗。   四十几瓶草莓酱实在是算不上太多,凯洛格都劝索兰德干脆自己留着,不买了,但是最后索兰德还是决定上架个二十瓶试试水。   毕竟之前云景给的甘蔗,南丽丝也只刚在偏远星种了两茬,现在育种的甘蔗都不够,就更别说制糖了。   担心加蜂兽浆会影响草莓酱的口感,所以熬制草莓酱的时候索兰德是一点有甜味的东西都没有加,最后做出来的草莓酱出奇的酸,不爱吃酸的凯洛格是一口都不愿意尝的,就索兰德喜欢在吃烤肉的时候沾一点草莓酱。   凯洛格觉得索兰德担心草莓酱不好卖实在是多虑了,就那么二十瓶草莓酱,哪里可能卖不掉呢?   五千星币一瓶的草莓酱一经上架,一秒钟不到就被抢光了。   现在整个星际的新人类都知道索兰德他们公司的产品好,买到就是赚到,现在市面上已经有私人培育的红薯和小麦流通了。   担心大家不知道这些东西买回去该怎么烹饪,索兰德还在公司的星网号上专门出了两个视频,详细的教大家该怎么做红薯和小麦。   这次有幸抢到草莓酱的二十个人里面可能也会有向凯洛格这种不爱吃酸的人,不过没关系,总有嗜酸的人,他们选择把手里的草莓酱转卖出去,总之是不会把东西砸手里就是了。   守在地里移植西瓜苗的时候,索兰德偶尔也会想起云景他们。   之前索兰德在偏远星待了那么久,都没能再次遇到木门,现在他常驻在中等星,就更加不可能再遇到木门了。   对此索兰德倒是很想得开,毕竟就云景给他的那些种子和书籍,就够他为此忙活一辈子了。 第71章 [VIP]   索兰德忙活着种地的时候, 云景也没能闲着。   从s市回来一个月后,云景就收到了拍卖公司的汇款。   扣除佣金和税款后,实际到账六千万两百三十二万。   古玩店老板打电话告诉云景消息的时候, 那是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别看新闻上总说什么古董, 什么文物在拍卖会上卖出了几千万, 上亿的高价,其实这些年世界经济普遍不好,寻常情况下, 拍卖会上很多拍品都会流拍。   云景这次送去拍卖会的拍品之所以全部都能中标,纯粹是她不贪心, 起拍价定得很低,没有直接就把底价定到好几千万。   别看古玩店老板的人脉这么的广,就他这样的人精, 云景的这单生意也是近几年他佣金赚得最多的一单。   账户上一下子就多了六千多万现金,云景也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有钱人了。   原本这笔钱云景是给江曦准备的,但是她和林彦识破脸皮后也看开了,自己是去工作赚钱的,而不是为了得到同事们的夸赞的,所以她也不怕同事背后议论她了。   对于云景的劝说,江曦是直接开门见山的说明了自己心里的想法:“虽然给你当私人理财师更加轻松, 但是责任太大了,要是赚钱还好, 要是亏了,我实在承受不了, 所以我还是在公司里面待着学点经验吧, 等我学会了真本事后,再来给你打工。”   江曦自己都这么说了, 云景也不能勉强她辞职,确定江曦短期之内都没有来给自己打工的意愿了之后,她直接去银行存了五千万的定期。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家底,云景收到汇款后,离开就坐动车去了s市,直接在s市的银行办了定期存款业务。   其实哪怕是在s市,五千万的私人定期业务,在银行里面也不常见。   银行为了把云景这个客户牢牢地抓在自家手里,除了原定的利息之外,还特意送了一根重达二十克的金条给她。   这还是云景担心自己以后可能会用钱,所以只存了一年,人家行长说了,她要是愿意直接存三年的话,能够破格送她一根一百克的金条。   对此云景摇了摇头,笑而不语,没说金条这玩意儿自己手里多得是,足有七八万斤,要是全拿出来的话,估计国内的金价都得受到波动。   不过白得的东西,云景也是毫不客气的收下了。   虽说云景手里已经特意流出了一笔应急用的,但是她来都来了,手里有了银行送的金条后,她索性又去了一趟上次的金店。   云景第一次到市里来卖黄金的时候,担心被黑吃黑,那真是提心吊胆了一路,现在她手里有激光枪,兜里揣着保护罩,那简直不要太放心。   云景闲庭信步走进金店的时候,老板正低着头刷着短视频呢,听到脚步声后,头也不抬的招呼道:“欢迎光临,请问您……”   看清楚来人后,老板熟捻的招呼一下子卡在了喉咙口。   云景看着老板略微有些滑稽的表情,一脸纳闷地道:“你这活见鬼的表情是怎么回事,不欢迎我?”   “哪能呢,这不是好久没有见到你了。”以为你已经金盆洗手了嘛。   当然了,后面的话老板没有胆子说出口,只能在心中暗自腹诽。   做这个生意的,老板也不会太过打听客人的情况,所以以前他以为云景在自己这里销过一次货就不会再来了,她会再次上门真是他没有想到的。   毕竟挣脏钱的人都很谨慎,要不是顶顶熟的路子,他们是不会放心多次合作的。   云景才不管老板心里把自己想成了什么人,她借口从包里掏东西,实际上是借着包的遮掩从储物戒指里面拿金砖。   两斤重一块的大金砖,云景一下子就拿了两块出来:“这次就这两块,你能吃的下不?”   云景都不知道自己现在说话多有社会气息,老板看到她拿出来的这两块金砖,眼睛都亮了:“吃得下,吃得下,还是上次那个价格,你要是觉得合适的话,我马上就给你过称。”   不怪老板见到云景这么高兴,实在是这段时间国际形势复杂,这黄金跟坐了火箭一样疯涨,珠宝店里一克黄金的价格都已经破五百了,就算是回收旧黄金的价格,也快破四百了。   老板要是能够买下云景的这些金砖,哪怕是立刻找熟人一点一点的低价卖出,也能买个三百八。   这顺便一倒手就是十几万的利润,老板现在看到云景也不心里发憷了,他才不管她的黄金是哪里来的呢,只要东西是真的,他能实打实的赚到钱就行。   s市这么大,回收黄金的铺子不知道有多少,就这么两块金砖,老板多找几个熟人,多花点心思,化整为零,用不了几天也就把这些黄金给洗|白了。   然而云景这次可学聪明了:“那不行,上次那个价格我明显吃亏了,也就是那是我们第一次做生意,我才愿意吃这个亏,现在我都是老顾客了,哪里还能是那个老价格。”   云景会砍价也在老板的预料之中,对此他倒是没有立刻就让步,而是一脸为难的说道:“这可不好办,你这黄金不是正道来的,我买下来后要花很多的功夫操作的,光是辛苦费就不少,你要再涨价,我这就没多少赚头了。”   云景才不会傻到去相信生意人的假话,她现在不像之前那样缺钱了,今天跑这一趟本来就是顺路的事情,老板要是好说话她就顺便消耗一下自己的黄金库存,老板要是咬死了不松口,那她今天这两块金砖,也不是非卖不可的,她现在手里有了这么多的储物戒指,就这么两块金砖,随便往哪里一塞都能放得下。   老板做黄金回收这一行也很久了,察言观色的本事那是早就炼出来了的,这会儿见云景不急不躁的,显然和上次不一样了。   明白自己今天肯定是不能靠几句话就把眼前这个小姑娘哄住了,所以老板垂眸斟酌了两秒后,一脸肉疼的说道:“那我再给你加五块钱,三百一,这也就是最近金价涨了,我才能够松这个口,要不然还真是没法商量。”   三百一一克的价格,虽然还是没有达到云景的预期,但她也知道自己手里的这些黄金没有正当的来路,确实很难买上高价,也就只能点头表示同意了。   见云景点了头,老板连忙喜笑颜开地把两块金砖往自己面前一搂。   两块金砖一一过称后,都是一千克无误,要知道为了造这些金砖,纪乔乔还专门让人做了一批模子。   也就是现在纪家军本来就是叛军,不然光是私造钱币就是一个足以抄家的大罪。   这古代的工艺虽然比不上现代,但是像是金砖模子这么简单的东西,那还是说是两斤,就是两斤,一钱半厘都不会差的。   老板确定好金砖的重量后,笑着朝云景说道:“两块金砖都是一千克的,加起来就是六十二万,你看你是要现金呢,还是我给你转账?”   云景毫不迟疑地说道:“现金。”   云景觉得老板这个问题真是多余问了,用脚指头想一想就知道她肯定是要现金的啊,难到还能让他银行转账吗,生怕别人注意不到她账户交易情况异常?   老板忙不迭点头:“得,那还是麻烦你在店里等一会儿,我去给你筹钱。”   对于这些流程,云景和老板都算是熟门熟路了,老板出门筹钱的时候,想到云景今天拎的包也不大,还贴心额的给她买了一个行李箱。   买完箱子从店里出来的时候,老板觉得有些不对。   云景明明是来买金砖的,还非要现金,那她那个包明显装不下这么多现金啊,她怎么不自己提前准备一个行李箱呢?   难道她是觉得自己黄金脱手的价格实在是太低了,所有特意打算好了,要让他多搭上一个行李箱?   老板拖着箱子去找熟人借现金的时候,那真是越想越不对味。   不过这点不对味在熟人盘敲侧击询问他是不是又有大生意的时候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做他们这一行,很多事情都是瞒不过熟人的眼睛的,上次老板从云景那里买了黄金,转手就找熟人帮着销出去了,结合他之前到处借钱的行为,大家度知道他运气好,遇到肥羊了。   靠着上次那些金子,老板轻轻松松就赚了十来万,可把他的那些同行羡慕坏了。   这才过去多久呀,他又开始到处找人倒换现金了,这就很难不让人往那一方面想了。   像云景这样的肥羊,平常可不少见,所以对于同行的打探,老板一律闭口不言,别人要是再多问两句,他就笑着说自己回头请他们吃饭。   开玩笑!老板又不傻,才不会傻乎乎地把自己的肥羊告诉别人了,这每次交易就是十几万的利益,要是被别人给截了胡,他岂不是要悔断肠子。   见他这么严防死守,稍微识趣一点的人都歇了心思,开始想着要让他去哪里请客,好好地敲他一笔了。   对此老板毫不在意,回来的路上,他觉得自己不能在这样下去了,一定要牢牢地把这位金主爸爸抓在自己的手里。   抱着这样的想法,老板把一箱子现金交给云景的时候,直接开口发出了邀请:“要是方便的话,我们加个联络方式吧,下次你要是再来,就提前给我发个消息,我好一早就把现金给你准备好,也省得你干等了。” 第72章 [VIP]   黄金回收店老板提出这个邀请的时候, 就做好了被云景拒绝的准备,毕竟但凡是这些平常做的事情见不得光的人,那不管是走到哪里, 都巴不得把自己的信息捂得严严实实, 轻易是不会透露出去的。   也是每次交易轻轻松松都能有六位数的利润冲昏了老板的头脑, 才让他觉得既然云景都是第二次到他店里来卖黄金了,说明她心里对他也是有点放心的。   加上担心云景之后被其他同行给说动了,改把黄金卖给被人, 种种危机感加在一起,才让老板提出了这么不合时宜的要求。   云景又不傻, 她直接四两拨千斤的树洞:“v信就不必了,我存个你的电话,下次我再来就提前跟你说, 也是一样的。”   老板没有要到云景的联系方式,心里虽然有些失望,但是看在即将到手的小钱钱份上,他还是赔笑着说道:“行,那你可把我的联系方式存好了,下次再卖黄金一定再来找我,我给一定给你一个最实在的价格。”   云景胡乱地点了点头, 就算是回应了,想着老板心里还惦记着自己下次能再卖黄金给他, 想来也不会用□□来得罪她,所以她只粗略的点了点箱子里的现金, 确认总数大差不差后, 她就直接拖着行李箱离开了。   这么大一箱子现金,自然是不能拖到车站去的, 所以从小巷里面出来,云景就找了一个没人的角落,直接把装满现金的行李箱装进了储物戒指里面。   每次云景来s市,必然是要和江曦小聚一会儿的,两人凑在一起吃吃饭,唱唱歌,聊聊八卦,时间消磨得很快。   第二天一早云景照常打车去车站,出租车驶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她不由得就想起了自己之前在这个路口见到的那个男人。   没错,虽然这一个月里云景还是照常的过着自己的日子,不过偶尔她还是会想起上次只匆匆见过一次的那位酷哥。   以前云景也有遇到一些外貌很符合她胃口的异性,不过都是当时惊艳过了就立刻抛到脑后了,像这样过了一个月,路过见面的地方还能想起对方来的情况,还真是第一次。   云景只能把这种情况归咎为自己这大半年来生活得实在是太闭塞,身边缺少刺激,所以才会对一次普通的偶遇念念不忘。   这一个月里,木门又出现了一次,不过除了湛元晨以外,并没有其他的客人过来。   对此云景也不觉得意外,因为这才是常态,能够看到木门的人本来就少,再加上一个只有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的限制,能够遇到的人就更加少了。   这次云景从s回来后,正好赶上给李奶奶发工资的日子。   云景十分满意李奶奶的厨艺,老人家以前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在吃食上面随便的就将,但是等到她收了工资后,那是一点都没有因为工资不高而心生轻慢。   这段时间里,云景只要在清县,那必然是一天两顿,一荤一素一个汤,这都一个多月了,李奶奶准备的菜品还没重过样呢。   老人家一辈子没有正儿八经的工作过,对这份工作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忱,平常就算是云景随口提一句想吃什么菜,她都会立刻安排上,遇到不会做的菜色,她会在网上找来菜谱学习,可以说是十分的敬业了。   之前云景请李奶奶到家里来做饭的时候,是说好了的,她只用做饭和洗碗,其余的什么事情都不用做。   奈何李奶奶闲不下来,平常洗好碗后,见客厅西图澜娅餐厅实在是太乱了,顺手也就收拾了,算下来倒是云景占便宜了。   云景是在每个月的月底给李奶奶发当月的工资。   手里有了一箱子现金后,云景也不用特意去银行取钱了,直接从箱子里面拿了一沓现金出来。   这个时候李奶奶刚把晚饭端上桌,云景直接数两千块钱出来,递给了她:“李奶奶,这是你这个月的工资。”   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一小沓钱,李奶奶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小景呀,这钱你能不能只给我一半的现金,另外的一半你v信转给我?”   “当然可以了。”云景一口答应下来之后,心里又有些奇怪。   老人家消费观念落后,平常习惯用现金,虽然也有v信,但是她们总觉得这钱放在网上不安全,还是真切的钞票实在,现在李奶奶主动提出要转账,云景还有些意外。   李奶奶这一个多月里和云景的关系也很亲近了,对此也没有瞒着她,笑眯眯的解释道:“是我的孙子,小言,你见过的,孩子上高中了,开销大,他妈管他管得紧了,上次孩子给我打电话里面还说吃不饱,我就想着偷偷给他转一点钱,这些东西我也弄不明白,还得麻烦小景你帮我给我孙子转一下帐。”   听李奶奶说完,云景本能地觉得有些不妥,李奶奶家里的情况她知道,一个孙子,一个孙女,都跟着父母住在市里,平常就寒暑假能回来待几天。   按照云景的了解,李奶奶的儿媳妇也不像是会苛刻儿子伙食,不让吃饱的人,又不是后妈。   不是云景多心,实在是现在的小孩子小心思太多了,李奶奶私下里补贴孙子本来就是好事,但是要是她的孙子拿着这些钱不干正事,那就是好心办坏事了,后面指定得招儿媳妇埋怨。   不过到底是李奶奶的家事,云景也不好说太多,只能委婉道:“一千块钱全转过去?是不是有点太多了,现在的小孩子爱玩游戏,手里的钱一多,就爱冲动消费,要不还是少转一点?”   李奶奶虽然心疼孙子,但是也不是盲目溺爱,她直接摇了摇头道:“当然不是了,你帮我给我孙子和孙女一人转两百就行,孩子妈管得严,我也不敢一下子给他们太多钱。”   李奶奶的儿媳云景也认识,典型的西南婆姨,脾气大嗓门也大,但是人很利落飒爽,能压得住场子。   李奶奶脾气好,以前儿子儿媳妇还没去市里的时候,家里家外都是交给儿媳妇打理的,所以她心里也有些怵自家的儿媳妇。   笑着帮李奶奶给孙子孙女转完帐后,云景起身把剩下现金直接扔到放买菜钱的抽屉里面。   看着云景的动作,李奶奶无不忧愁地念叨道:“小景啊,你这也放得太多了。”   李奶奶都帮云景做了一个多月的饭了,在她看来,云景哪里都好,就是心太大,太不懂节约了。   平常吃喝都要好的就算了,那老贵的水果,还总是一箱一箱的往家里搬,家里就她一个小姑娘,哪里吃得了这么老些哦。   李奶奶不知道的是,云景之所以买这么的水果,其实是想让她拿回家里一些的。   奈何李奶奶脾气犟,不爱占云景的便宜,平常她明明说了家里的水果和牛奶让她随便吃,她却鲜少吃,非得等到家里的水果都已经放得不新鲜了,她才会往家里拿一点。   对于云景十分的无奈,私下补贴这一条行不通后,她直接提出要给李奶奶涨工资:“也不多,就给您一个月三千块钱,算是你平常帮我收拾屋子的工资的,平常我找小时工也是要给钱的。”   毕竟就李奶奶平常照顾云景的那个用心程度,一个月两千块钱的工资属实是低了一些。   然而李奶奶觉得自己跟着云景,一天两餐都吃得这么好,平常一两个月才舍得买一次的大虾和牛肉,几乎每天都在吃,那些好几十块钱一斤的葡萄,她也是一大串一大串的往家里拿,而她只是帮着买买菜,做做饭而已,吃好喝好,每个月还拿着一份工资,已经很占便宜了。   “不用涨工资,我现在的工资就已经很多了,我那些老姐妹都羡慕我有这么好一个差事呢。”   对此李奶奶的态度十分强硬,云景实在是说服不了她,连之前威胁的那一套都不管用了。   李奶奶是拿定了云景脾气好,肯定舍不得真的开了自己找别人来给她做饭。   也是李奶奶这段时间在云景狂吹的彩虹屁下对自己的厨艺有了极强的信心,觉得周围确实很难找出能够和自己厨艺比肩的人了。   最后云景也没有了办法,只能转而想:不涨工资也行,反正没多久就要过年了,到时候她直接给李奶奶包红包,到时候大过年的,她总不可能梗着脖子和她说不要。   想明白这件事情后,云景觉得自己可真的是个小机灵鬼。   晚上送走李奶奶后,云景照常收拾好自己去了仓库。   现在已经到了一年中气候最冷的时候了,云景进到仓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开空调。   想到上次木门出现却没有客人上门的情景,其实今天云景也没想着自己能够遇到新的客人。   然而世事就是这么难料,在云景对新客人不报希望的时候,新客人就这么毫无征兆地推开门扑了进来。   真的是‘扑’进来的。   和云景之前那三个各个出场方式都不普通的客人相比,今天的这个客人出场方式就显得有些中规中矩了。   等到扑倒在地上的人站起来后,云景才发现今天的这位客人客人还是有些不普通的了。   恩,是‘穷’得不普通。   说实话,今天的这位客人长得很秀丽,只看脸绝对是小家碧玉那一个挂的。   然而对方身上穿着的破了洞,打了不知道几个补丁的棉衣和棉裤,以及冻得通红和脸颊和乌青的嘴唇,把她整个人都衬得灰扑扑地了。   见对方明显是冻坏了,云景也没多想,直接把人扶到了空调出风口下面的椅子上坐下了不说,还从储物戒指里面取了一杯热奶茶出来。   这是云景最近新发明出来的储物戒指新用法,反正索兰德给的那些储物戒指能给食物保鲜保温,她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多买几份塞到储物戒指里面,什么时候想吃直接拿出来就吃了,也不用担心时间太晚店家关门买不到了。   尤其是清县好吃的少,所以云景每次去s市,都会买上一大堆的美食,塞到储物戒指里面。   这次云景想着木门估计也快出现了,所以还特意多买了一些,准备等到湛元晨过来的时候投喂他来着。   现在还没等到湛元晨,倒是等到新客人。   云景的新客人程丹巧这会儿精神还有些恍惚,明明她是在自家院墙外面等虎子哥带着她远走高飞的,怎么突然在她面前就出现了一扇木门。   程丹巧坐在暖和的屋子里面,看向云景的眼里满是惊惧。   此时程丹巧的心里满是后悔,她后悔自己怎么就那么的手贱,明明知道那扇木门有古怪,怎么还是没有抑制住自己心里的好奇,打开了那扇门呢。   程丹巧想着自己之前听说书先生说过的志怪故事,觉得自己恐怕也是被怪物抓进老巢里,再难见天日了。   不过顶着寒风在墙角等了好几个小时的程丹巧,在身体逐渐回暖后,也不由得在心里感叹道:到底是怪物,就是会享受,这老巢里这么暖和,也不知道一天得烧掉多少的炭火。   云景不知道小姑娘的心里活动这么的丰富,也不知道就从门口到椅子这么两步路的时间,小姑娘就已经在心里把她脑补成了志怪小说里面的老怪物。   云景也是在把插好吸管的热奶茶往小姑娘面前递的时候,才发现她现在整个人都紧张得不行。   云景被对方猛然后仰的动作吓了一大跳,见小姑娘一脸的戒备和抵触,她只能面色尴尬地和她解释道:“你别紧张,我不是坏人,我不会伤害你……” 第73章 [VIP]   云景所说的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 让十六年来生活只在自家菜地和院墙里,只有过年才能跟着父母去一趟镇上的程丹巧很难理解和消化。   云景见小姑娘一幅云里雾里的样子,也没再多说什么, 只是把奶茶又往她面前推了推, 让她边喝着奶茶边继续头脑风暴。   “我看你人都快冻坏了, 先喝点热水暖暖身子吧。”   程丹巧还在琢磨面前的姑娘不是妖怪,而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这件事情,之前她迷迷糊糊地也听懂了一些。   这里是眼前这位姑娘做生意的地方, 她可以用钱财和她换很多自己这个世界没有的物品,心里一旦有了这个认知后, 程丹巧就不敢去喝云景递过来的东西。   程丹巧伸手拽住自己棉衣的衣角,一脸窘迫的摇头道:“我身上没有钱,卖不起你的这个东西。”   其实程丹巧是在说谎, 现在她棉衣里面的衬袋里面就装着二十三个大钱。   这是程丹巧平常做了绣活,让大哥和爹爹拿到镇上买了之后他们给她的零散钱。   乡下的日子不好过,程丹巧家里足有八口人,却只有四亩地,每一年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她的父亲和哥哥也不是每次卖了绣品都会给她铜板,她十岁就做了手帕去镇上买了, 到现在她都十六岁了,也就只攒下了这二十三个大钱。   这二十三个大钱是程丹巧的命根子, 是她和虎子哥远走高飞的本钱,她可舍不得拿来买这么一杯热水。   见小姑娘这么紧张, 云景当即安抚道:“没事, 这是我请你喝的,不收你的钱, 你能够找到我这里也是一种缘分,我看你的样子实在是不太好,你要是愿意的话,不妨和我说说你的情况,说不定我能够帮帮你。”   程丹巧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不过这几年世道乱,家里人是从小就教她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吃食的,像她这么大的小姑娘,在拍花子和牙婆子眼里那都是香饽饽。   虽然云景看起来不像是坏人,但是程丹巧还是没有放下心里的防备。   云景见小姑娘的防备心理这么重,也不恼,她直接伸手拿过程丹巧面前的奶茶,自己喝了一口——是她最爱的茉莉奶绿。   云景喝了两口,让程丹巧知道这杯奶茶没有问题后,她就把奶茶重新推到了小姑娘面前。   程丹巧穿的这么单薄,又在寒风中等了这么久,在云景说了不收她钱的情况下,她确实很难抵御得了一杯热水所带来的诱惑。   程丹巧抬头看了云景一眼后,迟疑地伸手捧起了眼前的奶茶,她学着云景刚才的样子,含着吸管大大地喝了一口。   甜热的液体顺着喉咙管流到肚子的时候,程丹巧也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这是什么样的味道?程丹巧绞尽脑汁都想不出能跟这个甜水媲美的食物了,就连以前过年时父亲买回来的饴糖吃着都带点苦涩,远不及她面前的这杯甜水味道好。   两口奶茶下肚,顺着程丹巧喉咙一直暖到了心口,她咽下嘴里的椰果后,含糊着开口问道:“姑娘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吗?”   云景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十点五十六分了,她想了想古代十二时辰的划分,直接说道:“现在是亥时,马上就要到子时了。”   虽然程丹巧心里早已有了猜测,不过在听到确切的答案之后,她还是忍不出哭了起来。   程丹巧突然落泪是云景没有想到的,偏偏小姑娘哭还不是嚎啕大哭,而是捧着奶茶无声落泪,配着她那一张消瘦憔悴的脸蛋,真是让人看着就觉得心里不落忍。   云景手忙脚乱的拿起桌上的抽纸盒,胡乱抽了几张纸巾递给了程丹巧。   从进门开始就表现得谨小慎微的小姑娘,不知道是不是被云景担心的样子打动了,她一边拽着纸巾擦眼泪,一边抽噎着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程丹巧是生活在古代的人,她所在的世界和云景不在一条世界线上,她生活的朝代莫约是云景这明清时期。   小姑娘是个命不好的,生来家贫,虽然作为家中的老幺,但是作为女孩子,不被父母忽视就算不错的了,也没享受过父母什么宠爱。   古代穷苦家庭大约都这样,能每天给孩子两口吃食,保证孩子不被饿死就算是不错了。   程丹巧的父母还好,不怎么重男轻女,他们除了对能够顶起家里门户的长子稍微看重一些之外,对剩下的儿子女儿都是一样的态度。   总之程丹巧之前十六年的人生,和村里其他小姑娘没什么不一样,大家都是一样的普通,一样的贫穷,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就要忙活着家里的琐事。   忙完家务活也不得清闲,剩下的时间程丹巧不是再绣手帕,就是在打络子,她的手艺不算好,做出来的东西也买不上高价,花上两三天秀出来的手帕拿去卖给绣庄,刨去丝线布料的成本后,能赚一两个大钱就算是很不错的了。   原本按照正常的流程,程丹巧应该在年后嫁人,然后像她的母亲一样,在婆家相夫教子一辈子的。   程丹巧的夫家是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就定下的,就在隔壁村,不是多么富裕的人家,男方和她家条件相当,也是一大家子靠着家里的几亩薄田过活。   程丹巧对自己的未婚夫婿还算熟悉,因为从两家定下亲事开始,对方每年二老的寿诞,端午、中秋和过年的时候,都会送节礼过来。   乡下人家的节礼也不是什么很贵重的东西,两包点心,或者一刀肉,亦或者一坛子黄酒,自家的鸡蛋,那都算是不错的节礼了。   然而这个程丹巧很满意的未婚夫却在今年年初的时候被抓了壮丁,当做兵民被赶到了战场上,在一场小到根本就不会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战役丢了命。   这要是换个刻薄一点的婆家,想着自己的儿子还没成家就没了,说不定都得强迫着未过门的儿媳的当望门寡。   然而程丹巧的这个婆家是个老实厚道的人,儿子死在战场上后,人家也没有想着要拖着她这么一个年轻姑娘到家里来守寡,只让程家退了他们之前给的那一部分聘礼,就解除了两个孩子的婚约。   程丹巧的父亲也不是坏人,人家死了儿子,已经很可怜了,让退聘礼也痛快的退了,哪怕定亲这几年,男方给的聘礼早就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他也找亲戚借了一点凑够数还回去了。   原本按照程丹巧父亲的打算,这个冬天他和两个儿子去镇上卖两个月的力气,挣得的力钱也够还之前欠下的饥荒了。   程父原本想着,等到把家里的债还完了,隔上个一年半载的,再给女儿重新说上一门亲事,那日子不还是照常过。   而且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程父在码头上搬货的时候,被沉沉的货箱砸伤了腿,力脚行的管事见他伤的这么重,当即让人把他送到医馆,扔下了半吊钱就算打发了。   后来程丹巧的两个哥哥跑去力脚行要钱,对方说是程父自己上工的时候三心二意才会出事,说什么都不肯再借钱了。   程父今年还不到四十岁,还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这一出事,一家人都慌了神,现在他已经在医馆里躺了大半个月了,那汤药是一副一副地吃着,人却还是不能下地。   现在外面到处都在打仗,那药材的价格也是飞涨,现在程父光是一天的药汤钱,就得五六十个大钱。   程父这一伤,不但花掉了他们这段时间挣的所有力钱,还又找亲戚借了一些。   程家的亲戚也都是些泥腿子,平常大家都是一个钱掰成两半花的了,能借给程家这些钱,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再想结就不成了,毕竟人家一大家子也得过日子不是。   程父的腿伤还没有好,家里的钱是都花掉了,为了筹钱,就连家里的老母鸡都卖掉了,现在是再也借不到钱了。   再想找人借钱救急是不能的了,马上就要过年了,之前借的钱人家也明里暗里的在催着还了,这两天程家可谓是愁云一片。   然而就在昨天晚上,有牙婆子找到了程家,想要说服程家人把程丹巧卖掉,她刚满十六岁,正是一个姑娘家颜色最好的时候,依照她的长相,签死契的话,卖个十两银子是没有问题的。   要知道之前程丹巧定亲的时候,哪怕她是十里八乡颜色顶顶不错的姑娘,男方说定好的聘金和聘金,加起来也不过四、五两银子。   现在程父受着伤,每天都得吃药,债主又在催着还钱,要是程母愿意把程丹巧买掉 ,得到的银子不但够丈夫吃药还债,说不定还能剩下一些。   然而人家牙婆也说了,这么高的身价银子,那可不是买了姑娘去那些大户人家当下人的,是要把姑娘培养起来送去给那些达官贵族享乐了。   这种牙婆半路买回去的大姑娘,连瘦马都算不上,要是有贵人能够看上,那勉强能够当个通房,要是没有贵人能够看上,最后的归宿也就只有花街柳巷了。   程家人勉强也算是心疼女儿,所以没有立即答应牙婆,只说要再想想。   虽然母亲和哥哥们和牙婆见面的时候瞒住了程丹巧,但是她还是从侄子侄女们的嘴里听到了一些消息。   自己可能会被家里人卖掉换银子这个消息让程丹巧胆战心惊。   程丹巧觉得自己可能生来就不是个孝顺的孩子,明明家里是为了给她退亲才欠下的外债,父亲也是为了还债才受的伤,可是她却不能为了改善家里的情况,顺从的让家里人卖掉自己换银子。   村里的许虎是程丹巧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的大哥哥,以前她定亲后,他们就没有走得太近过,也就是她的未婚夫婿去了之后,虎子哥才偷偷地送了两次头花给她。   今早听程丹巧说了家里可能要把她卖掉之后,徐虎当即拍着胸口说自己要带着她离开村里。   程丹巧不傻,知道他们这是私奔,她要是跟着虎子哥就这么走了,父亲的伤估计就真的没办法治了。   程丹巧一个人纠结了一天,最后还是不想被牙婆买去落到那种腌臜的地方去,最后她决定当一回白眼狼,跟着虎子哥走。   程丹巧知道自己这一走,估计就再也没有脸回来面对家人了,以后的每一天,可能她都要忍受着良心上的谴责。   程丹巧只能一遍一遍的说服自己,家里之所以欠账,原因也不全在她一个人身上,是父母用男方的聘礼给二哥新起了一间屋子,才把钱给花光了,那些聘礼她一分没花,她为了自己的未来打算,虽然不孝顺,但是也不是罪大恶极。   然而程丹巧好不容易做好了心理建设,收拾好了自己的两身衣服,带着自己攒下来的二十几个大钱,趁着家里人都睡熟了,偷偷地到自家院墙后面等着心上人带着她远走高飞了。   原本两人约好了,亥时在程丹巧家屋后的墙根见面,可是她一直等到现在,马上都快子时了,徐虎都还没有出现。   程丹巧不知道徐虎是被事情绊住了手脚,还是他事到临头又反悔了,总之他没来是事实。   程丹巧知道,自己今天要是没走成的话,后面是不会再有勇气离开了。   一想到自己之后即将要面临的事情,程丹巧就不由得悲从中来,哪怕在云景的关心的注视下,她还是没忍住,嚎啕大哭了起来。 第74章 [VIP]   云景见程丹巧哭得都快背过气了, 当即慌忙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她身旁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   云景这辈子鲜少安慰别人,她有些干巴巴地开口说道:“你、你别哭啊, 你这事情吧, 我是听明白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需要花点银钱罢了。”   说真的,云景这一辈子都没有为钱发过愁, 就算是湛元晨和纪乔乔在古代成亲了,带走了家里的大部分财物时, 父母也没短过她的花销,每个月五位数的零花钱是从来没有少过的。   那时候湛云霄心疼女儿,觉得年轻小姑娘平常总是少不了要买些衣服, 包包什么的,私下里还会额外补贴她一些。   云景的父亲在来现代生活之前,也是家底丰厚的贵族子弟,那小金库是满满当当的,虽说结婚后大多都充了公,但是云景的母亲并不是会限制丈夫零花钱的性子,所以他的手里一直很宽裕, 补贴自家小棉袄的时候那是一点都不会吝啬。   不过云景自己不缺钱,也不会觉得全世界的人都不缺钱, 她身边有一个江曦,所以她太知道普通女孩为了生活得多辛苦了。   然而程丹巧却是十分的羡慕云景, 对于她来说, 挣钱是世界上最难的事情了,她每日绣花打络子, 连一个铜板都难挣到,她的父兄们农闲是去镇上的码头卖力,辛苦一整天,也就只能得到二十个大钱,冬天天气冷,家里带去的干粮难以入口,他们晌午还得在镇上使钱买热汤就着家里带去的粗粮饼子吃。   就这样下苦力的工作程父他们也不是每一日都做得上的,镇上的力脚行有固定的员工,码头上的活人家都是紧着自己做的,只有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有活派给那些农闲时到城里找活的汉子做。   这也是程父砸伤了腿也不敢找力脚行讨说法的原因,力脚行的东家是县太爷的小舅子,人家背靠官府,一句话就能把和他们作对的市井小民摁死。   码头上苦力出事的也不程父一个,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能从力脚行讨得便宜,像他们这种普通人,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面咽。   对于程丹巧和程家人来说,银子很难挣,也就是程家人心里到底还有些疼女儿,要是换做其他人家,在这个到处都在打仗的年景下,听到一个女儿能买到十两银子,早就让牙婆把姑娘拖走了。   程丹巧的交际圈就那样,云景是她遇到的第一个,能够这么轻松说出‘不过是要花点银钱’这种话的人。   对于程丹巧他们这种阶级的人来说,银钱就是世界上最最重要,最最不能缺少的东西了。   不过程丹巧早就看出来了,云景的家境应该很不错,因为她所处的这个地方,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么的特别。   能吹出热风的白色箱子,能够清晰映出人影的透明桌子,虽然云景早就已经说明白了,她和程丹巧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是程丹巧觉得,不管是在哪个世界,这些东西的价格都不会太便宜。   程丹巧也知道,自己要是不想被家人卖给牙婆子,去那种乌糟糟的地方,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求一求云景。   她面前的这位姑娘不管是穿着还是谈吐都带着一种贵气,说不定对于云景来说,能够压垮他们一家的人十两银子,对她来说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这要是换一个老练一点的人来,这会儿肯定都在云景面前念唱作打了,哭诉着自己的不容易和心酸了。   偏偏程丹巧还是一个没多少城府的小姑娘,脸皮也薄,根本就说不出那些恳求的话,只能无声的抽泣。   云景本来就心软,平常最见不得别人哭了,这会儿见程丹巧一直哭个不停,当即一个热血上头道:“好了,你就别哭了,你家人就是卖你不是也只能卖十两银子吗,大不了我给你十两银子就是了。”   云景手里还有以前去庆朝时,她爷爷奶奶给的压岁钱,都是一水的银锭。   银子在现代不值钱,一克白银回收价才几块钱,云景一直放在梳妆柜最下面装杂物的抽屉里。   之前湛元晨缺银钱的时候,因为云景这几百两银子也派不上多大的用场,加上纪乔乔从公婆那里得了那么多的财物心里本来就忐忑,她也是为了纪家军十几万士兵的口粮和过冬的衣物厚着脸皮收下了这些财物。   纪乔乔无论如何都不想再拿小姑子的东西了,所以这些银锭云景一直就没有送出去过,一直放在抽屉里吃灰呢。   其实现在云景手里黄金更多,好几大箱子的金条呢,但是她和程丹巧只是萍水相逢,她就算是想日行一善,也不太舍得直接给她金条。   相比之下,在现代不怎么值钱的银锭云景给出去就不怎么心疼了,反正她这段时间猛然得了一大笔钱,正在思考要不要找个慈善项目捐点钱出去呢,现在遇到了程丹巧,也算是一对一精准扶贫了。   听到云景说要给自己银子,程丹巧心里自然是高兴的,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当即摆手:“不是,你可能是误会,我身无长物,根本就拿不出东西来和你换银子。”   云景有些好笑的点了点头:“我知道,所以我说的是给你,白给你,不要你的东西。”   程丹巧呆呆地眨巴了一下眼睛,有些懵懵地抬头看着云景说道:“可、可是你这里不是做生意的地方吗,我怎么能够白拿你的银子呢。”   云景没说自己前几次做的生意都是一座金山,很多拇指那么大的宝石,又或是几大箱金银珠宝的那种,只是摆了摆手:“生不生意的都没关系,对于我来说,十两银子不算什么,能够帮到你,我心里也高兴。”   因为白银没什么价值,云景都没有往自己的储物戒指里面装,所以这会儿她要给程丹巧银子,还得回家取一趟。   一想到这里,云景也没耽搁,她当即对着明显还没有反应过来的程丹巧说道:“得了,你先在这里喝着奶茶等一会儿,我回去给你拿银子。”   在进入这个木门之前,程丹巧怎么都没有想到,让他们一家人走投无路的困境进入这么轻松就能被解决。   云景刚才说话的样子那么认真,丝毫看不出是在开玩笑,程丹巧此时才慢慢反应了过来,自己今天好像真的走了大运,遇到了贵人。   程丹巧到底还是个实在的小姑娘,虽说她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她还是不想白拿云景的东西,所以她反应过来之后,也起身离开了仓库,想要回家看一看,能够有什么东西是能够作为谢礼送给云景的。   程丹巧打开木门回到自家院墙的时候,还满心期待的朝周围看了看,确定徐虎现在都还没有过来后,她才算是彻底的死了心。   不过这会儿程丹巧已经没有先前那么绝望了,先前她把虎子哥视为自己的救命稻草,心里想的是能够跟着他远走高飞,脱离被家人卖掉的命运。   现在有了云景的帮助,她马上就有银子给父亲治病,也有银子还家里的饥荒了,那她也就不会被卖了,别说徐虎现在没有出现,就是他现在出现了,程丹巧也不愿意再跟着他私奔了。   然而对于程丹巧来说,该给云景什么东西作为谢礼,也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   之前为了凑药钱,程家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都已经被卖干净了,而且就程家的这个家境,就算是家里还没有出事的时候,也没有价值十两银子的东西能够往外面拿。   硬要说起来,程家的那三亩地倒是值十两银子,不过那东西也没有办法作为谢礼给云景啊。   最后程丹巧点着油灯在堂屋和灶屋晃了一圈,都没找到合适的东西,最后她只能硬着头皮,从灶屋拎了一袋子葛根粉,扛在肩膀上悄悄地出了院门。   程丹巧扛着葛根粉回到仓库后,小心地把肩上的一袋子葛根粉放到了桌子上。   然而这袋子刚一放下,程丹巧就觉得自己这事情做得有些不妥了。   这桌子干净透亮,她这装葛根粉的布袋灰扑扑的,放在桌子上都透着寒酸。   云景回来的时候,正碰见程丹巧拎着一袋东西往脚边藏。   云景倒是没觉得程丹巧是在拿自家仓库里的东西,因为她熟悉仓库里面的每一样商品,知道仓库里面没有这种打着补丁的大布口袋。   云景走到程丹巧面前,把手里的两个银锭摆到了她面前后,好奇地看着她脚边的布袋子问道:“这是什么?”   程丹巧这一辈子只在母亲装钱的钱匣子里面见过一钱二钱的碎银子,她以前的婆家过礼的时候用的也是碎银子。   乡下人日常用的大多是是铜板,平常连碎银子都少见,更别说成锭的银元宝了。   不得不说,云景随手给出的这两锭银子,属实是晃花了程丹巧的眼睛。   这两个银锭被云景随手放在抽屉里面,这么多年表面都有些氧化了,不过这也不耽搁它身为白银的价值。   和眼前的银元宝相比,程丹巧脚边的葛根粉就很是拿不出手了,然而云景都已经看到了,她想藏都藏不住,只能重新把袋子拎起来放在桌子上。   程丹巧撑开布袋后,一脸窘迫地说:“是、是我刚回家拿的葛根粉,是我和嫂子之前去山上挖了葛根自己晒的,不值什么钱,希望你不要嫌弃。”   云景看着袋子里的葛根粉,一脸意外的说道:“怎么会呢?这可是好东西,好几十块钱一斤呢。” 第75章 [VIP]   云景这话一出, 程丹巧直接就愣住了?   程丹巧怎么都没有想到,山上人人嫌弃,只有最贫穷的农户会看得上眼的葛根粉, 在云景这种仙女似的人眼里, 竟然也成了好东西。   程丹巧怕云景把袋子里的葛根粉认成了别的东西, 连忙解释道:“这个葛根是我和我的家人自己去山上挖了回来磨碎了洗出来的粉,真的不值什么钱。”   程丹巧以前听去镇上做事的叔伯说过,镇上的有钱人喜欢吃藕粉, 那个粉粉的吃法和葛根粉差不多,都是可以直接加热水冲泡成糊糊。   程丹巧生活的府城多山, 这葛根山上多得是,但是那要长在水里的藕就很少,她活了十几年, 也就只在村长嫁女儿的时候见过那种内里长满了孔洞的植物。   莲藕的价格高昂到就算是村里最富裕的村长,也只舍得在嫁女儿这天咬着牙买上几节,然后切成薄片拌了,分到宾客手里的时候一人就薄薄一片。   这莲藕的这么贵了,那需要很多莲藕才能制成的藕粉价格自然也不便宜,据说好几两银子才能买上一斤,这绝对不是葛根所能够比的。   毕竟葛根满山都是, 这玩意儿根系又发达,随便挖上一小片, 就能得到一大堆。   硬要说起来,弄葛根粉最麻烦的事情, 无非是要花点时间了。   程丹巧不知道, 在云景生活的世界,人工已经成了最昂贵的成本。   因为在程丹巧生活的地方, 人工无疑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   强壮劳动力还好,去镇上卖力气还能换来几个铜板,老人,女人和孩子那是送去给人做白工都没人要的,毕竟他们每天创造的价值还比不上东家一天消耗在他们身上的粮食。   程丹巧生活的村子不富裕,一到冬天,几乎是家家户户都会上山挖葛根。   晒好的葛根粉虽然灰扑扑地不好看,但是能吃,对于贫困的农户来说,只要是能够吃的东西,都值得他们为此付出劳力。   为了筹钱,程家卖掉了家里的两把锄头,所以这些葛根是程丹巧和嫂子、母亲用削尖的木棍跑出来的,最后晒了四五大袋子的粮食。   家里秋收留下来的粮食也卖掉了,这几袋子葛根粉就是他们一家人这个冬天主要的口粮。   云景不明白程丹巧为什么要再三强调袋子里是葛根粉:“我知道,我经常吃,加点枸杞和干果吃味道最好。”   “你不知道,我这里的野生葛根粉卖得可贵了。”说到这里,云景想起了一件事情:“对了,你这葛根是野生的吧?”   程丹巧十分茫然的睁大了眼睛:“这、这葛根还有不是野生的?”   程丹巧迷茫了,这葛根不就是山上最常见的东西吗?漫山遍野都能见到它的身影,这玩意儿难道还有家生的?   怎么想也是不可能的吧,那田地多值钱啊,哪怕是最下等的田地,一亩也值三四两银子了,要是种豆子和蔬菜的话,一年怎么也能得到百八十斤豆子,要是再套种点青菜萝卜,那收成也是很能看的。   这豆子和青菜萝卜可都是能够卖钱的东西,那葛根粉白送给别人都嫌不够好,谁会放着好好的庄稼不种,拿着好好的田地去种那玩意儿?   云景点了点头:“有啊,我们这里就有人专门包山种葛根,然后卖葛根粉,据说效益很不错呢。”   程丹巧晃了晃脑袋,有些恍惚道:“包山啊,那还好,山地不值钱,山上值钱的也就是那些野物,那些东西可不好抓,剩下的无非就是一些蘑菇、笋子,野果之类的,都是不值钱的东西。”   也多亏云景特意解释了一番,不然程丹巧都要怀疑人生了。   山地不值钱,隔壁小山村把属于他们那一半的山林包出去后,十年才三百两银子。   不是程丹巧遇到云景之后就眼高手低不把银子当一回事了,而是隔壁小山村包出去的山林足有好几百亩的范围,三百两银子看着多,落到每一年、每一亩三地上的价格就低得可怜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周围的村子也很羡慕小山村了。   虽说一个村子基本都是好几十户人家,但是那可是三百两银子,哪怕是除去中间的开销,最后小山村每户人家也能分到好几年银子。   对于普通的庄户人家来说,守着大山也就只是能摘点野果、野菜了,这些东西当季的时候到处都是,几个铜板能买上一大堆,没什么稀罕的。   然而对于云景来说,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她当即反驳:“怎么就不值钱了,那蘑菇干、笋干,一些山里的野果,放在我们这里都是好东西,有钱都不一定能够买到真正的野货,大多都是人工种植的。”   程丹巧平常真的不算机灵,但是这次她却是超常发挥了,十分准确的抓住了重点:“你喜欢?我家里还有很多的干蘑菇,笋干也还有,你喜欢的话我现在就去给你拿!”   原本之前家里缺钱的时候,程丹巧的母亲也想过要把这些东西便宜卖出去的,但是这些市场上卖的人很多,根本就买不上价格,暂时也就没有顾上。   云景放到桌子上的两锭银元宝还泛着银光,哪怕程丹巧现在还没有把两锭银子拿在手里,也不耽搁她已经把云景当做自己的救命恩人看待了。   在程丹巧看来,救命恩人喜欢别的东西她没有能力弄来就算了,现在不过是一些蘑菇干和笋干罢了,只要能够稍微报答一点她的恩情,她可以直接把灶屋橱柜里储存的干货搬空。   云景确实很心动,这要是换做以前,她对这些食材是没有多少兴趣的,但是自从有了李奶奶帮着做饭后,她就对这些东西很有兴趣了。   之前李奶奶做笋干烧肉的时候,还说现在在外面买的笋干不好,没有以前她自己挖了晒的笋干好吃。   云景一想到自己要是能够往家里拿些蘑菇干和笋干,回头李奶奶能用这些东西变出多少的好吃的菜色,口腔里就开始控制不住地往外分泌口水。   最后云景决定坦然地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毕竟这些可是真正的农家蘑菇干和笋干,这要是错过了,下次想再遇到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行,算我跟你买的。”   说完云景从储物戒指里面又拿了两个银元宝放在桌子上。   刚才回去的时候,云景想到自己以后说不定还有用得着银子的地方,所以就把抽屉里所有的银锭都塞到了储物戒指里面,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程丹巧看着整整齐齐摆在桌子上的银元宝,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后,才急忙摆手道:“不用了,刚才那十两银子就很多了,不过就是一些不值钱的干货罢了,你不用再另外给我银子了。”   程丹巧刚才已经在心里算过帐了,十两银子就足够了,不但够家里还账,还能够攒下不少,到时候正好可以用来买过冬的粮食。   至于父亲的腿,治了这么久了,伤口总也结不了疤,按照父亲和她大哥的意思,是不能继续在医馆里住下去了,他们就是普通的农户家庭,没有那许多的银子能往医馆里面扔。   云景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没事,给你你就拿着,你的那些东西值这个钱。”   云景这话程丹巧也就听一听,根本就不敢往心里去,不过是一些空闲时去山上摘回来的寻常东西罢了,哪里值这老多的银子呢。   是她运气好,才在这个寒冷的冬夜里遇到了云景这个能够改变她命运的贵人。   程丹巧到底还是一个小姑娘,这会儿在云景的安慰下,她是再也绷不住了,在眼泪流出来的那一霎那,她连忙站了起来。   “我回去给你拿东西。”   急匆匆丢下这么一句话后,程丹巧就起身推开门跑了出去。   云景眼睁睁看着小姑娘像一阵风一样刮了出去,连让她把银锭带上的话都没来得及说出口。   被留在原地的云景有些无奈地笑了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再说程丹巧,有了云景拿出来的四个银元宝当底气,她再次回到自家灶屋的时候,底气明显住了不少足了不少。   先前程丹巧怕惊醒家里人,只敢摸黑在灶屋翻东西,这次她想着即将到手的银子,都敢直接摸着火折子点亮油灯找了。   程丹巧之前就负责给一家人洗衣做饭,所以她自然是知道蘑菇干和笋干放在哪里。   她举着油灯轻车熟路地拉开橱柜门,把最上面的几大串用麻绳串起来的干货拎了下来。   在程丹巧家里,布袋子也是值钱,哪怕是用穿不了的旧衣服该做的布袋子,那也只有两个,用来装葛根粉是没有办法,但是像蘑菇干,笋干这种干货,就用不着布袋子装了,直接用细麻绳串起来就行了。   程丹巧一点都没有手软,想着云景喜欢,直接把家里的存货直接扫空,要不是这件事情不能喧嚷,她还得揣着自己怀里的二十几个大钱去村里再买一些干活。   也是这段时间程家人身心俱疲,又因为现在家里穷得连小偷都看不上,所以睡得格外的沉,不然就程丹巧翻箱倒柜的动静,他们早就该听到动静过来查看了。   程丹巧把所有的干货搭在自己的胳膊上,原本她是想就这样回仓库的,不过临走时她想着云景那个样样事物都精巧的仓库。   程丹巧觉得自己现在这个浑身挂满干货的样子肯定不够体面,最后她想了想,还是在墙角摸了一个小背篓,把这些东西全都装到了背篓里。   背上背篓后,程丹巧总算是觉得好一些了,她吹熄手里的油灯后,背着背篓快步出了院门。   程丹巧回去拿东西的时候,云景也没有闲着,她本来就是个愿意替别人考虑的人。   之前云景只想救济一下程丹巧,所以想着白给她一些银子也没什么,但是在经过程丹巧绞尽脑汁想要用东西回报她之后,她的想法也变了,她想尽自己的能力,让小姑娘以后的日子能够稍微好过一些。   其实云景可以多给一些银钱给程丹巧,但是她一个女孩子,生活在古代,在没有足够与之匹配的眼界和能力之前,拥有太多的财物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情。   所以云景觉得可以从改善程家的家庭情况开始,程家是农户,最方便,最不引人注意的改善,绝对是从种地开始。   程家地不多,只有三亩地,既然每年靠种粮食吃养不活一家人,那种些别的呢?   云景在储物戒指里面翻了一下,之前给索兰德买种子的时候还剩了一些。   云景以前也在庆朝生活过一段时间,对古代的情况也知道不少,虽然程丹巧生活的世界和庆朝的国情不一样,但是也就是国力上有着一定的差距,大致上的情况还是差不多的。   古代缺少可口的水果,这可不是说古代没有水果,而是说水果的种类和口感比不上现代。   云景手里没有果树苗,所以适合程家种的水果无非就是西瓜、香瓜这些了。   其中西瓜无疑是最合适的,产量高,味道好,也不怎么挑地和天气,在全国都能种植。   云景手里的西瓜种子都是被专家们细心培育了好几代才被挑出来大范围推广的,口感方面自然是没得说,分分钟吊打古代那些没有经过选育,瓜瓤里面白色筋膜很多的本土西瓜。   云景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两包西瓜种子出来,除此之外红薯和土豆也得给程丹巧准备一些。   别的不说,这两种粮食确实很好种,也顶饱,程家人口多,地却少,要是三亩地全部种上红薯的话,除去税收的话估计差不多也够他们一家人吃了。   之前戈月给的红薯和土豆云景手里还剩下一些,口感确实比超市里面买的要好一些,她可以分一半给程丹巧。   总之云景脑子里的想法很多,不过她只是听程丹巧三言两语地提过一嘴,还是不太清楚她家里的具体情况,更多的计划就得等她回来了,再仔细问问她才能确定了。   说到底,在古代女性的地位还是太低了一些,就算是云景给了程丹巧种子,她也不一定有决定地里种什么粮食的权利。   虽说程丹巧知道家里人打算卖掉自己的时候,有勇气和人私奔,想来也不是个愚孝的,但是云景还是想要提醒一下她,一定要给自己多留一条后路,不能把自己的所有都捧到家人面前。   就这样,程丹巧背着蘑菇干回来后,她刚把背上的背篓放下,云景就直接把里面的东西收进储物戒指里面了。   虽说之前程丹巧就见过云景凭空变出银锭了,但是再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到这种‘神仙手段’,她还是忍不住满眼的讶然和畏惧。   云景做事细心,就连那个打满补丁,看起来灰扑扑的布袋子,她也把里面的葛根粉腾了出来,把袋子折好放到了程丹巧带来的背篓里。   做完这些之后,云景招呼程丹巧坐到她对面,指着桌子上的银锭说道:“你先把这些银子收好,然后我有些事情想要和你说一说。”   程丹巧顺从地点了点头,把银锭揣到怀里后,她眼也不眨地盯着云景,等待着她开口。   被人这么看着,云景有些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后,才开口道:“你拿着银子回去后,以后是怎么打算的?”   以后,这个词对于程丹巧来说有些陌生,像他们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其实是很少想以后。   程丹巧少女怀春的时候倒是也想过,自己会和未婚夫婿成亲,然后像她的父母一样,侍弄家里的几亩地,生上三四个孩子,然后操心着一家人的三餐,日复一日的过日子。   因为那该死的战乱,程丹巧预想中的未来成为了泡影,现在她能想到最好的未来,就是不用被家人卖掉换钱,至于再往后的事情,她还真是没有来得及想。   见程丹巧一脸的迷茫,云景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她也不再迂回了,直接开门见山的告诉她:“你一个小姑娘,哪怕是对家人,也得留点余地,虽然我给了你二十两银子,但是你回去后不要把银子全部拿出去,你只用拿十两,甚至更少的银子出来,把家里的欠债还清。”   “剩下的银子,你最好谁都不告诉,自己藏起来,应急的时候用,就算是一时用不着,也能当做你的私房钱,你之前都能攒下二十几个大钱了,想来这件事情是不用我教了。”   “我是不知道你在家里有没有话语权,要是有的话,我这里有一些种子,你可以拿回去种,这些东西在你那个世界绝对是新奇的东西,种这个肯定比种普通粮食回报大。”   “当然了,就算你家里的地你做不了主也没什么,我还是可以把这些种子给,你以后方便了再种,西瓜和甜瓜种子是密封包装的,放上两三年不成问题。”   “土豆和红薯种子没这么耐放,不过你那边不是有山吗,回头你可以找个开阔一点的地方,把这些东西随便种到山上,产量虽然没有种在地里高,但是怎么也够你留种的了。”   “这两样粮食特别的高产,在我这个世界,要不是有了这些高产的植物,现在好多人都还饿着肚子,所以你一定得上心,知道了吗?”   云景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程丹巧虽然听得头晕,但是她还是强打起来精神,想要把她说的每一件话都牢牢地记在脑子里。   云景说完后,程丹巧才郑重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全部记住了。   云景伸出两根手指揉了揉太阳穴后,喃喃道:“我再想一想啊,辣椒种子你要不要?”   云景这话其实也不是真的在问程丹巧,因为不等程丹巧回答,她就又自言自语地接着说道:“算了,我还是给你准备一点吧,辣椒是一种调料,你回头种出来了,不但可以留着自家吃,还能拿去卖,说不定回头你也能成为什么辣酱西施也不一定呢。”   程丹巧看着云景每提起一种东西,就往她的背篓里面塞一样东西,本来就不算大的背篓装了红薯和土豆后就快满了,好在后面的都是种子,不怎么占地方,要不然她这个小背篓还真装不下。   云景往背篓里塞东西的时候,还不忘指着西瓜种子鲜艳写实的外包装叮嘱:“这些种子的外包装你一定要藏好,回头里面的种子用掉后,就把这外包装烧掉,千万不能让其他人看到,免得给你惹来麻烦。”   “至于这些种子的来历,回头你自己想一个说的出去的理由,随便搪塞过去就行了。”   程丹巧乖乖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对于云景来说,她到底和程丹巧生活在两个世界,今晚一过,她们下次还能不能再见面都两说,她能帮她的事情就这么多,从超市离开后,剩下的事情就得靠她自己慢慢谋算和计划了。   该交代的云景都交代了,她也没什么好再多说的了,她看着小姑娘困得直打哈欠的样子,摆了摆手道:“就这些了,你赶紧回去吧,等会儿你家里人醒了发现你不在家里就不好了。”   程丹巧也知道自己应该早点回去,云景给的银子她得找个妥帖的地方藏起来,还有背篓里的那些种子,她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必须得先找个地方藏好,然后再从长计议。   各种念头繁杂地记在程丹巧脑子里,搅得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她明明千万句感谢的话要说,却都挤在喉咙,好像变成了一团棉花,让她半天都出不了声。   然而云景却是一眼就看清楚了程丹巧心里的想法,她朝她笑了笑,然后挥了挥手,十分坦然地和她说了再见。   程丹巧背着背篓回到自家院墙根的时候,心里还有些怅然若失。   不过很快程丹巧就打起了了精神,她伸手摸了摸怀里已经焐热了的银锭,心里仿佛涌出了无限的动力。   程丹巧把背着背篓摸回了自己住的小偏屋。   屋子很小,就是在柴房旁隔了一个不大的空间出来,屋里更是简陋,除了一张不大的木板床外,唯一算得上是家具的东西就是床尾放着的那根用来放衣服的长凳子了。   好在虽然程丹巧的房间很小,但是银锭更加小,程丹巧趴到床底,用木棒刨了一个大坑后,小心地从怀里掏了两个银元宝出来扔到了坑底,再小心地把坑填上。   至于背篓里的种子,这么珍贵的东西,程丹巧可不敢随便往地里埋,回头要是受潮了,那她岂不是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程丹巧记得云景的叮嘱,不能让其他人看到,所以最后她抓着种子在屋里转了好几圈,最后决定把几包种子塞到枕头里面藏着。   这些小东西都好说,随便找个地方也就藏好了,相比之下,土豆和红薯个头那么大,想要藏就不那么容易了。   最后程丹巧背着背篓去了旁边的柴房,把背篓里的红薯和土豆全都藏到了柴火堆里。   这些东西藏到这里肯定是安全的,平常程丹巧的哥哥们只管往家里搬柴火,煮饭什么的都是程丹巧负责的,别人很少会进柴房。   等程丹巧做完这一切,把背篓重新放回墙角的时候,村里的公鸡都已经敞开嗓子在打鸣了。   程丹巧本来是很困顿的,不过她看着都已经这个点了,只能晃了晃脑袋,强打起精神走进灶屋做一家人的早饭。   自从丈夫出事后,程丹巧的母亲程王氏心里就一直很郁结,加上昨天晚上她总觉得院里有动静,所以今天也早早地就起床了。   原本程王氏以为自己就已经起得很早了,没想到她起来的时候,她的女儿已经坐在灶膛前烧火了。   看着懂事又勤快的女儿,程王氏就不由得心里发苦。   原本在心里琢磨着事情的程丹巧听见门口的动静,连忙抬起了头,看清楚来人后,她有些惊讶的问:“娘,你怎么起来了?”   程王氏十分勉强地朝女儿扯了扯嘴角道:“没什么,我和你大哥商量了一下,今天就去把你爹接回来了,想着早点吃了东西赶路,也能早点回来不是。”   听程王氏说起这个,程丹巧当即摇头道:“不行,爹的伤还没有好呢,不能把爹接回来。”   程王氏闻言深深地看了女儿一眼,然后摇了摇头道:“我知道,可是还有什么办法呢,家里真的没有钱了,再治下去,就只有卖……”   后面的话程王氏没有说出口,但是她知道程丹巧心里明白。 第76章 [VIP]   卖女儿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程父程母自认为不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   夫妻两人一共生育了五个孩子,前面一水四个男娃,家里穷, 拢共就养活了两个小子, 剩下的一个生下来就是囫囵一团肉, 手脚都没有长齐全,要不是腿间长着一点肉芽,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孩子落地两刻钟就没有的气息。   还有一个小子养到一岁多的时候,半夜突然高烧, 吃了汤药不见效,也没了。   程丹巧是程家夫妻两的第五个孩子,在她出生之前, 程王氏一直就想要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如愿以偿后不知道有多高兴。   程丹巧大小没生过什么病,人长得也是冰雪可爱,又是程家一群锯嘴葫芦中难得会说话的人,平常很得程父的宠爱。   程父是传统意义上的严父,平常对两个儿子是一等一的严厉,只有对着自己的小女儿时, 脸上才有点笑模样。   之前给女儿说人家的时候,程父没找那种家里条件好, 但是父母不好相处的人家,专门给女儿找了父母好相处的周家, 周家老两口是十里八乡都有名的厚道人, 要不是周家小子因为打仗打没了,程丹巧以后的日子怎么也不会差。   这也就是程父还在医馆里躺着, 正好又有牙行的人上门问,不然程王氏是决计生不出卖女儿的。   程王氏今天之所以这么急着想把丈夫接回来,就是因为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家里的这个情况,是急需要他回来拿主意的。   说句不好听的,现在程家最值钱的,就是程丹巧和家里的那三亩地了。   按照程王氏对丈夫的了解,这女儿他是肯定舍不得卖的,所以最后大概率就只有卖地了。   其实程家拢共就欠了三千两百多个大钱,要是不给程父买药,只是还账的话,卖上一亩地就够了。   可是地是农户的命根子,一亩最便宜的下等田地就需要一家老小勒紧裤腰带赚上好几年才添置的起,要买也不是那么容易能够下定决心的。   这会儿程王氏听着女儿坚持要给父亲治病,心里乱得紧,她不知道女儿已经知道了牙婆到家里来的事情,以为自己瞒得很好,这会儿话说了一半后,又觉得不妥,只能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   程丹巧看着为钱发愁的母亲,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我知道您在操心什么,治病得花钱,我有钱。”   程王氏闻言没好气的摆了摆手道:“得了吧,你手里有几个大钱我还不知道吗,只够你爹吃一天药的,大夫说你爹到伤筋骨,要养上一百天呢,你那点钱够干什么的。”   程丹巧到底年纪小,加上她本来就打算拿一半银元宝出来,这会儿听母亲这么一说,当即从怀里摸了一个银元宝出来,重重地拍到黄泥糊的灶台上。   “我真的有钱,这是五两银子,我等会儿就和大哥去镇上的钱庄里换成大钱,肯定够给爹看病的了。”   天还没大亮,用稻草和竹片搭出来的厨房虽然能透进一些天光,但是光线还是不怎么好。   然而就是在这么昏暗的空间内,摆在灶台上的那锭银元宝的存在感却是强到没边了。   程王氏看到女儿拿出来的银元宝后,直接就因为太过惊讶而失声了。   程王氏娘家和婆家都是如出一辙的贫穷,她已经活了快四十年了,就没有见过银元宝长什么样子。   她有些不敢置信的捞起灶台上的银元宝,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后,才瞪大了眼睛看向女儿问:“我的老天爷,这真是银元宝,你哪来的这东西?你这个死丫头,是不是背着我去做什么糊涂事了?”   不是程王氏不相信自己的女儿,主要是程丹巧一个年轻小姑娘,突然拿出这么大一锭银元宝出来,实在是很难让人不多想。   程王氏想到之前村里有个大姑娘为了好看的衣裳和首饰,跟村里的一个鳏夫搅合在了一起,差点气死自己的亲娘。   以前程王氏没少笑话那家的女儿不成样,现在她的女儿貌似也走了歪路,那家的女儿只是拿了鳏夫一点衣裳和首饰就赔上了自己的身子,自己的女儿一拿就是五两银子,这怕不是已经……   程王氏越脑补越心惊,这会儿连手里的银元宝都攥不稳了,她又急又怒,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程丹巧见母亲突然瘫倒在了地上,心里吓得够呛,连忙扔掉了手里的烧火棍去扶。   把人扶到灶膛前坐好后,程丹巧才连忙解释道:“我整天都在家里,能做什么糊涂事,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心烦,睡不着,就想着在院子里站一会儿,然后突然看到了一扇木门,我这不是好奇嘛,就走进去看了一下,然后……”   程丹巧把昨天晚上经历过的事情半真半假的说了一遍,主要是说自己遇到了神人,用家里的一袋葛根粉和干货换了银钱。   程丹巧谨记着云景之前的叮嘱,也没老老实实地说自己用这些东西换了二十两银子,只说换了十两银子。   刚才程丹巧就已经琢磨过了,自家还账加买粮食,差不多就得五六两银子了,要是还想给她爹治病,怎么着都得再准备一点银子,所以她说十两银子最后,免得之后要是银钱不够的话,她还得再想理由往外面拿银子。   程王氏听着女儿的话,就跟听天书似的。   一点不值钱的干货和葛根粉,就能换得十两银子?   不得不说,程王氏觉得女儿说的不是神通广大的神人,而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傻子?   就程丹巧的拿出去的那些东西,放在镇上的集市里,能卖几十个大钱就已经顶天了,十两银子?真的不是在开玩笑吗?   然而程丹巧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饶是程王氏心里再不敢相信,摆在她面前的两锭银元宝总归是实实在在的,手中银锭冰凉的触感,也在告诉她此时并不是在做梦。   程王氏被女儿说的事情砸昏了头,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程丹巧也没管她,任她一手攥着一锭银元宝坐在那里发呆,她十分利落地把锅里的豆面糊糊盛到了碗里。   豆面糊糊是程家常吃的,黄豆面加上葛根粉、蕨根粉,掺水煮熟就能吃,当季的时候还可以加上青菜叶,味道虽然算不上好,但是还算顶饿,是农家比杂粮糊糊还要便宜的食物。   至于大米,虽然程家每一年都种,但是那是要拿来纳税的,偶尔就算是有剩下的,也轮不到自家吃,要拿到镇上去换成更多的粗粮。   大米养人,一斗米能换四斗黄豆,一般人可舍不得吃。   不算在镇上养伤的程父和照顾他的程二哥,程家还有六口人,除了饭量大的程大哥碗里的豆面糊糊是满的之外,剩下的人都只有半碗。   程丹巧的小侄子刚一岁半,母乳不够吃,每一顿也要吃上小半碗豆面糊糊才不会喊饿。   程丹巧把豆面糊糊摆上桌的时候,程家其他人也收拾好从房间里出来了,今天去镇上的事情是昨天晚上就定下了的,程家大哥程树不知道家里已经有钱,端着碗吃饭的时候脸上挂满了愁苦。   程王氏也没想好要怎么跟儿子和儿媳妇说女儿的奇遇,她一贯是个没什么主意的,最后想着还是等到了镇上,问过丈夫后再决定。   吃完早饭后,程王氏和程树急匆匆地就收拾去镇上了。   程王氏走在路上,还会时不时地隔着旧棉袄摸一摸藏在胸口的两个银元宝,那玩意儿很硬,膈在胸口的感觉并不舒服。   但是此时的程王氏并不觉得难受,而是觉得自己的胸口烫得吓人。   穷人乍富估计就是这样了,程王氏怀里揣着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拥有过的财富,随便一个人从她身旁经过她都会神情紧张地捂着胸口,看得一旁的程家大哥一头雾水问道:“娘,你干嘛总捂胸口?胸口疼?”   程王氏被儿子这么一噎,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太招人眼了,她讪讪地放下捂着胸口的手,没好气的朝儿子翻了一个白眼。   对此程树接受良好,自从程父出了事后,程家人的火气总归是格外大的,因为之前治病问岳父家借了半吊钱,越到年关,程树受到的压力就越大,这会儿他只是被母亲瞪了,压根就觉得有什么。   到了镇上后,两人直奔医馆,程父的伤很严重,每日都得换药,所以住在医馆后院的大通铺,因为程二哥平常偶尔会在医馆帮着打杂,所以掌柜的给他们父子减免了一些住宿费,每天只象征性的收五个大钱的住宿费。   程父的伤养了一段时间后,其实已经有些好转了,只不过现在天气太冷,伤口愈合也慢,所以看起来还是有些骇人的。   这段时间程父躺在医馆,心里也是很着急。   家里什么情况程父再明显不过,他现在躺在医馆,每一天光是要钱和住宿费,父子两的伙食费,就得花掉三十个大钱。   程父早就想回家养着了,但是大夫不让,他之前被重物砸断了骨头,大夫好不容易给他接好了骨,说什么都不让他糟蹋自己的身体。   也就是现在骨头养得差不多了,之后再按时服药就行了,医馆的大夫才松了口,允许程家人把程父接回家慢慢养腿。   程王氏见到丈夫后,先把两个儿子打发了出去,然后再避着通铺里的其他人,凑到程父耳边,把怀里银子的来历大概说了一遍。   听完妻子的话后,程父心里的第一个念头也是不信。   然而程父明白,女儿没有必要在这件事情上撒谎,毕竟这可是实打实地十两银子,不是她能够轻易得到的,她想对这笔银子的来历撒谎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敷衍过去的。   程父沉思片刻后,扭头对程王氏交代道:“先不要声张,你先拿五两银子出来,和大树去钱庄换成钱,买药和粮食,剩下的等我回去问过巧娘后,再做打算。”   程王氏一向把丈夫当做主心骨,对于他的决定一向是服从的,闻言点了点头,起身就要出去找儿子。   程父赶在程王氏离开之前,从枕头边扯了一件上衣递给她:“等等,不能就这么去,把这件衣服拿着,装钱。”   程王氏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你看我,真是昏了头了,竟然没有想起这一茬。”   程王氏拿着衣服出去的时候,程家两兄弟原本还在讨论要不要从医院借一辆板车用。   程王氏对大儿子招了招手:“老大,你跟我出去一趟。”   程树刚才在外面的时候心里就在琢磨,母亲是不是在里面和父亲商量牙婆说的事情。   程树心里是不赞同卖妹妹的,那可是他看着长大的小妹,怎么可能看着家里人把她往火坑里面送?   程树想过,他们可以赶紧给小妹说门亲事,对方的条件不用太好,和周家差不多就行,倒是拿了男方给的彩礼,差不多就能把家里的外债磨平了。   未来他们一家人的日子虽然会苦一些,但是也好过把程丹巧送到火坑里去把。   然而程树刚成家没两年,之前要不是程父帮他承担了养孩子的压力,靠着他一个人,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的都成问题,在一家人的生计问题上,暂时还没有他说话的份。   程树满怀心事的跟在程王氏后面,就这样走到了镇上唯一一家钱庄前。   程树觉得不对,自家现在穷得叮当响,到钱庄来干什么?   然而程王氏并没有给儿子解惑的心思,她深吸了一口气后,抬脚跨进了钱庄。 第77章 [VIP]   钱庄作为镇上最富贵的地方, 那大门开得老大不说,门口还一边站着两个肌肉发达,虎背熊腰的打手, 寻常人只看着就觉得心底发憷, 跟别说在钱庄闹事了。   程树看着母亲奔向钱庄的背影, 怕得腿肚子直打转。   钱庄是什么地方?存取银子的地方,就算有铜板换银子,银子换铜板的业务, 那也是对着镇上的那些商户开放的。   像程家这样的庄户人家,一年到头连糊口都难, 平常就算是在镇上做苦力得了铜板,那也是立即就换了盐粮了,哪里会有余下的。   程树活了二十年, 来镇上的时间很多,但是这钱庄他是真的没有进去过,他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死命干,老了也像村长那样,背着铜钱来钱庄换个一两重的银元宝,那家里也算是有个像样的传家物了。   然而在程树的设想中, 自己应该是在当爷爷之后才来钱庄,而不是现在这样, 家里欠着一堆外债,把家里的耗子洞都掏空都凑不出一百个大钱的时候。   说真的, 程树觉得亲娘应该是有些魔怔了, 或许是被家里的欠债给逼坏了,所以想带着他干一票大的?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 程树连出气都轻了两分,他两步追上程王氏,扯着她的衣袖小声问道:“娘啊,我们来钱庄干吗?我跟你说,你可别乱来啊。”   就钱庄的那些打手,随便哪一个站出来,给他们两拳,都能把他们两个人一拳闷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程王氏也是第一次来钱庄,一进钱庄,她连走路都不会了,如今被亲儿子这么一打岔,她倒是心定了一些了。   程王氏回头看了大儿子一眼,然后才没好气的说道:“我当然是来钱庄换钱的,就我这身体,难不成还能来这里做别的事情?”   程树反应过来后也觉得自己先前的猜测有些离谱了,就他母亲的那个胆子,哪里是敢抢钱庄的人?但是他心里还是有些疑问的:“可是我们家里哪来的钱换?”   想到某一种可能,程树急忙追问:“您不是收人家牙婆的定银了吧?”   人已经到了柜台,程王氏对着钱庄的账房,想和儿子解释都不方便,只能胡乱摇头道:“当然不是了,是从别处得来的,和你说了你也不知道。”   敷衍完儿子后,程王氏才小心地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元宝,小心的放到柜台上。   说实话,程王氏此时心里还是悬着的,这银子是女儿用那些买不上价的干货换来的,在程王氏看来,这些银子的成色应该不会太好,所以等账房先生把银子接过去后,她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最后对方鉴定出来她这银子是假的,会让人把他们母子两人扔出去。   然而程王氏脑补的事情并未发生,账房先生接过银元宝仔细查验一番后,直接就笑开了花。   把银锭放在小秤上仔细称过后,账房先生直接说道:“上好的雪花银五两,你这银子成色好,一两银子能合一千六百个大钱,你要全部换成铜钱吗?”   “这,这么多?”这个兑换比例属实是吓到程王氏了。   也是,靠庄稼过日子的农户,平常也接触不到银子,黄铜铸造的大钱对他们来说都已经很难得了。   程王氏他们以前只知道银子珍贵,但是他们也不知道竟然是这么个珍贵法。   对方能够一下子拿出五两银子,账房先生自然也高看了程王氏两分,正好现在铺子里面不忙,他也就耐着性子多解释了两句。   “也就是这几年到处都在打仗,那些有钱有权的富商和大官都爱囤金银,这玩意儿轻巧,比铜钱好携带,所以这银子和铜钱之间的兑换比例就高了,这要是放在前两年,您这银子就是成色再好,顶天了也就只能换个一千三百钱。”   都说乱世黄金盛世玉,其实一般人家哪里囤得起黄金呢,所以就算这白银,在战乱的时候,也是很吃香的,相比之下笨重又占地方的铜钱就不那么吃香了。   毕竟一般人逃命,带着银子走总是要比铜钱轻便些的。   对于程王氏这种底层人来说,铜钱就已经是极好的东西了,能够买到他们需要的一切物什,一贯大钱在他们看来就是很了不得的天文数字了。   原本程父是让程王氏换五两银子的,但是程王氏现在听账房先生这么一说,就认为现在用银子换铜钱是顶顶好的时候,当即就按捺不住了,又从怀里把另外一锭银元宝也掏了出来,让账房都给她换成铜钱。   开玩笑,现在一两银子能够多换三百个大钱,五两银子就是一千五百个大钱。   平常程家一大家子忙活一年,一年都攒不下几个铜板,对于程王氏来说,现在多兑换到的铜板,和从天上掉下来的没两样,她才舍不得白白错过呢。   程树看着母亲一锭又一锭的往外拿银元宝的时候,人就已经麻了。   虽然母亲之前否定了卖小妹的事情,但是看着总数刚刚好十两的银子,程树心里还是很难不往那方面想。   然而银子已经被程王氏换成铜钱了,她换银钱的时候很高兴,账房先生也很高兴,最后就是母子两人看着堆在柜台上的十六贯大钱大眼瞪着小眼了。   要知道一贯铜钱就有七八斤重,现在是足足有一百二十多斤铜钱摆在程王氏他们面前,就她带来的那件破上衣,实在是排不上多大的用场。   眼见着他们这边的情况已经引起钱庄其他人的注意了,程王氏也急了,她一脸讪讪地朝账房先生问道:“我不换那么多银子了行不,我就换五两银子,你还五两银子给我,我还八贯钱给你。”   原本看着很好说话的账房先生此时却换了一张脸,他摸着自己的山羊胡子笑了笑:“不行哦,我们钱庄铜钱换银子得一千七百个大钱才能换一两银子哦,你想换回五两银子的话,得给我八千五百个大钱才行。”   程王氏作为把钱看得比命都重的人,哪里能够容忍左手倒右手就损失半贯钱的事情。   现在铜板的购买力可是很客观的,半贯钱要是全拿去买棉布的话,都够给家里的媳妇子和女儿一人裁一身颜色很好的衣裳了。   程王氏舍不得手里的铜板,想了想也狠了行,她直接伸手拆开一贯钱上的麻绳,随手抓了一把铜板递给儿子:“你拿着这些钱去集市上买个大背篓,我们把这些钱背回家。”   程王氏确实有办法,程树拿着铜板很快就买回了背篓,集市上最大的背篓,一个技艺娴熟的篾匠怎么着也得花上大半天才编得出来,就这样也就只卖八个铜板。   所以可见程王氏为了五百个铜板斤斤计较也是很有必要的。   现在外面世道这么乱,程王氏担心自家背着这么多铜板招摇过市不安全,所以她找钱庄要了细麻绳,把拆开的那一贯大钱一百个一吊的穿了好几吊,然后和儿子一人往怀里揣了几吊钱。   剩下整贯的铜钱被程王氏在背篓地下垫了衣裳,不说,又花了十个铜板问钱庄要了一刀油纸,把背篓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的塞了个严实。   程树是做惯了苦力的,平常背个一百多斤根本就不是问题,更别说现在他背着的还是货真价实的铜板,虽然他想到这些铜板的来历心里就很沉重,但是这并不耽搁他背着一背篓的铜钱走得飞快。   担心自家在钱庄里面出来会遭人惦记,所以程王氏他们从钱庄出来后,哪里都没有去,直接回了医馆。   程父看到妻儿带回了这么多的铜钱,吓得够呛,程王氏担心丈夫会怪罪自己,连忙解释了一下,现在换铜板行情最好,一两银子能够多换三百个大钱。   都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程父也明白三百个大钱的重量,那是许多在镇里苦力辛苦一个月才能够得到的力钱,确实值得老妻冲动这一把。   然而铜板虽然好,程父现在伤着腿 ,就靠着他们这几个人,想要把这些铜板带回家也是不容易。   现在世道这么乱,要是被人盯上,在回村的半路上,估计就冒出来把他们抢了,就算是安安分分的回到了村子里,这么多的铜钱,只要是露了相,要是不赶紧花出去的话,恐怕也得遭贼人惦记,到时候人家要只图财都是好的,遇到心狠手辣的,他们这家老小都得折进去。   程父平常在镇上做苦力的时间多,平常没少听外面那些跑商的闲聊,知道世道越乱,杀人越货的贼人就越多的道理。   程王氏之前只顾着多换钱了,这会儿听自家男人仔细这么一说,她心里才知道的后怕,懊悔自己先前应该听丈夫的话,换五两银子用就够了,不该一冲动就把所以的银子换成铜钱。   程王氏懊恼地拍了拍大腿:“那怎么办,要不我还是去钱庄换回银子,多花五百个大钱就多花五百个大钱了,怎么都没有我们一家人的安全重要。”   程父躺在木板床上,脑子转得很快,他想了片刻,觉得这么多钱就这么拿着到底还是太危险了一些,必须的赶紧花掉一些出去。   心里盘算清楚后,程父就赶紧安排起了妻子和两个儿子做事:“大树、大山,你们一人揣上一贯大钱,去买东西,就买咱们家里需要的东西,粮食、油盐、棉花、布匹,完了再去找一辆牛车,我们坐牛车回村里,能安全一些。”   “老婆子,你也拿些钱,去前面把医馆的帐清了,再买上半个月的药。”   程父作为家里脑子最好用的人,他说的话家里人都是听的,所以程树和程山很快就拿着钱出去买东西去了。   这边程王氏也揣着两吊钱去前头清账买药了,剩下程父一个人守着一大背篓的铜钱,连眼都不敢眨,不停地在往背篓里塞自己和儿子换下来的脏衣服,试图掩盖里面装着铜钱的事实。   再说程树和程山,说真的,作为穷人家的孩子,他们长到这么大,真是第一次这么痛快的花钱。   兄弟可不敢轻疏大意,出了医馆就一直结伴而行。   两人径直到了粮铺,之前为了筹钱,程母做主卖掉了家里的粮食,现在有钱了,自然也得先紧着粮食买。   因为不知道这些银子的来历,兄弟二人也不敢太挥霍。   硬要说起来,刚秋收的时候粮食多,价格也最为便宜,等到入冬了,粮食就会稍稍地涨一波价,前些天程家的粮食卖给村里人的时候,粟米一斗也就只作价十八个大钱,现在到粮食铺子里一问,却是要二十五个大钱了。   粟米个头小,故而一斗粟米大约能有十三斤,想着这是一家人要吃到明年秋收的粮食,程家两兄弟也没吝啬,开口就是两石粟米。   一石等于十斗,这就是差不多两百六十多斤粟米了,这点粮食肯定是不够程家八口人吃大半年的。   不过就程家这种人家,自然是没有餐餐吃粟米的,所以除了粟米之外,程树他们还买了两石豆子。   豆子好种,不怎么挑地头,所以价格也十分的低廉,一斗大豆约莫十斤,铺子里只卖六个大钱,比粟米要便宜得多。   这就很够了,配上家里的葛根粉,蕨根粉,等到开春后还能加上地里的野菜,将将也就差不离了。   就算还差一些,到时候也能直接在村里买,那可比在粮食铺子里买划算。   想到这些银钱可能是母亲卖了自家小妹得来的,从粮食铺子里面出来的时候,程树没有忍住,又折了回去:   “掌柜的,把你这上好的精面粉给我来上半斗。”   程树这话一出,程山直接愣住了,他觉得大哥疯了,他们家里平常连小麦都没机会吃,他手里也不过是刚有了点钱,竟然狂到敢直接买精面粉了?   程山摇了摇脑袋,连忙劝道:“大哥,这精面粉太贵了,你要是想吃的,不如买上半斗小麦,回去我们自己磨了粉吃?”   这段时间程山在镇上呆着,还不知道家里的那些事情,程树看着弟弟,一脸沉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不明白,自己磨面虽然便宜,但是咱们小妹可等不了了。”   母亲已经收了牙婆的钱了,最晚明天一早,也可能是今天下午,牙行的人就该来带小妹走了。   以前程树他们从镇里做了活回来,总说镇上那些有钱人吃的羊肉饺子有多好吃,最好的白面,加上大葱和羊肉,力行的管事的吃羊肉饺子的时候,他们这些苦力闻着那个香味,都能多啃两口粗粮饼子。   在程丹巧的心里,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应该就是羊肉饺子了,毕竟这白面和羊肉都是贵价货,怎么想都应该很好吃。   一想到以前小妹总念叨想要吃一次羊肉饺子,程树就不由得红了眼眶。   小妹明天就要走了,他怎么着都要让她吃过羊肉饺子再走。   抱着这样的想法,三十八一升的精面粉程树也舍得买了,因为他们买得多,粮铺还能安排牛车给他们送货上门。   程树一听还有这种好事,自然也不会拒绝,当即让粮食铺赶车的兄弟多等一会儿,他们赶紧去买了其他东西,然后再来和他汇合。   说是大采购,程树他们也不过只是去买了两匹罢了,和一些做衣服要用到的针线罢了。   之前买粮食花了六百多个大钱,现在两匹棉布又去了差不多一贯钱,程树数了数怀里剩下的铜钱,咬牙买下了布庄一套淡粉色的成衣。   程山觉得兄长今天实在奇怪,这衣服一看这样式和颜色,就是给家里的小妹买的。   还是那句话,程家三个女人,各个都会裁衣服,程山实在是想不明白,兄长多花这么多钱,买这一套成衣的原因是什么。   见程树张了张嘴要解释,程山直接举手打断了他:“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又要说小妹等不了了是吧?”   见自家大哥没有反驳,程山直接翻了老大一个白眼:“我就奇怪了,咱们小妹身体健康,不就是磨点棉粉,做一套衣服的工夫吗,她怎么就等不了了,我说程老大,你不是借着咱小妹的由头,自己在这里乱花钱吧?”   程树被弟弟质疑了也不生气,他摇了摇头:“老二啊,我真的很羡慕你,你知道的事情少,头脑也简单,心里的负担也少,不像我,知道的事情多了,现在心里是巴巴地难受。” 第78章 [VIP]   程山不明白哥哥为什么突然说这话, 他怀里抱着布匹,还在感叹他们刚才花出去的那两贯钱。   然而程树心里装着事情,看着这些东西也没多高兴, 买完布匹和衣裳后就去粮食铺子和赶车的汉子汇合了。   程树是个心里灵活的, 想着人家顶着寒风帮自家送货, 虽然是粮铺掌柜交代的,但是等会儿自家不是还要往牛车上面放装了铜钱的背篓吗,所以殷勤点总是应该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 程树从怀里摸出自己出门时揣的五个大钱,在路旁的炊饼铺子里买了五张炊饼。   一文钱一个的炊饼, 纯白面做的,上面还洒了炒的喷香的芝麻,味道比粗粮炊饼好了不知道多少。   程树平常舍不得买, 这会儿一口气就买了五张,给了赶车的汉子两张后,剩下的他直接揣到了怀里,准备拿回家和家里人分食。   赶车的汉子虽然帮粮铺做着事,但是他家里负担中,日子过得也不甚宽裕,两张炊饼他只吃了一半, 剩下的都被他用帕子包好塞进了怀里,准备晚间下了工后拿回家给家里的几个孩子改善一下生活。   得了程树两张炊饼后, 男人也好说话了了不少,十分痛快地绕路接上了程家其他人。   因为程父伤了腿, 不好乱动, 所以程树他们把牛车上的粮食袋子挪了一下,腾了一块空位出来让他坐了上去, 然后把装满铜钱的背篓也顺手塞到了牛车上。   至于程王氏和程家两兄弟,那自然是不能往牛车上坐了,这牛可是金贵东西,驮着四百多斤粮食再加上两个成年男人就已经够吃力了,再往牛车上坐人指定得把牛累到了。   好在他们都是平常走惯了路的人,就镇上到村里一个多时辰的路程,根本就难不倒他们。   本来就半上午才走到镇上,中间耽搁了一些时间后,程王氏他们回到村里的时候,都已经过了晌午了。   程家这段时间可谓是村里的话题中心,所以牛车一进村,就引来了村里人的围观。   等赶车的汉子十分尽职的替粮店宣传了一遍后,村里人都知道了,这程家还没垮,不但程家男人从医馆回来了,还在镇上买了许多的粮食回来。   大家都好奇程家是哪来的银钱买粮食,有些人直接就问程王氏了,但是这种事情程王氏哪里会老老实实地说呢,只说是找人借了一些银钱应急。   程王氏和程家两兄弟应付着村里人,总算是把牛车带到了自家院子。   程树力气大,直接就从牛车上把程父背进了房间。   程王氏最看重的就是牛车上的背篓,所以程父下车后,她赶紧走指挥小儿子先把背篓背进了房间。   程家的大儿媳妇小王氏和程丹巧听到动静后,也连忙从房间里走出来帮忙下粮食了。   程丹巧还好,她早上把银子给出去后,就知道今天母亲他们回来肯定会买上好一些东西,毕竟之前家里卖过一拨东西,现在短缺的地方很多。   小王氏就很迷茫了,原本她都以为婆家的日子快要过不下去了,她早上都想到丈夫接了公爹回来后,家里该是怎么一番凄风苦雨的样子了。   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这么的力气,程树回来后虽然脸色不怎么好看,但是看着也称不上凄苦,还有这牛车上堆着的粮食和布料,怎么看也便宜不了吧?   还有婆母手上拎着的那一大提草药,也得花上好些个铜钱吧?   小王氏心里乱糟糟的,塞满了问题,然而家里人都忙着搬东西,根本就没有人能够站出来跟她解释一下眼前的情况。   好在等到卸完粮食,送走了粮食铺子的人后,程父很快就把家里的人都喊进了房间。   回来的路上程父已经想好了,一定不能弱化女儿这次的功劳,所以她遇到神人的事情,虽然很离谱,但是还是的原原本本地告诉家里的人,让他们知道,家里这次之所以能够度过这次的难关,全靠程丹巧。   当然了,考虑到和神神鬼鬼沾上也没有什么好名声,所以程丹巧昨天晚上的遭遇,程父只准备告诉两个儿子和大儿媳妇。   只有孙子和孙女,年纪太小了,嘴上也没有个把门的,知道这些事情后保不齐会去外面胡咧咧,所以程父直接让程王氏带着两个孩子去旁边玩去了。   也是听程父解释完之后,程树才发现之前母亲真的没有骗自己,她确实没有舍得卖小妹,不过小妹的奇遇确实匪夷所思,不比把她买了换银子容易让人接受。   小王氏关注的事情更加离奇:“巧娘,这神人长什么样子,是不是跟年画里画的那样,纤尘不染,高雅脱俗?”   程丹巧想了想,觉得云景虽然不是真的神仙,但是长得确实不比年画里的仙女逊色,所以她没有半分犹豫,直接点了点头。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小王氏觉得小姑子遇到的神人还真是奇特,竟然喜欢那些平平无奇的干货。   程丹巧也不管哥嫂能不能够接受这件事情,反正银子她是已经拿出来了,其他的事情就随他们怎么想了。   不得不说,十两银子对于程家人来说真是派上了大用场。   想着自己已经回家了,事情也说清楚了,程父看着两个还在震惊中的儿子,也没让他们一直杵在自己的床边发呆,而是直接摆手让他们取了铜钱先去把村里的欠账还了。   除了程王氏和小王氏的娘家之外,这次程家遭难,还向村里的族人和邻居借了一些。   都不是特别大的数额,东家几十个大钱,西家几十个的,借得最多的就是程父的两个兄弟,三百五百的,虽然早就分了家,但是到底是一母同胞的亲人。   能够赶在过年前把这些欠账清了,也算是了了程父心里的一块心病了。   程树和程山数够了铜板后,就各自带着铜钱出去清账了。   他们出门的时候程父特意叮嘱了,在外面程丹巧的奇遇是一句话都不能提,人家要是追问的话,就说他们在镇上治病的时候,程山在码头上做事的时候帮了贵人一点小忙,贵人听完程家的事情后,觉得他们可怜,给了一点赏钱,不多,刚够他们还一些欠账罢了。   这种说辞虽然离谱,但是镇上的码头每天来往那么多人,贵人也不是没有,前两年就有一个脚力因为捡到了富商的钱袋,还了回去,最后富商作为报答,随手给了五两银子作为谢礼的事情。   因为那五两银子的谢礼,那名脚力有了本钱后,现在已经在镇上当起了货郎,平常做生意的时候他没少和别人说自己的奇遇。   而且码头上每天来来往往这么多人,其他人就算是不相信,也很难找到证据来反驳他,所以程父这个说辞也是站得住脚的。   毕竟遇到出手大方的贵人,总比遇到喜欢干货的神人更加容易让人信服。   程树出门的时候,还问程王氏多要了十个大钱,虽然卖程丹巧的事情是个乌龙,但是这白面都买了,羊肉饺子还是可以吃一吃的。   临近年关,村里就有人杀了羊过年吃,这羊肉比猪肉贵,猪肉五六个铜板就能买一斤,这羊肉却是要买到八个铜板的,这还是在村里,要是放在镇上,至少得十个铜板才能买到羊肉。   还钱这种事情,自然是用不上程丹巧一个女娃的,她怀里抱着程树给她新买的粉色棉衣,想着晚上将要吃到的羊肉饺子,躲在房间里美得直冒泡。 第79章 [VIP]   程丹巧活了十六年, 今天的这一套粉色的棉衣,是她穿过最好,颜色最鲜亮的衣服了。   因为想把新衣服留到过年的那两天穿, 所以程丹巧只是上身试了试就把棉衣脱了下来, 整整齐齐地折好放在了床尾放着的条凳上。   原本在床尾是有一口木箱子的, 就是简单的榆木箱子,没什么雕花的和样式,是程父买了给她放女儿家的衣服和小东西的, 原本那口箱子是能够算作嫁妆让程丹巧带到婆家去的。   这不是之前家里缺钱,就把那口箱子也卖掉了, 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但是放在村里低价卖也能够卖出二三十个大钱。   和后世女孩子衣服多得好几个衣柜都放不下不一样,程丹巧的衣服很少, 总共也就只有那么三身,夏天两套衣裙,冬天一套棉衣。   村里的女孩子大多都是这个情况,有些家庭条件不好的女孩子,也就夏天和冬天各一身衣服,更困难的,一家几个孩子穿一身衣服的情况都是有的。   在这个时候, 普通人家里是没有穿小了的衣服的,小了的衣服都是改一改给家里其他人穿, 就算家里没有人能够穿得上,还能给亲戚家的孩子穿。   就是那些破旧到没办法拿去送人的旧衣服, 那也没有白白浪费了的, 被巧手的妇人拆开做成鞋底、鞋面,太零碎的也可以用来打布绳, 背篓和箩筐上是能够用得着的。   其实程丹巧生活在南方,不管是丝帛布匹还是棉花,价格都能算得的上是相对低廉了,然而就算是这样,一匹纯色的棉布也得卖到四五百文,棉花的价格也在二三十文一斤。   程树这次给程丹巧买这一套衣服差不多花了四百个大钱,也不怪程山不理解了,实际上要用这四百个铜板去买布匹和棉花的话,至少能做出一大一小两套衣服出来了。   相比之下,布庄里的成衣价格总是很昂贵的,一般镇上那些小富之家都不怎么舍得买,大部分都是买布回去自己做的,就是自己手艺不好,贴上几个鸡蛋和一些零碎的布头,也够找那些制衣手艺好的大娘大婶帮着做一套成衣了。   程家两兄弟花了半个下午,把家里的欠账还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程王氏和小王氏的娘家。   这是正经姻亲,在程家遭了难的时候人家也尽力帮助了,还钱的时候程家的态度自然要郑重一些,别的不说,怎么着也该提上半篮子鸡蛋,然后由程父和程树陪着各自的妻子上门。   程王氏和小王氏都是隔壁镇小王村的人,小王氏是程王氏前些年回娘家时看好的儿媳妇人选,算是她娘家的亲戚,两家的曾祖是亲兄弟,小王氏嫁给程树,算是亲上加亲了。   因为有这一层的关系,所以还钱的时候程父不用折腾,程树跟着她们两去一趟小王村就行。   晚上程父窝在床上,一边吃羊肉饺子一边盘算。   买完粮食,还完欠账后,家里还能剩下十三贯铜钱。   这么多铜钱就这么放在家里可不行,必须得赶紧换成别的东西。   抱着这样的想法,吃完晚饭后,程父又把一家人喊道了房里来。   “现在咱们家里也算是有一些存款了,我刚才想了一下,剩下的这些银钱,我准备拿三贯出来,给老二说一门亲事。”   程山今年十九,绝对的大龄剩男,一般人在他的这个年纪,早就应该成家,要不是因为家贫,他早就已经成家。   程山成亲后要住的房子是去年就已经的建好的,好好寻摸一下,三贯铜钱肯定是够给女方的彩礼和酒席钱了。   程山早就想成家了,之前家里为了给他建新房,用掉了程丹巧大部分的彩礼钱,后来退亲把彩礼一还,家里就背上了债,之前看好的姑娘家里不想女儿嫁过来就背上外债,也反悔了。   本来就是双方有点意思,连聘礼都还没有过,就是媒人提过一嘴的事情,人家想要反悔,程家也挑不出什么错处,现在家里还清了外债,程山自己又是能吃苦肯舍力的,再找一个也不是什么难事。   原本程山以为家里遇到这么一遭事情后,自己起码得再熬上两三年才能够想说亲的事情,没想到这么快事情就有了盼头。   安排好程山的事情后,程父又清了清嗓子,对两个儿子道:“咱们家里之所以能够有这么一笔钱,全靠巧娘,巧娘今年十六岁,也该说亲了,我打算从剩下的钱里面再拿两贯出来,给她当私房钱,你们觉得如何?”   按理说程父作为一家之主,在家中的财物分配上,是不用顾虑这么多的,不过兄弟姐妹的感情很珍贵,他不想因为一些事情,让儿女之间不高兴,影响他们的感情。   当然了,程父之所以直接把家里人都叫在一起,也是对自家的孩子有一定的了解,自信他们不是那种为了一点银钱就和兄弟姐妹计较的人。   事实也确实如此,不说家里的当家人还是程父,就是这笔意外之财是靠着程丹巧才得到的,就足够程家两兄弟同意父亲提出来的要求。   不光是程家两兄弟,就连小王氏,都对公爹给小姑子钱的事情没有反对的意见。   至于程丹巧,那就更加不会反对了,虽然她手里还有十两银子,但是那十两银子是她的傍身钱,她都已经想好了,只要不是什么人命关天的事情,就别想她动这笔钱。   现在程父主动提出要给程丹巧两贯钱,她自然要大大方方收着的,两贯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绝对够作为她摆在明面上的私房钱了。   到时候她手里有了钱,偶尔找货郎买点头花,腌制,针头线脑的,也不用愁拿不出钱了。   见儿子和儿媳妇都没有反对,程父满意的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如此一来,家里就还剩下八贯钱,我想着家里的地还是太少了一些,这些钱与其放在家里,不如拿出来买上一亩地,到时候地里有了出息,也能够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松泛一些。”   “八贯钱看起来多,却是连一亩上等地都买不到,我想着我们可以买上一亩中等地,五六贯就能买到很不错的,然后我们好好养上几年,这中等地比上等地也不差什么的。”   “买地后应该还能剩下一两贯,这些钱都不去动它了,留着以后开销。”   程父的规划自然是很周到的,买地对于庄户人家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程家的劳动力本来就过剩,别说是再多侍弄一亩地了,就是再多来个十亩地,他们也是忙活得过来的。   对于买地,程丹巧也是支持的,作为女孩子,她怎么都没有想到,父亲还会在她成亲钱就给她这么多私房钱。   现在还是讲究百善孝为先的,虽说这些银子确实是靠程丹巧才得来的,但是按照时下的风气了,别说是未婚的闺女了,就是已经成亲的男子,只要没有和父母分家,那都是不能有私产的,要是背着父母常私房钱,父母甚至可以告到官府去,遇到严苛的父母官,不但会被打板子,还会被判上好几年的苦役。   所以就算是程父这次不给程丹巧银钱,那也是合情合法的。   程丹巧一直就知道,父母对她还算不错,至少和村里的其他女孩比,她的处境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这次家里出事,程丹巧差点就被卖掉了,虽然她一直说依照家里的这个情况,真的走到那一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是那都是她自己开解自己的话,知道母亲犹豫着要不要卖掉自己的时候,她心里还是很失望,很难受的。   如今父亲单独给程丹巧私房钱的事情,属实是消减了她心底剩下的那点不痛快。   原本程丹巧还想把云景给的种子藏一段时间的,现在她倒是觉得不用了,按照父母的行事风格,这些种子还是越早种出来越好,要是家里能够靠着这些种子赚到钱,说不定她还能在成亲前多攒一些私房钱。   想通之后,程丹巧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佯装懊恼地说道:“之前我忘记说了,除了银子以外,神人还给了我一些种子,说是高产粮食和甜瓜的种子,要是能够种出来,好处可大了去了。”   其实云景给的种子是比银子更重要的事情,只不过程丹巧见识不多,暂时还没有意识到那些种子的重要性。   程丹巧不懂,种了一辈子地的程父懂啊,他看着傻女儿那不以为然的样子,连呼吸都粗重了几分:“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也能忘?” 第80章 [VIP]   这可是神人给的种子, 神仙吃的水果那肯定是极其美味的。   程父批评过女儿的轻慢后,连忙让她去把种子拿了过来。   程丹巧记得云景说的,不能把她那边的外包装给其他人看到, 所以她把种子拿到程父他们的房间时, 是去掉了外包装, 只拿了种子的。   程丹巧每天都负责做饭,被她藏起来的外包装,只用在做饭的时候偷偷塞到灶膛里, 保证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从包装袋里倒出来的种子被程丹巧用手帕小心的包了起来,送到了程父面前。   程家除了两个小孩子外, 剩下的人都是和庄稼打交道的,对于这神人给的种子,他们自然是好奇的。   程父小心翼翼地从手帕里捻起一颗西瓜种子:“这个好像是甜瓜种子?以前我在你们曾外祖那边见过。”   “不知道, 神人说这个叫西瓜,绿皮红瓤,夏天吃最是解暑,旁边这个黄白色的小种子才是甜瓜,就这两种是水果,剩下的那一小撮是辣椒,说是调料。”   程父点了点头, 这些种子和他记忆中所有的种子长得都不太像,也不知道开春后像种其他瓜果那样种能成不。   程父又不死心的追问了一番, 确定神人确实没有告诉女儿这些种子应该怎么侍弄后,他才决定按照自己的经验了, 反正世间这么多的庄稼种类, 种植的方法都大差不差。   看完两方手帕包着的种子后,程父又指着程丹巧背进来的背篓问道:“那这里面装的是什么?疙疙瘩瘩的, 看着和葛根倒是差不多?”   见父亲把红薯和土豆误认成葛根,程丹巧连忙替这两样宝贝正名:“这可不是葛根,神人说这两样是高产粮食,亩产能有十石来着。”   亩产十石这话一出,不止是程父,就连屋内的其他人都坐不住了,程树更是急忙朝程丹巧追问道:“当真?”   不怪程家人大惊小怪,实在是现在的庄稼产量实在是很低,平常程家地里多种水稻和粟米。   水稻就不多说了,金贵,产量也低,在最好的良田里播种,一亩地能收获两石稻谷,那就算是很不错的了。   粟米的产量倒是能够高一些,不过最高一亩地也就只能出产三石多一点的粟米,要是费力不够,或者没能及时灌溉,这产量还要略低一些。   一石是可是一百二十斤,要知道就程家这种八口之家,一天两斤粮,再加上一些野菜什么的,也尽够他们吃饱了。   现在程丹巧说背篓里的那两种土疙瘩,一亩就能产十石,那就是一亩地出产一千多斤粮食了,这怎么能够不让人震惊?   然而就这一亩地出产十石的结论,还是程丹巧觉得云景说的亩产四五千斤的产量实在是太夸张了,她不太相信,所以特意削减过的结果。   程丹巧点了点头:“真的,其实神人说的是好好侍弄的话,这两样的粮食亩产能够更多,在她那边亩产四五千斤都是有的,不过我觉得那个产量实在是太离谱了,所以就按照最低的算了。”   程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喃喃道:“亩产十石?就这还是最低的产量?”   因为这些种子的产量,让屋内的程家人心里都泛起了嘀咕。   最后还是躺在床上的程父伸手拍了拍床沿,压低声音说道:“好了,别说了,无论如何,先把这些种子收捡好,”   “等到开春后我们一样先种一半,到时候就知道它们是不是真的有那么高产了。”   种子是不是真的有神人说的那么好,唯有种过才知道,要是这些种子真的如神人说的那样,亩产能够达到好几千斤,那以后程家靠着家里的这三亩地,种出来的粮食,也足够一家人嚼用了。   安抚好一家人的情绪后,程父开口朝程山吩咐道:“明天你先去找里正买地,粮食种子的事情,出了这个门后,你们都给我忘记了,对谁都不能提半句,这件事情实在是太重要了,要是这些粮食果真这么高产,受益的岂止我们程家一家?”   程父作为农户,见识可能不够,但是他经常在镇上行走,谨慎小心是半点不缺的,所以他又十分严肃地对家里的人叮嘱到:“在这些粮食真的种出来之前,你们谁都不能出去声张,事关重大,还需慢慢谋划,巧娘能有这一番造化,本来就是咱们的福气,我们可不能让福气变成晦气。”   程父明白,自家在什么背景和根基都没有的时候,得到这么多的种子,是好事,也是祸事。   要是这些粮食真的那么高产的话,那它们是福气的同时,也可能是他们一家人的催命符。   原因很简单,发现高产粮食的功劳实在是太大了,就算是报到上京去,那也是足以加官进爵的功劳,程家只是普通的农户,这么大的功劳,他们还真是把握不住。   这要是上头的官员只是贪功还好,这要是遇到心狠的,为了冒领功劳,直接杀人灭口也不是做不出来,到时候还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就他们这种白丁,人家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他们了。   但要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安全,就不种这些粮食,那也是不行的。   这可是神人给的高产粮食,随便一种可能都是能够改变所有农户生存现状的东西,要是因为担心自身安全,而把这些宝贵的种子放坏了,那以后程父晚上估计都会因为自责和愧疚而睡不着觉了。   毕竟神人赐种这种事情,可不是谁都能够遇到的,要是糟蹋了这次的种子,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下一次。   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他们先偷偷地种一茬,要是果然高产的话,再把种子卖一些给村里的人,让村里人跟着种,到时候种植的人一多,上面的人再想一手遮天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的。   程家在村里可是大姓,二三十户程姓人聚在一起,也是很有些能量的。   在程父的一通安排下,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第二天一早,程王氏拿着铜钱在村里买了一篮子鸡蛋,并两块羊肉,然后带着儿子和儿媳妇回小王村走亲戚并还钱了。   村里但凡是会过日子的人家,都会在家里养上一群鸡,条件不好的就只养上三五只,条件好一点的,养上十几二十几只的都有。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这母鸡可是好东西,母鸡能下蛋,个头大一点的鸡蛋,两个就能买一文钱,就是个头小一点的,三个也能卖一文钱。   哪怕是这母鸡养久了,不爱下蛋了,也能杀了让一家人吃一顿好的,要是自家舍不得吃,捉到镇上去买了,轻轻松松也能得二、三十个铜钱。   养鸡也不费什么东西,每日放出去,人家自己就会从地里翻虫子吃,每日再随便喂些菜叶和麸皮就差不多了。   以前程家就养了五只芦花鸡,程丹巧是个勤快的,没事就去坡上打野菜,挖蚯蚓,把家里的鸡养得胖胖的,之前程父出事为了筹钱,那五只鸡可是卖了一个好价钱。   程树和小王氏走的时候,也把一双儿女都带走,小王庄挺远的,孩子们的姥姥姥爷平常见他们也不容易。   他们这一走,家里立刻就冷清了起来,早上还是程丹巧做的饭,昨天没有用完的白面加上豆面加水烙成饼子,吃不完的留到傍晚,煮上一锅野菜汤,然后把剩下的饼子撕成小块,泡到汤里,也算是不错的一餐了。   吃了早饭后,程山去找村长买地了,程丹巧也没有闲着,昨日在城里买了那么多的豆子回来,她收拾好碗筷后,就舀了半袋子出来,准备扛到村里去磨成豆面。   村里有一盘青石磨,是村里几户富裕的人凑了钱请石匠打的,就放在村口,村里的人都可以用,不收钱。   眼看着就到年关了,家家户户都开始磨豆面,磨米浆,磨面粉为年夜饭做准备了,所以这几天村里的石磨是从早上转到晚上,几乎没有停下来的时候,程丹巧要不早些去的话,就得排在别人后面了 。   昨日程树他们去还钱的时候,按照程父的指示给村里的人说了一遍自家的奇遇,所以现在正是村里人对程家人最好奇的时候。   农闲的时候,村口的磨坊里是从来都没有少过人的,有些人就算是不磨面,也爱在拿点东西村口坐着,妇人凑在一起扯闲篇,做针线,男人打草鞋,下象棋,庄户人家稍有闲下来的时候,也就年关这段时间能够稍微清闲一点了。   程丹巧一出现,村里人就拉着她打听起了情况,对此她是一问三不知的,只说是父亲和二哥在镇上遇到的贵人,她这些天一直待在家里,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是昨天听父兄说了才知道的。   程丹巧这话村里人还是相信的,毕竟程家丫头这段时间确实一直窝在家里没有出门,昨天程王氏他们去镇上接程父的时候,她也没去,所以她应该确实是不知道。   对于程家的奇遇,村里的人只有和他们一家亲近的那几户人家会替他们高兴,其他人都是嫉妒眼红的。   毕竟程家之前的情况大家都知道,眼见着就是快要过不下去的,谁知道人家运道就是这么好,遇到了贵人,不但还清了家里的欠债,还有余钱买粮食。   这么好的事情,他们怎么就遇不到?   这也是这些人还不知道程家要买地的事情,等到他们知道了,还不知道得眼红成什么样子呢。 第81章 [VIP]   不过下午, 程家人新买了一亩地的消息就在村里传开了。   大部分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就程家那个情况,程父出事前就不是日子多好过的人家。   程树之所以能够说上小王氏,全靠小王氏娘家疼闺女, 担心女儿嫁去其他人家里, 会被婆母磋磨, 所以才挑了家境不怎么好,但是婆母是本村站点亲,带点故的程家人。   要不是因着这个缘由, 程树现在可能都还在打光棍。   要知道但凡是日子过得去的人家,祖祖辈辈积攒下来, 怎么着都该有个十几亩地了。   一些家境富裕的农户,更是坐拥一两百亩地,每年农忙的时候都得请人帮着秋收, 光是买地里出产的粮食和蔬果,就能有好几十两银子。   虽说程家哪怕又买了一亩地,一大家子也只有四亩地种,还是比不上村里大部分人家,按理说也没什么好嫉妒眼红的,再怎么也只是将将能够把日子过下去罢了。   问题就在于程家买地说用到的钱财,实在是来的太轻易了。   没见昨天程家遇到贵人的消息一出来, 今天去镇上当脚夫的人都变多了吗?   有些人连相熟的店铺都不去做工了,专往码头上跑, 就盼着自己也能有程家人的运道,也遇到一个贵人, 到时候只用随手帮点小忙, 然后也能平白得到好几两银子才好。   然而现在世道这么乱,那些有钱人把银钱看的跟命一样, 村里这些的帮助,除了让他们觉得这个小镇的人都很热情朴素外,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倒是也有富商觉得脚力卖力,随手打发一点赏钱,但是那只有三五个铜板,有的更是随手给张饼子就算是赏钱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才显得程家人遇到的贵人难得。   对于村里的这些流言蜚语,程丹巧才不在乎呢,她磨完自己的豆子,就扛着豆面口袋回家了。   唯一会让程丹巧有些情绪波动的,就是她在半路上遇到了神色踌躇的徐虎。   对方看到她后,表情是既忧愁又无奈。   程丹巧知道,徐虎来找她应该是想解释他之前的失约。   这个问题放在前天晚上,程丹巧可能还想知道答案,但是现在她家里也度过了难关,她自己也有了十两银子的积蓄,突然就觉得答案是什么都不重要了。   反正他们以后也不会再有什么结果了,本来也没有什么至死不渝的情分,所以程丹巧抽离得很快,她连个余光都没有给等在路边的徐虎,当做没有看到他一样,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徐虎见状连忙出声道:“巧娘……”   徐虎确实想要解释一下,自己之前之所以没有赴约,是被家里人给关起来了。   他收拾东西的时候被弟弟发现端倪,然后告诉了父母和爷奶,家里人猜出了他的打算,直接让他死了这份心。   就程家之前的那个情况,徐虎要是真的带着程丹巧跑了,那程家人肯定是要找他们徐家人麻烦的。   程家在村里本来就是大姓,徐家是几十年前逃荒来的,势单力薄的,到时候程家人要是闹了起来,非让他们赔女儿,那他们还不得拿出好些个银子来平这件事情?   徐虎的父母语重心长的给他讲了道理,言说骗小娘子私奔绝对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程家现在的这个情况,也不适合结亲,让他早点死了这份心思,回头家里自然会给他说一个不错的媳妇。   之前徐虎之所以让程丹巧和自己私奔,除了他对她的情谊之外,大多还是热血上头才有的念头。   十几岁的少年,也没经过什么事情,被家人这么一劝,心里也没多少决心了,父母再放上几句狠话,他就再也生不出半点私奔的心思了。   徐虎知道自己失约后,最好是离程丹巧远一些为好,毕竟就他们这个年纪,稍微走的近一些了,就容易传出风言风语。   但是徐虎听村里人说过程家的情况后,知道程家遇到了贵人,如今是不用再把程丹巧买了换钱了,所以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和巧娘解释一下,要是她心里确实有他的话,说不定也能体谅他的难处。   要是这样的话,徐虎还可以回家和父母商量一下,和程家接亲的事情,反正他娶谁都是娶,为什么就不能让他娶他心里的那个人呢。   然而徐虎没想到程丹巧见到他后,连让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给他,直接就走了。   徐虎在原地站了许久,不明白巧娘这到底是心里有气呢,还是彻底厌弃了他。   徐虎不知道的是,此时程丹巧心里根本就没有他的位置了,她回到家里就忙着用新买的布匹给家里人做衣服呢,哪有功夫想那些儿女情长的事情呢。   程家以前每次买布,都是只买一两丈,堪堪只够做一身新衣服的,就算是这样,也是好几年才会买一次。   想现在这样一次买上真正两匹布,都够给家里的人一人做上一身新衣服了。   程丹巧有更好看的新棉袄,就不用做新衣服了。   程丹巧做衣服的时候少,到底还是不太娴熟,她想着自己做身衣服怎么着也得花上两三天,年关事多,母亲和大嫂也不得闲,所以她就先按照程父的身形做起来,能做多少做多少。   虽然大夫让程父回家后要静养,但是他也是个闲不住的,让他整日什么都不做躺在床上的话,他浑身都不得劲,所以他也抱了一大堆稻草到堂屋。   程父把伤腿搭在凳子上后,就坐在女儿身边,慢慢的打起了草鞋。   草鞋作为程父他们最长穿的鞋子,需求量很大,就他和两个儿子,每年穿坏的草鞋能有一堆。   农忙的时候是顾不上做这些手工活的,也就只有猫冬的时候,才能有时间做这些事情。   编上十来双草鞋,就够他们穿一年了,要是有多的,还能拿到集市上卖掉,虽然赚不了多少,但是坐上一双草鞋,也能买个一两文。   对于程父他们来说,做些手工活,根本就算不上累,就跟玩一样,所以冬日里但凡是不去镇上找活计做,他总是要坐在家里打草鞋,编背篓箩筐的。   做出来的东西就算是卖不掉,那也能够留着自家用,终归是能节约一些开销的。   下午程山和里正从镇上办了地契回来,他把地契交给程父后,程父小心的收了起来,对于农户来说,这地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了,这地契被收起来后,就只有在分家或者程父去世的时候才会拿出来了。   放好地契出来后,程父扭头问儿子:“让你给里正买的东西你买了吗?”   这么冷的天气,自家为了买那么一亩地,还得麻烦里正单独往镇上跑一趟,多少也该买点东西感谢一下的。   要知道里正作为几个村子里最有权威的人,很多人想往他家里送东西都没有机会呐。   今天早上程山出门的时候,程父就特意交代了,让他回来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买谢礼。   程山点了点头:"买了,一小坛酒,一包饴糖。"   说起这个,程山就觉得肉疼:“要过年了,这些东西都涨价了,以前那酒一坛只卖十八文的,现在涨到二十文了,说是冬天酿酒的粮食贵,啧,谁不知道他们这酒是秋天甚至有去岁秋天酿出来的,冬天粮食涨价和他有甚么关系。”   程山絮絮叨叨地接着数:“还有那饴糖,以前十文钱能得整整一包,今天看着至少少了两成。”   程父看着小儿子跟老太婆似的絮叨,一脸无奈地摆了摆手道:“得了,年关么,就是什么都要格外的地贵一些,像我们这种庄户人家,也就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舍得花铜钱,人家那些商户又不傻,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好赚钱?”   程家以前家底薄,一个铜板巴不得掰成两半花,现在家里虽说有了一点结余,但是就那么两三贯钱,肯定是没到大手大脚挥霍的程度。   程丹巧在一旁听着程山说镇上的东西都涨价了,连忙开口问程父:“我们今年过年要买些什么东西?要我说该买的尽该买了,再等两天估计更得多花铜钱。”   程父点了点头,过日子嘛,能多省一个字也是好的,现在天气冷,肉食什么的也能放的住,确实可以先买起来了。   “是要买的,咱们家以前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今年运道好,手里有了些银钱,倒是可以好好地过个年。”   程父笑着盘算道:“明天就让你大哥他们去镇上采买,今年我们也买上一条大鲤鱼,再买上一只鸡,年三十的时候全都做了,好好地过个年,翻了年就该翻地了,明年咱们家里就有四亩地了,也够你哥哥他们忙一段时间了。”   以前程父才是家里主要劳动力,程山、程树他们都是给他打下手的,今年他伤了腿,开春的时候还不知道能不能养好呢,要是不行的话,就只有让程树他们多辛苦一些了。   不过程树他们半点都不觉得辛苦,家里添了地是件好事,他们正是年轻力壮最能干的年纪,哪里会抱怨日子辛苦呢。   作为农户,没地可种才是最辛苦的。   程丹巧鲜少下地,不过今年种地的事情她是可以说得上几句的:“等到天气稍微暖和一点了,我们就先把那半背篓红薯种上。”   因为红薯和土豆的种植方法都不同于其他的职务,所以拿种子给程丹巧的时候,云景还是提过几句的。   “之前神人说这红薯种植起来最简单,长出枝条后,截断枝条种在地里就行,要我说就总在咱们靠近山坡的那两分地里,那里偏,平常没什么人往那边去,不容易引起村里人的注意!” 第82章 [VIP]   程父的想法和程丹巧一样, 觉得第一次种这些粮食,自家还是应该低调一点。   不过这种到地里的东西,想要瞒住村里人, 那真是太难了。   等到春天播种的时候, 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在地头里忙着, 那些和庄稼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把式,只用远远地用余光瞟一眼,就知道你这地里种的是什么, 你这要是种出来的植物不一样,人家可不就要问了。   好在红薯和土豆说是都长在地底下, 只看叶子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所以他们瞒到收获应该不成问题。   要是产量真有神人说的那么高,那收上来的红薯和土豆, 除了他们自家留种的那一部分,或许还能有些剩余,到时候以合适的价格卖给和他们家关系好的几家亲戚,让他们明年也跟着种,那应该能稳妥一些。   说到底红薯和土豆的种子还是不怎么多的,程家明年主要种的,还是西瓜和甜瓜。   在这个老百姓把粮食看得比命还重要的古代, 普通农户的地里那都是种粮食的,只有那些富商和当官的, 才会不吝啬土地,在自家的庄子上种上一些瓜果, 供自家享用。   向程父这种用自家所有的土地来种西瓜和甜瓜的人, 还是没有的。   所以等到程家人春天育瓜苗的时候,估计还会引来村里人的一番议论。   不过程父也不在意, 如果这西瓜种出来真有神人说得那么好的话,那种一亩地的西瓜,肯定是要比种一亩地的粟米和水稻要赚得多一些的。   现在水果的种类还是很少的,程家明年满打满算也就只种四亩地的西瓜和甜瓜,就那点产量,也不愁卖不出去。   按照程父的展望,自家明年要是能够成功把西瓜和甜瓜种出来的话,那赚到的银钱,说不定都能给家里再添上两亩好地了。   毕竟物以稀为贵嘛,没见过多少世面的程父觉得,等到自家的西瓜种出来后,一定要卖个五六文一斤。   不过这些事情都是开春以后的事情了,还有一个多月呢,急是急不来的,程父想着等到地里稍微化冻了一点以后,就让程树他们扛着锄头去把家里的几亩地都好好地深翻一遍。   然后再上山多搂点树叶子,背到地里烧成草木灰,好好地肥一肥地,这样一来,保管明年能有个好收成。   在程家人计划着明年的种植大计的时候,云景也在为自己今年该去哪里过年而发愁。   这都已经腊月二十了,她那一对在外面玩疯了的无良父母还一点想要回家的意愿都没有。   老两口就前天给云景打了一个电话过来,说他们走到阿尔卑斯山的时候,觉得那里的风景实在是美丽,所以他们想要停下来,在那里租套木屋小住一段时间,归期不定。   这大冷的天,父母不但不怕冷,反而开始计划着要旅居了,对此当人女儿的云景还能说什么?只能又乖乖地给老两口转了一笔账,让他们在外面玩得开心。   父母手里都有储物戒指,出发的时候各种食物和物资都装满了,一路上虽然有些消耗,但是遇到商场了也会补充,所以云景倒是也不怎么担心他们的生活。   最后的结果就是云景今年只能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过了。   原本湛元晨倒是邀请过,让云景跟他们过去过年。   但是他们谁也不知道过年那段时间木门会不会不出现,这边的超市也不能长久没人守着,加上湛元晨在那边的人设就是有钱但是没有背景和亲人的富商,要是突然冒出一个妹妹来,也是麻烦,所以她直接就拒绝了。   虽然当时云景十分轻松的表示自己过年一个人住在大房子里,吃吃喝喝,看看电视什么的,这年也好过。   但是等到她们这条街上的商户,一个个地开始采购年货,一趟一趟地去车站接自己回家过年的儿女时,云景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孤单的。   腊月二十七的时候,李奶奶晚上收拾好厨房后,也开口给云景请假了。   马上就要过年了,李奶奶的儿子和孙子孙女都要回来了,到时候她要忙着在家里给孙子孙女做好吃的,就顾不上云景这边了。   李奶奶让云景到时候直接去她哪里吃饭,过年她家里的菜色弄得很好,对于云景来说,就是换一个地方吃饭的事情。   然而云景是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   云景让李奶奶回家,年后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但是过去吃饭的事情,就算了。   李奶奶热情,所以她是打心底觉得云景去她那里吃饭没什么,横竖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情。   然而人家一家老小团聚的时候,云景作为一个外人,是真的不想硬插进去的。   一想到李奶奶一家过年时谈天说地,其乐融融的时候,自己埋头在一旁干饭的样子,云景就替自己尴尬。   偏偏李奶奶是个脾气犟的人了,听云景说不去家里吃饭,她还不高兴,言说她要是不过去吃的话,她就每天两顿做了给她送过来。   云景哪能这么麻烦老人家,最后她灵光一闪,忙说父母不在家,她嫌一个人在家里过年冷清,所以准备去市里找朋友一起过年。   江曦今年也是不回去过年的,她公司太忙了,她想着自己就算是回家也待不了两天就得急着回来,索性就不回去了,还是直接把来回的路费转回去实在。   李奶奶听云景说要去市里找朋友过年,也就没再多说什么了。   最后云景就这么赶鸭子上架,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市里了。   临走的时候,云景从超市里面买了一些年货,又拿了一些程丹巧给的干蘑菇,一起给李奶奶送了过去。   这蘑菇不愧是纯天然无污染的野蘑菇,哪怕是晒干了,那味道也鲜得不行,之前李奶奶炖汤的时候随手扔了一把,最后那一大锅鸡汤,直接就被她们两个人扫荡了。   当时李奶奶给感叹呢,说云景真是有不少的好朋友,之前的腊肉,这次的蘑菇和笋干,那都是城里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要不是关系好,谁会舍得拿这么好的东西来送人。   云景也觉得这些东西好,以前她对这些东西没兴趣,吃了几次后,是真的觉得好了,所以她也在心里打定了主意,下次要是还能见到程丹巧的话,一定多和她换点干蘑菇,然后放到储物戒指里面慢慢吃。   不过这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了,不过到时候云景还可以让湛元晨帮她搜罗这些,无非是多费一些功夫罢了,倒是也不用太过执着。   除了这些年礼之外,云景还额外给李奶奶包了一个红包。   云景算是看明白了,就她爹妈的那个性格,看到风景好的地方就想多住一些时间,他们的这个环球旅行,看来还真不是一年半载就能结束得了的。   之前云景说家里的花草长得不好,她老爹都说没关系,大不了他回来了重新种,由此可见,他们两现在是真的还不想回家。   按照现在的这个情况,云景要想把日子过得滋润一些,明年少不了还要继续麻烦李奶奶的,所以包个红包还是很有必要的。   哪怕是看在钱的份上,李奶奶也不会过年的时候被儿子孙子劝上两句,回头就不来办云景做饭了。   毕竟李奶奶的儿子也孝顺,觉得亲妈都这个年纪了,合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还出去帮人做饭赚钱实在是太辛苦了,一直都想让她别做了。   也就是李奶奶觉得自己帮云景做做饭,一个月就能得到两三千块钱的工资,不但够自己开销,还能时不时地给孙子孙女发点零花钱,她做着很高兴,所以根本就不愿意回家养老,不然云景还真得头疼。   李奶奶收了云景的年礼,那红包说什么都不要,最后云景走的时候把红包偷偷塞给了李奶奶的孙女,让她等自己走后才和奶奶说。   等李奶奶知道找上门想要归还红包的时候,云景已经开着车上了高速。   虽然是临时想的借口,但是云景越想越觉得去市里过年是一个好选择,到时候她和江曦都有时间,可以逛街,看电影,怎么都比她一个人窝在家里看电视要有趣。   至于木门晚上可能会出现,自己可能会暴露的问题,云景已经不去烦恼了。   反正江曦是个养生怪,坚持早睡早起,在没有急事的情况下,她每天晚上十点一到,肯定准时上床睡觉,因为她觉得这样对身体好,哪怕是早上五六点钟再起来处理工作,她也甘之如饴。   然而云景不知道的是,在她在高速上行驶的时候,有三个从帝都来的人,正和她对向而过,对方的目的地就是清县,目标正是她。   事情的起因是云景听程丹巧说完自家的情况因为里年年的战乱而每况愈下的时候,心里长了草。   云景虽然生活在和平国家,但是国际局势并不安定,自己生活的国家不是什么军事力量天花板,在国际上也有被强国打压、挑衅过。   云景手里有着多得用不完的能量矿石和武器,她也知道这些东西可能会让国家的军事力量得到颠覆性的进步和突破。   其实在从索兰德手里接过这些东西的时候,云景就一直在想,自己要怎么处理这些东西,她不想出头,怕暴露木门的存在,进而引火烧身。   但是现在云景手里有防护罩,也有武器,哪怕是面对国家武器,也是有自保的能力的,所以送走程丹巧后,她就决定还是要当一次莽夫。 第83章 [VIP]   云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热血上头, 反正最后额的结果就是她把能源石和激光枪各自打包了一份,写明了激光枪的使用办法后,直接把东西寄到了军事研究院。   反正都是瞒不住的, 所以云景也就没有白费那功夫去遮掩什么。   现在外面都实名制了不说, 还到处都是摄像头, 自从决定要把这些东西寄出去的时候,云景就已经做好了暴露自己信息的准备。   之前云景之所以那么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纯粹是除了木门外, 她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依仗了。   要是上面的人真的对她动了心思,她是完全没有全身而退的把握的。   不过现在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不说云景手里的激光枪和矿石,就是她手里的防护罩,就足够她在别人发难的时候拥有自保能力了。   这也是云景会改变主意上交一些能源石和激光枪的原因。   云景想着要是上面的人找到自己的时候, 要是态度不错,对她没什么恶意的话,那她是可以当一把爱国人士,把防护罩也送出去一些的。   反正现在那些东西放在云景手里,除了占据她储物戒指的空间外,暂时也派不是其他的用场。   云景不知道上面的人来的这么快,她到了市里后, 也没先回家,而是熟门熟路地去了一趟黄金回收店, 又出手了两块大金条,换了半箱子现金。   照样把现金塞进储物戒指后, 云景才在车库给江曦发消息, 让她出门逛街。   江曦一早就收拾好了,收到云景的消息后她马上下楼, 全程都没花上五分钟。   云景带着江曦去了她常去的商场,作为好朋友,云景了解江曦的财务情况。   江曦转正后,工资不低,手里已经有了一些积蓄了,不过她惦记着给老家翻修房子,所以在生活上还是很节俭。   不过眼看着没几天就过年了,过年穿新衣服也是过年的习俗之一,所以江曦虽然节俭,今天还是兴致高昂地跟在云景身后,挑选起了过年的新衣服。   云景来的商场既有卖奢侈品的专柜,也有一些毕竟受大众欢迎的平价品牌。   云景并不盲目追崇名牌,只要是质量好,款式裁剪上乘的衣服,她都喜欢。   有一段时间没来市里了,云景喜欢的好几家店都上了好几批新品了,只要是有喜欢的,她都没有犹豫,一口气全都买了下来。   江曦陪着云景逛了很多次街,知道她买起东西来必定会是这个样子,所以她也没有多说什么,选好了自己喜欢的过年衣服后就陪着她一家店一家店的逛。   不过跟着这么一个花起钱来毫不手软的人逛街,江曦也很难完全不受影响。   主要是云景看到合适江曦的衣服鞋子什么的,也会鼓动着她试一试,这一试遇到一些十分不错的,江曦也会心动,   作为二十几岁的女孩子,江曦自然也是爱美的,只是因为家庭的原因,她一直在压抑自己心中的欲望。   因为从小就穷怕了,以至于她现在哪怕有了不错的工作,优越的薪水后,也不太会花钱。   之前云景也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过,江曦的消费观念是不健康的。   其实这段时间江曦已经在学着解放自己了,她住着云景的房子,只用承担水电和物业费,一年下来光是房租都能剩下一大笔。   然而就是这样,江曦也不太敢花钱,要是云景不拉她来商场,那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从网上买的便宜货,就上班穿的正装要贵一些,一套三五百,平常她在家里穿的家居服,那都是某宝爆款,几十块钱一套。   以前云景在的时候,江曦在饮食上的开销会大一些,鱼蛋肉虾什么的是要常买的,等到云景回老家后,江曦中午在公司吃食堂,早上和晚上都吃挂面,最多再加上几张菜叶,奢侈一点的再加个煎蛋,每一餐的标准决计不会超过五块。   这样节省的结果,就是江曦在短短半年之内,已经存了不少的钱了,再有个一年,她都能把老家的房子直接推了重建了。   这只是江曦的短期目标,她的计划是等到老家的房子建好后,她就要开始攒自己在s市买房的首付钱了。   这些目标一个一个地压在江曦身上,让她每花一块钱都会想了又想。   然而就是这么节约的江曦,今天被云景拎着,给自己买了两套衣服,一双鞋,一眨眼就花掉了好几千块钱。   这还不算完,最后云景逛到奢侈品专柜的时候,还买了一只经典的单肩包送给她:“新年礼物。”   虽然经过上次的五千万后,江曦已经清晰地意识到了云景的多财多亿,但是这售价相当于她两三个月工资的新年礼物,她实在是无法接受。   江曦忙不迭摆了摆手道:“我不要,我每天上班都坐地铁,背着这个包包出门别人都觉得是a货。”   云景明白江曦的性格,知道自己这会儿怎么也劝不动她,索性就不劝她了,管他喜不喜欢的,先买了再说。   除了云景看好准备买下了送给江曦的包之外,她还给自己和纪乔乔各选了一只包。   不过结账的时候因为云景不经常在这一家专柜消费,哪怕她选好的这三只包不是什么爆款、稀有皮,还不得不搭配着买了一些配饰。   店大欺客,好多奢侈品牌都这样,云景倒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因为她婉拒了销售推销的抱枕、餐具,转而买了钱包和卡包,所以结账的时候售货员的表情有些不高兴。   对此云景直接就是一个大白眼回敬。   其实要不是展示柜里的包包云景实在是喜欢,她也不可能花钱找气受。   这些超一线的奢侈品牌是这样的,顾客就是上帝在他们这里是不存在的。   从专柜出来,云景也没多说什么,她和江曦回到车上后,又商量着去哪里吃午餐。   江曦了解云景的性子,知道自己之前虽然没有接受,但是既然云景已经把那只包买下来了,那最后肯定是会送给她的,所以她也没有含糊,直接拉着云景去吃牛排。   往车上输导航位置的时候,江曦一边打字一边对云景说道:“这是我们公司的同事推荐的,之前元旦聚餐的时候我们部门去过一次,味道确实不错,你应该也会喜欢。”   云景点了点头,一脸期待的说道:“行啊,我确实有好久没有吃牛排了。”   李奶奶中餐做得很好,牛排这种西餐就不行了。   清县倒是有几家自助牛排店,不过之前云景和家里人去吃过,牛排品质不好,味道也就一般。   江曦推荐的牛排就不一样了,味道确实没得说,鲜嫩多汁,一盘下去云景都还有些意犹未尽,属于是下次有机会还要光顾的程度。   午餐是江曦借的帐,一份套餐八八八的价格,属实是只有云景才能让她心甘情愿地花这份钱了。   吃了午饭后,云景和江曦又去完了剧本杀,这也是年轻人喜欢的娱乐,时间吞噬大魔咒,全身心投入剧情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等到结束的时候,商圈的商户都亮起了招牌。   这才是第一天,云景也没拉着江曦玩得太晚,在外面吃了晚饭两人就回家了。   从后备箱拎东西出来的时候,云景没有忘记顺手拎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蘑菇干和笋干。   云景送过江曦不少的东西,这些蘑菇干和笋干可以说绝对是最接地气的存在。   云景拎着大袋小袋的购物袋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发现江曦已经把她房间的寝具换好了,当即扭头朝外面喊道:“宝,你怎么这么这么好!”   江曦端着自己刚榨好的橙汁慢悠悠地走过来,这橙子是江曦在饭店旁边的水果店买的。   云景喜欢喝新鲜的果汁,但是她自己又是个懒得动的,以前两个人一起住的时候,江曦就总是抽空给她榨果汁,流程已经很熟了。   江曦把手里的橙子递给云景后,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这有什么好的,早上收到你消息的时候刚换的,你直接就可以睡了。”   云景豪迈地把手中的橙子一口干掉大半杯后,夸张地抱着江曦的胳膊摇了摇:“宝你真的太贤惠了,要不你也别谈恋爱了,就我们两凑合着过吧,我挣钱养你。”   江曦伸手拨开自己被云景压住的头发,笑着揶揄道:“怎么,这会儿不惦记你的crush了?”   云景理直气壮的说道:“男人哪有姐妹重要,crush长什么样子我都忘了。”   说这话的时候,云景不知道,她的crush现在已经在来s市的路上了。   事情是这样的,云景之前脑袋一热,不是把激光枪和能源石寄到军事研究院了吗?   因为云景的寄件人只是随便在网上找了研究院所长的名字填上的,电话号码因为没有,她就随便写了自己另一张电话卡的号码。   云景当时想的时候这个包裹去研究院晃了一圈,要是能够被研究院的人注意到还好,要是注意不到,有人打收件人电话的话,她还能让人家直按退件处理不是。   激光枪的存在实在是超越了现代的科学,云景去寄快递的时候,工作人员压根就没有往武器那上面想,只以为是材质稍微好一些的玩具木仓模型。   军事研究院作为科研单位,自然是没有专门的快递柜的,所有的快递都堆在保安室。   最后云景寄的这个包裹在保卫室放了三天,都没有人来取,最后是保卫室的人,见这个快递的收件人是自己的所长,所以专门跑了一趟。   保卫室的人把这个快递送到齐明远办公室的时候,他很纳闷啊,作为一老干部,他平常鲜少网购,就算是网购,那寄件地址填的都是家里的地址,怎么可能有快递会送到单位呢?   最后齐明远一头雾水地拆开了包裹,看清楚箱子里面装着的东西后,他觉得自己应该是遇到恶作剧了。   就在齐明远想把包裹随手扔到垃圾桶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压在箱子里的纸条。   看清楚纸条上写得内容后,齐明远没忍住嗤笑出声。   激光枪?   寄快递的人是不是科幻片看多了?激光刻字倒是有,激光枪这种存在,目前还的只有科幻片和游戏里面有,现在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真正地把激光应用到枪械上。   而且箱子里的蓝色石头看起来就更加奇怪了?按照纸条上写的,这还是一种地球上没有的能源石?   你听听,这合理吗? 第84章 [VIP]   纸上的信息实在是离谱, 齐明远作为一个正常人,自然是不相信的。   原本他还想直接把‘玩具枪’带快递盒直接扔到垃圾桶里,不过行动之前, 他想着浪费东西也不太好。   这玩意儿也不知道是哪个无聊的人寄给他的, 虽说对方在纸上写得信息实在是离谱, 但是这把玩具□□型做得确实是精美。   这枪身也不知道是用哪一种合金做出来的,握在手里冰冰凉,沉甸甸的, 甩开市面上那些玩具枪一大截,就这么扔掉好像是太浪费了。   还有那几块蓝色的石头, 摸着质感也是绝了,看着一点都不比那些昂贵的有色宝石差。   齐明远打了个内线电话,让底下的人进来, 把这东西拿出去检查一遍。   这么奇奇怪怪的包裹,作为国家单位,自然是不能轻视的,该有的检查流程还是有的,至少要用设备过一遍,看看这把玩具枪上没有什么偷听,盗拍的隐形设备。   齐明远想着要是检测结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 自己或许可以把这玩意儿拿回家哄小孙子,他孙子今年六岁了, 平常最喜欢玩具车和玩具枪了。   这把玩具枪的质量摸着就很好,应该受得了他小孙子的摧残。   然而这把激光枪齐明远注定是拿不回家了, 因为检测□□人收到这么一个奇怪的东西后, 上手后没有多想,直接就扣动了扳机。   为了运输安全, 这把激光枪云景邮寄的时候是没有安装能源石的,耐不住齐明远好奇啊,拿到东西后就把能源石卡在了凹槽里。   当时齐明远就觉得离谱,在他认知里的所以武器,那都是需要子弹的,哦,随便安上一颗破石头,就能连射一百多发的□□?听着就不是这个世界上可以真正存在的东西好嘛。   然而就是齐明远的这随手一卡,导致研究院检测的时候,把激光枪握到手里的时候,一个条件反射,一道蓝色的激光直接从枪口激射了出去。   只一发,直接把研究室里的精钢检测仪器直接融出了足球那么大一个洞。   这还不是最离谱的,最离谱的是这台检测仪器足有一米六宽,激光射出后,直接把这台机器前后的两块精钢外挡板融出了两个差不多大的洞。   这意味这什么?这意味这件武器的杀伤力惊人,穿过八厘米后的精钢挡板后那道激光的能量都还没有被削弱,以至于它一连洞穿两块厚精钢板后,还把研究室的内墙烧出了一个足有五厘米的深坑。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是太突然了,那道激光射出去后,研究员吓得直接把手里的激光枪扔到了地上了。   研究院看着被烧出两个打洞的仪器,有些腿软的伸手撑在了一旁的椅背上。   研究院深吸了两口气后,一直狂跳的心脏总算是稍微缓过了一点来,他扭头看向身边的人,一脸震惊的说道:“什、什么玩意儿?你给我说说,这是什么玩意儿!所长派你暗杀我来了!”   研究院说完后,抖着手后怕地想:还好自己刚才没有把枪口对着自己,就这一下子干穿两块钢板,烧掉半层墙的威力,他刚才要是对着自己,他这顶在肩膀上面的脑袋不是都得被烧成灰?   被齐明远派来送东西的人也被吓得够呛,他一脸无辜的摇了摇脑袋:“没有啊,所长就是让我把东西拿过来检查一下,看上面有没有什么监听设备,他说这是别人恶作剧送给他的玩具枪来着。”   刚死里逃生的研究员抖着手指,指着面前的人,颤声质问到:“玩具枪?你管着叫玩具枪,就这个杀伤力,你说它只是玩具枪?”   说起这个,送东西的人也是一肚子的委屈呢,他刚才就站在研究员身边,刚才但凡研究员的手稍微偏一点,他这会儿人也无了,他这会儿的腿肚子都还在打颤呢,他又该找谁说理去呢?   那还能找谁说理呢,两人受了这么大的惊吓,自然是只能找齐明远了。   就这样,原本在办公室坐等下班的齐所长,接到了自己秘书的电话,说他送去检查的东西有问题,让他赶紧去。   齐明远挂掉电话后,心中暗忖到:果然,那把玩具枪上面真的有东西,还好他精明,让人送去检查了,这要是就这样带回家,那岂不是要坏事了。   那快递箱上还有寄件人的名字和电话,回头得找隔壁国安局的同事好好查一查,看看这个敢直接把有问题的东西送到研究院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狠人。   齐明远觉得这要是间谍的话,应该也是个挺蠢的间谍了,这么奇怪的东西,他收到之后能不检查?就他们的那些小把戏,还能驴得到他?   齐明远觉得自己做了一个英明的决定,可能会帮助国安局的同事逮到一只亦或者一群耗子,所以他揣着自己的保温杯,慢慢地踱步走向了研究室。   然而齐明远进研究室后,才发现里面的两个人表情不太对,不过此时他也不顾上这些了,他看着研究室内,才花了大价钱从国外采购回来没有几个月的检测仪器,发出了一声震耳的哀嚎:“是谁,是谁把仪器弄出这么两个大洞的,当时采购这台仪器的时候怎么说来着,你们这些研究员一定会好好爱护,让它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上二十年,这才几个月啊,怎么就被嚯嚯成这个样子了?”   齐明远看着仪器上的那两个大窟窿,心疼得直跳脚,以至于他转手见研究室里的两个人都一脸怨念的盯着自己看的时候,还有些摸不着头脑:“你们这么看着我是什么意思?”   秘书对着自己的领导,那是心里又再多的不满也都不能说的,相反之下研究员的顾虑就要少一些了,他指着地上的激光枪,没好气的说道:“您还说呢,这件事情您得负主要责任,你这送过来的是什么大杀器啊,只一枪就这样了,不止是机器,还把我们研究室的墙都轰掉了了一半,您回头得让后勤的人来给我们修好了,还有这损坏的机器,您也得给我们修好。”   齐明远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晕,他抬了抬手,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等等,等等,我现在有点乱,你是说这两个大洞,是我刚才送来的玩具枪弄出来的?”   说起这个,研究员就又拍起了胸口,他一脸后怕的说道:“可不就是嘛,您是不知道,这玩意儿会射激光,差点误伤到我,吓死我了都。”   齐明远看着地上的‘玩具枪’后,又抬头看了看仪器上的两个大洞,心中惊疑不定的想:难道这不是玩具枪,真的是什么激光枪?寄快递的人不是在恶作剧?   齐明远作为军事研究院的所长,理智上还是不信的,毕竟要是世界上真的出现了这种武器,不管是放在哪个国家,那都是值得在军事板块上大肆宣传,弘扬国威的时候。   每年国家在武器研究上,投入了数不清的金钱,无数的精尖人才废寝忘食的演技,不断的改善国家现有的武器,就国家的历史上,在任何一种武器的研究上获得进展,那都是用无数的人力物力砸出来的。   齐明远不敢相信,有着跨时代意义的激光枪,竟然会以这么不可思议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   然而东西都已经摆在齐明远面前了,他再不敢相信也得相信。   之前是齐明远觉得对方的说辞实在是太过离谱,所以才连试用都没有,就直接送到研究室里检测了,现在所里的研究员和他的秘书都说这玩意儿不简单,那他就很有必要亲自试用一下了。   研究所有专门的武器实验室,齐明远捡起地上的激光枪,直接去了实验室。   实验室验证一样武器的杀伤力,大多都是从穿透实验开始,所以齐明远握着激光枪先站在了实验武器的钢板前,一般的武器能只要能够穿透钢板,就算得上是威力惊人的杀伤力武器了。   不过考虑到实验室那台被彻底贯穿的仪器,齐明远直接从三块钢板开始实验。   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一道激光打出去,轻轻松松就穿透力三块实验用的钢板。   齐明远一一加码,一直到七块钢板的时候,激光都能轻松穿透,最后到第八块钢板的时候,才未能完全穿透。   其实到地五块钢板的时候,齐明远握枪的手就已经在发抖了。   要知道就这个厚度的钢板,目前也就x国的超级武器电磁炮也能够一发炮弹穿透八块钢板了。   这意味着什么?这边激光枪在战场上能够轻松穿透国内目前所有的装甲车挡板。   这把激光枪虽然只有普通□□大,但是它的杀伤力都能赶上一辆坦克了。   不过齐明远实验过后,发现这激光枪的射程并不远,有效射程大概只有八十米远。   其实要是放在枪械中,这个射程也算是不错了,毕竟□□中的望着□□,有效射程也就只有一百米。   不过这激光枪的威力实在是太离谱了,加上寄包裹的人又在信上说的那么的玄乎,所以齐明远就直接把它神话了。   齐明远哪里知道,这把激光枪只是讨好凯洛格的富商随便采买的,放在他们那个世界,只是威力最普通的大众武器。   不知情的齐明远验证了激光□□武器后,就知道自己今天肯定是回不了家了。   研究院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之后要上报这件事情,上交这把激光枪,还得寻找寄快递的人,各种事情加在一起,肯定还是要加上几天班了。 第85章 [VIP]   齐明远作为军事研究院的所长, 平常也没少往上面汇报研究成果。   但是这次的情况实在是太特殊了,以至于他拿着激光枪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后,还在办公桌前面呆坐了好半天, 思索自己应该怎么写这份报告。   最后齐明远还是决定照实报告, 也不知道寄快递的人是从哪里弄出来的激光枪, 这件事情肯定不能就这么简单的就算了,怎么着都得把寄快递的人找到。   虽说目前看来,对方既然把激光枪送到研究院里来, 那就证明对方的出发点是好的。   不过对方在信里说的话是在太奇怪,他(她)说激光枪所用的那个蓝色的能源石, 并不是地球上的产物。   事实证明那块蓝色的能源石在装到枪身上后,确实能够当做这种武器的能源载体使用。   问题就是人类航天事业也发展近一个世纪了,人类整整踏足过的星球, 还是只有月球这一个,人类倒是从月球上带回了一些矿石和土壤。   研究表明这些矿石和土壤确实有着一些独特的特点,但是这些从月球上来回来的东西里面,绝对没有摆在齐明远面前的这种蓝色矿石。   在这把小小的激光枪背后,值得让人深究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齐明远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只等寄希望于上面的人找到寄快递的人后, 来替他接惑了。   不过就齐明远现在坐的这个位置,等到真的把人找到了, 或许也会因为这件事情的保密程度过高,从而完全不对他透露后续的一切事情。   国家机器的效率自然是没得说的, 齐明远这边前脚刚把激光枪的事情报上去, 一个小时后,云景的生平资料就已经放在国家首脑的桌子上了。   云景的背景很简单, 土生土长的s市人,s市医院里有她的出生记录,她从幼稚园到大学的学籍都很清楚,资料详细到她小学三年级在学校运动会中,得到了跳远第三名的记录都有。   这二十几年云景的照片也没有任何异常的,小姑娘没有整过容,十五岁后就一直长那个样子,所以可以完全排除境外间谍冒名顶替的可能性。   不过国安局的网警收集完云景的信息后,也是马上就注意到了她账户上的异常,在两个月前,她的账户上突然多出了一笔大额转账。   细查之下,很快就查清楚了,这是云景之前在拍卖行寄拍了一批拍卖品,这笔转账就是拍卖所得。   只要找到了一个突破口,顺藤摸瓜之下,云景一家人的账户信息都被网警给摸透了,她的母亲云初过去几十年账户上所有超过百万的转账信息,都被捕捉到了。   最后大家发现这一家人还真是不简单,明明看信息祖上也不是什么显赫之家,也不像是有多少传家宝的门第,这几十年里,这一家人或拍卖行拍卖,或者古董店寄卖,还真是卖出了不少的宝贝,交易金额高达好几个亿。   国安局的人细查了云景一家人的消费明细,发现这一家人虽然有钱,但是并没有多少笔大额开销,近几年最大的一笔,就是在s市的大学城买了一套房子,其他的就是几千、几万的小额开销,交易对象大多都是超市的供货商。   很显然,云景一家的消费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等到国安局把这一家人的底细都摸清楚后,倒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第一个就是这一家人中的大儿子,大学之后,没有任何的就业、置业信息,但是他的银行卡是有消费记录的,所有的消费大多都在清县,偶尔还会有几笔网购消费。   然后就是云景的父母半年之前参加了旅游团的环球旅行,然而环球旅行刚过了没几站,两人就脱团了,前段时间两人的消费明细显示他们在瑞士的阿尔卑斯山附近。   更多的情况就不知道的,这件事□□关重大,云景上交激光枪的行为,也让领导人觉得她的目的并不坏,所以对于云景,他采取的方式是让国安局的同志先去清县了解情况,然后再考虑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和她交流。   就这样,在了解了大概的情况后,国安局派了两个人,去清县云景一家人的情况。   两人到了清县后,直接去了派出所,把云景一家的调出来之后,又去了云景家开的超市。   国安局的两人上午就到了清县,下午就摸清楚超市的情况,总的来说云景家的超市没什么特别大的问题,就是这销售的货物略微有些偏高。   按照超市的面积和人流量来说,云景日常朝供货商采购的货物,超过了超市日常销售出的数量不少。   不过他们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还没去超市的仓库看过,所以也不能排除是超市堆货过多的原因。   两人在超市踩过点后,又开始在县里打听起了云景一家人的情况。   其实清县这么一个小县城,平常生人很少,都是在一条街上做生意的老邻居,这要是放在平时,陌生人这么打听云景的情况,其他人早就该意识到不对了。   然而现正过年,镇上的生面孔简直不要太多,各家各户的媳妇子,女婿,都在街上晃悠,国安局的这两个人混在里面,还真没有引起大家的主意。   而且因为两个人主要打听的是云景的情况,这就更加正常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主要还是因为云景今年都二十三了。   这个年纪放在大城市不算什么,也就是刚毕业工作的年龄,   但是云景既然回到了清县了,那么在县城里面,向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只要不念书了,那下一步就该是谈恋爱成家了。   云景家里的条件放在县城里那是数一数二的,虽说上面有个哥哥吧,但是哥哥都在外地成家了。   县里的人想的是,就算云初两口再偏心儿子,这儿子既然都在外地成家了,那他们在县城里的这么大一座别墅,再加上一个超市,就合该落到女儿头上了。   说句不好听的,就云景的这个情况,那满县城的小伙子,那还不是随她挑,要是再遇到那种家里有两兄弟的,直接让他上门说不定人家都会愿意。   这不是年关了吗,在外面工作的年轻人都回来了,这就导致一些人的心里活泛起来,那些觉得自己的儿子配云景还是配的上的,所以可不就得托人打听云景家里的详细情况嘛。   原本这种事情是可以直接托和云初和湛云霄相熟的人直接打听的,这不是老两口出国旅行了,云景也去市里过年,没在家嘛,所以这打听情况就只能找云景家附近的街坊打听了。   这才短短一两天,超市旁边面馆的老板已经送走了三波打听情况的人了。   按照他们的话说——现在云景这个小姑娘可成香饽饽了。   最后国安局来的两个人很快就摸清了云景在本地的情况。   这一家人身上确实有着一些问题,那个邻居街坊口中在外地定居的大儿子,也就是湛元晨,明明上一次的消费还是清县的快餐店,他在外地生活的这几年,几乎所有的消费地点都是清县,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不过依照上级对云景的重视程度,两人也不能稍微查出一点问题,就把人抓起来,直接拷问。   两人收集完消息后,回到住所就开始跟上级报告情况。   国安局的领导把下属查到的信息报告上去后,上面很快就下了指使,让他们抓紧时间,赶紧去市里找到云景,用不会引起她抗拒的问话方式询问这把激光枪的来历,最好是能够弄清楚这把激光枪是何人研发出来的,还有那种激光枪需要的能源石,都要打探清楚。   领导人特别叮嘱了,让国安局的人态度一定要好,不能把对方当间谍和犯人对待,国安局你那些高压手段一律不许用,就算对方的态度不够配合,也不能强迫她,要采取怀柔政策。   得到上面的指示后,国安局的两人休息一晚上后,又一大早开着车往市里赶。   然而两个人赶到云景在市里的住所后,发现开门的是江曦。   江曦的情况国安局也掌握了,云景的朋友,两人之前是同居人的关系。   江曦见两个陌生人来找云景的时候,心里的第一反应是戒备的,然而对方出具了证件后,江曦就只有问什么答什么的份了。   不过实际上他们也没有问什么,只是想见一见云景罢了。   江曦一脸迷茫地摇了摇脑袋:“她不在,她家里有事,今天一早就回清县了。”   国安局在外面走动,工作证件上写的也不是国安局,而是警察证。   这一大早警察上门找人,实在是很难让人不多想,江曦担心云景出事,连忙问道:“警察同志,是不是我朋友出事了?我早上起来她就走了,她早上五点多给我发了一条消息,说她有急事要回家一趟,会暂时失联一段时间。”   江曦这话一出,国安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心里只叫苦。   早知道云景今天要回清县,他们就不跑这一趟了,老老实实在清县等着多好。   然而今天白跑这一趟已经成为了事实,两人心里就是再苦恼,这会儿也得笑着和江曦解释道:“你朋友没出事,我们是有些事情需要找她询问情况,既然她不在,那我们也不多打扰了。”   江曦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再三询问,确定云景没出事,也没摊上什么事后,她才总算是放下了心。   然而被江曦惦记着的云景现在已经没在清县了。   当然了,云景这会儿在清县的原因只有一个——昨天晚上木门出现了! 第86章 [VIP]   被木门拖回超市的时候, 云景心中很是庆幸——还好她昨天回到房间后就把所有的购物袋都放到储物戒指里面了。   越野车虽然还在地下车库停着,但是那是云景自己的车位,想停多久停多久。   云景也不怕江曦发现, 她平常通勤是地铁和公交车, 几乎没有什么需要去地下车库的时候, 所以她很难发现云景走的时候没有开车走。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被江曦发现了,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大不了云景就说自己走的时候起得太早,太困了, 为了安全,是坐的高铁回去的。   因为云景人没在房间,昨天买的东西也都不见了, 所以今天早上江曦收到她消息的时候,是一点都没有怀疑过。   江曦送走两位警察同志后,又不放心地给云景打去了电话,然而不管她怎么打,提示都是对方不在服务器。   虽然云景一早就在信息里说了,自己有事要忙,可能会失联一段时间, 但是等到江曦真的联系不上人了,心里还是很担心的。   然而要问云景现在在哪里去了, 就不得不提一下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了。   昨天晚上云景原本躺在床上看综艺看得乐呵得不行,然而木门什么征兆都没有, 就这样出现了。   云景无奈之下, 只能换个地方刷综艺了。   当然了,需要云景头疼的事情也不是没有, 就是她明天早上出门的时候,要是不巧正好碰到李奶奶,该怎么和她解释自己只在市里待了一天,就又回来了的这件事情。   眼下就是年关了,上次湛元晨叫云景和自己一起过去过年被她拒绝的时候,就已经和云景说过了,临近年关,那边的事情很多,湛元晨作为后勤,要负责给纪家军置办年货,还得给那些大大小小将军的家眷准备年礼。   这些事情原本应该是纪乔乔的嫂子准备的,但是她之前和纪家的所有家眷,一起被糊涂皇帝抄了家,在官府的人闯进将军府的时候,就带着一双儿女投缳自尽了。   现在纪乔乔的哥哥身边只有一个侍妾,大业未成,他暂时也没有再娶的想法,所以这些年将军府的一应事务,大多都是纪乔乔和湛元晨两口子负责的。   总之就是湛元晨年关一般都得忙上一段时间,到时候可能会因为白天太累,而错过木门出现时的铃铛声,所以他直接让云景不用等他。   相应的,上次回去的时候,湛元晨买空了清县好几家烧烤店的备货,走的时候还没忘带走一大堆的调料,想着回头或许可以让府里的厨师再精进一下厨艺。   十点过十分湛元晨都没出现后,云景就知道他今天应该是不会过来了,毕竟他以前每次都是木门一出现,他就会立刻跑过来进货。   少了湛元晨这个固定顾客后,云景就做好了今天一个客人都没有,她自己待在仓库里枯坐一晚上的心理准备。   然而云景并没有偷成这个懒,木门刚出现没多久,她就迎来了自己的客人,还一来就是两个。   一个是程丹巧,她这都是老熟人,两人见面已经能够熟捻的互相打招呼问好了。   在程丹巧后面走进来的客人就是个生面孔了。   对方一身湘妃色的织锦大袖衣裙,外面还罩着一件银白色的薄纱外衣,比这一身衣服更好看的,是穿着这一身衣服的主人。   要说起来,云景的长相就算是很不错了,她以前念书的时候,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是校花,哪怕是到了大学,大家的审美很难统一的情况下,她也是能够和一个同学并列校花的存在。   可以说云景长得虽然没有夸张到扔到娱乐圈也能艳压群芳,但是放在普通人里面,她绝对是鹤立鸡群,能够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的存在。   然而就算是这样,在今天的这位客人的面前,云景还是只有自惭形秽的份。   那是一张怎么样的脸啊,用倾国倾城,国色天香来形容对方,都有些太俗气了。   倒是洛神赋你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还稍微能够形容出对方的两三分的飘然之姿。   见惯了不少没人的云景都已经被美人的逆天美貌给震住了,程丹巧就更加不用说了,孩子看清楚身后人的长相后,直接就愣住了,橡根木头似的戳在云景身边,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在程丹巧眼里,话本里面的神仙妃子,也不过就是这种颜色了。   仓库里的三个人心思各异,最后是离木门最近的白昭昭最先出声。   白昭昭姿态优美的朝云景福了福身子,然后柔声问道:“请问前辈,此间是何处?”   和迷迷糊糊遇到木门的程丹巧不同,白昭昭在推开木门之前,就已经在心里做了不少的猜想。   介绍一下白昭昭的身份,苍梧派掌门亲传弟子,年轻修仙一辈中的佼佼者,年仅十八岁,就已经领悟到了剑心,被修真界的前辈们称为千年一遇的奇才。   在推开木门之前,白昭昭因为意外,被卷进了一处上古秘境,也不知道是哪位大能前辈留下的秘境,秘境里面各种高阶妖兽层出不穷。   白昭昭被卷入秘境的时候,就被迫和同门师弟妹们分散开了,这处秘境空间巨大,她朝着一个方向走了足足三天,一个同伴都没有遇到,倒是杀了六七头高阶妖兽。   作为修真界年轻一辈的战力天花板,白昭昭又是苍梧派掌门最看重的关门底子,这次她带着师弟妹们下山历练的时候,她的师傅也给了她不少的法宝防身。   要不是靠着那些防身宝具,白昭昭也不可能在高阶妖兽的车轮战下活到现在。   这个秘境实在是蹊跷,里面出现的妖兽很多都已经在修真界销声匿迹了。   白昭昭是个剑修,剑修又是众所周知的穷。   哪怕她已经享受着门派最好的资源,但是她现在的身家,还是比不上那些丹修、器修的零头。   一直都很穷的白昭昭在遇到第一头高阶妖兽的时候,就自动在心里把对方换算成了灵石。   最后白昭昭得出的结论是——就这一头妖兽身上的所能够得到的炼器材料,就足够她把她的宝贝清陌剑从里到外的修复升界一次了。   那些器修都是黑心肝,每次替他们修复本命剑,都要掏空他们这些剑修手里的灵石。   天知道白昭昭作为修仙界年轻一辈中的标杆,修炼至于兢兢业业的接任务,进秘境,都是为了替自己的本命剑挣修复的灵石。   这些放在外面会引起无数修真者哄抢的高阶妖兽,在秘境里却是到处都是,白昭昭遇到第一只的时候,无疑是惊喜的,但是遇到第二只的时候,惊喜之余,就有些心惊。   等到三天过去,遇到第七只高阶双头魔蛟的时候,白昭昭就只能在心里叫苦了。   这三天白昭昭靠着自己的超群拔萃的剑技,和储物袋里的各种符咒和防具,勉强能够把高阶妖兽斩于自己的剑下。   但是经过三天的消耗后,白昭昭储物袋里的符咒和防具消耗的消耗,破损的破损,都已经用得七七八八了。   最后这只双头魔蛟,白昭昭用尽了自己浑身的灵力,也只能和对方打个平手,最后魔蛟重伤而逃,她自己则是灵力耗损过度,也没有了追上魔蛟,彻底斩杀对方,以绝后患的把握。   白昭昭在秘境里面找了三天,都没能找到秘境的出口。   这处秘境实在是凶险异常,作为修真界年轻一辈中战力天花板之一的白昭昭对付这些妖兽的时候都已经这么吃力了,就别说被她带出来历练的那些师弟和师妹了。   白昭昭在秘境里面带着越久,心中就越发承重,她怕师弟师妹们应付不了秘境里面的妖兽,最后会死伤大半。   而且白昭昭自己的灵力消耗得实在是太厉害了,她担心师弟妹们的同时,也担心自己现在的这个情况,要是这会儿再冒出一只高阶妖兽,她十有八九也应对不了了。   或许,她这次真的无法活着离开这处秘境了。   一旦意识到这一点后,白昭昭就不由得心里发凉,她这次带走了门派三分之一的年轻弟子,他们要是都折在了这个秘境,那他们苍梧派在年轻一辈中几乎就没有什么出众的弟子了。   木门就是在白昭昭替门派忧心的时候出现的,对于这个突然出现在山壁上的木门,她并没有冒然闯进去。   白昭昭稍微猜想了一下,觉得木门后面既有可能是秘境的出口,也有可能是另一处更加凶险的幻境。   门里肯定是有危险的,但是现在不止是白昭昭自己有性命之忧,在秘境里面,还有她的师弟和师妹,最后还是想要尽快突破这处秘境的想法占了上风。   最后白昭昭还是握着自己的本命剑,毅然决然地拉开木门走了进去。   白昭昭都做好了自己推开门之后,会有许多妖兽扑上来的准备了,但是木门打开后,她设想中的所有危机都没有发生,木门里面只有两个小姑娘。   白昭昭随便扫视了两眼,就得出了一个结论——门内的这两个女孩子,看起来都是毫无根骨,体魄虚弱的普通人。   确定面前的这两个人弱小到自己一巴掌就能把她们拍死的程度后,白昭昭就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不过因为不能排除对方特意伪装的可能性,所以白昭昭并没有收回自己的本命剑,而是把本命剑提在身侧。   白昭昭相信,以自己的身手,绝对能够在屋内这两人动作之前,立刻把她们捅个对穿。 第87章 [VIP]   “前、前辈, 你是在叫我吗?”   云景反手指了指自己,不是很能接受这个一听年纪就不小的称呼。   云景心里所能接受的最低底线,就是接受小屁孩叫自己阿姨, 前辈这个称呼听起来属实是给人一种辈分很高的感觉。   然而在白昭昭心里, 云景和程丹巧这种看起来身上毫无灵力的凡人, 能够在这异常凶险的秘境里活着,并且外表看来丝毫不见半分狼狈,光这一点就已经很厉害。   要知道白昭昭在秘境里面待了三天, 已经穿坏了四套苍梧派的弟子服,都是和妖兽打斗的时候被兽爪撕坏, 亦或是被带着毒液的妖兽腐蚀坏的。   白昭昭现在身上穿的法衣,是她一个不差钱的丹修朋友送给她的,这种看起来华丽飘逸, 其实没多少防护能力的法衣,一向不符合她的喜好,收到这套衣服后就被她扔在了储物袋的最下面。   要不是现在白昭昭储物袋里实在是没有其他能穿的衣服了,她也不会选择穿着这么一身招摇的衣服。   然而云景不知道这些事情,只觉得自己今天遇到的这位新客人看起来真是气质出尘,让身为颜狗的她不由得晃了好半晌的神。   然而被大美女叫前辈,属实不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   白昭昭十分敏锐的捕捉到了云景脸上那瞬间的诧异, 当即笑着改口道:“不知道姑娘如何称呼,能否告诉我这里是什么情况, 抑或是姑娘你是否知道离开这处秘境的办法。”   云景接受位面超市也有一段时间了,她已经习惯了刚到的客人, 因为还不了解情况, 所冒出的各种猜测。   云景一点都没被白昭昭的问话影响,而是自顾自地给调转了话头, 给她介绍起了位面超市的情况。   同样的话语,程丹巧之前就已经听过一遍了。   程丹巧上次到这里,还未自己的未来而忧心,现在她因为云景的帮助,不但解决了自家的危机,还有了一笔还算不错的身家,所以她这会儿倒是能够好整以暇站在一旁,从容地观摩白昭昭的诧异和震惊了。   白昭昭自认为经历过很多事情了,但是在听云景说清楚情况后,饶是深陷高阶妖兽群中都能从容不迫的她,此时的表情也有些绷不住了。   作为修士,白昭昭自然知道在自己生活的世界之外,还有其他世界的道理。   对于普通凡人来说,他们这些修士就是其他世界的人,对于他们这些修士来说,飞升后就能在神仙生活的上界生活。   但是白昭昭不知道,在其他的世界里面,还有云景生活的这种世界。   云景的存在,仓库的存在……这所有的一切,白昭昭都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消化得了的。   好在云景也没有催她,而是给足了她时间。   在白昭昭重建世界观的时候,云景还伸手递了一杯鸳鸯奶茶给她。   除此之外,云景还从储物戒指里面去了好些吃的东西出来。   烧烤、鸭脖、旋风土豆,包浆豆腐,都是云景储物戒指里面的存货。   程丹巧上次过来的时候,只喝了一杯奶茶,就急忙回去拿东西了,这会儿她看到云景摆在桌子上的众多食物,直接长大了嘴巴。   程丹巧生活在一个铁器十分珍贵的世界,程家唯一的铁器就是菜刀和锄头,连口铁锅都没有,平常做饭都是用陶釜。   陶釜脆弱,烹饪的时候容易被烧裂,所以烹饪的时候多采用炖煮的方法。   至于程丹巧平常烹饪食物所用的调料,那就就更少了,就是一些种在自家菜地里的葱姜蒜,连酱油和醋这种调料都不太放。   倒也不是没有,程丹巧他们隔壁村就有一户人家会做酱油,和镇上相比,那家人的酱油卖得倒也不算贵,五文钱就能买到一小陶罐的酱油,醋虽然价格贵一些,但是在镇上也是能买到的。   粮食铺子里面也有其他调料卖,花椒、辣椒,五香粉什么的,这些调料的价格就很贵了,几十文才能买到一小包,程家从来就没有买过。   可以说程丹巧活了十几年,就没有吃个什么好东西,村里有人办宴席的话,那菜色能够好一点,不过粮食很贵,乡下人朴实,一到这种时候,稍微要面子一点的人家,都是户主带着一个孩子去吃,几乎没有一家老小都去吃的。   每到这种时候,程家都是程父轮流带着家里的孩子去,以前程丹巧一两年还能轮上一次,等到侄子辈出生了,她就自己主动退出了这项竞争。   然而程丹巧去过的那些筵席里面,没有任何一道菜能够和云景拿出来的这些食物相比。   那时候村里的筵席,可不想现代的筵席这么丰盛,一般来说,菜里能够有一条鱼,一道肉菜,就算是很不错了。   那种一桌筵席上,鸡、鸭、鱼、肉,样样都有的情况,只存在那种生活在镇上的富裕人家,一般人家能凑齐两样就差不多了,样样上齐那可舍不得。   云景从储物戒指里面拿出来的食物,那都是她挑着吃过后觉得味道非常不错的店铺买的。   因为一直放在储物戒指里面,所以好多食物拿出来的时候还冒着热气,闻着就更加不用多说了。   见程丹巧都忍不住直咽口水了,云景递了一杯奶茶给她后,笑着招呼道:“吃吧,等会儿就凉了。”   得了云景这句话,程丹巧再也忍不住了,她朝云景说了句谢谢后,当即伸手拿起了一串牛肉,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白昭昭早就辟谷了,不用食用饭菜了,所以面对这一桌子的饭菜,她倒是没表现出什么异色。   不过白昭昭面色淡定,心里并不是一丝波澜都没有的。   白昭昭一直觉得自己自控能力惊人,并不比那些佛修差,然而现在她看着程丹巧大吃大嚼着桌子上的这些食物后,她的口腔里竟然也开始不由自主地在分泌唾液了。   想要进食的欲望太过强烈,白昭昭只能安慰自己,或许是她之前灵力消耗过度,现在她的身体缺少灵力了,所以就开始涌现出一些属于凡人才有的欲望了。   只能怪程丹巧实在是太过分了,她吃东西就吃东西吧,为什么吃的时候,还非要做出那么夸张的面部表情,   程丹巧要是知白昭昭心里正在吐槽自己,肯定会觉得冤枉。   她作为一个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村姑,云景拿出来的这些美食,都是她以前从来没有尝过的,所以她所有的反馈,都是最真实,最从心的,一般人吃到好吃的食物时,忍不住喟叹两声,或者赞叹几句,这不都是最正常的反应吗?   云景不知道白昭昭的内心活动这么丰富,只是看她半天都不动面前的食物和奶茶,不由得出声劝了劝:“你尝一尝,这些食物我之前都尝过,都是好吃的。”   白昭昭身上还是有些包袱在的,对于云景的劝说,她并没有马上妥协,而是面露难色的挣扎道:“可是这些凡间食物吃了除了能够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外,对我们这种修士的修行并无半分益处,吃的多了,杂质堆积在身体里,于修行有碍。”   白昭昭记得隔壁玄音宗的一位前辈,据说原本也是惊世绝伦之才,就因为耽于口腹之欲,卡在化神期已经七百年了。   这也是正常了,再有天赋,根骨再佳的修士,想要提升自己的修为,也只能日复一日的精进自己的法术,锤炼自己的体魄。   那位前辈据说对修炼十分的懈怠,平生最爱到处寻摸好吃的,能够晋级到化神期,就已经是他得天独厚的天赋使然了。   一想到这些,摆在白昭昭面前的美食,都变成了穿肠毒药。   也是在这个时候,云景才意识到,自己的这位客人竟然还是来自修真世界的人。   云景的母亲云初以前倒是也接待过修士,但是那时候云景太小了,还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当时那位修士是和她母亲买了很多网络小说,之后她母亲就没有再遇到过修士了。   云景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接受超市短短半年多的时间,竟然就遇到修士。   修真界的人寿命长,动不动就是几百一千岁的,随便闭个关,就是几十年,所以在位面超市的客人中,可以说是最稀少的了。   云景恍然大悟:“原来你是修真世界的,难怪长得这么好看,听说你们这些修真界的,男的帅、女的美,一个长得丑的都没有?”   白昭昭虽然还没有彻底弄明白位面超市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但是就她基本的修养而言,她还是挺乐意回答云景这些问题的。   “能够修行的人,都必须有根骨,加上我们修士需要日夜吞纳天地间的灵气,身体里杂质较少,所以长相确实要端正一些,而且要是有修士对于自己的长相不满意,也能找丹修替自己炼制丹药,很多女修就算本身长得已经很好看了,还是喜欢找丹修买美颜丹、美体丹,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见过的修士,长得确实都还不错。”   听白昭昭说完后,云景只能一脸羡慕的感叹道:“真羡慕你们,身体好,随随便便打死一头牛肯定没有问题,想要变美随便吃点丹药就行了 ,不像我们,想变的更美,得化妆、整容,想变瘦,还得减肥。”   白昭昭不知道为什么在云景心里,身体好就是可以打死牛,但是她确实通过探查发现了,云景身体并不康健,看着好像是先天不足所致,所以等她一脸艳羡的感叹过后,她直接说道:“你是想让身体变好一点吗?我手里正好有锻体丹,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两颗。” 第88章 [VIP]   “啊……”   白昭昭这话一出, 云景直接就愣在了原地。   说实话,在知道白昭昭是2十有八九的人后,云景确实动过和她以物换物的念头。   那可是牛逼轰轰的修仙世界, 好东西多得数不清, 云景能不动心才怪呢。   然而云景怎么都没有想到, 白昭昭为人竟然这么实在,都不等她斟酌好言辞提出请求,她就主动说要送丹药了。   事情的发展太过出人意料, 云景也没反应过来,只能瞪着眼睛有些语塞道:“真、真的吗?那谢谢你了。”   白昭昭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这有什么, 不过是最普通的锻体丹罢了,一块中瓶灵石就能买一瓶,我手里的这些还是别人白送的, 这玩意儿我留着也没太大的用处,你要的话我就送给你好了。”   锻体丹作为低级灵丹,一般都是炼气、筑基的修士用的多,对于修真界大部分的丹修来说,属于是简单易上手的丹品。   白昭昭已经金丹巅峰了,这锻体丹对于她来说,已经是半点用处都没有了。   她储物袋里之所以还有这种普通的丹药, 也只是下山的时候随手从桌子上拿的,是替她的师弟师妹们预备的。   都说熟人多了好办事, 这一点在修真界一样适用。   白昭昭最好的朋友是个丹修,还是丹修中的后起之秀, 她炼制的丹药不管是什么等级, 都会比其他丹修的丹药品质优越一些。   有一个丹修好友,对于白昭昭来说, 就相当于身边有了一条金大腿,她缺灵石的时候,只要开口,好友总是会随便扔给她满满一储物袋的灵石。   附带的,还有外面需要花上大把大把灵石购买的各种丹药,白昭昭都可以不花一颗灵石就得到。   当然了,这些丹药也并不是全然免费的,至少白昭昭平常找到的所有可以用来炼丹的材料,也都是无偿给好友留着的,只有那些对方用不着的材料,她才会选择卖给别人。   有时候好友炼丹需要什么特殊的材料,就算是白昭昭手里没有,也会想办法去别处给她找,所以她们两应该算是互相替对方解决难题的关系。   不过就因为有这么一个豪横的朋友,白昭昭一个贫穷的剑修,储物戒指里面才会有着许多的丹药。   锻体丹、回灵丹,寿元丹、就连女修士喜欢的美颜丹,白昭昭的储物袋里也有不少,都是她的‘金大腿’给她丹药的时候,一股脑打包塞她手里的。   对于这些自己用不着的丹药,白昭昭以前是转送或者转卖出去的,这次因为她下山历练有些匆忙,好友急匆匆地给她送来的丹药,她都还没有来得及处理,所以储备还十分的充足。   就冲云景提供了一个地方,能够让连着三天都没能睡个囫囵觉的白昭昭稍微休息一下这一点,就足够让她主动拿出一瓶锻体丹出来作为谢礼了。   白昭昭并不是那种光说不做的人,所以她半点犹豫不舍都没有,直接伸手往系在腰间的储物袋一抹,随着一道白光闪过,她素白的手心里就多了一只白玉质地的小玉瓶。   虽然先前白昭昭说的是给云景两颗锻体丹,但是这还没开封的整瓶丹药,要是拔开塞子倒两颗丹药出来给云景的话,看起来还是太过磕碜了,所以白昭昭想了想,直接把整瓶丹药都递给了云景。   把丹药送给云景的时候,白昭昭不忘提醒道:“这一瓶里面有二十颗锻体丹,就你的这个体质,一天一颗,连续吃上五天,应该就能拥有比普通人稍好一些的体质了,这丹药虽然能够改善体魄,但是也不能多吃,你也不要贪多,吃多了容易吃出满身的腱子肉,你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又不是体修,太壮硕了可不好看。”   云景顺着白昭昭的话,想了一下,最后脑子里面浮出来的画面,就是金刚芭比,一想到自己变成那个样子的画面,她就不由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云景一脸虔诚的接过丹药,连忙保证道:“你放心,我不会多吃的,我的体质能和普通人一样就行了,我又不想当大力士,只要能改善我的先天不足就行,我绝对不贪心。”   听云景这么说了,白昭昭也放心了,难得在妖兽堆里短暂的脱开身一会儿,想到天一亮木门就会小时,她抓紧了时间原地盘腿坐下,想要回复一下灵力。   然而白昭昭手上捻了一个决后,发现仓库里面竟然一丝灵气都没有。   这意味着她在这里呆着,也只能回复一些体力,根本回复不了灵气。   出发时带来的回灵丹白昭昭已经吃光了,这意味着等到木门消失后,她就会以现在这种不佳的状态,对上秘境里的那些高阶妖兽。   白昭昭并不是盲目自信的人,知道按照这个情况下去,自己最多还能够扛住一次妖兽的攻击,她这次恐怕真是要九死一生了。   意识到自己十有八九是不能活着离开这处秘境以后,白昭昭的观念可以说是扭转得很快了。   就在那么几秒的时间里面,白昭昭的心态就从卷王转换成了佛系。   想着自己都不知道还能活几天了,白昭昭再看向桌子上的食物时,也就不再压抑自己心里进食欲望了。   人都要死了,还在乎进食会堆积的那一点点杂质干什么?   然后云景和程丹巧就看到了一个很神奇的画面——从出现开始就表现得很高贵、很飘逸出尘的白昭昭,用一种生无可恋的表情,抓了慢慢一手的烧烤,吃了起来。   一口烤肉下肚,白昭昭心中更凄然了,这凡人的食物,为什么能够这么好吃!   白昭昭出生的时候,就因为根骨奇佳被她的师傅带回了苍梧派,从懂事起她的生活就只有修炼,这要是她明明年纪尚小,却能稳压年轻一辈所有修士的原因。   白昭昭是个卷王,她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他时间全部用来精进剑技,顺利筑基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吃过任何饭食。   其实苍梧派是有饭堂的,门派里面那些还在炼气期的弟子还有进食的需求,不过苍梧派的厨娘是白昭昭的师傅去凡间除妖的时候,救下来的凡人婶子。   因为对方的家人都被妖兽残害了,也没有个栖身的地方,所以被白昭昭的师傅带回了苍梧派。   凡人婶子做饭的手艺很一般,不过大部分修士是不在意口腹之欲的,可以说入口的食物越难吃,越有助于帮他们稳固道心。   然而一向不在乎口腹之欲的白昭昭,直接被这一口烤肉给弄破防了。   白昭昭觉得自己可以理解音宗的那位前辈,为什么会为了美食耽误修炼了。   吃到好吃的食物时,确实会让人心中觉得很满足。   白昭昭恶狠狠地咀嚼着嘴里的烤肉——可恶,明明这烤肉这么好吃,自己却马上就要死了,这是一种多么让人绝望的事情。   这烧烤虽然好吃,但是多吃几口后,就觉得嘴里有些干了,所以白昭昭没有多犹豫,直接捧起云景先前给的奶茶猛地喝了一大口。   一口奶茶下肚,本就破防的白昭昭直接没忍住流出了眼泪。   见一旁的云景和程丹巧都愣愣地看着自己,白昭昭抬手抹了抹眼泪:“呜呜,这种饮品实在是太好喝了,我这是感动的泪水。”   “额……”   云景看着白昭昭通红的眼眶,心里不由得大呼造孽,这么近距离地看到美人催泪,真是一个会让人觉得心疼的画面。   云景想到白昭昭刚才给自己的丹药,柔声问道:“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问题了?你要是愿意的话,或许可以和我说一说,我或许能够帮上你的忙。”   云景这话一出,程丹巧也连忙在一旁帮腔道:“没错,云姑娘可厉害了,肯定能够帮到你的。”   白昭昭自然是不可能把云景的话当真的,云景生活的这个世界,半点灵气都没有,她一个凡得不能再凡的普通人,如何能够帮她解决眼下的困境?   白昭昭现在可以说已经是万念俱灰了,不过不奢求云景能帮上自己忙是一回事,想要找人诉说一下自己的情况又是另一回事。   白昭昭也不知道自己的分享欲为什么来得这么的突然,反正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开始说起了自己遇到的困境了。   云景对于2十有八九的认知,全都来自于小说和影视,她也想不出来白昭昭话里的高阶妖兽到底有多可怕。   不过白昭昭遇到的难题,不就是那些会攻击她的妖兽吗?   云景激动地拍了拍桌子,一脸兴奋的说道:“你别说,你还真别说,我真的有办法可以帮你。”   云景扭头朝白昭昭确认到:“要是那些妖兽攻击不到你,你是不是就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找你的师弟妹他们和秘境的出口了?”   白昭昭苦笑道:“哪有那么简单,那些妖兽在秘境里面关了这么久了,也不知道多久没有见过生人了,他们闻到修士的味道就会紧追不放,不死不罢休,我现在灵力消耗过度,根本就对付不了他们,如何能够躲过妖兽的攻击。”   云景一脸得意的说道:“我手里有一样东西,叫做防护罩,高科技的东西,打开后,只要设定好防护等级,就可以隔绝所有的攻击,我这防护罩连核弹的威力都能扛住,扛一下妖兽的攻击,应该也没有问题,你要不要试一试。”   云景十分卖力的劝说道:“你试一试,要是这个办法可行的话,我就用一个防护罩和你交换一些丹药,怎么样?” 第89章 [VIP]   修仙世界来的白昭昭显然是不明白科学是个什么东西的。   不过见云景这么卖力地推销所谓的防护罩, 好像十分自信这个东西能够帮她解决眼下的困境,   虽然白昭昭此时已经有些心灰意冷了,但是一个好的修士, 在修行一事上, 绝对要拥有能够把握住任何一缕生机的敏锐直觉。   白昭昭并不是一个自大的人, 所以对于云景的提议,她也没有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而是让她先把那个防护罩拿出来让她看一看, 要是真的能够有用的话,她可以把自己储物袋里所有的丹药都交给她。   云景一听这话, 瞬间来了劲,当即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个防护罩出来,把防护等级和防护范围调整到最高等级后, 她把防护罩交给了白昭昭。   因为不确定把防护罩装到白昭昭身上的储物袋后,这防护罩是否还会起作用,所以云景还问程丹巧要了她系腰上的荷包,把防护罩装到荷包里,让她系在腰上后,云景鼓励道:“你回去试试,看看我这防护罩好不好用, 要是确定有用了,你再拿丹药给我。”   白昭昭对这防护罩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信任, 她心里也担心自己一离开这扇木门,就会被秘境里的妖兽撕得粉碎。   然而白昭昭也明白, 自己不可能一直躲在云景的仓库里面, 她早晚都是要回去面对秘境里的那些妖兽的。   要是这个防护罩真的能够起作用的话,那说不定自己真的能够从这秘境里逃出生天。   抱着这样的想法, 白昭昭咬了咬牙,提着自己的清越剑挺胸打开木门走了出去。   也是白昭昭运气不好,在木门附近,正有两头妖兽在徘徊。   这两头妖兽估计是闻着白昭昭之前的留下的味道找来的,之前和她打了一架的那只妖兽,也不知道是被这两头妖兽赶走了还是怎么的,暂时还没有看到影子。   白昭昭刚从木门里出来,就和两头妖兽撞了个正着。   白昭昭心中暗道要遭,她反应很快,立即就握住了木门的门把,保证要是防护罩不起作用的话,她能够立马打开木门逃回仓库。   两头妖兽几乎是在白昭昭出现的时候就立即锁定了她,两头妖兽嘶吼着朝她扑了过来。   白昭昭浑身的神经都绷紧了,此时她甚至有些懊恼自己的五感实在是太灵敏,灵敏到能清楚的看到两头妖兽嘴里因为飞扑而横飞的唾液,以及能够十分清楚的闻到妖兽嘴里的腥臭味。   然而妖兽飞扑的动作在离白昭昭三米远的地方停滞了,他们扑过来的时候,防护罩被激活了。   两头妖兽因为飞扑过来的力道太大,直接被防护罩反弹了回去,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高阶妖兽是有一点智力的,两头妖兽被防护罩弹出去后,并没有继续徒劳地进攻,而是站在远处试着用妖焰攻击防护罩。   防护罩的存在类似于白昭昭这个世界的结界。   众所周知,结界是可以用外力打破的,苍梧派的护山结界就是由已经陨落的两位渡劫期大能布置的,据说在护山大阵的加持下,能够抗住渡劫期大能上百次的全力攻击。   如今修真界人才凋敝,到达渡劫期的大能不足十名,这些大能大多都在闭关,想要赶紧勘破天机飞升,已经鲜少插手俗事了,都是自家门派的定海神针,代表着门派的实力。   这样的大能,自然是不会闲着没事去攻击别人门派的护山结界。   如今妖族的妖皇和魔族的魔尊,实力也就只有渡劫前期,所以苍梧派的护山结界,还是很能给门中弟子安全感的。   白昭昭不知道云景给的防护罩威力能不能够和她们苍梧派的护山大阵比,但是见它承受了两头高阶妖兽的两轮妖焰和毒液的攻击,都还没有半点要破损的样子,她心里就略微安定了下来。   白昭昭十分惊喜的伸手摸了摸腰间系着的荷包,惊讶于这东西既然真的能够帮上自己的忙。   确认这防护罩是真的好用后,白昭昭就推开木门闪身回了仓库。   云景早就猜到白昭昭能够全须全尾的回来,对于星际世界的高科技产物,她还是很有信心的。   此时云景不由得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当时就该把铃铛多给索兰德用一次,多换一些防护罩了。   错过索兰德后,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还能再遇到星际世界的客人。   虽然还不确定这防护罩到底能够抵御住妖兽的多少次进攻,但是既然已经确定这玩意有用了,那白昭昭也不会舍不得自己储物袋里的那些丹药。   白昭昭说到做到,虽然云景只是一介凡人,身上也没有半点灵力,根本就不可能看破她储物袋上布下的禁制,看到里面的东西,但是她还是老老实实地把储物袋里面所有的丹药都拿了出来。   白昭昭储物袋里数量最多的回灵丹已经被她全部吃光了,如今只剩几个空瓶子了。   除了这几个空玉瓶外,白昭昭手里还有整整八瓶丹药,这会儿都被她拿出来摆在了桌子上。   “这是美颜丹,效果和名字一样,吃了后能让人皮肤变得吹弹可破,这是寿元丹,不过这是我朋友刚学会做的,只是低级寿元丹,一颗能够增加十年的寿元,这是上品丹药,因为炼制材料珍惜,一直是修士哄抢的丹药之一,哪怕是在和低级寿元丹,放在凡间,也能称作稀世珍宝了。”   白昭昭的好友之所以会给她准备这寿元丹,就是想着她这次带着门派中的新进弟子出门历练,少不了要经过凡间,这寿元丹在凡间可稀罕了,随便一颗,都能换得万千财宝,储物袋里带两瓶寿元丹,可比带那些金银顶用。   什么时候想变现都可以,还不占地方。   这寿元丹因为足够珍贵,所以能够享有丹药的最高待遇,即一个玉瓶只装一颗丹药。   白昭昭手里有两颗寿元丹,这就是两瓶了,加上一瓶美颜丹,两瓶培元丹,两瓶洗骨丹,一瓶回阳丹,这就是她手里所以的丹药了。   当然了,下山的时候,白昭昭手里的丹药种类是很齐全的,不过这段时间消耗了一些,之前和妖兽打斗的时候,除了回灵丹之外,她还吃了一些其他的丹药,这会儿手里的丹药种类倒是不全了。   不过就算是这八瓶,就已经很让云景惊喜了。   美颜丹云景是喜欢的,她也爱美,这种能够无痛让自己变得更加漂亮的东西,想必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会不喜欢。   不过最让云景惊喜的,还得是寿元丹。   人可以不喜欢长生,但是一定不会不想长寿。   云景自己倒还好,但是她的父母已经迈入老年了,这能够增加寿命的丹药,绝对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宝贝。   见云景捧着两瓶寿元丹爱不释手的样子,白昭昭提醒道:“这寿元丹一个人只能吃一次,低级寿元丹一颗能够增加十年寿元,中级寿元丹能够增寿五十年,高级寿元丹能够增寿百年。”   “不过高级寿元丹的丹方早就已经失落了,现在修真界最好的寿元丹,就是中级寿元丹,或许有些大能手里也有高级寿元丹,不过这种东西肯定是会当做宝贝好好供起来的,是绝对不会拿出来卖的。”   修士的生命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只要不要遇到什么要命的危机,筑基的修士都有五百年的寿元。   五百年的寿元,对于凡人来说,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但是对于修士来说,五百年也不能算长。   很多修士闭关修炼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忘记时间流失,很多时候闭关出来,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几十上百年了。   对于一些天资不足的修士来说,大限到了,晋升还遥遥无期的时候,这寿元丹就是他们最后的一丝期望。   修真界也有那种原本都要陨落了,最后却因为服用了寿元丹,而在短短五十年里成功晋升,又为自己续命一千年的例子。   白昭昭以前也得到过中级寿元丹,不过她但是并没有服用,而是转让给了门派里的一位师叔。   白昭昭还很年轻,她现在已经是金丹了,要是没有意外,她的寿命能有一千岁,服用寿元丹这种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情,她还是想要等一等再说。   白昭昭的朋友作为丹修奇才,一直以复原高级寿元丹作为目标,白昭昭对她很有信心,坚信自己再等一等,说不定就能吃到高级寿元丹。   说实话,在不知道中级寿元丹的存在时,云景觉得低级寿元丹也不错,毕竟这也能够增加十年寿命了。   但是知道这寿元丹一个人只能吃一次后,云景就觉得这低级寿元丹也不是特别的好了。   白昭昭给出去的这些丹药的价值虽然不便宜的,但是绝对抵不上一个上品的防身法器。   老实人白昭昭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这些丹药里面,最值钱的也就这两颗寿元丹了,我们交换的话,倒是我占你便宜了。”   白昭昭一脸遗憾的说道:“也是因为你这木门出现得毫无规律,不然等到我从秘境里面出去后,还可以想办法给你找几颗中级寿元丹,我这次在秘境里面得到了不少的炼丹材料,交给我朋友后,倒是可以炼制中级寿元。”   云景一听立马就来了精神:“真的吗?给你时间的话,你真的可以找到中级寿元丹?”   白昭昭肯定的点了头:“我朋友特别厉害,之前就成功炼制出过中级寿元丹,再想炼制也不难。” 第90章 [VIP]   白昭昭这话一出, 云景可以说是狠狠地心动了。   这可是能够让人增加五十年寿命的仙丹,配合着白昭昭之前给的锻体丹和培元丹,她和她的重视的家人, 健健康康地活到一百二十岁都没有太大的问题。   云景平常就没少看修真小说, 知道修真世界灵植、灵药遍地都有的同时, 也是处处都隐藏着危机的。   这要是放在之前,就算这中级寿元丹再好,云景也是不敢冒着那么大的危险往修真世界钻的。   毕竟从修真世界里随便拎一个普通修士出来, 都能轻易吊打云景这个普通人,要是遇到修为高深的大能, 更是可能对方随手一挥,她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不过现在的情况是云景手里既有防身用的防护罩,也有进攻用的激光枪和离子炮, 并且还有无数的能源石能够挥霍,就她手里那些武器的威力,要放在修真界里面,估计也是能够和那些低级修士打个平手的水平了。   白昭昭先前已经出去试过了,确定防护罩是能够抵御住外面那些妖兽的攻击的。   之前索兰德一共送了十个防护罩,她自己身上带着一个,刚才又换了一个给白昭昭, 剩下的八个都在她的储物戒指里面躺着。   云景觉得自己只要先把剩下的八个防护罩调好参数放在储物戒指里面 ,倒也是能够跟着白昭昭去修真世界闯一闯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 云景直接对白昭昭说道:“那好,等到早上我跟你一起过去, 从秘境出去后, 就麻烦让你的朋友给我炼制五颗中级寿元丹,当然了, 对于我来说,寿元丹这样的宝贝,自然是越多越好了,等到仙丹炼好后,我可以再给你一些其他的东西交换。”   其实云景是可以直接把木门上的铃铛交给白昭昭,自己在这边等的。   奈何修真世界危机重重,白昭昭又身陷险境,要是就这么把铃铛给她的话,云景也担心她要是有个什么意外,这铃铛就拿不回来了。   要是没有了铃铛,这木门就成了摆设了,别的倒也算了,但是湛元晨和纪乔乔还在旻朝呢,这要是铃铛回不来了,岂不是意味着他们一家人从此就要天各一方了?   这么做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云景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跟着白昭昭一起过去最安全,她手里有激光枪和防护罩,就算是杀不了妖兽,自保总归是没有问题。   再说这防护罩都能够抗住上百次的核保威力了,难道还扛不住那些妖兽了?   云景愿意跟着自己走,白昭昭自然是高兴的。   白昭昭原本是没想过云景一介凡人真的能够帮助到自己什么,但是在确定她给的防护罩有用后,她就改变了想法。   白昭昭觉得之前自己真是目光狭隘了,云景虽然是凡人没错,但是她既然能够拥有位面之门这么逆天的灵器,自然能够遇到很多像她这样来自其他世界的人。   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云景能够从其他世界的人手里换到一些好东西,也是正常的。   可以说云景愿意跟着白昭昭行动,就意味着能够能够让她在从秘境平安出去的可能性变得更高。   还没弄清楚云景之前给的防护罩到底威力如何,白昭昭也不敢提什么交换不交换了的,她当即摆了摆手道:   “其他的物品就算了,炼制中级寿元丹的灵药这秘境里就长着好几种,有些妖兽的灵核也能够用得上,过去后我们多留意一点,攒出炼制五颗中级寿元丹的材料也不难了,就算是没有找齐,回头从秘境里出去了,我也可以让我的好友帮着采买一些,总之只要能够从秘境里面出去,我保证给你五颗中级寿元丹了。”   当然了,话也不能说得太死了,所以白昭昭说完后,又连忙补充道:“更多的的,就只能到时候看炼丹的丹药够不够了。”   对于现在的白昭昭来说,能够尽可能的带着更多的师弟妹平安从这处该死的秘境里逃出去才是最重要的。   为此白昭昭可以拍着胸口先许诺五颗中级寿元丹给云景,到时候就算是炼丹的材料不够,大不了她就帮好友寻找各种炼丹的材料来还债就是了。   云景之前就听白昭昭说过,这中级寿元丹的材料有些难找,所以她也没有奢望对方真的能够想做糖豆那样,轻松许诺几十百来颗仙丹给她,确定自己最低能够拿到五颗中级寿元丹后,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两人商量好大致的交换条件后,也没有立马就动身。   云景也不知道自己这次去了要在修真世界待多久,所以很多事情都得先安排好了。   还有程丹巧还在一旁等着交换,怎么说她也是云景的客人,也不能直接把人晾在一边。   不过程丹巧要和云景交换的东西也很简单,就是几袋子干蘑菇和葛根粉罢了,交易起来并不麻烦。   先前程丹巧一直坐在旁边吃东西吃得开心,也没插过两句嘴,这会儿等云景忙完了,她也吃饱喝足了,两个就可以开始交易了。   因为之前云景就很喜欢蘑菇干,所以哪怕在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次遇到木门的情况下,程丹巧也用自己手里的两贯铜钱在村子里面收了不少的干蘑菇。   这蘑菇干晒干后失水严重,随便抓一把干蘑菇扔到汤里煮熟,就是半盆子,一斤蘑菇干就是老大一包了。   当然了,这都过年了,程丹巧居住的村子里的干蘑菇也不多了,不过只要手里有钱,想买东西总归是不难的。   正好冬天程树他们也不忙,所以程丹巧就给了他们一些铜钱,让他们去附近的几个村子里给她收了一批干蘑菇回来。   最后程丹巧花了差不多一贯铜钱,买了三十几斤干蘑菇回来。   也是程丹巧要得急,不然多跑几个地方,这干蘑菇的价格还能再便宜一些。   因为这些干蘑菇的种类很杂,所以程丹巧没事的时候,还把这些干蘑菇用两个大布袋子分开装了起来   其中数量最多的干香蕈是一个袋子,干木耳和其他杂菌又是单独的一个袋子。   香蕈味道鲜美,程丹巧他们平常最爱吃,所以各家各户晒蘑菇干的时候,都会优选用香菇,一些味道不如香蕈的其他杂菇,采回来就直接做来吃了,味道还能稍微好一些。   香蕈这种蘑菇看着灰扑扑的,其貌不扬,但是味道极其的浓烈,现代人工培育出来的香蕈,就叫做香菇。   香菇作为现代人常吃的蘑菇,味道自然是没得说,不管是炖汤还是包饺子,味道总是不差的,而这站在枯树干上的野生香蕈,味道就更加霸道了。   程丹巧大量购买干蘑菇的时候,家里人也劝过她,让她悠着一点,能不能够见到神人都还是个未知数,花这么多钱买这么多干蘑菇实在是没有必要。   然而程丹巧十分看得开,不过就是一些干蘑菇罢了,就算是她再也见不到云景了,回头也能够把这些干蘑菇运到镇上卖掉,虽然可能会损失一点铜钱,但是作为有着十两银子的人,这点损失她还是能够承担得起的。   事实证明程丹巧这次也是赌对了,这三十几斤干蘑菇和一大袋子葛根粉,云景想都没想,直接就全要了。   在程丹巧兴冲冲地起身准备回去搬东西的时候,云景连忙出声问道:“这次你是只要银子吗?这次你拿来的东西这么多,要是只要银子,我给你算一百两银子,你看行吗?” 第91章 [VIP]   听云景说要给自己一百两银子, 程丹巧心虽然很心动,但是她还是十分理智的摇了摇脑袋:“不不不,我这些东西本来也不值什么钱, 您上次给我那二十两银子就很多了, 这些东西是我找来准备送给你的。”   程丹巧是真的把云景当做自己生命中的贵人, 要不是有她上次的帮助,她现在人都不知道在哪里了。   因为有上次从云景这里拿到二十两银子后,程丹巧才能逃脱被卖掉的命运。   今年程家为过年准备了不少的东西, 可能是程父受伤之后他和妻子都已经看明白了,不再像以前那样舍不得花钱了。   以前程家过年的时候, 能够买上一斤肉就算是不错了,程父一直觉得家里的地还是太少了,平常一家人省吃俭用, 吃糠咽菜的,就是想攒钱多买几亩地。   现在家里的地已经买好了,虽然只有一亩,但是只要他们一家人踏实肯干,好好地侍弄家里的这四亩地,那以后的日子总归是要好过一些的。   程丹巧想到自己的那十两私房银子,和被母亲收在橱柜里的年货, 要把东西白送给云景的心就更加坚决了。   不过话是这么说,但是那到底也是一百两银子, 那是程丹巧这个乡下姑娘,连做梦都不敢想的巨额数字, 要开口拒绝这么大一笔银子, 她心里要是一点不舍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   云景闻言笑道:“说什么呢, 我怎么能够白要你的东西。”   程丹巧连忙解释道:“这怎么能算白要呢,之前您用二十两银子买下了我那些东西,我明白,是您人好,存心想要帮助我,不然就我那些东西,哪里能值二十两银子呢。”   云景确实不能说之前那二十两银子自己不是说看程丹巧的处境那么的可怜,存心想要帮助她。   毕竟当时云景给程丹巧二十两银子,确实是高出了那些干货的市场价的。   不过那是在云景吃到那些干蘑菇和笋干之前,等她后来吃过这些干货做成的菜后,她才知道自己是真没有多花什么钱。   二十两银子虽然不多,但是这银子是云景的奶奶给她的,那是一个不存在于她生活的历史中的古代,那个世界出产的银子,放在现代,就只有银子本身的价值,根本没有什么历史价值。   云景昨天才去逛过商场,现在珠宝店的银饰,一克就只能卖到二十四块钱,这还是品牌饰品售卖的银饰还得算是工费的原因。   可以说现在很多珠宝店贩卖的银饰,其原本的价格已经快和加工费差不多贵。   和低廉的银价相比,倒是程丹巧给的这些野生的干蘑菇更加值钱。   云景的超市里面就有好几种干蘑菇再售卖,都是人工种植的蘑菇,味道也没见着有什么特别,进货价却随随便便都能到上百元一斤。   说真的,就程丹巧拿来的这些干蘑菇,云景回头放到超市里面卖,标个两三百块钱一斤是一点都不贵。   这可是纯纯的野货,没见那些大型商超里面随便一点有机蔬菜,价格都能随便买到几百块一斤了吗?   也是云景家的超市规模太小,没成气候,不然就这种品质的干蘑菇,换个上档次得超市,买个千八块一斤绝对没有问题。   云景不管程丹巧收购这些干蘑菇的时候花了多少钱,在她这里,反正就给她按一百两银子的价格算了。   主要是她手里的银锭留着也没什么用,加上这蘑菇的品种和味道确实好,放在现代属于有钱也难吃到的土货了,所以她的条件可以给得优渥一些。   说实话,云景经营位面超市,和客人兑换的货物,其实并不是按对方货物的真正价值算的,之前戈月的金山,索兰德的储物戒指和武器,那都是她大赚的。   但是也不是每个客人都有戈月和索兰德他们那么好的条件,也有吕蔓菁那种纯给她帮忙,一点好处的都赚不到的情况。   还有就是程丹巧这样的客人了,本来就是一个过得很艰难的小姑娘了,云景自然也就不忍心那么苛刻地和她交易。   所以这些东西,云景是绝对不能白要的。   不过虽然云景不准备白白收下程丹巧给的这些东西,但是她能有这份心,云景还是挺高兴的。   虽然都是帮助别人,但是帮助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总比帮助一个欲壑难填的人要好。   要说之前云景帮助程丹巧,纯粹是不想让这么一个花一样年纪的小姑娘活的太艰难了,那她现在对于程丹巧,就多了两分亲近了。   云景见程丹巧一脸怯弱的样子,直接摆手道:“算了,我想了一下,你一个小姑娘,手里拿着那么多的银子,一时间又不敢拿出去用,说起来也改变不了你的生活品质。”   云景沉思了片刻后,提议道:“要不这样吧,这次的一百两银子,你就只拿五十两走,然后再在我这里拿些价格差不多的货物走。”   “我这里的商品种类可多了,好多东西放在你那个世界,都是花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   程丹巧还想要辩驳几句,表明自己说想要把这些东西送给云景绝对不是说的客套话。   然而云景是打定了主意不收程丹巧的东西,不等她开口,就又自顾自地说道:“就拿东西吧,我想一想,古代哪些货物值钱一些。”   拜湛元晨这个生活在古代的现代人所赐,云景确实知道不少在古代吃香的货物:“调料要吗?孜然,十三香什么的,你那边这些东西贵吗?”   “还有玻璃制品,这玩意儿像古代的水晶和琉璃,价格应该不便宜,以前我哥从这边拿了几套珐琅玻璃材质的杯子,找旻朝旁边的游牧国家,换了几千头战马呢,这玩意儿在你那边应该也不便宜,要不要来几套?”   云景说的这些东西,程丹巧就知道个孜然,这还是前两天她哥去镇上买小麦粉的时候,在粮铺看到员外家的管家到粮铺来采买,十分豪气的买了半斤孜然粉,说过年的时候用来烤羊肉。   当时那个管家买好东西后,直接给了粮铺的老板二十两银子。   作为乡下汉子的程树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能够用到银子结账的交易。   等到管家走后,程树没忍住好奇,开口问了问店里的活计,才知道那个叫孜然的粉末是从西域那边传来的调味料,金贵异常,一两就要二两银子。   或许是当时程树震惊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笑了,也可能是粮铺的活计存心卖弄,还顺便给他解释了一下:“也就是现在去西域的商队多了,这孜然的价格才会这么便宜,我们这种小镇上的粮铺才有这玩意儿卖,要知道这玩意刚传过来的时候,一斤孜然的价格可是卖到过好几百两银子的,那才是真的价比黄金。”   程树回到家后,把这件事当做谈资一样说给了家里人听,当时程家人都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买到过一百两银子一斤的调味料。   不就是能够让食物多点味道的东西吗?怎么就能比黄金还贵了?   当然了,程家人也就是听个新鲜罢了,哪怕是现在这孜然粉的价格便宜了,这二两银子一两的东西,也不是他们这种家庭能够消费得起的。   程丹巧怎么都没有想到,现在云景这里,那么金贵的孜然粉,竟然只是寻常货物了。   见云景确实是不会白白收下自己的这些东西后,程丹巧也放弃了,不过她还是尽力争取到:“那我就不要银子,只拿一些货物就行了,那个孜然粉,我拿一斤吧。”   一斤孜然粉就值二十两银子了,程丹巧觉得有这些东西就够了。   云景闻言也没用多说什么,她在仓库的货架上找了找,发现仓库里竟然没有存货了。   空着手从货架中钻出来的云景拍了拍手,直接笑着对程丹巧和白昭昭说道:“不然我们直接去超市里面逛一逛吧,你们一人推个车,看到什么就直接往车里面扔,千万不要和我客气。”   白昭昭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自己的事情,不过她确实对云景话里的超市感兴趣,当即就点了点头。   三个人决定要去逛超市了,云景自然也不能马虎,她先进去关掉了超市里的监控,又打开了超市里面的灯后,才回到仓库里面带着程丹巧她们去推车。   云景家的超市不算大,整个超市走遍,都用不了十分钟。   当然了,那是对于现代人来说,对于程丹巧和白昭昭这两个人看什么都很新奇的人来说,等她们两把超市逛完,怎么着也得一两个小时了。   云景在出入口处又对两人重复了一句让她们看上什么东西随便拿后,她才推着车去拿自己需要的东西。   想着自己马上就要去修真世界了,云景也有东西需要准备,吃的、用的、虽然这些东西超市里面就有,但是那都是还没拆开包装陈列的,好多商品都是一大箱一大箱摞在一起的,她也懒得翻,还是直接从超市里拿方便。   云景这次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多久,肯定不能像之前那样,每天提前把超市缺少的货物提前准备好了,所以她准备把仓库的钥匙留下一把,回头交给替她管理超市的经理,让她缺货的时候直接去仓库拿。   等到下次木门出现后,云景再把钥匙拿回来,就这么一段时间,别人也察觉不到异常。   给自己挑选要用到的东西时,云景还没有忘记程丹巧要的孜然,担心她不认识孜然长什么样子,所以她直往自己的购物车里面扔了好几种孜然的,瓶装的,袋装的。   考虑到古代研磨也不容易,所以云景拿的都是孜然粉,没有选孜然粒了。   云景在自家的超市里面,那真是闭着眼睛都能走,加上她心里早就有了需要采买的东西种类,目标明确的情况下,她只用了二十分钟,就在选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了。   买好东西后,云景在收银台等程丹巧她们。   虽然是自家的超市,但是云景也不能从超市里面直接拿了东西就走。   超市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入了帐的,少了任何一样东西对不上帐都很麻烦,所以云景和程丹巧他们买的东西,都是要过收银机的。   超市里面每卖出一样东西都得在收银机里面有记录,一是为了方便云景这个老板查账,二是为了纳税。   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该缴纳的税款云景是一分不少的都缴纳了。 第92章 [VIP]   对于白昭昭和程丹巧来说, 超市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她们两第一次见到有一家店竟然能把货物备得这么起。   这样就是云景不在这里,她要是在这里, 肯定会说自己这家小超市不算什么, 那些动辄占地两三层楼的大商超, 那才是真的厉害呢,吃的用的玩的,那是一样都不缺。   然而白昭昭她们没有见过更大的超市, 在她们看来,云景能够有这么大一家商铺, 就已经是很厉害的事情了。   白昭昭还行,她实在真的没有云景客气,反正云景等会儿就要跟着她走了, 就算她多拿一些东西,大不了到时候让她的朋友帮云景多练两炉子丹药就是了。   那中级寿元丹不好炼,美颜丹的材料可是容易找得很的,反正云景看起来也挺喜欢的,到时候多给她准备一些也就差不多了。   之前不重口腹之欲的白昭昭自打刚才在仓库里胡吃海塞了一通后,这会儿在超市里面主要挑选的东西,就是吃的。   什么水果、零食、饮料, 白昭昭哗啦啦往购物车里面扔了一大堆,最后都在车里堆出一座小山了。   相比之下, 程丹巧就要拘谨许多了,她手里被云景塞了一辆推车赶进超市后, 心里原本是打定主意了的, 自己就随便看看,就当涨见识了, 除了之前说好的孜然外,她绝对不多拿东西。   然而对于孜然,程丹巧就只知道个名字,连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等她进到超市后,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直接就看花了眼。   云景家超市入口处就是日用品区,锅碗瓢盆什么的都在这里。   程丹巧一进超市,就和各种各样的过锅碗照了个对面。   程丹巧不认识现代那些高级的电饭煲,电炒锅,所以她的注意力直接就被塞在货架最下面的铁锅给吸引住了。   其实货架上的那几口炒锅也不是什么高档货,就是煤气灶上用的那种最普通的炒锅,价格也不贵,因为这些炒锅的牌子不算知名,是云景的母亲去清县下面的乡镇找老铁匠订购的,所以一口炒锅连一百块钱都用不了。   这铁锅让原本打算只要孜然的程丹巧瞬间就动摇了。   平常程丹巧负责一家人的饭食,天知道她多想拥有一口铁锅,但是铁锅很贵,铁匠铺里随便一口铁锅,价格都要买到五、六两银子去了。   程丹巧蹲在货架前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她面前的那口铁锅,发现这铁锅用铁不多,整口铁锅都很轻薄,这让程丹巧稍微松了一口气,觉得这铁锅拎着既然比正常的铁锅轻了那么多,那么用铁量应该不多,价格或许也不会太贵?   程丹巧哪知道这铁锅之所以拎着轻,是因为现代的冶铁技术比她那个世界先进了太多,云景超市里卖的这些铁锅虽然轻,但是比她那个世界那些生铁做的铁釜耐用多了。   只要开锅的方式正确了,一口铁锅用个十年八年的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程丹巧往自己的购物车里放了一口铁锅,要走的时候,她想了一想,又弯腰拿了一口铁锅放进了购物车。   看着着她这一两年也要成亲了,多备上一口,以后当做嫁妆带去婆家,这样一来,以后她在婆家整治饭菜的时候也能轻松一些。   从放铁锅的货架出来,程丹巧又到了卖杯子的货架。   货架上一水的玻璃杯子,在顶上电灯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让没有见过世面的程丹巧直接张大了嘴巴愣在了原地。   程丹巧瞬间就理解云景刚才为什么要让自己多带点杯子回去了。   这么晶莹剔透的杯子,拿回去随随便卖个十几、二十几两银子绝对不成问题。   原谅以程丹巧的见识,实在是不知道这种看起来一点瑕疵的水晶杯应该卖到多少银子,她家里用的都是粗陶碗,连个杯子都没有,那粗陶碗十文钱能买上十二个,就这十几个碗,程家已经用了十几年了。   之前程丹巧的侄子吃饭时没捧稳,把陶碗落到地上摔碎了,还被她大哥打了两巴掌。   对于农户来说,但凡是需要用铜钱买的东西,那都是很珍贵的,要是摔了磕了,那都是会心疼的。   那些水晶杯每一只都很好看,程丹巧也确实想要,但是最后她还是克制住了,觉得这东西虽好,但是拿在自己手里,也可能会成为祸端。   因为之前云景给的那些红薯和土豆,这段时间程父可没少和家里的人叮嘱,让他们一定要把这件事情烂在肚子里,绝对不能去外面招摇。   程丹巧平日里也没少听人家说谁谁家里的传家宝被某官吏惦记上了,懂事一些的,自觉点送出去,也就算了,遇到那些骨头稍微一点的,说不定的被那些官吏折腾到家破人亡才算完。   对于程家这样的农户来说,在和平年代想要生存就不容易了,更别说现在这种战乱年代了,要是运气不好,哪一天被那些军爷直接砍死了,都只能怪自己倒霉。   所以程丹巧觉得水晶杯这种招眼的东西,自己还是不要为好,抱着这样的想法,她目不斜视的走出了生活用品区。   然而从生活用品区出来就是粮油区,这下程丹巧的脚就像是生了根一样,怎么都抬不起来了。   那白米,那白|面,也不知道是怎么处理的,那真是白得耀眼,程丹巧凑近了一看,那米里面竟然连一粒稻谷都没有,就连碎米都找不出几粒。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米都是这样,旁边一个柜子里的米看着就要碎一些,很多都是半粒米,然而就算是这样,在程丹巧看来,也算是舂得很好的米了。   在古代给稻谷脱粒的方式只有舂,因为技术落后,舂出来的米总是碎粒居多,还带着不少的米糠。   最后经过一道道的筛选,把米分成上中下三等,这最上等的,自然就是整粒整粒的白米了,这样的米在粮店卖得最贵,能买到二十几文钱一升。   这些精米主要是买个镇上的那些商户,整整的达官贵族,是不用从外面买米的,他们家里的庄子,平常产出的粮食就足够他们吃了,而且留下最好的精米后,他们还能把剩下的米卖给粮铺,这就是一个庄子一年到头最主要的进项了。   放在以前,就程丹巧家这种农户,就是最下等带着米糠的碎米,一年也是舍不得吃几次的。   还有那白|面,前两天程树在镇上买回来的白面比这可差远了,也不知这些白面是用什么样的磨磨的,看着竟然一点碎麦粒都没有。   超市的粮食区其实并不算大,但是程丹巧一样一样看过去,也耽搁了不少时间。   最后程丹巧没有动超市里的那些米面,只往购物车里放了一桶油。   五升的豆油,程家之前囤了一些粮食,一家人吃到开春绝对没有问题,但是这油,家里是真没有多少。   在程丹巧生活的世界,除了荤油之外,也有植物油,豆油、芝麻油这些,花银子也能买到。   不过这黄豆出油量很少,所以这豆油的价格比荤油还贵,一般人家里是舍不得买的。   程王氏的娘家小王村就有一个榨油坊吗,还是她的族叔经营的,前些年小王氏嫁过来的时候,为了面上好看,程王氏咬牙买了一罐豆油回来整治席面。   也得亏有这么一遭,不然这大豆油摆在程丹巧面前,她可能都认不出来了。   要知道程家拢共就只买过这么一次豆油,平常吃的都是荤油。   过年的时候去肉摊上买上一块肥油,小心的把荤油提炼出来,然后装在陶罐里。   程家装油的陶罐很小,就比程丹巧的巴掌稍微大一点的陶罐了,就那么一小罐子油,要从年初吃到年尾。   每次程丹巧炒菜的时候,都舍不得多放油,就是用一小团干净的棉布,在油罐里面蹭一蹭,然后再把带着油星的棉布在陶釜里面抹两下,就算是放了油了。   对于程丹巧来说,这油是和粮食一样重要的存在,之前这豆油贵,家里舍不得买,这次这么多豆油摆在她面前,她能控制得了才怪。   从粮油去区出来,又是水果区。   摆在货架上的那些水果,程丹巧很多都没有见过,生活在农村,她平常能够见到的水果就那几样,山上的野梨子,和野柿子。   超市里种类繁多,颜色各异的水果,实在颠覆了这个农村小姑娘的认知。   说实在的,面对着这么多之前没见过的果子,程丹巧真的很想尝一尝,所以等到她最后又选了几样看着很好吃的水果,装进了自己的购物车里。   最后程丹巧看着原本只打算装孜然的车里装满了东西,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安慰自己——没关系,她要了这些东西之后,就不要剩下的那五十两银子了,想来也是差不多的。   等到两个人挑选东西走到收银台的时候,大半个小时都过去了。   白昭昭就不用多说了,买的都是吃的了,零食、水果、饮料什么的,装了满满车,云景这边过了收银机后,她那边直接就装到储物袋里面了,方便得很。   轮到程丹巧的时候,云景看着她购物车里的这些东西,就不由得叹气。   云景真是有些发愁,这小姑娘怎么能够实在成这样,她都说了超市里面的东西让她随便拿了。   结果人家拿了些什么?铁锅、一桶油、几个苹果、一小串香蕉,七八个橘子、一串提子,然后就没有了。 第93章 [VIP]   云景伸手扒拉了一下程丹巧放在收银台上的东西, 好笑又好气的说道:“不是我说,你这个人也太实诚了吧。”   就程丹巧在超市里逛了这么半天,最后挑选出来的商品, 加起来都没超过三百块钱。   就这程丹巧还担心自己拿的东西太多了, 不愿意要剩下的五十两银子了, 真的是老实得都有些过分了。   偏偏程丹巧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耳朵:“我不认识孜然长什么样子,没有找到,所以要这些东西就够了。”   虽然云景说那孜然是粉末, 但是程丹巧在货架上实在是看到了太多粉末状的东西,她实在是不知道那里面到底哪一个是孜然粉, 最后只能作罢了。   反正孜然什么的,程丹巧之前也没有吃过,心里虽然好奇, 但也只是好奇罢了,有了这锅和油后,有没有拿孜然都不重要了。   云景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孜然啊,我帮你拿了,拿了好几种,这东西回潮后就坏了,你拆开后, 一定要用东西装起来。”   云景有些无奈的追问道:“不过这孜然粉十几块钱一斤,加上你选好的这些东西, 都没过三百,只能顶你一两斤的蘑菇, 你确定不再拿一些其他的东西了?”   云景这话一出, 程丹巧立即局促的捏了捏自己的手指:“云姑娘你说笑了,我那蘑菇根本就不值几个钱, 这铁锅在我们那里卖得老贵了,这那些蘑菇加起来都不一定能换这么一口铁锅,说起来还是我占你的便宜了。”   不了解现代物价的程丹巧想当然地以为云景是在补贴自己,她很想说自己现在已经不需要她的补贴了,又怕会让云景伤心。   “可是你拿的这些东西在我这里真的不值几个钱,你还是再拿一些别的东西吧,之前听你说你家里为了给你父亲治病,卖了很多的东西,趁着这次机会,你就把家里短的缺的东西都添上。”   “我这超市虽然不大,但是商铺种类也不是,柴米油盐,锅碗瓢盆的,还有棉被,我这的棉被都是从老弹匠手里采购的,用的可都是好棉花,你要不带两床走?”   “棉被?”不得不说,听云景说起这个,程丹巧心里还真是挺心动的。   程家自然是有棉被的,这冬天晚上冷,没有棉被是会冻死人的。   不过程丹巧家里面拢共就四床棉被,除了大哥和大嫂盖的那一床是他们成亲的时候新做的之外,其他的棉被都是盖了十来年的老古董了。   那棉花早就发黑了,但是棉花这玩意儿贵,好几十文钱一斤,一般的农户还真不太舍得常买常换。   一般做一床棉被至少得用上六斤棉花,有了棉花还得找人加工,要把棉花做成棉被。可得需要好些个棉线固定。   像程家这种家境一般的,一床棉被盖个十几年是常事,棉花结块不暖和了,也不会舍得扔掉,会把棉花重新送去翻新,就是让匠人重新用工具把旧棉花弹松软,然后就又能对付个四五年了。   那棉花实在是旧得实在是不保暖了,也是不会扔掉的,掺点新棉花絮到棉衣里面,也是挺保暖的。   这几天正是天气最冷的时候,要是前两年,这种天气程丹巧盖着一床棉被根本睡不暖,今年是因为程树给她买了新棉衣。   那棉衣里面絮的都是新棉花,穿着可暖和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把棉衣摊开搭在棉被上,可顶用了。   对于程家人来说,家里现有的棉被勉强也够用了,新棉被什么的,他们都没预计过,倒是程王氏,看着家里现在有了一点余钱,想先把程山成亲用得新棉被准备好,免得把手里的钱用完了之后犯难。   按理说哪怕像是程丹巧这种小姑娘,只要家里条件稍微好一点的,也得给女儿准备嫁妆,对于农户来说,最体面的嫁妆,就是能给出门子的女儿准备上一到两床新被子了。   以前程丹巧从来没有想过,依照自家的这个条件,出嫁的时候能给自己准备多少嫁妆,但是现在云景都这么说了,她心里就又开始想了——谁说父母给准备的棉被才算是嫁妆,她自己挣来的棉被,以后不也是可以作为嫁妆带到婆家去的吗?   想通后程丹巧看了看云景脸色,确定她是真的想要让自己多拿一点东西走后,她开口喃喃道:“那我就再要一、不,我再要两床棉被可以吗?”   程丹巧本来想的是要一床的,不过话一出口,她就想着父母他们盖得棉被也好些年了,应该也不暖和了,老两口年纪大了,畏寒,趁着这个机会,就给他们也换一床新被子,让他们晚上睡觉的时候能够暖暖和和的。   云景点了点头,想着超市里放的棉被不多,等会儿可以直接回仓库拿,所以就没去动货架上的棉被。   把所有的商品都过了收银机后,云景用自己的付款码付了钱了。   这一趟就云景和白昭昭拿的东西多,程丹巧拿的东西加起来才刚三百出头。   离开之前,云景把仓库铁门的钥匙放在了超市经理的办公桌上。   回到仓库后,云景先从货架上抱了两床棉被下来,然后扭头朝程丹巧问道:“两床就够了吗?你可真的不要放不开,那棉被八斤的才一百多块钱,也就只能顶得上你一斤蘑菇的钱的,你可以多买几床回去的。”   见程丹巧对物价不太了解的样子,所以云景直接就给她换算成了蘑菇的钱,这样方便她理解不说,也能让她知道,自己给她这些东西,真的没有吃什么亏。   云景想着程丹巧要是真的铁了心不要其他的东西了,那她就只能多给她一些银子了,就她拿走的这五六百块钱的货物,她怎么着也得再给她九十两银子才像话。   见程丹巧一脸的为难,云景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她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九十两银子出来,摆在了她面前:“算了,我也不想强买强卖,你要是没有别的需要的东西就算了,这九十两银子你收着吧。”   担心程丹巧这个实诚小姑娘会吃大亏,所以云景又不放心的叮嘱了一遍:“记得我上次的叮嘱了,凡事多留一个心眼,这些银子你拿回去好好地过日子。”   程丹巧明白云景说的是什么,她点了点头,表示这些银子她拿回去绝对不会乱用。   其实程丹巧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这次过来,能够带回去这么多的东西不说,还能得到怎么多的银子。   确定自己的那些干蘑菇真的很值钱后,程丹巧深吸了一口气,大着胆子到:“云姑娘,我能少要一点银子,再拿点东西吗?”   这话一出口,程丹巧整张脸都红了起来。   程丹巧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之前云姑娘让她拿东西的时候,她担心拿的东西太多不好,犹犹豫豫的不敢多拿,都这个时候 ,又改了主意,想要多拿一些了,可能云姑娘心里都嫌她麻烦了。   但是程丹巧也知道,错过这次后,自己可能就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事情了。   一斤蘑菇干一床的棉被,这和白捡的有什么区别?   那蘑菇价贱得很,夏天要是下了雨,背着背篓上山随便走一圈,就能得到慢慢一背篓的蘑菇,晒干后也能有个一斤多呢。   正常的时候,一斤蘑菇干别说是换一床棉被了,就是换一斤棉花都够呛。   也有能够买到几十文一斤的蘑菇,叫个什么猴头菇,那些有钱人就爱吃那个,不过那玩意儿价格虽然贵,但是在山里也少见,哪有香蕈这么常见。   “当然可以了,你还想要些什么,赶紧说,仓库里有的我就给你拿,没有的花,就只能算了。”   之前为了保险,仓库的钥匙云景的父母就只留了一把,现在被她放在了办公室,这会儿也进不去了。   程丹巧忙不迭点头到:“有的,有的,我就是想多要几床棉被,还有粮食,米面之类的。”   说完之后,程丹巧不忘从桌子上的银子里面推了八个银元宝到云景面前。   这银元宝对于云景来说,价格就没有蘑菇那么好算了,她也不是会为难自己脑细胞的性格,当即点了点下巴道:“四十两银子啊,我想一想,我再给你五床棉被,两百斤大米,两百斤面粉,两百斤挂面,然后再给你一袋子盐,一袋子糖怎么样?”   这些东西加起来怎么着也值个一千多块钱了,这些银元宝的实际价格肯定不止这么点,不过云景这马上就要去修真世界了,也来不及找供货商补充仓库里这些货物的库存了。   要是一次性让程丹巧拿走太多东西的话,回头超市经理进来看到了,估计会有所察觉。   毕竟超市里进货的时候,大部分的货物经理都知道,要是每样东西少一点还好说,要是少得多了,就不是那么好应付过去的。   对于程丹巧来说,四十两银子自然是一大笔钱了,但是能够从云景这里一下子换到这么多的东西,她还是很惊喜的。   毕竟棉被和粮食就不多说了,云景还要给她盐和糖,这些东西可都是稀罕货,在她那个世界卖的价格可不便宜。   而且等到云景真的把盐和糖拿出来后,程丹巧才发现云景说的一袋和她理解的一袋不一样。   见程丹巧瞪着大眼睛看着地上的盐和糖,云景以为她是搬不动,当即主动说道:“这一袋一百斤,你一个小姑娘确实搬不动,你把木门拉开,我帮你弄过去。” 第94章 [VIP]   在云景的热心帮助下, 程丹巧呆呆地走到木门前,然后伸手拉开了木门。   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云景把面前堆着的东西一股脑装进储物戒指里面, 走到了程丹巧那边后, 再全部都拿出来。   本来是一件做起来很流畅的事情, 但是在程丹巧面前一直表现得很从容的云景,两只脚刚在地上站稳,就忍不住捂着嘴巴小声尖叫了起来:“雪!雪!!好厚的雪!!!”   程丹巧被这样的云景给震住了, 就着不怎么明亮的月光,她看着云景兴奋地蹲下身从地上团了一个雪球, 然后爱不释手地捧在了手里。   作为一个北方人,雪程丹巧是看腻了的,老实说, 她一点都不喜欢下雪。   下雪的天气总归是很冷的,每年冬天下雪的时候,十里八乡都会冻死一些人。   总之就是程丹巧现在还没有培养出能够欣赏雪景的心境,她一想到雪,心里冒出来的就是饥饿和寒冷。   所以程丹巧也理解不了云景一个南方人,对雪的热爱。   原本云景想的是放下东西就回去,结果看到这满天的大雪, 她没忍住多团了几个雪球,做了一个需要两个巴掌才能捧起来的雪人。   云景小心翼翼的把雪人放进了储物戒指里面, 准备让它在里面好好呆着,自己空了再拿出来好好欣赏。   东西云景都给程丹巧全部送过来了, 时间也到深夜了, 程丹巧也困了,回到仓库后, 她和云景已经白昭昭道过别后,就准备先回家了。   程丹巧临走的时候,白昭昭出声叫住了她:“等等,这个给你。”   这半晚上,白昭昭和程丹巧除了最开始打过招呼后,就没单独说过话,所以不止是程丹巧,就连云景,都没想到她竟然还会给程丹巧东西。   而且被白昭昭这么随手给出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她之前装过丹药的空玉瓶。   被云景和程丹巧一齐盯着,白昭昭只得伸手指了指自己腰间的荷包:“你不是给了我荷包吗,我还你两个玉瓶。”   怕程丹巧嫌弃自己给的玉瓶,白昭昭还连忙解释道:“这玉瓶是用灵石矿旁边的玉髓做的,品质虽然称不上顶好,但是放在凡间,应该也能值一些钱的。”   其实白昭昭这话还是谦虚了,她手里的这玉瓶是她的好用从她宗门的灵脉里直接挖了玉髓做的玉瓶,那是一个眼光很高的人,用的东西都是好的。   按理说这种品质的玉瓶来说,放到外面,用来装上品丹药都绰绰有余。   这种品质的玉髓,就算抛开其本来自身就在灵气充足的灵脉里浸润了很多年,自身携带的灵气能让装到里面的药材药性更好这一点,光是它本来的价值,也很能值一些金银了。   程丹巧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今天这一趟竟然还有意外之喜,看着眼前的两只玉瓶,她有些忐忑的说道:“可是我那荷包不值钱……”   不等程丹巧说完,白昭昭就连忙抢白道:“一样的,这玉瓶对于我来说也不值钱,我就用它们换你的荷包了。”   白昭昭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她这话一出,就直接把两只玉瓶塞到了程丹巧手里。   这到底是云景的地盘,程丹巧也知道自己和白昭昭推推拉拉地不像话,所以她道了谢后干脆地把玉瓶塞到了怀里。   送走了程丹巧后,云景和白昭昭却是不能立刻离开超市的。   现在时间还早,这个时候她不管是给江曦还是给超市的经理发消息都很奇怪。   所以云景想着在仓库里多待一会儿,等到早上五点多再发消息就要显得正常一些。   当然了,除了这两个人之外,父母那边云景也是要发消息说明一下的。   湛元晨生活在旻朝就算了,反正长期都是失联状态,父母是不会担心的。   云景就不一样了,她要是一句话不说就失联了,还在度假的老两口肯定得急死,说不定都得马上定机票飞回来了。   作为一个很让父母省心的女儿,云景自然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   还有云景马上就要去修仙世界了,在不知道那边是什么的情况下,她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先吃一颗锻体丹,尽快的把体质提高一些为好。   云景朝白昭昭确定了一下,这药可以直接就这么吃后,她直接就吃了一个。   要说起来,这锻体丹也属于是灵丹妙药了,其实吃之前,云景还想过,这药吃下去会不会有一些特别的味道。   事实证明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就是很普通的草药味,并且后劲极强,以至于云景差点以为自己是直接喝了一口风油精下去,那真是瞬间从口腔一路凉到到了胃里面。   不知道是一颗锻体丹用处不是特别大的原因,反正一颗丹药下肚,云景身体上是一点异常都没有,最多就是感觉熬了半晚上,已经有些头晕的脑袋,稍微了清明了一些。   等待的时间总是格外的无聊,担心白昭昭等得无聊,云景还用平板给她下了一款游戏。   好在白昭昭那个世界的文字和繁体字差不多,把字体改成繁体后,她看着屏幕上的字,连蒙带猜的,倒也勉强能够理解游戏的大概任务。   最后五点半云景发完消息叫白昭昭走的时候,她看着自己打了一半的boss,还有些恋恋不舍呢。   云景见状有些好笑:“出了这扇门你就能够打真正的boss了,怎么还沉迷这些虚拟的游戏呢?”   白昭昭摇了摇头道:“那感觉还是不一样的,怪不得我师父总说那些内门弟子玩物丧志呢,也得亏我们那边没有这些游戏,不然到时候玩物丧志的修士会更多,毕竟连我玩起来都有些停不住。”   见白昭昭一脸的后怕,云景觉得她这说得也太夸张了:“哪有你说的这么可怕,游戏这种东西,其实玩多了也就那样了,我高中的时候就特别爱玩,等到大学毕业了,就不怎么爱玩了,平常最多玩点不费脑子,也不需要什么操作的小游戏。”   云景觉得就算是修真世界真的有了网络游戏,也影响不到太多的人,毕竟修士生命那么长,就算拿出几十年出来专门玩游戏,不也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用来修炼吗。   对于云景的观点,白昭昭是绝对不敢苟同的,很多修士的想法就和云景一样,觉得耽搁一点时光没什么,等到后面想奋发图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蹉跎了很多岁月了,最后只能落个身死道消的下场。   也就是白昭昭并没有什么好为人师的爱好,不然云景还没跟着她去修真世界呢,她们可能就要先辩论一番。   离开之前,云景自己也调整好了一个防护罩放在腰包里面。   那是云景之前跑步的时候买的小腰包,用来放珍贵的防护罩怎么着也比荷包保险,冬天的衣服厚,外套一穿,什么都不影响。   临走之前,云景还站在木门前想了想,自己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确定自己什么都考虑到了之后,她才放心的走进木门。【公|-主.号[闲-闲/][.-书\坊]】   这个时候云景可不知道,就因为她的这个决定,让国安局的那两位工作人员,之后一段时间承担了多大的心理压力。   什么都不知道的云景跟着白昭昭到了修真世界后,第一个感觉就是这个所谓的秘境,看起来空气不怎好的样子。   雾蒙蒙的,五十米开外就不太看得清了,听白昭昭说这附近还有凶恶的妖兽,这就很云景心里很没有安全感了。   因为不确定一个防护罩能够扛多久,所以云景也不敢托大,她一路都和白昭昭挤在一起走,只把自己的防护罩设置在白昭昭的防护罩里面,确定哪怕是白昭昭的防护罩碎了,她们两也不至于瞬间毫无遮挡的暴露在妖兽的爪子下面。   白昭昭急着寻找师弟妹,所以她一路上都走得很快,只有在路上见到炼制中级寿元丹要用的到药材或者其他秘境外面很少见的药草后才会停下来踩在。   此时云景只能庆幸,自己昨天晚上吃了一颗锻体丹,不然这会儿她们一刻不停地都走了四五个小时了,要是放在以前,她早就该累趴下了。   好在白昭昭虽然急着赶路,但是到底也没有忘记云景是个凡人,走了约莫六个小时后,她就找了一处山壁停了下来,让她吃东西休息。   秘境里面灵气十分充足,并不比外面一些高级灵脉差,之前白昭昭之所以会耗空全部的灵力,纯粹是被妖兽拖着,没有时间吸收灵气。   这会儿云景修整的时候,白昭昭就正好在一旁打坐吸收灵气了。   不得不说,这是云景吃得最难以下咽的一顿饭。   饭本事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她储物戒指里面装的冒菜,平常她一口气吃一盒觉得不是问题。   但是现在,云景她周围至少有五只长得一看就很需要想象力才能够长成的妖兽守着,那些妖兽还都虎视眈眈的对着她流口水,在这种环境下,她的胃口真的是有被影响到。   这些妖兽一路跟着程丹巧她们,不愧是有智商的高阶妖兽,几次尝试着攻击都不起作用后,它们也不蛮干了,知道跟在她们身后,寻找机会攻击。   白昭昭见惯了妖兽,见对方伤害不到自己,就不把它们当一回事了,但是云景做不到,最后她只能在五只妖兽的注视下,默默地转了一个身,面朝山壁,慢慢地享用起了自己的午饭。   要是以后还能够见到索兰德的话,一定要让他帮着买点有屏蔽功能的防护罩,就是那种屏蔽一开,直接就看不到外面景象的那种,她真的很需要! 第95章 [VIP]   白昭昭寻找师弟妹的行动并不成功, 云景跟在她身旁,两人在秘境里面又搜寻了整整两天,都没有看到她师弟妹的人影。   说真的, 云景觉得那些人危矣, 这秘境跟妖兽的大本营一样, 一般修士进到这里,那真成了羊入虎口。   听白昭昭说,这些妖兽可把修士当做十全大补丸吃的, 那些被妖兽吃进肚子的修士,连块衣角都不会留下。   这些事情云景都能想到, 就更别说白昭昭了,她一直坚持到现在,完全是因为心里还带着一丝侥幸。   这种事情放在谁身上都很不好过, 所以这两天云景也没有抱怨什么,她吃了三颗锻体丹后,身体素质较原先已经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之前要是让云景快步走路的话,走不到两个小时,她肯定是要累得直不起腰的,现在她跟在白昭昭在秘境里面暴走并且连带着挖草药,时常一走就是大半天, 但是她却连口粗气都没喘。   云景估摸着自己现在的身体素质,轻轻松松跑下一场马拉松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找到第三天, 白昭昭仿佛是认命了,她放弃了在秘境里面寻找人活动的痕迹, 开始专心寻找起了秘境的出口。   白昭昭寻找秘境出口的时候, 云景就开始在秘境里面打起了怪。   最先倒霉的就是那几只把云景他们当做储备粮的妖兽。   云景确认过这些高级妖兽身上有着很多的珍惜材料,就算不能用来炼制中级寿元丹, 拿出去后也是能够换到一大笔灵石的。   虽说灵石对云景来说用处不大,但是用灵石可以买到炼丹用的材料,光是这一点,就足够她给自己储物戒指里面的那些激光枪开开光了。   云景的打怪方式也很保守,就是她自己手里拿着激光枪,慢慢地磨到防护罩的边缘,把枪口伸出防护罩,然后对着外面的妖兽开枪。   虽然云景不精通枪械,但是就这么十几米的距离,那些妖兽又个顶个的大高个,哪怕她是一个新手,也绝对不存在放空枪的情况。   作为一个猛人,,云景反正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端着枪直接朝着妖兽脑袋一通‘biubiu’   哪怕是高级妖兽,在云景这一通乱枪扫射之下,也会很快就倒下。   云景是不知道这些妖兽什么部位有用的,所以收尾的事情都是白昭昭来做的。   事实上白昭昭对云景手里的激光枪很有兴趣。   这东西窝在手里小小一点,但是威力却大得惊人,都有金丹初期修士的法术的杀伤力了。   这难得的是这激光枪使用的时候消耗的不是灵力,而是一种类似灵石一样的东西。   寻常修士在战斗的时候,因为身体里面蕴含的灵力有限,每次发出攻击后,总是需要一些时间来重新积蓄灵力的。   一些修仙大能灵府储存的灵气足,倒是可以一口气发出好几次攻击。   但是就如今修真界最惊才绝艳的修士,最高的记录也只是能不间断的使出七次术法。   白昭昭作为剑修,平常只要手里握着剑,哪怕是随手一挥,挥出剑气也是带着一些攻击性的。   但是这种攻击性到底不高,对上同等级的修士,根本没什么用。   要想真的重创或者击杀敌人,白昭昭就会把全身的灵气灌注在剑上,这样发出去的剑气甚至足以劈开一座大山。   然而这样的杀招,白昭昭却是不能连续使出,哪怕她日复一日的练习,现在使用杀招的时间还是至少要间隔上至少半刻。   相较之下,云景手里的激光枪就很方便了,能够一口气发出几十次不间断攻击的法器,白昭昭以前是从未见过的。   不过等云景解释过后,白昭昭就知道这激光枪和防护罩是同一个世界的产物了。   原本云景还在想,自己给不出足够多的东西,也不知道白昭昭让朋友帮着炼丹的时候,会不会竭尽全力,现在见她对激光枪这么的有兴趣,她心里顿时就有底了。   在云景击杀掉地六十七只妖兽的时候,白昭昭总算是找到了一处疑似秘境出口的地方。   那是一处深谷,和秘境里面其他的植株都是一副被灵气浸润到了骨子里,郁郁葱葱的样子不同,白昭昭发现这处深谷的深处的植株许多都已经发黄干枯了。   白昭昭坚信这里就是秘境和现实的接口处,只要走出这里,她们应该就能离开这处该死的秘境了。   此时云景和白昭昭的储物戒指和储物袋里已经装满了各种珍稀的药草和材料。   在这小半个月的时间里,云景和白昭昭互相合作,得到了一大堆的材料,回头只要她们把这些东西卖出去,分分钟就能成为修真世界里的大富婆。   不管是在哪个世界,暴富总归是让人开心的,但是云景也不敢表现得太过高兴,毕竟白昭昭因为师弟妹的事情,这几天情绪一直都很失落。   找到出口后,白昭昭也没有带着云景立即离开,而是有一个人出了深谷,在秘境各处都增刻上了苍梧派的标记。   有了标记后,只要白昭昭的师弟妹们还有活着的,只要看到标记了,就能顺着标记到深谷里来和她汇合。   这一路走来,白昭昭一直都在留标记,不过因为当时她都不知道出口在哪里,所以她的师弟妹在来寻找她的路上迷路了也不一定。   留好标记后,白昭昭就又回到了深谷继续等待。   保险起见,白昭昭决定在深谷里等三天,三天一到,不管有没有同门来和她汇合,她都要离开这处秘境了。   他们失联了快半个月了,也不知道宗门那边发现她们遇到危险了没。   苍梧派所有的弟子都在宗门里面留了命灯的,那灯和宿主的性命相辅相成,命灯的主人一旦丧命,命灯也会瞬间熄灭。   苍梧派有专门的修士看守大家的命灯,要是跟着白昭昭进秘境的师弟妹们真的被妖兽……   那连着那么多盏命灯熄灭,宗门的掌门和长老们肯定已经注意到了,说不定这会儿都已经在往这边赶了。   白昭昭一个人的力量到底有限,所以她想着自己要是等上三天都还没有结果,就赶紧出去给长老们带路,他们越早进秘境里来搜寻,她的师弟妹们被解救的几率就越大。   苍梧派以剑立派,长老们实力雄厚,最差的也到了化身初期,白昭昭的师傅更是只差一步就能够跨入渡劫期了。   秘境里面这些让白昭昭觉得头疼的高级妖兽,在她的师傅面前,根本就算不了什么,要是再加上长老们,那这些妖兽的存在,就是来给他们苍梧派创收的。   然而白昭昭的坚持并没有白费,之后的三天,还真有循着标记找来的人。   而且一来就是三个。   两男一女,那位女孩的情况还好一些,就是胳膊被妖兽抓到了,留下了两条长口子。   另外的两个男孩子就很惨了,一个人的左腿直接齐腿根被妖兽咬掉了,云景只看了一眼,就不忍地转过了脑袋。   另一位的情况也很不妙,说是中了妖毒,半截身子都成了酱色了。   然而这些在云景看来都很要命的伤势,看在白昭昭眼里,只得了一句:“还好,不是什么大问题,你们能活着就好。”   云景以为白昭昭是在安慰师弟妹们才这么说,毕竟里面有一位的腿都被妖兽吃了,就算是在现代,那接肢手术都还需要断肢鲜活。   这位仁兄的断肢都被妖兽吃到肚子里面去了……接肢什么的,肯定是没戏了。 第96章 [VIP]   事实证明云景实在是低估了修真世界里各种丹药的神奇效果。   离开秘境之后, 那位在云景看来已经完全残缺了的仁兄,只是被等在秘境外面的苍梧派长老随手喂了一颗红棕色的丹药,他那齐肩膀被咬掉的手臂就跟那壁虎的尾巴一样, 几分钟长一截, 几分钟长一一截, 没多一会儿,连指甲盖都完完整整地长了出来。   那根新长出来的手臂比本人原本的肤色要白嫩许多,看起来很是违和, 但是这也影响不了手臂的灵活性。   现代来的土包子云景看着白昭昭师弟那截白白嫩嫩的手臂,眼馋得不行。   云景作为一个外人, 当着白昭昭的师门的人,自然是不会多说什么的。   这苍梧派的长老个个看着都神姿非凡,就这一波人, 直接往影视城一拉,分分钟就能原地拍一部高质量仙侠剧出来。   等到白昭昭向长老们禀报完情况,回到客房后,云景才开口问道:“昭昭,你能帮我买几颗你师弟刚才吃的那种丹药吗,我想买一些。”   云景生活在现代,身上又有防护罩, 断手断脚的可能性倒是不大。   但是湛元晨和纪乔乔生活在兵荒马乱的古代,虽然将军府里有一大群亲兵保护, 但是他们的人身安全也不是完全有保证。   之前云景倒是想过,要把防护罩给湛元晨一个, 但是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过来了, 她想给都没有机会。   这能让人肢体重生的灵丹,以前没遇到就算了, 现在既然遇到了,那云景也是不愿意错过的。   白昭昭他们落脚的客栈空房间很多,但是考虑到云景到底是一个凡人,纵然她手里有着防护罩,但是为了保险,她还是选择和她住一个房间,以便就近保护她的安全。   云景作为一个普通人,对于修真世界,自然也是十分好奇的,但是在那些可遇而不可求的灵丹妙药面前,观赏风景什么的就显得很不重要了。   白昭昭知道云景着急要丹药,所以在长老们准备好东西,进入秘境搜寻地址后,她让三个师弟妹留在客栈接应,而她则直接带着云景直奔隐仙谷。   白昭昭的丹修好友容盈秋是隐仙谷的内门弟子,她们在历练的途中认识,因为两人年纪相仿,又都是因为天资出众,在门派中缺少至交好友的人,所以很快就熟练了起来。   白昭昭御剑带着云景赶路,路上她再次感叹防护罩实在好用。   要知道以前白昭昭御剑飞行的时候,因为飞行的时候速度过快,她不得不全程用体内的灵气在周身罩上一个防风罩,这防风罩作为低级术法,虽然不需要太多的灵气,但是要长时间保持的话,还是很消耗体力的。   像白昭昭这种修为还算不上大能的修士,要是吝啬自己的灵力,飞行的是时候不立防风罩,那一趟飞下来,嘴都能被吹歪。   白昭昭带着云景一连赶了三天路,最后才抵达目的地。   虽然云景早就听白昭昭说了丹修很有钱,但是等她真的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先前的想象还是太保守。   这隐仙谷并不像云景预想中那么高雅出尘,从谷口开始,就是一条用玉石铺陈的道路。   白昭昭见云景眼睛瞪得那么大,也解释了,隐仙谷铺地用的玉石材质和她之前随手送给程丹巧的玉瓶一样,都只是灵石的伴生矿石,在修真世界并不值钱。   然而在白昭昭口中并不值钱的玉石,在云景看来,那就是品质很好的白玉。   作为一个现代人,云景实在是没办法在看到一条足有四五米宽,几公里长的玉石大道的时候,还能淡然处之。   说真的,要不是云景现在手里的玉器已经很多了,她可能真的会从修真世界买上一大堆玉石,回去给自家的阳光房也铺上一层白玉地面。   估计是白昭昭之前经常来隐仙谷,所以谷口的弟子并没有多盘问什么,就直接摆手放行了。   隐仙谷作为丹修的大本营,门派内自然也是种植了很多灵草的,在各类灵草的蕴养下,谷内的灵气十分充足,并不比云景她们才离开的秘境少多少。   白昭昭领着云景熟门熟路地在谷内走动,一边走一边还不忘解释到:“我以前来找盈秋的时候,经常在谷中打坐,这里灵气足,修行起来一日千里。”   说道这里,白昭昭又一脸怨念的吐槽:“不像我们苍梧派,为了给门内的弟子们修本命剑,都快把山上的灵脉挖空了。”   虽然之前云景已经听白昭昭说过一百八十遍剑修的不容易的,但是她确实想不明白,剑修作为修真世界的武力天花板,到底是怎么混得这么惨的。   难道这养剑,比在现代养车还费钱?   然而作为剑修的心酸,白昭昭就算拉着云景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所以她也没多解释,直接把人带进了好友居住的小院。   容盈秋作为隐仙谷弟子中的天才,在门派中自然也是享受了很多优待的,和其他内门弟子好几个人住一个房间的情况不同,她不但可以一个人住一个院子,还拥有一块灵气很充足的药田。   也是云景运气好,她们过去的时候,容盈秋正好刚赶完手里的一批订单,能够抽出时间给她炼丹。   在修真世界,丹修是很吃香的职业,毫不夸张的说,要不是白昭昭拜托,容盈秋是不想给自己增加工作量的。   修真世界人皆绝色是真的,容盈秋和不注重打扮的白昭昭不一样,在不炼丹的时候,她总是打扮得很富贵,华服珠翠一样不缺不说,据白昭昭所说,她身上穿戴的任何一样配饰,那都是上品法器。   对于白昭昭的救命恩人,容盈秋还是挺尊重的,问明白云景要的丹药后,她直接摆了摆手:“断肢再生丹这么简单的丹药,我早就不炼了,你直接去外面买,这寿元丹我倒是可以开炉帮你炼。”   云景此行主要的目的就是寿元丹,其他的丹药她都可以让白昭昭帮她去外面卖,所以她没有多要求什么,直接把储物戒指里面收着的炼丹材料都拿了出来。   之前云景和白昭昭在秘境里面搜刮了一遍,各种材料都弄了不少,这会儿全部都堆在院子里后,院子里面都快都没有地方下脚了。   估计这种事情容盈秋之前没有少见,所以她十分淡定的在材料堆里翻捡了一下后,直接选了一大堆云景不认识的灵药出来。   “你们准备得很充分,低级寿元丹的材料都有了,中级寿元丹不太齐,不过在谷中的药房都有,我现在就去取,下午就可以开炉炼丹了。”   说完这些,容盈秋就离开了小院,云景需要的丹药太多,并不是一两天就能炼好的,所以白昭昭带着她收拾起了客房,作为她们的暂住之所。   其实这次炼丹容盈秋还有很多事情要和客人商讨,不过这些事情她都找不着云景,因为她以一个防护罩,两把激光枪、一百颗能源石作为代价,和白昭昭谈妥了这次交易的一切事情。   之后容盈秋不管是需要灵石还是材料,都由白昭昭出面解决,云景并不插手。   可以说云景接下来就只用吃吃喝喝着等着丹药出炉就行了。   容盈秋准备好材料开始炼第一炉丹药的时候,云景就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里面,吃吃喝喝,好不快活,   出发的时候,云景往储物戒指里面装得最多的就是零食,数量多得都够她吃上一两个月了。 第97章 [VIP]   白昭昭还好, 自从她安全地从秘境出来后,她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变得不再为美食所诱惑。   当然了, 这也不是说白昭昭真的就什么零食都不吃, 她之前在超市的时候, 也往自己的储物袋里装了不少的零食。   当时白昭昭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从秘境出去,想着自己既然来了这人世一遭,也不能当一个只知道练剑的卷王, 所以就想在生命最后的时光里放纵自己一把。   尝过现代那些味道丰富的各种零食后,纵然是自律如白昭昭, 也不能立刻就戒掉吃零食的习惯。   和有了美体丹所以每日都肆无忌惮地摄入大量零食的云景不同,白昭昭现在十分的克制,最多就是在练完剑后, 浅浅地喝上两口汽水犒劳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再吃上一两片肉脯果干什么的。   对于云景从现代带来的零食,容盈秋也十分的喜欢,她作为丹修,对自己的要求不像白昭昭那么高。   丹修晋升艰难,容盈秋入道的时候就看明白了, 与其为了那虚无缥缈的飞升每日苛责自己,还不如吃好、喝好、玩好, 舒舒服服地度过几百上千年的时光。   云景还要靠着容盈秋给自己炼丹呢,虽然她勉强能算个甲方, 但是在容盈秋面前 , 她实在是摆不出甲方的姿态,最后只能在容盈秋的殷殷期盼下, 把自己储物戒指里面的灵石分了一半出去。   这还不算完呢,容盈秋爱上现代的灵石后,还追加了一个要求,那就是等到云景回现代的时候,还得多卖一些零食给她,反正她有的是灵石和丹药,要求随便云景开。   不管在哪个世界,有钱确实都能为所欲为。   不过是一些零食罢了,云景也没有拒绝的必要,索性就直接答应了下来,至于交换零食的物资,自然是灵药了。   修真世界的丹药真是个好东西,此时云景脑袋里只有囤货两个字,也不拘是什么丹药了,只要是对人身体好的,她都来者不拒。   容盈秋一个人是练不出这么多丹药的,但是架不住她有钱呀,白昭昭拿着一储物袋的零食出去跑一趟,就能带回来不少的丹药,就连低级寿元丹都买了十瓶回来。   炼丹并不如云景想的那么容易,容盈秋开了炼丹炉后,就时时刻待在炼丹房里了,当然了,她手里有云景给的一半零食,在控制着丹火气候的间隙时,还能抽空往自己嘴里塞点吃的。   这中级寿元丹比一般的丹药更加耗费丹修的精气神,足足七天之后,容盈秋才从炼丹房出来。   不过这七天云景也没有白等,容盈秋出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好消息,这次她的寿元丹练得十分成功,只这一炉,就成功炼制了八颗,要知道她一共才炼制了十颗。   丹修炼丹失败是常事,这次高达百分之八十的成功率,已经是容盈秋成功率最高的一次了。   容盈秋伸手把八只装着中级寿元丹的药瓶放到云景面前后,才不怎么确定的分析到:“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次炼丹的材料大多都是你们从秘境里面带出来的,或许是秘境里面灵气充足,所以这些灵草的品质都很好,所以这成丹的几率也格外的高。”   白昭昭闻言心中一喜,当即拍板道:“真的,那我把所有的材料都给你留着,回头你得空了多试几次。”   容盈秋点了点:“行,等我把云姑娘要的丹药练好后就试,还是老规矩,你出材料我出力,炼成的丹药我们一人一半。”   以前白昭昭和容盈秋一直就是这么分配的,容盈秋炼制出来的丹药品质高,效果好,哪怕她自己用不着,拿出去和别的修士换材料或者灵石,别人也都是愿意换给她的。   之后容盈秋窝在炼丹房夜以继日的炼丹的时候,白昭昭不想让云景白来一趟,还带她在隐仙谷外面游玩了一圈。   修真世界的风景确实美轮美奂,云景还掏出手机让白昭昭给自己拍了很多的打卡照片。   至于和白昭昭合照什么的,云景是压根就没有考虑过。   要是没有意外的话,等到云景回到现代后,就不会有和白昭昭再见的机会,她虽然已经习惯了和客人的离别,但是她到底还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想和位面超市的客人留下太多的回忆。   云景不想以后在手机里翻到自己和白昭昭的时候,再来伤感和怅然,所以这样就很好,美好的回忆,留在脑海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知道是不是木门也想让云景多从修真世界带一些丹药走,这次它十分给力的在一个月后才重新出现了,没像她担心的那样,只隔了几天就出现。   这一个月里,容盈秋除了短暂的休息了几天后,剩下的时间都待在炼丹房里面炼丹。   最开始容盈秋练的是中级寿元丹,不过因为材料确实稀缺,最后也只成功练出了两炉,一共十五瓶中级寿元丹。   虽然之前容盈秋也说过,她不想浪费精力去炼制低级寿元丹,但是在再也买不到中级寿元丹材料的情况下,她只能用云景她们从秘境里面带回来的灵药,继续炼制低级寿元丹。   毕竟和云景要的美颜丹、锻体丹比起来,还是低级寿元丹炼制起来难度高些,更加有益于容盈秋淬炼自己的命火。   一个月过后,云景带着十五瓶中级寿元丹,三十八瓶低级寿元丹,已经一百多瓶其他零散的丹药,回到了自家仓库。   这次白昭昭自然也是跟着云景一起过来的,重新把铃铛挂回木门后,云景先从其他的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把激光枪交给了她,然后才开始给容盈秋准备之前说好的零食。   之前云景心里还担心,自己这一走就是一个月,又赶上年关,仓库里的存货会不会被买干净了。   然而事实证明超市的经理还是很给力的,对方拿到仓库的钥匙后,并没有一味的往外面搬东西,还自己敲定了了好几笔过年用的年货订单,其他普通的货物库存也很充足。   云景先给容盈秋拿了十大箱最大容量的薯片,超市的薯片一箱五十包,一包二百五克,就算她一天吃一包,这些薯片也足够她吃上好长一段时间了。   在云景的储物戒指里面装着许多灵丹的情况下,她也不会吝啬,超市里卖的零食,她都给容盈秋拿了不少。   除了零食之外,还有饮料,各种果汁汽水,云景一口气直接把仓库的存货都给搬光了,毕竟白昭昭她们寿命长,这些零食她们拿回去可是要吃上好几百年的,太少了可顶不住。   等以后因为吃不到零食而生出心魔就不太好了。   考虑之前的一个月里白昭昭对自己也确实是照顾得很周到,所以云景也没有大手一挥,就让她一个人跟老牛一样一趟一趟的往那边搬东西。   最后云景和白昭昭来回忙活了七八趟,才把所以的零食和饮料全部搬过去,这一通折腾后,仓库的货架都空了一大半了。   云景准备今天晚上就守在超市不回家了,保证超市经理来上班的第一时间,她就把人给拦在仓库外面,越早把仓库的钥匙拿回来她才能越早放心不是。   最后一趟东西搬完后,白昭昭笑着说道:“如此我们两也算是银货两讫了。”   云景一听白昭昭这话,就知道她是准备要离开,所以她急忙说道:“等等,我再多给你一些能源石吧,你们修士的灵气既然那么重要,以后你在外面行走的时候,凡事还是多留一个心眼,那激光枪该用就用,千万不要舍不得。”   虽然云景之前是和白昭昭说好了,用两把激光枪,一个防护罩并一百颗能源石和她换这些灵丹。   但是云景手里的能源石多得她都嫌太占地方了,所以眼见着离别在即了,她也不介意再大方一点,多给她一些激光枪的能源石应急。   白昭昭闻言自然是大喜过望,这激光枪很好用,因为这次的交易很大的功劳都得归容盈秋,所以她是打算回去后把激光枪也给她一把的。   之前云景给的一百颗能源石虽然也不少,但是要是两个人分的话,虽然不至于会不够用,但是用的时候总归是要再三斟酌一下的。   因为这激光枪再好,没有了能源石后,也就派不上什么用场了。   云景十分的大方,她随后就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堆能源石出来,虽然白昭昭没能一颗一颗的仔细数,但是只看那一堆能源石的体量,就知道不会比云景之前给她的那一百颗能源石少到哪里去。   不得不说,云景真是的是一个很厚道的商人了。   厚道到都能直接改变白昭昭对于商人的印象了,要知道她以前不管是去那些修士开的铺子里面卖灵药还是妖兽身上的材料,都会被狠狠地宰上一笔,至于她对商人一直没有什么好感。   交接完所有的货物后,白昭昭也没多留,直接就离开了。   此时才刚晚上十二点,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云景不知道今天还有没有其他客人上门,也不敢离开仓库,最后只能窝在懒人沙发里玩手机。   刚才忙着和白昭昭交易,云景也没机会给手机充电,这会儿充上电把手机开了机后,重新搜索到信号的手机直接叮叮咚咚的跳出了了一大堆的通知,都快把她的手机卡死了。   首先就是挂在通知栏的未接电话,足有八十几了,除了超市的经理和江曦之外,剩下的都是陌生号码。   云景平常的交际圈子那么小,按理说哪怕她去了修真世界一个月,也不应该有这么多陌生人找她才对。   这一点实在是太过异常了。 第98章 [VIP]   云景走的时候可是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好了, 就算可能会有她没有注意到的地方,那也不该有这么多陌生号码打来找她才对。   偏偏现在已经是深夜了,云景也不好回拨过去问问对方找自己到底有什么事情, 只能等到早上再解决了。   这一个月里, 给云景发消息最多的就是江曦, 光是她刚去修真世界的那一天上午,她就给她打了三通电话,发了十几条消息, 主要是说有两个警察同志找到家里去了,除此之外还有五通没能接通的语音通话。   本来云景都说了自己有事要去山里一趟, 深山老林的信号可能不好,等她回来后肯定会第一时间联系江曦。   原本很合理的说辞,都被国安局的两位工作人员给打乱了, 他们找上门后,江曦心里一直不放心,加上又联系不到云景,最后她迟迟联系不到云景,都把电话打到国外去了。   云初他们是早就知道云景要去修真世界一趟了,想当初云初刚接手超市的时候,也爱往其他世界跑。   当时云初连个家人朋友都没有, 每次去其他世界都是直接把超市托付给店里唯一的店员就是了,都不用特意和谁交代什么。   所以在接到江曦电话的时候, 云初心里是很高兴的,小江这孩子一直很好, 之前要不是因为她和云景住在一起, 她和湛云霄肯定都会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市里上学,一、两个月他们才去市里看她一次, 依照湛云霄的宠女程度,怎么着都得一个星期往市里跑一趟才能放心。   女儿身边能有江曦这么一个知心朋友,云初他们自然是开心的,所以就在电话里给女儿打了一下补丁,说她是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山里的爷爷奶奶家里半点事情,虽然联系不到她,但是她人肯定是没有危险的。   从云初他们这里得到确切的回答后,江曦总算是能够放心了,之后她每天就只有早上会给云景发一条消息,问她从山里回来了没有。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云景都不愿意去打扰陌生人了,自然也是不愿意去打扰江曦的。   不过江曦的消息里说有两个警察到市里的公寓去找她的事情,就不由得不让人多想了。   虽然云景把激光枪和能源石送出去的时候,就想到国家很快就会找到自己,但是算一算,警察找上门的时候,她刚把快递寄出去也没有几天,国家机器的效率确实比她预想中的要快不少。   要问云景现在心里是个什么想法,那就是多少还是有些慌的。   现在的情况就是国家的人一个月前就来找过她了,中途她去了修真世界一趟,收获满满的回来了。   这一个月里,国家的人怎么找都没有找到云景,不知道会不会误会她已经用什么方法潜逃出境,直接叛国了。   云景虽然一直很心大,但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要命的大事,要她淡定如老狗是绝对不可能的。   云景把玩着手机,一时间都顾不上去看超市经理给她发的消息的,总归不过是一些超市运营上的事情,对方没找到她,会去找她父母,毕竟之前超市都是他们经营的,这些事情他们总归要比云景有经验。   然而云景不知道是,在她犹豫着要不要不顾时间的早晚,给意识国家的人回去电话的时候,自她消失后精神一直十分紧张的两位国安局工作人员已经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了她的手机信号。   这一个月的时间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压根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国安局的工作人员来说,那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度日如年了。   原本两人信心满满的去往s市,觉得自己一定能够早早地完成任务,待在云景的身边,直到她和他们的大boss完成所有的交涉。   s市之行落空后,两人又连忙往清县赶,然后离奇的事情就发生了。   云景直接人间蒸发了。   虽然云景消失前把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好了,但是国安局的两位查过清县的两个高速路口,已经各个省道,乡村小路的所有监控,都没有捕捉到她离开的痕迹,   其他的出租车,滴滴的订单也显示没有云景的订单。   这已经都极其的不合理,两人逼不得已,只得找上市公安的侦查部,实时监控云景的手机信号,最后对方的手机信号直接消失了。   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就算云景真的是如她所说,去什么什么信号不好的深山老林里了,依照现在国内信号塔的分布情况,再怎么偏僻的地方也不至于整整一个月,一点信号都捕捉不到。   两位国安局的科员自认为自己跟丢了任务目标,这一个月他们简直愁死了,那头发是一天一大把的往下掉。   上面的领导又让他们在清县守着,等着云景回来,其他比如s市、湛云霄户籍所在地的情况,就安排国安局的其他人前去排查。   激光枪的威力和科技技术实在可以称得上是惊世骇俗,上面的人极其重视,这一个月里,他们甚至都已经准备着手让大使馆的人去寻找云景的父母了。   好在这通跨国电话打出去之前,信息侦查科的工作人员总算是又在清县捕捉到了云景的手机信号。   收到消息后,国安局两位守在清县的工作人员连忙从床上蹦了起来。   李项明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着衣服的时候,还一脸见鬼的对同事崔康成道:“真是见鬼了,这姑娘怎么说消失就消失,说出现就出现,一点心理准备的时间都不给我们。”   在熟睡中被一个电话吵醒,现在崔成康还没有完全清醒,只见他伸手抹了一把脸后,一脸庆幸的说道:“得了吧,你就别再念叨了,人出现了就是最好的了,我们赶紧过去,把人往领导面前一带,我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我的天,这次回去之后,我一定要休年假,这出外勤也太折磨人了。”   这次的清县之行,遇到的阻碍实在是太多了,天知道以前崔成康以前抓捕敌特份子的时候都没有觉得这么吃力过。   当然了,这种吃力也不是身体上的辛苦,而是心里上的累,这一个月里,崔成康和李项明实在是承担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作为国安局的精英科员,目标就这么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消失的干干净净,局里好些和他们关系好的同事都已经嘲笑过他们了,说他们出外勤的时候是不是只顾着睡觉去了。   对此李项明他们真觉得冤枉,自从他们到了清县,那真是没有一天好睡过,但是这人确实是就在他们眼皮下消失的,这一点他们也是没法辩解的。   更被说一个月都还没有把这个任务搞定,今年的年度之耻肯定得落在李项明和崔成康他们两身上了。   这一个月里,李项明两也不是一直在清县干等,他们也去市里走访了,云景就读过的大学,她居住过的小区,就连她的朋友江曦的人际关系,也被他们查了个底掉。   在市里李项明他们也不是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查到的,至少他们查到了之前s市博物馆那一批文物的匿名捐献人,就是云景。   以及云景在s里的一家黄金回收店卖了两次黄金的事情,也被他们查清楚了。   事情确实如云景预料的那样,一般人想查一个人可能不容易,但是一旦公职人员想要查她的消息,那完全是轻而易举的。   银行、运营商、城市交通监控一掉,云景在s市的时候去了哪里都一清二楚。   之前博物馆的馆长和黄金回收店的老板都答应了云景,要替她保守秘密,但是这种保证,在李项明他们的警官证面前,瞬间就不作数了。   云景倒卖黄金的事情在捐献文物的事情面前,就不算什么了。   之前s市收藏家匿名捐献了一大批文物的事情是在热搜上挂了大半个月的,很多网友都对这名收藏家的真实身份很好奇,一些为了流量和曝光量的媒体也来s市采访过,然而博物馆对此是严防死守,硬是一点信息都没有对外面透露过。   之后大众的注意力被其他的事情给吸引过去了,这件事情的热度也就慢慢消散了。   然而云景不知道是,国安局之前也注意过这件事情,不过是想着捐赠人既然这么不愿意暴露自己的信息,他们才没有刨根问底罢了。   现在一细查,发现这件事情竟然也是云景的手笔。   珍贵的文物,算得上是稀缺资源的黄金,远超出当前世界科技的武器,这些东西全部加在一起,这让云景这位看起来很普通的小姑娘,一下子就变得高深莫测了起来。 第99章 [VIP]   因为国安局的领导以及上面的大首领对云景十分的重视, 所以李项明两人在接到信息侦查科的消息后,就连忙往云景家里赶了。   不过等他们开着车到了云景家的超市附近后,就停了下来, 打电话给领导说明了一下情况, 等国安局的领导给他们下发下一步的行动指示。   之前局里对于和云景接触的方式, 也是起过争执的。   有的人觉得不管这个小姑娘是个什么样的来历,都可以搬出国安局的名字,对她直接问话。   也有人觉得对方到底是一个年轻小姑娘, 和她接触的方式还是应该要柔和一些,不能一上来就直接用国家的名义去压制她, 一味的压制可能会让她生出逆反心理。   两种怀着不同观念的两种人,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虽然谁都没能成功说服对方改变想法, 但是云景突然消失的事情,还是让激进派的气焰嚣张了起来。   这会而李项明打这个电话,就是为了最后确定一下,等会儿他们见到云景后,到底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原本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一旦牵扯上派系间的决策问题,这件事情就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够敲定的。   等到国安局的局长和手下的几个科长商量好了方式, 又给首领请示了一遍后,李项明他们接到指使的时候, 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   加上李项明他们在云景家里并没有找到人,敲门也没用人回应, 重新找信息侦查科值班的同事精准定位过手机信号后, 时间就已经过了深夜十二点了。   所以几乎是白昭昭前脚刚走,云景刚大致的翻完手机里的未读消息, 李项明他们就敲响了仓库外面的大铁民。   小镇上常年就只住着那么多人,就算是有些爱玩的年轻人喜欢深夜在外面晃荡,也都在热闹的夜市那边。   云景家的超市仓库挨近未开发的农田,白天周围的住房还会在外面行走,晚上一般是没有什么人的,更别说是深夜十二点了。   对方还直接敲了仓库的大门,这还没到早上六点,木门还明晃晃的立在仓库里呢,光是这一定就足够让云景绷紧神经了。   云景想过自己不回应,但是又摸不清来人的身份,又怕要是真的是国家的人找上门,自己一直不回应的话,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最后云景只能手握激光枪挪到铁门前。   因为之前建造仓库的时候,为了保险,仓库里面除了顶上的换气通风口外,其他地方都是封死的,就连两处铁门都是超厚的精铁门,铁门从里面锁死的时候,是一点缝隙都没有留的。   所以云景也没有办法透过门缝确定门外人的身份,只能隔着门外小声问道:“谁?”   李项明他们在云家没有看到云景后,心里就很忐忑不安,主要是对方要是再突然消失一次的话,自己没办法像领导交代。   这会儿在超市仓库成功堵到了人,无疑是让他们松了一口气的。   想到局长刚才给他们下达的行动指使,李项明柔声回:“云小姐,我是国安局的科员李项明,这次过来找你,是因为一个多月前寄到军事研究院的那一个快递,我们国安局需要向您了解一些事情。”   心中的猜测被验证了后,云景心中不由得赞叹起了国安局的高效率。   云景哪知道李项明他们之前还耽搁了一个多小时,在她看来,就是她刚从修真世界回来,国安局的人就直接找上了门。   云景并不是一个自大的人,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拥有能够在各个世界穿梭的木门,就有资本能够和国家机器抵抗了。   包括云景的母亲云初,在她经营位面超市的那几十年里,也一直是以低调作为一家人的行事方针。   至于云景的,她的态度也是从来就没有改变过,那就是要当一个大大的顺民。   顺民是不会逆着国家单位来的,不过要让云景一来就把自家所有的底细坦白出来也是不可能的。   云景沉默了两秒钟后,朗声回:“我知道了,麻烦你们退后一点,我马上出来,有事我们去家里谈。”   仓库的铁门是内开,虽然仓库里面有货架挡着,但是云景到底是不敢冒险,所以开门之前还是得让李项明他们往后退一点,要是他们站在门口,可能会看到木门。   当然了,这木门也不是人人都能看见的,每个世界能够看到木门的人可以称得上是凤毛麟角,但是云景并不敢赌,总是万事都小心一些总归是不会出错。   李项明他们不知道到木门的存在,虽然他们也奇怪云景为什么一回清县就到自家超市的仓库来,但是他们压根想不到她最大的秘密此时就在仓库里,闻言也只能乖乖地推到了铁门两边。   关掉仓库的空调和灯后,云景重新回到门边,她把铁门开了一个仅供一人通行的小口,直接钻出去。   出气后云景直接回身把就铁门重新锁上了,根本就没有给李项明他们的视线探寻仓库的机会。   要说云景之前是心大,现在则是有些谨慎过头了。   其实仓库里面有货架,又关了灯,就是让李项明他们站在门口看,在黑暗中,他们视力再好,也只能影影绰绰的看到靠近铁门的货架影子。   之前李项明和崔成康是见过云景的照片的,加上之前探查云景信息的时候,他们查到了许多次她在医院就医的记录。   这些信息加在一起,就导致李项明他们一直以为云景是个身体不好的的小姑娘,这要是国安局很多人觉得不能对她采取雷霆手段的原因。   毕竟云景看起来身体不太好,他们要是态度太强硬,容易把人吓出病,她到底也不是什么会危害国家的敌特分子。   之前李项明他们一直在想,要是上面让他们采取严厉手段逼问的话,对着这么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他们到底能不能下得去这个手。   等到真的见面的时候,李项明他们才发现这个照片里看起来稍显瘦弱的小姑娘,并没有像他们想象中的病弱。   这当然是锻体丹的效果了,在修真世界的时候云景就已经连续吃了五颗锻体丹了,可以说她现在的身体素质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要好了。   不过云景到底没有系统的锻炼过,所以她的身体素质再好好,也能说她的体力和耐力要比寻常人要好一点,力气稍微大了一些,但是要让她以一当几的话,那还是不可能的。   还有在锻体丹的加持下,云景的身体现在处于最佳状态,什么疾病都没有,这一点就是她最满意的事情。   “云小姐,我叫李项明,这是我的同事崔成康。”   李项明到底在国安局工作过许多年了,就算他心里有些意外,也并不会扰乱他的办事效率。   云景微微颔首:“我叫云景,你们既然是国安局的,想必也了解我的信息了,所以我就先不介绍自己的,一切事情都等会儿再聊吧。”   对此李项明和崔成康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两人落后在云景一步的位置,一左一右地跟着她往云家走去,这个行走的位置,入让他们既能保护云景,也能在她有异动的时候瞬间出手制服她。   云家离仓库就几分钟的路程,掏出钥匙打开门的时候,云景不好意思的朝两人说道:“我之前没在家里,这会儿家里估计有些乱。”   一个多月没有住人的家里,不一定会有多脏乱,但是屋里的灰尘肯定是会落上一些的,云景之前走的时候也没想起用东西把家里的家具都给遮上,她自己又是一个不爱做家务的,原本她是想着明天找家政来收拾一遍的。   这会儿要待客,也就顾不上这么多了,云景稍微拍了拍客厅的沙发,只希望国安局的两位同志不要有洁癖了。   李项明他们常年在外面走动,自然是不会有洁癖的,实际上他们压根就没有觉得云景家里乱。   因为国安局的局长被李项明他们的电话吵醒后一直都没睡,就等着和云景初步交谈,所以李项明他们坐下后也没有耽搁,把带来的防窃听装置往茶几上一摆,就点开了和局长的视频通话,让他能够远程对云景进行询问。   国安局局长,对于云景来说,自然是一个足以让她严阵以待的对象。   然而等到视频通话接通后,云景才发现这位苗姓大局长看起来并不威严,对方笑嘻嘻的和自己问好的样子,看起来和县里那些老街坊并无不同。   然而笑起来和蔼可亲的苗局长进攻性却很强,双方打过招呼后,他开口询问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云小姐,你能说一说你寄到军事研究所的武器是从哪里来的吗?”   从仓库回来的路上,云景就一直在考虑,自己应该怎么解决这次的事情,实际上她把快递寄出去的那一两个月里,她就一直在琢磨这件事情。   最开始云景也想过自己要说一半留一半,至少得给自己留些底牌,但是在她自己斟酌过后,发现这样并不保险。   主要是云景并不是一个逻辑很好的人,要是编瞎话的话,她怕自己之后会说漏嘴,这一点无疑是会影响国家对她的信任度的。   考虑到木门认主的独特性,云景最后还是决定一五一十的说。   她既是木门的主人,又有防护罩防身,可以说只要她对国家还有用,就不用太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所以沉默了片刻后,云景直接说道:“我寄出去的那把激光枪,并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东西。” 第100章 [VIP]   云景这话一落, 不止是守在客厅里的李项明两人,就连电话那头的苗局长,一时间都不由得语塞了起来。   苗局长到底是老油条, 他一点都没有把云景的话当真, 而是笑着打了一个哈哈:“哈哈, 云小姐你可真幽默,要不说年轻人想象力丰富呢。”   毫无疑问,听到云景说这话的三个人, 都没把她刚才那句话当真。   生活又不是什么科幻小说,苗局长不清楚这个世界到底存不存在其他的世界, 但是云景说激光枪不是他们世界的产物,多少还是有些离谱了。   说真的,苗局长一开始也想过, 云景可能不会太配合自己,毕竟按照他们国安局之前的办案经验来看,那种一上来就十分的配合,问什么就老老实实答什么的人到底还是极少数。   更多的就是一些顾左右而言其他,又或者胡编乱造一通,企图蒙混过去的人。   云景和这些人相比,最多就是她胡说八道的时候, 表情要格外真诚一些。   其实对于这些东西的来历,之前的一个多月里, 苗局长也不是一点都没有猜想。   原本苗局长所能够接受的最离谱的说法,就是云景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小姑娘, 其实可能有双面身份。   比如她还兼职在国外的军事研究机构工作, 这激光枪就是国外研究机构说研发的,被她想办法带了出来, 上交给了国家,并以此寻求保护。   这种猜想自然是离谱的,毕竟云景之前二十几年你,生活痕迹清晰,生活范围就没有出过s市,所以苗局长的猜测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然而哪怕是这么离谱的猜测,也比云景自己说的,这些东西是从其他世界得来的要更加容易让人接受一些。   其实在决定对国安局坦白的时候,云景就想到了对方可能并不会信。   主要是云景也知道,自己说的事情实在是太过离奇。   然而云景手里有着许许多多和其他世界的客人换回来的东西,这些东西都能作为证据,所以就算是国安局的人现在怀疑她,要让他们打消这种怀疑,对她来说也不难。   不过现在云景在乎的是自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交代后,她和她家人的人身安全能否得到充足的保障。   关于这一点,云景需要苗局长先给她一个保证,当然了,最好还是让大首领出来直接和她谈,这样才能最大的保障她的利益。   云景端坐在沙发上,盯着手机摄像头十分严肃地说道:“我知道你们可能不相信,但是我说的确实是真的,在我们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数不清的其他位面,我之前寄出去的激光枪,就是我从其他世界得到的。”   不等苗局长回答,云景又紧接着道:“我绝对能够对我说的话负责,你不用怀疑我话里的真实性,因为我手里还有一些其他世界的产物,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   “其实我之前一直在纠结,要不要把激光枪上交给国家,说起来您可能不相信,我之前一直是个谨小慎微的人,我有了奇遇后,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把这件事情捂死了,不让任何人知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和家人的安全,毕竟我也不想被当做试验品,被人抓去解剖研究不是。”   也许是不管云景之前怎么纠结,这会儿都已经是尘埃落定了,所以她说最后那句话的时候,还能笑着和苗局长开个小玩笑。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苗局长再不相信都得相信了,他此时心中无疑是掀起了惊涛骇浪,但是他面上确实半点都没显,还能笑着接过话茬:“这一点云小姐你绝对可以放心,我们国家可没有用活人做实验的先例,别说里上交激光枪是大功一件,就是你什么都没有做,作为国家的合法公民,国家也会保障你和你家人的人身安全的。”   云景几乎没有和公职人员打过交道,她也不知道苗局长说的是真的还是客套话,她的态度也很明确,她不求名不求利,要的不过是一份保证罢了。   要只是这样苗局长都不能给她一个确切的答复,那她也没必要再往外面拿其他东西了。   见云景的表情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而放轻松,苗局长只能正色道:“这件事情还得等我请示过大首领才能决定,在这之前,你还有其他能够证明你刚才那番说辞的东西吗?”   说真的,云景手里的好东西很多,但是在没得到确切的保证之前,她是不愿意把这些好东西全部都拿出来的,最后她在心里权衡了一下,挥手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瓶锻体丹出来。   云景去了修真世界一趟后,现在手里最多的就是各种丹药了,寿元丹这么宝贝的东西,她暂时是舍不得拿出去的,相比这些,这锻体丹是她亲身服用过的,知道这种丹药的效果,所以现在就是拿这种丹药出来她是最不会心疼的了。   云景觉得只是一瓶锻体丹的话,苗局长他说不定还不会相信自己的话,所以她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东西出来的时候,也没有刻意遮掩过。   这就导致一旁的李项明他们看到她凭空变出物品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苗局长隔着电话,可能看得还不怎么真切,但是李项明他们可是看得真真切切的,她就是动了动手指,那个小玉瓶子就直接出现了。   其实一些魔术师手上动作熟练的话,也是能够快速的把藏在衣袖或者身上的东西瞬间变出来,但是那都是在障眼法。   李项明他们就在云景身边,又时刻注意着她的动作,所以他们能够肯定,这东西确实不是从她衣袖里面拿出来的,确确实实是凭空变出来的。   云景把手里的丹药摆到面前的茶几上,又拿出了一个储物戒指放在了一起:“瓶子里面装的锻体丹,修真世界得来的,不知道你们查到过没有,我是早产儿,身体一直不好,这锻体丹我一天一颗,连着吃了五天,现在身体已经比正常人还要健康了,这药我直接给你们,你们可以拿回去找人试,看它的药效是不是真的想我说的那样神奇。”   “还有这个戒指,你们可别觉得它看起来不起眼,星际世界得来的储物戒指,里面有好几个平方大的空间可以储物,这些东西你们可以拿回去慢慢研究,确定我说得都没问题后,我们再谈其他的事情,我的要求从始至终就只有那一个,我要国家保证我和我家人的人身安全,不让任何人能够迫害到我们。”   现在还只是互相试探的阶段,所以云景觉得自己没必要给太好的东西出去,所以她给出的那个储物戒指还是之前湛元晨换下来的那一个。   那个储物戒指的年纪比云景还要大,是她的母亲云初在他们兄妹两出生之前得到的,空间只有七个平方不说,戒指上也没用镶嵌什么宝石,是她手里的储物戒指里面面积最小的一个了。   也就是这样,云景把这个储物戒指给出的时候才不至于太心疼。   苗局长这一晚上所经历的事情实在是太过骇人视听了,等云景介绍完桌子上的两样东西后,饶是一向沉着冷静的他,神情也有些恍然了。   要是云景说得都是真的,那这两样东西的价值,就远不是能用金钱所衡量得清的。   而且苗局长作为一个老狐狸,又是国安局局长,平常尽是和各种各样难啃的硬骨头打交道了,只是从云景把两样东西拿出来后那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就看出了不少的信息。   小姑娘到底是阅历浅,也可能是她本来对他们这些公职人员就没有多大的防备,所以也没多做准备,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这个样子落在别人眼里,就是她手里还藏着不少好东西的证明。   她要是再谨慎一点,就该表现得心疼一些,至少要让别人看起来,她拿出这些东西来,也是做了很长的心理斗争的,而不是直接就这么爽快地就松了口。   不过这一点也附和他们国安局对云景的调查,这个小姑娘家庭幸福,也没有遇到过什么变故,心思还是很单纯的,而且她之前愿意把那么多价值连城的文物无偿捐给博物馆,而不是私下卖掉换取利益,就知道她是一个保留着一片赤子之心的人。   而且云景之前宁愿暴露自己的信息,也要把激光枪上交给国家,这就表示她还很爱国。   这份年轻人的赤子初心,才是苗局长愿意顶着许多压力决定和云景友好交涉的原因。   云景把东西拿出来后,剩下的事情就是等苗局长回复她了。   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和云景礼貌告别后,苗局长也顾不上时间早晚了,直接给大首领打去了电话。   国安局作为一个国家十分重要的单位,苗局长自然也有和大首领单独联系的权利。   听苗局长说完和云景的交涉结果后,大首领心中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他坐在这个位置上,每天要考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眼下不管云景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只要她说的这件事情只有百分之一的真实性,就足够国家把她好好地保护起来了。   最后苗局长也就只是回报了一下情况,之后的事情完全由大首领一手安排了。   十分钟后,s市大山深处的一座秘密军事研究基地就派出了一架直升机,目标地直指清县。 第101章 [VIP]   与此同时, 陆战队最高将领的宫将军也接到了大首领的紧急电话,电话的内容是让他紧急抽调两个身手最好的特战队员,执行长期的安保任务。   深夜被大首领一通电话吵醒的宫将军一点不满都没有, 效率奇高的回道:“我现在就安排, 安排的特战队员两个小时后就能赶往目标人物身边。”   以前宫将军接过, 甚至自己给手里的特战队员安排过无数次的安保任务。   特战队作为三军种的刀尖,一向是精兵中选精兵的,十万个普通士兵里面, 能选出一个达到标准的都算是很不错的了。   特战队员作为军中最精锐的小队,需要接手的大多都是保密程度很高的任务。   以前特战队员也负责过国内的政要们很多次的安保任务, 但是能够让大首领亲自过问,不惜深夜打电话过来要人的情况,这还真是第一次。   尤其是最后大首领还不忘特意叮嘱了一句:“这次要保护的是一位年轻小姑娘, 你选人的时候还是尽量选一些看起来斯文一些的,可别选那些筋肉虬结的大个子,容易吓着人家小姑娘。”   小姑娘?   大首领挂掉电话后,宫将军心里还在嘀咕,到底是多么了不起的小姑娘,能够让大首领这么费心不说,还这么容易被吓着?   要知道之前那些保护目标, 那可都是喜欢健壮的特战队员,越健壮他们就越有安全感。   不过大首领的要求也不是很难满足, 宫将军记得,特战队的队长沈俞, 那只小狐狸好像就正闲着。   想当初那位刚来部队的时候, 因为长得文文弱弱,大家都以为他是个软脚虾, 没想到对方不但不是软脚虾,还是一个硬茬子。   只用了七年,就从一个普通士兵变成了特战队的队长不说,还凭着自己的超强手腕,把特战队的队员驯服得明明白白地,一点刺头都不敢冒,那一个个凶名在外的特战队员,到他面前都乖得跟孙子一样。   偏偏沈俞不但能力强,手腕硬,那一身皮相,也是优越得不像话,文工团的小姑娘一个个看到他就跟疯了似的,让部队的其他人眼红得不行。   要知道在部队里面,本来就是阴盛阳衰的,虽然现在部队里的女兵也不少,但是和数量众多的男兵比起来,那还真是狼多肉少。   原本大家都想着,沈俞他能从众多的爱慕者中选一个定下来,这样其他女兵就能彻底死心,然后别人也能多点机会不是。   可是这么多年了,对沈俞表达过爱美的有明艳可人的文工团团花,清丽脱俗的军医,知性端庄的心理疏导师,那么多的爱慕者,偏偏就没有一个能够顺利拿下这块硬骨头的。   总之沈俞现在还单着,这让部队里面其他军官想要内部消化的难度提高了不少。   然而被广大同僚恨得牙痒痒的沈俞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他是一个工作机器,只要组织需要,他什么任务都愿意做。   沈俞能力出众,加上他不怕是,平常接的都是一些危险性很高的任务,比如打击贩毒集团,抓捕国际逃犯,护送国家高层之类的。   安保任务沈俞接得很少,更别说是长期安保任务了。   要知道长期安保任务和普通的护送任务可不一样,护送任务最长都不太可能超过一个星期,这长期安保任务就相当于去给人去当贴身保镖了,再短都是一个月起步,长的一两年也不一定。   所以对于这个任务,沈俞是不愿意接的,一两年都够他抓住多少穷凶极恶的毒贩和犯罪份子了。   那长期安保他手下的队员谁都能做,再不济还有那些从部队退下去的特战队老人可以用,怎么就非要安排他去呢?   宫将军也没藏着掖着,直接在电话里说道:“这也是大首领亲自交代,说这次要保护的对象是个年轻小姑娘,就得安排两个看起来斯文,攻击力没有那么强的人选,你自己想一想,你是不是就是你们队里最斯文的?”   刚以教授的身份在一所高校顺利完成卧底任务的沈俞……真是无话可说。   沈俞最后不死心的争取道:“我要是现在去美黑,增肌,您这人选还能不能改了?”   宫将军在电话那头没好气的说道:“说正事呢,你别给我贫,人选就定你和蓝鲸两个人了,你们赶紧收拾东西,给你们安排的车半个小时来接你们。”   沈俞一听这话,就知道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了,他叹了一口气后,只能认命的收拾起了东西。   十分钟后,沈俞和队员戴夏在宿舍楼下成功会师。   见到沈俞的第一眼,戴夏就连忙苦着脸道:“老大你说老宫他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安排我们去做长期安保任务。”   戴夏比沈俞要沉不住气一些,她觉得自己去做安保任务属实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其次就是这次的保护目标也太奇怪了,一个胆子不大的小姑娘,竟然需要出动他们这种特种兵保护?   要知道以前戴夏接安保任务的时候,那都是提前两天就能收到保护目标的基本信息了,这次是临时安排的紧急任务不说,他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保护目标是个什么情况。   保护目标叫什么名字?不知道!   保护目标的身份?不知道!   保护目标的年纪?不知道!   就连保护目标生活在哪个城市?他们也不知道!   总之就是除了知道对方是个小姑娘外,其他的一一概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这次的目标到底有什么特别的,都能让大首领亲自开口安排安保了,怎么着也该是一个特别了不起的研究员或者科学家吧?”   至于国家政要什么的,直接就被戴夏给排除了,国内能够称得上重要的大人物就那么几个,其中女性更少,据她所知,最年轻的一位都已经四十好几了,绝对不能被称为小姑娘。   戴夏有些闲不住,加上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跟沈俞一起出任务了,所以她坐上车后,就一直没有闭上过嘴巴,一会儿猜测目标人物非同寻常的身份,一会儿猜测这次他们执行任务的城市在哪里。   沈俞对这些事情并没有多大的兴趣,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平常他只要不出任务,那是雷打不动的十点睡觉,六点起床,   这会儿他本来就很困倦了,戴夏还兴致勃勃地在他耳边嘀咕,这让他十分的头疼。   沈队长表达不满的动作也很简单,他只抬头不咸不淡看戴夏一眼,后者自己就知情识趣地消声了。   安静下来后,戴夏看着靠着车背闭目小憩的沈俞,默默地往一旁挪了挪屁股,尽可能地想要离他远一些。   呸,大冰山,活该二十好几了还是母胎单身狗!   负责和沈俞他们接头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国安局的李项明李科员。   从沈俞他们的驻地到s市,也不过八个小时的车程。   知道目的地是s市的时候,沈俞还十分的意外。   不过沈俞一向内敛,他就算是意外,也不会表现出来,倒是戴夏,看到通往s市的路牌后,兴奋地摇了摇他的胳膊:“老大,我们这次的任务目标竟然住在s市,这可太巧了,你不也是s市人吗。”   沈俞双手环胸,不置可否,s市确实是他的故乡没错,但是这里已经没有任何能够让他牵挂的人和事情了。   沈俞不是一个会轻易和别人交心的人,也没有拉着人到处说自己事的事情,加上他在队员面前一贯是没有什么笑模样的,所以戴夏也习惯了,半点都没有发现自己队长现在心情不好,还兴奋的畅想着未来。   对于戴夏这种长期待在部队的士兵,在外面执行安保任务的日子,也能够算得上是一种变相休假了。   等到车子在s市换成路停下,坐上李项明的车,往高速路上开的时候,戴夏才意识到了不对劲:“等等,老李,我们这是去哪?保护目标不是住在s市吗。”   来的路上,李项明已经接到了苗局长的消息,让他全力配合两位特战队的同志,所以他也就没有必要对两人隐瞒云景的情况了。   昨天晚上他们的人已经把云景给了两样东西拿去研究了,研究过后证明云景说的话确实不假,   锻体丹是丹药,想要知道效果只能化验,这么一会儿报告还没有出来,就算是出来的,也是需要找人来实验丹药的效果的,一时半刻的肯定是出不了结果的。   但那不是还有储物戒指吗,那东西可是做不了假的,上面的人按照云景说得方法一操作,就成功的把实验的物品装进去了,听说再拿出来也没什么问题。   要知道在这枚储物戒指出现之前,空间折叠技术还仅仅存在在幻想小说里面,现在这种东西一下子就变成真是存在的物件,其中所运用到的技术,一下子让研究院的研究方向变得有迹可循,有理可依了。   现在那枚储物戒指已经送到大首领手上了,估计要不了多久,研究院就会安排专业的团队进行空间折叠技术的研究了。   今天早上大首领已经十分正式地跟云景通过话了,他在通话里面和云景保证了,国家方面一定不会危害她和她家人的人身安全,一切行动都以她自己的意志为准,让她不用过多顾虑。   很多事情云景确实只有和大首领聊才有用,得到对方的保证后,她也没有装腔拿调,直说自己可以为国效力,只要国家方面能够保证她和家人的安全,不限制她的行事自由,她也愿意和其他世界的人交易一些对国家发展有用的物品和技术。   对于云景的要求,大首领那是全部都满足了,最后他还说了会安排两个特种兵保护她的安全。   怕云景误会自己安排人是为了监视她,大首领免不了又多解释了几句,是国家看重她,容不得她受到任何危险,才会做这样的安排,绝对没有监视防备她的意思。   云景一开始是拒绝的,她有防护罩在手,人身安全还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是等李项明他们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一些国外的敌特分子暗杀国内政要,科学家的各种手段后,她瞬间就觉得自己也不那么安全。   这防护罩是能挡原子弹每错,但是它确实挡不了别人给她下毒。   惜命如云景,瞬间就和自己自己心里的那点不自在和解了,相比于被人毒死,她还是更加愿意国家安排的国家牌保镖。 第102章 [VIP]   对于自己占用了国家资源这件事情, 云景也没含糊,最后挂断电话后,她琢磨着回头要不要送一个防护罩出去。   大首领这么好说话是云景之前没有想到的, 她预想中的威逼和审讯一件都没有发生, 这无疑是让她松了一口气的。   最妙的是现在云景背靠着国家, 以后再给其他世界的客人收集物资的时候,再也不用像之前那样,畏畏缩缩, 瞻前顾后的了,刚才大首领都说了, 以后她需要什么东西,只用和国安局的人说声就行,他们会直接给她安排好。   这样一来云景以后可就能够轻松不少了。   就冲着这个, 云景也愿意再舍一些出去,但是现在才刚开始,她也不能一下子就把对方的胃口给喂大了,细水长流才是长久之计。   云景想着自己先观望一阵子,差不多一两个月国家的态度还是不变的话,她就可以把防护罩交上去了。   云景心里有顾虑也是正常的,大首领和苗局长他们也没想过她会一上来就把所有的好东西交给他们。   挂了电话后, 两个年过半百的熬夜老boy都顾不上休息,又凑在一起商量起了之后的事情。   现在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的, 那就是云景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毕竟政府班子里面也不是上下一心的,前两年还在政要高层里查出了被敌国策反的干部。   云景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多, 她可能会遇到的危险就越多, 所以关于她的存在,必须得守住了。   这种事情日理万机的大首领自然是顾不上的, 好在苗局长所在的国安局一向擅长这种清尾工作,所以当天早上,国安局的人四下活动,从快递公司的信息,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国安局的工作人员,以及之前负责监察云景手机信号的侦查人员,都做好了封口工作,他们都签了保密条例,今天之后,云景的名字和身份,他们是一句都不能对其他人提起。   但凡是公职人员,就没人会违背保密条例,毕竟这可是严重违规,违反了可不只是丢掉工作这么简单,还要负刑事责任的。   此时云景可不知道国安局正在为自己的事情而奔波,她昨天晚上忙活了一晚上,撑到超市经理上班,她从她手里拿过钥匙后,就直接回家补觉了。   当然了,这中间云景还给担心自己安全的小伙伴江曦打了一个电话过去,告诉对方自己从山里回来了,等两天忙完了,就去市里找她玩。   位面超市的事情,云景暂时是不打算告诉江曦的,她的小伙伴一天烦心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她不想给她增加负担。   知道李项明他们将和国家安排的人一起保护自己之后,云景也没有怠慢他们。   她把一楼一个放杂物的房间收拾出来,回头往里面摆上两张单人床,就能够住两个人。   之前大首领说给云景安排的保镖里面,有一个女孩子是他特意让人安排的,主要是想着女孩子贴身安排云景也方便一些。   所以云景想着那位女保镖可以和她一起住在二楼,就没有麻烦自己去收拾其他房间。   其实对于云景来说,收拾房间也不是多麻烦的事情,无非就是她把房间里的杂物一股脑收进储物戒指,然后在往三楼湛元晨的空房间里面一放的事情。   是的,因为湛元晨久不归家,现在云景已经开始把他三楼的地盘当做杂物间在用了。   按理说云景作为东道主,应该把李项明他们的住宿给安排好,但是她实在是太困倦了,最后她只能指着被她彻底搬空的杂物间让他们自己看着安排。   说起李项明在云景身边也算是在工作,所以他之后要是买床什么的,应该是能够报销的吧?毕竟听说公务员的待遇还是挺好的,像国安局这种国家重点单位,待遇应该是比其他单位还要更好一些?   等会儿睡醒了还得去找一趟李奶奶,让她继续来过来给自己做饭?   不过以后家里还要住几个陌生人,要让李奶奶过来的话不知道老人心里会怎么猜测,要不还是等一段时间再说?   这一晚上经历过得事情是在太多,云景这会儿脑神经活跃得很,明明身体已经很困了,那哈欠都一个接一个了,但是等她躺在床上后,那脑子里的各种念头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往外蹦,弄得她根本就不能好好睡觉。   最后云景只能采用属羊大法,最后在她数到第五百多只养的时候,总算是成功入眠了。   因为上面特意交代了,云景身边一定不能离开人,所以上午只有李项明一个人去接沈俞他们,依誮云景睡觉的时候,崔成康就守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补觉。   昨天晚上熬夜的不止云景一个,崔成康他们也是跟着熬了一个通夜,这会儿有空也是要稍微休息一下的,不然就是铁打的身子也禁不住这么熬。   中午沈俞他们跟着李项明到云景的家的,看到的就是守在客厅的崔成康。   在路上听李项明大概说过云景的情况后,沈俞觉得崔成康的态度实在是太松懈了,这么重要的人,那是一点事情都不能出,怎么能在保护她的时候自己睡大觉呢?   至于昨天熬夜了之类的,沈俞觉得根本不能称得上是理由,之前他在丛林追踪跨国毒贩的时候,可是三天三夜都没有合过眼睛。   到底还是崔成康太不专业了,这要是换成沈俞和他手下的任何一个队员,都能坚持到能够和他换岗的人到了再休息。   云景还在楼上睡着,沈俞他们自然是不能打扰她,好在之前云景给他们收拾了一间房出来,这会儿他们就可以安排人去采购睡觉用的床了。   其实云景家的杂物间并不比一般的主卧小,将近二十个平方的房间,别说是两张单人床了,就是两张双人床也是能够轻松摆下。   要是条件不允许,沈俞也不是不可以和其他人睡一张床,之前他在贩毒集团卧底的时候,和十几个瘾君子住在一个房间里也过来了。   但是现在既然有这个条件,沈俞也不想委屈,直接出去买了三张单人床,然后自己租了一个小皮卡全搬了回来,拒绝了家具店老板送货上门的贴心服务。   其实按照现在的情况,云景身边有太多人反倒是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李项明不知道沈俞那边是怎么安排的,反正按照以前他出外勤的经验来看,上面不可能让他和崔成康两个人都留在云景身边,大概率之后他和崔成康两个人之间只能留下一个。   然而云景的本事这么大,但凡是有脑子的人都知道相比于回到回到局里当一个普通的科员,还是跟在她身边立功升职的机会更多。   这么算起来的话,李项明和崔成康就算是竞争关系了,不过他们对此心知肚明之余,也没动过什么不该有的心思,横竖不过公平竞争罢了。   不过公平竞争也是要在云景面前好好争表现的,毕竟依照上面对她的重视程度,到时候她随便一句话,就能够决定他们两人谁去留。   沈俞看出了国安局两位的明里暗里的竞争,他作为宫将军亲自点名的人选,是不用和谁竞争的,他自己的功利性也不是特别的重。   这些年沈俞一直在最危险的地方做任务,能够活到现在,他身上已经有了三个二等功了,七个三等功了,其中还有一个个人二等功。   靠着这些功勋,他现在已经上尉了,并且按照宫将军的意思,等他结束这次的安保任务后,还有望成为陆战队最年轻,最有含金量的少校。 第103章 [VIP]   沈俞和戴夏作为特战队员, 生存能力比李项明三人要好,只花了两个小时,他们在县城里面采购齐了生活说要用到的种种物品。   回来的路上, 戴夏甚至还顺利去菜市场买了一些食材, 准备晚上做饭用。   要是放在以前, 戴夏执行安保任务的时候,是不用为每日的吃食所烦恼的,能够劳动她执行安保人的保护目标, 非富即贵,谁都不会吝啬那一日的三餐饭。   但是云景的情况又很不同, 现在她家里就她一个人独居,之前都是请人帮着做饭的。   戴夏还没正式见过云景,也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打算的, 反正她先做好自食其力的准备也是不会错的。   作为特战队唯一的女狙击手,戴夏称得上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能打的同时,她也有着一手不错的厨艺。   以后就算是让她负责给沈俞和李项明他们做饭,也不至于会委屈他们就是了。   这要是对着其他的保护目标,戴夏才不愿意这么麻烦呢,保护目标人物没有危险就行了, 哪里还要管饭。   也就是先前大首领特意打了电话过来叮嘱,让戴夏他们要好好地照顾云景, 不止是她的人身安全,还有照顾好她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所以现在戴夏和沈俞的既是保镖也是生活助理。   沈俞就不用指望了, 以前以前出任务的时候, 戴夏是吃过他亲手剥的生蛇肉的,对于他的厨艺, 她是不抱希望的。   与其让老狐狸荼毒自己的舌头,还不如她自己辛苦一点呢。   云景这一觉睡得很沉,晚上六点,她才在自己的大床上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熟悉的房间和身下柔软的乳胶床垫让云景觉得十分的安心,她惬意地在床上滚了两圈后慢悠悠地坐了起来。   之前在修真世界的时候,云景一直和白昭昭住一个房间,容盈秋财大气粗,待客用的房间放的都是白玉床。   然而那白玉床华贵归华贵,睡起来还真没舒适到哪里去,尤其是云景这种平常睡惯了软床的人,哪怕再在玉床上垫上两床丝被,她都觉得硌的慌。   云景这大半年里一个人独居习惯了,睡醒后穿着睡衣就想下楼,但是她人都走到房门前了,又想起现在在这个房子里面还有其他人,并且大多都是男性。   最后云景回到衣帽间换了一套比睡衣看着稍微要稳重一些的家具服后,才踱步走下二楼。   在云景出现之前,一楼客厅的气氛是很凝重的。   虽然客厅里面待着四个人,但是分为两个单位,沈俞性子冷淡,一贯就不是那种会和队员说笑打闹的人,戴夏见气氛不对,也不会自己凑上找不痛快。   而李项明和崔成康虽然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但是他们两个人现在是竞争关系,相处也不可能再像之前那么融洽,虽然两人还没有开始互别苗头,但是已经明里暗里地开始互相较起劲来了。   最后是戴夏受不了这个气氛,又见时间不早了,所以直接摇着头钻进厨房处理起晚餐要用到的食材了。   虽然点外卖很方便,戴夏和沈俞作为特战队员,薪水也十分的客观,在清县这个小地方,就没有他们两负担不起的外卖,但是云景身份特殊,为了她的安全着想,这外来的东西,能少吃还是得尽量少吃一些。   云景的出现无疑是给气氛凝重的客厅注入了一丝活力的。   首先就是和云景交流次数最多的李项明,见她下来,连忙给两人介绍起了新来的两位同志。   看到沈俞的第一眼,云景就不由得怔愣了一下:“是你?”   沈俞记忆力也超强,只一眼,他也认出了此次的任务目标,他之前竟然在s市见过一次。   上次沈俞探亲假回s市处理一些事情,回程的时候在路口遇到了一个突然昏厥的老年人,他紧急救治过后,跟着救护车把老人送去了医院,在他之前,在所有冷眼旁观的路人里,就是云景最先过去查看老人的情况。   说真的,当时沈俞遇到了一些事情,心情并不好,对于那天早上的事情,他记忆最深的,除了那位晕厥的老人外,就是云景……开的车了。   悍马h2,一款并不太受女孩子青睐的越野车,却是许多男人的梦中情车。   在七位数的价格下,与其稍显低调和冷肃的外表相比,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更加拉风的跑车。   当时沈俞见云景一副急着要离开的样子,就让她先走了,匆匆一面后,他也没有想到再见面的还是,她竟然成了她的保护目标。   云景也没有想到,让自己短暂心动过一瞬的crush就是大首领安排给他的保镖。   玩归玩,闹归闹,云景绝对不是恋爱脑,当时她确实是有被沈俞煞到过,但是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但是那点心动,她现在都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不过对于那天的事情,云景还是有些关心:“那位老人最后没事吧?”   两人之间的种种暗流在李项明他们看来,那是一头的雾水。   偏偏沈俞还准确的理解了云景的意思,他点了点头道:“没什么大事,脑梗,因为抢救及时,人是救过来了,后面医院通知到家属后,我就离开了。”   沈俞尽量挑简短的和云景说,没和她说老人的儿子是个不讲理的,到医院见老人病得严重,还想讹他一笔医药费,最后是他掏出了士官证,并且提出可以带他去查老人昏倒那个路口的监控视频后,对方才没继续纠缠。   也是因为沈俞军人的身份,才让他能够顺利脱身,当时要是换成云景的话,对方见她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还不一定要怎么逼迫她呢,就算最后没能顺利敲她一笔,也少不了要拉着她辱骂撕打一通的。   两人聊完后,李项明最先忍不住开口问道:“云景小姐你以前和小沈认识?”   云景坦然地点头承认:“以前见过一面。”   李项明没想到云景和沈俞之间还有这个缘分,当即笑着说道:“那就好,这么一来,大家也都算是认识了,这是沈俞,还有在厨房戴夏,以后就由他们两负责你的安全问题。”   刚把菜倒进锅里的戴夏分身乏术,只能从厨房探出半边身子朝云景挥了挥手,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云景闻言有些意外:“你们还负责做饭呢?”   早上云景休息的时候,还在纠结要不要让李奶奶继续过来做饭呢。   小县城人口简单,谁家多了一个人都会成为别人嘴里的谈资。   云景家了一下子多出了这么多人,家里又只有她一个小姑娘,外面还不知道要传成什么样子呢。   要是他们能够自己做饭,那情况就能好很多,可以说戴夏是来找她玩的朋友,平常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活动,别人也说不出什么难听的话。   至于沈俞他们,云景平常没事的时候就是个家里蹲,也不爱在外面走动,回头给他们在超市里面随便安排一个职位,比如仓库理货员什么的,总之面上能够说得过去就行了。   经过李项明的解释,云景才知道戴夏他们本来是不负责给她做饭的,她之所以会做,纯属附加服务。   虽然有些可惜,不过有人帮着做饭后,云景就不用再麻烦李奶奶了。   不过李奶奶平常对云景也颇为照顾,现在不用她帮着做饭了,她还还是得带着礼物去她家里一趟,好好地跟老人解释清楚。   吃了晚饭后,云景让戴夏陪着自己,去超市里面买了牛奶和营养品,然后再去李奶奶家拜访。   然而云景这一趟却是白来了,李奶奶家的铁门是锁着的,按照李奶奶邻居说的,她正月就跟着儿子去市里了。   以前李奶奶不想去市里,是不想给儿子和儿媳妇添麻烦,现在李奶奶儿子的饭店外卖生意红火了起来,说是夫妻两平常都在店里忙活,顾不上家里,所以就想让李奶奶过去帮着照顾一下家里。   相当于在云景这里发光发热,李奶奶自然更想帮助儿子,所以没几天就松口了,年后就跟着儿子返程了。   走的时候李奶奶一直惦记着要和云景说一声的,但是她这不是去修真世界待了一个月吗,李奶奶电话都打不通,最后只能拜托老邻居见到云景后跟她说一声。   李姥姥的邻居也是看着云景长大的,云景平常要叫她婶子,对着她也不会婉转着说话,说完李奶奶的事后,她也直接说了,要是她还要找人做饭的话,她也可以。   云景只能摇了摇头,说自己以后准备自己学着做饭了,暂时就不请人了。   那位婶子听云景这么一说,也就死了心,闲聊几句后,云景就和戴夏打道回府了。   不过人家帮着传了话,云景手上又拎着东西,也不好就这么走,最后她把牛奶留了下来,把水果原样拎回了家。   这可不是云景小气,舍不得一点水果,实在是邻里间的人情往来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大家平常既然没有什么人情往来的话,也不好突然送太多的东西。   其实以前云景家里也是有几户人家要送年礼的,不过那些关系都是她的父母走动的,现在老两口都在国外,云景过年的时候又没在清县,最后也就只能先放到一边。   之后的生活对于云景来说好像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就是家了多了几个人,苗局长时不时地就会给她打一个电话。   因为木门还没有出现,所以云景每天晚上都要去仓库晃悠一圈的行为落在沈俞他们眼里就很奇怪。   除此之外,云景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很让人省心的保护对象,她的人际关系简单,日常生活也很普通,不会出入那些混乱、危险的地方,沈俞他们跟在她身边保护她,真的比休假还惬意。   毕竟作为军人,就算是在休假,也有可能因为任务被上面的人突然召回去,现在他们正做着任务,上面但凡有什么任务也找不到他们头上,真的是可以直接躺平了。   眼下的日子实在是太惬意,惬意得戴夏恍惚间心里觉得自己好像已经退休,提前开始养老生活了。   天知道每次向上面交任务报告的时候,戴夏都有一种负罪感,觉得上面看到自己每天的工作内容后,可能会觉得自己在看小学生写日记。   作为特种兵,每日的生活竟然这么的岁月静好,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   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了戴夏的吐槽,准备给他们平静的生活来点刺激的,当天晚上,木门就出现在了仓库。 第104章 [VIP]   沈俞他们虽然负责云景的安全, 但是以前云景到仓库里面去的时候,他们都识趣的没有跟上去。   主要是这段时间沈俞他们已经在云景的安排下,和超市里的员工打过招呼了, 也知道云家人对超市仓库超出寻常的紧张。   上面只让沈俞他们保护云景不出事, 仓库里的情况他们之前也进去过几次。   云家的超市仓库和其他的仓库并没有什么区别, 里面除了货架就是货物,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在各种货物挤得满满当当的仓库里面, 还十分违和的摆着一套桌椅和一只看起来十分柔软蓬松的懒人沙发。   沈俞他们虽然心中有些犯嘀咕,但是为了不惹得云景不快, 也没多去探究什么。   也是这一天晚上云景照常去了仓库,然后并没有像之前那样在十几分钟里就立即离开,才让守在仓库外面的沈俞和戴夏几人发觉到了不对劲。   理智告诉沈俞, 这是云景家的仓库,她在仓库里面就跟在家里一样安全,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但是她进去后许久没有出来,这多少还是让他心中有些忐忑了起来。   看到木门出现的时候,云景也没有多耽搁,直接走到超市打开了门, 把沈俞他们都叫了进来。   现在沈俞他们整天都跟在云景身边保护她,她也没觉得木门的存在能够瞒过他们。   毕竟为了安全, 但凡是木门出现的夜晚,她总是要在仓库里面待上一晚上的。   云景抬手把铁门推开了一个较大的缝隙, 然后指着仓库里面对沈俞说道:“我这里有点事情, 可能要在仓库里待到明天早上了,你们要等的话, 也进来吧。”   沈俞和戴夏互相对视了一眼,不太明白云景为什么好好的地突然就要在仓库里面待一晚上了,但是他们作为保镖,只能服从雇主的决定。   把两人带进仓库后,云景就一直格外注意着两人的面部微表情,等到两个人从木门旁边完全经过后都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后,她心里就确定了。   每个世界能够见到木门的人确实少之又少,至少沈俞和戴夏两个人都没有见到立在他们面前的木门。   那么该如何给两人解释,在他们面前有一扇他们看不见的木门,就成了一件让云景十分头疼的事情了。   云景三两步倒在懒人沙发上,在心里斟酌着该如何给两人解释现在的情况。   然而还没等云景想出一个所以然来,湛元晨就推开木门走了进来。   一段时间没回来,不清楚情况的湛元晨看到仓库里的沈俞和戴夏,也没多想,只是有些意外的挑了一下眉:“好家伙,原本以为我就是来得最早的,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   湛元晨感叹完后,就熟门熟路的走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然后他十分熟捻的朝沈俞问道:“哥们儿,看你这穿着打扮,和我们这的年代应该差不多,你是哪个世界的?你和旁边的小姐姐是一起的?”   沈俞张了张嘴巴,好半晌都没能成功发出声音。   之前李项明他们已经把云景的情况详细地给他们介绍了一遍了,其中当然有云景家庭成员的信息了。   拜沈俞那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所赐,哪怕此时湛元晨身上穿着汉服式样的衣裳,头发也留长了,他还是立刻就认出了面前这人的身份。   云景的亲生哥哥——湛云霄。   两人虽然姓氏不同,但是确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妹,只不过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罢了。   问题是李项明之前提供的信息里面,并没有提到湛元晨现在哪里生活,跟没说他比她的妹妹还要神奇,都能够凭空出现了。   作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沈俞的动态视力自然是没得说的,所以他十分确定,湛元晨就是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而不是在他们进来的时候就躲在仓库了,然后再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了。   云景看着瞪大了眼睛看着湛元晨的沈俞和戴夏,不由得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她颇有些无语的说道:“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哥哥,现在跟着老婆在古代生活,平常不常回娘家,这两位是国家派来保护我安全的特种兵,一个叫沈俞,一个叫戴夏。”   被云景云淡风轻说出来的一段话,里面所蕴含的信息量,直接把在场的三个人都砸昏了头。   沈俞他们之前确实知道,云景有独特的本事,可以用某种渠道得到其他世界里的一些东西。   按照国安局的调查结果来看,这种渠道大概率是一种等价交换,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她那些异常的大批量的购买记录。   然而沈俞他们跟在云景身边也有好几天了,除了最开始国安局透露的那些信息之外,他们就没有发现其他的信息了。   但是今天晚上沈俞他们的收获就太大了,至少他们知道了,云景那位声称在外地定居,生活痕迹却只在清县出现过的哥哥,并不是被云景给‘灭口’了,而是去其他世界生活了。   哪怕这件事情也很不科学,也很不合理。   但是湛元晨都凭空出现在他们面前了,沈俞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了。   此时沈俞决定抛弃掉自己的理智,回头一五一十地把这件事情报告上去就完事,至于其他的事情,自然有人操心,用不着他一个‘小保镖’费神。   湛元晨此时心中的震惊和沈俞、戴夏二人并无不同,他甚至都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刚才云景说的确实是国家、不是郭家吧?   霎时间湛元晨心中涌出了一万个念头,但是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拉着云景到了货架旁边。   湛元晨抬头瞥了一眼站在另一旁的沈俞等人,心焦如焚,他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回事,你怎么会被国家的人盯上,是我没过来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被上面的人注意到了?”   要不是此时仓库里面还有其他人,湛元晨肯定都急的要忍不住原地打转了,他喃喃道:“现在一切都暴露了,你怎么办,要不等会儿你迷惑一下他们,然后跟我回旻朝……”   这话刚一说出口,湛元晨又连忙摇了摇脑袋:“不行,老爷子他们还在国外呢,我们一走,他们可就危险了,唉,我就说你行事要小心一些吧,现在怎么办,我们一家这不是都要完蛋了吗!”   见湛元晨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云景也知道自己这次确实是太冲动了,不过也怪他好久没有回来,以至于寄激光枪的事情她和父母都商量好了,却还没有来得及让他知道,结果把他吓得够呛。   云景一把拉住湛元晨的手,安慰道:“没事,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暴露了,是我自己主动站出来的。”   云景把自己上交激光枪和能源石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见湛元晨听完后一脸不赞同的样子,她连忙解释道:“我做的时候可是和爸妈商量过的,他们也是支持我的,怪只怪你之前没有回来,所以才不了解情况。”   听云景解释完后,湛元晨总算是冷静了下来。   其实湛元晨也能够理解云景的决定,实际上在他十几二十岁的时候,看着母亲经营位面超市的时候,也时常会在心里琢磨,要是母亲能够把木门上交国家,那他们一家人做事就不用这么担惊受怕了。   湛元晨是见到过很多次父母为了和其他世界的客人交易,从而绞尽脑汁去采购物资了。   而且很多世界的物产都很丰富,国家要是能够这些资源,稍加研究培育,腾飞也就只是时间问题,再也不会被人压着打了。   不过当时的爱国小青年听父母说了太多木门暴露后他们一家人将要面临的危机后,也慢慢歇了心思。   说到底,湛元晨又不是木门的主人,他也没办法左右他母亲、妹妹所做的任何决定。   想明白后,湛元晨瞬间就放弃挣扎了,不过他还是没有忘记小声叮嘱云景,让她凡事多留一个心眼。   云景自然知道湛元晨担心的是什么,她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不要在乎这些,先看看她有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湛元晨把云景上下扫视了一遍,倒是没有发现什么不同的地方,唯一有一样,他一脸意外的说道:“你的脸色看着倒是好了不少,没有之前那么苍白了,少吃外卖竟然真的对身体有好处?”   这话湛元晨自然是开玩笑的,他也是个现代人,吃外卖最多重油重盐,长期食用最大的危险就是容易得三高。   就云景以前的那个身体,跑个一百米都得喘粗气,夏天一热就浑身冒冷汗,冬天一冷嘴唇就发紫,一换季必感冒,那是先天不足落下来的病根,绝对不是在家吃上几个月的家常菜就能够养好的。   李奶奶就是一普普通通的家庭妇女,又不是什么专业的膳食专家,绝对不可能吃上她几个月的饭菜,就让云景的身体好成这样。   “你要不要听听你自己在胡说什么,我现在身体这么好,和吃饭真没有多大的关系,你不知道,你上次没有回来,我遇到一个修真世界来的客人,然后……”   云景锻体丹都交了一瓶上去了,也就无所谓沈俞他们听到她和湛元晨的谈话,反正现在她手里光是中级寿元丹就有十五颗。   云景自家人那肯定是都得吃中级寿元丹的,十五颗寿元丹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她家里人一人吃一颗也好能剩下一多半。   不过这寿元丹装在玉瓶里,又放在储物戒指里面,所以是不用担心药效流失的,所以云景准备留着,回头肯定能够用得上,毕竟除了她和父母,以后她和湛元晨都还会有自己的孩子。   就算是低级寿元丹,云景也没想过要随便上交,这种东西的功效本就逆天,一颗就能算得上是稀世奇珍了,她手里虽然有三十八颗低级寿元丹,但是她也不打算把它当糖豆一样随手分出去。   等到以后她要是和国家合作的愉快,可能会考虑拿一两颗出来,现在她是暂时没有这个打算的。   不过湛元晨是自己人,对他云景是不会藏着掖着的,趁着背对沈俞他们,她飞快的从储物戒指里面摸出三瓶丹药塞进了湛元晨手里,然后用气声说道:“白色的玉瓶里面装的就是中级寿元丹,你和嫂子回头一人吃一颗,青色品质里面是锻体丹,能够改善体质,你和嫂子也自己看着吃。”   见湛元晨把丹药塞进储物戒指后,云景又不放心的叮嘱道:“这丹药虽好,你也别贪多,那锻体丹你一天吃一颗,吃完就多留心,差不多了就停下,可别把自己嗑成肌肉猛男了,嫂子可不喜欢那一款。”   纪乔乔从小生活在边关,见多了军营里的那些糙老爷们,她爱的就是湛元晨身上的那份书生气。   云景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自家哥哥,免得回头他玩脱了,惹得嫂子不喜,从而影响家庭和谐。   湛元晨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我知道,我这国防身体,没事吃这锻体丹干什么,你放心,我就是收着以备不时之需,不会乱吃的。”   湛元晨瓮声道:“不说这个,你倒是把那个美体丹给我几颗呀,之前不是年关么,我跟着你嫂子到处参加宴会,加上晚上饿了还得从储物戒指里面翻点炸鸡和烧烤来吃,一不小心肚子上都堆起肉了,那美体丹我现在就能派上用场,你赶紧给我试一试。”   其实云景对美体丹的效果也很好奇,不过因为她之前肠胃弱,吸收不好,怎么都吃不胖,暂时也就没有减肥的需求,这会儿湛元晨自己提出来了,她也正好让他试一试药性。   这样想着,云景又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瓶美体丹给湛元晨,让他拿回去试一试,要是有用也不能乱给人用,多的回头还是还给她,她留着可能会有用。   兄妹两脑袋凑在一起小声嘀咕了将近十几分钟,期间沈俞和戴夏顾忌着云景,一直都表现得很克制,连眼神都没有往这边乱扫过,给足了两人私人空间商量事情。   等到云景给完东西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把两人晾在一旁有一会儿了,只能朝两个抱歉的点了点头。   事情突然都走到这一步了,该暴露的也都暴露光了,云景也就彻底放开了,她招呼两人坐下,然后像给客人介绍一样,给两人大概介绍了一下自家木门特殊的地方。   沈俞他们没想到云景竟然是这样和其他世界的人接触的,他们瞪大了眼睛看向云景指的地方,确实除了空气和后面的货架之外,什么都没有看到后,他们也明白自己不是云景说的能够看到木门的幸运儿了。   戴夏若有所思的问道:“所以现在我们只用待在仓库,等着其他的世界的客人上门就行了?”   云景耐着性子解释道:“那也不一定,我刚才也说,在每个世界能够看到木门的人都是极少数,所以也不是每次木门出现都会有客人过来的,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等上一晚上也等不到一个人过来的。”   沈俞他们这一晚上所接收到的消息,实在是太考验一个人的承受能力了。   然而今天晚上的刺激远没有结束,因为没过多久,就有客人上门了。   在沈俞他们眼里,所谓的客人就和湛元晨一样,都是凭空出现的。   今天的这位客人是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男孩子,光看长相,就知道对方绝对不是亚洲人。   不过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对方的情况看起来是在糟糕,刚一过来,就直接趴在了地上。   戴夏作为军人,多惨烈的伤者都见过,所以并不会因为小男孩身上的伤痕而惊讶,在场的只有云景,对着来人那满背的伤口而皱紧了眉。   “全是鞭伤”   这种伤势沈俞只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他和戴夏合力把人扶到椅子上面朝椅背趴下后,连忙让戴夏回云家取急救包。   他们出发的时候从部队里面领了急救包,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这次的客人情况实在是不容乐观,对方受了这么重的伤,因为没有治疗过,所以伤口都已经发炎了,这会儿他之所以会昏迷,应该就是伤口发炎引起的,要是不赶紧给他退烧消炎,这人可能就没救了。   而且眼下虽然已经是初春了,但是晚上的温度还是偏低,对方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孩子,身上却连一件衣服都没有,浑身上下就只穿了一条粗麻短裤,想来没有足够的保暖措施,也是让他高烧不退的原因之一。   这会儿时间虽然不早了,但是云景没有回去,李项明他们也不敢睡,戴夏急急忙忙回来拿急救包的行为,吓得他们内心狂跳,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云景可能出事了。   好在戴夏详细地给两人解释了一遍,不然他们两就要自乱阵脚了。   听戴夏说完木门的事情后,李项明他们也在屋子里面待不住了,最后戴夏一个人回去,三个人回到仓库。   沈俞没去问李项明他们过来干什么,接过急救包后连忙取了消炎药碾成粉末混着矿泉水给伤者灌了下去。   等着伤者庆幸的时候,湛元晨又给他身上的伤口仔细的消了毒,上了药。   来人的伤口主要集中在背部,然后臀部,腿上也有一些伤口,沈俞一处伤口都没有遗漏,十分小心地处理好了每一处伤口。   等到伤口上的药粉凝结后,湛元晨又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拿了一件自己平常穿的狐皮大氅出来,盖在了伤者身上。   之后云景他们能做的,就是等着来人醒过来了,在等待的间隙,湛元晨照例给自己的储物戒指补充食物,点了一堆的外卖不说,又一次在深夜把蛋糕店的老板叫了起来,加班给自己做蛋糕。   以前湛元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怕被别人发现的,现在他倒是不用担心了,反正现在国家都知道他们家的情况了,不过是买些吃的罢了,想来是不会出什么事情的。   可喜的的是这次的伤者身体素质很不错,退烧药刚喂下去没有多久,他自己就缓缓醒了过来。   然而这人醒了过来后,开口的第一句话,就直接往他们中间丢下了一个超级炸弹。   “你们别靠近我,我可能得了黑死病!” 第105章 [VIP]   比尔是一个卑贱的奴隶, 他和父母兄弟都是昆特子爵的私人财富。   昆特子爵性格残暴,平常以折磨奴隶为乐。   在比尔生活的世界,十个奴隶的性命都比不上一匹从东方古国来的一匹丝绸。   比尔的父亲母是奴隶, 所以他生下来就是奴隶, 他没有自己的思想, 也没有健全的人格,对他来说,能够吃饱就是他最大的梦想了。   但是一个奴隶想吃饱实在是太难了, 比尔每天睁开眼睛就替昆特老爷打理小麦地,一直忙到天黑才能回到自家用石头垒起来的小屋里休息。   小麦产量不高, 小麦收获后,最上等的细白面只有昆特老爷和他的妻子能够享用。   城堡里的厨娘会用最好的白面烤制出最香甜的白面包。   每天早上,城堡里的烤面包香味就会顺着窗户飘出来, 轻易就能让扛着农具在地里劳作的奴隶馋得直咽口水。   奴隶们饿得受不了了,就飞快地扔掉手中的农具,趴到小溪边牛饮一通。   等到肚子里面灌满水了,人的胃里也就不火烧火燎的难受了。   在比尔生活的世界,一般人一天是只吃两餐的,只有那些贵族,才会在早上起床的时候多吃一顿。   像比尔这种贵族家的奴隶, 在社会中属于最底层的存在,他们只有在起床干了两三个小时, 等到太阳爬到树梢的时候,才能回家吃上一段简单的麦麸糊糊或者煮豆子。   这就是奴隶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顿, 再一顿就是晚上天黑后的一顿煮豆子了。   因为晚上不用做活, 吃完饭后就是休息时间,所以比尔他们吃得也不会太多, 最多就是一人小半碗煮豆子,吃了保证不会饿得睡不着罢了。   这样的日子,比尔过了十八年,他的家人、朋友,都是奴隶,大家的日子都是这样,所以他也不觉得又什么不对。   在比尔给预想过的未来里,最好的结果就是努力干活,最好是能够让昆特老爷欣赏自己,这样他才可能会把女奴指给他,然后他就能和父母一样,也成一个家,生下一两个孩子,继续为昆特老爷做事。   比尔第一次动摇自己的想法,就是因为他的母亲在地里干活的时候,被昆特老爷的客人纵马踩死了。   那个瘦弱的妇人,父母是昆特老爷父亲的奴隶,也是打从生下来就在替昆特家族做事,她吃过最好吃的一次食物,就是两个儿子调皮时晚上偷偷从地里抓到的野兔子。   当时看到儿子们拎回来的兔子时,女人吓得半死,她教育儿子们,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东西,都属于昆特家族,哪怕是一根草,自然也包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野兔子。   奴隶私自抓兔子来吃,要是被城堡的管事发现了,那是会被用鞭子活活打死的。   理智告诉这个女人不能吃这只兔子,但是人类对于肉食的向往打败了这种恐惧,女人和丈夫吃了半辈子的麦麸和豆子,从来就没尝过肉的味道。   城堡里倒是每天都会做肉食,昆特和妻子就两个人,时常会有吃不完的食物剩下,但是那些食物显然是落不到比尔家这种低贱的奴隶手里的,城堡里的管事、护卫贵族领地的骑士老爷,城堡里的厨娘的仆人,那么多人分下来,再多的食物也没有多的了。   年轻的时候比尔的母亲也梦想过自己能够当上厨娘,城堡里的厨娘日子过得多好,虽然不一定每天都能吃到老爷和夫人剩下来的食物,但是烹饪食物的厨具一直都是她负责的,煎完肉的锅子里面加点清水,煮开后多少也能带上一点肉味。   然而厨娘也不是随便谁都能坐,那一半都是厨娘把手艺传给自己的女儿和儿媳妇,世世代代继承下来的,像比尔母亲这种奴隶,把好好的食材放到她面前,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做不出好吃的食物,那自然也就当不上厨娘了。   就连比尔和比亚抓回来的那只兔子,女人也只会让丈夫扒掉兔毛后直接用柴火烤了,连内脏都没有去。   那只没有放任何调料的烤兔子,吃起来味道自然也不会太美味,但是比尔一家人还是十分珍惜的吃完了。   然后为了不被人发现,比尔的父亲还摸黑把吃剩的骨头和兔皮拿到森林里偷偷埋了。   其实兔皮对于奴隶也是一件十足的好物,冬天总是很冷的,一张兔子皮虽然不大,好好计划一下,总是能够做出一双兔毛手套的,听说镇上还有专门的商铺收购皮毛呢,一张兔毛还能卖好几个铜币,几个铜币能买小半袋子豆子了。   但是比尔的父亲不敢贪图这份铜币,哪怕他们家里穷得连一个铜币都没有。   奴隶是不允许有私产的,他们的生命都是昆特老爷的,昆特老爷愿意给他们食物,他们才能有口吃的,冬天也得等昆特老爷开口了,他们才能去森林里面捡拾柴火回来,不然冷死了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在金钱和暴露一家人的选择前面,比尔父亲更加看重一家人的安全。   处理好了兔子的骨头和皮毛后,父亲两严令禁止两个人儿子再去捕捉兔子,这种事情做一次逃掉了是运气好,做十次被人抓住一次,就足够昆特老爷活活打死他们一家人了。   少一口吃的没有关系,一家人能够平平安安或者才是这对夫妻最大的心愿。   然而比尔的母亲运气不好,被贵族纵马踩死后,昆特老爷一句话都没说,只让比尔的父亲把人拖去埋了。   昆特老爷觉得奴隶埋得太近,会污染城堡的环境,所以他领地上的奴隶死了只能埋在森林后面的那座山谷里面。   昆特老爷给了比尔一家半天时间,让他们处理比尔母亲的后死,第二天城堡的管事就拿鞭子催着他们上工了。   在昆特的心里,奴隶是不应该有多余的感情的,他们都是他的私有物,万事都得以他为重,所以也不会给他们太多的时间去伤怀家人的逝去。   母亲去世后,昆特的想法就开始动摇,然而这点动摇并不足以让他改变。   知道昆特老爷出去参加聚会,回来突然就开始发起了高热,整夜整夜的咳嗽,然后就是子爵夫人、骑士、城堡里伺候的那些仆人,无一幸免,全都开始发起了高热。   这个时候所有的奴隶都开始惊慌了起来,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昆特老爷他们应该得了黑死病了。   比尔生活在一个黑死病肆虐的世界,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人被黑死病夺走什么,这种病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其传播快,并且无药可救。   这一次黑死病也展示除了它的可怕,最先发烧的昆特老爷连医生都没有等到,发病三天后就浑身长满黑色的脓疮痛苦的死去了。   比尔身上的鞭伤,就是因为管事老爷让他和另外三个奴隶处理昆特老爷的尸体,他们不敢去,想要逃跑,被管事老爷抓住用鞭子打的。   当时比尔想着相比于得了黑死病痛苦的死去,他还不如被管事的用鞭子打死呢。   然而比尔没有死,也没去给昆特老爷处理尸体,因为他的哥哥比亚主动站了出来,说他愿意去处理昆特老爷的尸体。   当时比尔已经被疼晕了,等到他醒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发生了,他的哥哥也发起了烧。   他家周围的奴隶大部分也都发起了烧。   昆特老爷的死亡,仿佛为这场灾难拉开了序幕,子爵夫人、骑士老爷、管事老爷,那些比尔熟悉又或者不熟悉的奴隶,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了,他的哥哥和父亲也没用躲过,一个个地也相继发起烧。   最开始,奴隶们还会挖个坑把尸体埋了。   毕竟现在他们能吃饱了,有力气了。   城堡里的人都死掉后,堆在城堡里的那些食物就没人看管了,奴隶们砸开了粮仓的铁锁,搬出粮食和肉干煮了满满两大锅,大家都敞开肚子吃了一个饱。   比尔没去,他浑身都是伤,还发着烧,躺在屋里根本起不了身,是他的哥哥比尔,硬撑着精神拿着家里的大陶罐带了满满一罐子肉汤回来,一家三口凑在一起结结实实地吃了一顿肉。   吃着吃着,比尔的父亲就无声地流下了眼泪,此时的放纵,不过是一群走投无路的可怜人最后的狂欢。   在这片被黑死病笼罩的土地下,这些现在还活着的幸运儿,并不知道自己还能够活几天,或许是一天,也可能是两天,总归不会太久。   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黑死病一旦出现,会平等的带走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不管你是贵族、平民、抑或是奴隶。   昆特家是个大家族,祖祖辈辈攒下了许多的钱财,奴隶们冲进城堡后,发现了许多的珠宝和钱财。   这些东西都是这群奴隶们没有见过的好东西,也是他们向往了大半辈子的东西,哪怕他们可能就快要死了,这些人也没有对这些东西丧失热情。   有奴隶从昆特老爷的衣柜里翻出了他的礼服套在自己身上,然后又往身上揣满了了硬币,然后一脸狂热的跑了出去,再也没回来。   更多的奴隶眼里只有食物,他们几乎是癫狂的搜刮着城堡里的食物,煮熟后直接用手抓着就往嘴里塞。   这是他们过得最肆意的一段时间,他们可以吃到肚子鼓起来,不停打嗝的时候才听下来。   作为奴隶,他们长年累月的饿着肚子,撑到打嗝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十分新奇的体验。   这种日子又过了两天后,比尔的父亲也死了,他的哥哥比亚虽然最早发烧,但是竟然还奇迹的活了下来,并且已经退烧了。   兄弟两商量了一下,决定把父亲运到森林那边的山上,和母亲葬在一起。   木门就是在比尔和哥哥埋葬好父亲,回程的时候在森林里面发现的。   当时比尔因为伤口感染,还在持续不断的高烧,经过从家里走到山上,并且在山上挖了坑埋葬父亲的一系列劳作后,他已经因为高烧头晕得都快看不清面前的路了。   看到木门的那一刹那,比尔什么都没有想,他晃悠着走到木门前,在比亚发现不对阻止之前,他就已经晕乎乎地拉开木门一头栽进去了。   比尔的意识只停留在他开门的时候,等到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身边还围了好几个人。   比尔一低头,就看到了盖在自己身上的动物皮毛。   那皮毛可真好啊,全是黑色的,看着溜光水滑的,绝对不是兔子毛。   比尔想自己可能是遇到一些好心人了,对方不但不嫌弃自己是个卑贱的奴隶,还愿意把这么珍贵的皮毛披风拿给他御寒。   比尔不是坏人,所以他分析完眼下的情况后,第一反应就是整个人缩成一团,提醒好心人们不要靠近自己,自己可以已经得了黑死病了。   就这么几句话,吓得云景他们连连后退。   云景反应最快,她抬手捂住嘴巴后,连忙从储物戒指里面翻出了一沓口罩,分发给了大家。   黑死病这个词在场的人都不陌生,十分可怕的传播疾病,几百年过去了,它的致死量还是稳坐传播疾病的第一把交椅。   在现代,黑死病已经从人类的生活中绝迹了,这种放在古代无药可治的疫病,在现代医学种也已经有了一致的方法。   但是就算是这样,比尔的话,还是让云景他们心里紧张了起来。   李项明和崔成康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因为好奇想要过来凑个热闹,就能遇到这么爆炸的大新闻。   李项明的反应到底要快一点,他连忙掏出手机给苗局长打电话,让他安排清县的疾控中心赶紧派人过来检测。   要是经过检测后,确定比尔没有感染黑死病还好,要是他真的是黑死病病毒的携带者,那他们在场的这几个人,都得检测一遍,之后就是对这个仓库进行消毒,然后隔离治疗。   总之在结果出来之前,他们是绝对不能离开这个仓库了,毕竟黑死病传染起来也是很要命的,他们不能把这些病毒传播出去。   云景属实是被这突发的情况给砸蒙了。   事实上因为自家人经常要和其他世界的人打招呼,云景的父母从小就带着她和湛元晨把国内所有能够打到的疫苗给打过了,什么牛痘,肺结核,就连疟疾疫苗,他们都是打过的。   这些疫苗能够保证他们不会被这些外来的病菌所传染,一般和其他人接触后,他们都会立马换下身上的衣服,好好地洗漱一遍,杜绝被外面的细菌所侵袭。   云景家的这个位面超市,前前后后经营了好几十年,一直都没有出过什么问题,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轮到自己了,竟然还遇到疑似携带黑死病病毒的客人了。   黑死病疫苗云景他们是没有打过的,这就导致他们现在的处境很不安全。   云景对黑死病了解不多,就是在学习世界史的时候有点印象,现在她知道自己可能会被这位客人传染后,连忙掏出手机百度了一下。   好家伙,这传染病确实吓人,欧洲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死于黑死病,在现代这种传染病也不是完全杜绝了,只是极其少见,发病率低于0.001%罢了。   云景可不想以一己之力拉高国内的发病率,她紧张的抓住了湛元晨的手。   按理说云景接受超市也有一段时间了,各种大场面她也见过不少了,但是遇到这种生死攸关的事情时,身边没有可以依靠的对象,她可能还能坚强一点这会儿有哥哥在身边,她就直接萎了。   云景拉着湛元晨的手臂,一脸惊惶的问道:“哥,怎么办。”   湛元晨烦躁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他伸手拍了拍妹妹的手背,安慰道:“没事,你别紧张,他不一定是,就算他是,就这么一会儿,我们也不一定就染上了。”   湛元晨面上十分冷静的安慰明显被吓到了的妹妹,心里其实也很着急。   因为沈俞他们的出现,湛元晨到现在都还没有来得及和云景说,他这次过来,除了是想补充自己的食物库之外,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她。   那就是——纪乔乔怀孕了。   纪乔乔会怀孕自然是正常的,她一个身体健康的成年女子,和湛元晨成婚也近三年了,在古代,她成亲三年不怀孕才是不正常的。   然而这是夫妻两觉得现在大事未定,他们也没想好到底要在现代生活还是在古代生活,所以一直活用小雨伞的功劳。   然而纪乔乔的哥哥不知道小夫妻的闺房事,以为是自己的妹妹不能生养,为了笼络住这个很有能力的妹夫,还想往他房里送两个漂亮的美婢。   天知道湛元晨当时有多不痛快,他作为一个三观正常的现代男人,一生一世一双是他的感情观,他也不是那些不入流的屌丝,整日幻想着左拥右抱,他和纪乔乔是灵魂伴侣。   他都爱她爱得愿意跟着她去古代生活了 ,他这大舅哥突然来这么一手,他不但一点都不领情,心里好生了他这大舅哥好大一番气。   这件事情发生后,纪乔乔一直就不怎么高兴,这几年在她耳边说风凉话的人不少,也有很多人说她丈夫有钱又有貌,不可能真就死心塌地的爱她一个人,纳小是迟早的事情。   纪乔乔作为土生土长的古代女子的,虽然清楚湛元晨和旻朝那些男人不一样,但是她心里也一直会担心,担心他在旻朝生活久了,会不会潜移默化的被他们改变了三观。   为此纪乔乔心里一直很忐忑,这三年里她已经被湛元晨给宠坏了,她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容忍其他女人和她分享丈夫了。   但是纪乔乔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的亲大哥竟然是第一个给丈夫塞人的,这件事情发生后,她是结结实实的哭了一场。   纪乔乔心里甚至忍不住开始怨恨起了自己的兄长,觉得他虽然平日里对自己好,但是也从来没有自己和他放在同等的位置上了,为了成大事,为了笼络着湛元晨这个能够拿出很多钱和物的妹夫,大哥宁愿委屈她这个亲妹妹,也要让湛元晨满意。   这个发现让纪乔乔颇觉得心灰意冷,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这些年的所做的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也就是在纪乔乔心情不佳的情况下,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她人傻了,很不理解自己为什么都这么小心了,还是会怀孕。   最后是湛元晨详细地给她解释了,这小雨伞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任由百分之一的可能性会中招,她才释然。   这孩子既然已经来了,不管时机合适不合适,那自然是没有不要的,更别说依照纪乔乔和湛元晨如今的年龄,早就该当父母了。   上次木门出现湛元晨没有回来,就是因为纪乔乔刚做坐下胎,反应很大,他为了照顾孕妇整日忙得焦头烂额的,晚上挨床就秒睡,根本就没有听到木门出现时的铃铛声。   现在纪乔乔怀孕三个多月了,湛元晨不放心,就想着先过来看一看,能不能早点门路,把她弄到医院里面去检查一下。   纪乔乔对现代的这些医疗手段自然也是了解的,心里自然也是想要好好地给肚子里面的孩子检查一下的。   湛元晨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过来这一趟,既然还能和黑死病沾上关系。   纪乔乔现在怀着孕了,湛元晨肯定是不敢拿娘两的命开玩笑的,所以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他肯定是不能回去了,这要是把病毒带过去了,那可就全完了,还打什么天下呀,大家一起等死算了。   湛元晨决定先不跟云景说纪乔乔怀孕的事情,不是想瞒着她,是怕她知道了胡思乱想。   李项明和苗局汇报完情况后,可怜的苗局长又一次在深夜头秃,到处打电话协调部门。   偏偏黑死病例太少,s市根本就没有检测黑死病用的试纸,帝都那边倒是有,但是就算是现在让检测人员带着试纸过来,从申请航线到他们过来,中间也得四五个小时。   到时候天都快要亮了,直升机的出现要是被人发现了,又得引起很多的猜测。   一想到这些,苗局长就愁得直叹气,但是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还是得以云景他们的安全为主,所以半个小时后,检测人员就带着测试试纸坐上了直升飞机,径直往清县赶。 第106章 [VIP]   而现在待在仓库里的几个人, 已经成了病毒传染源(疑似),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是不能和除了检测员之外的其他人碰面了。   湛元晨不想害人, 只能让给他送外卖的外卖小哥直接把外面给他仓库外面的砖块上, 等外卖员走完后, 他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地出去拿。   比尔自己自己给善心的贵人们惹了大麻烦,所以在大家活动的时候,他已经十分有眼色的从椅子上面爬了下来, 裹着狐皮大氅缩到了货架旁边。   比尔现在就希望贵人们能够忘记自己,然后他再在他们不注意的时候, 偷偷挪到木门旁,拉开木门离开这里。   比尔也知道自己有些自私,可是人类的求生能力就是这么的不讲道理, 明明他可能身染重病,已经没有几天好活了,可是他还是不想死。   城堡里面里面还有那么多的食物,就算是死,他也想吃上几天的饱饭后,像他父亲那样,笑着去死了, 而不是被怒极的贵人们打死。   那种死法实在是太疼了,而且他要是死在这里的话, 还不知道贵人们会怎么处理他的尸体,他可不想被人随便扔在哪里被不知名的野兽吃掉, 要是可以的话, 他还是想自己的尸体好好地被埋在地底。   然而云景他们又不是什么魔鬼,他们都知道现在的这个情况, 也不是比尔故意的。   云景之所以一直没有和比尔说话,并不是恼怒他,好吧确实还是有一点点的。   不过不管是比尔的穿着打扮还是他身上的伤,都表示他也是个可怜的人。   人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总是怜悯弱小的,云景也是,所以看到比尔可怜巴巴地缩在货架旁边的时候,她就是确实是没法生出气来。   云景戴着口罩走到比尔五步远的地方,柔声和他解释起了这里的情况。   比尔以前所生活的世界实在是太闭塞了,他必须十分认真的把云景说的每一个字眼都听清楚,然后再在心里翻来覆去的琢磨,才能弄懂她话里的意思。   其实木门自带翻译,只要是穿过木门到其他世界的人,都能和其他世界的人没有任何障碍的交流,比尔之所以理解得这么费劲,纯粹是穿越时空这样的事情在他听来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罢了。   不过比尔到底是要比其他浑浑噩噩度日的奴隶要聪明一些,他很快就理解了云景的意思,并从中抓取到了其中对自己可能有利的关键。   比尔不敢靠近云景,只能盯着她的眼睛向她求证:“你是说我可以用物品和你交换物品?”   “是的。”云景对所有的客人都是一样的态度,并不会因为对方的穿着打扮而轻慢任何人,事实上她的第一个客人、戈月,看起来就是一个不能带给她任何利益的客人,最后她却给她带来了整整一座的金山。   比尔闻言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那我也可以和你交换治疗黑死病的药了?”   刚才比尔听见李项明让人带能够检测黑死病的东西过来了,最后他也说了让准备一些药。   虽然比尔从来不知道,世界上竟然还有能够治疗黑死病的药物,但是云景他们听到自己可能感染了黑死病后,除了最开始的慌乱过后,并没有表现得太过绝望。   这是不是代表着他或许也可以期待一把,真的能够从这里换到能够救治黑死病的药物呢?   云景刚才已经百度过了,知道很多抗菌的药物对黑死病的治疗都有效果。   以前云景自己单打独斗的时候,很多处方药想买都不容易,现在她都已经和国家合作了,还愁自己买不到抗菌药吗?   云景点头道:“当然可以,不过要看你能用什么东西和我交换了。”   比尔也知道自己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不像是能够拿的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其实城堡里的衣服很多,就算是华服被大家抢得差不多,还有其他人留在城堡里的棉衣和麻布衣服。   比尔之所以光着上半身,并不是因为找不到衣服穿,而是他身上的伤口大多都发炎了,会分泌出液体,要是穿上衣服的话,容易把布料粘在伤口上,处理起来十分的痛苦。   昆特子爵死了后,他的领地暂时成了无主之地,以前奴隶们不敢去的森林也可以随便去了,所以比亚他们去森林里面捡了很多的柴火,马上就要春天了,平常在石屋里面点上火堆,就算是光着身子,也冷不死人。   比尔能够活到现在,除了擅长忍耐之外,他的身体素质也是很好的,身体不好的农奴,大多在小时候就病死了,能活着长到十七八岁的农奴,身体总归是很健康的。   比尔掰着手指说道:“金币,珠宝,城堡里面有很多,其他人现在以为自己要死了,都顾着抢粮食去了,我用这些东西和你交换药物,可以吗!”   怕云景不相信自己还能拿得出来这么多的东西,比尔只能把自己的情况详细的介绍一遍。   这个流程原本是客人过来的第一时间,云景就要开口询问的,奈何比尔一来就扔下一个大炸弹,之后云景他们忙着处理这件事情可能会发生的影响,一时间也就没有顾得上询问他了。   一提起中世纪的珠宝,云景只能想到各种硕大的宝石,她还好,手里的好东西已经够多了,所以反应还不是特别的大。   李项明他们就不行,本来大首领让他们在云景身边,就是让他们看看能不能从她这里再多拿一些好东西。   说真的,不过就是一些抗菌药罢了,要不是云景才是木门的主人,李项明都要忍不住替她答应比尔了。   那可是金币和珠宝,金币就不说了,这几十年里,黄金的价格一直就没有低过,珠宝就更加不用说了,比尔的主人大小也是一个子爵,想来手里的好东西也不会太少。   退一万步来说,以前那些大胡子,可没少在他们国家掠夺,现在他们国家的博物馆,里面有一半的文物都是从他们国家抢走的,现在他们从他们哪里捞点好东西回来,也不过分吧?   对于云景来说,金币珠宝什么的倒是不重要,不过这毕竟是她和国家合作后遇到的第一个客人,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她还是让李项明打电话和苗局长汇报了一下情况,看他是怎么打算的。   反正作为木门的主人,云景也不能打白工,丑话先说到前面,不管这次能从比尔手里换到多少东西,她都得要一半,以后也按照这样来分。   再多的,云景就没有什么要求了。   虽然云景现在不缺钱财,但是她也不想一开始就表现得太好让人拿捏,这不利于大家以后的长期合作,所以有些东西,还是提前说清楚的好。   苗局长那边又一次在大半夜请示过大首领后,结果自然是不能错过这次机会,不过是一些药品罢了,又不值多少钱,平常国家为了挣钱充盈国家财政,那得费多大的功夫,如今随便用点药物就能换这么多东西,傻子才不还呢。   苗局长让李项明积极应对,他马上会让人送药来,不够还能从其他市紧急调用,总之不用顾忌药品,重要的是金币和珠宝,能换多少就换多少!   抗菌药又不值多少钱,买上一车都花不了几个钱,这珠宝就不一样了,哪怕回头要分给云景一般,回头脱手卖出去了,也能净赚不少,这样的好事,可不是轻易就能遇上的。   不过这笔交易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除了比尔以外,还有其他的奴隶,那些珠宝和金币大家现在可能不太看重,但是比尔要想把那些东西全部都带走的话,那估计也是不太容易的。   一直沉默的沈俞听完比尔的担忧后,直接问云景道:“能不能让我们跟着你一起过去?”   云景没想到沈俞会这么问,不过她还是如实回道:“可以倒是可以,可是他也说了,他们那边黑死病毒泛滥,你们这个时候过去,恐怕有些危险吧。”   沈俞作为和比尔接触时间最久的人,哪能不知道危险呢,他笑着说道:“我们接的每个任务都危险,说起来保护你是我们接的最安全的任务了。”   沈俞他们平常抓毒贩,是打击犯罪,但是像这种能够直接为国家创造效益的事情,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次,不只是他,就连一旁的戴夏,都表现得有些跃跃欲试。   云景思考了好一会儿后,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不行,这件事情并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还得从长计议。” 第107章 [VIP]   说真的, 在没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染上黑死病之前,云景真是一点做其他事情的兴趣都没有。   不过沈俞他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从思想上就和云景就有着一些不同。   李项明他们心里是如何想的沈俞不知道, 但是他从小父母双亡, 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 一直是靠着低保和国家补助生活的,后面到了部队,也是靠着部队的培养, 才有了现在的他。   毫不夸张的说,只要国家需要, 要沈俞去死他都不会有半点的犹豫。   死沈俞都不怕,就更别说是一个小小的黑死病了。   刚才帝都防疫中心的主任不也说了嘛,这黑色病虽然恐怖, 但是在现代医学上已经不是什么不治之症了,只要做好抗菌治疗,死亡率是很低的。   当然了,沈俞也明白云景对国家的意义,所以他也不愿意让她去比尔那个世界冒险,他从头到尾想到都是他和戴夏过去,他们是军人, 有危险冲在最前面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见沈俞明显是铁了心要去,云景只能妥协:“只能让一个人跟着比尔过去, 并且你们还要在六点之前赶回来,要是晚了的话你们就得留在那个世界, 直到木门下次出现才能回来了。”   沈俞看不到木门, 云景实在是不知道除了让他拿着木门上的铃铛跟着比尔过去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   铃铛能让其他世界的客人留在现代生活, 自然也能让现代的人在其他世界生活了,但是这么做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沈俞手里拿着铃铛后,就不会像其他客人那样,在六点木门消失的时候回到自己的世界了。   作为近距离跟比尔接触过的人,要是比尔真的得了黑死病的话,沈俞绝对好不了,加上他是军人,又是男人,所以跟着比尔回去的人选只能是他。   戴夏倒是想要争取一下,但是这次去的是黑死病毒肆虐的中世纪,按照她对自家老大的了解,他是绝对不会让自己去的。   沈俞就是这样,大家一起出任务的时候,他总是把最危险的任务往自己身上揽,这是他作为特战队队长的觉悟,也是他的坚持。   沈俞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那就没有什么好再说的了,现在已经块十二点了,离木门消失也没有多少时间了。   比尔说城堡里木门出现的森林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加上中间翻找金币和珠宝的时间,沈俞他们现在就得赶紧过去了。   因为是来保护云景的,上面的人还是给沈俞他们批了武器的,有武器防身,他们过去后就算是对上其他奴隶,也不用怎么担心安全。   为了让沈俞能够省点劲,云景还十分大方地借了一个储物戒指给他,等他们到了城堡后,直接把金币和珠宝往储物戒指里面一装,城堡里的其他人都不一定能够发现得了。   中世纪的人穿着打扮和现代人不太一样,不过沈俞保护云景的这段时间,就仿佛是把衬衫焊死在身上了一样,这会儿脱掉外面的大衣后,只穿着加绒白衬衫和黑色的西装裤,放到中世纪倒是不会显得特别的违和。   毕竟中世纪的男士,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已经习惯穿西装了,衬衫也是早就有的,沈俞的穿着基本款衬衫放在男士衬衫款式花里胡哨的中世纪,甚至都还显得有些平平无奇。   时间这么紧,沈俞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从云景手里接过储物戒指后,他就跟着比尔走了。   在这里云景还卡了一个系统的bug,等到比尔打开木门后,她才取下门上的铃铛给沈俞。   看着沈俞顺利的跟着比尔消失在木门里后,云景总算是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哪怕那个人看不到木门,只要他手里拿着铃铛,也是能够成功穿梭木门的。   沈俞他们一走,云景他们待在仓库里面也就只能等待了。   等待着检测员上门,等待着苗局长让人送抗菌药过来,等待着沈俞回来。   沈俞这边一切都很顺利,他跟着比尔从森林里出来后,看着瞬间就换了一个景象的目的地,他心里对于木门的敬畏感更甚。   比尔他们出现的时候,他的哥哥比亚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一会儿了。   比亚亲眼看着比尔消失后,整个人都吓傻了,此时中世纪女巫盛行,教会每天不知道要烧死多少女巫,普通民众是坚信这个世界上有女巫和巫术存在的。   比尔的离奇消失,除了女巫导致之外,比亚根本不做他想。   一般人对女巫是厌恶加上畏惧的,比亚也一样,但是这种畏惧,实在是比不过失去弟弟的可怕。   短短几年,父母相继离世,弟弟是比亚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在比尔消失的地方徘徊了许久,执拗的想要寻找到一个结果,哪怕那个结果可能是他弟弟尸体或者残肢断臂。   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比亚的等待没有白费,他的弟弟不但平平安安的回来了,身上还多了一件昂贵的皮草。   当然了,跟在比尔身后出现的沈俞比亚也注意到了,弟弟突然小时,再出现的时候身边就多了一个人,这实在是很难让人不多想。   在比亚的心里,沈俞赫然就是那个把比尔突然变消失的罪魁祸首。   也多亏了这个误会,才让比亚在见到沈俞的时候,没有在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   比亚急切的想要拉住弟弟问清楚刚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但是因为时间紧急,比尔也没用时间和他仔细解释,最后他摆了摆手,表示一边赶路一边解释。   对着相依为命的哥哥,比尔是一点都没有隐瞒,把自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并且可以用城堡里的金币和珠宝和那个世界的人兑换治疗黑死病的药物。   比亚再三求证,确定比尔没有说谎后,比亚心中也是大喜过望。   虽然比亚现在已经退烧了,但是他自己心里也还很忐忑,不知道自己之前发烧到底是染上黑死病了,还是惊吓过后的高烧。   其实退烧后,比亚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如其他奴隶说的那样,是他身体好,所以得了黑死病也活了下来。   不管怎么样,那可是能够治疗黑死病的药物,比亚从小就比其他奴隶聪明,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有了能够治疗黑死病的药物,他们兄弟两哪里还用继续当卑贱的奴隶?   想到有了药物后,他们以后可能会过上的生活,比亚就心中火热,他也不磨蹭了,主动接过了弟弟的工作,在前面替沈俞带起了路。   他们出来的时候没有带油灯,就着一点点的月光,走在前面的比亚有时候免不了会被路上的碎石或者杂物绊倒。   但是被绊倒后,比亚只是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提醒跟在他身后的沈俞和比尔小心后,他就又继续赶起了路。   一个多小时后,沈俞才跟着比亚走到所谓的城堡前。   这个所谓的城堡并不像沈俞记忆中那些欧洲城堡那么宏伟,不知道是不是这段时间城堡里面死了太多的人,在昏暗的月色中,这座城堡从外面看起来就有一种让人骨头发凉的不适感。   城堡虽然好,但是周围还活着的奴隶们,在最开始的狂热过后,已经没有什么人会在里面逗留了。   其原因自然是在这个城堡里面、死了太多的黑死病人,现在还活着的人,都是幸运的还没有染上黑死病的,他们作为奴隶,没有身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城堡里的财宝再多,他们作为奴隶也不敢拿出去用。   这个国家所有的货币,制造的时候都是会打上印记的,昆特作为子爵,他城堡里的每一样珠宝,上面都是打着昆特家族和他妻子家族的印记的,拿到外面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没有什么的奴隶要是拿着这些东西被城里的商人或者平民举报了,那是会被直接砍头的。   这也是比尔他们之前没怎么动这些财宝的原因,财宝虽好,他们作为奴隶,却根本花不出去,还不如多从城堡里搬一些粮食实在,粮食至少能够让他们填饱肚子。   这也方便了沈俞,进到城堡后,他让比尔兄弟两拿来了油灯,他从兜里掏出打火机把油灯点燃后,他们就兵分三路在城堡里面搜寻了起来。   沈俞手里有储物戒指,比尔见识过储物戒指的强大功能之后,直接把他带到了昆特子爵夫妇睡觉的卧房里面。   作为子爵夫妇的卧房,这个房间里面的好东西原本是最多的,但是现在里面被人翻得乱糟糟的,丝制床品被人扔到了地上,上面还被人凌乱地踩着很多的脚印。   丝织品在中世纪觉得算得上是奢侈品,要不是子爵夫妇都是盖着这床被子死去的,现在这些床品早就被人拖走了。   在好东西和让人闻之色变的黑死病毒面前,大多数人都还是惜命的。   沈俞把房间里所有的抽屉都翻找了一遍,最后收获颇丰,金银币就算了,这昆特子爵夫妻两也是爱享乐的,房间里面根本就没有多少的货币,倒是珠宝、衣裳什么的很多,想来这两人之前领地里的税收,都被他们换成珠宝和华服了。   那些珠宝想来也都是价值不菲的,上面镶嵌了各种宝石,最后只是在卧室里面,沈俞就找到了一百多件珠宝首饰。   好东西实在太多了!到后面沈俞都顾不上细数了,只能当一个没有感情的收纳机器人。   其中大多就是金银饰品,然后有二十几件镶嵌着珠宝的首饰,目测价值最高的就是子爵夫人的一整套宝石首饰,从项链到手链、耳环、戒指、胸针样样齐全。   其他一些零碎的首饰,虽然上面没有镶嵌太多的宝石,但是也都是金银制品,还有一些珐琅饰品,这些首饰作为古董,其价值也是不可小看的。   沈俞谨记着自己此行的目的,所到之地的所有珠宝,都被他来者不拒的装进了储物戒指。   除了卧室之外,沈俞还去了旁边存放衣物的房间,在这里他也找到了不少的配饰。   把两个房间大概搜刮了一遍后,沈俞谨记着时间,想着差不多该去和比亚他们汇合了。   比亚他们以前没有来过城堡,对城堡内的布局也不是特别的清楚,好在子爵夫妇的财产实在是太多,他们最后到底都各有不小的收获。   为了换到更多的药物,比尔兄弟两也是豁出去了,就连西图澜娅餐厅里的银制烛台,都被他们搬了过来。   沈俞也没有和他们客气,直接大手一挥,把这一大堆的金银制品也都装进了储物戒指。 第108章 [VIP]   不得不说沈俞漏出来的这一手, 直接就把比亚给震住了,之前比尔可没给他说这从其他世界过来的人,竟然还有这些本事。   比尔现在可没有心情去管自己哥哥心里的那点震惊, 他脑子里还惦记着自己那些还没有拿到手的药物呢。   确定城堡里面值钱的物件都被扫荡得差不多了之后, 沈俞一行三人又马不停蹄地往森林里赶去。   这次沈俞他们手里拿着从城堡里面带出来的油灯, 油灯上那如黄豆般大小的火焰,被外面油灯外面的玻璃一罩,哪怕是握着油灯的人跑动起来也不用担心油灯会灭。   这点灯光虽然算不上两趟, 但是多多少少还是能够派上一些用场的。   路上沈俞三人一刻都不敢停歇,等他们跑回森林里的时候, 看天色离天亮还有一会儿呢。   比亚看不见木门,身上也没有铃铛,只能在森林里面等候。   说真的, 这片森林里面是有狼的,平常一般人可不敢大晚上的待在这里,比尔和沈俞小时候,比亚握紧了手里的油灯。   在一声声的狼嚎种,比亚一个人在森林里等着、心里还真有些发憷。   沈俞他们回到仓库的时候,穿着全套医用防护服的检测员已经在仓库里面等着。   李项明他们也用不着和一个检测员交代木门的事情,检测试纸送到后, 李项明直接就让人去外面等着。   这边云景他们用试纸采样过后,十五分钟就能出结果。   最厚云景他们几人的检测结果全部成阴性, 这个结果属实是让在仓库里的几个人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尤其是湛元晨 ,妻子正处于怀孕初期, 如非必要, 他是真的一步都不想离开她。   云景他们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和比尔的接触不够深,所以并没有染上鼠疫, 反正为了保险,在等待沈俞他们回来的时候,他们全都换上了全套的隔离服。   这防护服是送药的苗局长让人送抗菌药的时候顺便送来的,多少也能起到一点防护作用。   这次苗局长再一次表现出了自己靠谱的一面,紧紧两三个小时,他就让人送了整整八大箱抗菌药过来。   链霉素,庆大霉素、左氧氟沙星……足足七八种抗菌药,一箱足有一百盒,属于是洗劫了好几家药店存货的程度了。   云景不知道的是,这些药并不是苗局长从药店调来的,现在市面上的药店大多都是民营的,就算是国家,也不方面直接调动人家的存货。   现在摆在云景面前的这些抗菌药,是苗局长打了报告,紧急从县医院调过来的。   确定药物到了之后,苗局长还给云景打了电话过来,让她直接处理这一批药物,要是和比尔的交易用不完这么多的药物,那剩下的药物就让她收着。   现在苗局长他们都知道,云景手里有一种高科技产品,可以随意收纳大量的物品,不过是一些药物罢了,想来她这里肯定是放得下的。   事发突然,苗局长他们也是才知道云景接触其他世界的客人是通过一扇一般人看不到的木门,考虑到药物可能在接下来的交易中占据的重要地位,苗局长深夜开完会后,决定明天就协调军部调用一批药物给云景。   到时候云景要是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取用,也就不用深夜给他打电话,让他再打上好几个电话去找医院要药品了。   云景对于这个结果十分的满意,实际上她之前一直想要屯一些药物在手里,但是现在消炎药、伤药都属于处方药,在药店根本就买不到,偶尔就算是运气好能够买一些,也不过是一两盒,关键时刻根本就派不上什么用场。   背靠大树好乘凉,这老话说得还真是没错。   云景现在绝对是已经靠上了最大的那棵树了。   就拿今天这次的交易来说吧,云景自己几乎没有出什么力,就沈俞过去跑了一趟,回头不管他带了什么东西回来,她都能分一半,试问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当甩手掌柜更悠哉的事情?   比尔和沈俞一回来,看到的就是一个个裹得都快看不清楚脸的人,沈俞还好,明白这是是为了防止病毒感染,所以他站稳后压根就没有惊讶,直接伸手接住了戴夏扔给他的消毒酒精,对着自己从上到下喷了一遍。   沈俞自我消毒的时候,比尔就站在一旁,最后是沈俞让他闭上眼睛,把他也从里到外消了一遍毒后,他才有些反应过来。   等到两人消完毒后,戴夏又连忙捏着试纸让他们往上面滴血清。   中途戴夏少不了要和比尔这个中世纪来的人解释一下这试纸的作用。   知道只要往这轻飘飘的一张试纸抵上一滴血,就能够检测出一个人是不是患上了黑死病,比尔看向试纸的眼神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狂热了。   想到自己兄弟两人刚才交给沈俞的那些东西,比尔定了定心,乞求道:“这个试纸可可以给我一份,我哥哥之前也烧了两天,现在退烧了,但是我们都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得过黑死病,我想用这纸给他也检测一下。”   李项明他们早就被苗局长和大首领他们交代过了,交易的事情全都听云景的,所以这些事情他们是插不上嘴,只能等云景决定。   云景的性格一直都是很好说话的,不过是一张试纸罢了,检测人员带了好几盒过来,一盒十张,他们这些人连一盒都没有用完,给比尔一盒也不是多难的事情。   云景抬手指了指货架旁边堆着的纸箱,笑着说道:“当然可以了,不止是试纸,还有药物,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眼看着离木门消失也没多少时间了,云景也没有磨蹭,她在戴夏几人的帮助下打开装药的纸箱后,把几种抗菌药都拿了出来,一一给比尔说明了药效。   比尔怎么都没有想到,治疗黑死病的药品竟然这么多的,盒子上的文字他看不懂,也不知道鼠疫竟然还有这么多的症状,败血症什么的,听起来就很可怕。   最后比尔调动了自己所有的脑细胞,都只能记住这几样药品的纸盒样式和其大概的效果。   药品有了,接下来就是该看一看沈俞他这一趟的收获如何了。   他的收获决定了比尔这次能够从云景这里带走多少东西。   沈俞接收到云景的视线后也没多含糊,直接让大家往后退一退,等到桌椅旁留出来的空地足够大后,他才抬手从储物戒指里面把所有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云景和湛元晨还好,他们兄妹两平分了一整座金矿,对那些金灿灿的黄金都已经没有多少兴趣了,李项明他们就不行了。   李项明他们人生中当中第一次,看到各种金银做成的烛台、碗碟和叉子,那嘴张得都快脱臼了。   戴夏更是走到沈俞身边,促狭地撞了撞他的胳膊,问他怎么把人家吃饭的餐具都拿回来了。   这些东西其实并不是沈俞搜罗的,而是比尔兄弟二人找来的,沈俞不是要值钱的东西吗,在兄弟二人看来,这最值钱的东西,就应该是这黄金和白银做成的东西了。   昆特子爵为了接待贵客,之前可是花了好多金币,才添置了这么几套纯金的餐具。   这些东西数量太多,种类太杂,云景现在也不好估价,不过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东西的价格,绝对远远超过了那几箱药品的价格。   云景伸手拿了一盒试纸递给比尔,并且十分良心地说道:“你这些东西的价值不低,这些药品你想要的话,都可以搬走。”   “不过我还是建议你换点其他的东西,毕竟这药品太多了你也不好搬,还是少拿一些为好,剩下的你可以换一些别的东西,我这仓库里面有的东西,你都可以选。”   比尔自然也知道,自己兄弟二人,不可能带着这么多的药品在身边,这都是救命的药物,不过要是放弃的话,他心里又不太甘心,最后他要了两箱药物。   这两箱药物可不是说就是两种药物,而是七八种抗菌药拆开后混装在一起,整整给比尔装了两箱。   在云景说拿了这两箱药物后,自己还可以从仓库里面挑一些东西带走后,因为选择实在是太多了,比尔一时间倒是踟蹰了起来。   按照比尔兄弟二人的情况,其实他们应该要一些轻便好携带,但是又价值不菲的东西,不巧的是云景仓库里面的所有商品,都不太符合这些要求。   最后是云景见比尔这么为难,直接从自己的储物戒指给他拿了两块金砖出来。   这黄金从古至今,不管在哪个国家都之前,中世纪的贵族喜欢华贵的珠宝,对黄金的需求更是巨大,这两块金砖也不占地方,到时候比尔随便用布条往身上一绑,外面再套上衣服,保证除了他自己,谁都发现不了异常。   比尔没想到自己此行除了珍贵的药品和试纸之外,还能得到两块金砖,对于这个交易结果他自然是很满意的。   毕竟现在堆在地上的那些东西,没有一样是比尔自己的财产,白给出去他都不会心疼,更别说还换了这么多好东西了。   云景也很满意,她自己只是付出了两块金砖,就得到了地上一半的东西,和好几箱药物。   而且想来苗局长和大首领知道这个结果后,心里也会很高兴,毕竟这次国家只是调动了一架直升机,付出了一些药品,就得到了这么大的回报。   可以说这是一个三方都很满意的结果,目送着比尔一个人抱着两大箱子药物艰难地离开后,湛元晨也准备回去了。   当然了,这次湛元晨离开,并不是要等到木门下次出来才过来,他是回去接纪乔乔过来的。   他这次过来,就是想找办法带妻子纪乔乔去医院做产检,顺便让医生依照她的情况给她开一些对孕妇有益处的药物。   原本湛元晨心里还犯愁呢,在这个就医实名制的现代,妻子一个没有身份证的人,想要就医实在是难上加难。   现在好了,云景和国家搭上了线,这个时候再想给纪乔乔弄一个合法的身份,那还算事吗?   之前让湛元晨头疼的事情一下子就都消失了,所以他现在想着赶紧去把纪乔乔接过来。   云景没想到嫂子竟然怀孕了,家里马上就要有新成员了,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以至于她连地上那些沈俞刚带回来的东西都顾不上了,直接摆了摆手让沈俞和李项明清点数量,丢下一句自己回头再来选东西后,她就急急忙忙回去给哥嫂收拾房间去了。   当然了,往家里跑的时候,云景也没有忘记给远在国外的父母发去微信,告诉他们自己马上就要当姑姑,他们马上就要当爷爷奶奶了的这个大好消息。   云初和湛云霄是很开明的那种父母,他们坚信自己只是儿女来到这个世界的桥梁,从来就没把一双儿女当做自己的附属品。   对于一双儿女,云初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他们,所以云景和湛元晨从来就没有过被父母催婚催生的经历。   但是这人到了特点了年纪后,确实就变得爱热闹,害怕冷清了,这段时间云初和湛云霄在国外带着,快活是快活,但是偶尔也会有些想儿子和女儿。   这会儿听到儿媳妇怀孕了,自己马上就要升级当爷爷奶奶的消息后,老两口当即就计划着要提前结束自己的旅行了。   最后还是被木门拘着,哪里都不能去的云景阻止了他们,说嫂子现在也刚怀上没多久,离生孩子还有大半年呢,说不定检查完他们就得回旻朝了,云初他们就是现在赶回来,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是继续享受他们的环球旅行吧,纪乔乔来现代的时候,她会好好照顾她的。   对此云初十分的不放心,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她这个女儿啊,能把自己囫囵照顾好就不错了,让她照顾别人,尤其是孕妇,那真是让人放心不下来。   不过有一句话云景说的倒是不错,纪乔乔和湛元晨小两口可能有自己的打算,他们要是现在回去的话,落在纪乔乔心里,说不定会误会他们老两口是想让他们来现代生活的意思。   纪乔乔虽然是古代人,但是她要是想在现代生活的话,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之前云景接手木门之后,云景和湛云霄就和湛元晨商量过,问他们想不想在现代生活,要是他们想的话,他们可以把湛云霄手里的铃铛给纪乔乔,然后他们去庆朝生活。   湛云霄陪着云初在现代生活了这么多年,现在他们都老了,儿女都长大了,要是他愿意的话,云初也是愿意陪他去庆朝生活的。   然而当时湛元晨说纪乔乔记挂着家里,他们暂时不考虑留在现代生活。   之前湛元晨和纪乔乔之所以迟迟不敢要孩子,主要的原因也是两人都还没有想好以后在哪里生活,担心孩子生下后万一不想云景和湛元晨这样被木门认可的话,就只能留在旻朝生活了。   原本湛元晨想着,再有个两年,等到大舅哥成功打到京都,坐到那个位置上后,可能妻子就能放下心结,跟着自己去现代生活了,但是这个计划之外的孩子,就好像直接按下了加速键,让他们不得不现在就思考起了他们未来的去留问题。   这不是一件小事,显然是需要个小两口充足的时间考虑的,云初和湛云霄也不想从中干涉太多,去左右年轻人的想法,他们相信自己的儿子是个有担当的男人,在他决定追求纪乔乔的那一刻,应该就已经做好了承担所有结果的心理准备了。   纪乔乔的到来,让李项明他们也有了事做,国安局平常经常和其他政府单位打交道,给纪乔乔办身份证这件事,舍他其谁呢。   不过政府单位一水的朝九晚五,就算是要给纪乔乔办身份证,也不能挑现在,得等户籍处的同事上班后,才能办理,所以这会儿李项明还是得跟沈俞他们埋头清点这次从中世纪带回来的物品。   考虑到这些东西都是古董,沈俞他们也不敢直接拿消毒酒精给它们消毒,怕酒精会影响这些物品的价值,只能先清点数量,回头再看该用什么东西来清洗这些物品。   最后的清点结果是沈俞今天晚上一共从中世纪带了五百七十三件物品回来,其中小件的珠宝占大头,足有四百八十七件,大件的诸如烛台、餐盘之类的金银制品,有八十六件。   因为苗局长说了,这些东西让云景先挑,所以他们也不好现在就收起来,只能用先放在仓库,等云景忙完了再回来处理。   湛元晨带着睡眼惺忪的纪乔乔过来的时候,沈俞他们正埋头清点着物品,担心这些物品上面可能会携带着黑死病毒,他抬手从门上取了铃铛后,向沈俞他们介绍了自己的妻子纪乔乔后,就护着妻子绕着堆在仓库中的那堆物品往外走。   沈俞他们还好,戴夏自从知道云景的哥哥是和一位古代的女子相爱过后,就一直对纪乔乔很好奇,不得不说,亲眼见过后,戴夏在心里拍板了,云景的哥哥绝对是个颜狗,能让他跨世界追爱的对象,确实是个长相明艳大气的超级大美人。   云景这边也极其快速的收拾好了湛元晨的房间,当然了,事出突然,太细致的地方她是来不及弄的,只能把床上用品换一下,然后大概的把房间里面的灰尘打扫一下,桌椅沙发什么的收拾一下,还有把她之前从杂物间拿上来的杂物搬去楼下的院子里。   之前云景没有仔细看,现在才发现这些杂物很多都已经用不上了,大多都是一些替换下来的电器,家具什么的,她想着回头干脆送给邻居算了,免得留在家里占地方。   虽说有储物戒指搬起来也不怎么费力,但是一趟一趟的云景也烦了。   纪乔乔平常在旻朝那是好几个丫鬟婆子伺候着的大家小姐,担心她会觉得不干净,云景想着等会儿还是再让家政上门来收拾一下为好。   虽说云景和纪乔乔的感情很不错,但是那是基于她们两一直没有长时间相处过的原因,现在纪乔乔可能要回来住一段时间,她可不想因为一些不必要的疏忽,而让嫂子心里觉得不高兴。   云景不知道的是,此时纪乔乔心里也同样的忐忑,她之前一直跟湛元晨生活在旻朝,那是她自己的地盘,公婆和小姑子都不在身边盯着,她的日子过得十分的顺心,现在一下子要在现代生活一段时间,她心里也没底。   纪乔乔的担心和云景一样,就是担心自己会因为一些平常注意不到的地方,而惹得小姑子不满意。   见妻子兴致不高的样子,湛元晨一眼就看出了她心里的担忧,连忙宽慰她:“你不要自己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小景她你还不了解吗,再好相处不过了,你现在怀着孕,她再怎么也不可能挑你的理,你就放心吧。”   纪乔乔听完丈夫的话,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怀孕的女人本来就爱胡思乱想,这又是她第一次和婆家人长时间相处,她能够放松下来才怪呢。   不过心里的担忧归担忧,等到姑嫂两真的见到面了,那是立刻就凑到一起聊了起来,湛元晨这个保镖瞬间就下岗了。   湛元晨不知道妻子和妹妹现在的笑容里面带没带上营业的感觉,他久没熬夜,现在困得不行,连早饭都顾不上吃了,打着哈欠就要回房间睡觉。   纪乔乔如今正是嗜睡的时候,今天起得太早,她其实也有些没睡够,但是云景刚给国外的父母打了视频电话过去,如今云初正在电话那头交代她孕期要注意的事情,这个时候她也不好说自己要去睡觉,只能强打起精神坚持。   最后是云景细心的发现了纪乔乔眉眼中的困倦,开口打断了母亲的絮叨,以自己要去睡觉为由挂掉了电话。   收起手机后,云景扭头对纪乔乔说道:“这会儿确实太早了,嫂子你要不也再去睡一会儿,或者我出去给你买点吃的,你吃了再睡?”   对于云景来说,平常木门不出现的时候,不吃早餐,一觉睡到中午才是她生活中的常态,但是她是听湛元晨说过的,纪乔乔的作息十分的健康,而且她现在还是孕妇,跟着她不吃早餐肯定不行。   不过依照云景的厨艺,让她做早餐的话,只能给纪乔乔煎荷包蛋,而且极大概率会煎糊掉,她可不想让纪乔乔和她肚子里的小侄子受自己的荼毒,所以她只问纪乔乔要吃什么,她好出去买。   然而纪乔乔直接摇了摇头,说自己要是吃了东西就很难睡着了,所以她就先不吃早餐了,等到补完觉起来后再看,反正她等会儿还要去办身份证。   云景听她这么一说,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了。   把纪乔乔送上三楼后,云景又回仓库处理起了后续的事情。   这会儿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清点好了,李项明让云景先挑选。   这么多的东西,云景也不知道选什么,金银做的餐具她是没有兴趣的,最后只能捡着珠宝挑了两百件出来。   本来按照约定,云景是可以挑两百八十几件物品的,不过那些金银制的装饰品她拿着没用,而这些精致的珠宝明显价值更高,所以她选了两百件珠宝就停手了:“好了,我就要这些了,剩下的你们拿走吧。” 第109章 [VIP]   李项明没有想到云景竟然这么好说话, 好几十件中世纪的古董,说不要就不要了?   李项明很快就知道了原因,因为云景把装珠宝的塑料筐拖到一旁后, 十分淡然地说道:“对了, 回头麻烦你们帮我问一下, 国家收不收黄金,我手里有一批黄金想要出手。”   那些黄金在云景的储物戒指里面已经放了一段时间了,她又没有用黄金铺地板的爱好, 之前去市里卖了两次,每一次也不敢出手太多, 要是每次都这样一两块、一两块的卖,都不知道要卖到什么时候去了。   所有云景就把主意打到国家身上了,黄金作为一种战略资源, 国家也有储备需求,反正都是买,买谁的不一样呢,要是国家愿意买她的黄金,在价格上她还可以稍微做出一些让步。   之前李项明他们在s市调查的时候,就发现她去黄金回收店卖过黄金,当时大家也没多做猜想, 只是以为她手里可能是有一些黄金。   但是现在云景开口就要和国家做黄金生意,这就让李项明他们不得不改变之前的想法, 重新估量起了她手里的黄金储备量了。   这种事情自然不是李项明一个小小的科员能够决定的,所以她他只是点了点头, 表示自己等会儿就和苗局长汇报, 有了结果后再回复她。   不过李项明还是谨慎的多问了一句:“不知道云小姐你有多少黄金要出手。”   云景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其实也没多少,就先卖个五吨吧。”   云景这话一出, 仓库里的所有人都不知道自己脸上该摆出什么表情了。   戴夏更是猛抽了一口冷气:“好家伙,黄金能用吨计重吗?在我心里,只有我爸妈种的玉米需要到吨这个计量单位。”   云景一开口就是五吨黄金,那可足足有一万斤了,偏偏这么多的黄金从她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像是在说一万斤不值钱的粮食。   沈俞倒是没多大的反应,他作为第一个在云景的首肯下去到其他世界的人,哪能不知道这其中的商机呢,对方守着这么一扇木门,这么多年下来,手中能够积攒下一笔巨大的财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云景说完后也没管仓库里其他人的表情,把超市今天要补的货物用储物戒指装了堆在仓库里面的铁门外就要回去睡觉了。   沈俞和戴夏作为云景的保镖,自然是跟着她一起回去的,至于他拿回来的那些东西,他也无权插手,他们两人的直系领导宫将军压根就不知道这次保护目标的情况。   上面又是打定了主意要从内部把云景的信息捂得死死的,所以除了现在这些知情者外,那是严厉杜绝云景的信息泄露了。   大首领为了还专门敲打过沈俞和戴夏,让他们以后就好好保护云景,其他的什么都不用想。   后续物资交接的事情,就由国安局的人负责了。   沈俞倒是不觉得失落,说实话他并不讨厌自己现在的生活,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清闲的过日子,以前他一门心思的想要变得更好,站的更高,让在乎的人骄傲,现在那份动力已经消失了,他也该停下来想一想,自己到底想要过的是什么日子了。   此时在中世纪,比尔兄弟也正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们想要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   在这之前,比尔他们最爱考虑的,是该如何处理从另一个世界带回来的药。   回来的第一时间,比尔就用试纸给比亚测试过来,测试结果一条杠。   这代表比亚之前的高烧,和黑死病没有一点关系。   比尔也没有感染上黑死病,要知道他们的父亲确实是因为黑死病丧命的。   他们之前和父亲待在同一个狭小并且封闭的石头屋里都没有被传染上黑死病,这是他们运气好。   可是现在谁都不知道城堡附近活动的那些奴隶身上到底有没有黑死病毒,他们现在回去的话,迟早都得染上黑死病毒。   虽说比尔他们手里有药,但是之前云景也提醒过了,有抗菌药也不代表他们就百分百安全了。   黑死病作为烈性传染病,哪怕是在有药的情况下,这致死率也能达到百分之三十,有的人从发病到死亡,不过短短的两三天,可能抗菌药刚发挥出一点作用,病人就已经死掉了。   总之这黑死病但凡是可以避免,还是不得的好。   其实比尔他们作为奴隶,在领主死亡,领地无人打理的情况下,逃跑是最明智的决定。   他们所在的小镇两个国家的接壤处,往西走上两百里就是西里王国了。   现在到处都在打仗,别说各个国家了,就连同一个国家的大小贵族,都在为了更多的领地和资源频频交兵。   比亚觉得他们或许可以往西走一走,到时候凭着手里的黄金和药品,当个小贵族不容易的话,当个平民总归是不太难了。   对于兄长的提议,比尔没有意义,不过现在外面这么乱,他们也不能说走就走,该做的准备还是要做的。   于是趁着天刚亮,很多奴隶都还没有起床,兄弟两把药品和黄金藏到森林后,又摸回了城堡。   经过沈俞的搜刮,之前看起来还能称得上富丽堂皇的城堡现在看起来已经完全不成样子了。   不过没有关系,比尔他们并不是来寻找财物的,两人直奔厨房,从里面拿了两把菜刀出来后,又去仓库里拿了两把镰刀。   这就是他们防身的武器了。   其实要说杀伤力的话,之前死去的骑士们留下的大剑明显更好,但是和子爵老爷的财宝一样,骑士的武器和铠甲上也有专属的烙印,贸然拿出去的话,容易被人当盗贼抓住处死。   所以比尔兄弟两从头到未都没打过那些大剑的主意,他们拿了武器后又去仓库搬了一麻袋小麦。   这就是他们一路上的口粮,除此之外衣服也要换,太话里的衣服不能穿,那些城堡里的男仆换洗的棉布衣服总归是要带上两套的。   比尔两兄弟翻找东西的时候一直很小心,从头到尾都没有惊动附近的人。   最后比尔换好衣服,带着武器和粮食回到森林的时候,因为不知道住在城堡附近的那些奴隶什么时候会到森林里来捡柴火,所以他们是一点时间都不敢浪费。   把药品从纸盒子里面拆出来后,先用布条衣服拆成的布条在身上严严实实地捆上一圈,最贵重的两块金砖也用同样的办法,一人一块绑在肚子上。   两箱抗菌药去掉外面的纸盒后也不少,比尔两兄弟光靠绑只能带走半箱,到底是能够救人性命的奇药,说什么都不可能白白扔掉,最后把剩下的药全部塞到用外套做成的包袱里面,就这样拎着走。   没用的纸箱和药盒也不能就这样直接扔在森林里面,所以比尔他们又耽搁了一会儿,用镰刀砍了树枝在森林里刨了一个大坑,把这些东西全都扔到坑里埋了起来。   纸质的东西被埋在地里,用不了三五年,就会被大自然给分解干净了。   做完这些事情后,比尔和比亚互相搀扶着,一步一步地往西走去。   他们都是能吃苦的人,一路上饿了就从装小麦的袋子里面抓上一把小麦扔进嘴里,饿了就趴在溪边喝水。   比尔他们就这样足足走了三天,最后总算是走到了西里王国境内。   此时的欧洲经济并不发达,像西里王国这种小国家,国土面积还没有那几个大国家一个城镇大,人口也不多,比尔他们进入西里王国后,又足足赶了一天的路,才总算是遇到了一小村庄。   一路上,比尔兄弟两预想过很多他们在西里王国可能会遇到的情况,但是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明明已经逃到西里王国了,还是没有逃过那该死的黑死病毒。   比亚他们刚看到村子里的民居群时,心里是既高兴又警惕。   高兴的是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偏离了出发时看到的那条小河,他们兄弟两人已经有一整天滴水未沾了。   人类逐水而居,这里既然有村庄,就表示也有水源。   警惕的是比亚兄弟二人身为邻国的农奴,对西里王国所知甚少,他们不知道这个国家的任何情况,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在人前露出马脚了,到时候他们的下场肯定也不会好看。   然而等到比尔他们提着心走进村庄一看,才发现这个村庄里也出现了黑色病,并且已经因为黑死病死掉了不少人了。   最后比尔和比亚捂着嘴巴走遍了村子里的所有屋子,最后总是在村里最大的一处民居里面找到了三个活人。   准确的说是两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子,要不是那个老妇人因为高烧昏倒在了门口,比尔他们可能都发现不了他们。   比尔他们之前和沈俞赶路的时候,听沈俞说了不少关于黑死病的情况,所以此时他们不用动用试纸,就知道这一家人(疑似)应该都是黑死病毒携带者,   检查过三个人身上都没有黑色的疱疹,只是发烧后,比尔确定他们应该是黑死病初期。   比尔看着烧得失去了意识的三个人,扭头问比亚:“怎么办,我们要不要救他们?”   这是比尔他们在西里王国遇到的第一拨活人,虽然看起来好像也活不太久的样子,但是他们手里有药,这几个人才刚发病,要是用药的话,说不定能够活的下来。   比亚直接点头道:“救!这三个人老的老,小的小,我们两人完全制得住,把他们救活了,还能从他们嘴里打探一些西里王国的情况。” 第110章 [VIP]   既然决定了要救人, 那就不能再耽搁时间,比尔和比亚在村庄东边找到了一条小溪,从里面取了流动的水源回来煮沸。   这也是之前闲聊的时候沈俞告诉他们的, 说野外的生水里面有很多肉眼看不到的病菌,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最好是把生水加热后再饮用。   这些事情要是放在以前,云景肯定是会记得提醒比尔的,毕竟他给的物品价值也不低, 她也不是那种心里只有利的无良商人,很愿意随手帮助别人的。   只不过上次云景没有跟着比尔来中世纪, 原本该她做的事情,算是都被沈俞接了过去,加上比尔刚过去的时候闹到哪一出, 让她也没顾得上他。   后面因为离天亮没多久了,比尔拿了药品就急急忙忙走了,连以前客人来是那些谈心的时间都没有了,云景想要叮嘱他也没有机会。   不过当时比尔的处境实在是太糟糕了,让沈俞这个本来铁石心肠的军人都没忍住和他多聊了几句,主要就是告诉他一些能够提高他生活品质的注意事项。   在医疗条件落后的地方,寄生虫也是会要人命的。   比尔亲自去现代世界走过一遭, 自然把沈俞的话奉若圭泉。   之前比尔他们赶路的时候没有条件把水烧开就算了,现在好不容易走到村子里面了, 民居里面也有烹饪用的陶器,他们自然是要把这些东西利用起来了。   比尔他们烧了整整一大陶罐沸水, 稍微放凉一些后就把抗菌药磨成粉末后给处在昏迷状态的三个人灌了下去。   三个人中的小孩子和男人还好, 可能是还残存着一些理智,混着药粉的水喂到口中后, 他们还有吞咽的本能。   那个女人估计是已经烧得彻底失去意识了,那药水喂到嘴边也不知道吞,最后一口药水,全部顺着她的嘴角流了下来,心疼得比亚直抽抽。   这药能够治疗黑死病,是比尔运气好才能够得到的,要是放到外面去,一颗药片要价一百个金币都不确人买,这留下来的哪里是药水,明明是金水。   然而再心疼药,人却是不能不救的,比亚他们还指着把这三个人救活了打听情况呢,这药已经磨蹭撒到水里了,总归是不能就这么浪费掉。   最后是比尔灵机一动,从这家人的柴房里面扯了一个小麦秆,用细棍捅|开麦秆中间的薄|膜后,他让比亚用手掰开妇人的嘴,把掏空了的秸秆塞进妇人的喉咙里面后,他自己一口一口地喝了药水,然后用秸秆把药水直接渡进了女人的喉咙里面。   比尔小时候因为风寒发烧昏迷的时候,他的母亲就是用这个办法给他喂水的。   原本比尔兄弟两想着这药就算再有用,三个人之中能够活下来一个就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之前云景也说了,这病就算是及时用了药,也还有三成的死亡率。   然而连续给三个人喂了三天药,又用链霉素涂在他们身上的疱疹上后,三个人竟然都陆陆续续地恢复了意识。   这个结果显然是出人意料的,也不知道是这些人之前没有接触过抗菌药的原因,这些药用在他们身上效果斐然。   最先清醒的是之前状态看起来就最好的那个男人,到底是男人,虽然看起来年纪和比尔他们的父亲也差不多,但是身体到底是要比女人和小孩要好一些。   多德是西里王国边陲一个村庄里面的普通农民,不过普通的他,却有一位很有出息的儿子,他的儿子强壮,聪慧,后来更是被一位尊贵的骑士老爷看中,成为了对方的心腹侍从。   别看在中世纪骑士只是最底层的贵族,没多少全力,甚至只是男爵的仆从,但是对于一般的农民和奴隶来说,骑士已经算是很了不起的贵人了。   多德的儿子成为了骑士老爷的侍从后,每个月都有十二个银币的报酬,也就是靠着这份报酬,多德一家才能建起村子里最大的木屋。   而在一村子普通的农民里面,多德能够有个这么有出息的儿子,也就拥有了最大的话语权,以前他是能够直接代表村子和贵族老爷派来征税的管家交谈的。   作为农民,多德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已经很满意足了,他们作为农民,有自己的土地,虽然秋收后,他们也会上交一半的粮食给贵族老爷,但是和那些奴隶比起来,这样的日子就算是不错了。   然而黑死病的出现摧毁了多德的生活。   多德今年已经三十八岁了,他自然知道黑死病是一种多么恐怖的事情,在黑死病面前,所有人都是同样的待遇,并不会因为谁是国王又或是公爵就逃过一劫。   多德也不知道他们村庄里的黑死病毒是谁带回来的,有可能是去镇上买菜的村民,也有可能是他的儿子,总之这病传染起来很快,不过短短几天,村里的大部分人家里就已经死绝了。   多德一家能够活到现在,纯粹是他自己心细,在发现村里有人说身上长出黑色的疱疹后,他就把家里的大门关上了,约束着妻子和孙子不要去外面活动,就他自己,也只是在每天早上出去一趟,挑一通水回来供一家人一日的吃用。   躲在家里的那几天,多德不敢去想自己的儿子现在如何了。   连他们这么偏远的村庄都出现黑死病人了,人口更加密集的城镇情况只能更加糟糕。   然而多德根本不敢细想,他现在能够做的事情,就是把妻子和孙子保护好。   然而多德的这种防护方法并没起作用,村里的因为黑死病死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最开始死去的人还有家人能够埋葬他们,到最后因为黑死病死去的人直接就留在了自家的房子里活着是村子里。   也是现在天气还没有热起来,等到天气热起来后,这尸体一腐烂,加上蚊虫鼠蚁帮着传播,会感染黑死病的人就更加多了。   多德一家之所以会染上黑死病,可能是空气中的病毒,也可能是水源里的病毒,总之他们一家人运气不错,比村里其他人晚感染上,然后又遇到了比尔兄弟两,才能够幸运地捡回一条命。   治疗黑死病对于多德来说实在是太过不可思议了,所以刚清醒的时候,多德看着闯入自家家里的两个陌生人时,还结结实实地被下了一跳。   多德一把年纪了,又不是什么愣头青,在权衡过敌我双方的实力后,他直接就给跪了:“求求你们,不要杀我,不管你们是想要粮食还是要钱,我都可以满足你们。”   比尔他们这几天为了救多德,那可是费了不小的力气,光是一天三次给他们灌药、涂药,就是一件极其麻烦的事情,他们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把人救活了,还被人当成掠夺他人财富的强盗了。   因为多德的误会,比尔他们只能耐着性子给他好好解释了一番,说他们是流浪到此的商人,原本只是想要到村子里面来讨口水喝的,没想到这个村子里面竟然有黑死病,他们一番查看过后,发现就多德和他的家人还活着,就用身上的带着的药救了他们。   多德起初并不相信比尔兄弟的话,然而他虽然好了,但是身上还是有一些疱疹破掉的伤口,上面确实涂得有药膏。   要是这些证据都还让多德只是半信半疑的话,等到他看到比尔把药粉化在水里,给他的妻子莎莉和孙子马修治疗过后,他已经彻底信服了。   多德直接跪倒在了比尔两兄弟面前,他激动得浑身都止不住颤抖:“感谢老爷救我和我家人的性命。”   要知道多德因为儿子的原因,平常经常能够听到一些城镇里面的信息,这能治疗黑死病的药物,在今天之前,他真是闻所未闻。   多德简直不敢想,自己一家用了比尔他们这么珍贵的药物,应该用什么东西来偿还。   之前多德误会比尔他们是强盗的时候,还想用粮食和金钱来打发他们,现在知道他们是自己一家人的救命恩人后,这些东西显然就有些拿不出手了。   毕竟多德是亲眼见过村里人因为黑死病发死亡的惨状的,可以说要是没有比尔他们的药物的话,他和妻子以及孙子早就已经不在了。   然而比尔他们现在最在乎的根本不是财物,他们兄弟二人想要在在西里□□活下去,很多事情,还得靠着多德帮助才行。   比尔和比亚也没有在多德面前摆救命恩人的架子,只说自己是邻国的商人,他们那里贵族们互相打仗,他们作为商人在故乡实在是活不下去了,就想出来寻找活路。   到这里多德根本就没有怀疑过比尔两兄弟话里的真实性,毕竟现在的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社会的顶层是皇族和教会的那些人,下面一层则是大小贵族和传教士,然后就是平民、农民、匠人、商人、奴隶。   商人作为社会地位只比奴隶稍好一点的阶层,又因为商人能赚钱,一直是贵族们的钱袋子,贵族对商人征税的名目众多,贵族对外开战的时候,大多都会借着机会把自己领地内的商户盘剥一通。   很多商人因为无力缴纳这许多的税款,最后只能被迫变成奴隶,所以比尔他们说自己因为贵族常常打仗,而无法在故乡生活,确实是一个很让人信服的理由。   此时多德已经把比尔两兄弟当救命恩人看待,哪里会因为他们是低贱的商人就轻视他们呢,当即事无巨细地给对方介绍起了西里王国的风土人情。   耐着性子听完多德的介绍后,比尔两兄弟才道出自己的目的:“我们一路走来也觉得你们这里好,我也不瞒着你了,我们兄弟两现在想留在你们这个村里生活,不知道……”   别看中世纪农民没多大的社会地位,但是在这个时代,还是有很多商人绞尽了脑子,削尖了脑袋想要变成商户的,所以多德听完也没有多惊讶,而是十分尽心地替两人谋划了起来。   “这要是在以前,商户想要变成农户自然是不容易的,那得像领主献上一大笔财物才有机会,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我们村里的情况你们也看到了,我们这么偏僻的地方都这样了,城镇就更加不用说了,现在你们想要变成农民,倒不是特别的难。”   比尔兄弟两原本也只是想借着多德多了解一些西里王国的信息,没想到这个老头竟然还真的有办法,两人闻言当即催促道:“有什么办法?您快跟我们详细讲一讲。” 第111章 [VIP]   多德的办法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就是让比尔两兄弟顶替村里死去的村民生活。   实际上这十几年世道乱得很,多德他们生活的村庄是一位名叫凯佩尔的男爵的领地。   国王把领地分给下面的公爵,公爵再分给子爵, 子爵下面还有男爵, 男爵为了笼络最下等的贵族骑士保护自己, 还会把名下的一些土地分给骑士。   多得他们所在的这个村子因为地处偏僻,方圆几里拢共就只有十余户农户,所以是连分封给骑士都被嫌弃的存在。   毕竟领地的主人能够得到领地内农户地里一半的出产作为自己的税收, 当然了这个标准是没有被钉死的,也有好说话的领主会主动给农户减免税收, 不过那都是极少数,不过教会规定了,贵族向农民征缴税收的时候, 最多不能超过五成。   这是因为地里的粮食出产不多,多德他们平常主要种植小麦、大麦和黑麦这三种农作物。   这一点是和比尔他们不一样的,比尔他们以前帮着昆特领主种地的时候,除了小麦之外,还会种植大豆。   多德他们村庄是很少种植大豆的,原因村庄里土地实在是太多,人口又太少了, 既然都是种地,明显种小麦的回报更高。   中世纪的村庄和华夏古代的村庄是不一样的, 华夏地少人多,除了一些不好耕种的山地和沼泽地外, 大部分的土地都是有人种植的, 就算不是农民,也可能是佃户, 从古至今都多的是没有土地的人。   在中世纪时期的西方就不一样了,这里的每一片土地都是有主的,哪怕这片土地的主人并没有这么多人力来耕种这么多的土地,那他们也是宁愿空着,什么都不种,也不会让除了自己名下的奴隶和农民之外的人种的。   距离城镇近的地方,那自然是没有闲置着的土地了,但是离城镇很远的地方,那空着的土地就是一片一片的了。   中世纪西方别说手农业种植机器了,就连农具都很少,比亚他们之前帮昆特子爵种地的时候,因为他们是昆特子爵的奴隶,所以还有木制的农具用。   铁质的农具就不用想了,因为造价昂贵,只有极其受领主喜爱的奴隶能够拥有,比尔他们身上的镰刀和菜刀那都是走的时候从城堡顺的,不但能够作为武器,还能作为他们的重要财产。   多德所在的村庄并不富裕,铁器也很少,他家里倒是有一把镰刀和一架重犁,那都是他儿子挣了钱后好不容易添置的。   多德家是村里最富裕的人家,村里其他人家里,很多人连一把木制的木耙子都没有,平常耕种的时候只能用木棍和石块翻地。   在这么低效率的种植方式下,一个人也侍弄不了多少地,一般壮年的成年男性,天亮去地里,天亮回家,一年最多也就只能侍弄好十亩地。   这两年气候好,一年能够收获两季小麦,但是小麦的亩产不高,一亩地最多收两百多斤小麦,黑麦的产量高一些,能有个三百多斤。   这十亩地要是不受天灾的影响,一年大概能够收获四千斤小麦,要是挪出一两亩地种黑麦的话,在这个基础上,可能还能多出两三百斤。   别看这个这数不少,但是去掉要缴纳的一半粮食,最后能够剩下来的也就只有两千斤小麦。   两千斤小麦养活一个成年人那肯定是够得的,但是他的养父母,养孩子,每个季度还得刨掉两三百斤的小麦种子吧?   老人、女人和小孩种地肯定是赶不上成年男人的,他们只能帮着做点轻松的活计,比如播种和除草。   就比如多德吧,他和妻子带着孙子在村里种地,夫妻两有农具,还有一头牛,一年也最多种十亩地了,再多的就种不过来了。   收获的稻谷,除了他们三个人一年的口粮后,也就不剩下什么了,剩下的那几百斤粮食,换成钱只能说刚刚够一年买盐的钱。   反正这个时候农民的情况就这样,累死累活一年下来,除了一家人的嚼用之外,根本就剩不下个什么,家里人要想添一件新衣服,都得从牙缝里面省。   那些离城镇近一些的村庄还好,女人和老人拔完地里朝,照顾好一家人的饮食后,还能在田间地头里见缝插针的种点蔬菜,长大后拿去镇上卖掉,也算是一个进项。   像是多德他们这种离城镇远,单程就要走上五六个小时的偏远村庄就没办法去镇上卖菜了。   因为这个村子实在是穷得一点油水都没有了,所以领主自从接任自己的领地以来,就没有到村子了里来过,每一年就只在秋收的时候让手下的管家来一趟,替他把税收用牛车拉回城堡,他再把粮食卖给商人,换得的钱币用来维持自己的体面生活。   因为儿子的关系,多德是村里的村长,每一年他都要负责替领主统计村子里的税收,所以每次管事老爷到村子里来了后,都是在他家吃上一顿白面包,吃完后就直接带着奴隶把税收运走了。   所以说管事老爷虽然知道这个村庄里面有多少人,但是却不知道每个人的名字和年纪。   多德之所以会让比尔两兄弟顶替村里因为黑死病死去的人,就是确信这么做能在领主那里能够混得过去。   领主那里有自己领地里每个农民的名单,但是上面只有名字和年龄,长相是没有记录的,所以比尔他们只要顶替年纪和他们差不多的人,几乎是不可能露馅的。   其实农民的社会地位也不高,但是对于曾经是奴隶的比尔两兄弟来说,能够成为农民,已经算是阶级上的跨越了,所以他们几乎是想都没有想,就同意了多德的提议。   确定村里的人都死了后,多德已经替比尔他们选好了要顶替的人选了。   多德带着比尔两兄弟去认了门:“这家人也是兄弟两,哥哥名叫瓦尔克,今年二十一、弟弟尼克十七,和你们年纪也能对得上,他家里的条件在村子里面也算是不错了,这木房是去年新盖的。”   瓦尔克兄弟两家里人不只是他们两兄弟,还有一个年迈的母亲,不过此时三个人都已经死去多时了。   比尔兄弟两还好,这些人对于他们来说都是陌生人,所以也不会因为他们的死亡而觉得悲伤,多德就不一样了,他在这个村子里面生活了大半辈子,这会儿看着倒在房间里和路上的尸体,他也免不了心中戚戚。   要不是遇到了比尔,他和家人此时应该也已经想像这些村民一样,死在家里了。   多德清点了一下,村里除了他家里以外还有十三户人家,整整三十四口人,全部都已经死掉了,一个活下来的人都没有。   这么多的尸体,自然是不能就这样留在原地等待开春成为蚊虫的大餐,按照多德的想法,他是想要花些时间把这些人全都埋葬的,但是比尔否决了这种办法。   “黑死病毒能够在尸体内存活数月,你把这些尸体埋在地下,回头要是被老鼠给吃了就坏了,这老鼠咬了我们,我们就又被传染上了。”   这些道理比尔之前肯定是不懂的,这都是沈俞教的,沈俞之前特意叮嘱他们,说城堡附近那些因为黑死病死去的人,应该采用火焚的方式,减少黑死病毒传染的风险。   因为比尔救了自己一家人,所以多德现在对他是言听计从,哪怕是火焚尸体这种对于亡者属于大不敬的事情他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当然了,也可能是多德刚病愈,不想自己和很快又感染黑死病,所以也想把这些可恶的病毒彻底消灭了。   最后三人拆了一件衣服,把布条用沸水洗干净后罩住口鼻和双手后,兵分三路、从屋里把尸体全都搬了出来,堆在了村后面刚挖出来的大坑里。   这属实不是一个很好的体验,因为所以因为黑死病死去的人身上都有很多脓疮,哪怕他们已经尽力避免了,还是少不了会碰到。   二十几具尸体,比尔他们足足搬了一个下午,在太阳落山之前,多德把手里拿着的火把扔进了尸体堆里。   担心尸体燃烧不充分,比尔他们还拆掉了村里两座最破旧的木屋,拆下来的木板全部都扔进了大坑。   这把火足足少到了半夜,才彻底的熄灭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比尔他们捂着口鼻去大坑边看过,确定尸体都烧得差不多了之后,就把木坑填了回去。   村里人的尸体是处理好,之后就是寻宝阶段。   这么说可能有些不地道,但是村里的人都已经死了,他们留下的粮食和其他的东西,对于比尔他们来说,确实算得上是宝藏。   既然已经决定以后要顶替瓦尔克兄弟两生活了,比尔他们最先清点的,自然是以后他们的家了。   瓦尔克家的木屋只比多德家的木屋少一个房间,整整三间崭新的房间,外加旁边一间堆放杂物的旧木屋。   瓦尔克家最好找的就是粮食,所有的粮食都用大陶瓮装着,上面盖着厚厚的大石板,让无处不在的老鼠都只能干瞪眼。   这陶瓮很大,足有一人高装满的话至少可以装下五百多斤粮食,那件破旧的木屋里面一共摆着两口大陶瓮,一口小陶瓮。   比亚看了一下,小的那口陶瓮是空的,大的那两口陶瓮里面装的都是黑麦,一口是满的,一口里面还剩下一半。   这就约莫是七百多斤粮食了,还都是纯黑麦,一点麸皮都没有。   这七百多斤粮食就够比亚两兄弟吃上好几个月了,除此之外,就是这屋原来的主人留下的衣物和家具了,这些东西比亚他们都是有用的,考虑到那些衣物瓦尔克他们生病后可能穿过,所以回头还得全部用沸水多洗两遍消毒。   到底是被多德看重的人家,除了粮食之外,比亚和比尔还在女主人的枕头下,找到了一个装钱的袋子,里面装着七个银币以及十一个铜币。   虽然比尔他们有云景给的两块金砖,但是那金砖实在是太扎眼了,轻易是不能拿出去用的,所以这些银币对他们就很有用。   比尔他们把村里的十几座房子都翻了一个底朝天,在每个房子里面都有收获,衣服家具什么的他们就没有动了,拿走的只有粮食、货币和他们能够用得上的农具。   最后比尔他们收获最多的就是粮食,足有七千多斤,就算是存粮最少的人家里,至少都有好几百斤的粮食储存,人口多一些的家庭,能有一两千斤的存粮。   其次就是钱币,家家户户都有一些,少的十几个铜币,多的就是三五个银币。   零零散散的加起来,比尔他们一共得到了十八个银币,两百三十六个铜币。   比尔他们特意问过多德,知道在黑死病出现之前,离这里最近的城镇里面黑麦就卖七铜币一斤。   一百个银铜币才能换一个银币,十八个银币听起来不少,但是其实拿到城镇里面去,最多也就只能买上两把铁锄头。   以前铁质的农具倒是便宜一些,五六个银币就能买上一把,这几年到处都在打仗,那些贵族大量购入铁矿制作武器,就导致市面上的铁器价格跟着飞涨。   然而这铁器就算是价格再贵,比亚他们也得买,因为他们虽然从村里找到了好几样农具,但是全都是木头做得,一把铁做的农具都没有。   想要好好的种地,没有一把趁手的农具怎么行? 第112章 [VIP]   考虑到家里急需要添置的东西, 等到多德的妻子和孙女都清醒后,比尔两兄弟就提出要去城镇一趟。   对于自家的救命恩人,多德的妻子莎莉自然是满心感谢的, 当她恢复得有力气下床的时候, 她就直接给比尔两兄弟十分郑重地鞠躬感谢了。   莎莉是个聪明人, 知道两位救命恩人以后就在村子里定居了后,她也没有多说什么,只说那是他们一家人的荣幸。   至于多德的孙子马修, 倒是不用太在乎,孩子今年才三岁, 很多事情都还不懂,只用说比尔两兄弟是新搬到村里的人就行了了,小孩子脑子不太急事, 用不了多久就会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完全忘记这两个叔叔采纳村里面不久这件事情。   多德是个谨慎的人,在比尔两兄弟提出要去城镇一趟的时候,他急忙开班,从纠正两人说话的口音开始,细致地把两人的言谈举止都提点一番,让他们看起来更加像是西里王国的公民。   说实话, 要改变自己十几二十年的发音习惯,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比尔两兄弟是打定了主意,要好好地在西里王国了, 所以他们十分的用心, 晚上睡觉前两人还会互相用多德交的口音交流,也会在对方出错的时候及时纠正对方的发音。   一个星期后, 比尔他们说话的口音已经纠正得差不多了,得到了多德的肯定,可以去城镇购买农具。   担心比尔他们找不到路,多德还主动提出要跟他们一起去,顺便去城镇里打探一下儿子和儿媳妇的情况,这人到底是死是活,总得有个定论。   出发之前,比尔两兄弟大致捋了一下他们要添置的东西,粮食是不需要的,之前他们从村里搜罗来的粮食,哪怕分了一半给多德,也还剩下四千来斤,这些粮食足够他们兄弟两饱饱地吃上两三年了。   厨具家具这些也是不缺的,所以他们需要添置的,只有种地用的农具,按照多德介绍的物价,他们手里的银币买了两把锄头后,应该也就不剩下了。   出发之前,比尔还想带一块金砖在身上,但是被比亚给制止了。   黄金作为贵族们才能够拥有的东西,市面上很少流通,他们现在只是农民,要是在城镇里面拿出金砖花用的话,那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他们有问题吗?   处于安全考虑,这金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够现在拿出来用,这东西作为他们两的底牌,只能在生死攸关的时候拿出来用。   比尔一向是很听比亚的话的,对于这个哥哥,他一直是很敬重的,闻言也没多说,直接把金砖原模原样地埋回了床底。   不过真到了出门的时候,比亚除了装钱的袋子外,还额外拿了一板抗菌药。   比尔见状不解地问:“我们只是去一趟城镇,用得着拿药吗?”   在比尔看来,这些药是很珍贵的,他们之所以花费了两盒药物救多德一家三口,完全是为了打探情况。   他们又不是什么救世主,虽然他们手里有许多药物,但是他可没想过要做烂好人,看着谁可怜就给他治病。   比亚摇了摇头:“不知道,不过这个地方既然也有黑死病,估计城镇里面的情况也不会太好,反正拿几颗药备着吧,万一有用得着的地方呢。”   在现在这个时候,这治疗黑死病的药物自然是要比黄金珍惜的,但是黄金对于农民来说,是绝对不可能拥有的东西,这药物就不一样了,比亚他们可以说自己运气好,这药是从商人那里买来的。   这个时代的商人为了赚取利益,那是什么地方都去,有的商队每次行商能走遍十几个国家,所以哪怕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他们也是手里好东西也是除了大贵族外最多的人。   当然了,比亚这次带着药进城镇,倒也不是打算一定要把它们用到,只是希望在自己身体不适的时候,能够最快的服下药物救命。   反正这玩意儿不占地方,随手塞在衣服里也不打眼。   出发这天,比亚他们天不亮就起床做准备了,然而莎莉比起得比他们更早,并且十分贴心地替他们三个人准备了足量的烤面包。   满满一大包烤面包,是比亚两兄弟以前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   奴隶没有资格吃小麦,他们平常只能吃黑麦做成的黑面包,就那也不是天天都能吃的,更加普遍的是煮豆子和燕麦饭。   麦饭也是中世纪平民的日常主食,小麦脱壳后不用碾磨成粉,直接加水煮熟就行,口感粗粝,但是因为烹饪方法简单,所以极其适合忙碌的平民。   见比亚盯着白面包出神,多德笑容有些苦涩的解释道:“这是我家里之前磨好的面粉,以前我家里有一头驴,专门用来拉磨的,平常也帮村里的人磨面粉,只收一点加工费,我们生病后,倒是没有顾得上它,现在也不知道它挣脱绳索跑到哪里。”   磨面粉是一个体力活,城镇里面倒是有水磨坊,只靠着水力就能把小麦碾磨成细,像多德他们这么偏远的村庄,就没有水磨坊了,在他家添置石磨之前,村里人磨面粉都要背着小麦去两个小时路程的另一个农户多的村子。   多德家里添了石磨和驴子后,村里人磨面粉倒是简单多了,可惜的就是现在驴子已经跑了,在这个时代,一头驴子可比一个人珍贵多了,那头驴子跑出去不管被谁看见,都是忍不住要牵回家的,就算自己不敢用,回头找个过路的商队转身卖出去,轻易就是好几十个银币的收入。   一想到自己想吃白面包就只能自己推磨了,所以多德的每一口面包都吃得格外的珍惜。   见比亚两兄弟看着面包发愣,多德连忙催促道:“莎莉烤的面包很好吃,赶紧吃,吃完我们就该出发了,大半天的路程呢,今天肯定是赶不回来了,买完农具在城镇还得找个旅馆住一晚,明天早上再往回赶。”   现在这个世道,一般人是不敢走夜路的,毕竟大家的日子都很好过,拦路抢劫的人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少。   这要是在以前,多德可能会说要带着比亚他们去自己儿子的家住一晚上,他的儿子和儿媳妇在城镇是租了一个阁楼住的,平常他儿子给骑士老爷跑腿的时候,他的儿媳妇就就近帮人清洗衣服的散活,多少也是一点进项。   阁楼虽然不大,但是塞下三个男子休息一晚上也不是什么难事,问题就是现在多德也不知道儿子那边的情况,在见识过黑死病的威力后,他只能做最坏的打算。   比尔他们倒是不知道短短这么一会儿,多德心里已经有了这么多的想法,他们就着昨天晚上剩下的凉白开一人吃了一大块面包后,示意自己已经饱了。   剩下的面包用布块一包,就是他们三人接下来几顿的食物了,为了保险,比亚他们还是把镰刀带在了身上防身。   路上没什么好说的,就是数不清的荒地,偶尔走着走着会看到成片的麦田,这是去年九月份种下去的小麦,扛过了寒冬后,现在正是它们疯狂从地里吸收养分,茁壮成长的时候,但凡是麦田出现的地方,在附近就一定生活着农民。   不知道是不是黑死病的原因,多德他们一直走到中午,都没有见到其他的人。   多德心里惦记着儿子,也没有心情去其他的村庄查看情况,三个人走累了就停下来休息进食,因为比尔两兄弟不愿意喝生水,所以只能用口腔里的泡沫去软化面包,冷掉的面包味道没有刚出炉的时候好,所以每一口比尔他们都吞咽得极其的艰难。   好在下午三人就已经走到城镇边了,作为领主生活的地方,城外的农民想要进入城镇,每个人都得缴纳两枚铜币的清洁费。   这个清洁费原本是缴纳上来雇人给人打扫城镇里的卫生的,然而多德他们的领主显然是个吝啬的,这些清洁费收上来后他全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根本就舍不得花钱雇人打扫卫生,这就导致街道上污水横流,行走时必须得小心,不然一步小心就要踩上一脚的粑粑。   让人很难接受的是中世纪大部分的城镇都是没有公厕的,就算是民居里面也很少有厕所的,讲究一点的还能在木门或者木桶里如厕,然后把粪便直接顺着窗户倾倒在大街上。   稍微随性一点的,就直接在靠街的阁楼上挖个洞,如厕的时候直接把挖空的洞当蹲便用。   那些粪便被牲畜或者行人一踩,那真是屎尿横流,污秽不堪。   那个场面,保准任何一个对欧洲的古堡、贵族有美好幻想的人一看,当场就直接幻灭了。   谁知道现在看起来能提升一个人气质的高跟鞋,最初就是发明出来给欧洲的那些男贵族穿的,为的就是防止贵族们高贵的脚在行走是陷到街上的粪便里。   然而就是这样的的城镇,在比尔两兄弟看来也是处处新奇的,他们跟着多德后面,视线贪婪地扫过街上的每一家商铺。   多德到底是担心自己的儿子,所以哪怕他知道比尔他们急着买农具,也只是让他的救命恩人稍等一下,等他确认过儿子和儿媳妇情况的时候再带他们去购物。   多德的儿子租住的阁楼处在城镇的最北边,那里生活的都是经济拮据的贫民,不过因为是阁楼,所以哪怕是一间阁楼,一个月也要两个银币的租金。   来的路上多德预想过很多的场景,最好的、最坏的结果他都预想过,然而等他真的走到儿子居住的地方后,他才后知后觉地忐忑了起来。   多德儿子租住的是一户商人家的阁楼,两成的民居,一楼是商铺,主要就是卖一些肉干和酒水,二楼是一家人的住所,阁楼是后来加盖的,为的就是能够租出去多赚一份租金。   多德他们去的时候,这家商铺并没有开业,光是这个景象,就足以让他心中一沉了。   多德试探性地上前敲了敲门,等了许久都没有回应,他扭头想要找人打探情况,偏偏平常很热闹的北城区现在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最后他只能站在门口朝阁楼大喊道:“吉姆、佩西,你们在家吗?”   阁楼上多德的儿子和儿媳妇已经病了两天了,最近城里出现了黑死病,弄得人心惶惶的,胆小的人压根就不敢出门。   现在的人都知道黑死病的利害,所以多德的儿子发烧后,他和妻子是既不敢出门也不敢回家,就怕自己万一是得了黑死病的话,回去后会传染给父母和小孩。   听到熟悉的声音时,多德的儿媳妇佩西的第一反应是不敢置信,然而她推开阁楼的窗户往下一看,街上站着的不是她父亲又是谁。   刹那间这个强打起精神照顾了丈夫两天的女人瞬间就崩溃了。   佩西想着自己为了让父母和孩子过得更好,跟着丈夫进了城,因为平常忙着给人洗衣服,没法好好地带孩子,她还忍痛把孩子送回了乡下,让父母帮着照顾。   原本佩西和丈夫想着,他们再在城里干上几年,多攒一点钱,回到村里也修一栋像样的大房子,他们想修的可不是家里现在的那种木头房子,而是像城镇里的这种,用石头建起来的坚固的房子。   然而佩西没想到丈夫会得黑死病,她现在虽然没有发烧,但是她天天跟丈夫待在一起,丈夫要是发病的话,她大概率也躲不掉的。   想到自己年幼的儿子,佩西只能从抽屉里拿出装钱的袋子,隔着窗户扔个楼下的多德,并且说道:“父亲,吉姆生病了,我们现在不方便见你,你先回去吧,等他的病好了我们马上就回去看你们。” 第113章 [VIP]   佩西的想法很简单, 丈夫现在的种种症状,十有八九是黑死病没跑了,而她自己, 现在虽然还没有发烧, 但是最后应该也是躲不掉的。   佩西是见过城镇里那些因为黑死病死去的人最后是什么下场的。   要是家里有人还活着, 那还能花上几个银币,把尸体运到城外的乱葬岗掩埋的。   大家都知道黑死病的可怕,就算是病人的尸体, 近距离接触过后也是有被感染的风险的。   然而对于城里那些既没有商铺,也没有土地, 只能住在贫民窟的人来说,染上黑死病是死,没有钱买食物也是死。   与其饿着肚子等死, 还不如搏了一把,只是帮人掩埋黑死病人的尸体,就能得到一大笔钱,只是买粮食的话,足够一家人吃上好几个月了。   所以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在中世纪也一样适用,虽然城里愿意收钱帮人埋尸体的人不多,还经常会死亡, 但是总有日子困难得过不下去的人会做这件事情。   这还得是家里有人活着,要是运气不好, 一家人都病死了,那么就只能任尸体在家里发烂发臭, 等到屋子里有臭味传出来的时候, 那么教会的人就会出面善后。   教会认为黑死病是真神给的考验,那些传教士是不怕黑死病病毒的。   至少口头上他们是不怕的, 心里怕不怕就没人知道了。   当然了,教会也不会白白帮人处理尸体,那种一家人都死绝了的人家,但凡是教会帮着善后了,那那一家人所有的财产就归教会了,这一点就连领主都没有质疑的权利。   事实上下现在教会势力很大,别说是一个国家小小的领主了,就是一些小国家的国王,在教会的教皇、长老面前,也只有伏低做小的份。   那些实力不济的小国家,但凡是质疑教会做出的决定,那么分分钟就会被迫开启‘圣战’副本,在支持教会的国家和信徒的联合打击一下,一般的小国家都很难撑过半个月。   这也就导致现在在外面,教会的一个随随便便的传教士,在外面行走的时候都没有贵族敢为难他们。   实际上教会的传教士本质上也能算得上是贵族,所以现在很多平民会选择把家里适龄的孩子送到修道院去学习,只要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出来后最低都是传教士,直接就完成了从平民到贵族的阶级跨越。   佩西和丈夫曾经也想过,等到儿子到年龄后,就把儿子送到修道院去历练。   他们这一辈子就只能这个样子,就总想着自己的孩子能够走的更远,站得更高。   原本佩西心里还很遗憾,觉得自己在城镇里没有可以信任的人,他们现在身上可能带着黑死病毒,也不敢把病毒带回家,所以只能窝在小小的阁楼上等死。   等到他们死了之后,他们这段时间攒下来的三十几个银币,应该是要被教会的人收走了。   对于贫苦人家来说,每一个铜币都来之不易,那三十几个银币,是佩西替人洗了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洗到双手都皲裂通红,是吉姆跟在骑士老爷身边,整日伏低做小,跑腿战斗,用满身的伤口换来的。   骑士老爷没有心,在发现吉姆发烧的第一时间就把他赶回了家。   虽然当时对方没有说要解雇吉姆,但是能给骑士老爷当随从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竞争那么大的工作,绝对没有给他留着的道理,绝对是他这边前脚刚走,后脚就被人顶掉位置了。   吉姆跟在骑士老爷身边也好几年,明白像他们这种普通人,是绝对不能跟那些贵族谈情分的。   要是放在之前,佩西绝对会因为丈夫失去工作而觉得伤心,但是现在的她根本就顾不上难过。   佩西没想到父亲会来城镇,虽然她很不赞成多德在这么危险的时候来城里,不过因为他来了,倒是可以把他们夫妻两这段时间攒下来的钱带回去。   把钱袋从窗户扔下去后,佩西就催着父亲赶快回去,连跟在他身边的比尔兄弟两都没有注意到。   然而多德怎么可能就这么离开,一听儿媳妇说儿子生病了,他当即就慌了,忙不迭对着半掩的窗户追问道:“佩西,吉姆到底怎么了?算了,你还是先把门打开,让我上去吧,我必须要亲眼看过吉姆后才能够放心。”   佩西在窗户后面摇了摇头,泣不成声道:“吉姆发烧了,我觉得是黑死病,马修还那么小,我不能让你上来看他,这病特别的厉害,会传染。”   来城镇的时候多德心里就隐隐有些预感,在亲耳听到佩西说吉姆发烧后,他心里的那些侥幸期望,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终究还是彻底落空了。   多德和妻子这一辈子生育了好几个孩子,最后顺当活到成年的,就这么一个儿子,夫妻俩一直是把儿子放在第一位的,就连孙子都越不过去。   在知道儿子可能得了黑死病后,多德急的不行,虽然知道自己不应该,但是他还是把期望放在了比尔两兄弟身上。   多德此时已经方寸大乱了,他也不知道比尔他们手里还有没有治疗黑死病的药物,但是这是儿子唯一的希望,但凡是有一点机会,他都不想放弃。   于是在比尔两兄弟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多德直接就给他们两个跪下了。   “比尔兄弟,求求你们,救救我儿子,只要你们愿意救他,以后我和我的妻子、儿子,都愿意当你们的奴隶,你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绝对没有二话,”   这话一出,多德的老脸都不由地红了起来,他知道自己这么做是有些过分了。   明明之前比尔他们已经十分大方地救过他们三个人了,虽然他们没有提过那些药物的价格,但是既然是能够治疗黑死病的药物,怎么着都便宜不了,就算是把他们一家人的骨头渣子卖了,估计也卖不起其中的一颗药物。   让而比尔他们救了人后根本就没有提起过报酬的事情,后来多德拿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想要作为报酬,也被他们给拒绝了。   按理说多德也该见好就收了,但是事关自己的孩子,他只能抛开自己的老脸不要,也要恬不知耻的给自己的儿子求一条生路了。   比尔和比亚对视一眼,两人神色都有些无奈。   说真的,比亚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出发的时候带的那一板药,竟然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那还能这么办,三个人都已经救了,也不差这一个了,他们兄弟两以后还要长久的在村里生活,现在绝对不能和多德翻脸,他们在村里落户的事情之前也只是说了说,还没有板上钉钉地落实下来,以后还有许多需要多德出力的地方。   不过救人归救人,比尔他们是不想短时间内再次和可能得了黑死病的人接触了,他们一路走到现在,纯粹是运气好,体质也不错,不过他们总归是惜命的,这能不以身涉险,还是不以身涉险的好。   比尔也是同样的想法,所以兄弟问清楚吉姆的情况后,又凑在一起小声嘀咕了几句后,决定先拿六颗药给多德的儿子吃吃看。   对方的症状看起来是黑死病初期,状态和之前多德的情况差不多,一般吃上三次药,应该就差不多了,要是三次药吃过后还没有什么起色,那就该换一种抗菌药试一试了。   比尔他们愿意给药,多德就已经是感恩戴德了,哪里会去想这药会不会起作用呢,他小心翼翼地把六颗药片捧在手里,然后赶紧让佩西下里拿药。   佩西刚在在楼上,因为多德和比尔他们交谈的时候声音很小,她也没有听清楚他们说的什么,只是见到他给人跪下后,又恳求了几句,转头就让自己下去拿药了。   佩西觉得父亲应该病急乱投医,被无良商人给哄骗了。   这种事情在城镇里并不少,一些无良商人声称自己手里的药物能够治疗黑死病,引得大家争相购买,最后花了大价钱的药吃下去后,人还是死透了,那才真叫个人财两空。   抱着这样的想法,佩西下楼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隔着门板对多德说:“黑死病是没无药可治的,你可别被人骗人,就家里的这个情况,与其花钱买药,还不如你多留点钱在身上,回头多买点粮食,把马修好好养大。”   作为一个母亲,一向很坚强的女人,还是没忍住在父亲面前淌下了泪来。   听儿媳妇质疑比尔两兄弟,多德连忙开口呵斥道:“别胡说,比尔他们是好人,你不知道,之前我们都得过黑死病了,村里的人都死了,就我们三个人活了下来,就是因为流浪到我们村子里的比尔两兄弟给我们吃了药,要不然现在哪里还能见到我?”   佩西怎么都没有想到,她的父母和孩子竟然已经得过黑死病了,再三确认过,这白白的药片真的能够治疗黑死病后,她也顾不上别的了,当即捧着药片回到了阁楼,按照父亲教的办法,把药片碾碎后混在水里喂给了丈夫。   多德作为过来人,也知道这药吃下去后并不会马上生效,反正药片已经求来了,后面的事情就是看吉姆的运气了。   多德面朝阁楼祷告了一遍后,强打起了精神,提出要带比尔他们去农具店购买农具。   比尔他们倒也不急在这一会儿,但是多德坚持,他们只能跟着他往大街上走去。   然而等真的到了农具店后,比亚心里又后悔了。   想要的农居实在是太多了,早知道他就该听比尔的话,从金砖上切一点金子用了! 第114章 [VIP]   来城镇之前, 比尔两兄弟想要的不过只是两把铁锄头而已。   按照多德说的物价吗,比尔他们身上带着的十几个银币,买下两把锄头后是绝对绰绰有余的。   毕竟一般的农户一年到头都赚不到几个银币, 这一点从之前比尔他们在村里翻遍了十几户人的家里, 就只找到了十几银币后, 就能够得出结论了。   没错,粮食很贵,一斤黑麦都能卖到好几个铜币, 按照这个方法算下来,农户收成后随便卖上几百斤粮食, 就能得到好几个银币了。   但是对于农民来说,一年能够剩下的粮食实在是不多,就算是偶尔卖掉一些, 也很快换成了肉食和布料油盐,能够拿在手里的现钱还是少得可怜。   然而在这个世界,贫穷的也只有农民和奴隶,普通人一年到头都攒不下几个银币,但是对于上流社会的贵族来说,他们随随便便一顿饭,就能消耗掉好几个银币, 要是举办宴会,那银币花得就跟流水一样。   就算是多德儿子吉姆侍奉的骑士, 这个世界最低等的贵族,一天光是在吃饭上, 也得花掉好几个银币。   说起来小麦的价格并不高, 农民种出来的小麦,哪怕是品质再好, 城里粮店的收购价,也不会超过十个铜币。   贵族老爷们不会把白面包当做主要食物,除了白面包外,他们的餐桌上还有种类繁多的水果,熏肉,鲜肉,口感醇厚,最贵能卖到十几个金币一桶的醇美酒水,那些才是花钱的大头。   比尔从云景那里回来后,其实也是拥有了很大的财富,别的不说,就说他手里的那些药物,但凡他再聪明一点,野心大一点,又或者当时沈俞和云景多提点他一点,那他靠着手里的药物作为资本,别的不说,找个不大不小的国家混个爵位,弄一大块封地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毕竟这可是能够治疗黑死病的药物,只要他们胆子大,大可以打听一下,什么地方黑死病肆虐得最厉害,然后到那里随便用药救个国王、贵族什么的,封爵封地还能是什么难事吗?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因为比尔两兄弟以前只是奴隶,他们所能够设想到的最好的生活,就是能够作为农民,拥有能够种植的土地,不用再当奴隶。   至于贵族,那是他们生来就需要仰望的存在,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可能成为那个阶层的人。   而且比尔两兄弟在不够聪明的时候,又足够的聪明,也可能是底层人民趋利避害的本能,让他们明白,他们手里的这些药,并不是能够随便拿出去招摇的东西。   这也就导致了比尔两兄弟明明身怀巨宝,此时也只能站在农具店的货架前面左右为难。   一把用铁量中规中矩的锄头,在这家农具店里就要七个银币。   两把锄头十二银币,说起来这并没有超出比尔两兄弟的预算,毕竟出发的时候他们可是带上了他们所有的‘意外之财’——足足十八银币!   买完两把锄头后,剩下的四个银币都够他们在城镇里面美美地吃上好几顿了。   然而意外就出现在比亚身上,他作为兄弟中的话事人,在看到农具店货架上的重犁后,他瞬间就挪不开眼睛了。   重犁嘛,比尔以前是见过的,这几年才改良的农具,去年昆特子爵就买了两架回来,给他最看重的几个奴隶使用,这玩意儿套在耕牛身上后,一天就能深耕好几亩地,都能赶得上好几个壮年奴隶一天的工作量了。   重犁自然不可能是全身都用铁打造,而是只有犁头是用铁铸造的,犁头前端是是打磨得锃亮的尖头,锋利的尖头能够轻易的破开地里的泥块,尾端是中空的铁环,能够严丝合缝的套在木制的重犁上固定。   按理说一架重犁的用铁量也并不比两把锄头多出多少,但是因为木头架子部分制作过程很麻烦,所以农具店里一架重犁的价格就高达三十九个银币。   见比亚面露为难,农具店的老板连忙游说道:“这重犁质量好,用的都是好铁,我看你脸生,好像是第一次来我这里,所以你不知道,我这里的重犁之前都是卖四十几个银币的,今天刚降价,也是你们运气好,刚好碰上了,这要是再晚两天来,我这里的重犁估计都该买光了。”   比亚兄弟两以前的人生都在种地中做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在下雨不能做事的时候能够休息,但是他们作为贵族的奴隶,就算不用种地的时间,也不能离开自己的住所,只能窝在屋子里睡觉休息。   在这样的情况下,比亚两兄弟自然是没有和商人接触的机会,他们离商人最近的时候,就是那些商人往昆特子爵的城堡里面送东西的时候。   没和商人打过交道的兄弟两自然也不知道相信什么都不能相信商人的那张嘴,农具店老板的话一出,他们心里都觉得自己要是错过这次机会的话,就是直接错过了好几个银币的大便宜。   然而三十九个银币,对于比尔两兄弟来说,根本就是无法负担的,就算是他们放弃心心念念的锄头,手里的钱也不够买下一架重犁。   比亚心里有些遗憾,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手里的黄金不敢用,药品不敢往外拿,就连粮食,也不敢运到城镇里面来买,这重犁再好,也只能先放弃了。   “算了,我们还是先买锄……”   比亚口中的锄头的头字还没有说出来,一直默默地站在他们身后的多德就从怀里掏出了自己的钱袋子:“我们要一架重犁,再要两把锄头。”   农具店老板很少遇到一次性买这么多农具的农民,见状也是不由得一愣。   能够在城里卖农具,这家店的老板也是个资产雄厚的,别的不说,前不久他还一口气卖了十架重犁和五十把镰刀出去,都是城里的贵族为自己庄园里的奴隶添置的。   所以哪怕是不常见,老板也是怔愣了一下就回过了神,笑眯眯地从货架上去下了犁头,装在了放在地上的重犁上。   老板的一系列动作实在是太快,快得比亚都来不及阻止,他只能扭头问道:“多德,你这是做什么?”   多德家的情况比亚是了解的,没有能够拉犁的牲畜,也没有能够代替牲畜的壮劳力,所以他这重犁大概率不是给自家买的。   事实上比亚确实没猜错,这重犁就是多德给他们买的。   此时多德很庆幸,庆幸自己出门的时候没有忘记带钱,刚才又因为吉姆发烧的事情慌乱,忘记把佩西刚才忍下来的钱袋还给她,不然他这会儿还真没有那么多的钱来买这重犁。   比尔也意识到了不对劲,当即开口想要阻止,然而多德的动作更加快,从两个钱袋里数出够数的银币后,他直接把几乎空了的钱袋塞回了胸前,然后一言不发就扛起了地上的重犁往外走。   比亚他们没有办法,只能从货柜上捞起两把锄头就往外追去。。   重犁因为用的都是质地很坚硬的木头,一架重犁就有好几十斤不说,扛得时候还不能扛着好用力的凸出处,因为那样会让锋利的犁头戳在自己身上。   多德到底年纪大了,用不方便的姿势扛着锄头走了几十米后,他就已经开始忍不住喘粗气了,他摇了摇头,不由得在心中感叹道:到底是老了,加上这两年家了添了板车后,舒服日子过久了,不中用了。   比亚他们拿着锄头追上多德后,见他扛得吃力,连忙从他肩上接过了重犁。   比尔更是直接问道:“多德,你这是干什么。”   多德摇了摇头,道:“感谢你们愿意拿药救吉姆,之前我已经说了,只要你们愿意救吉姆,我愿意成为你们的奴隶,这句话绝对不是一句空话,我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你们想要重犁,而我刚好买得起,所以我就给你们买了,就是这么简单。”   比亚他们之前就是农民,没有人能比他们更加明白做奴隶是一件多悲惨的事情,他们之所以选择救吉姆,也是多方面权衡过利弊的结果,再说了,那药也不是绝对能够救活多德儿子的,他们做出救人这个决定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把多德的话当真。   比尔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是他生性就不善言辞,最后还是比亚开口说道:“好吧,那这重犁我们就收下了,之后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您也不用总是提我们救了你的事情了,这一架重犁,就当是之前你买那些药的费用了,以后你就别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了。”   比亚算是看明白了,自己要是不收下这架重犁的话,以后想要和多德在一个村子里平等友爱的生活就很难了。   虽然他们确实处于一些私心救了多德一家,但是人救活后,比亚和比尔可从来没有想过要以多德一家的救命恩人自居。   在比亚两兄弟的心里,他们在村里救了多德一家,多德帮忙他们取得西里王国合法的农民身份,这件事情就算是抵消了。   之后他们之所以会救吉姆,也是基于想要笼络住多德这个人,和他交好所做出来的一些妥协,根本就没有过真的要收对方当自己奴隶的打算。   多德闻言愣了愣后,连忙摇头道:“不行,哪能这么算呢,那些药的价格哪能只值几十个银币呢。” 第115章 [VIP]   其实先前多德就在思考自家应该怎么回报比尔两兄弟的大恩大德。   之前多德就提出过要用银币作为酬劳, 但是被比亚给谢绝了。   当时多德也觉得自家的那点家当实在是太拿不出手,想着以后他在生活上多照顾他们兄弟两一点也是可以的。   所以在比尔两兄弟提出要和多德平分从村里搜出来的粮食和银币的时候,他才想都没有想地就拒绝了。   在多德心里, 他和妻子、孙子的命加在一起, 都比不上儿子的生命有价值, 毕竟他的儿子可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最有出息的人,在城里拥有一份月薪二十个银币的工作。   既然比尔他们救了自己的儿子,那么这份恩情, 就不是以后多照顾他们两人能够报答的了。   毕竟多德家了能过上现在的日子,全靠这个儿子, 要是儿子出事了,他一个老头子,带着一个身体孱弱, 只能做点家务事的妻子和一个三岁多的小孙子,以后的日子会过成什么样子那就可以想象得出来了。   多德都已经想好了,孙子还小,儿子和妻子他做不了主,就他和妻子可以为了报答比尔他们的恩情给他们当奴隶。   现在不管是贵族还是商人,那都是喜欢蓄买奴隶的,哪怕多德和妻子年纪大了, 但是总归是还能做事的,按照奴隶市场的价格, 要买下两个像他们这样的奴隶,也是需要花上好几十个银币的。   然而让多德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 比尔两兄弟说什么都不愿意要他这个奴隶。   最后三人一直都找到旅馆投宿的时候, 都没有谁能够彻底地说服对方。   比亚也是无奈,最后只能丢下一句不管多德说什么, 他们兄弟两也不会收下他的。   最后这件事情只能暂时作罢,晚上多德躺在铺着秸秆的木板床上,一边忧心着儿子的情况,一边想着自家该如何回报比尔两兄弟的救命之恩。   第二天天刚亮,比尔两兄弟还没醒的时候,多德就出去了一趟。   比尔他们这次到城镇里面来,主要的目的就是买农具,现在已经买好农具了,要是没有其他的事情,今天一早他们就要回村子里了。   多德记挂着儿子,就想着在回去之前,还得去儿子那里看看情况,算起来吉姆也吃了两次药了,情况怎么着也该有好转了,他必须得亲眼看一看,才能放心地回去。   到了地方后,一楼商铺还是关着,多德没有办法进去,只能站在路边喊。   佩西昨天喂丈夫吃了两片药后,到了晚上吉姆的烧就退了,还迷迷糊糊地喊着要喝水。   佩西喂了一碗水后,吉姆就又昏睡了过去,到了今天早上他又烧了起来。   佩西不知道这是代表药有用还是没用,反正现在她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多德到的时候,佩西刚把药给丈夫喂下,听到喊声她连忙跑下了楼。   担心自己身上也有病毒,佩西还是没有开门,多德只能隔着门板问她儿子的情况。   佩西如实回道:“昨天吃了药后退烧了,半夜还醒了一次,不过早上又烧了起来,这会儿我刚给他喂了药。”   多德点了点头道:“那应该还是药起作用了,马修那时候也这样,反反复复烧了三天才好,现在已经大好了。”   昨天多德给了药就走了,佩西记挂着丈夫的情况,倒是没有顾得上询问家里的事情,这会儿少不了要仔细问一问的。   听父亲说了他们发病的日子后,佩西也是一头的雾水,村子那么偏,在外面活动的人很少,之前多德还猜这黑死病毒是吉姆从城镇带回来的,现在看来却是吉姆从村里回来后才染上了。   这下子这黑死病毒的来源倒是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佩西还记挂着丈夫因为黑死病而丢掉的高薪工作,偏偏怕老父亲担心,又不能和他说,最后只能多问问家里的情况,以安自己的心。   翁媳两人聊了聊家里的近况后,多德估摸着比尔他们应该要醒了,只能和佩西告别,走之前让她一定要一日三次给吉姆喂药,药吃完吉姆的情况还没有好转的话,他这边再想办法。   当然了,要是吉姆吃了药好了,他们也得赶紧回来一趟,好让他们安心。   然而话一说完多德就后悔了:“算了,就你这个身体,回来一趟也麻烦,还是我把他们送回村里就回来吧。”   佩西清楚父亲的性格,知道这种事情自己根本就没有插嘴的余地,只能点头应是,话语间两人又谈论起佩西他们的房东。   这家的男主人比吉姆更早发烧,这是个惜命的,一发烧就带着家人收拾东西躲回了乡下,临走时还一口气问佩西他们要了三个月的房租。   多德对这家人没什么好感,只知道他们为人苛刻,每个月都掐着点催儿子要房租,也没想过要替他们牵线,问问比尔他们药的事情。   多德又不傻,这段时间接触下来,他还不了解比尔他们的为人吗,估计是和他们之前商人的生活有关系,现在这兄弟两是一个赛一个的低调,明明手里有着治疗黑死病的药,却对此忌讳莫深,一点都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昨天晚上比亚还再三叮嘱了,让他回头一定要交代儿媳妇,这药的事情,一句话都不能对别人说。   人家比亚都这么说了,多德自然不会自以为是地替他们揽‘生意’。   多德觉得这兄弟两来路很不一般,总之他们一家人只用和对方交好就行了,其他的事情,还是不沾手地为好。   从佩西这边离开的时候,多德在旅店旁边的餐馆打包了三份鹿肉汤。   一份鹿肉汤就要五个铜币,里面只有几粒切成大拇指般大小的肉粒,因为店家烹制肉汤的时候加了很多调料来调理味道,所以这肉汤对于多德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被儿子带着来这里吃过一次后,之后每次多德来城镇,都会到这里来吃一次,是家里做不出来的美味。   对于多德来说,妻子做的面包刚出炉的时候味道最好,放凉后变硬后味道就要大打折扣了,以前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他混着凉水也能吃,现在难得来一次城镇,身边还有两位自己的救命恩人,这冷掉的面包,自然是配着好喝的鹿肉汤吃才最好了。   三份汤被老板装在一只陶罐里,要带走这只陶罐,还得多给五个铜币,回头把陶罐换回来后,这五个铜币就能退回来。   多德拎着一罐子肉汤回到房间后,比尔他们刚起床,见状他连忙招呼道:“你们起了,刚好,快过来吃饭,我刚买的肉汤,配着面包吃味道很不错的。”   被多德大加赞赏的肉汤味道确实很好,以至于比尔都要忍不住感叹了,好在比亚在他出声之前偷偷地用手肘撞了一下他的后背。   比尔因为比亚的提醒,之后都没有出声,全程安静的吃完了食物,等到多德出门退陶罐的时候,他才没忍住问道:“你刚才干嘛撞我?”   比亚无奈地看了弟弟一眼:“你还记得我们之前告诉多德的身份吗?”   比尔不解地点了点头:“身份?不就是商人吗,怎么了?”   “怎么了,你说怎么了,商人为了卖货常年在外面跑,虽然没有社会地位吧,但是他们大多都有钱,去的地方多了,什么好吃的没吃过,你看你因为一份肉汤就大惊小怪的样子,哪里像个见多识广的商人了?”   “啊?”被哥哥这么一说,比尔也有些后知后觉,他有些委屈地说道:“我之前不是没有想到吗,再说了吗,我这不是第一次吃到肉汤,一时没忍住太惊讶了嘛。” 第116章 [VIP]   赶在多德回来之前, 比亚又不放心地叮嘱了比尔一番,让他之后说话做事一定要再谨慎一点,不能在多德一家人面前露出破绽。   比尔连连点头, 表示自己记住了。   比亚看着弟弟这个样子, 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最后他掂了掂装银币的钱袋,临走的时候又在城镇里面买了一条鳇鱼。   买了鱼后,比亚原本还想买一些烹饪所要用到的调味料的, 以前他听在城堡工作的厨娘说过,大部分的食材放上调味料一起烹饪后, 味道都会更加好。   比亚两兄弟的厨艺仅限于把豆子煮熟,再多的就没有了,是连个面包都不一定能够烤好的厨房小白。   之前因为比亚他们刚到村里, 很多东西都没有,所有他们一日两餐都是跟着多德吃的,这次回去后,于情于理,他们也该自己解决伙食问题了,总不能一辈子都吃的多德的不是。   粮食兄弟两是不缺的,炊具也有, 平常他们要是只吃麦饭的话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想烹调别的食物, 那就得买点调料了。   说是调料,其实要买的也就是盐, 铺子里的调料很多, 就连从东方来的珍贵香辛料胡椒都有,但是价格也不菲, 按粒算钱,这种奢侈品显然并不是比尔两兄弟能够消耗得起的。   稍微常见一点的蜂蜜,小小一罐价格也要三个银币,考虑到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还多着,所以比亚最终也没能下得去手,最后他们带着一条大鱼和一罐子盐,以及一架重犁,两把锄头离开了城镇。   不得不说,在村子出现在比尔两兄弟的眼前时,他们心里确实对这个还很陌生的村庄生气了几分归属感。   莎莉是个很和善的老妇人,在知道比亚他们拿药救了吉姆好,她对他们的态度就更加热情了,主动提出要帮他们烹饪鱼肉。   比亚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了:“不用了,我们想学着自己做,还是您教我们做吧。”   莎莉对比亚两兄弟的要求是绝对要满足的,她教他们用柠檬叶和盐腌制鱼肉:“其实用柠檬是最好的,不过现在没有柠檬,柠檬叶也有味道,多腌制一会儿,能够减少鱼肉的腥味,烹饪的时候加点洋葱块味道能够更好。”   村里有好很多柠檬树,作为农民能够使用的主要调料,一般人都会在住所附近种上一两颗。   按照莎莉的办法做出来的鱼味道确实不错,不过之后的几天比亚他们都忙着耕地,也就顾不上研究吃的食物了。   村里现在有四五十亩地都是种了小麦和黑麦的。   这是去年九、十月份的时候村里人种下来的秋小麦,经过冬天雪水的娇惯后,现在正在猛涨期。   有这四五十亩地的小麦后,其实比亚他们是不用再忙着种地的,不过村里还有很多的空地,现在先深耕一遍,等到三月份又能种上一茬小麦。   等到这两茬小麦都收获了,到时候光是卖粮食,比亚他们就能得到一大笔钱。   除了粮食之外,比亚他们还问莎莉要了一些菜种,准备天气暖和一些后全都种下,胡萝卜、葱、蚕豆、豌豆、胡萝卜、甘蓝……未来就靠这些蔬菜丰富他们家的餐桌了。   要说起来,比亚他们现在的生活和之前给昆特公爵当奴隶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他们还是每天天亮就起来忙碌,天黑再休息,但是有些事情又确实不一样了。   他们现在能够吃饱,没空的话他们可以磨好的小麦全都交给莎莉,手脚利索的她只用一个下午,就能够给他们烤好两大篮子面包,吃的时候只用自己煮点蔬菜汤就能吃了,干活的时候也没有管事的在一旁监督,累了随时都可以停下来休息,再不用担心被鞭子抽了。   比亚两兄弟盘算着,今年辛苦一点,收了粮食卖出去一部分,把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再修整一下,运气好的话,要是有女孩子不嫌弃,还可以先给比亚说门亲事,这日子不就这么过起来了吗。   这就是他们所盼望过的最好的生活了。   此时云景也在思考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   湛元晨和纪乔乔因为产检,不得不在现代生活一段时间。   云景之前还想着自己该如何和纪乔乔长期相处呢,结果拥有了合法身份的纪乔乔根本就闲不住,产检后就直接拉着湛元晨去市里玩去了。   纪乔乔作为古代人,哪怕她是武将家的女儿,平常并不像其他深闺小姐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是她去过的地方还是太少了,好不容易能够坐车坐飞机了,她哪里还愿意整天在家里待着?   以为能够一家人在一起热闹几天的云景就这样又成了空巢老人,之后就是国安局的人让崔成康和其他国安局的人把沈俞从中世纪得来的东西送回帝都。   听李项明的意思,以后崔成康就留在帝都了。   之前因为事发突然,沈俞、李项明等人都是住在云景家的,这或多或少会对云景的生活带来一些不方便。   时间充裕了以后,上面决定只留下戴夏贴身保护云景,李项明沈俞这两个异性都得在镇上单独找住宿的地方,以后他们就只在白天和木门出现的晚上工作。   对此云景自然不能说什么,毕竟上面也是为了她的方便考虑不是。   毕竟她一个女孩子,家里要是长期住着两个男人的话,外面确实会传出一些不好听的风言风语。   唯一遗憾的,大概就是沈俞要搬出了。   对于沈俞,云景自认为自己很矜持,从来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只会在私下里找江曦吼两句。   云景不是一个扭捏的人,她知道自己对沈俞有些兴趣,没办法那个男人长得就是她的天菜样,确实让她有些顶不住。   云景也没有女孩子不能主动追求男孩子的思想,只不过沈俞对她一直都是公事公办的样子,这让她实在是拿不准,所以只能暂时先按捺住内心的想法。   作为唯一明白云景心思的人,江曦也曾打趣过她:“你不是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吗?”   云景当时是毫不犹豫的回了:“你不明白,沈俞不一样,他很靠谱,很稳重,平常是做得多,说的少,安全感三个字都快从他骨子里溢出来了,反正我看到他就会觉得很安心,这是一种很玄的感觉。”   江曦虽然高兴好友这么多年总算是遇到了一个合眼缘的的了,但是她还是十分理智地提醒道:“你可别被表现骗了,我跟你说,也不是所有的兵哥哥都是正直的,听说很多兵哥哥玩得比谁都花呢,你可别太快上头了。”   云景不以为然地回复到:“我知道,我们什么都没有呢,你可能不信,我觉得我们现在这样相处就很好,高岭之花你懂吗,他就这样站在那里让我欣赏就行了,哪天他要是真的让我得手了,可能我对他就没这种感觉了。”   江曦不理解,江曦深感震惊,她觉得自己的好朋友不正常,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的,竟然不想下手?这是什么?只享受暗恋的过程,可能暗恋对象这边一点头,那边就立刻下头了?   江曦十分纳闷的问道:“不是,叔叔阿姨不是挺恩爱的吗?你哥和你嫂子感情也很好,你说你这扭曲的感情观到底是怎么养成的?”   作为一个母单,云景没有办法回答江曦这个问题,她只能摊手道:“谁知道呢,可能是我的感情观比较特别?” 第117章 [VIP]   云景认为自己对沈俞的态度很正常, 不知情的人肯定看不出来她的心思。   然而作为看着她长大的亲哥哥,湛元晨只用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异常。   湛元晨和开车在市里玩了一个星期后, 好玩的, 并且适合孕妇玩得项目都玩过了, 想着木门可能也快出现了,他们在市里搜罗了一堆的美食,买了一堆东西后, 总算是舍得回家了。   现在云景背靠国家,给家里人转钱的时候也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想着哥嫂在市里要给未出世的小宝贝买衣服,她直接就给他们转了一大笔钱。   纪乔乔现在其实也不缺钱,她手里的好东西也不少, 不过现代的货币是没有的,加上这几年湛元晨也没少从父母和妹妹手里拿钱用,她也就暂时抛下心里的那点不自在,替自己的孩子买了半储物戒指的物资,吃的用的玩得,都够孩子用到三岁去了。   湛元晨是回家的第一天发现云景不对劲的,他当时没说什么, 等到晚上沈俞他们离开了,他才悄悄地把人叫到了院子里面。   成年之后, 云景和湛元晨两人之间就很少交心了,所以云景看着自家哥哥又是泡茶又是搬椅子的, 心里还有些毛毛的。   云景十分纳闷地问道:“这是做什么, 有什么事情不能让我嫂子知道?”   湛元晨把装满茶水的杯子放到云景面前后,不咸不淡地摆了摆手:“没什么, 我就是好奇,想问一问,你觉得沈俞这个人怎么样。”   一听这话,云景心中一惊,面上还不敢显露出来,佯装不懂:“什么意思?沈俞和我又没什么关系,我闲的没事去评判人家干什么?”   湛元晨自然不可能被云景这么拙劣的演技给糊弄过去,当即开门见山道:“得了吧,我还不了解你吗?就你那一个小时偷瞄人家三四次的样子,我能不知道你是个什么心思?”   虽然在古代待了几年,但是湛元晨还是很了解云景的,她对除了家人以外的异性一直是很冷淡的,所以这就显得她对沈俞的关注十分的异常。   说起来也是湛元晨的失职,因为家里的气氛一直是是很开明和平等的,在家庭成员的感情问题上,大家一直都很放任。   之前云景在网上看到婚姻不幸的新闻时,也会在家族群里面嚷嚷着自己以后不结婚,对此云初他们的态度一直都很看得开的,也没觉得人活着就一定非要结一次婚不可。   湛元晨之前就在心里琢磨过,云景在最容易心动的学生时期都没有谈过恋爱,现在她回到小镇经营超市,社交圈就那么点大,身边就那么一些人,脱单的可能性就更加小了。   纪乔乔当时听到湛元晨嘀咕的时候,还认真思考过,自己身边有没有能够介绍给小姑子的人选,然而她的这个提议直接就被湛元晨给否决了。   湛元晨因为爱情愿意陪妻子在古代生活,但是这并不代表他觉得古代比现代好,尤其是古代的这些男人,他一天都和这些人打交道,是坚决不会同意让旻朝这些封建余孽做自己的妹夫的。   而且云景之前就说过,她对年下无感,在旻朝,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大多都已经婚配了,就算是有单身的,那也大概率不是什么好货色,在湛元晨心里,这种人和自家的妹妹肯定是配不到一起的。   因为湛元晨强势反对,所以最后这件事情纪乔乔提都没有在云景面前提过,直接就作罢了。   按理说云景都已经这个年纪了,早就该谈恋爱了,但是这次发现云景对沈俞的态度有些特别后,湛元晨的心里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这种感觉很微妙,虽然现在看起来两个人之间还干净得跟张白纸一样,但是湛元晨心里的危机感怎么都下不去。   云景顽强抵抗,坚决不肯松口:“那什么,我就是纯欣赏,欣赏你知道不,就跟其他小姑娘喜欢小鲜肉一样。”   湛元晨没好气地说道:“你不知道男女之间的那回事,就是从欣赏开始的吗?”   怕云景不当一回事,湛元晨还不惜现身说法:“我当时不就是欣赏你嫂子身上那股飒爽劲,觉得和印象中的古代女子不一样吗?”   云景没忍住翻了一个白眼,心里恨不能接受湛元晨把自己和他混为一谈:“得了吧,我的欣赏和你的欣赏可不一样,你当时都上头成什么样子了,拢共就只见了我嫂子两面,你就非卿不娶了,之后又是跟着她去旻朝,又是暴打人家的联姻对象什么的,你那些糟心事我都懒得提。”   现在已经美人在怀,马上就要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日子的湛元晨对于亲妹妹的挖苦根本就不痛不痒:“随你这么说,我和你嫂子是真爱,你不懂,当时我真觉得,我要是错过她的话,我这一辈子就完了。”   云景被酸的牙痒痒,她抖了抖肩膀,忍无可忍地说道:“这种肉麻的话麻烦你回头和我嫂子讲去,我没招你没惹你的,干嘛要遭这个罪。”   湛元晨连忙摇头解释:“不是,我没有秀恩爱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你要是对沈俞不是我对你嫂子的这种感情的话,你就收敛一点,他是国家派来保护你安全的,你们待在一起的时间那么多,你的心思要是挑明了,回头又没成,那你们以后相处的时候多尴尬。”   云景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你是说我要是和沈俞告白的话,他会拒绝我?”   眼见云景马上就要恼了,湛元晨忙不迭摆手:“不是,我又不是沈俞,我哪里知道?”   湛元晨今天刚回来,一看出自家妹妹不对劲后就火急火燎地来找她谈心了,哪里能顾得上去观察沈俞?   要湛元晨说来,他的妹妹自然是好的,长得好看这就不用说了,从小到大有多少臭小子想要摘他家的话,也就是当时云景没有这个心思,所以一直没能让那些臭小子如愿。   再者云景作为木门的主人,位面超市的拥有者,手里拥有的财富多得数不清,一般来说,不管是谁和她在一起,这软饭都能吃得稳稳当当的。   问题就是依照湛元晨和是沈俞的这点有限的相处来看,对方又不是一个会愿意安心吃软饭的人,可能因为是军人,所以在沈俞身上能够很轻易地看到一些独属于军人的特质,正义、爱国、严谨,敢于牺牲,有担当。   说真的,要不是云景喜欢沈俞这一点让湛元晨心里不爽,那沈俞这种人就是他平常最欣赏的那种人。   然而这些特质也可能会导致沈俞这个人原则性很强,宁折不弯,很难被外物诱惑到。   而且沈俞的身份特殊,他毫无疑问是站在国家那边的,云景以后要是和他在一起了,以后为了伴侣的前程,那她在很多事情上可能就要多退让一点了。   反正按照云景的这个情况来说,沈俞并不是一个省心的选择,但是碍于这是云景的第一次心动,湛元晨对这段感情还是支持的。   不过在不确定沈俞心思之前,湛元晨还是要劝云景谨言慎行,绝对不能轻举妄动。   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先收敛起自己的心思,好好地观察沈俞,等到确定对方也有那个意思后,再去挑明这件事情。   云景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湛元晨就已经想了这么多了:“什么呀,我就是对他有那么一点好感而已,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和他告白,你这就已经想到我被人拒绝的事情了?”   作为实干派的湛元晨显然不能理解云景的想法,这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难道不应该想尽千方百计拿下对方?   云景只能耐着性子和湛元晨解释了什么叫做单性恋。   湛元晨听完后半懂不懂地问道:“就是说你不想和爱慕的人发展成恋爱关系?甚至有些抵触谈恋爱这件事情?”   不等云景说完,湛元晨又一脸诧异地说道:“以前我怎么没看出来,你还有这么这么特别的性取向呢?”   云景无奈地叹了一口:“拜托你别纠结这个问题了好吗,你只用知道,我是不会主动和沈俞告白,也没想要和他谈恋爱就行了?”   这下子给湛元晨彻底整不会了,他不明白自家妹妹的感情观怎么会跑得这么偏,只暗恋什么的,想想就觉得心酸。   作为哥哥,湛元晨觉得自己有必要劝云景对待感情积极一点,咱们长得漂亮还有钱,没道理拿这心酸的剧本不是。   然而云景压根就不接茬,她自认为解释清楚了以后,就直接单方面结束了这场谈话,起身上楼了,湛元晨一个人在院子里面坐了一会儿,稍微消化了一下情况后,觉得不能让事情这么发展下去,他得回去找爸妈商量一下,把云景的感情观好好地扭转一下。   云景和湛元晨都不知道,在他们两相继离开后,戴夏捂着嘴巴从院子旁边的阳光房走了出来。   戴夏作为女孩子,上面考虑到她待在云景身边更加方便,所以安排她二十四小时保护云景的安全,现在她就住在沈俞他们之前住的房间里面。   因为上面对云景的存在一直都是保密的状态,所以那些不怀好意的人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个生活在小镇上的女孩子,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危险发生了。   之前戴夏主动接过了给云景做饭的事情,但是一天三顿饭准备起来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她待得无聊了,就开始给自己找事情做了。   发现云家阳光房里的植物情况不太好后,本来就喜欢花花草草的戴夏问过云景后,就又接过了打理花草的任务。   今天也是巧了,晚饭后戴夏刚把攒下来的厨余垃圾倒进阳光房里的堆肥桶里面,临走的时候想着开春了,就又给几盆长势不佳的盆栽补了一些生长肥。   云景和湛元晨刚到院子的时候,戴夏就想离开了,但是奈何对方一开口是爆了一个大料,问云景是不是喜欢她的队长。   之后云景更是直接就承认了,这事情的走向实在是太诡异了,戴夏错过了离开的机会后,之后什么时候出现都会让大家不痛快。   为云景的面子着想,戴夏只能猫着腰躲在阳光房里面,‘被迫’听了一耳朵的炸裂消息。   等到云景和湛元晨都离开后,戴夏才能从阳光房离开。   这一晚上受到的惊吓太大,以至于戴夏回到房间里后,还无声地在房间里面上蹿下跳了好几分钟,才稍微平息了一下心中的兴奋。   兴奋过后,戴夏有觉得有些惋惜——云景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眼光差了一些,世界上那么多男人,她怎么偏偏就看上了他们那蔫坏蔫坏的老狐狸呢? 第118章 [VIP]   戴夏猛然间吃到这么大一个瓜后, 整个人都亢奋得不行。   这要是换做别人,戴夏可能会跟着起哄,就像文工团那些小姐姐追求老狐狸时, 他们这些人做的那样, 帮着送送礼物什么的。   但是这次对老狐狸有意思的人是戴夏, 以云景现在的重要性而言,她是真的什么都不敢做。   因为对象不一样,戴夏这次不但不敢起哄, 平常还得打起一百万分精神,注意平常说话做事的时候, 不能暴露自己已经知道云景心思这件事情。   其实云景这个人并不难相处,同为女孩子,这段时间戴夏也和云景聊过很多, 没事的时候两人还会凑在一起玩游戏,刷剧。   不过因为云景的身份,戴夏平常就算是再随意,也不可能直接把她当做其他同龄的朋友,日常相处的时候,怎么都得多顾虑一些她的情绪和心情。   戴夏拿不准自己要是帮着云景追求沈俞的话,对方是高兴还是恼怒, 所以只能默默地观察情况。   照戴夏看来,就云景的这个条件, 能够看上沈俞那个老狐狸,绝对是他老沈家烧高香了。   想一想, 沈俞这个人, 除了长得好看一点,智商高一点、身手好一点外, 还有啥?   那嘴长了好像就是为了训人来的,前年他作为教导员去训练新兵的时候,十个新兵蛋子里能被他训哭九个,对女孩子也不知道温柔。   作为军人,戴夏在进部队的时候就知道女兵并不比男兵特殊,她也做好了吃苦受累的准备,但是戴夏刚进特战队的时候,还是被沈俞那不把人当人的训练方法给磋磨得崩溃了。   什么冬日来着大姨妈泅水过江都是基本的,平常训练的时候沈俞也是一视同仁,戴夏刚进特战队的时候,因为体力训练不达标,一天被沈俞骂哭过两次。   天知道刚进特战队的时候戴夏也曾经很短暂地被沈俞的那张脸给蛊到过,不过在对方那毫不留情的训人方法下,那点女孩子的小心思很快就变成了渣渣,剩下的只有敬畏。   后来特战队的队员们熟悉后,戴夏也问过沈俞,当时为什么对自己那么严厉,沈俞给的说话是当时上面组建他们这支特战队十几年了,一直没有收纳过女性队员。   虽然这么说可能很不好听,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吗,女性因为身体构造上的原因,不管是体力还是耐力,就是比男人要差一截。   部队里有很多女兵,每天都辛苦锻炼不说,自身本来还天赋异禀,然而就算是这样的人才,也要比男性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锤炼自己,才能把自己的体能训练到勉强和男兵持平。   特战队作为优中选优的尖子兵,十几年以来,一直没有女兵能够成功加入进来,戴夏是第一个,作为第一个被上面破格选入特战队的女兵,戴夏的优秀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沈俞不愿意特殊对待她,不愿意让上面的人觉得,看吧,就算是女兵中的尖子,也比男兵要逊色,就是比不上男兵,就不应该进特战队,他对戴夏要求严苛,也就是想要让她有机会能够证明自己的能力。   说开之后,戴夏对沈俞少了一些怨气,不过这并不耽搁她觉得沈俞这个人十分地冷血。   云景就不一样了,她家境好,长相好,对于国家来说更是重要。   说句不夸张的话,就这种条件的小姐姐,沈俞要是从了,那直接就一夜上市了,戴夏实在是想不到他能有什么拒绝的点。   昨天晚上湛元晨还说,不知道沈俞的心思,怕云景主动告白后,沈俞会拒绝。   当时也是戴夏不方便露面,要不然她直接就说了——哥哥你格局放大,就咱家这个条件,要啥样的妹夫找不到?只要云景说一句想要沈俞,那沈俞是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就算是沈俞真的不从,大首领也会让戴夏直接把人捆了,送到云景面前和亲。   当然了,这种话戴夏在心里叨咕一下就行了,肯定是不能放到明面上来说的。   之前不知道还行,现在知道了,戴夏再看着云景和沈俞相处时那冷冷淡淡的样子心里就很着急了。   这一着急吧,戴夏就想当红娘了。   不过这红娘可不是好当的,云景这么宅,平常就待在家里,她在客厅看电视的话,沈俞就站在一旁保护她,两人一下午搭不上几句话。   男女之间不交流怎么可能产生感情?   偏偏云景虽然对沈俞有点意思,但是她不着急,所以一点都没有主动出招的想法,沈俞作为云景的保镖,平常他们接受的教育就是少说多做,云景要是不主动开口问,他甚至能够一天都不说一句话。   对此戴夏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好在湛元晨很给力,他也不能接受自己如花似玉的妹妹只能卑微的暗恋,他也在想办法,试图撮合两人。   当天下午,湛元晨就提出想和纪乔乔去看电视。   要说这也是正常,夫妻两平常都生活在旻朝,早就落下了很多电影和电视剧,现在闲着没事,看看电影也是一个很好的消遣嘛,反正他们有钱,电影院里随便包个厅,想看什么电影都能点播不是。   你说小两口想浪漫就浪漫吧,这次湛元晨偏要拉上云景。   对此云景是兴致缺缺的,她一天这么闲,好看的电影大多都看过了,哥嫂甜蜜,她才不想不识趣地跟着去当电灯泡呢。   然而湛元晨是铁了心:“不行,你今天必须得跟我们去,你说你一年轻小姑娘,整天就在家里呆着,也不说出去玩,就你这样,社交圈得多不健康。”   要是只有湛元晨这么说,云景还不会当一回事,毕竟从小到大,她和湛元晨唱反调的时候也多了去了,偏偏纪乔乔也在一旁帮腔,对于自己嫂子发出的邀请,云景也就不好拒绝了。   云景只能举手妥协:“行叭,那我们直接去市里,看了电影还能逛一逛,我也给我的小侄女买点东西。”   往常云景外出的时候,都是戴夏在一旁保护她的,今天她记着自己要助攻,临出发的时候才说自己有事,要和李项明配合帝都那边处理之前从中世纪带过来的那些东西,云景之前留下的那些首饰也还没有打理,她已经和帝都博物馆的老师学习过了,正好也能抽空把她那些首饰清理出来。   云景闻言也没多想,直接就把装珠宝的箱子交给了戴夏,随她处理了。   这些东西她收下后就一直没动,本来想着随便用酒精消消毒,又怕损伤珠宝本身,最后就胡乱堆在了箱子里面,这会儿戴夏主动提出要帮忙,她自然是求之不得了。   就这样,在戴夏的特意撮合下,沈俞跟着云景他们去了s市。   沈俞不是个健谈的人,但是处于尊重,在湛元晨开口和他闲聊的时候,他还是有问必答的。   湛元晨今天本来就是想要替自家妹妹摸摸沈俞这个人的底,问得自然也就是沈俞自己的事情了。   湛元晨先是和沈俞闲聊道:“我看小沈你年纪不大,竟然都当上队长了,真了不起,我之前也想当兵来着,但是因为近视,体检就没有通过,现在想来都还觉得惋惜。”   湛元晨这话说得半真半假,他之前确实想过要当兵,不过最后没当成的原因,并不是近视,而是因为父母不允许。   当时他们的父母不敢把木门上交给国家,只想安安心心地过自己的小日子,自然也就不想让儿子当兵了,毕竟想当兵是要政审的,就他们家的这个情况,哪里经得起查,湛云霄的身份证都是花钱顶替的失踪人口,这一查不露馅才怪。   不过现在好了,云景投靠国家后,这些云家之前留下来的这些隐患,全都被国安局的工作人员给解决了,现在不止是湛云霄,就连纪乔乔,都有了合法的身份。   沈俞手里握着方向盘,目光不错地盯着前方,谦虚道:“也没什么,我就是当兵的年限长了一些,运气好又立了几次工,前辈们退了后,矮子里面拔高个,把我拔了出来。”   “以前部队征兵要求是严,现在放松一些,近视的人做完矫正手术后,也是会被录取的。”   湛元晨点了点头后,又佯装好奇地问:“是,是,是,我听李项明说,以后你和小戴就留在清县保护我妹妹了?这样会不会耽搁你们的仕途啊,军人不是每年都有探亲假吗?你们以后休假怎么办?”   此时沈俞还没有觉得异常,毕竟湛元晨问的问题也确实是和云景有关系的,他作为哥哥,多关心一点也是应该的。   沈俞想都没想就回道:“上面对云小姐的安全问题十分的看重,我的情况要特殊一点,这探亲假休不休都可以,戴夏每年的探亲假还是会休的,她休息的时候就由我负责云小姐的安全,你们要是不放心的话,我们这边也可以增派人手:”   沈俞这话一出,不等湛元晨开口,云景就连忙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有你们两个人就够了,不用再给我派人了。”   云景压根就不是愿意自己身边围着一大群人嘘寒问暖的性格,现在大首领派来的这个三个人,对她来说就已经很足够了,还是因为戴夏体贴能干,沈俞寡言话不多,李项明也极其的有眼色,会主动帮她解决超市的事情,这要是再多来一个人,她就真的要觉得烦恼了。   沈俞认真道:“其实是不够的,眼下就我和戴夏两个人负责你的安全,平常还好,要是真的遇到危险我们也不能百分百地保证云小姐你的安全。”   沈俞这说的也是真心话,之前云景身边很安全,是因为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大动静,所以那些躲在暗处的人还没有注意到她。   这次崔成康带着那么多中世纪的古董回帝都,据说那些东西都要卖出去,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在国外是有很多华夏的古董和文物,但是在国内,国人的生活水平也只是这几十年里才稍微好了一些,收藏国外古董的数量总归还是很少的。   加上崔成康走的时候云景还让他带走了两大箱子激光枪的能源石,现在那些能源石已经运到军事研究院去了。   大首领可说了,有了能源石这种新能源后,之后专家们就要开始着手研发新武器了,在国际上,武器问题总归是敏感的,一般哪国一旦有点风吹朝动,其他国家总归是能够听到一些风声的。   沈俞担心武器一旦进入研发阶段,能源石出现在大众眼皮子下面后,暗处那些人会查到云景身上,从而威胁到她的人身安全。 第119章 [VIP]   云景很想心大的表示只要对方不在她的食物中下毒, 用现在常规的暗杀方法,那么都很难伤害到她。   作为手握好几个防护罩的人,狙击云景是不怕的。   之前云景一直没有想好要不要把手里多余的防护罩交出去, 毕竟防护罩功能这么强大, 只要能够拿出去, 那是铁定能够震住其他国家的。   网上不是一直在调侃嘛,说要是第三次世界大战一旦爆发,那绝对是全人类都重新开局, 国家要是有了防护罩,那在国际军事问题上, 就能够有更大的话语权,毕竟拥有核弹都打不穿的防护罩,在短期的几十年以内, 绝对是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的。   一个防护罩能用那么久,就算是云景再怎么怕死,自己用一个,再留一个备用应该也可以了。   虽然现在云景手里的防护罩不足以将国家主要的领土全都保护在内,但是抛去人迹罕至的林区和海洋后,那还是绰绰有余的。   云景之前不想把防护罩交出去,就是想要给自己留一点底牌, 现在她和国家也合作了一段时间,感觉尚可, 之前她担心的问题一直没有发生,或许她可以把防护罩拿出来了。   想明白后, 云景就觉得现在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既能把防护罩交出去,也能让国家少往自己身边塞人,   所以在沈俞说完自己的担忧后,云景佯装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手里是有王牌的,别说是子弹了,就算是核弹,都别想伤害到我一点皮毛。”   云景这话一出,饶是聪明如沈俞,都没办法立刻理解过来。   倒是湛元晨和纪乔乔两个人,互相对视一眼后,露出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之前云景收到索兰德送的防护罩后,就立即拿了一个给湛元晨,不过他平常生活在古代,倒是没有觉得这玩意儿有多好用,纪乔乔怀孕后,他就把防护罩给了她。   纪乔乔收到防护罩后直接让湛元晨把防护罩的保护范围设定在了自己身旁半米,他们倒是不怕子弹,就是怕冷箭,最高的防护等级开启后,别说是冷箭了,就是别人想靠近她半米以内,都是不可能的。   虽然云景一直说自己对沈俞只是有一点欣赏,但是湛元晨多了解她啊,要真是只有欣赏的话,那她手里的防护罩,肯定是要再等个一年半载才会舍得拿出来的。   沈俞也知道上面的人都知道云景手里还有好东西,但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她手里还有这种好东西。   这种防护设备和黄金珠宝可不一样,这可是国家每年大半的财政都投进去都一定会有多大水花的东西。   不管是处于自己的好奇心,亦或者处于国家的立场,沈俞都没忍住问出了口:“真的吗,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厉害的东西?”   云景挑了挑眉,笑道:“这个世界当然没有,你忘记我的金手指了?”   沈俞也想到了木门的神奇能力,他自己都亲自去过中世纪一趟了,还带了不少的东西回来,按照崔成康说的,上面已经准备要多给他们发放任务补贴了,加上他之前听说的激光枪,这么一想,云景手里有能够保护自己的东西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沈俞有心想要多问几句,云景既然已经决定了要上交防护罩了,也就没有和卖关子的必要了,不过现在他们还在高速上,也不适合聊这么容易引起人情绪起伏的事情,所以她只能安抚道:“不着急,等到市里后,我们再细聊,你先专心开车。”   湛元晨也连忙在一旁附和道:“就是就是,我老婆孩子和妹妹可都在车上坐着,小沈你可不能分神。”   沈俞闻言笑了笑,没有解释自己一直很专心,他微微摇了摇头,把脑袋中的种种念头都甩了出去,专心盯住了前方的路况。   因为云景他们出门的时候时间本来就不早了,所以他们一行人开车到市里的时候,时间已经差不多到吃晚饭的时候。   纪乔乔和云景商量了一下,觉得现在去看电影还太早了一点,不如等会儿他们就先在商场逛一圈,逛完他们就去吃饭,吃完再去电影院,整个行程丝滑又顺畅,简直完美。   逛街的兴头上来之前,云景也没忘记此时沈俞还抓心挠肝的想知道防护罩的事情,她也没有故做神秘,直接开门见山地把包里的防护罩掏了出来。   “喏,就是这个玩意儿,我用盆栽和一个星际世界的客人换的,别看这个小东西不起眼,其实功能可强大了,防护罩一开,别说是子弹了,就是核弹都能防住。”   赶在沈俞追问之前,云景又自己补充道:“当然了,我自己是没有用核弹实验的条件,不过我之前用激光枪试过,确实有用,给我的人说在他们那里,这种防护罩,就算是用爆能炮射击,都射不穿这个防护罩,他们那个世界的爆能炮比我们这个世界的核弹威力还要大好几倍,三五炮就能彻底摧毁一颗星球的。”   沈俞定定地看着云景手里捏着的那一个金属小球,连呼吸都不由得急促了起来:“那云小姐,这个防护罩的防护范围是?”   云景回道:“一个防护罩的最大防护范围是一百万平方千米。”   这个防护范围实在是超出了沈俞的预想,要直接整个帝都就只有一万多平方千米。   这么一个小小的防护罩,竟然就能保护近一百个帝都?   想明白后,沈俞又急忙问道:“不知道这样的防护罩,云小姐你手里有几个,这样的宝贝,大首领肯定会很感兴趣,你要是有多余的话,是否愿意卖给国家?”   怕云景不高兴,沈俞又急忙补充:“当然了,大首领肯定会给你一个很优厚的条件。”   云景想都没想就点头道:“当然,只要条件合理的话,我自然是愿意卖的,不然的话我也不会告诉你防护罩的存在了,至于多余的防护罩,我只能拿出五个来,要是以后还能遇到星际世界的客人,或许我们可以再换一些。”   见两人再说下去就没完了,但是防护罩的事情沈俞也做不了主,所以湛元晨连忙开口打断道:“好了,这些事情以后慢慢再说,现在我们还是想从车里下去,车里太闷了,你嫂子要受不了了。”   对此云景自然是没有意见的,直接让沈俞把车开到她常去逛的商场地下车库。   云景平常也不是经常就能来市里逛的,纪乔乔就更加不用说了,在旻朝的商品没有现代这么少,她管着整个将军府的事务和纪家军的后勤问题,平素也很少有时间像其他的夫人小姐那样,经常去布庄和银楼逛。   他们一行四人走在一起,回头率还是不缺的,毕竟四个人都是长相出众的,沈俞就不用说了,那张脸是连戴夏这种长期受他压迫的人都又爱又恨的,湛元晨本来底子就很好,在古代带了两年后,身上还多了几分书卷气,他和纪乔乔站在一起,那真是一对璧人。   云景从念书开始,就是学校里最受瞩目的人,加上她前两天没忍住磕了一颗美颜丹,现在她整个人就跟精修一样,姿容惊人,平常他们四个人随便拉出一个人来,回头率就很高了,如今四个人凑在一起,那就更加不缺关注了。   在云景和纪乔乔逛童装店的时候,湛元晨让沈俞陪着他们,他先去四楼的影院谈包场的事情。   虽然今天湛元晨确实想和妻子好好浪漫一把,但是他也没有忘记要撮合云景和沈俞的事情。   要想看电影能够增进两个小年轻的感情,那么拢共就两个选择,一个是浪漫深刻的爱情片,一个是恐怖片。   云景的胆子不大,恐怖片她一直是很少看的,所以恐怖片对她来说应该是效果拔群的,但是纪乔乔的胆子也不大,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她对神神鬼鬼的事情总是很敬畏。   现在纪乔乔怀着孕,湛元晨可不想用恐怖片去吓她,所以两相权衡下,他选了一部去年深受好评的爱情片,想着时间还富裕,他又选了一部分很经典的爱情电影,看完差不多晚上十点,正好回去睡觉。   电影院的负责人和湛元晨再三确定,他既不准备求婚求爱,也没人过生日后,才着手安排包场的事情。   等到湛元晨安排包完场,回到楼下的童装店的时候,才发现纪乔乔和云景已经逛嗨了。   之前纪乔乔就已经给肚子里的孩子买了不少的东西了,因为她怀孕后就让大夫把过脉,大夫说十有八九是男孩子,所以她准备衣服的时候,多是按照男孩子的样式准备的。   现代小孩子的衣服样式实在是太多,明明不久前纪乔乔才买了许多,现在到了店里,还是挪不动脚。   云景也是一样,那小孩子的鞋子衣服小小一件,只看着就萌的让人肝颤。   作为不缺钱的主,云景这个小姑自然也不会小气,但凡是好看的衣服和鞋子都没逃过她的手。   最后结账的时候,湛元晨看着满满三大袋的东西,就不由得觉得头疼。   湛元晨浅浅地叹了一口气,无奈道:“小孩子长得很快的,可以说是一天一个样,你们给他买了这么多衣服,到时候很多衣服都没轮到穿,就已经小了。”   云景不怎么在意地摆了摆手:“有什么关系,先紧着我小侄子穿,穿不了的到时候我们可以捐到福利院去,总归是不会浪费的。”   云景的父母一直有做慈善,每年他们都要往s市的几个福利院和云景一个姓温的阿姨负责的山区小学捐款。   前些年家了情况好的时候,云初他们就捐得多一点,一口气捐七八位数的时候也有,后来条件差一点后,就捐得少了一些,不过多少都是一分心意。   现在云景既然成了木门的主人,也就可以把这件事情从她父母手里接过来了,到时候有李项明帮忙,她就算是做慈善,也能保证自己给出去的每一笔钱,都花在了正道上。   之前云景让崔成康帮她问国家收购黄金的事情,前两天也有信了,国家方便本来就有增加黄金储备的打算,反正都是花钱,从云景手里买和国外买都是一样的。   国家方面给的报价也很不错,四百一一克,这个价格比云景自己去回收店卖要划算得多,她直接答应先卖两吨试试看,湛元晨听完后也要凑个热闹,兄妹两商量了一下后,决定一起凑个五吨出来,现在事情都已经定下来了,就等着国家那边安排运输车和押运员过来了。   然而之前大首领只用安排运送黄金的押运员,现在有了防护罩后,事关重大,估计这次他得亲自来清县一趟了。 第120章 [VIP]   因为要保护云景, 所以沈俞也没有急着去和大首领回报防护罩的事情。   影厅那么大,云景原本想着把江曦也叫过来的,但是今天不是周末, 江曦作为社畜, 今天也得加班, 所以只能作罢。   看电影的时候湛元晨和纪乔乔想要给两人创造独处的机会,率先选好了位置,并且在云景想要跟过来的时候啧了一声:“这么多位置, 你自己找地方坐,别打扰我和你嫂子过二人世界。”   云景闻言瘪了瘪嘴, 只能转而往后面两排走了走。   沈俞站在过道犹豫了一下后,还是抬脚跟上了云景的步伐。   湛元晨用余光看着两个人坐到了一起,满意地点了点头。   电影开始前, 电影院的员工送来了一堆饮料和零食。   此时云景心里可没有湛元晨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她和沈俞虽然坐在一起,但是各吃各的零食,各看各的电视。   两人之间唯一的一次交流,就是中途的时候云景要去洗手间,让沈俞给她让了一下路。   湛元晨看到不那么紧要的时候,偶尔也会不着痕迹的往后看两眼, 每次都没能看到什么值得让他高兴的场面。   到最后湛元晨都已经无奈了,他扭头凑到纪乔乔耳边, 压低声音说道:“你说小景她是不是就是一块木头!”   纪乔乔见丈夫的神色已经有些气急败坏了,当即安抚性地摸了摸他的手背:“感情的事情, 人家两个人都不着急, 我们着急也没有用,你就别着急上火了, 专心看电影吧。”   作为一个古代人,纪乔乔是很支持云景先按兵不动的,她小姑子条件这么好,干吗要倒追?就要等到沈俞有所行动后再顺势答应才好呢。   对此湛元晨也很无奈,合着这件事情就他一个人焦心?   虽然湛元晨也没有觉得出来看一次电影,云景和沈俞之间就能有多大的进展,但是两场电影看下来,两人之间一点异常的反应都没有,这还是让他心里有了满满地挫败感。   看完电影出来时间已经很晚了,一行人在市里找了家酒店住下后,第二天上午才开车回清县。   昨天晚上沈俞已经把防护罩的事情报告给大首领了,大首领对此确实很看重,现在已经在加急处理自己的行程,想要尽快抽出时间来清县和云景会面商量防护罩的相关事宜。   然而让云景没有想到的是,大首领还没有等来,她就先等到木门。   说来也是巧了,他们白天刚从市里回来,晚上木门就出现了。   木门出现后,湛元晨和纪乔乔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要先回旻朝一趟再说。   之前他们离开得匆忙,只说是有事要外出一段时间,把府里的一切事情都交给了管家,眼下正是春耕的时间,湛元晨还得回去盯着春耕的事情。   如今正是纪家夺位的关键时期,他们要是一直待在现代的话,纪乔乔心里也放心不下,孕妇的心情很很重要。   云景一家虽然关系很融洽,但是哪怕是家人,他们也不会去过多地干涉对方的决定,所以她连劝都没有劝,就让两人回去了。   离开之前,湛元晨还不放心地把云景拉到了一旁说了一大通悄悄话,主要叮嘱的还是她和沈俞的那点事情。   云景知道哥哥是为了自己打算,所以她只能胡乱地点了点头,表示感情的事情自己心里有数,会看着办的。   把铃铛重新挂到木门上后,湛元晨扶着纪乔乔回了旻朝。   让云景意外的是,湛元晨他们前脚刚走,后脚就有客人上门了。   更让人意外的是,这次上门的客人竟然还是云景的老熟人。   看清楚来人后,原本懒懒地瘫在椅子上的云景瞬间站了起来:“蔓菁!怎么是你!”   陪云景守在仓库里的沈俞等人还是第一次见到云景情绪波动这么大,所以他们都不由得打量起了突然出现在仓库里的‘客人’。   来人看起来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对方穿着一身藏蓝色的棉袄,看起来比云景还要惊讶。   心中的猜测成真后,吕蔓菁心里提着的一口气也不由得松了出来。   上次吕蔓菁过来的时候仓库里就有其他人在,所以这次看到沈俞他们后,她也没有多想,只以为他们也和自己一样,是通过木门到这里来的,所以她只在心里感叹了一句真热闹。   故人相见,吕蔓菁难掩心中的激动道:“真的是你,我刚才看到木门的时候还不敢相信,看来是苍天垂怜我。”   吕蔓菁是打从心里觉得自己运气不错,时隔这么久,竟然还能在不同的地方遇到这扇神奇的木门。   天知道吕蔓菁在老乡家的地窖里看到这扇木门的时候,心里有多震惊。   云景和吕蔓菁兴奋地互相拥抱过后,云景才想起要和沈俞他们介绍一下吕蔓菁的身份。   “这是吕蔓菁,是我之前的客人,她生活在民国,我之前捐给博物馆的那一批文物就是她给的,现在她应该……”   话说道一半,云景扭头打量了一下吕蔓菁身上的穿着,有些不确定地问道:“我记得上次你离开的时候说是要参军?”   云景对民国还是很了解的,因为两个人处在同一条世界线上,她还是知道民国时期的军装是什么样子的,这会儿看着吕蔓菁穿的并不是军装,她心中也就不太确定了。   吕蔓菁点了点头道:“是的,我已经参加革命,是一名解放军战士了。”   想到自己这大半年以来的经历,吕蔓菁心中也嘘嘘不已,不过她还惦记着正事,所以赶在云景开口追问之前,她率先开口道:“现在先不说这些,我的战友受伤了,木仓伤,你之前给我的药我都用完了,不知道你能不能……”   上次吕蔓菁送云景这里回去后,虽然得了不少的药,但是她和志同道合的几个同学离开北京,参加革命后,身边受伤的战友实在是太多了。   云景给的要要是一两个人用,那确实是不少,足够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她和同学分开的时候,还分了一半的药出去。   剩下的一半药物在她参加革命的第二个月就一颗不剩了。   不是吕蔓菁不省着用,而是受伤的战友实在是太多,她不是个心如磐石的人,没办法在战友受伤的时候,明明有药物却不拿出来。   然而那点药也没能救活吕蔓菁所有受伤的战友,在后来的一段日子里,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友们因为伤口感染而倒在革命的路上。   这次吕蔓菁之所以能够看到木门,是因为她和队友在伏击敌人的时候暴露了踪迹,被敌方一支十几个人的队伍追剿。   在人数和武器的差距下,吕蔓菁的队友折损了大半,最后她带着剩下的三个队友躲进了山里,最后被上山打柴的老乡救下,转移到了地窖里面,避免敌人的搜索。   吕蔓菁一行四个人里面,有两个人都受了伤,一个人伤在小腿,一个人伤在肩膀。   因为中木仓后没有条件及时医治,现在弹头还镶在两人的身体里,因为失血过多,现在两个人都处于昏迷状态。   敌人现在还在山里搜索,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搜到村里来了,再把敌人引进村里之前,吕蔓菁他们为了老乡们的安全,必须得赶快离开。   作为这支队伍的小队长,在木门出现之前,吕蔓菁心里其实已经做了决定了,那就是要是今天晚上两名战友还是不能醒过来的话,那他们就只能放弃了。   不是吕蔓菁要抛弃战友,实在是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枪伤的致死率实在是太高了。   现在周围的县城都沦陷了,纵使吕蔓菁有心想要给两人治伤,也买不到合适的药物。   而且因为缺少工具,吕蔓菁又不敢乱来,连战友身体里的子弹都没办法取,要不是在山里的时候她拔了止血的草药给两人敷上,光是流血都能流死人。   要不说天无绝人之路呢,在吕蔓菁已经快要放弃的时候,木门出现,之后的事情就好办了,只要云景能够给吕蔓菁一些消炎药物和能够取出子弹的工具,她的战友就能活下来了。   药物云景自然是有的,她现在背靠国家,要什么物资不都是一句话的事情。   更别说小叮当沈俞这段时间一直在丰富自己的医疗险,为了保险,他还给云景准备了一个医疗险让她放在储物戒指里面,别说是一般的药物和工具了,连紧急时刻能够救命的肾上腺素都准备了好几支。   作为军人,沈俞听吕蔓菁说完自己的处境后,想都没想就贡献出了自己的医疗箱。   有了医疗箱后,吕蔓菁想要给战友治伤自然就简单多了。   到底是挂念着战友的情况,吕蔓菁拿到医疗箱后没有多耽搁,就要离开。   然而在她离开之前,沈俞开口问道:“不知道你以前处理过枪伤吗?”   吕蔓菁有些迟疑地点了点头:“我之前在伤员营帮过忙,知道怎么处理伤口,我的战友伤的都不是什么要命的位置,我应该处理得过来。”   见吕蔓菁说话时不怎么有底气的样子,沈俞忍了忍,最后还是没忍住扭头问云景道:“我能不能和她一起过去,要是中途有点什么事情,我也能够帮上忙。”   云景之前就听戴夏说过,沈俞的急救水平很高,也能理解他为什么会提出这种请求。   沈俞是过去帮着吕蔓菁救治伤员的,云景自然不会反对:“行,我陪你一起过去。” 第121章 [VIP]   云景还觉得上次自己跟着吕蔓菁过去的时候, 那会儿她还没有防护罩,短短两条街,走得她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这次过去云景心里就安心多了, 至少她有了防护罩后, 就不用担心敌人的□□了。   离开之前, 云景从兜里拿出防护罩,调大防护范围后,她又从货架上翻了几个手电筒出来。   沈俞准备的医疗箱里虽然也有一支手电筒, 但是先前吕蔓菁不是说了嘛,她和战友现在都躲在地窖里面, 在那么昏暗的环境里面,一只手电筒还真不一定够用,反正她有储物戒指, 多带几个也占不了什么位置。   说起来吕蔓菁和地窖还真是有缘分呢,上次她们搬的文物也是藏在地窖里才暂时躲过了敌人的搜查,这次他们还是躲在地窖里面才能稍微有时间修整,这么一想,这地窖还真是好用。   湛元晨和纪乔乔离开后,云景就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所以她给远在国外的父母发个消息, 就能说走就走了。   沈俞就不行了,虽说他这次只是过去帮着救治两个伤员, 但是在不确定对方伤势的情况下,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赶在天亮之前回来, 所以走之前, 他免不了要多叮嘱戴夏几句。   因为吕蔓菁那边急着回去,沈俞也没办法事无巨细的交代戴夏, 只能尽量地挑重要的事情说。   五分钟后,吕蔓菁总算是带着云景和沈俞两个人穿过了木门。   吕蔓菁之前穿过木门离开的时候,只和自己还清醒着的战友乔荣说了,自己有办法弄药回来,其他的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地窖虽然昏暗,但是里面空间不大,顶上还有两个老乡特意打的透气孔,待在里面也不是真的就伸手不见五指了,所以乔荣也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说完这句话后就消失了。   对于一个看不到木门存在的人来说,乔荣真是要极力趁着地窖的墙壁,才能控制住自己不会因为腿软而跌坐在地上。   民国时期,社会风气还没有这么开明,大部分的人还是有些愚昧的,乔荣在参加革命之前,就是普通北方一个的农家小伙,十九岁那年,鬼子进了村,除了他反应快,及时地躲到谷草垛里外,村里其他的男女老少都没能活下来。   乔荣听着村里人的惨叫,咬着手掌在谷草垛里待了两天两夜,直到饿得实在是受不了了,才敢从谷草垛里钻出来。   从谷草垛里钻出来后,乔荣感觉自己一下子到了阴曹地府,太惨烈了,当时村里的情况实在是太惨烈了,到处都是死人,那些他平常天天都能见到的人,全都表情痛苦地倒在了村里晾晒稻谷的大坝里。   鬼子把村里所有的人都赶到了这里,肆意折磨过后,高高地举起了屠刀,结束他们的生命。   乔荣替大家收敛尸体的时候,发现在场大部分的村民,都是被刺刀杀死的,或许是鬼子不想浪费自己珍贵的子弹?   后来部队到了这里,乔荣本来就没有父母,能够活到十九岁,全靠叔叔婶婶接济,他的家人都死绝了,最后他毅然决然地跟着部队走了。   乔荣比吕蔓菁先参加革命一年,之前两人并不是一个小队的,吕蔓菁是后来调过来的。   吕蔓菁之前大方拿出自己的药物救治伤员,也不是真的一点好处都没有,她的药物救治过一个团长,团长伤好后,把吕蔓菁拎上去当了一个小队长。   其实这会儿干革命条件很艰辛,小队长和普通战士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反正部队长期缺衣裳、缺粮食,也缺武器。   吕蔓菁作为北平高官家的女儿,之前的日子不说是锦衣玉食吧,那也是衣食无忧的。   以前吕蔓菁在北平的时候,每隔三五几天就要和同学去国际饭店吃上一顿,她们最爱西图澜娅西餐厅里的蛋糕。   对于当时的吕蔓菁来说,五圆一块的小蛋糕虽然不算便宜,但也不算消费不起,毕竟她的父亲每一个月都会给她一百个银元当零花。   一块小蛋糕,一杯咖啡,在国际饭店也不过十来个银元,偶尔享受一下也没什么。   然而参加革命后,吕蔓菁才知道银元有多值钱,在外面,以前她五个银元只能买到一块蛋糕,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五个银元能够买到近一百斤精白米了,要是换成其他次一点的粮食,都能够买上一板车。   偷偷离开北平的时候,吕蔓菁身上除了药品外,也带了几十个银元,然而那些银元,一路走来,也被她给花光了。   这半年多以来,吕蔓菁吃上肉的时候屈指可数,主要的食物就是杂粮饼,野菜,她之前带出来的银元,在路过城镇的时候买了几次禽肉让炊事员改善伙食后,就不剩什么了。   也怪吕蔓菁自己,不是什么精打细算的性子,部队里自己手里有点钱的人不少,在大家都吃不好,穿不好的时候,大部分都指着自己手里那点钱改善生活。   吕蔓菁是个有些理想化的人,她吃得下五银元一块的蛋糕,也能吃杂粮饼和野菜汤,只要她正走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那么一切苦难她都甘之如饴。   吕蔓菁之前待的那个部队大家的条件都不好,当时革命队伍里绝大部分的战士都是穷苦出身,很多人参加革命,初衷只不过是想混一口饭吃罢了。   偶尔部队打了胜仗,或者是打了土豪后,也会给战士们发津贴,然而最好的时候,一名战士一个月的津贴也不过是一元,而且大部分是没有津贴的,用小米和粮食当津贴的情况也时常发生。   领到津贴后,大部分的战士自己是舍不得花的,他们会找人把津贴带回老家补贴家人。   吕蔓菁的家人用不着她补贴,所以她的津贴是存不住的,大多都买了粮食和肉改善生活了。   别看这会儿肉和粮食不贵,一个银元能够买上一大堆,但是架不住队伍里面人多,要是放开了吃的话,吕蔓菁手里的那点银元根本就派不上什么用场。   总之大小姐吕蔓菁现在很穷,穷到她开口问云景讨要药物的时候,心里还有些气短。   这次不比上次,上次云景送药的时候,吕蔓菁还不缺钱,当时别说云景不收钱,就是她要收钱,她也拿得出来。   现在就不行了,现在吕蔓菁身上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好在云景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钱的事情,剩下的事情,就等救治好伤员再头疼吧。   云景一到地窖,就从储物戒指里面摸出两个手电筒,一个打开自己拿着,一个顺手就递给了沈俞。   乔荣就这样和三人来了个面对面。   “队长,这是什么情况!”   乔荣的声音有些发颤,也是,不管是谁,看到自己的战友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并且还顺便带了两个穿着打扮都极其怪异的陌生人回来后,心里应该都有些绷不住。   沈俞对乔荣的质问充耳未闻,他打开手电筒后,直接背着医疗箱走到了躺在地上的伤员身边。   收留吕蔓菁他们的老乡是个细心的,并没有让伤员直接躺在阴冷潮湿的地面,而是在地上铺了一层秸秆。   两位伤者此时都处于休克状态,在手电筒灯光的照射下,两个人的面色和嘴唇都已经苍白了。   见沈俞动作熟练地检查起了伤员的情况,吕蔓菁也明白对方比自己这个半吊子更加能够排得上用场。   地窖空间不算大,见云景亦步亦趋地跟在了沈俞身后,吕蔓菁就没有过去凑热闹了,而是把乔荣拉到了一旁,小声地和他解释起了情况。   云景没管一旁的吕蔓菁和她的战友,她举着手电筒往沈俞身边靠了靠:“有没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   沈俞一边开医疗箱一边点头:“两位伤者的情况不太理想,子弹取出后,可能还会流血,我用血型试纸测试一下,云景小姐你拿着试纸过去让李项明赶紧调点血过来。”   但凡是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此时两位伤者的情况已经很不好了,所以云景也没有问什么,等沈俞弄好血型试纸后,她就连忙拿着试纸回去找李项明了。   其实对于眼前的这种情况,云景手里的回春丹就能派上用场,这种出自于修真界的灵丹,别说是区区一处枪伤了,就连断肢都能重生,用来救人绝对是效果斐然的。   然而云景手里好多丹药迄今为止就只拿了个锻体丹出来,她前脚刚把防护罩交上去,实在是不想马上就又把丹药摆在沈俞面前。   当然了,云景也不会见死不救,所以她决定先让沈俞救治伤员,要是救治结果不理想,她再把回春丹拿出来,总之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她还是不想动这能救命的灵丹。   这回春丹和锻体丹不一样,在白昭昭的那个世界也属于高级丹药,云景拢共就没几颗存货,是她保命的宝贝,她实在是舍不得就这样用出去了。   李项明又一次展现了自己的能力,直接开车去了血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疏通的,回来的时候顺顺当当地带了4000cc的血浆和两套输液管回来。   这一来一回就去掉了大半个小时,等到云景带着血浆回到地窖的时候,沈俞早就已经给两位伤员清理好了伤口,喂了药。   拿到血包后,沈俞立刻就给那位肩膀中枪的伤员输上了,原本正在一旁重塑世界观的乔荣此时就充当了人形输液架,手臂举得高高地,替自己的战友举着血袋。   因为吕蔓菁手里举着的两个手电筒,乔荣刚好能够把手里拎着的东西看清楚。   好在民国已经有很多的洋医院了,输血的概念绝大部分的人都不会陌生。   不过乔荣以前也只是听人说过,现在真真切切地看到这血一点一点地顺着手臂输到自己战友的身体里的时候,心里还是大为震撼的。   其实这也是因为抗战刚开始没多久,要是云景他们此行没有搅乱历史,吕蔓菁他们所在的世界不会因为世界线改变而平行位面的话,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一位伟大的人会给革命队伍的战地输血这一宝贵技术。   沈俞以前帮战友取过很多次子弹,所以他的手法很娴熟,也很稳,取子弹、缝合伤口,上药,包扎伤口,这一系列流程做下来,也不过就只花了十几分钟。   后面的这一位伤者的情况更加棘手,虽然对方现在正在休克,但是沈俞也不能保证等会儿去弹丸的时候对方不会乱动,所以动手之前,他转头朝站在一旁云景问道:“能不能过来帮我按一下腿。” 第122章 [VIP]   云景作为一个连杀鸡都不敢看的人, 这会儿很快地调整好了自己,按照沈俞的指示伸手按住了伤者的腿。   注意到云景一张小脸都煞白了,吕蔓菁十分体贴的说:“要不你来举手电筒, 我来按腿?”   吕蔓菁十分能够理解云景, 她刚参加革命的时候, 就在伤者营帮忙,当时她整天面对的断胳膊断腿的伤者,看着那种血腥的场面, 听着伤兵们的痛苦哀嚎,她最开始的那几天连饭都吃不下, 现在她对于这种场面倒是已经完全习惯了,云景这是第一次看到,能够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   也是因为吕蔓菁这句话, 之前一直注意伤者伤口的沈俞也注意到了云景此时苍白的脸色,他当即也关心地让云景和吕蔓菁换一下。   然而云景摇了摇头:“不用换,我能行。”   因为云景坚持,这件事情只能作罢。   然而给这位伤者取子弹的时候,意外发生,不知道这子弹打入的时候是不是卡住了血管,子弹取出后, 那血立刻就喷溅了出来,不止是沈俞, 就连一旁的云景身上都溅上了一些。   好在沈俞反应够快,抬手调大血浆输入速度后, 他用手术刀放大了创面, 确定是血管断裂后,他又开始准备缝合血管。   这种时候, 除沈俞自己以外,在场的三个人都不具备给他打下手的能力,好在云景作为一个现代人,倒是勉强能够帮上一点忙。   沈俞用两把止血钳夹住血管两端后,让原本按着腿的云景帮他拿着止血钳后,才扭头去拿缝合针线。   开始缝合之前,沈俞注意到云景是一直在眨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之前伤者的血液溅到了她眼角。   云景之所以不适地眨眼睛,就是因为血液沾到了眼角的几根睫毛上,偏偏她现在两只手都握着止血钳,她只能扭头胡乱地在肩膀上蹭了蹭,试图把眼角的血液蹭掉,然而效果不太理想,那睫毛上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了。   沈俞注意到了云景的为难,柔声道:“闭眼。”   云景闻言听话地闭上了眼睛,下一秒沈俞就抬手替她擦掉了眼角的血液。   讲道理,沈俞的动作很轻,云景只感觉到他的指腹在自己的眼角蹭了两下而已。   沈俞显然没有把这个小插曲当回事,他带上医用放大镜后,就低头仔细地缝合起了血管。   云景偷偷地瞥了低头处理伤口的沈俞一眼,缓缓地长出了一口气,要不是这会儿她双手都占着,挪不开手,她非得伸手锤两下胸口,——这个不争气的玩意儿,人家不就是随手帮着她擦了两下,至于这么激动,跳得这么快吗?   就在云景暗自唾弃自己的时候,沈俞已经缝合好了伤者的血管。   又十分钟后,沈俞就又手法熟练度处理好了伤者的伤口。   伤口处理好了,消炎药也喂进去了,等血浆输完后,两位伤者只要不发高烧,那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沈俞一边收拾医疗器材,一边从箱子拿出酒精湿巾递给云景,让她擦拭手上和脸上粘上的血液。   大概处理好之后,沈俞还不忘对吕蔓菁叮嘱道:“两位伤者的情况还是不太好,需要好好休养,地窖里的环境不适合养伤,有机会还是得把伤者安置到干燥透气的地方养伤。”   吕蔓菁点了点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我明白,不过敌人正在四处搜索,此时我们不适合离开这里,我们自己的安危还不算什么,就怕我们的行踪暴露后,会连累好心帮助我们的老乡。”   作为一名军人,沈俞明白这个时期的革命战士有多辛苦。   不说地窖里的环境恶劣,就说地窖一旁的石块上,就摆着吕蔓菁他们吃的食物。   按照吕蔓菁所说,他们是被村民给收留了,在这个时代,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人日子大多不好过,这家人应该已经竭尽所能了,但是他们能够拿出来的,还是几块巴掌大的野菜饼。   黑乎乎的野菜饼,面少菜多。   现在刚开春,田间地头里各种野菜都冒了头,也就是靠着这些野菜,怎么着都不会饿死人了。   沈俞也没多说什么,只道:“反正要是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还是把人挪出去,地窖里太潮湿了,会影响伤口愈合。”   云景也知道吕蔓菁现在的处境不妙,之前她没有来得及细看,现在仔细看来,吕蔓菁的变化确实很大。   上次两人见面的时候,吕蔓菁的面皮还嫩得跟刚剥壳的鸡蛋似的,这才过去多久,她整个人黑了两度不说,那皮肤都糙了好多。   想来也是,吕蔓菁现在跟着部队到处走,风餐露宿的,这日子哪有之前那么滋润。   初见时云景就知道吕蔓菁是一个内心十分坚韧的女孩子,心疼的话她根本没必要说,那些好听话哪有实际的好处重要。   云景开口询问道:“那你现在除了药品之外,还需要什么物资,我去帮你准备?”   吕蔓菁闻言有些窘迫地低下了脑袋:“说来有些不好意思,我现在身无长物,根本拿不出能够和你等价交换的东西。”   现下吕蔓菁需要的物资确实不少,治疗战友说要用的药物就不用说了,他们现在的伤口虽然已经缝合好了,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能顺顺当当地痊愈了,那消炎药还得继续吃着。   另一个就是他们现在好几个人在老乡家里住着,老乡家里也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每天为了供应他们几人的食物,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要是条件允许的话,其实吕蔓菁还想给老乡留点粮食。   不过吕蔓菁也是要脸面的,做不来毫无下限朝别人索取的事情。   云景不以为然地看了吕蔓菁一眼:“你看你,时隔这么久我们还能见面,这是多难得的缘分,不就是一点物资吗,我难道还会收你的钱财?”   吕蔓菁闻言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她赶忙说道:“那、那我就不和你客气了,我还想要有些药物和粮食,行、行吗?”   云景十分爽快地摆了摆手:“当然行了,你等着,我马上去给你准备。”   转身离开之前,云景又突然问道:“对了你要不要跟我过去,吃点东西,等会儿再给你的战友带点过来?”   吕蔓菁自然是心动的,离家这大半年,她真的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做法讲究的食物了。   上次吕蔓菁去云景那里的时候,可是见过她的那些吃食的,不行,不能想,一想到那些食物她这吃多了杂粮饼的口腔就已经口水泛滥了。   不过吕蔓菁的战友还在地窖里戴着,她想跟着云景他们过去也得和他说一声。   乔荣把云景的话听得清清楚楚,所以不等吕蔓菁开口,他就连忙朝吕蔓菁摆了摆手,示意她快去。   按照吕蔓菁的说话,那云景和沈俞就相当于是神通广大的神人,这种时候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哪能和神人去唱反调呢?   怕吕蔓菁不放心,乔荣还拍着胸口保证:“队长你放心去,王祥他们这里有我看着,出不了事。”   吕蔓菁闻言点头道:“行,那我快去快回,你多注意一下他们的情况。”   地窖里光线实在是太差,离开之前云景把手里的两个手电筒都交给了乔荣。   手电筒乔荣也是见过的,以前他么的团长就有个,是从鬼子那边得来的战利品,外国货,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团长可宝贝了。   乔荣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么珍贵的手电筒,云景说给他就给他了! 第123章 [VIP]   对于云景来说, 不过是两只手电筒而已,超市里面十几块钱一支的东西,根本就不算什么。   回到仓库后, 云景让李项明去给帮吕蔓菁准备药品, 而她自己, 则是替她准备起了粮食。   按理说老乡家里条件不好,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次细粮,云景准备粮食的时候, 最好也是准备粗粮,但是在现代, 粗粮可比细粮要贵的多。   云景不是一个小气的人,马上她就要卖出一大堆黄金出去了,等这笔交易一达成, 那钱财对她来说就只是一串数字而已了。   吕蔓菁这么为难才开口问云景索要粮食,按理来说,她也不该含糊,而是应该对她说,仓库里的粮食随便她搬。   然而吕蔓菁考虑到粮食太多她不好对老乡解释,只说自己只要几斤白米就行了,回头给老乡一些, 留一些给伤员熬米粥养身体。   其实也不是吕蔓菁不贪心,而是她现在正在逃命, 这粮食虽好,但是也重, 她身上要是带着太多粮食的话, 会影响他们赶去和大部队汇合的速度。   云景又不傻,哪能不知道吕蔓菁心里担心的是什么呢。   云景踌躇了好一会儿, 最后默默地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云景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一堆烧烤和蛋糕出来,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子,做完这一切后,她对吕蔓菁招了招手:“蔓菁,你先过来坐着,我回去拿点东西。”   此时仓库里的这些人还不知道云景要拿什么,戴夏作为一个军人,好不容易见到吕蔓菁这种老革命,好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云景这边回到家里后一点都没耽搁,直奔房间,之前修建这栋别墅的时候,云景的父母给每个卧室都装了保险柜。   云景房间的保险柜就藏在她衣帽间的衣柜里面,推开柜子里挂着的衣服后,后面的保险柜就漏了出来。   云景用密码打开保险柜后,没管里面成堆的珠宝和金砖,她直接从保险柜里拿了一枚储物戒指出来。   索兰德之前交易给云景的储物戒指,在戴夏他们住进来之前,被云景随手放在了床头柜的抽屉里,后来在家里出入的人多了后,就被她挪到保险箱里了。   没错,云景就是准备送一枚储物戒指给吕蔓菁。   云景手里的储物戒指很多,这么多储物戒指放在她手里,也派不上多大的用场。   要是这储物戒指在吕蔓菁手上,那用处可就大了,哪怕是能够靠着它多装一些物资,回头再用这些物资多救几个人,也算是发挥出储物戒指本身的价值了。   此时云景心里也很庆幸,庆幸之前索兰德给她的二十枚储物戒指,并不是每一枚戒身上都镶嵌着华贵的宝石,所以她才能从里面选到一个合适素圈的储物戒指给吕蔓菁用。   索兰德给的储物戒指空间都是一样的五十立方米,所以其实云景给哪一个都一样,不过对于吕蔓菁来说肯定是外表越低调的首饰越不引人注目。   被云景选中的这枚储物戒指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空间的激光枪能源石。   就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地方放这些能源石,现在云景手里的储物戒指几乎都没有空着的。   云景想到之前李项明说过,国内科研界那些大佬已经在研究这种能源石的作用了,之前她给能源石都是抠抠搜搜地给个一两箱,就是不想让上面的人觉得这能源石跟那路边的大白菜似的常见。   现在云景急着要腾空储物戒指,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她直接下楼把储物戒指里面的能源石全都堆到了戴夏居住的小房间。   房间太小,放不下这么多的能源石,一大半的能源石都堆到了客厅,要是放在以前,这对于云景来说,无疑是一件头疼的事情,现在有了李项明他们后,这种事情就用不着她头疼了,回头他们会收拾,并且还会特别兴奋地收拾。   云景来回并没有耽搁多少时间,她离开时还有拘谨的吕蔓菁,在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和戴夏热聊了起来。   见状云景有些诧异地挑了挑眉,认识戴夏也这么久了,她倒是知道戴夏这个人十分的有亲和力,属于是能很快打开别人心房的那类人。   然而云景没有想到,自己回去取个储物戒指的功夫,戴夏就已经把吕蔓菁给攻克了。   要知道吕蔓菁的性子有些冷,之前对着云景和戈月的时候,她的话都不太多,这半年多她经历过的事情更多了,话就更少了,先前她和沈俞过去帮她救治战友的时候,她全程也没说两句话,如今倒是能够和戴夏敞开心扉聊起来了   见两人聊得高兴,云景也没有出声打扰她们,而是往一旁的沈俞身边靠了靠,压低了声音小声问道:“这两人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沈俞不知道云景作为这个仓库的主人,为什么要小声问自己这个问题,他十分配合地低声回道:“没什么,就是戴夏在和前辈聊部队里的事情。”   云景了然的点了头,说起来吕蔓菁和沈俞他们一样,都是军人了,聊部队里的事情确实能够很快拉进双方的关系。   而且戴夏这个话题想来选的是正合吕蔓菁的心意,之前吕蔓菁就知道,云景生活的那个世界,是距离她一百多年的未来,能听戴夏聊一些未来部队的趣事,或许还能让她更坚定地选择自己前行的道路。   吕蔓菁也没让云景多等,见她回来后,她连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云景也没在意吕蔓菁的这点拘谨,她把手伸到她面前后摊开:“这是一枚储物戒指,我送你了,你可以往里面多装一些粮食,药品我刚才过来的时候已经给李项明打电话了,让他尽可能都给你准备一些,回头你都带上。”   储物戒指吕蔓菁自然是知道的,遥想之前,她第一次见到云景用储物戒指装文物的时候,她还吓了一大跳呢。   然而正因为知道储物戒指的用处,吕蔓菁才明白储物戒指的珍贵。   实际上别说是吕蔓菁了,就连沈俞和戴夏都没有想到,云景竟然会大方到直接送一枚储物戒指给吕蔓菁。   储物戒指他们也知道啊,之前云景就送了一枚给大首领,听说大首领喜欢得不了,不过最后还是忍痛送去研究院让专家们研究去了。   据说已经研究出一些结果了,现在有幸接触过储物戒指的专家正在试图把储物戒指复刻出来,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出成绩。   沈俞他们是知道云景手里不止一枚储物戒指,不过见她如此轻易地就把储物戒指拿出来送人了,那就得重新预估她手里储物戒指的存量了。   说句不好听的话,对于储物戒指这么珍贵的宝贝,哪怕戴夏他们不是这戒指的主人,现在看着云景就这样把它送人,他们心里还有些不舍得呢。   戴夏不知道,云景这次送给吕蔓菁的储物戒指比她之前上交的储物戒指空间更大,要是被她知道了,估计她会更加心疼。   吕蔓菁看着云景手里的储物戒指,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她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是说你要把这枚储物戒指送给我?”   吕蔓菁眨了眨眼睛,再次求证:“你是说真的,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云景伸手指了指自己,没好气地问:“你看我像是闲的没事和你开玩笑的人吗?”   不等吕蔓菁回答,云景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催促道:“都说了是送给你的,你到底要不要,你要就赶紧拿走,再耽搁我怕自己会后悔。”   天知道云景决定白白送出一枚储物戒指时有多肉疼,要是吕蔓菁再这样磨磨蹭蹭的,她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改变主意。   云景话音刚落,吕蔓菁就连忙伸手抓过了戒指。   小巧冰凉的戒圈拿到手里后,吕蔓菁都还有些没能回过神,不过这一点都不耽搁她把戒指往手指上套。   开玩笑,这么好的宝贝,要是云景真的反悔了,那她真是哭都找不到地方哭。   这储物戒指会根据佩戴者手指的尺寸自动调整戒圈的大小,吕蔓菁把戒指戴在手上后,那戒圈在她指根处贴的严丝合缝的,完全不用担心会无意间弄掉。   云景把储物戒指的开关告诉吕蔓菁,并且确定她已经弄明白了以后,就拉着她去往储物戒指里面填充物资了。   这么珍贵的储物戒指自己都收了,此时吕蔓菁也没必要再假客气了,她往储物戒指里面装了不少的米面和油盐。   要不是最后吕蔓菁恢复了理智,估计整个仓库的粮食都不够她装了。   见她停止了动作,云景知道她是不好意思,连忙让她继续装,她知道储物戒指的空间,知道就是把仓库里所有的粮食都装完,储物戒指里面也还能剩下不少的空间。   云景指着一旁的矿泉水道:“还有矿泉水,你也装几箱,关键的时候能够排上用场,水果要不要装一些,储物戒指里面是真空空间,水果这些东西,你放进去是什么样子,回头拿出来的时候就还是那个样子,不用担心会放坏。”   原本吕蔓菁还想矜持一把,但是被云景这么一劝,最后她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她糊里糊涂地装了好一会儿,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这仓库里面好些个货架都已经被她搬空了。   吕蔓菁查看了一下储物戒指里面的东西,发现光是粮食,就够他们吃上好久了,她觉得已经够了,所以不管云景怎么劝,她都没有再往储物戒指里面装东西。   李项明从清县的几个医院筹措了一批药物,纱布颠覆什么的也零零散散地准备了几大箱,回来的时候他还去了两家药店,用自己的警察证买了不少的药物。   最后李项明带着满满一小货车的药物回到了仓库。   吕蔓菁看到这么多的药物,心中大喜,储物戒指里面原本空下的空间,装进这些药物后,也就差不多装满了。   储物戒指的存在总归不是一件小事,云景也不想让吕蔓菁太自私,不过该叮嘱的她还是得叮嘱,在不确定她那几位战友的品性之前,这储物戒指的存在还是能瞒就瞒。   吕蔓菁知道云景是还把自己半年前那个不谙世事的大小姐看待,这些事情她怎么可能想不到。   这药品和粮食自然是要用在部队上的,现在部队物资匮乏,粮食还好,可以就地筹措,最多就是吃不好,吃不饱罢了,但是这药品可是能够救人性命的事情,自然是不能就这样放在她手里不拿出来用。   不过这么多的药品,什么时候拿出来用,该用什么由头怎么拿出来用,那都是一个难题。   好在现在吕蔓菁和战友脱离了大部队,暂时没有要大批量用到药物的机会,所以她还有时间慢慢想理由。   回去的时候,吕蔓菁问云景要了一个袋子。   考虑到吕蔓菁生活的年代,云景从抽屉里面翻出了之前程丹巧给她装蕨根粉的布袋子。   袋子很大,吕蔓菁往里面装了半袋子白面后,又往里面装了半袋子药物,最后她拿了两个炸鸡腿就要离开。   赶在吕蔓菁离开之前,云景又叫住了她,往她的储物戒指里面塞了二十几个蛋糕。   这些蛋糕是云景储物戒指里面的所有存货,刚才她也注意到了,吕蔓菁很爱吃蛋糕,她拿出来的那些食物,烧烤炸鸡之类的她都没吃多少,倒是把一盒芒果千层吃干净了。   云景生活在现代,想要吃蛋糕随便点个外卖就能买来一大堆,吕蔓菁是运气好,才能在不同的地方遇到木门两次,这次离开后,也不知道她还有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云景那么多的好东西都已经给了,也就没必要吝啬这么一点蛋糕了。   吕蔓菁要走的路无疑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路,希望这些甜甜的蛋糕能够让她的日子变得稍微甜一点吧。   云景他们就这样目送着吕蔓菁离开了。   作为木门的主人,木门出现的时候云景总是得待在仓库里的,毕竟谁都不知道今天还有没有客人会过来。   以前云景一个待在仓库里面熬一整晚总是会觉得无聊,现在有沈俞他们陪着一起熬夜后,这时间就变得很好打发了。   云景和沈俞、戴夏三排玩游戏,李项明则抱着电脑写报告,明天一早,这份报告就会发给大首领。   云景他们就这样一直在仓库待到早上五点半。   眼看着马上就要到六点了,云景没忍住捂着嘴打了一个哈欠:“看来今天是没有其他的客人了,我们收拾一下可以准备回去补觉了。”   然而可能是没事不能念叨,云景话音刚落,先前已经离开的吕蔓菁就急急忙忙地打开木门闯了进来。   云景的瞌睡虫都被惊跑了,她一头雾水地问道:“咦,你怎么回来了?”   吕蔓菁直接把手上的戒指薅了下来:“情况紧急,一句两句话也说不清楚,敌人搜到村子里面来了,我和我的战友应该是跑不了了。”   吕蔓菁一把把储物戒指塞到云景手里,苦笑道:“这储物戒指这么贵重,绝对不能落到敌人手里,所以我这次过来,是要把它还给你。”   吕蔓菁没有那么天真,觉得敌人摸进村子里会漏过他们藏身的地窖,也不觉得他们被敌人发现后他们还能活着,更不觉得敌人杀了他们后会不取走她这枚储物戒指。   虽然储物戒指开启有开关,但是这开关并不隐蔽,到时候拿到储物戒指的人多把玩几次,说不定就能把储物戒指打开了,吕蔓菁是决计不会把这些药物和粮食留给敌人的。 第124章 [VIP]   云景没接吕蔓菁手里的戒指, 而是转而问道:“那你们怎么办?要不你在我这躲一下,我能让你在我这里呆着。”   木门上的铃铛对于云景来说极其的重要,除了自家的人之外, 现在也就只有沈俞他们知道它的用处了。   上一次吕蔓菁过来的时候云景并没有提这一茬, 所以吕蔓菁这会儿听她这么说, 自然是大喜过望了:“那我的战友能够躲在这里吗?”   见吕蔓菁一脸期望地看着自己,云景心里也不是滋味,不过她还是摇了摇头, 照实说了:“不行,我只能让一个人留下来。”   铃铛只有一串, 本来是有两串的,不过云景的父亲湛云霄手里长期拿着一串,现在他还在国外, 马上就要六点了,眼下就木门上挂着的那一串铃铛,只能保下一个人。   吕蔓菁闻言有些失望,不过她还是很快就下定了决心:“那我回去商量一下,看我那两位战友受伤的战友谁愿意过来吧。”   云景心里自然是想让吕蔓菁留下来的,毕竟她和吕蔓菁最熟悉,她实在是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她去赴险, 并且还是在明知道那是一条必死之路的情况下。   然而吕蔓菁知道这件事情后,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自己留在这边, 结合云景对她的那一点了解,她明白不管自己怎么劝, 对方都不会改变主意了。   在仓库里的沈俞等人心里也十分的不是滋味, 尤其是性子火爆的戴夏,急得直跳脚:“大爷的, 以前是在电视上看到祖辈被人残害,现在是眼睁睁看着祖辈即将被敌人□□,我这心里可真是……”   后面的话戴夏没有说出口,但是在场的其他人多多少少都是能够感同身受的。   最糟糕的时候吕蔓菁很快就回来,然而她还带回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她剩下的三个战友,谁都不愿意躲到云景这里来。   偏偏之前伤重昏迷的两位伤者用了药后都清醒了,让吕蔓菁想要趁着战友没有意识的时候把人硬塞进木门都不行。   其实吕蔓菁也知道,敌人在村子里抓到三个解放军和四个解放军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今天他们和村里的老乡应该都难逃一死了。   之前吕蔓菁还想着他们小队要是能够有一个人能够活着,那也是好的,但是她忽略了,他们一路撑到现在,还活着的战友都是意志坚定的战士,他们都和她一样,没办法在看着战友赴死的时候,自己却当逃兵。   虽然云景知道他们能够现在的日子,全是因为先烈们不怕牺牲,但是等到事情真的发生在她眼前后,她才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眼睁睁的让吕蔓菁去送死。   眼看着离木门消失就只剩下几分钟了,云景连忙扭头问沈俞:“你愿不愿意和我过去一趟,我有防护罩,也有武器,我保证不让子弹打到你,你帮他们把侵略者解决了怎么样?”   “那当然了。”云景这个提议正中沈俞下怀,实际上就算她不说,沈俞也在考虑要不要开口问她要铃铛,他有配枪,虽然子弹不多,但是以他的身手,加上吕蔓菁他们配合着,解决敌人一支小队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有了云景防护罩的保护,沈俞心里就更有底了。   至于云景说的武器,沈俞也知道是什么。   云景之前送给研究院的激光枪,虽然他没有亲眼见过,但是他听李项明说过,那激光枪威力惊人,比他们现在使用的配枪不知道好用多少倍。   吕蔓菁不知道云景怎么就愿意去她那边了,不过她几乎是出于本能的知道这对于自己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情。   临走之前,云景想到大首领快要过来了,她也不知道自己这一去多久才能回来,为了不让大首领白跑一趟,她只能从储物戒指里摸出了四个防护罩,然后转身交给了一旁的戴夏,让她回头转交给大首领。   原本云景打算自己用一个,留一个备用,把剩下的五个防护罩都上交给国家,但是这次她和沈俞去民国世界还不知道会遇到多大的危险,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决定再多留一个备用的防护罩。   总之就是有备无患,多留一个防护罩肯定还是没有坏处的,要是回头没用上,她再上交也是一样的。   事发突然,云景也顾不上准备别的东西了,好在她的储物戒指里里面长期都是准备着物资的,倒也不至于一过去就没着没落的。   虽然这地窖云景他们刚来过不久,但是刚才他们过来的时候外面很安静,现在哪怕是隔着地窖口厚厚地木板,也能听到一些嘈杂的哭嚎声。   吕蔓菁的三位战友更是一脸的慌张惶恐,也不知道是为自己安全担心,还是为好心收留他们的老乡们的安危担心。   沈俞虽然是跟着云景过来的,但是他却不敢让云景跟着自己去冒险,他扭头对云景说道:“你把防护罩和武器给我,然后你们在躲着别动,我先上去看看情况。”   云景想了想等会儿可能会发生的场景,就不由得头皮发麻,虽然这激光枪虽然不像寻常枪|□□样一枪下去血肉残肢横飞的,但是她之前用猪肉试过,那一木|仓下去也是会有一个碗口大的洞的。   虽然云景心里对侵略者也恨得牙痒痒,但她是打心里见不了太血腥的场面,沈俞都这么说了,她自然也就不用硬着头皮上了。   云景当即从储物戒指里面掏出了两把激光枪,替两把枪都装上能源石后,她尤嫌不够地从储物戒指里面抓了一大把能源石塞到了沈俞的手里。   这一颗能源石能够支撑激光枪开一百多发,就云景给沈俞的这一把能源石,足够他灭掉一两个营的敌人了。   把激光枪交给沈俞后,云景又掏出了防护罩,帮着他把防护范围设置在五米后,她才把防护罩交给了他,并且不放心的叮嘱道:“这防护罩你一定要收好,可不能弄丢了,就算是丢,也不能丢得太远了。”   沈俞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接过防护罩后,他反手就把防护罩塞到了自己的裤兜里,完了还不放心地拍了两下。   外面的哭声越来越大了,沈俞也没敢多耽搁,拿完东西后就顺着地窖里的楼梯爬了上去。   然而沈俞没想到的是,自己刚一冒出头,就和一个长相憨厚的汉子来了个脸对脸。   对方身上穿着军装,见到沈俞后,他也是一脸的茫然:“你是谁?”   李大壮看着从自家地窖里爬出来的人,觉得自己真是活见鬼了,他父亲从山上救回来的四个解放军他先前送饭的时候都见过,根本就没有眼前的这个人。   这个人就好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要知道这可是在乡下,平常村里随便来个生人,都能被村里的人议论半天,李大壮却不知道自家的地窖突然多出了这么一个人。   沈俞和李大壮视线相交的时候,就明白了对方绝对不是侵略者,这让他稍微松了一口气,他悄悄垂下握枪的右手,指了指地窖随口胡诌道:“我是他们的战友。”   李大壮虽然不聪明,但是也没有立即就相信沈俞的话,毕竟他和云景过来得匆忙,之后又急着救人,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换,身上还是穿的现代的衣裳,光从穿着打扮来看,他看着确实不像是当兵的。   不过一直关注这外面动静的吕蔓菁适时地开口替沈俞解释道:“李大哥,这是沈俞同志,他是我的战友,他身手很好,有他在,说不定能赶走侵略者。”   有了吕蔓菁打包票后,李大壮也放下了心中的戒备,不过对于她的话,他是一点都不信的,这五岁的小孩子的都知道双拳难敌四手,对方来了那么多人,各个手里都拿着木仓,这位同志身手再好,还能把那些人都给解决了?   李大壮以为吕蔓菁这么说是为了宽慰自己,只能压低声音回道:“吕同志你们放心,刚才我爹已经让我们穿上你们的衣服了,他们已经往山上跑了,我给你们送点干粮,马上也走了,等到敌人找到我们之后,应该就不会再找你们了,你们就在地窖里面戴着,地窖里面安全。”   先前沈俞还奇怪李大壮身上为什么穿着军装,现在一下子就明白,这是他们仓促间想出来的李代桃僵之计,想着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吕蔓菁几人可或许能活下去的机会。 第125章 [VIP]   原本沈俞还想趁着敌人在村中四处搜寻的时候, 先藏在暗处打探一下敌军情况的。   沈俞一贯严谨,从来不打无准备的仗,以前每次反恐行动, 他都是要和军事指挥官们提前商量最稳妥, 最安全的方案的。   现在李大壮的家人为了保护吕蔓菁他们, 已经穿上吕蔓菁他们换下来的衣物往上山跑了,那么留给沈俞的时间就不多了。   毕竟敌人一旦发现疑似解放军的对象,那是绝对不会给他们留下半点生机的。   情况紧急, 沈俞只来得及叮嘱了云景一句,让她在地窖里面好好呆着。   吕蔓菁也看出来了, 沈俞十分地看重云景,所以他一说完,她就拍着胸口保证道:“你放心,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会保护好云小姐。”   吕蔓菁和战友手里虽然有武器,但是子弹早就消耗殆尽了,所以纵然有她的保证,沈俞心里也不太放心,他有心想让云景跟他一起行动,但是想到等会儿将会发生的血腥场面, 他最后还是没有张开这个口。   云景目送着沈俞爬出地窖的时候,心中也是很担心的, 虽然理智告诉她,沈俞手里有她给的防护罩, 肯定出不了什么事情, 现阶段的敌人武器无非就是步木仓和手木仓,不过就是搜索几个解放军罢了, 总不可能动用坦克和大炮,而且以防护罩的好用程度,就算是对方出动坦克,也伤不了沈俞半根毫毛。   激光枪发射的声音很微弱,云景躲在地窖里面提心吊胆的时候,沈俞已经握着激光枪摸了出去,并且在李家院墙转角处和两名搜寻的敌人对上了。   双方碰面的那一刹那,沈俞连半分犹豫都没有,左右手两把激光枪齐发,右手发出去的激光光束直接爆头,左手的则是偏了一点,只打中了对方的肩膀。   沈俞半点都没有惊慌,抬手补木仓,对方一发子弹撞在防护罩上后,见子弹在虚空中仿佛撞上什么东西一般,弹壳直接掉在了地上。   这出人意料的一幕落在对方眼里,让他不由得想要抬手揉一揉自己的眼睛,然而他的手都还没有抬起来,沈俞的补木仓就到了,最后他只能瞪着眼睛饮恨西北。   沈俞把两人的尸体拖到墙根后就猫着腰循着嘈杂声最大的地方摸去。   此时天光虽然还未全亮,但是敌人最多的地方就是村里一处宽敞的平地,沈俞大概数了数,此地有十二名携带着武器的敌军。   这还只是在圆坝上的敌军,这绝对不是对方的所有人,应该还有一部分人在村子里搜索。   偏偏刚才为了安全,沈俞让李大壮留在家里了,要不然他还能朝他打听打听,看看这圆坝里有多少村里的村民。   对方有十几个人,而沈俞只有两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一下子解决掉所有的敌人,成功地解救所有的村民。   沈俞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发现敌人虽然把村民都赶到了大坝里面,但是还没有其他的动作,他猜测这些人或许是想把所有的村民聚到一起,然后再盘问吕蔓菁他们的下落。   沈俞想着自己既然没有把握一下子救下所有的村民,就只能先离开圆坝,去解决村里其他的零散敌人,倒时候圆坝里的敌人久久等不到自己的战友,或许会调派几个人去村子里查看情况,这样一来,他也就能够化整为零,一一击破了。   打定主意后,沈俞一秒钟都没有耽搁,转身就潜进了村子里。   虽然沈俞对村子里的地势不熟悉,但是敌军在村里搜索,总是会有一些动静的,或者是枪声,或许是哭嚎声,总之都是有迹可循的,他顺着各处的动静,又击毙了五个敌军。   从地窖里出来的时候,沈俞就知道自己不可能以一己之力,救下所有的村民,但是当他顺着声音找到村民家里的时候,发现院子里躺着的受害者时,他的表情还是很沉重的。   沈俞最先找到的伤者是一个男人,他的妻子就倒在他的身边,胸口中刀,已经没有气息了。   沈俞抬手解决掉敌人后,也没时间多做停留,只能对院子一旁已经吓得站不稳的两位老人说道:“把伤者送到李大壮家里去,那里有人能治他的伤。”   沈俞就这样一边伏击一边让人把受伤的人往李家送,到最后确定村子里已经没有搜寻的人了之后,他又回到了圆坝,藏在一家人的牛棚后面,时时注意着对方的动静。   结果也如沈俞预想的那样,对方久久等不到人回来后,又派了四个人进村打探情况。   沈俞远远地跟在四人身后,等到对方往村里走了一段路后,才动手解决他们。   解决掉四个人后,沈俞动作娴熟地把四人拖到土墙边藏着,刚才他动手的时候有两个人反击了,这两声枪声听在村子里听起来还是很明显的,要是没有意外的话,用不了多久,就又会有人来探查了。   沈俞希望等会儿来探查的人能够多一些,解决完一下一波人后,他就有把握去解决圆坝上剩下的那些敌人了。   然而对方显然比沈俞想象中更加谨慎一些,这次只排了两个人出来打探情况。   已经完全熟悉了激光枪操作的沈俞躲在暗处,在两人出现的一刹那就解决掉了两人。   这下圆坝那边就只剩下六名敌人了,沈俞觉得自己谨慎的一点的话,应该是能够在对方伤害村民之前把六人全都歼灭的。   而且因为沈俞刚才伏击两人的时候没有让对方发出声音,所以他还能有足够的时间慢慢地返回圆坝。   沈俞回到圆坝后,看着站在圆坝里那些面带惶恐的村民们,在心里预练过两遍后,他深吸了一口气,左右手两枪分别打中了站在最前面的两位敌人,从穿着和佩刀来看,这两位应该是小队长和执行员。   这一切发生地太过突然,对方几乎是一点声音都没有听到,长官就已经被人给爆头了,慌乱之下,剩下的四个人自然是要四下搜寻敌人的踪迹,然而沈俞的动作更快,跑动间又是两枪。   不过这次沈俞的准头差了一点,两发激光枪并没有爆头,一发打中肩膀,一发打中胸口。   剩下的两名敌人见战友接连倒地,惊骇之下,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拉一旁的村民挡枪,然而沈俞的动作更快,在两人抬手之前就已经打中他们了。   最后敌人四死两伤,村民们在这个时候也反应了过来,一齐上手控住了两位手上的敌人。   对于突然冒出来的沈俞,村民们心里是有很多疑惑的,不过他们也知道,要不是沈俞,他们今天估计是逃不掉了。   有几个血气重的年轻村民更是从一旁抄起石头就要往两名伤病头上砸,好在被沈俞及时发现制止了:“先别杀他们,把他们抬到李大壮家里,我有事要问他们。”   目前看来,村里的侵略者应该都被沈俞拿下了,不过他心里也不能百分之百的确认,毕竟李大壮刚才也说了,他的家人还有扮成解放军往山上跑了的,所以可能也有人追他们去了,他得好好问问这两人,他们这次到底来了多少人,还有这是好不容易留下来的活口,或许吕蔓菁他们留着这两个俘虏还有用,就这样杀了到底是可惜了一点。   村里人现在满心疑窦,然而沈俞的态度实在是太坦荡,让他们先怀疑都没有底气,最后只能按照他的话,把两位在捂着胸口哀嚎打滚的伤者抬着送到了李大壮家里。   时下大家都对侵略者恨得牙痒痒,抬他们肯定是不会用担架或者门板抬的,一人拖胳膊,一人抬脚,至于动作间扯到伤口流血什么的,才没有人心疼他们呢,要不是沈俞刚才出声阻止,现在这两个伤者早就已经被村民砸烂脑袋了。   吕蔓菁他们也没有想到,沈俞竟然这么快就把村里的侵略者给解决掉了,沈俞他们一大群人拖着伤病乌泱泱过来的时候,吕蔓菁和云景正在给先前送过来的伤者处理伤口。   云景之前是一点都没有处理这种外伤的经验,吕蔓菁会倒是会,但是远没有沈俞那么熟捻,加上男人伤在肚子,敌人的刺刀把他的肚子划开了一道口子,虽然没有伤到内脏,但是处理起来也极其的麻烦,到现在她们也不过刚给伤者缝合好了伤口。   因为时间紧急,之前李项明也没有来得及给云景筹备麻药,所以这会吕蔓菁都是直接给伤者生缝,有多疼就不不用多说了,反正云景只是在一旁看着,就快把后槽牙给咬碎了。 第126章 [VIP]   事实证明时下的普罗大众承受力非凡, 在云景担心伤者可能会因为缝合伤口而活活疼死的时候,对方只在嘴里咬了一条布巾,然后硬生生咬牙扛了过去。   这个伤者是伤势最重的, 他都扛过去了其他那些胳膊腿上被敌人的刺刀划了一条小口子的人就更加不用说了, 甚至在沈俞提出要给他们处理伤口的时候直接拒绝了。   其中一个伤了胳膊的年轻汉子浑不在意地摆了摆手:“我之前去镇上的时候可听说了, 你们这些西药又贵又少,还是留着给重伤员用吧,用不了的你们带走, 给伤兵用,就我们这点小伤, 那值当用这些药?回头自己上山拔两颗止血草敷上,几天就长好了。”   沈俞自然是知道现在这个时候,部队里面有多缺药物的, 所以老乡们都这么说了,他们倒也没有坚持,只是帮着他们缝合了伤口,末了交代他们回头要是有发烧或者伤口发炎的情况,再来找他拿退烧药。   沈俞这边把伤者处理好后,吕蔓菁那边也把云景和沈俞的来历给解释清楚了,她说两人是他们留守在镇上的同志, 昨天晚上才到村里和他们接上头。   说真的,云景他们突然出现, 不符合常理的地方真的不少,好在李大壮一家是嘴严的, 一句不该说的话都没有说。   至于敌军身上那些明显有别与一般枪伤的伤口, 老乡们没有问,吕蔓菁也就没有多做解释。   虽说现在市面上的枪械很多, 但是村里的人还是鲜少能够接触到,他们本来也不知道正常的枪伤是什么样子的。   吕蔓菁想着等到她的战友养好伤离开村子后,他们就要去追赶大部队了,以后估计是没有什么机会再回这个村子了,索性也就不用特意去解释这个问题了。   虽然沈俞暂时地解决了村里的敌人,但是后续还有很多的轻微工作。   据吕蔓菁所说,县里还有敌军的一整个中队,被他们排到村子里面来的只是其中的一个小队,他们死在了村里,被吕蔓菁暂时留下的两名俘虏回头等她问完情况后,也是要原地解决的。   吕蔓菁这边人手不多,也没办法保证能够把两名俘虏带着去和大部队汇合,所以只能采取最省事的手段。   吕蔓菁这边想要知道的,无非就是县城敌军的人数,领头人的名字,以及基本的布防问题。   有沈俞的帮助询问,这些问题有些吕蔓菁得到了答案,有的没有。   基本的人数和领头中队长的名字有了,布防问题没有。   沈俞有些挫败地撸了一把头发:“他们的小队长刚才在圆坝被我打死了,这就是一个普通小兵,压根就不知道布防的情况。”   见沈俞懊恼,吕蔓菁连忙安慰道:“没事,已经很好了,要不是有你,我们今天都得折在这里,不知道布防问题也没有什么,我们现在势单力薄,也没办法通过敌人的封锁,从内部击溃他们。”   对此沈俞也很无奈,他有云景给的激光枪和防护罩,倒是有冲到县城去干掉一整个中队的可能性。   但是对方有那么多人,他们又不会长时间留在这个世界,回头要是敌人的其他部队收到消息了,从其他地方调兵回来清算,那等着县城里的那些老百姓的,只能是敌人更加凶狠的反扑和报复。   所以沈俞一个人单挑整个中队是不用想了,要是这次木门出现得晚,他倒是可以摸到县城去,多多少少地干掉几个敌军,反正侵略者是能少一个是一个。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昨天晚上大家都没有休息好,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休息。   最后云景和几位伤者倒是休息了,李大壮一家更是贡献出了自家最亮堂的一间屋子,让云景休息,其他伤者也被妥善安排在了村里其他家里有空房间的老乡家里。   沈俞和村里的青壮就不能休息了,村里还摆着那么多敌军的尸体,急等着人善后呢。   毁尸灭迹这种事情虽然不是沈俞的专长,但是也难不倒他,原本吕蔓菁是提议要把尸体运到山上掩埋的,但是沈俞知道敌军部队里面是有军犬的,埋在山上到底不够稳妥,以后要是被军犬刨出来了,一整个村子的人都跑不了。   沈俞在村里走了一圈,觉得村里那口大池塘就很合适,水能够隔绝掉一些气味,把尸体往池塘里一扔,倒上几包石灰,等个三五天要是敌军不来找,就弄点泥土把池塘填了,到时候管他什么神犬来了,估计都找不到半点痕迹。   村里大部分的人是见识过沈俞的本事的,对于他的话自然也是十分的信服,他这话一出,大家就满村子搜罗石灰去了。   沈俞也没有忘记之前留在村里的血迹,特意带着人把村里地上、墙上的血迹都清理干净了,带血的泥土和墙皮直接就倒进池塘里,来了个彻彻底底的毁尸灭迹。   被刨掉了一层的地面和墙皮沈俞也没有忽略,他从其他地方找了一些旧泥土把这些地方全都填补了一遍,如此一来,别说说敌军了,就是常年生活在村里的老乡们都说看不出一丝异常。   云景下午起床的时候,看到已经一点痕迹都没有的小巷,佩服地直竖拇指:“专业!太专业了。”   在沈俞原有的优点上面,云景又在心里给他添加了一个优点——心思缜密。   云景平常连农村都很少去,平常虽然也是呆在一个小县城里面,但是眼下这种原始风貌的村庄,还是给她带了很多新鲜感的。   时下的农民生活也很艰难,这一点云景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因为李大壮家最好,最大的一个房间,也只是土坯砖垒出来的,配上一扇小小的窗户,和一张连漆都没有上的旧色木床,睡起来的滋味确实不怎么好受。   以前云景一直以为自己不算是娇生惯养的人,但是在只是铺了一层稻草和旧床单的床上睡了一觉后,她现在身上已经多了好多小点点了。   对此云景自己倒是没有太过在意,只当自己是水土不服。   最后还是沈俞见她总是时不时地忍不住挠胳膊,所以挽起她的袖子看了一下,一看就看出了问题:“你这是被跳蚤咬了。”   云景举着胳膊,看着自己手臂上星星点点的小红点,一时间不由得有些怔愣:“啊?跳、跳蚤。”   沈俞看着云景胳膊上的红点已经被她挠后已经红肿的伤口,急忙说道:“我们好像没有带止痒的药,我记得吕蔓菁那里好像有红霉素,搽那个可以预防伤口感染,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找她。”   对于跳蚤的来源,沈俞不用想都知道是房间里面的,这玩意儿生命力顽强,一年不吸血都不会死,现在的乡村卫生条件有没有后世好,家禽身上只要长了跳蚤,那家里什么地方有跳蚤都不奇怪。   沈俞之前出任务的时候,别说是小小的跳蚤了,就是毒性更大的蜘蛛蛇蚁都遇到过不知道多少,但是他皮糙肉厚的,怎么能够和云景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比。   所以沈俞想着先问吕蔓菁要点红霉素,等云景涂上后,他再找村里的人问一问,看有没有什么止痒的草药。   这要是在现代倒是没有这么麻烦了,直接涂点风油精,清凉油,艾草膏什么的,也就不用让云景这么难受了。   因为沈俞走的时候,特意交代了不让挠,所以云景只能强忍着,还别说,她之前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意志力竟然这么差,连小小的忍住不去抓挠被跳蚤叮咬的地方都得用尽她所有的意志力。   好在沈俞回来得很快,这红霉素涂上后,虽然不太止痒,但是配上沈俞带回来的嫩艾草,砸碎后敷在胳膊上,倒是多多少少地让云景好受了一些。   等云景这边的情况稍微好转了一些后,沈俞又在她睡得房间里面进进出出地忙活了起来。   云景就见沈俞把铺床的稻草和床单全都抱了出来,然后找李大壮要了新的稻草。   原本云景想着床上有稻草的话,换上新的稻草应该就行了,谁知道沈俞问李大壮要了一个竹编的大簸箕,把要用的稻草全部铺到了上面,用点燃的艾草熏烤了大半个小时。   沈俞的这一通操作属实是有些迷,李大壮他们和他不熟,只能随他折腾,吕蔓菁和他们的关系要亲近一些,还能憋笑着问一句:“我只见过这么熏肉的,好好地你熏稻草干嘛?”   沈俞专心地盯着火,头也不抬地回道:“云景被跳蚤咬了,我用艾草把这些稻草熏一下,杀一杀上面的虫卵。” 第127章 [VIP]   云景没想到沈俞竟然这么细心, 连这些小事都能顾忌到。   要知道云景和家人都是马虎大意的性子,家里心最细的,就是湛元晨, 不过他和纪乔乔成婚后, 大部分的心神都放在了该如何经营自己的小家上, 对自家妹妹也做不到方方面面都贴心。   等到沈俞抱着烘好的稻草重新给云景铺了床,顺便还用稻草把屋子里里外外都熏了一遍,又重新找李家人要了一套床单被套铺好后, 她只能默默地捂着心口暗叹了。   这该死的细节,真是被沈俞给拿捏住了。   因为云景也不知道木门什么时候出现, 所以她和沈俞只能跟着吕蔓菁继续在村子里面待着。   对于沈俞这些救命恩人,村里的人是十分尊敬的,听说他们要留在村子里面, 等着两名伤兵的情况稍微好点再走后,村长还专门来李家请过,让他们去自己家里安顿。   村长之所以能成为村长,全因为他家是村中李氏家族种田地最多,日子过得最好,劳动力最多的一户人家,加上他还略微认识几个字。   和李大壮家里的泥胚房子不一样, 李村长家里足足有四间宽敞明亮的大瓦房不好说,靠着瓦房边还有两间以前的老房子, 还特意加盖了厨房和厕所。   李村长家里的情况虽然和现代云景家的大别墅比不了,但是确实是眼下云景她们能够找到最好的住处了。   沈俞为此次还特意问过云景, 要不要去李村长家里住, 毕竟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还得在这里待多久,短时间住上几天还好, 要是这次木门出现得晚,要等上一两个月才出现,他也担心她住得会不舒服。   然而云景表示不用了,李大壮家里条件虽然不太好,但是胜在一家人和气,她习惯了后倒也觉得还行,就不用再搬来搬去了。   李大壮家里房间不多,只能大家挤着睡,最好的堂屋让给云景和吕蔓菁两位女同志睡了后,另外一件房给了两位伤员,沈俞和吕蔓菁的另一位战友住一间房,李家老两口另外住一件房子,剩下的儿孙辈没地方睡,只能暂时去村里其他人家中过夜。   云景觉得他们实在是太麻烦李家人了,所以第二天她就把跟着沈俞出去了一圈,说是去县上打探情况。   为了不那么扎眼,云景和沈俞还换上了李家人的旧衣服,还别说,这灰扑扑的加棉薄棉衣一换,他们两人的形象总是是变得接地气了。   借衣服给云景的李家大儿媳妇站在一旁点了点头:“这样看起来倒是没那么扎眼了,不过两位同志这面皮还是白了一些,看着就不像庄户人家。”   然而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云景之前那防晒、护肤品是一堆一堆的用,后面在白昭昭那里换了美颜丹吃了后,那脸更是嫩得能掐出水,凑到她脸上都看不出半点毛孔,算是大大地给自己开了一个外挂。   这修真世界美颜丹的功效好到云景远在国外的老母亲都心动不已,让她一定得给她留一瓶。   要说云景是靠着丹药开了挂,那沈俞本身的存在就是个bug。   以前云景是不相信真有人是晒不黑的,但是沈俞让她打脸了,这个人是真的晒不黑,这段时间云景在一旁看着,他早上洗脸只是随便用手掬起一捧水随便洗了洗,那是一点洗面奶都没有用过。   这个时候云景就很能理解戴夏之前的抱怨了——这么优越的一张皮子,怎么就长在了沈俞这么一个男人身上了呢?   两人皮肤白是没法改变了,吕蔓菁只能让云景裹上头巾,又让沈俞戴上草帽。   虽然现在刚开春,但是中午的太阳还是挺晒人的,乡下也有些人在干活的时候会选择戴上草帽,不过大部分都是小媳妇和大姑娘,男人是不爱戴的,但是戴上也不违和。   本来云景他们说要去县里就只是一个幌子,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借着这个由头,从云景的储物戒指里面弄点粮食出来。   李大壮家里条件不算好,本来一家人的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现在家里多了这么多张嘴巴,哪怕村里的人感谢沈俞的帮助,送了一些粮食过来,但是他们也不敢胡吃海塞。   现在李家的伙食分为三等,两位伤员吃的是面条,云景他们几人吃的是小麦粉混着玉米面蒸的馍馍,李家人自己吃得就更加差了,就是野菜加上一点高粱面做的饼子,野菜和高粱面直接达到了八比二的比例,都不太能摊出饼的形状了,差不多就是一个野菜团团。   最开始云景也吃过一次,对于吃多了精细食物的现代人来说,这野菜团子乍一吃味道还真不错,这个时候的嫩茬野菜自带清香味,就算有点苦味,那吃着也是很清爽的。   然而这种食物吃上一两次还行,多吃上几次,那也就没什么新奇的了。   所以不用云景说,在李家住了两天后,沈俞就开始琢磨着该如何改善他们的伙食情况了。   最后的办法就是他们借着去县里的理由,从云景的储物戒指里面偷渡出一些吃食出来。   云景连着吃了两天馍馍,早就受不了了,所以刚从村里出来,她就一把拉着沈俞去钻了小树林。   别误会,他们钻小树林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开荤。   这会儿正是春耕的时节,路边的农田里多的是翻地除草的农人,云景他们可不好一边走一边拿着好东西吃。   云景拉着沈俞找到一个背人的凹洼处,都不用沈俞伸手扶,她自己就手脚利落的扯着地上的杂草滑了下去。   等到沈俞紧跟着她后面在地上站稳脚后,云景已经在地上铺好了野餐垫,并且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不少的熟食出来了。   云景一边掀开面前的打包盒,一边朝沈俞招手:“你快过来尝尝,这是我之前从市里买的烤鸭,果木烤制的,味道很不错。”   说完不等沈俞回答,她又拿了一盒干锅大虾出来:“我的天啊,这两天的馍馍吃下来,我现在嘴里都分泌不出来什么口水了,这次我一定要先吃个过瘾。”   沈俞这两天也吃不好,但是他对吃食没什么追求,能吃饱就行,所以他倒是不像云景那么急切,自己啃着烤鸭的时候,还能腾出手来给云景剥虾。   这干锅大虾好吃是必然的,不过云景一直觉得剥虾麻烦,哪怕这虾开了背,去了虾线,但是炒熟后虾身裹满了油汁,剥起来少不了要把一双手都弄得油腻腻的。   云景不喜欢剥虾,现在沈俞主动要帮她剥虾,她也乐得清闲。   这个时候,两人都刻意忽视了,依照两人的关系,帮着剥虾什么的还是太没有边界了一点。   云景倒是想到了,不过她本来就有一点点心思,沈俞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她自然是不会傻到去提醒他。   两人就这样坐了吃了半个小时,干掉了一只烤鸭,一大份干锅大虾,一大盒卤味。   云景胃口不大,一样吃了一点就捧着奶茶慢慢喝了起来,一边喝着,一边看着沈俞打扫收尾。   可是能是常年的军旅生涯,让沈俞养成了快速进食的习惯,不过他吃东西虽然很快,但是并不狼吞虎咽。   最有趣的云景发现沈俞好像是有那个强迫症,他吃东西的时候,一定得等到把一样食物全部吃完后,才会再去吃下一样,简直严谨得不行。   因为云景嗜辣,所以干锅大虾她特意让厨师加了麻加了辣,而沈俞显然不太能够吃辣,几只大虾入口后,他额头上已经沁出了细汗。   云景见他这样,也吓了一跳,当即问道:“我给你拿饮料,你要喝冰牛奶还是柠檬水。”   沈俞辣得不由自主地小口吸气,闻言当即说道:“冰牛奶。”   作为一个懂得享乐的人,云景从来不会亏待自己,所以她的储物戒指里面除了一小部分准备用来和客人交换的物资外,最多的就是各种吃的和喝的了。   之前储物戒指里面还有很多金子,卖了一批给国家后,空出来的位置全都被她用来装了好吃的。   云景甚至还想着要不要去采购一批货架,把储物戒指布置得跟超市的仓库一样,这样一来虽然储物的空间少了一些,但是至少储物戒指至少会变得有条理一些,她需要拿东西的时候也不用到处翻,到处找了。   沈俞要了冰牛奶解辣,担心他太勉强自己,云景直接就把剩下的干锅大虾收了起来,让他吃剩下的卤味。   等到两人完全吃好,时间已经过去大半个小时了,主要是卤味里的鸡脚鸭脚什么的吃起来太耽搁时间了,不过两人也不赶时间,耽搁就耽搁了吧。   沈俞把他们吃剩下的骨头和外壳收拾好后,云景直接就塞进了储物戒指里面,回到现代再拿出来扔掉就行了。   不过云景明白自己是个马虎的,收拾的时候还不忘对沈俞叮嘱道:“回去后你提醒一下我,要不然储物戒指里面东西太多了,我可能会忘记,就这么把这一袋垃圾给放在里面了。”   沈俞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稍加收拾了一番后,两人离开小树林,顺着大道往县城走去。   路上云景压低声音和沈俞商量这等会儿要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些什么东西出来。   李家人不错,和善又淳朴,云景他们也希望能在改善他们伙食条件的情况下,再稍微帮扶他们一些。   然而云景储物戒指里面现成的吃食那么多,自己私下里偷偷吃还行,却是都不适合往外拿的。 第128章 [VIP]   云景这次可不敢大意, 她准备到县里看一看情况,再决定拿什么食物出来。   和沈俞走了半上午,总算是到了县城。   应该是敌军刚占领的县城的缘故, 城外并没有多少进城的人。   城门口有几个敌军手里端着□□, 每一个进城的人都得被搜身, 在搜到女人的时候,几个人还会嬉皮笑脸着明着揩油,偏偏对方人多势众, 大家就算是心里再不忿,也只能忍气吞声。   毕竟和被人直接开枪打死相比, 被摸两把根本就不算什么。   看着这个情景,沈俞就不想让云景进城了。   然而进城的人实在不多,沈俞和云景要是现在就转身离开的话, 又太扎眼了一些。   最后还是云景反过来拍了拍沈俞的胳膊:“没事,我动动手指就能把激光枪拿出来,还有防护罩呢,你离我近一点,我调一下范围,等会儿他们要是敢乱来,直接就干他丫的。”   之前云景拿了两把激光枪给沈俞, 后面解决了村里的侵略者后,对方就还给了她, 这会儿敌军搜身倒是搜不出来什么,真要动起手来, 只要给她几秒钟时间, 就能把激光枪塞到他手里。   云景和沈俞就这样浑身戒备着到了车门口,守在城门口的人见他们两空着手, 也觉得奇怪。   毕竟现在还敢进城的,要不是在城里有亲人,必须得硬着头皮来城里打探一下亲人的情况,要不就是实在是有紧要的东西要买,非进城不可。   现在的人难得进一次城,加上要走这许多的路,自然也就没有像云景他们这样空着手来的,哪怕是家里的鸡蛋的青菜,也得随手带上一点。   这些东西拿到县城后,几乎不用费多少劲就能卖掉了,价格也比在村里要高一些。   不过沈俞和云景面对着盘问也不怯场,忙说是家里人得了病,急着进城抓药来着,因为想早点抓了药回去,所以也没带那些东西来城里卖。   也是云景他们运气好,虽然她身段不错,但是在头巾和棉袄的衬托下,加上她一直佯装畏惧的低着头,敌军倒是没有太过难为他们,在沈俞给零头的塞了一个银元后,对方十分轻易的就放他们离开了。   等到稍微走远了一些后,云景才压低声音庆幸道:“还好早上我们问吕蔓菁要了几个银元,不然今天这一关还真没这么好过。”   银元不多,只有五个,却是吕蔓菁四人身上大半的钱财了。   有了云景之前给的那么多粮食和药物,她一说想要进城,需要一些货币后,吕蔓菁直接就找战友们凑了这些让她带着。   其实云景手里有不少好东西,就算是她不找吕蔓菁要银元,等她进城后也可以找当铺或者典当行换银元用,只不过是沈俞觉得他们既然要出门,还是在身上带点钱保险一些。   事实证明沈俞确实很有先见,这几个银元这不就是真的就派上用场了吗。   之前云景不知道时下的物价,这会儿进了城,去粮铺一问,好家伙,那价格还真不低。   也不知道之前县城的粮食价格如何,现在城里进了敌军,这粮食明显是涨过几次价了,没见云景和沈俞询问价格的时候,来店里买粮食的人都在抱怨粮食价格涨的太多了。   一石大米八元的价格,显然是让县城很多人都觉得咂舌,然而这人活着就要吃东西,这粮食涨得再多,也不能不买不是。   云景他们就看着原本觉得粮价贵的妇人在听店里的活计说现在县城被侵略者占据了,这粮食是越来越难运过来了,后面指不定还要涨几次价后,强忍着心疼,咬牙从兜里摸出手帕,打开手帕后从里面数了八个银元出来,买了一石粮食。   云景常年守着自家的超市,对粮食的体积也有点基本的概念,见店家一石大米装了差不多两个大布袋,估摸着怎么着都有个一百四五斤了。   云景也不知道这个价格到底有多贵,不过看着吕蔓菁他们几个人才凑了五个银元出来,想来如今这粮价确实是一般人难以负荷的。   知道粮食大概的价格后,云景倒是没有下手买,而是花了两个银元,买了一斤红糖,然后又问店里的活计买了两个大布袋。   米面云景的储物戒指里面都不少,回头离了县城,她可以直接把粮食拿出来装进布袋里,回头就说是在县城里买的,想来没有人会无聊到特意去粮铺求证。   为了打探情况,云景他们还去县里的酒楼看了一下,两人先前都吃得很饱了,这会儿花了一个银元,要了一个炒菜和一碗米饭分着吃。   两人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全然没把活计时不时投来的白眼放在心上。   摸清楚酒楼里大概的菜色后,云景也知道等会儿该拿些什么熟食出来了。   想着他们之前是打着买药的借口进城的,离开的时候沈俞没忘去药铺抓了一把甘草。   这玩意儿价格低廉,既是草药,也可以用来泡水喝,买上两大包,回头没事喝着玩,反倒也不会浪费。   沈俞本来想打探一下城里敌军的分布情况,现在一路走来,都能看到四五个人一个小队的敌军在街上巡逻,想来是对方刚占据县城不久,还处于最戒备的时候。   在这种情况下,沈俞是暂时放弃了搞事的念头。   沈俞想着等到把云景平安送回村里后,等到晚上他自己再摸到县城里面来,到时候能灭一个算一个,每少一个侵略者,可能就能少牺牲一名战士和革命者。   云景和沈俞一走出县城的大门,就连忙加快脚步往村子里面赶。   云景一边赶路,一边有些可惜的说:“我储物戒指里面还有一辆山地自行车呢,可惜路上的人太多,都没办法拿出来用。”   在交通便利的现代,短距离步行还好,要是一次要走上二三十里路,那肯定是能让很多年轻人都叫苦连天了。   这要是放在之前,让云景走这么远的路她肯定撑不下来,现在的她用吃了强身健体的丹药后,这么一趟走下来倒是一点都不费劲,等到离村子近一些的时候,她还主动提出要帮着搬一袋面粉。   考虑到这是北方,大家都习惯吃面食,所以云景只拿了一袋十斤重的大米出来,两个大布袋子里面主要装的还是面粉。   沈俞在粮铺的时候特意要的最大的布袋,一个袋子装满面粉后,绝对是一百斤往上了。   沈俞还好,他身强体壮,力气又大,扛着一百多斤赶路绝对不成问题,但是云景一个女孩子,扛着一个大布袋赶路场面就有些震撼了。   虽然云景一直强调自己扛得动,但是沈俞还是不愿意让她干这些重活,两人只能停下来。   沈俞朝云景要了一把柴刀,然后在路边砍了一根成年人手臂那么粗的树枝,当做临时的扁担,一头一袋粮食,直接担着就走。   手里的粮食袋被抢走后,云景看着沈俞这个态度,也不像是会妥协的样子,只能放弃和他争抢,转而把从储物戒指里面拿出来的两只烤鸭和一篮子鸡蛋在手里。   那鸡蛋是云景之前赶集的时候买的土鸡蛋,当时她找了好几个人,才凑齐了两篮子鸡蛋。   李大壮家里也养着鸡,不过想要鸡下蛋,是要给它喂粮食的,在人都吃不饱的时候,这鸡也不会养得太多,李家就两只下蛋的母鸡,天气好的时候可以一天两个,现在刚开春,一天能捡到一个鸡蛋都算是好的了。   现在李家每天的鸡蛋都是烧成汤给两位伤兵吃了的。   云景每次看到李家的两个小孩子看着鸡蛋汤嗦手指的样子,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在这个肉蛋奶很难自由的世界,鸡蛋对于农民来说,就算是他们能够接触到的,最有营养的好东西了。   云景这一篮子差不多有七八十个鸡蛋了,加上他们之前在县城买的红糖,一斤太少了,她又从储物戒指里面拿了几斤红糖和白糖出来。   这些东西在现代价格并不贵,放在这里却是普通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   端看云景他们带着东西回到村里后,村里那些人此起彼伏的惊呼就能看出这些东西有多稀罕了。   等到云初走远后,村里的人私底下都在小声议论,说李大壮一家运气是真的好,上山挖个野菜都能捡到伤兵。   云景这些东西买回来说是给伤兵吃的,但是这饭都是从李大壮家里的锅里做出来的,到时候他家多多少少都能跟着沾点光。   现在住在李家的人你,包括两位伤兵在内,四名解放军都知道云景和沈俞的来历,在李家人感慨他们带回来的面粉细腻,雪白的时候,他们都没觉得奇怪,还会在一旁替他们掩护,把他两塑造成家境富裕,又刚参军的新兵蛋子。   这也能解释两人刚出现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样式为什么那么新潮,听说那些大城市的有钱人穿的衣服就是这样,学那些外国人打扮,普通人看着只觉得怪模怪样的。   云景这次拿了这么多东西回来,自然不是打算就自己几个人吃独食的,两只烤鸭当天晚上就分了。   一只烤鸭两三斤重,硬说起来也没多少肉,不过云景、沈俞和吕蔓菁馋了可以偷摸着开小灶,所以这烤鸭直接就分了一只给李家。   李家老汉自然是推脱了一番,推脱不掉后,他看着孙子孙女可渴望的眼神,不好意思道:“那老汉我就厚着脸皮收下来了。”   李家人口也不少,老老少少加起来近十人,这烤鸭切开后也就是一人一两块肉的份量,然而就这么两口肉,李家上下那是吃得格外的珍惜,连那些细碎的小骨头都嚼碎吞掉了。 第129章 [VIP]   就这样, 云景在李家村总算是吃到了第一顿还是不错的晚饭。   不过这一顿饭也让云景深刻的意思到了这个年代的人到底有多会过日子,就他们吃剩下的两只烤鸭,除了一些细小的骨头被嚼碎了吃了后, 剩下的那些大块的骨头也没有浪费, 被李大壮的妈妈仔细地收了起来, 草草洗了扔到锅里熬了成了汤。   讲道理,这一口鸭肉大家都吃得很珍惜,那是一点肉丝都没有浪费, 在这种情况下,云景都看不出这剩下来的骨头上哪有半点油水。   然而大家好像习惯了这种做法一样, 最后李家奶奶用这些骨头熬了一锅没什么油水的汤,再往里面扔上几大把野菜,就是他们的一顿早饭。   最后熬完汤的骨头也没有浪费, 被李家人放在灶台上烤干后砸成了粉末,说是洒在地里能肥地。   这个道理云景多少也是知道一点的,戴夏种花不就是这样吗,各种瓜皮骨头,全都一股脑扔到堆肥桶里面,最后就变成了能够让花朵开得更多更大的肥水。   心满意足的吃了一顿晚饭后,云景躺在沈俞给她新换的稻草床上, 却怎么都睡不着。   晚饭过后沈俞就拿着手电筒去了县里,因为他是为了解决城里的那些侵略者, 为了保险,也是为了不让人查到李家人身上, 所以他是谁都没有说, 自己偷摸着去的。   走的时候沈俞担心云景的安全,就特意叮嘱了, 让她把防护罩打开,枕头下面也放一把激光枪,所以她算是离家唯一一个知情的人。   虽说沈俞身上既有防护罩,也有云景给的激光枪,为了他的安全,云景还另外给了他一把能源石,想来应该没什么危险。   但是那到底是上百个侵略者,虽然沈俞怎么着也不可能一下子对上那么多人,但是他到底只有一个人,云景这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放心。   云景本来是打起了精神,想要等到沈俞从县城回来后再睡的,但是周围实在是太安静了,加上周围黑漆漆的,她躺在床上也没用别的事情能够消遣时间,最后在一旁吕蔓菁小声的呼吸声下,她也不知不觉地就睡过去了。   然而云景怎么都没有想到,等到她早上睡醒了,沈俞都还没有回来。   原本云景心里是很淡定的,毕竟这么久以来,防护罩早就证明了它有多靠谱,这核弹都打不破的防护罩,总不会被小小的□□子弹打破。   云景发现沈俞昨天晚上没有回来的后,她心里一下子就慌了,偏偏这个时候她还不能跟别人说,在李家人问起沈俞的时候,她还得说他有事暂时离开了。   搪塞完李家人后,吕蔓菁见她实在是着急,就开口问道:“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县城看一下?”   云景连忙摇头:“不行,县里那些人本来就在到处搜寻你们的踪迹,你可不能自己送上门去。”   昨天去县城差点被揩油的经历还历历在目,抛开革命者的身份不说,吕蔓菁本身也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云景可不敢拉着她去县城冒险。   偏偏云景又很担心沈俞的情况,只能自我开解道:“再等等吧,或许他在县城遇到什么事情耽搁了,等到中午他要是还没有回来,我就让大壮哥去县城打探消息。”   其实李家村到县城来回一趟五六个小时的路程,就算是沈俞作为男人脚程快一些,加上解决侵略者还需要花时间,晚一点回来也是很正常的。   吕蔓菁作为旁观者,把这些分析一五一十地都和云景说了,末了还不忘打趣道:“我说你真是当局者迷了,怎么地,你就这么喜欢他呀。”   吕蔓菁和云景之前本来就互相有一些了解,这两天在李家两人又是在一张床上睡着,关系也亲近了不少。   云景对沈俞的心思,吕蔓菁作为旁观者是看得一清二楚的。   云景一脸窘迫地抿了抿嘴,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了。   然而吕蔓菁这个民国时期的人观念倒是十分的开明,得不到云景的回答也不耽搁她继续说道:“不过沈俞这个人确实不错,长得不错,性格也好,对你也体贴,确实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云景自然是知道沈俞不错了,实际上随着两人相处的时间越长,了解越深,她对他的欣赏就就越多,她心里的想法也开始发生了改变。   这么对胃口的人,要是只放在一边欣赏,好像是有些可惜了哈?   不过想法改变归改变,之后还怎么做云景还是觉得应该再考虑一下,做个攻略什么的,毕竟她主动求爱还是她人生之中头一遭。   云景没有追求人的经验,吕蔓菁也没有,她投身革命前,倒是被父亲压着去相过亲,不过她一看到那些胡浮于表面,只知道享乐的富二代和官二代就觉得厌恶,一直没有和谁真正地建立过恋爱关系。   现在吕蔓菁投身革命了,就更加没有这个想法了,所以她在这种事情上,真是给不了云景什么意见。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和相处,吕蔓菁觉得沈俞对云景好像也有那方面的意思。   先前云景就跟吕蔓菁说过了,沈俞是国家派来保护她的人选,可是在吕蔓菁看来,要只是因为任务而保护一个人的话,实在是不用做的沈俞这一步。   一般人保护人,只用保障目标人物活着就行了,哪里要像沈俞这样,但凡是关于云景的事情,衣食住行,那是样样仔细贴心,凭借着一己之力,直接把整个安保行业的任务标准都拔高到了一个可以程得上苛刻的高度。   要说沈俞真的对云景一点心思都没有,那他回去就应该被同行打了,毕竟他这么卷,直接就拉高了安保行业的就业标准。   听完吕蔓菁的分析,云景心里也不确定了,她犹豫着道:“那我回头试探一下,他要是也有那个意思,我就冲了?”   云景倒是不觉得倒追有什么丢人的,她之前顾虑的点是自己和沈俞的关系特殊,不像是普通人,要是告白失败后,再见面觉得尴尬的话,那从此不见面也是可以的。   他们两这朝夕相处的,要是捅破了窗户纸后又没能在一起,那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多尴尬啊。   吕蔓菁闻言鼓励性地拍了拍云景的手背:“我觉得可以,你这么好,有谁能够拒绝你呢。”   不得不说,吕蔓菁的话确实给了云景不少的勇气,让她在心里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云景打定了主意,等到沈俞回来后,她就要有所行动了。   但是云景怎么都没有想到,沈俞直到中午都没有回来,她只能拜托李大壮和他的两个哥哥去县里帮他找人。   李大壮兄弟几人出门后,云景等人就一直十分焦急地等待着。   然而等到深夜李大壮他们带着沈俞回来的时候,他身上是挂着彩的。   沈俞的胳膊被划出了一条伤口,伤口足有半只小臂长,他自己倒是简单的包扎过,不过这么长的伤口想来是留了不少血的,所以他现在整张脸都透着一种煞白感。   “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受伤了?”云景见状连忙招呼吕蔓菁去拿伤药。   云景实在是没有想到,沈俞带着防护罩还能受伤,并且还是这么长一条口子。   这么一点伤对于沈俞来说压根不算什么,他这会儿状态之所以这么差,是因为他受伤后为了甩掉追踪他的敌人,带着敌人绕了不少的山路,这会儿已经体力严重透支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沈俞还是强打起精神回道:“早上救人的时候不小心被刺刀划了一下,没事。” 第130章 [VIP]   别看沈俞说得这么云淡风轻, 其实他昨天晚上在县城的经历真是险象环生。   沈俞本来就不是个托大的性格,他一到县城,就发现城门口的守卫增加了好几倍。   这倒是也很合理, 毕竟城门作为县城的保卫重地之一, 加上晚上有可能会被夜袭, 所以增加人手也无可厚非。   沈俞手里有激光枪,还有防护罩,城门口和城门上巡逻的两队人都被他轻松解决了。   因为激光枪几乎不存在枪声, 所以沈俞城门口的斩首行动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异响。   等他摸到县城里面后,这街上巡逻的队伍就很零散了, 大多是六个人和八个人一队,只要和他打了照面的侵略者,就没有一个能逃脱的。   因为沈俞不恋战, 打一炮就换一个地方,所以等到其他敌军听到枪声找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见踪影了。   在这种游击策略下,短短两个小时不到,沈俞就已经战绩斐然了。   事情的转折是在一处小巷里,沈俞在干掉一支巡逻小队的时候,因为有两名敌人开了枪, 直接把小巷的居民都给震醒了。   沈俞对县城不熟悉,只想在最短的时间里面干掉最多的侵略者, 所以他直接在一户人家大着胆子开门查探情况的时候,问他们敌军在什么地方守卫最森严。   结果是在县城的县衙, 那是一处老宅子, 以前是前朝那些官员处理事务的地方,后来成了军阀家的私宅, 敌军占领县城后,直接把那里当成了指挥所。   敌军刚挺进县城的时候,就靠着线报把县城里的豪绅和富商抓紧了县衙,然后朝他们家里索要军费。   这几天里有的人筹够了敌军要的钱财赎回了人,还有些一些没凑够钱的,还被关在县衙里,加上敌军的高层都暂时在那里住着,所以那里的布防是最重的。   沈俞到底是有所依仗,在问清楚方位后直接就往县衙去了。   轻而易举地干掉县衙外面的守卫后,沈俞没费多少力就摸进了县衙。   县衙确实很大,沈俞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搜,所以他直接抓了一个活口,询问他们把人关在哪个地方。   敌军也不是所有的军人都不畏生死,沈俞多问了几个人,自然也就摸清楚了方向。   之后就是沈俞找到敌军关人质的地方,干掉守卫,放出人质。   能够被关到现在的人,大多都是家里拿不出赎金的人,他们所有人都觉得自己熬不过这一劫了,沈俞单枪匹马杀进县衙,如神兵天降般救他们出虎口。   沈俞救了人后也没有耽搁,直接让他们赶紧回家收拾东西跑。   沈俞深知自己只能暂时解决城中这一波侵略者,要不了多久,侵略者们还会再次占领这个地方,普通老百姓的日子可能还有好过一些,这种家中略有薄产的人,在侵略者眼中就是肥羊一般的存在,决计是不会有舒服日子过的。   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往乡下跑,这个办法并不一定能够完全逃过一劫,但是总比在县城呆着要安全。   不过沈俞只是这么建议,这些人听不听的,就不受他控制了。   然而沈俞怎么都没有想到,就在他护着这群人往外走的时候,意外发生了,一小队敌军绕到了他的视野盲区,朝他开火了。   沈俞身上带着防护罩,这子弹自然是打不到他身上,然而敌军中也有聪明人,一击不中,他们就意识到了不对,当即把枪口对准了沈俞身后的人。   沈俞的防护罩的防护范围一直是五米,这个数值是云景一开始就调好了的,他一直没有改变过。   敌军反应很快,沈俞是在队伍最前面的一位大爷中枪后才意识到敌军的目标从击杀自己变成了单纯的泄愤了。   现在敌军和老乡都在沈俞的十米防护范围之内,他没办法调整防护范围,只能加快速度往老乡身边靠。   然而沈俞跑动的时候,敌军也在跑,并且有两个人已经跑进他的防护范围之内了。   他们不知道防护罩的存在,以为子弹对沈俞没有用,直接就上刺刀了。   在继续往前跑,把所以老乡都拢到防护罩里面,和回身抵挡刺刀这两个选择之间,沈俞选了前者,最后的在他的手臂中了一刀后,他总算是跑到距离内了,并且反手两枪干掉了两名侵略者。   这一切发生得很快,从对方埋伏开枪到沈俞出手解决一整个小队,拢共也就一两分钟。   沈俞撕开衣裳简单地给自己包扎了一下后,又去查看了一下大爷的伤势,好在大爷只是手臂中弹,并且没有伤到血管,回头找医生取出弹头慢慢养着就能好。   沈俞从兜里摸了一板消炎药给大爷,让他取出子弹后要是伤口发炎就吃上一颗。   后面沈俞让所有人都紧挨着自己,直到把他们都送出县衙后,他才有时间接着自己的‘清扫活动’,县衙里的敌军颇多,他怕再有敌人趁自己不注意摸进防护罩范围,所以直接把防护范围调到了一米。   好在县衙里的敌军听到枪声后都在往这边赶,沈俞双手持枪,一颗能源石能够连发一百多抢,中间省去了换弹夹的功夫,应付起这么多敌人倒也不觉得费劲。   苦战许久后,沈俞唯恐县衙里还有漏网之鱼,所以他又在县衙里面仔细搜寻了一番,确定一个敌人都没有了之后,他才离开。   这一晚上,沈俞凭借一己之力,就干掉了一百多名侵略者,然而县城里的侵略者肯定不止这个数。   担心自己离开后剩下的侵略者可能会保护县里的老百姓,所以沈俞也没有急着离开县城,而是在县城里搜寻了半天,又干掉了几个敌军。   等到傍晚,沈俞考虑到剩下的敌军听到风声后,可能已经乔装打扮混进群众里面了,自己再在县城呆着也可能是徒然了。   毕竟他就一个人,县里这么多居民,他也没办法一一排查。   两相权衡之下沈俞只能打道回府,想着等回去处理好伤口后再挑时间来县城一趟。   离开的时候沈俞想着自己在县城里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说不定就有敌人在暗地里偷偷跟着他,所以离开县城后,他也没有直接回李家村,而是特意绕了小路。   离开县城十几里路后,沈俞才绕回了大道,也是他运气好,在大道上没走多久就遇到了出门寻人的李大壮等人。   其实沈俞被攻击的时候是用了巧劲的,所以他得伤口虽然长,但是并不深,只是看着唬人罢了。   沈俞流了一点血,加上一整天滴水未进又走了这么远的路,体力已经消耗到了极点,直接就让他本来就很白的脸变得更加苍白了。   沈俞好好地出门,带着伤回来,最担心的人自然是云景。   云景的储物戒指里面有她从白昭昭那里换来的低级回春丹。   这丹药放在修真世界只能算是低等灵丹,只能治疗一些不够严重的外伤和内伤,属于人手好几瓶的普通丹药。   然而这种丹药放在这个时候使用就很有用了,眼下房间里也没有其他的人,云景也没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直接从储物戒指里面摸出一瓶丹药,对沈俞说道:“这是回春丹,就你这样的伤口,吃上一颗马上就能好了。”。   沈俞一听这是回春丹,当即就想到云景之前上交给国家的锻体丹,那些丹药因为数量不多,每一颗都是宝贝,交给由国内最顶级的医药专家研究,想要分析出其中的成分,从而复刻出效果差不多的药品出来。   这回春丹一听就很厉害,沈俞觉得自己这点小伤,压根用不着吃这么好的药,所以他并没有伸手接云景递过来的药瓶,而是直接说道:“不用了,我这点小伤,随便处理一下就行了。”   怕云景反对,沈俞甚至直接抄起桌子上的酒精草草地替自己的伤口消了毒,之后连缝合都不用了,直接让吕蔓菁帮他伤药了。   吕蔓菁明白云景的心意,觉得帮忙处理伤口就是个培养感情的好机会,当即把伤药交给了云景,让她帮沈俞上药。   沈俞不愿意用回春丹,偏偏要等伤口慢慢好,云景都不知道该怎么劝他好了,看着已经泛白的创口,她不由得皱紧了眉头:“就这么伤药包扎了?要不要缝两针,这里连破伤风针都没有,这么简单的处理真的不会有问题吗?要不你还是吃一颗回春丹吧。”   沈俞毫不在意地摆了摆自己没受伤的那只手:“不会,这种小伤,敷上药三五天就结痂了,那刺刀被磨得铮亮,哪里用得着打破伤风。”   对于沈俞来说,受伤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像今天的这种小伤,处理伤口的时候他但凡皱一下眉头都算输。   然而对于云景这种极度怕疼的来说,她手指不小心割条小口子都觉得疼,就更别说眼下沈俞手臂上的这么长一条伤口。   讲道理,云景绝对没有靠着沈俞受伤和他发展感情的想法,她只不过是替他觉得疼,所以在给撒药粉的时候轻轻地替他吹了一下伤口,想要以此减轻他的疼痛感罢了。   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安抚性动作,沈俞的反应却很大,在云景的气息拂上手臂的时候,他浑身的肌肉都不由得紧绷了起来。   原本已经隐隐有些凝固的伤口被绷紧的肌肉牵动到,又开始流起了血。   虽然时机有些不对,但是云景看着沈俞绷紧的手臂肌肉,和微红的耳垂,突然觉得他好像并不是一点感觉没有。 第131章 [VIP]   沈俞确实很紧张, 要不是云景吹的这一口气,他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是个这么敏感的人。   以前出任务的时候,沈俞和队员之间互相处理伤口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毕竟大部分的伤口自己都是不怎么方便处理的。   要说是因为云景女性的身份而让沈俞这么反常也不合理, 因为以前戴夏也帮他包扎过伤口, 当时他是一点都没觉得不自在。   别看沈俞马上就快奔三了, 但是因为他刚成年就进了军队,和女孩子相处的经验那是少之又少。   沈俞奶奶还在的事,每年没少折腾着给他张罗对象。   一开始沈俞还能以自家条件不好, 不想拖累别人家的孩子为由搪塞过去,等到他的津贴越涨越高, 年纪也越来越大了,这个理由不那么好用了。   好在平常沈俞都待在部队里面,可以不接老太太的话茬, 反正她总不能跑到部队里来逮他不是。   那时候沈俞只用在每一年休假的时候烦恼一下,那时候他人回了家,再不想相亲也得屈服在老太太的眼泪下。   祖孙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实在是不容易,往往是老太太一落泪,沈俞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最开始沈俞也想过要不就好好谈一个对象,让老太太高兴高兴,也宽宽她的心。   然而大部分的小姑娘一听他是军人, 就给他带上了滤镜,沈俞这些年真真接触过的两个女孩子, 都是他休假在家的时候热情,等他回到部队, 一个星期只能联系一两次后就受不了了。   这也是正常的, 毕竟都知道军嫂不易,长年累月聚少离多的, 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跟别说沈俞这个职位,平常还要出任务,有时候出一次卧底任务,那是好几个月都没办法和外界联系,多深的感情都禁不起这样的消耗。   毕竟女孩子需要真切的陪伴,而不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男朋友。   老太太去年走了后,就彻底没有人催着沈俞找对象了,正因为没有人催,所以他直接就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了。   其实云景对沈俞的好感真的很明显,至少吕蔓菁和湛元晨是一眼就看破了。   但是因为沈俞属实是根木头,压根就没有往那方面想过,主要是他又不是什么普信男,云景条件这么好,没道理会看上自己。   就因为这样,这段时间云景的种种关心,都被沈俞想当然的认为是她人好,对他这样国家派来保护她安全的人都很和善。   然而这种状态在云景给沈俞处理过伤口后,总算是开始有了一些改变。   最明显的改变就是沈俞在云景面前开始变得有些拘谨了。   云景又不笨,自然是一眼就看出了沈俞的不对劲。   这下子云景心里就有底了,沈俞对着她会不自在,就证明他并不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他要是什么都没改变,还像以前那样和她相处她才会觉得心梗呢。   谈恋爱这种事情,要的就是一鼓作气。   在确定自己的媚眼不是抛给瞎子看的之后,云景就加大了攻势。   沈俞觉得不自在,就想着尽量少和云景相处,所以第二天上药他都是找的吕蔓菁的战友帮忙。   然而吕蔓菁多精啊,她一个眼神,她的战友就连忙结结巴巴地说自己有事要忙,暂时腾不出手来帮他上药。   沈俞没有办法,只能转而把视线投向了吕蔓菁,然而吕蔓菁笑着摆手道:“我也有事,我马上就要去县里了,你凭借着一己之力,灭掉了敌军的一个中队,我得去县里的联络站一趟,把这个消息汇报给上面,最好是能够趁着敌军还没有收到消息,感觉把县城给接手了。”   之前沈俞一直担心自己这么大肆屠杀侵略者,会引起敌军的疯狂反扑,要是他们这边的军队能够接管县城,这自然是最好的结果,县城里一旦有了部队驻扎,敌军再想打进来,就得费点力气了,到时候他们都忙着打仗了,哪里还顾得上和县城里的老百姓清算呢。   而且这件事情是沈俞一个人干的,县城里的老百姓什么的都没有干,就沈俞杀掉的那些敌军,尸体估计都是县城保安队的人处理的,按照李家村的人说的,那些人披着一张皮,平常最常干的就是欺压良善,敌军占领县城后,不管是打家劫舍还死鱼肉百姓,他们跑得比侵略者还快,总之就算是之后那些人被清算了,也没什么好觉得自己冤枉的。   吕蔓菁和队友要干的是正事,沈俞也不好麻烦他们了,最后他还是只能麻烦云景。   “那、那个,你直接把药撒上去就行了。”就不用吹气了,又不是小孩子了。   后面这句话沈俞聪明的没有说出口,他虽然没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过,但是他不傻,知道这种话自己要是说出口了的话,可能会让云景觉得尴尬。   沈俞的特意叮嘱让云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不过她心里虽然憋着气,这手上的动作还是能多轻就有多轻的。   讲道理,云景处理上药和包扎的动作很利索,前前后后只用了两三分钟就替沈俞处理好了伤口。   然而落在沈俞眼里,这两分钟好像过了十年那么漫长,从云景用手托住他手臂的时候,他就不敢大口呼吸了。   云景不知道沈俞心中所想,见他额头上沁出了汗水:当即又放轻了自己包扎的力道:“很疼吗。”   沈俞从来不知道包扎伤口是一件这么憋屈且难熬的事情,面对云景的关心,他只能摇头:“不疼。”   见沈俞说完两个字后又安静了下来,云景只能主动找话题。   “我们过来也好几天了,不知道今天晚上木门会不会出现,我这包扎的技术也不专业,你这伤口最好还是去医院看一看。”   沈俞根本就没把这点小伤放在心上,偏偏云景又如此的上心,倒是显得他不拿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了。   沈俞不知道这会儿自己该回些什么好,事实上他觉得自己现在很不对劲,主要的表现就是他面对云景的时候,很难像之前那样集中精神了,他现在脑袋好像很不清醒,张嘴就是:“不知道,晚上就知道了。”   这话一出口,沈俞心中又有些懊恼,觉得自己的回答有些干巴巴的,他之前口齿多伶俐啊,就是面见大首领的时候都没有磕巴过,这会儿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这嘴就比脑袋快了,真就嘴巴在前面跑,脑子在后面嘴,刚说出口的话又觉得不合适了。   云景不知道沈俞此时心中的纠结,想着木门说不定今天晚上就会出现了,回去后家里有戴夏,白天李项明还总待在家里,到时候做什么、说什么都不方便,她得趁着现在的机会,先把沈俞弄到手才行。   想到这里,云景直接就放弃了自己昨天晚上熬夜想出来的计划abc,她直接抬头盯住沈俞,清了清嗓子:“沈俞。”   “诶。”沈俞问声连忙抬头。   云景不常叫沈俞的名字,刚认识的时候她叫沈同志,后面熟了叫沈队长,像这次这样连名带姓叫的还是头一遭。   “怎么了?”见云景神情严肃,沈俞也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顶着沈俞的注视,云景深吸了一口气后,直接开门见山道:“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一定要认真回答。”   沈俞闻言立刻坐直了身子:“什么问题?”   云景沉默了两秒后,才鼓起了勇气:“你有女朋友吗?”   沈俞不太理解云景为什么问这个,不过他还是老实回道:“没有。”   这个答案云景早就知道,不过该有的流程还是不能少,趁着沈俞没有反应过来,她又紧接着zui道:“那你觉得我怎么样?能当你的女朋友吗?” 第132章 [VIP]   沈俞怎么都没有想到, 让云景一脸严肃问出口的问题竟然是这个。   沈俞有一瞬间甚至觉得自己幻听了,然而云景还在对面定定地看着他,大有不得到准确的答案不罢休的意思。   云景都这么主动了, 沈俞也不能装傻充愣地逃避问题。   在今天之前, 沈俞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和云景两人之间会有什么其他的关系。   原本他们之前的关系应该很简单, 就是保护者跟被保护者的关系,沈俞甚至都不知道云景什么时候对他生出那种心思的。   沈俞手足无措到差点打翻面前的药箱:“我我我,这太突然了, 我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   云景点了点头,面不改色道:“是有点突然, 不过你可以现在就准备。”   沈俞深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道理,他十分从心道:“你这么优秀,我要说对你一点想法都没有, 那肯定是不可能,可是我们这个关系……”   这要是其他人就算了,沈俞作为一个军人,深知云景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他作为军人,虽然部队里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他要是和保护目标有了亲密关系, 影响总归是不太好的。   “我们的关系怎么了?男未婚女未嫁的,谈恋爱还犯法了?”   云景才不管这些呢, 她活了二十几年,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各方面都这么合心意的人, 说什么都不可能就因为这些无关痛痒的理由而放弃。   云景这话确实有到底, 以至于沈俞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硬要说起来,云景又不是敌特分子, 他们两个就算是谈恋爱了,上面的那些人也挑不出什么错处。   沈俞心里最顾虑的还是自己和云景之间的差距。   也是在今天,沈俞才发现自己是个俗气又现实的人,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忽视两个之间的天堑。   然而云景根本就没有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她是一个很纯粹的人,她要是爱一个人,就只是爱这个人本事,不为其他的物质和条件。   当然了,这可能是因为云景什么都有了,所以才能不在意这些。   沈俞实在是做不到如云景这般坦然,最后他一脸踌躇道:“能给我一点时间,我好好想一想再答复你吗?”   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云景心中难免失落,不过她还是坦然地点头道:“当然了,谈恋爱又不是做生意,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强买强卖。”   说完云景觉得自己应该给沈俞一点思考的空间,所以她收拾好药箱就离开房间。   和沈俞的满腹纠结不同,云景不管不顾地捅破窗户纸后,那是满心的轻松,都有心思拉着吕蔓菁去村口的小河沟里捡螺蛳了。   这螺蛳一直都不是什么贵价货,村里人缺少调料,也舍不得多放油盐,所以怎么烹饪都压不住它的腥气,加上这螺蛳除了壳也没有多少人,所以在乡下鲜少有人会弄来吃,最多就是捡了回去用石头砸开外壳扔给鸡鸭吃罢了。   云景却是很爱这一口的,不过自从知道这玩意儿身上寄生虫奇多后,她就很少碰了。   现在是民国,虽然已经有蒸汽火车了,但是那只有北平,上海那种大地方有,像李家村这种偏僻的小村庄,别说火车了,连汽车都没有一辆,空气污染几乎没有,水质也是好得不行。   之前去县城的时候,云景看着这条小河的时候,心里就在想,这个河里的鱼味道应该比后世那些河里江里的野生鱼还要好吃。   云景不爱钓鱼,储物戒指里面没有鱼杆,这钓鱼就甭想了,但是这吸附在石块上的螺蛳和藏在石块下面的小螃蟹还是可以捡一些的。   吕蔓菁投身革命后,每天都有许多事情要做,现在因为战友养伤,她也是难得有这么几天闲暇的时光,加上她有了满满一储物戒指的粮食和药品,这让她心中卸下了不少的担子。   到底是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小姑娘,平常在外人面前要紧绷着一张脸,现在和云景脱了鞋袜站在河边,不一会儿倒也从中找了到几丝趣味儿来。   最后只是一个下午,云景她们就收获了两大桶螺蛳和小螃蟹。   最后云景是一点都没有可以,直接把两大桶劳动成果都装进了储物戒指,准备回到现代后慢慢吃,戴夏厨艺不错,加上这纯天然无污染的食材,最后的成品味道肯定差不了。   李家人见云景和吕蔓菁两人在河沟里跑了一下午,最后两手空空的就回来了,心中也有些奇怪。   要只知道河里最不缺的就是螺蛳和螃蟹了,村里就算是七八岁的小孩子,在河沟里泡上两个小时,怎么着也能拎回一桶螺蛳喂鸡鸭了。   最后李家人实在是想不通了,只能把原因归咎于这些城里的小姑娘没干过活,不会摸螺蛳,估计一下午都泡在河里玩了。   李大壮是个热情了,见云景两人空着手回来,当时没说什么,第二天就让自己的儿子去河里摸了一大桶螺蛳回来,末了还笑着说:“你们城里人平常估计是没吃过,才觉得这个东西稀罕,其实这玩意儿乡下到处都是,吃着味道也一般,只有实在是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村里人才会去吃这个东西。”   都是生活在河里的东西,相比于没有多少肉的螺蛳和螃蟹,一般人更喜欢吃鱼,就连李大壮这种成年人,在农忙没事做的时候,都会扛上自己用细竹竿做的鱼杆,坐在河边钓鱼呢。   只用地里挖出来的蚯蚓当鱼饵,运气好的时候一天也能钓上好几条鱼,随便煮一煮,就是能够让一家老小肚子里都有点油水的一餐好菜了。   云景也没想到自己能够收到李大壮给的一桶螺蛳,这种过了明面上的东西,她自然是不能再往储物戒指里面收了。   要把这些东西喂给鸡鸭云景也觉得浪费,最后沈俞见她为难,当即说道:“要不我试试,看不能不能做出来。”   在知道云景对沈俞有意思后,戴夏就成了二五仔,平常没少给云景爆自家队长的料,所以云景知道沈俞是会做饭的,据戴夏说味道还不错,不过那仅限于出任务的时候给他们烤蛇烤田鼠什么的,正儿八经的菜戴夏是没吃过的。   不过云景对沈俞有点盲目的信任,这会儿听他这么一说,当即偷偷地从储物戒指里面给他弄了不少的调料出来,花椒,辣椒、八角香叶什么的,份量不多,到时候李家人问起,就说是之前就带在身边的,倒也能说得过去。   这些调料是云景准备着交换给客人的,份量虽然不多,但是胜在品种齐全,这么多调料放下去,只要沈俞的厨艺不要差得太离谱,这炒田螺的味道指定差不到哪里去。   然而沈俞结果这些调料并没有如云景想的那样生火做菜,而是直接收了起来。   对此云景十分的疑惑,然而还不等她问出口,沈俞就主动解释了:“这田螺得先在水里养上两天,让它吐吐泥,等它把泥吐干净了,才能吃。”   云景听完半懂不懂的点了头头,心中有些惋惜,他们都过来这么多天了,这木门保不齐什么时候就出现了,这么一耽搁,也不知道这沈俞牌炒螺蛳她还能不能吃进嘴了。   在大部分的时候,沈俞还是深谙人心的,这会儿见云景表情失落,他也明白她担忧的是什么,当即道:“你那里有没有香油,有的话,往盆子里面倒上一点,这样一来等到下午,这沙子应该就吐得差不多了。”   云景连忙点头:“有,我现在就给你拿。”   有了香油后,沈俞中途又换了两次水,等到下午,他伸手从盆里捡了一颗螺蛳看了看,然后就朝一脸期待的云景点了点头:“吐干净了,我现在就给你做。”   因为有满满一大桶的螺蛳,光是炒料,沈俞就倒了大半桶五升的菜籽油,也得亏现在时间还早,李家人都去地里准备春耕了,不然他们看到沈俞这么用油,不知道得心疼成什么样子。   沈俞确实会做菜,一锅还算家常的炒田螺经过他的手,最后的成品和夜市的大排档几乎没有两样。   沈俞用的是李大壮家里煮猪食的大锅炒的螺蛳,炒螺蛳出锅的时候,他先用李家盛汤的大盆子给云景盛了冒尖的一大盆子,最后又给吕蔓菁那边送了一大盆。   两个伤员伤口还没好,不能吃这种辛辣的食物,自然就没有这个口福了。   剩下的半锅就留在锅里给李家人吃。   这天傍晚,在李家的院子里,就出现了这样的场面,云景、沈俞、吕蔓菁和她没受伤的战友,在屋檐下齐刷刷做成一排,一人手里拿着一根竹签子,一脸惬意地嗦着炒田螺。   吃剩下的田螺壳也没乱扔,全都被扔到了竹筐里,回头李家人就会拿去倒到自家沤肥的大坑里。   李家人扛着农具从地里回来的时候,远远地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当时他们心里还纳闷的,不知道这是村里哪家人做的吃食,这味道闻起来可真香,   等他们到家后,才发现这香味是从自家灶屋传出来的,此时云景他们都吃得差不多了,沈俞更是直接招手道:“我下午闲着没事把螺蛳做了,锅里还剩了不少,你们晚上将就着吃吧,饭我也煮上了。”   虽然云景他们之前从县里拿了不少粮食回来,但是李家人做饭的时候还是分开做的,给云景他们做白米白米,自家人吃的还是杂粮,今天沈俞做饭,就没管那么多的,直接闷了一大锅白米饭,做饭的时候他整整放了十斤大米,大家甩开腮帮子吃都吃不完。   李家人没想到沈俞竟然帮他们做好了饭,等到李家婶子跑到灶屋揭开锅盖一看,才发现锅里的半锅螺蛳。   李家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平常大家都是要下地干活的,做饭的事情就是李家婶子和妯娌两人轮换着做,虽然她们都有了儿媳妇,但是对于庄户人家来说,做饭对于女人来说,算是一件顶顶清闲的事情,能够决定一家老小一天的吃食,对她们来说也是一种权利的象征,她们还暂时不想把这份权利交给儿媳妇。   李家婶子的妯娌跟在她的身后,看着锅里的炒螺蛳不由得感叹道:“啧啧,也不知道人家这螺蛳是怎么做的,闻着怎么这么香呢。”   那肯定是得多放油啊,看着锅里的油花,李家婶子看着就忍不住咂舌,也就只有城里人,才舍得用这么多油来煮这根本就不值钱的螺蛳了。   感慨过后,李家婶子当即道:“这螺蛳就这么吃也没两口肉,你去拿两颗咸菜疙瘩来,我看这锅里有不少的油水,用这汤水把咸菜疙瘩炒一炒,味道指定差不了。” 第133章 [VIP]   事实证明沈俞这个螺蛳炒得实在是适时候, 因为就在当天晚上,木门就出现了。   虽然云景已经守着木门过了这么久,但是她在睡梦中被木门从李家那不怎么舒服的木板床上传到仓库里的时候, 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想爆粗。   也就是戴夏他们平常会时不时地主动帮着打扫一下仓库, 所以现在仓库地上并没有多少灰尘, 所以云景迷糊着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心情才没有太糟糕。   云景和沈俞离开的这段时间,戴夏他们每天晚上都会在仓库里面等到十点半,所以云凭空躺在地上的样子被戴夏和李项明看了个清清楚楚。   戴夏反应最快, 连忙把云景扶起来送到了椅子上坐着,顺手还帮她拍了拍后背可能沾到的灰尘。   然而云景此时已经顾不上衣服上的灰尘了, 木门的铃铛还在沈俞手里,她人倒是回来了,沈俞却还不知道木门出现的事情。   好在云景这几天一直和吕蔓菁睡一个房间, 她发现云景消失后,看到木门肯定会立刻去找沈俞。   吕蔓菁睡得并不是沉,几乎是身旁的云景刚一消失,她就发现了。   想到之前带着云景他们过来的时候,云景让她手下的人帮着多采购了一批药品,这会儿吕蔓菁是一点都没敢磨蹭,当即就穿上外套想要去隔壁的房间找沈俞。   然而吕蔓菁刚一打开门, 就和正想抬手敲门的沈俞撞个对着。   沈俞每天晚上都会掐着点过来看一看,今天也不例外, 他身上带着铃铛,自然也能看到木门, 只往房间里看了一眼, 就明白了眼下的情况,倒省了吕蔓菁再花时间解释了。   后续的事情有吕蔓菁解决, 县城的侵略者也被解决干净了,沈俞走得是一点负担都没有。   李家的其他人此时已经睡得很熟了,只有和沈俞一个房间的几个人听到了吕蔓菁反手关门的轻微动静。   沈俞一回到仓库,就连忙把兜里的铃铛拿出来挂到了木门上。   见两人顺顺利利地过来了,云景总算是能够放心了,她一边伸手朝吕蔓菁招了招,让她赶紧过去开小灶。   然而吕蔓菁这会儿的心神压根不在云景面前的那一桌子美食上,她此时心心念念的都是药品。   李项明十分的给力,各种战场上会用到的消炎药和伤药以及酒精和绷带他早就准备好了。   这几天李项明和戴夏也没有闲着,他们把仓库收拾了一下,现在这些药品全都堆在仓库的角落里,   云景他们走的第二天,大首领就到清县了。   大首领作为一国首脑,平常日理万机,这次也是刚从国外参加完友国皇储的婚礼回来,就径直来了清县。   然而云景本人却跟着吕蔓菁去了民国,好在防护罩是她之前就交给了戴夏的,倒也不至于让大首领白跑这一趟。   因为大首领特意交代了,所以这次李项明筹措到的药品不管是质量还是品种都比上次他慌乱间从医院调过来的要好。   吕蔓菁看到那一大堆药物的时候,简直是高兴坏了。   然而更大的惊喜还在后面,因为李项明又紧接着说道:“这仓库太小了,只能放下一小部分药品,剩下的都放在了云小姐家里。”   吕蔓菁没想到眼前这些药品竟然还不是全部。   要知道现在战事紧张,市面上一只盘尼西林的价格都已经被炒上天了,现在吕蔓菁手里有了这么大一批药物,说是坐拥一座金山都不过分了。   吕蔓菁要是自私一点,偷偷地拿一小部分药品卖出去,也足够她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了。   然而云景知道,吕蔓菁不是这种人,要说金山银山,之前那一大批文物的价格也低不到哪里去,但是她却能眼都不眨地交给云景,足见她是一个心怀大爱的人。   这些药品交给吕蔓菁云景很放心,她知道,这些药品肯定会一点不少地用在伤员身上。   吕蔓菁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因为药品数量太多而犯愁。   云景给的储物戒指空间就那么大,之前已经被药物和粮食塞得满满当当了,这会儿就算是把所有的粮食都拿出来,也装不下面前这些药品,更别说存放在云景家里的那些了。   可是要吕蔓菁就这样放弃的话,对她来说也是已经无法下定决心的事情,毕竟前线等着用药的士兵成千上万,她现在每多放弃一份药物,就意味着以后少救一个人。   云景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算了算自己手里的储物戒指,想着要不给吕蔓菁换一个大的储物戒指。   不过索兰德之前给的那些储物戒指,造型稍微朴素一点的都被她上交国家和拿给湛元晨他们了,这会儿她手里剩下的储物戒指,上面都镶嵌着至少有指甲盖那么大的宝石。   以吕蔓菁现在的身份,显然是不适合佩戴这种装饰品的。   储物戒指所用到的科技实在是太先进了,国内最顶尖的专家们守着储物戒指研究了这么久,都还没有研究出什么成果,云景也不敢去动戒指上看是只是装饰物的宝石。   云景试探着把自己的想法跟吕蔓菁提了一下,没想到吕蔓菁直接就拒绝了。   “我上次已经和上面的人联络过,这会儿来接手县城的部队应该已经在路上了,等会儿我先把这些药品搬到李家去,暂时就堆在我们之前住的房间里面,回头放一部分在储物戒指里面,剩下的就都交给大部队。”   吕蔓菁并不是一个计较个人得失的人,但是她也做不到无休无止地朝云景索求好处和便利。   事实上从她们认识开始,就是云景单方面在付出,能够得到一个储物戒指对于吕蔓菁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更别说还有这么多的药物,没有办法佩戴太招摇的首饰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吕蔓菁也不想再继续白拿云景的东西了,更别说是储物戒指这种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宝物。   诚然直接把药物交给大部队有一定的风险,不过差不多的药品吕蔓菁之前就拿出来过了,只要这些药品能够救人命,以后自然多得是人帮着她自圆其说。   至于李家那边,回头吕蔓菁倒是要费心想一想说辞,不过李家人对吕蔓菁等人很是尊敬,平常路过房间都不会往里面多看一眼,回头她就把这些药品一趟一趟地运到山上去,想来也没人会怀疑。   吕蔓菁既然已经打定了主意,云景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只能让她赶紧多吃一点。   担心这么多的药品放在李家太过危险,所以在吕蔓菁搬运药物的时候,沈俞更是主动提出要跟着她走一趟。   在云景这里,沈俞自然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所以她都没有多纠结,直接就腾空了一枚储物戒指出来交给了他。   五十个平方的戒指容量很大,一趟趟就能把所有的药物装完。   临走的时候,沈俞没忘顺手把湛元晨之前在原始世界挖金矿用过的防水篷布带上。   沈俞带着铃铛跟着吕蔓菁走了之后,戴夏才总算是有功夫朝云景打探情况了。   只见戴夏伸出手指戳了戳云景的胳膊,然后趁着李项明没注意,小声凑到她耳边问道:“怎么样,这几天有没有什么进展?是不是已经拿下了?”   按照戴夏心里的想法,就云景这样的姑娘,只要稍微勾一勾手指,他们的直男队长就应该顶不住了,这次两人一起去其他世界待了这么多天,想来两人之间的事情应该早就是铁板钉钉了。   对着戴夏,云景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她叹了一口后,苦着脸道:“我告白了,他说要想一想,还没有给我答复。” 第134章 [VIP]   戴夏听完就炸了:“不是, 他凭什么啊,你都主动告白了,他不麻溜地答应, 还要想一想?”   云景心里并不是一点不满都没有, 但是她还是帮着解释道:“他心里应该是有顾虑吧, 毕竟你们军人规定都很严格。”   道理戴夏都明白,不过云景又不是什么危险人物,“你对国家做出了这么巨大的贡献, 国家给你发个男朋友很合理吧。”   云景没忍住笑出了声来,吕蔓菁是个稳重的性格, 又因为心里装着很多事,所以平常很少和云景说笑,戴夏可就不一样了, 她表面看着挺严肃,私下里却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总是三言两语就能逗得她笑出来。   不过说归说,闹归闹,戴夏觉得自己回头还是得好好地跟老狐狸谈一谈,绝对不能让他这么不清不楚地拖着人家小姑娘。   有了戴夏他们后,云景也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守着木门了, 所以沈俞跟着吕蔓菁过去安置药品的时候,她就直接回去补觉了, 要是有新的客人出现,守在仓库的李项明会给她打电话, 她从家里赶到仓库, 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其实原本云景还想着今天湛元晨可能会过来,毕竟她嫂子现在怀着孕, 平常难免有些要吃要用的,要是湛元晨储物戒指里面的存货不够的话,他总是要经常过来补货的。   然而刚才云景在超市等了半个小时,都不见湛元晨过来,想来他是有事绊住了又或者睡得太熟了。   毕竟湛元晨也过了二三十年的现代作息,要是他需要补充物资,自然会格外注意木门的踪迹。   湛元晨既然没过来,云景也就乐得早点休息了。   睡觉之前,云景给父母回了消息,老两口满世界旅行的时候,也不忘关心还在国内的女儿。   哪怕云景去民国的时候给父母交代过情况了,但是这几天下来,他们还是给她发了不少的消息。   云景让他们不要担心自己,她现在身边自保的东西很多,让他们在外面放开了玩,不用顾忌家里。   或许是回到了熟悉的地方,这一晚上李项明也没来叫云景,所以她直接一觉睡到了中午。   云景下楼的时候,戴夏正在厨房准备午饭,沈俞和李项明一人坐在沙发的一头,压低了声音在聊天。   也不知道是不是戴夏已经找沈俞聊过了还是怎么的,见云景下来,沈俞当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见他明显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云景估摸着午饭做好应该还需要一点时间,当即了然道:“好几天没回来了,也不知道郁金香开了没。”   说完云景也没管沈俞的反应,当即抬脚朝外走去,沈俞自然是立刻跟上了她的脚步,独留李项明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迷茫:之前没听沈俞说喜欢话呀,怎么云小姐看花,他也要跟着去?   知道两人事的只有戴夏,她在厨房用余光瞥见了两人一前一后出门的身影,又想到今天早上和沈俞聊的内容,脸上不由得露出了姨妈笑。   这边云景和沈俞来到了阳光房后,两人之间的氛围免不了有些尴尬,事实上自从她把事情挑明后,两人之间独处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自在的。   主要是沈俞不自在,云景本人是一直都很坦然的。   两人四目相对后,沈俞率先红了耳朵,他盯着云景的眼睛,十分严肃地问:“你之前说想当我女朋友,是认真的吧?我的意思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那种交往。”   别看沈俞平常待在部队,好像不怎么和外界接触的样子,但是他平常也是会在网上冲浪的,知道同龄人对待感情有多轻慢。   沈俞的战友里面也不是没有花花公子,长着自己军人的身份,就在外面沾花惹草,靠着职业滤镜,轻易就能俘获女孩子芳心,两人交往几天几个月的,再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分开。   沈俞自认为是个对感情很认真的人,在开始一段感情之前,他想先确定云景的想法,她要只是想找个人谈恋爱的话,那他是决计不会松口的。   相应的,要是云景是认真的话,那他也会认真的对待他们的感情。   天知道这几天沈俞内心有多纠结和挣扎,也可能是当时云景的表现太轻松了,才让他忽略了一个女孩子主动开口求爱,需要多大的勇气。   今天早上戴夏劈头盖脸地把沈俞数落了一番,说真的,这还是她第一次在沈俞面前这么硬气,不得不说,看着让往日高高在上的队长,像做错了事情的小朋友一样,站在自己面前乖乖挨喷的样子还真是挺让人心中暗爽的。   云景听完没好气地回道:“当然了,难道我看起来是个爱情骗子?”   她也是对待感情很负责的人好嘛,要不是这样,她至于直到二十三岁都还母胎单身吗。   不得不说,得到云景确切的回答后,沈俞这几天一直悬浮着的心,总算是落到了实处。   既然两个人都是很认真的,那沈俞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都不用云景问,他直接把就自己的情况抖了个地掉:“我的情况你大概也知道了,不过我还是和你说一下,我今年二十八岁,孑然一身,没有父母和亲人,在s市有一套两居室,前两年刚买的,我现在是一名军人,每个月的津贴两万七,出任务的时候会多一些,其他的就是部队的一些福利,我不抽烟也不喝酒,以后我们要是有了孩子的话,可以跟你姓。”   其实最后这个纯粹是沈俞今天上午自己瞎琢磨的,毕竟云景家的情况他也了解,知道她就是随母姓的,他心里想的是她家里估计会在意这个,所以就想着自己先把态度表明了。   云景没想到沈俞看起来这么精明的一个人,这种时候表现得却这么憨,他们两现在八字都还没有一撇了,就聊孩子跟谁姓了,说真的,这个弯绕道她还真是没有反应过来。   最后云景憋笑着问道:“那要不要我也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   沈俞也知道自己的表现不算好,当即窘迫地摇了摇头:“你的情况我都了解。”   别说两人这段时间的相处,就说沈俞之前得到的信息,就注明了云景家里的人员情况。   再简单不过的家庭人员关系,只有父母和兄嫂。   云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那我不需要介绍一下我的收入吗。”   这个话题对于现在的两个人来说多少还是有点敏感的,毕竟云景和沈俞的物质条件可以说是一点都不匹配,她自己倒是不在意,不过据说大部分的男人都很在意这个问题,主要还是男人的自尊心吧。   在两人正是开始谈恋爱之前,云景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探一探沈俞对于这个问题的态度的,毕竟她以后可不想处处都得小心着维护着沈俞这方面的自尊心。   关于这个问题,之前沈俞确实很顾虑,但是今天早上戴夏一句话就把他给说服了,这会儿他正好用来回答云景:“这个问题就不用介绍了,反正不管你未来的男朋友多有钱,都没有你有钱。”   毕竟云景作用位面之门,对于她来说,财富是最唾手可得的东西,沈俞作为一个男人,要是成日里计较着这些,那才是真的没意思,毕竟他可是帮着她卖了好几吨黄金给国家的人,对她的身价自然也是再了解不过的。   不得不说,未来的女朋友这么有钱,沈俞的心里要说一点都没有压力,那也是不可能的。 第135章 [VIP]   沈俞并不是一个希望靠着女朋友上市的人, 依照他自己的能力,也能称得上是社会精英了。   这也导致沈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就对自己的大孙子很有信心, 打心里觉得他配公主行。   沈俞倒也不是什么普信男, 但是他作为军中新秀, 以前确实没想过自己会在择偶这件事情上会处于弱势地位。   然而事情都已经这么发展了,沈俞也就只能慢慢适应和接受了。   对于云景来说,沈俞到底职业特殊, 所以两人交往后,对于两人到底要不得对李项明他们公开关系, 她还是跟着他的想法来的。   事实上沈俞并不是一个瞻前顾后的人,他要是不准备公开两人的恋爱关系,那他刚才就不会提出要和云景交往。   既然两人都在一起了, 那么对外界宣布两人的情侣关系,这无疑是最基本的,毕竟他们又不是什么明星顶流,还要考虑双方的影响力。   不过沈俞也不是太过外放的性子,两人在一起的第一天,他能够做到的,就是吃饭的时候捡着云景喜欢的菜给她多夹几筷子。   戴夏作为知情者, 一看两人之间的这些小举动,就知道两人之间的关系是钉死了。   现在戴夏对于当红娘很有兴趣, 千方百计地想给两人创造独处的时间,傍晚就催着两人出去吃饭, 末了还不忘叮嘱两人吃完饭后不要急着回来, 最近新上了一部好看的电影,他们可以顺路再去看看电影。   云景和沈俞都不是扭捏的人, 对于这种能够培养感情的事情,他们自然是不会拒绝的,所以两人就计划着要出去吃饭看电影。   李项明有些迟钝,一点都没有察觉到戴夏的一片苦心,云景他们出门的时候,他还想跟着出去,最后被戴夏一把拎了回来。   戴夏看着一脸迷茫的李项明,觉得依照这个人的反射弧,要是不把事情给他讲明白了,这个傻大个后面不知道还要破坏多少次云景他们的好事,遂凑在他耳边故作高深地问:“你知道电灯是怎么发明的吗?”   “不就是爱迪生发明的吗?我又不是小学生。”   李项明觉得自己被嘲讽了,他作为国安局的正式员工,从小就是学霸,各种考试和竞赛拿第二名的次数就没有超过一只手,这种小儿科的问题,怎么可能拦住他。   戴夏摇了摇手指:“不不,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电灯泡是爱迪生发明的不错,但是你知道是爱迪生与一对情侣去逛街,回家后才发明的电灯泡?”   “什么鬼?”对此李项明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理喻,不过他到底不傻,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李项明一脸惊恐地指了指门口:“你是说他们两……”   说完不等戴夏回答,李项明就急忙摇了摇头:“不是,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呢?”   要知道李项明和沈俞平常可是都生活在眼皮子地下的,他们白天一起在戴夏家的别墅呆着,偶尔超市有事也是一起过去帮忙的,晚上两人还住在同一间出租屋内,虽然不住一个房间,但是两人除了睡觉的时间,那可都是在一起的。   李项明仔细的回忆了一下,确定之前沈俞半点异常的都没有,看着也没和云景有多亲近,平常两人交流,也在正常的社交范围之内,并没有什么亲近之举。   现在戴夏告诉他两人在谈恋爱?这不是搞笑吗?   可是李项明觉得戴夏没必要用这种事情来骗他,所以他又仔细想了想,发现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沈俞确实反常地给云景夹了几次菜,当时他没有多想,这会儿细细想来倒是品出了几丝异样。   想明白后,李项明有些恍然:“不是,他们两什么时候谈的,就是去民国的那几天?”   戴夏不想和李项明说得那么详细的:“这个你就不用纠结了,你只要知道一点,打扰小情侣过二人世界会遭天谴就行了。”   李项明此时也后知后觉地想起自己刚才要跟着出门的举动有多不合时宜了,当即有些讪讪道:“我之前不是不知道吗。”   其实按照李项明的工作要求,他是应该立刻把这件事情报告上去的,毕竟云景谈了恋爱对于上面的人来说也是一件大事情,不过现在她的男朋友是他们自己人,那这件事情就没有那么急切了,回头可以让沈俞自己去汇报情况。   见李项明总算是明白了,戴夏也松了一口气,想着云景他们都出去约会了,她晚上也想躲一躲清闲:“得了,我也出去逛一逛,晚上就不做饭了,你自己解决吧。”   本来戴夏就不用负责大家的餐食,主要是为了照顾云景,现在云景都不在了,她也就不想这么劳累了。   对此李项明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了,他一个大男人,对吃得又没要求,到时候随便在出租屋下面的夜市吃点东西也就差不多了。   想着等到云景他们看完电影回来,时间估计也不早了,所以戴夏和李项明两人直接就原地解散了。   再说云景和沈俞,两人开着车直奔清县最热闹的商业街。   作为一个县城,清县的商业街虽然没有什么大牌入驻,但是各种实体店也不少,加上s市本来就是美食之都,商业街倒是不缺美食店。   云景嗜辣,加上在民国那几天吃得确实不够过瘾,所以刚一坐上车,就开始盘算着等会儿吃什么了。   以前云景一个人,想吃什么只用依照自己的口味来,这会儿谈了恋爱,再做决定的时候,总归是要问一问沈俞的想法的。   沈俞虽然是第一次谈恋爱,但是他勉强算是个知情识趣的,担心自己选得不合云景的口味,所以直接道:“你定吧,我吃什么都可以。”   可以说某人实在暗戳戳地表明自己不挑食,很好养活了。   云景也没多坚持,当即道:“那我们去吃火锅?”   之前在民国的时候,云景偶尔倒是能够避着李家人给自己加点餐,偶尔还能偷偷地给沈俞和吕蔓菁也塞点好吃的的,但是那会儿吃的都是她之前打包的一些比较简单的菜色,最多的就是卤味,火锅因为要涮着吃,她的储物戒指里是真的没有准备,这会儿她想着还真是有些馋了。   沈俞作为s市人,自然也是喜欢吃火锅的,所以两人到了商业街后,直奔火锅店。   以前云景一个人在清县住着,一个人吃火锅到底太麻烦了一点,速热火锅吃着一股塑料味,她也不喜欢,所以她想吃火锅只能去市里和江曦约,这会儿有了沈俞,倒是想吃就吃了。   而且沈俞作为男朋友还极其的靠谱,点菜的时候云景好多菜都想吃,又想着点太多两个人吃不完浪费,就想着只点几个自己爱吃的菜算了。   沈俞见她这么纠结,当即大手一挥道:“你想吃的都点,吃得完。”   不过就是十个八个菜罢了,沈俞觉得自己轻轻松松就能完成扫尾工作。   不得不说,有人兜底的感觉还真是挺爽的,有了沈俞这句话,云景也没多犹豫,大笔一挥,直接在菜单上唰唰勾了一大堆。   有了美体丹后,云景也不用刻意控制食量,在沈俞这个新鲜出炉的男朋友面前,她只纠结了两秒钟,就觉得还是要真实做自己,不能为了形象而委屈自己的肚子,所以这顿饭她吃得也是真的不少。   到最后沈俞这个‘善后’工也没派上多大用场,最后到电影院的时候云景还能要一大桶爆米花和两大杯可乐。   别问云景这么有钱为什么不要两桶爆米花,要的就是一起吃一桶爆米花,然后不经意间手碰手的那点小暧昧! 第136章 [VIP]   以前云景一直不明白, 为什么情侣约会都会选择看电影,但是事实证明,昏暗的电影院内, 肩膀挨着肩膀, 手臂贴着手臂的环境, 确实有助于增进小情侣间的关系。   至少对于云景和沈俞来说是这样。   两人今天才确定关系,相处起来总归是有些别扭的,一场电影看下来, 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跟着融洽了不少。   至少晚上回家的时候,两人在车里已经能够从为了不然气氛太过尴尬而尬聊变成能够笑着说一些趣事了。   主要还是沈俞说, 他的生活经历特别的丰富,所以他会挑着一些不是绝密的内容和云景闲聊,云景也会在空隙间穿插一些自己以前和其他世界的客人交易的事情。   总之小情侣的第一次约会, 进行得还算是不错。   把云景回家后,沈俞就开车回了出租屋,他已经在心里做了一整天的心理建设了,也是时候和上面报告自己和云景的恋爱事实了。   云景回到家里后,自然是少不了要和红娘戴夏说一说自己的约会情况了.   听云景说两人的进展顺利,戴夏表现得比当事人还要高兴。   见戴夏这个样子,云景就开始琢磨着要去趟市里了。   先前她和沈俞在民国待了好几天, 拜托戴夏帮着回了江曦的几条消息。   江曦工作那么忙,两人也不是每天都会聊很久, 所以倒是没让她发现异常。   不过之前两人就说过,要是对方找了男朋友, 一定要让对方帮着掌眼, 沈俞是云景自己看上的对象,自然是没有什么好挑剔的, 这次去市里,云景也只是想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好朋友认识一下。   和沈俞说这件事情的时候,云景心里还是有些揣揣的。   毕竟两人刚开始,现在就把沈俞介绍给她的朋友,她心里也担心他会不会不舒服。   云景主要是担心沈俞会觉得两人才刚开始,就见她的朋友,可能会觉得太早了一点。   说来也是奇怪,云景以前并不是个瞻前顾后的性子,但是她到底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在这段感情中,到底也免不了有些顾虑过多。   实际上对于云景的提议,沈俞根本就没有想过那么多,对于他来说,两人既然已经在一起了,那么把对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自然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事实上要不是云景的身份特殊,沈俞早在昨天两人确定身份的时候,就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了。   多年的军旅生涯,也代表着沈俞如今的朋友都和他一样是军人,就算是他们在部队不能随意离开,也能在微信里面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   要知道以往沈俞可没少收到战友的官宣‘炫耀’消息。   拜男人的好胜心所赐,在这件事情上,沈俞心里也免不了会生出一些炫耀欲,不过他心里也明白,依照云景的特殊性,并不适合让太多人知道她,所以只能作罢。   不过好在他们身边还有一个戴夏,昨天晚上她就在他们大队的群里透露了沈俞脱单的消息,当时就炸出了一大片人。   戴夏也是知道轻重的,只说沈俞脱单了,并没有告诉战友们女孩子的信息,所以这会儿大家都还对这件事情持怀疑的态度,纷纷替沈俞的女朋友可惜,觉得她大概是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小姑娘,才会眼瞎到被老狐狸的这一副皮相所迷惑。   沈俞没回复战友们这些隔着屏幕都冒着酸气的言论,只把这些话归咎为他们羡慕嫉妒恨。   云景这次去的是市里,和在小县城呆着不一样,所以戴夏和李项明也是要跟着的。   最后一行四人,整整齐齐齐齐的坐车去了市里。   别说云景在清县待久了觉得无聊,就连李项明他们,从清县到了市里,都有一种乡巴佬进城的兴奋感。   江曦这边想着云景也有一段时间都没有到市里来了,所以特意提前处理好了工作,空了整整一个周末出来。   虽然来之前云景就已经给江曦打过预防针,说自己有事情要告诉她,但是等到江曦见到沈俞的时候,脸上还是没忍住露出了震惊和诧异的神情:“好家伙,你这真是悄没声息地干了件大事。”   云景笑着摊手:“我也没办法,缘分到了挡不住。”   云景和江曦是真正的朋友,虽然她回到清县后两人见面的时间不多,但是平常微信是真的没少聊。   江曦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就只有云景一个朋友,刚工作又遇到了渣男,公司里难免有些关于她的风言风语,加上她的那个行业,平常同事之间抢客户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很难找到交心的朋友。   虽然江曦在感情上踩过坑后,这几年都对谈恋爱没兴趣了,但是这并不耽搁她看到云景脱单后,打心里替好友高兴。   内敛如江曦,面对沈俞的时候,自然说不出什么揶揄打趣的话,不过她十分郑重地给他敬了一杯酒,拜托他以后一定要对云景好。   沈俞自然是毫不犹豫地点答应了,年轻人凑在一起,玩乐的项目总归是不少的,加上云景也是好久才来一次市里,所以吃完饭就张罗着要去玩剧本杀。   这次云景是打定了主意,要在市里待到周一,她花了一个晚上,把这两天的行程都排得慢慢的。   为了在不然江曦怀疑的情况下,合理地保护云景,周六戴夏还演技十分好的和他们来了个偶遇。   至于李项明,因为江曦之前见过他,就只能脱队自己玩耍了。   戴夏和江曦对于云景和沈俞谈恋爱的事情都是乐见其成的,所以这两天大家一起活动的时候,她们也会主动给两人创造独处环境。   到底是互通过心意的小年轻,一个周末玩下来,两人之间的感情就升温不少了。   周一江曦上班去之后,云景他们也没有急着清县,她把之前沈俞用过的储物戒指交给了他,让他开车去几家她很喜欢,但是又没有开通外卖业务的餐馆打包饭菜,能打包多少就买多少,回头想吃了直接从储物戒指里面拿出来就行。   沈俞就一个人,又不能到一家店里就把人家备的食材全都包圆了,最后把云景列出来的所有店都跑了一遍,最后打包了一大堆食物。   看着在储物戒指里面堆着的大堆小堆的食物,回到清县的第一时间,沈俞就去批发市场买了一车钢材回来,自己动手焊了一堆架子。   架子弄好后往储物戒指里面一放,回头再把所有打包回来的饭菜分门别类放在架子上,凉菜一个架子,热菜一个架子,不但看着整齐多了,云景找东西吃的时候也不用到处乱翻了。   对于云景这种平常自己的房间都收拾不整齐的人来说,有了沈俞这个收纳小帮手后,确实省心了很多。   之前云景没有想过,等到她和沈俞在一起两三个月后,她就开始琢磨着要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家里人了。   沈俞没有亲人了,这一步倒是可以省略了,云景的父母和哥哥都在,自然是略不过这一步的。   云景都二十三了,早就不算早恋了,所以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好顾虑的,她和父母视频通话的时候,直接就把沈俞拉入镜介绍了。   原本云景以为父母这么开明,对于自己恋爱这件事情,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反应,然而云初和湛云霄听说自家白菜被猪拱了后,当即就收拾东西决定回国。   这一下子压力就来到沈俞身上了,毕竟云景的父母不管是云景把木门上交给国家的时候,还是纪乔乔怀孕的时候,都没说过要回过,现在就因为他们两人的时间,两人就立马要回过了,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打算漂洋过海来收拾他。   不过云初他们的动作到底是慢了一些,在他们回国之前,带着妻子回来产检的湛元晨先好好地‘关爱’了沈俞一番。   湛元晨自诩是体面人,自然是不会特意为难沈俞,他最多就是从储物戒指里面把云景之前给他的激光枪拿了出来,然后就坐在沈俞身边,似笑非笑地用手帕擦了两个小时的木仓罢了。   反正家里的这个实力摆在这里,以后沈俞要是想做什么对不起云景的事情,最好是先掂量掂量自己到底能不能扛得住这激光枪。   担心把沈俞吓着了,湛元晨都没说自家妹妹手里还有离子炮——一炮下去能把人轰得连渣渣都不剩。   对于湛元晨这些明里暗里的震慑,沈俞并没有放在身上,他和云景好好地谈着恋爱,真是一点二心都没有,他问心无愧,自然是没在怕的。 第137章 [VIP]   这个春天, 有的人开始了甜甜的恋爱,而有的人,却不得不得苦逼地开始种地。   小可怜戈月, 靠着云景的帮助, 在兽人世界面前获得了一个兽神眷顾者的头衔, 靠着这个名头,总算是在自己那三百多人的小部落里坐稳了首领的位置,并且有了说一不二的话语权。   刚收留坚牙他们的时候, 戈月是没有晚上睡觉都不敢太死,生怕对方会仗着人多偷袭自己取而代之。   白虎兽人战力再高, 也抵不过人还战术不是。   不过一个冬天过去了,褐鼠兽人们都没有任何异动,一直老老实实地窝在山洞里面。   一下子多了三百多张吃饭的嘴, 饶是存粮富裕如戈月,也深感压力。   大吃大喝肯定是不行了,戈月花了一天时间出来规划明年开春要种植的作物,把需要的用到的种子多留出三分之一应急后,剩下的粮食才是他们部落这个冬天可以消耗的数量。   虽然褐鼠兽人很好养活,地里捡回来的红薯藤和土豆藤他们也可以,但是这些藤蔓秋天的时候戈月他们没有想过要晒干储藏, 被雪水浸泡过后,腐烂得很快。   那一大堆藤蔓, 褐鼠兽人们吃了将近十天,才算是赶在腐烂之前消灭了它们。   剩下的就是戈月他们之前储存的土豆红薯和萝卜了。   因为之前戈月拿了不少的青菜给云景和索兰德, 所以现在地窖里面的存货也不多。   好在褐鼠兽人们也知道自己人多, 新首领手里的食物肯定不够,所以他们每一顿吃东西的时候都十分的克制。   原本戈月给褐鼠兽人们定得的是一人两顿, 成年兽人一顿半根萝卜,或者两颗土豆,又或者一颗红薯。   其中半根萝卜自然是比其他两样体积要大,但是因为水分大,饱腹感并不强,不过因为萝卜比不上红薯和土豆耐放,所以被戈月率先拿了出来。   因为山洞下面的那片平原土地肥沃,所以秋天的时候戈月他们的萝卜获得了大丰收,不过因为种得少,那些原本他们甩开腮帮子吃的萝卜,眼下却是不够用了。   哪怕坚牙天气冷了之后,坚牙他们主动提出要节省口粮,把每日两餐变成了一餐,每个人一天都只吃半根萝卜。   半根萝卜对于一个成年兽人来说肯定是不够的,倒是那些未成年的小褐鼠,一根萝卜足够他们一整天都维持着三四分饱的状态了。   食物不够,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对于坚牙他们来说,饥饿是最容易忍受的东西,每天的半根萝卜,加上山洞里的积雪,足够维持着他们的身体机能,不让他们饿死了。   戈月盘算完自己手里的存粮后,也默许了坚牙他们一日一餐的行为。   一日一餐,总不粮食消耗完后饿死人好。   原始世界的冬天实在是太漫长了,但是对于坚牙来说,这是他过得最安心的一个寒冬。   每天睁开眼就能在首领那里领到粮食,山洞口还有燃烧着的炭火,首领还给了他们两个铁锅,锅里装满雪架在炭堆上,随时都有热水喝。   加上首领之前给的那一堆兽皮,坚牙和他的族人,第一次在冬日里没遭到寒冷的侵袭。   一个冬天下来,褐鼠兽部落只死了三个老人和两个孩子,老人是之前迁徙的时候受了伤,身体一直不好,实在是没有办法,孩子是因为受了凉发热,没熬过来。   事实上这个冬天发热的褐鼠兽人不止这么两个,但是他们首领那里有兽神赐下的神药,有的兽人吃了就好了,这两个孩子是吃了药也没用。   对于两个孩子的逝去,只有戈月一个人觉得惋惜,其他兽人都已经习惯了,毕竟原始世界连基本的医疗知识都没有,生了病只能等死,戈月他们以前的白虎部落倒是有祭司,简单地认识几种草药,能够给受伤不那么严重的兽人战士止止血,高热也能治,不过那都是碰运气的,十个发热病人能够治好四个就算是运气好了。   也不知道到底是草药的作用还是兽人本来就体质强悍,扛过了感冒。   不过现代的感冒药也不是对所有的兽人都有用,那两小兽人不知道是不是药量不够还是药物不起作用,反正是没救过来。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戈月手里拿着药,却摸不准依照兽人的身体,该不该加大剂量,只能按照药物说明那样给病人服药,如此一来,大部分的病人倒是治好了,那些身体偏弱了,就没有办法了。   冬日的最后一个月,戈月手里的存粮除了面粉的白米之外,已经全部消耗完毕了。   外面的积雪还一点都没有要化的迹象,她没有办法,只能拿着面粉和小麦教坚牙他们熬粥、摊饼。   作为主食,面粉和大米自然比蔬菜、肉干要扛饿,戈月控制着,每天给坚牙一袋十斤的大米或者面粉,三百多个人,这么一点食物,还是那句话,要吃饱肯定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勉强不被饿死罢了。   坚牙的妻子红是个头脑灵活的人,她无师自通地在煮粥的时候放很多的水,每天四五锅能够当镜子照的稀粥喝下肚,倒也勉强能混个水饱。   在戈月储物戒指里面的米面都只剩三分之一的时候,雪——总算是化了。   虽然外面还是很冷,但是总归是没再刮能够把人吹飞的大风了。   戈月第一次计划这么多人的种植,自然是得早早安排。   等到地上的学都化得差不多的时候,部落里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植物的生命力是很惊人的,只要学一化,之前深埋地里的那些草根和草籽就能第一时间感知到,并且立刻释放自己储存了一整个冬天的力量,重新生根发芽。   坚牙估摸着再有个十来天,他们就能够在土层下面找到能够吃的食物了。   不过在褐鼠兽人们去寻找食物之前,戈月已经开始着手给他们安排种植任务了。   戈月手里的锄头和钉耙,作为这个世界拿着大堆物资都换不来的宝贝,属于部落的重要资产,自然不是谁都能够拥有的,只有身体最强壮的成年兽人能够得到,其中因为男性兽人力气更大,戈月自然都发给了他们。   江和花他们自然也是要跟着种地的,有他们在一旁看着,戈月也不怕坚牙他们暴力使用农具,造成农具磨损了。   雪虽然化完了,但是冻了一个冬天的地面显然是没有那么好对付的,戈月现在只是先让江他们把以后的种植区大概划分一下,排水的沟也先挖出来,至于翻地育种什么的,还得等天气暖和一点才能做。   戈月也没让其他不翻地的褐鼠兽人闲着,她手里的农具数量不够,石刀、石锄头什么的虽然用着效率不高,但是也得准备着,空着的人被她安排着去打磨石块了。   坚牙他们这些被戈月发了农具的褐鼠兽人,手里摸着轻巧又锋利的锄头,打心里觉得荣幸,觉得自己是得首领看重,才能有幸使用兽神赏赐的工具。   抱着绝对不能让首领失望的念头,坚牙他们把手里的锄头抡得飞起,只用了半个月,就把山脚那片平原全都按照戈月的要求开好了沟。   翻地的时候坚牙他们发现地底已经有草发芽了,饿了一个冬天的褐鼠兽人自然不会放过这能进口的食物,所有的草根都被那些没有力气打磨石块的小兽人捡了起来,回头拿到河边洗一洗,就能吃了。   对此戈月倒是没有多说什么,草根捡的干净也是件好事,回头庄稼长出来了,除草就没那么费劲了。   春日的第一个艳阳天,戈月带着花和几个手巧的褐鼠女兽人,在翻得松软的一片空地上撒上了菜种。   萝卜和白菜,都是好种好养活的蔬菜,种出来给褐鼠兽人们吃口新鲜的,至于辣椒茄子豆角之类的,还得等天气再暖和一点才能播种。   除了这些蔬菜外,戈月最先种下的是小麦,在现代小麦是耐寒的,很多地区秋天的时候就开始种小麦了,但是因为原始世界的冬天太长太冷,她没敢尝试,而是等到雪化干净了才敢种。   身处的世界不一样,戈月也没办法按照农时播种了,好在撒到地里的小麦,绝大部分都冒出了小嫩芽。   小麦种到地里后,戈月才知道飞在天空中的那些鸟有多烦人。   虽然因为寒冷大部分的鸟都迁徙了,但是也有一些躲在窝里饿了一个冬天的鸟,那些鸟儿对着戈月他们撒道地里的‘自助餐’显然是无法拒绝的。   每一只鸟盘旋着落到地上,都会调走一颗小麦种子,别说是戈月了,就连坚牙他们看着都心疼。   首领可是说了,这地里的一颗种子,以后成熟了就是小小把他们冬天摊饼的小麦。   戈月他们拢共种了进一百亩的小麦,光是种子,就用了三四千斤。   三四千斤麦种看起来不少,但是真要放着让这些鸟吃,也就是一两天的事情。   这自然是不行的,最后部落里所有手里没有石块打磨的老人和小孩都出动了,一人手里拿根树杈子,每天就守在地里,看到鸟儿飞下来就赶,运气好一天还能打下几只鸟来开开荤。   就这么严防死守着,总算是等到地里的小麦发芽了,那嫩芽长到半块指甲盖那么长的时候,鸟儿就不爱吃了,大家也就能松口气了。   不过那只是对于小孩子来说,部落里的其他人又马不停蹄地开始翻地、开沟了。   戈月之前留了种的稻谷、红薯、土豆,都还得赶紧种到地里。 第138章 [VIP]   因为兽人没有储存的习惯, 所以戈月原本以为让他们种地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毕竟种地和打猎不一样,付出的行动往往要三四个月后才能得到收获,中间的过程太长了, 对于没有种过地的兽人来说, 应该很难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   也是戈月低估了自己如今的影响力, 正式大规模种植之前,她为了给大家打气,特意在山洞脚下还没有开垦的空地上进行了动员大会。   主要就是给大家详细说了一下自己接下来计划要种的粮食种类, 之后大家需要干的农活,以及这些粮食只要能够成功种植出来, 绝对够他们这个三百多人的部落吃上大半年。   褐鼠兽人一点都没有怀疑过首领这话的真实性,实际上自从戈月在寒冬中收留下来他们,并且提供了他们一整个冬天的食物后, 他们已经打从心里服从她的领导了。   就算是戈月不告诉他们这些粮食的重要性,他们也会毫无二心地完成她下达的任务。   等到正式开始种地的时候,戈月才发现兽人也很勤劳,因为人多,所以戈月也很贪心,整个平原大概有几千亩的地可以开荒,这是戈月在不熟悉的世界第一次种地。   处于第一次种地存在试错的可能性, 所以戈月也没有把步子迈得太大,一百亩小麦是他们的基本粮食, 后期她还预计在靠近河边的地方开上五六十亩的水田种水稻。   靠近水源,灌溉方便, 要知道水稻的生长前期是万万缺不了水的。   除此之外, 玉米和红薯土豆戈月也是要大范围种植的。   这个三种高产作物里,玉米和红薯是不用愁的, 红薯种上一片,剪下藤蔓就能扦插,种上一百多亩完全不是问题。   玉米种子戈月的储物戒指里面也还有很多,毫不夸张的说,只要能够打理得过来,种上三四百亩都不是问题。   唯有土豆,因为存货本来就不多,冬天的时候还消耗了一些,如今剩下的种薯只够种三、四十亩地的。   好在戈月手里的粮种种类多,土豆少种一些也没什么的,大不了等这一季的土豆收上来了之后,秋天的时候再多种一些就是了。   要种的粮食种类这么多,合理的分工也是一个大问题,因为水稻生长周期长,所以戈月先让江他们扛着锄头去河边开水田了。   这水田也不适宜离河道太近,太近了雨水一多,容易被淹,最后戈月看过了以后,决定在离河道十米的地方开沟囤田。   因为是平原,所以戈月要求每一块田都要工整,四四方方的最好,方便回头种植和收获水稻。   第一块水田开垦好后,戈月就开始育种了,这些事情只有她自己亲力亲为,其他人不懂,也帮不上忙。   这是戈月第一次亲手育种,一切只能按照种植书上进行,加上她自己早年间从爷爷奶奶那里学来的经验。   先在田里把水稻着床的地方以一米左右的宽度铺高,保证略微比水面高出一点点,然后再把水稻种均匀地洒在稻床上,反正得保证稻种发芽的时候不能缺少水分,但是又不能整颗种子都泡在水里。   稻种洒下后还得时不时地查看,田里的水量一多,就得赶紧排水,不能让稻子被水泡了。   最重要的还得是保暖,在现代有薄膜,只用在稻床两边用竹条撑起来,然后铺上薄膜就行了。   戈月手里没有那么多薄膜,就只能想其他的办法,比如用树枝撑在稻床两边,然后在上面铺干草。   雪化后,平原上除了生机勃勃的嫩草外,还有去年秋天枯萎的干草,部落里的老人和小孩会在开荒队前面,用镰刀把这些干草割掉,方便开荒队的人后面翻土。   这些干草戈月也没有浪费,全都拿去给稻田保暖了,虽然保暖效果没有塑料薄膜好,但她育种的时候天气也没有特别冷,所以应该也够用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戈月主要负责的就是稻田,红薯和土豆江他们去年秋天跟着种过,知道怎么弄,就不用戈月操心了,   唯有这玉米,需要戈月稍微费一点心。   戈月用的还是土办法,让部落里的老人和小孩都坐在地里,搓玉米窝子。   用泥巴搓个小孩拳头那么大的泥巴团子,然后在表面按下一个浅坑,把玉米种子扔进去,再在表面覆上一层混了草木灰的松散泥土。   用这种办法育苗的玉米,回头种植的时候只用连带着玉米窝子移栽在地里就行了,因为不经过拔苗,不会损伤幼苗根系,所以成活率更高,唯一不好的就是比起直接在地里撒种的办法来,工序上要复杂很多。   不过戈月现在并不却人手,部落里的人也极其的勤劳,那些有时候她没有安排到的兽人,不用人说,都会自己变成褐鼠原型,去地里刨地,刨过的地开垦起来更加松软,绝对不是无用功。   春风一吹,万物复苏,不止是平原,就连远处的森林里,一下子都多了很多褐鼠兽人能吃的食物。   大家种地的时候,戈月也分编了采集队,主要就是部落里那些老人和小孩,让他们每天都拖着编织袋去森林外围采集他们要吃的食物。   不用够他们所有人吃,要是不够,开垦队这边偶尔也能有收获,再加上戈月这边还时不时地拿点食物出来,也够他们吃了。   至于营养搭配,江带着人去森林里挖了几个大陷阱,采集队隔两天去看一下,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毕竟春天森林里那些饿了一个冬天的动物们也开始活动了,有的是因为垂涎陷阱上铺着的嫩草叶而上当的猎物。   不用为口粮犯愁了后,部落里的人种起地来就更加卖力了,只用了不到半个月,就把戈月给的所有种子都种到了地里,完了还开了近一千亩的田地出来。   当然了,后续还有很多工作,栽秧、扦插红薯苗,移植玉米苗,不过这些事情至少都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现在部落里的人暂时是忙完一程,可以稍微歇口气了。   只有戈月,神经一直都紧绷着,毕竟她作为部落里掌握着大家前进方向的人,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   部落的种植大计走上正规后,戈月就开始盘算着养殖的事情了。   这段时间采集队偶尔也能在陷阱里面抓到还活着的幼兽,但是因为数量不多,部落里也没有存储太多的干草饲料,所以戈月就没有提养殖的事情。   既然未来一段时间大家手头都没有事做了了,那也别闲着了,都去森林里砍树伐木,然后拖着木材去后面的山谷里面建养殖场吧,等到红薯藤长出来了,就不愁没有东西喂了。   到时候让部落里的人去森林里抓一批食草的动物幼兽回来,养到秋天,那不个个都膘肥体壮,回头杀了,正好熏成腊肉作为过冬的肉食。   而且戈月的计划还很多,首先就是建房子,她可不想一辈子都住在山洞里面。   还得安排人去找盐,不管是井盐还是海盐,他们总得先找到一样,不然就她从云景那里换来的盐,最多再熏上两年的腊肉,就不剩下什么了,坐吃山空总归是不行的。   要是还有多的人手,戈月还想试着建个土窑烧制陶器,还想找人出去寻找铁矿。   总之需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戈月也没指望着自己一两年就能做到这些事情,按照她的预想,这是她第一个五年计划里面需要做到的所有事情。   领导者目标清楚,对于下面的人来说,就要轻松许多了,他们只用按照戈月的指示做事就行了,不需要自己动脑子。   兽人不爱动脑,这件事情戈月早就知道了,不过看着部落里这些人如此乐颠颠地按照自己的指示做事,而她每天都写计划写到半夜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有些不平衡的。,   人多力量大,戈月在山谷里面划了一大片空地种甘蔗,剩下的空地都让坚牙他们钉上了一米五高的树干做围栏。   关于养殖的种类,戈月自己先列了十种出来,专门养来吃肉的长腿兽和吼吼兽,外表像牛实际上比牛大一倍的长毛兽,反正都是一些兽人世界公认的肉质鲜美的动物。   按照它们的生长习性,戈月还特意改了圈养他们的地方,比如长腿兽擅长打洞,所以它们的圈要在地面上铺上石板,长毛兽体型硕大,它们的圈要用大树的树干在地面上至少埋上半米深,免得它们发狂把圈撞烂。   其实大部分的食草动物性格都温顺,到时候只要能够保证它们有足够的食物吃,它们也不一定会躁动。   要想营养均衡,只有肉肯定是不行的,蛋也得有,这个世界也有不少产蛋的禽类,以前白虎部落就爱吃一种长脖鸟的蛋,那种鸟长得和鸵鸟差不多,但是又没有鸵鸟那么大,也不会飞,一颗蛋就有成年兽人脑袋那么大,戈月想着回头养上一群,也差不多够部落里的人吃了。   不过长脖鸟不太好抓,要想养一群,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回头让采集队的人多注意一下,看能不能多捡一点长脖鸟的蛋回来自己孵化。   还有一种像大雁的飞鸟,蛋也能吃,回头或许也可以试着养一养。   总之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部落里刚忙碌过的人,只短短地休息了一天,又被戈月指使得团团转了。   不过大家并不讨厌这种忙碌就是了。 第139章 [VIP]   其实兽人也不是真的喜欢浑浑噩噩的生活, 那种过一天算一天的日子,他们不想过,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改变, 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 他们也就只能麻木着继续过。   现在有了戈月, 坚牙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还能这样生活,他们现在种植的粮食,可以作为冬日的存粮, 他们现在做的越多,冬天的存粮就越多, 只要他们现在肯干,就不用为今年冬日的粮食犯愁。   真要说起来,以前也不是没有兽人想过要储存食物吗, 只不过现在兽人根本就没有食物加工的概念,秋天采集到的食物想要存到冬天都很难,就更加别说炎热的夏天了。   戈月种的这些庄稼就不一样了,除了土豆红薯这些天气太高容易发芽的粮食外,剩下的都是耐放的,红薯和土豆回头收上来了后,留的种就放在她的储物戒指里面, 绝对不会发芽,剩下的大家就放开肚子吃。   考虑到这个世界的夏天实在是炎热, 等到红薯和玉米移栽完后,戈月还在剩下的空地上种上了西瓜和甜瓜。   到时候哪怕在原始世界, 戈月和部落里的人, 也能在炎热的夏天吃上一口西瓜了。   等到部落里的人把所有的秧苗都栽好后,天气总算是热了起来, 兽皮已经穿不住了。   这要是以前,天气一热,坚牙他们直接光着身子就行了,但是现在不行了,戈月不喜欢部落里的人光着身子到处晃,为此她把云景给的布料拿了几十匹出来给大家做衣服。   这个时候也不能要求版型了,男人一水的大裤衩,女人就是长的吊带裙子,版型一定要宽松。   一人先做上两件,换着穿,女的还好,戈月实在是受不了一群男人在自己面前遛鸟,虽说这种场面她以前也不是没见过,但是现在既然有条件了,她就没必要委屈自己的眼睛长针眼了。   不过云景给的那些衣物和布料他们一家人穿肯定是一辈子都穿不完的,但是要是加上部落的这三百多号人,那肯定是不够的,所以棉花还得种,麻也得找。   戈月把部落里所以的人都召集到了一起,把云景给的资料里面大|麻、亚麻、苎麻、苘麻的图片都给他们看过后,让他们在外面采集和狩猎时多多地注意,要是见到这几种植物,全都不能放过,通通都给她带回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可以吃的野菜和常见的野生食物植株,戈月都给大家认了认。   担心部落里的人找到相似的植物乱吃中毒,戈月还特意叮嘱了,找到后一定不能吃,先拿回来让她辨认,等她确定没毒后,才能吃。   农忙过后,地里就只有除草和施肥了,这些事情用不着多少人,所以部落里大部分人都被戈月放了出去,男人去打猎,主要是抓活的,女人和小孩就是采集能吃的嫩芽嫩叶,以及寻找长毛兽或者其他的蛋类,老人就在山洞里打磨石器。   春天森林里物资丰富,大家回来的时候都不会空手而归,光是长脖鸟的蛋就找了三百多颗回来。   这些蛋戈月全都放在了山洞里面,底下铺上一层厚厚地干草,再在蛋上铺上干草和棉被,末了再在山洞里面燃上一堆炭。   这些炭是去年冬天剩下的,不是整根的炭,而是烧剩下的短炭,这会儿用来孵蛋也不浪费。   有了整日不断的炭火加持后,密封好的山洞里的温度十分轻易地就到了三十度,勉强能算得上是个孵化箱了。   条件有限,可能是温度还不够,最后这三百多颗蛋,只有一百二十几颗孵化成功,成功率远不到一半。   部落的人对于养殖还是十分陌生的,不过女人们按照戈月说的,用嫩叶混着土里挖出来的蚯蚓,碾碎了喂这些幼鸟,最后倒是基本都喂活了,只损耗了几只幼鸟。   这长脖鸟长得是真的快,半个月就换掉了薄薄地绒毛,吃食也从糊糊变成了嫩叶。   戈月让人把这些长脖鸟从山洞挪到了山谷里面,这半个月里,山谷里面陆陆续续多了不少的居民,都是男人们从森林里抓回来的幼兽,七七八八加起来也有一百多只了,其中最难抓的长毛兽都有七只了。   因为山谷里面养了不少的动物,为了保护部落里的这些储备口粮,戈月又安排了十个成年兽人,让他们轮换着住在山谷守着这些动物,主要是预防一些饿过头的动物摸到山谷里面来嚯嚯他们部落的养殖场。   等到最开始种下去的蔬菜能够收获的时候,由部落里的人一手养大的长脖鸟已经开始下蛋了。   因为戈月后面云景又孵了两次,现在长脖鸟已经差不多快五百只了,除了特别能生的长腿兽外,部落里现在养得最多的就是长脖鸟了。   因为现在天气已经热了,所以戈月也没想过扩大长脖鸟的养殖数量,所以捡回来的鸟蛋,都被她用来给部落里的人加餐了。   对于部落里的人来说,他们现在的日子简直是太好了,不但有肉有蛋吃,还有他们自己种出来的鲜甜蔬菜能吃。   作为吃遍了森林里大部分植物的褐鼠兽人来说,他们吃过味道最好的食物,那绝对是他们自己种出来的白菜,脆嫩鲜甜又可口的白菜,哪怕是部落里的那些小亚兽,一口气都能啃完一整颗。   因为褐鼠兽人们爱吃,最后戈月不得不留下了三分一的白菜结种子,准备等到秋天的时候再扩大种子范围,反正这片平原空地还有很多,再多种几百亩白菜都没有问题。   原始世界的春天就三个多月,夏天很快就来了,田里的水稻已经被稻穗压完了腰,小麦叶子也已经黄了。   因为开春是云景是赶着时间把所有的庄稼都种到了地里,这会儿她也就面临了一个大难题。   所有的庄稼,陆陆续续地都能收获了   最开始成熟的是水稻,收货前戈月特意去了稻田一趟,确定稻米都已经长饱满了后,她回到山洞就清点镰刀。   戈月手里的镰刀肯定是不够部落里的人人手一把的。   经过几个月的观察,戈月心里也有了一个小本子,她把镰刀分给了部落里手脚最利落的那批人,剩下的人就用春天打磨出来的石刀,加上运输稻穗和翻晒稻穗,给大家烧水做饭的人,倒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作为部落的首领,加上又是小孩子,在这种时候,戈月也是能够享受一些优待的,至少她不用像去年秋天那样,跟着在地里干活了 ,她可以去西瓜地里挑一个早熟的西瓜,然后窝在山洞外坚牙他们帮她做的木凳上面,监督大家干活。   部落里的人对于首领的这个点小享受,自然是不会有任何的不满,事实上正因为有戈月这么一个首领,这半年他们才能过这种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等到田里的水稻都收回来晒干后,戈月让部落里的人先把这些水稻堆到了山洞里面。   按理说水稻晒干后还要脱壳,不过玉米马上就要收获了,眼下没有时间去做这种事情,等到大家忙完了再慢慢来做吧。   戈月第一次种水稻,因为是杂交水稻的稻种,哪怕缺少一些肥料,但是因为土地本来就肥沃,所以亩产差不多也有近八百斤。   虽然这么说可能有些凡尔赛,但是粮食一多,烦恼也就来了。   部落里原本的几个山洞,就算是全都空出来,也不够放这些稻谷了。   以前坚牙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能因为粮食太多而烦恼。   但是现在戈月他们却是面对着这么一个难题,等着储存的粮食实在是太多了,就算是他们把整座大山都掏空,可能都不够储存这些粮食的。   所以在收玉米之前,戈月只能紧急调派人手,在山洞下面开辟块空地出来,搬石块平地防潮,然后再砍树建粮仓。   建粮仓和建房子其实工序都差不多,对于坚牙他们来说都很陌生,不过戈月一直想建房子,早就在着手准备了,一整个春天,部落里存下来不少的石块和干树干,这会儿倒是都能派上用场。   粮仓最重要的就是防潮,戈月先在地面上铺上一层草木灰,然后才用厚木板铺地。   一整个工程干下来,最麻烦的就是把树木切割成木板,哪怕有锯子和刨子等工具,这项工作做起来也实属不易。   每到这种时候戈月就很怀念现代的工业,要是在现代,把这些木材往木材加工厂一送,马上就能变成合用的木板,哪用这么吃力。   好在部落里的人不怕吃苦,花了一些时间,三十几个男人还是把要用的木板做了出来。   在这中间,部落里其他人也没有闲着,拖着编织袋,把地里的玉米全都收了回来,挂在山洞外的空地上。   讲究一点的,等到玉米晒干后,还得把玉米脱粒,戈月小的时候夏天总是和奶奶一人守着一根长凳腿,在凳子腿上套上解放鞋,然后用鞋底把玉米粒一颗一颗的擦下来。   然而和水稻一样,戈月现在是顾不上给这些玉米脱粒了,这一下子又过去半个月了,地里的小麦也要收获了,地里的红薯和土豆藤也都干枯了,都得赶紧收回来,不然气温一高,马上就又要发芽了。   最后为了装下这些源源不断的粮食,坚牙他们直接在山脚下一口气建了二十个大粮仓,加上戈月的储物戒指,才总算是把这些粮食全部装完。   虽然这是坚牙他们当农民的第一年,但是看着粮仓里面堆得满满的粮食,他们还是感受到了老农民看着满仓粮食的那种喜悦。   粮食进仓后,之前种下去的西瓜和甜瓜也都大量成熟了,地里的农活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在炎热的夏日里面,戈月总算是能够带着部落里的人,一人抱着半个西瓜,慢慢地歇一口气了。   当然了,这西瓜种子是不能浪费的,都得收起来,回头晒干了交给戈月保存。   之前不管是水稻还是小麦和玉米,戈月都特意让人把长得最高,最饱满的植株留了下来单独存放,这都是秋天要用的种子,品质虽然赶不上现代的良种,但是产量多少也能高一点。   不过今年春天种下的粮食迎来的大丰收,今年秋天戈月他们就算是少种一半的粮食,也足够他们部落里的人和新出生的小崽子们饱足地吃一整个冬天了。   不愁粮食吃了后,戈月就开始琢磨着要安排人出去寻找盐了,毕竟秋天存储肉食少不了要用到大量的盐。 第140章 [VIP]   现在天气这么热, 出去寻盐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大部分的兽人都是不怕辛苦的,加上部落里的庄稼刚迎来的大丰收,现在部落里上上下下的兽人都正处于对戈月十分崇信的状态。   等戈月说完这寻盐队能否成功带着盐回部落, 意味着今年冬天大家是否能够制作出足够多的美味腊肉, 那大家对这次的寻盐之行就更加势在必得了。   反正现在农忙已经告一段落了, 后面的一整个夏天,部落里所有人的工作就是一些简单的手头工作,比如给小麦和稻谷脱壳, 玉米脱粒。   除此之外森林里各种野菜野果蘑菇正是最不缺的,狩猎队和采集队还是会照常运作, 所以在食物的消耗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今年夏初收获上来的粮食,绝大部分都能够留到冬天。   等到秋天再在平原上种上一茬粮食, 那部落里面才真是粮食多得都吃不完了。   其实去年戈月他们的粮食就已经多得吃不完了,只是因为收留了三百多个计划之外的兽人,才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等到今年秋天种下的粮食收获了,到冬天别说是再收留三百多个兽人了,就是再收留上一千多个兽人,那也是一点都没有问题的,当然了, 戈月应该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够源源不断的扩大部落的规模。   不过就部落现在的三四百号人, 也足够戈月使唤了。   今天夏天戈月就计划着先建土窑和房子,最重要的就是房子了, 戈月也没想着一个夏天就能够建好足够整个部落人居住的房屋数量, 毕竟抛开寻盐队和狩猎、采集队后,部落里面能做事的人也不多, 总之慢慢来吧。   寻盐队十分的重要,所以戈月准备让坚牙作为队长带队出行,然而让戈月没有想到的是,溪竟然提出要加入寻盐小队。   要知道作为首领的哥哥,溪在部落里面也是能够享受很多优待的,别的不说,就说他们一家吃的食物,那都是花单独做的,每天采集队和狩猎队弄回来的食物,那都是让她先选最嫩味道最好的。   再比如之前吃的西瓜,因为数量不算特别多,部落里其他人都每个人加起来都没吃到两个,戈月却收了一大堆西瓜放在储物戒指里面慢慢吃。   对此戈月并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她是首领,这些西瓜也是用她拿出来的种子种出来的,她多吃一点有什么不对的,她可不是那种大公无私的人,觉得自己首领就应该舍弃小我为大我。   她之前之所以收留这些褐鼠兽人,就是想让自己轻松一点,而不是给他们当牛做马的,她一天天的为了部落这么操劳,可不是为了多吃几个西瓜还要瞻前顾后好半天的。   当天晚上戈月找到溪好好地聊了聊,他知道妹妹十分期待寻盐队这次能够有所收获,加上他也想出去长长见识,所以才会做此决定。   确定溪不是一时冲动上头,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决定的后,戈月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在给寻盐队准备好出行所要用到的锅碗瓢盆和干粮调料后,又从储物戒指里面把自己收到后一直当底牌留着的激光枪拿了出来。   在这个世界,戈月就这么一个哥哥,对方一直都处处为她着想,这种时候,自然不是藏私的时候。   戈月抽了半天世界出来,带着溪去了养殖场背后没人的地方,对着山壁教他使用激光枪。   “你们在外面行走,肯定会有危急的时候,到时候你就用这激光枪防身,一颗能源石能够开很多木仓,只要不是遇到兽潮,肯定能够应付,等会儿我让母亲把那枚空间钮交给你,里面我会装上粮食,回头你放好,能不用就不用,也别和坚牙他们说,这可是保命的东西。”   虽然戈月这个身体还小,但是她的灵魂是成年人,这会儿溪要出远门了,她心中担忧,也就不由得多啰嗦了一点。   空间钮空间虽然比不上戈月手里的储物戒指大,但是对于溪他们这十人一队的寻盐队来说肯定是足够用了,戈月不但在储物戒指里面给他们装了足够十个人一个月吃的粮食,还装了一些衣服和药品,这些药的功能溪之前就记住了,到时候需要用到的时候也不至于抓瞎。   除此之外就是打火机,锅碗瓢盆这些,之前湛元晨留下来几顶的帐篷,也被戈月塞给了坚牙,回头他们要是在野外没有找到栖身的山洞,就可以用帐篷应急,兽人个子大,两三个人住一顶帐篷肯定会挤,但是怎么也比露宿荒野要强得多。   吃的用的都准备好了后,溪和坚牙就带着寻盐小队出发了,溪到底年纪小,所以出门在外,戈月让他听坚牙安排。   戈月和寻盐小队的家人送着他们走出平原,一路朝南走。   至于为什么是朝南走,则是因为戈月觉得反正是漫无目的的寻找,还不如往南走,这个世界的南方也更暖和,秋天飞鸟也是往南飞,所以南方指不定也有海,到时候就算是找不到井盐、岩盐,也还有海盐。   为防万一,戈月不但把晒盐的办法告诉了寻盐小队,还给了他们一本植物大全,让他们一路上也注意一下周围生长的植物,要是有能够用得上的,到时候也顺便带点回来,丰富一下部落里的物产种类。   溪他们这一行人离开平原之后,一路向南,中间有多艰苦先不提,留在平原上的人日子也没用多轻松。   当然了,红他们觉得是大家飘了,前些年日子多苦啊,现在不过是给稻谷脱脱壳,怎么就叫累了。   事实上是真的累,兽人不擅长精细活,叫他们狩猎也只会迎头莽着冲,现在要让他们守着臼舂米,那真是难为他们了。   辛苦倒是其次,控制不住手上的力道才是最恼火,大部分的兽人手上力道一重,臼里的稻谷都碎成了小颗粒。   部落里的老老少少尝试了一两天,才开始有人能够顺利的舂出稍微完整一点的米粒。   至于被舂碎的稻谷,那也没有被浪费到,戈月让人收了起来,加上白砂糖蒸成了米糕,香甜软糯的米糕,很得大家的喜欢。   小孩子力气小,既没办法舂米,也没办法推磨磨面,被戈月安排着去给玉米脱粒了。   到底是褐鼠兽人,变成兽形爪子特别的锋利,直接就能把指甲当小刀用了,要吃的玉米也不怕破坏胚芽,他们抱着玉米穗用指甲一推,一条玉米粒就被弄了下来。   不过这个办法效率高,但是实在是太费手了,最后大家还是得老老实实地用手脱粒,时间一久,手掌是真的又红又肿。   虽然辛苦,但是戈月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毕竟她现在手里既没有轮胎底,也没有橡胶鞋底,好在在大家干的久了,手掌上长出茧子了,也就没那么疼了。   脱粒完的玉米芯可以当柴火用,烧完的灰烬撒到地里就是有机肥。   部落里开始养殖动物后,戈月让人在平原上挖了好几个堆肥坑,平常动物的粪便和部落里的草木灰都撒在里面,发酵后就运到地里,等到秋天种植的时候,这片土地就会重新恢复之前的肥沃。   原始世界的夏天一向难过,但是今年大家窝在山洞里面给粮食脱粒,只有早上和傍晚会储物采集和狩猎,这时间倒是一眨眼就过去了。   部落里的存粮多,光是脱粒脱壳就花了半个夏天,稻谷脱下来的米糠直接送到山谷当做动物的粮食,有了足够的食物,养殖场的动物那是迎风就长,不但长了个子,还生了很多的小兽,长脖鸟平均两天也会下个蛋,大大地丰富了大家的菜色。   夏天蛋类保质期短,戈月就没有费心去孵蛋了,收上来的蛋全都让花煮了个大家家产,一人一个蛋虽然不信,但是鸡蛋炒韭菜,蛋花汤,蒸蛋之类的菜色,这个夏天大家还是没少吃的。   夏末的时候,哪怕寻盐小队还没有回来,部落里的还是在戈月的安排下开始准备播种了。   种过一茬的地再次播种要省力很多,只用翻地和清理杂草就行了,天气刚降温,戈月就开始育种了。   考虑到褐鼠兽人喜欢吃萝卜和白菜,这次她直接把手里所有的萝卜白菜种子都拿了出来,种近两百亩的萝卜和白菜。   等到这些萝卜和白菜收成的时候,一半留着吃新鲜的,另一半晒成风干萝卜和盐白菜,冬天用来煮汤,也是一道美味。   一想到接下来马上就要开始储存食物了,戈月盘算了一下自己储物戒指里面的存盐,发现原本计划要用两年的盐,现在只堪堪够今年秋天用的了。   盐是戈月的存货里面最先消耗完的东西,一想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的寻盐小队,她心里真是越来越担忧。   寻盐小队是在部落里的人给地里的红薯翻完根的时候回来的。   因为缺盐而担忧了好长时间的戈月一看到队伍最前面的溪脸上额的笑容,就知道寻盐小队这次肯定不是无功而返。   事实上寻盐小队也没有让部落里的人失望,他们不但十个人都全须全尾的回来了,每个人还都包袱款款地,里面装满了盐!   最让戈月惊喜的,还是溪带走的空间钮,这会儿里面也装满了盐。   这么多的盐!足够大家用上两年了!   因为寻盐队成功带回了盐,今年部落就能储存更多的肉干和咸菜了,戈月见状直接大手一挥,把地里除了留种的萝卜和白菜全都腌制成咸菜,回头种子收上来了再种一茬,等到冬天就让大家吃上最鲜嫩的萝卜和白菜。   今年冬天大家不用再一天吃一顿了,全都甩开腮帮子吃,放开了吃!能吃多少吃多少,争取明年春天,大家都长上一层膘!   戈月这句话一出,部落里的人都激动得落下来热泪,对于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兽人来说 ,能够过一个不缺粮食的寒冬,那是一件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然而他们才开始种了一年的地,现在部落里的存粮已经多得放不下了,哪怕后面又紧急加盖了一批粮仓,还只是堪堪够用罢了。   马上养殖场那边就要宰杀一批动物了,到时候又会有一大批肉和兽皮,加上狩猎队每日运回来的猎物。   哎哟喂,回头戈月又该头疼该把这么多肉干该放哪里储藏了!   虽然戈月现在的日常就是做不完的事情,操不完的心,但是充足的生活,正是她想过的日子。 第141章 [VIP]   人口爆炸过不知道几轮的星际世界, 这天星网在线的人数直接创了新高。   惹得这么多人上线的源头既不是什么大受欢迎的全息游戏,也不是什么大明星开全息音乐会。   而是一家农业公司上新品。   这家农业作为星际农业公司的领头羊,在这十年里, 每年都能成功复苏好几种, 甚至十来种远古植物。   这些远古植物还都是能吃并且味道很好吃的蔬果和主食。   要知道在这家农业公司出现之前, 大家对于可食用植物的了解,就只有世面上那些带着一些虚无缥缈味道的营养液了。   这家农业公司就像是黑夜中的那一颗启明星,一出现, 就一次一次地给星际民众带来了新的希望。   今天农业公司要上新一种新主食和三种水果,并且据说自从前两年农业公司一口气买下了十几颗二等星后, 扩大了种植范围,今天上新的食物数量也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事情。   自从索兰德他们在星网商铺里面上新西瓜汁后,关注收藏店铺的人越来越多, 奈何帝国人口实在是太多,几个星系的总人口加起来,足有千亿之多,靠着索兰德和凯洛格两个人,哪怕加上大量机器人和新开发的农械辅助,每一次收上来的粮食也没多到哪里去。   以前商铺每次伤心,购买键都亮不到一秒, 最后总是有数不清的人在公司的星网账号上嚎叫着自己抢不到。   这些年索兰德和凯洛格也一直在加公司的大种植范围,他们自己留的种发芽率虽然比不上云景给的原始种, 但是也能有百分之五六十的发芽率。   这几年索兰德他们买过很多次红薯和土豆,现在他们他们每年这两种粮食的种植范围达到了两千多万公顷, 光是受雇给他们种植粮食的普通民众, 就已经快破十万了。   然而这么多的地,这么多的粮食, 在帝国上千亿的民众面前,还是杯水车薪,每次售卖,哪怕是索兰德他们已经要求一个账号一次只能买五斤,也还是有抢不到的人。   这些人可能居住在偏远的三等星或者垃圾星上,用的光脑是帝国早就已经淘汰的旧款,信号接受速度慢,所以才次次都抢不到。   这个索兰德要上新的小麦是他们今年主要的种植的主粮。   前年他们大手笔买下十几颗中等星后,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改善土质,剩下的就是种小麦,收上来的小麦一颗没卖,全都留来当了种,今年索兰德在十几颗中等星上挑了最肥沃松散的土地专门种植小麦。   最后索兰德他们种了三千万公顷的小麦,最后收上来了数不清的小麦。   留下下个季度种植的麦种后,索兰德和凯洛格商量过后,决定一人留下两万斤小麦应急,其他小麦全都卖掉,一人五斤,这下不过帝国的每个人都能抢到了,至少每个家庭都能尝尝小麦的味道了。   而且索兰德还在商品详情里面说明了,他们这次卖的小麦活力高,民众买回去除了自己吃之外,也可以自己试着种植。   十年下来,索兰德也明白了,靠着他和凯洛格两个人,想要种出足够整个帝国人民吃的粮食,那简直是异想天开。   索兰德他们这些年卖过的所有粮食,都是没进过杀活处理的,也不是没有那种脑袋灵活的,买了红薯和土豆自己回去种,按照索兰德在星网账号上提供的种子方法最后种植成功的。   这些年帝国多了不少的农场,但凡是索兰德他们卖过的粮食,他们都有种植,然而种植粮食的农场主数量实在是太少了,面对帝国巨大的粮食缺口,要想让帝国人人都能吃得上粮食,离开营养液,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售卖小麦后,索兰德照常贴心的附上了种植注意事项,这些年经过他的努力,不说帝国人人都知晓,但是至少大部分人都知道种植粮食的流程了。   更别说市面上多了很多农用营养液厂家,他们按照索兰德最开始公布的沤肥比例,经过一次一次的尝试,生产出了效果和现代化肥差不多的营养液。   用各种星兽的粪便和骨粉作为原料,坚持使用,不但能够给粮食增产,还能改善土质。   虽说营养液的价格不便宜,但是现在帝国的粮食价格也一直是高居不下的,所以这些年在索兰德那里买了粮食回来,自己试着种植,成功后再扩大种植规模的农场主还是赚了不少星币的。   以前帝国人口多,工作岗位上,很多的无业游民只能成天在外游荡,更多的人只能捡垃圾或者乞讨为生。   索兰德教会大家种地后,这些人多了一个选择,那就是种地,帝国多得是人迹罕至星球,就算是繁华如帝星,也有着大块无人居住的空地,他们只要能够抢到粮食,回头自己再开一小块地,撒上几次营养液,铺上捡来的树叶和星兽粪便,放上两个月也能够种植粮食。   这些年多的是一穷二白的流民靠着种地过上了正常的日子,因为下等星荒地多,各个星球的星长现在都在大肆收容流民,还不但愿意无偿提供可以种植的土地,还愿意收购大家种出来的粮食。   这就导致很多和索兰德以前一样的落魄贵族,愿意离开繁华的帝星和上等星,投身到偏远星开始自己的种地大业。   按照索兰德的预想,今年的小麦卖掉后,舍得吃的肯定是少数,各个农场主只要愿意加价从普通民众手里收购小麦,明年帝国肯定能涌入一大批粮食,到时候他这边就能够腾出手来,试着种其他的粮食了。   别看索兰德现在已经学会汉字,能够熟练阅读云景给的那些种植大全了,但是种地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里面的门道大着呢,   之前云景给的那些种植,这十年索兰德也只种了不到三分之一,虽说那些种子被他放在存放种子的隔离箱里面,能够减少种子失去活性的速度,但是到底还是不保险,所以他早就想从繁重的公司管理中脱出身来,专心种植其他的蔬果粮食了。   说到底索兰德手里拿着这些种子,到底也不是就一本万利了,必须得他自己试种成功,并且成功留种后才能够真的放下心来。   然而虽然索兰德自己还不满足,但是现在他在帝国的人气和口碑已经不逊色于任何大明星了,前段时间□□那边还来了人采访他,说是要了解他的事迹,在下次修改教材的时候把安排他在帝国功勋人物那一章。   这自然是无上的荣光,帝国这么多年来,能够称得上是功勋人物,并且还活着的人绝对不超过五个,索兰德作为一个曾经穷困潦倒的落魄贵族,能够在三十岁的时候得到这个称号,绝对是有史以来第一位。   属实是能够让南丽丝和曼德尔欣慰到抱头痛哭好几场了。   索兰德的经历并不好讲,毕竟他也不能说出木门的存在,他也难以解释自己手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种子,最后只能含糊其辞,说是一番奇遇,至于其中的内情,那是打死他都不会说的,并且担心父母说漏嘴,他也特意叮嘱过。   虽然现在索兰德已经不缺钱了,但是他还是不想把自己手里还有很多种子和植物的事情告诉外界,主要是怕人惦记,一般人除了嫉妒和眼红可能做不了什么,但是帝国还有很多的星盗,时不时就有星盗抢劫了哪位富豪的消息传来。   远的不说,就说凯洛格的大哥,前年的一批扦插盆栽就在运输的途中被星盗抢了个干净,生机农业可谓是损失惨重。   索兰德这些专心种地,之前从云景那里得来的盆栽和绿植除了几盆很喜欢的,其他的他全都打包卖给了凯洛格的大哥,没有要钱,要的是生机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   在很多人都没有吃过蔬菜和主食的帝国,盆栽绝对是奢侈品,生机公司每次售卖盆栽,那也是秒售罄的状态,哪怕这几年索兰德卖了不少的粮食,收入也远远比不上生机公司那边的分成。   毕竟索兰德和凯洛格卖得蔬菜粮食定价都不贵,这次的小麦更是只卖五百星币一斤。   这个价格看起来很贵,毕竟现代一斤加工好的面粉也就三四块钱,但是耐不住索兰德他们前期投入高,别说是买二等星了,就是前期的灌溉系统,控温系统,种植收割要用的的几万个机器人,上百名的员工,那都是需要大把大把的钱供养的。   这次卖小麦,索兰德他们的利润可以说是极低了,好在还有橘子柚子和香瓜,这些水果的价格一贯很贵,小小一只橘子就要卖两千星币一个,今年又是橘子树的丰产期,这批橘子卖出后,都够索兰德和凯洛格一人再买两颗中等星了。   不过索兰德想要撂挑子,专心回去种地,就暂时没有继续卖地的打算了。   并且现在帝国掀起了一拨种植潮,各个星球的土地都大涨了一拨,再买星球明显不合算。   等到这批卖出去的商品全都打包发出去后,索兰德就和凯洛格提了自己要回三等星种地的想法。   十年下来,索兰德和凯洛格都有了不少的改变,尤其是凯洛格,从一个耽于享乐的富家公子,变成了一个能够在麦田里一泡一天的老农民。   听完索兰德的打算后,凯洛格叫苦不迭:“兄弟,你这也太突然了吧,我们刚扩大规模,手里的事情多如乱麻,就眼下的这个节骨眼,你跟我说你要回三等星,把这一大摊子事甩给我?这是真的不给我半点活路啊。”   想到之前是自己主张买星球扩大规模种植规模,这会儿要溜号索兰德心里确实有些底气不足,不过到底是赶紧把手头上的种子种出来更加重要,所以他只能赔笑着说道:   “那能呢,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兄弟怎么可能看你受苦,在我走之前,我们多招几个人,还有种植组那几个组长不是干得不错嘛,把他们提上来,也能派上些用场,哪需要你事事都亲力亲为呢。”   索兰德都这么说了,凯洛格还能说什么,这家公司里的话权人又不是他,虽然很心累,但是他还是只能松口放索兰德走了。   这些年索兰德跟着凯洛格泡在各个种植区,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回荒星了。   其实现在这里已经不能叫荒星了,曾经坐在星舰看着还是一片黑黄荒芜的星球,现在已经有了很大一片绿色了。   那是南丽丝种的粮食,之前索兰德修建的种植区这些年也没有荒废过,南丽丝学会种地后一直都在打理,偶尔曼德尔也会帮忙,有钱后,这对夫妻间少了很多的怨怼。   索兰德一到荒星,就连忙去看了那棵三角梅,经过十年的成长,原本个头就不小的三角梅看着更加高大了。   南丽丝也喜欢花,她在三角梅下建了两把长椅,三角梅花期的时候她没事就爱来这里坐一坐,这会让让她心情变得愉悦。   作为他们一家人的大本营,迄今为止,也就只有凯洛格和他身边的保镖到过这片土地,儿子创业后,平常南丽丝和曼德尔两人在这个星球上大眼瞪着小眼,她要是再不给自己寻个去处,那一天真是烦都要烦死了。   不过现在索兰德回来了,家里的这些花花草草和庄稼有人打理了。南丽丝和曼德尔就可以抽身出来去其他繁华的星球走一走,看一看了。   在索兰德全新投入的情况下,想来未来几年,帝国将会迎来一波物种大爆炸。   人人都能吃上主食和蔬菜的日子,总归是快要到来了! 此文件由小说互动共享平台书友上传 网址:www.aishu999.com